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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居間服務合同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1W

居間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另一方當事人支付報酬的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編二手房居間服務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二手房居間服務合同

二手房居間服務合同範文篇一

出售人(賣方):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郵編:

買受人(買方):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郵編:

居間人(居間方):

備案證書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經紀執業人: 聯絡方式: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買受人、出售人、居間人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針對存量房(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居間具體事項

出售人和售買人委託居間人促成訂立《存房量(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標的為 房產。

出售人委託的具體事項,包括出售人委託居間人向其報告訂立《存量房(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的機會或者訂立《存量房(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提供相應的服務。

買受人委託的具體事項,包括買受人委託居間人向其報告訂立《存量房(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提供相應的服務。

二、 居間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具體內容

(一)接受買受人購房委託,並提供相關資訊給買受人,另外還要陪其看房。

(二)負責查驗出售人和買受人的資格,以及房地產產權資訊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等。

(三)負責將出售人的賣房目的,以及該存量房(二手房)的基本情況和相關事項準確的傳達給買受人。

(四)接受出售人的售房委託,併為出售人儘快尋找適合的買受人。

(五)為出售人和買受人簽訂《存房量(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提供相應的服務。

(六)為買受人諮詢銀行抵押貸款等相關事項的具體操作方法。

(七)負責將買受人的買房目的等準確地傳達給出售人。

(八)為出售人和買受人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應的服務。

(九)積極配合出售人和買受人完成相關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居間服務時間的確定方式

居間人提供的居間服務應從接受出售人的委託時開始,至出售人和買受人簽訂《存房量(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時結束。

四、出售人和買手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售人和買受人有權對有關的買賣內容進行確定。

(二)出售人和買受人在居間人沒有促成《存房量(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簽訂時,有權拒交支付佣金。

(三)出售人和買受人有權在簽訂《存房量(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之前向相關人員瞭解與本合同有關的資訊。

(四)出售人和買受人有權要求居間人解答有關稅率、現實稅種等問題。

(五)出售人和買受人不應洩露居間人提供的相關祕密資訊。

五、居間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向出售人和買受人報告訂立《存房量(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的機會或者為《存房量(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的訂立提供相應的服務。

(二)居間人應按照出售人和買受人的委託,將所知道的相關資訊告訴出售人和買受人。

(三)居間人負責將現行稅種、稅率等情況告訴出售人和買受人。

(四)居間人在促成《存房量(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訂立時,有權要求讓出售人和買受人支付相應的佣金。如果出售人和買受人因故 訂立該合同,並且不是居間人的過錯,那麼居間人有權要求出售人和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

(五)居間人應保持對相關事宜進行保密,而不得私自向他人洩露。

六、收取佣金的具體規定

居間人在出售人和買受人簽訂《存房量(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時,應向買受人收取該存房量成交價的 %作為佣金,即 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向出售人收取該存量房成交價的%作為佣金,即 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另外,居間人向出售人和買受人合計收取的佣金應低於該存房量成交價的2.5%。

七、其他相關規定

居間人應出售人和買受人提供交易結算資金的專用存款賬戶,並按照相關規定約定進行劃轉。其中,開戶銀行為 ,賬號為 。

(一)出售人和買受人經協商決定使用居間人提供的交易結算資金專用賬戶。

(二)出售人和買受人經協商決定進行自行結算,簽訂相應的《交易結算自行劃轉宣告》,供相關機構備查。

八、違約責任

(一)居間人如果故意隱瞞該存量房(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的相關情況,並且是出售人和買受人利益遭到損害的,那麼出售人和買受人有權解除該合同,居間人應退還全部佣金,並且承擔相應責任。

(二)出售人和買受人應按照該存量房(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中約定及時支付全額佣金。

九、該存量房(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與其他檔案發生衝突時的解決辦法 出售人、買受人、居間人三方在該存量房(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果存在不統一的情況,則應以該合同為依據。

十、合同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辦法

該存量房(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的附件共計 份,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辦法

在出售人和買受人履行該存房量(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過程中,如果發生了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果出售人和買受人未能協商成功,則可以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該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買受人、居間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失效

該存量房(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自出售人、買受人、居間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售人(賣方) 買受人(買方)

第3 / 4頁

出售人代理人姓名: 買受人代理人姓名:

出售人代理人身份證號: 買受人代理人身份證號:

房地產經紀執業人姓名: 身份證號:

房地產經紀職業人註冊賬號: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姓名: 身份證號:

簽約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二手房居間服務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 (出賣人) : 甲方代理人 :

乙方(買受人): 乙方代理人 :

丙方(居間人):京華世通(北京)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甲、乙雙方自願委託丙方對其雙方房屋交易提供居間服務,已經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買賣合同》),現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及居間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交易房屋的基本情況:

1、坐落:北京市區。

2、該房屋的抵押狀況為:□未設立抵押/ 貸款餘額:約¥ 元,貸款餘額的處理方案:□甲方自行還清/ □乙方將首期房款交付甲方,優先用於償還貸款,不足部分由甲方自行還清/□其它: 。

3、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未出租/ □已出租,承租人已放棄對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的交易條件為:

1、總房價款:人民幣佰拾萬

2、在本合同簽訂佰拾 拾元整(¥ )。

3、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①自行交割:□全款/□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 ②通過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

4、甲、乙雙方定於 □丙方通知之日起日內 / □年月極配合的前提下,由丙方協助甲、乙雙方到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5、□在辦理權屬登記當日/ □在本合同簽訂乙方向甲方支付 □購房餘款/ □首付房款,共計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元整(¥ )。

6、甲方應於□在辦理權屬登記並收到全部購房款當日/□年,向乙方交房。

7、涉及此房屋交易中產生的全部稅費:□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下列費用:

1、甲方應向丙方支付第

①居間服務費、代書費:人民幣 元整(¥ )。 ②權證過戶費:人民幣 元整(¥ )。

③貸款手續費:人民幣 元整(¥ )。

2、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第

①居間服務費、代書費:人民幣 元整(¥ )。 ②權證過戶費:人民幣 元整(¥ )。

③貸款手續費:人民幣 元整(¥ )。

第四條: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章處書寫的聯絡地址即為本合同下任何書面通知的送達地址,若因受送達方拒收或因聯絡地址錯誤無法送達的,均按照付郵日(以郵局郵戳為準)視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給與書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聯絡地址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

2、甲方宣告並保證其依本合同約定保證該房屋無任何權利瑕疵,出售該房屋已取得共有權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已設立抵押權的,甲方出售該房屋已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3、丙方在甲乙雙方資料齊全並積極配合的前提下,丙方積極協助甲、乙雙方到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4、甲、乙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居間服務費等費用。費用支付方未經丙方同意而延遲支付的,丙方有權追索滯納金,每日按照延遲支付費用數額的萬分之五計算。

5、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後,雙方依據合同法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延遲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延遲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當賠償相當於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並由違約方按照本合同居間服務費的數額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同意,三方任何一方如對另一方或兩方做出承諾,以《補充協議》、《證明》或《承諾書》等書面形式體現。三方不存在也不認可口頭約定或承諾。同時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與《買賣合同》或《居間服務合同》等書面約定不符的要求,合同另外兩方有權拒絕配合。

第六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三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買賣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就本房屋交易簽署的《買賣合同》如與本合同有衝突,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代理人(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丙方(居間人):

地址:

二手房居間服務合同範文篇三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經紀代理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於武漢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_______結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乙方對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為自願購買該房屋。經丙方居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約定: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給甲方,甲方交人民幣__________元給丙方作為物業交接保證金,在甲乙雙方物業交接完畢後______日內(遇節日順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賬戶或以現金形式交付;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當日,甲方將本合同項下房屋的產權證、土地證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用於辦理過戶、貸款手續;

3、乙方尾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於過戶當日,在見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產證收件單後,由乙方於______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打入甲方指定賬戶。(貸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貸款銀行直接打入甲方賬戶)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房屋過戶、貸款、交易稅費用承擔方式為: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乙丙三方在此確認,在房屋交易過程中、丙方向甲乙雙方提供居間資訊及諮詢服務,促成本合同依法簽訂,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登記、房款交割、金融貸款、房屋所有權交付等居間工作,保障交易安全性,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按宗須向丙方支付經紀人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宗須向丙方支付經紀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如單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由違約方支付經紀人代理費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平均負擔經紀人代理費的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甲乙雙方須提供相關證件資料(資料清單附後)交由丙方辦理貸款及過戶手續。丙方在甲乙提供相關證件、資料齊全後_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貸款手續,在:(1)________內,(2)貸款審批通過__________日內,協助辦理過戶手續(遇節假日順延)。交易不成,由丙方將上述證件全部退還給甲乙方。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貸款、抵押、面積、權屬等資訊及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貸款問題、面積爭議、未結費用、共有、設定抵押、租賃等行為或情況告知乙方,並自行解決。如上述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發生如產權、債權或租賃等方面糾紛或不能正常交易時,由甲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方應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後______日內;(2)房屋過戶完成後_______日內,與乙方進行物業交接,並將該房屋鑰匙交於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應結清水、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水、電存摺等由甲方過戶給乙方。甲方應保持房屋現狀和結構及水錶、電錶及配套設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單附後)

第九條 房屋內水、電、天然氣、電話費、寬頻、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費用由甲方支付至交接當日,此後產生的上述費用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 甲方違約,逾期不交付房屋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房款,且應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並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逾期不交付房款給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丙方在甲乙雙方提供資料齊全情況下,協助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如果未履行義務,應承擔經紀代理費每日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丙方在乙方按約定交付房款後,未按約定及時進行房款交割,應承擔經紀代理費每日________%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因此給無過錯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並簽字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含附加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簽字,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並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賣方及配偶): 乙方(買方)

房產所有權人: 代理人:

房產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丙方(經紀代理方):

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