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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精選17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8W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精選17篇)

專案名稱:__________

委 託 方:__________(甲 方)

受 託 方:__________(乙 方)

簽訂時間: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

住 所 地: __

法定代表人: __

專案聯絡人: __

聯絡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

電 話:__________

傳真: _

電子信箱: _____

受託方(乙方):

住 所 地: _

法定代表人: _

專案聯絡人: _

聯絡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

電 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x001f_______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

專案進行的專項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容如下:

1.技術服務的目標:

2.技術服務的內容:

3.技術服務的方式:

第二條: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1.技術服務地點:

2.技術服務期限:

3.技術服務進度:

4.技術服務質量要求:

5.技術服務質量期限要求:

第三條: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1)

(2)

(3)

(4)

2.提供工作條件:

(1)

(2)

(3)

(4)

3.其他: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服務費總額為:

2.技術服務費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

(2)

(3)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帳號:

第五條: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洩密責任: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洩密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 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

2.

3.

4.

第七條: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形式:

2.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3.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

4.驗收的時間和地點:

第八條:雙方確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甲、雙)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乙、雙)方所有。

第九條: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4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十條: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為乙方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1.

2.

3.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一條: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

2.

3.

4.

5.

第十四條: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確認後, 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技術評價報告:

4.技術標準和規範

5.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

6.其他: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2

甲方: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基於乙方擁有餐飲領域的經營管理優勢,甲方已經考察了乙方,對乙方的優勢有充分的瞭解。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合作經營等相關事宜,經充分協商決定合作經營餐飲專案,並約定遵守以下全部內容:

一、甲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擁有_______平方米餐飲的經營場地(具體的面積以房產權證書、租賃合同等檔案註明的面積為準,相關權證、租賃合同的影印件)。

二、協議簽訂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技術合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

三、甲乙雙方合作期限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乙方提供的技術支援內容包括:

1、按照甲方要求配備廚師隊伍,並保證廚師隊伍的相對穩定及出品能力及素質達到所在區域同類型餐飲的水平。

2、乙方委派的廚師隊伍需與甲方另行簽訂廚師管理合同。

3、乙方委派廚政人員負責餐飲店菜品的定位、開發及製作過程的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及菜品設計出具電子版的文字菜譜(由甲方負責製作客用菜譜)。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設計,並簽訂設計合同。

5、乙方負責餐廳經營的制定和市場定位。

6、乙方負責餐廳服務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

7、乙方負責餐廳員工的技能培訓(為期7天)。

8、乙方為甲方提供籌建計劃、物資計劃、營銷體系、印刷品的設計、標識標牌、開業吊牌的設計、開業策劃方案。

9、乙方為甲方提供後期的經營諮詢及分析,並根據需要定期進行督導。

10、乙方為甲方定期提供新菜的開發,每個月不少於______道新菜,並根據季節需要提供美食節的方案。

12、無論什麼原因導致本協議終止時,甲方必須無條件結清乙方委派的所有人員工資及押金。

五、執行本協議過程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3

交通影響評價技術服務合同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專案的交通影響評價技術服務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基本情況

專案,位於 ,用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規劃設計方案進行交通影響評價。

第二條 甲方提交的技術資料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以下資料,乙方在稽核下述資料後應在甲方出具的資料清單上蓋章確認:

1、用地範圍內及周邊區域的1:20__或1:500地形圖(電子檔案,cad格式,附規劃紅線資料);

2、規劃總平面圖、地下室平面圖(電子檔案,cad格式);

3、專案規劃設計條件及相關資料等。(如有請提供);

4、重大交通設施施工期交評請提供道路或軌道施工方案圖、佔道停車施劃方案圖。

第三條 工作時限

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資料之日起,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該專案交通影響評價工作成果。

第四條 工作內容及成果要求

1、專案區域現狀交通分析與評價;

2、區域背景交通與專案引發交通量預測分析;

3、建築規模論證;

4、專案與城市交通銜接組織規劃、與軌道交通的關係;

5、專案內部交通組織規劃,內部道路、停車佈局及出入口設定評價及優化方案;

6、專案靜態交通評價;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交通影響評價技術服務成果檔案電子版及文字圖冊肆套。

第五條 技術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技術服務費用。經雙方協商,完成本合同工作內容的諮詢服務費用合計人民幣 整(¥ .00元)。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10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0%,計人民幣[ ]( ¥ 元);

2.2乙方提交初步設計成果的同時,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40%,計人民幣[ ] (¥ 元)。

2.3乙方提交最終設計成果時,甲方一次性結清剩餘費用,計人民幣[ ] (¥ 元),不留尾款。

2.4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為:[ 轉賬支付 ] 甲方每支付一筆設計費給乙方時,乙方須提前開具等額的稅金髮票給甲方。

第六條 保密

本專案的基礎資料及成果歸甲方所有,乙方對基礎資料及成果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其用於其它場合。除法律法規或經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要求外,甲乙雙方共同對本合同內容進行保密,不得將約定的工作內容、成果及費用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一旦外洩,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對其提供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真實性及時效性負責。

2)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費用,逾期超過3天的,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級或行業主管部門對論證結果不審批或本協議專案停緩,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技術服務費用。

3)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完成工作,並對乙方的工作進度進行監督。

2、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技術要求在規定的工作週期內完成約定的工作內容。

2)乙方在按照要求進行該專案交通影響評價的同時,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建設專案報建審批的相關彙報和送審工作。

第九條 違約

1、甲方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費用,甲方每逾期一天須向乙方支付專案總價0.1%的違約金;甲方逾期支付論證費超過3天的,乙方有中止本專案論證或留置本專案成果的權利。

2、乙方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專案工作,每延誤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專案總價0.1%的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且蓋章時成立並生效,本合同有效年限為[1]年,超期後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經簽署或確認,非經甲、乙雙方達成書面協議,不得變更。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任何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同意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以完善。

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開戶銀行:

公司地址: 銀行行號:

聯絡電話: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4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緊急事假,超過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個月結束後的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__,技術工人,行政人員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__工作天數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並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10平方米;

其餘人員為4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__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1、在緊急情況下,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2、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6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服務方):_________

鑑於:公安部《關於加強旅館業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關旅館業治安管理和公安部關於貫徹執行《旅館業治安管理資訊系統標準的通知》的要求;乙方擁有旅館業治安管理資訊系統軟體及相應的硬體支援系統及服務;甲方對旅館業治安管理資訊採集及管理的需要。

協議雙方一致同意:

1.定義

1.1旅業系統或系統指_________市旅館業治安管理資訊系統,包括後臺系統和前臺系統。

1.2後臺系統指安裝在市局中心繫統內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資訊管理系統公安局後臺部分,其裝置組成另行簽訂。

1.3前臺系統指旅館業治安管理資訊管理系統旅店前臺部分,其裝置組成另行簽訂。

1.4軟體指_________(企業定義)。

1.5軟體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a.源程式清單;b.不少於2份載有源程式和目標程式的磁碟;c.系統說明書、技術報告(含功能、編制依據、計算方法、教學模型、框圖等);d.使用者手冊、使用說明;e.測試報告。

1.6系統聯調指_________(企業定義)。

1.7_________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1.8市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局。

1.9市局中心繫統指_________。

2.服務地點

2.1_________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賓館、飯店、旅館和招待所等旅業單位。

2.2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有關單位。

3.服務內容

3.1建立旅業系統公安後臺系統。

3.2在_________市範圍內的各旅館業單位建立前臺系統,並聯入市局網路中心,實現住宿登記資訊的定時、實時傳輸。

3.3對旅店資料錄入人員和參與系統執行管理的公安幹警的技術培訓。

3.4對系統進行日常執行維護。

4.費用收取

4.1前臺系統費用

4.1.1前臺系統經費由各旅業單位自籌,甲方代乙方收取款項後統一存入乙方開設的專門賬戶。

4.1.2乙方的收費標準

考慮_________市的實際情況,為擴大系統的推廣應用,每套全部費用最高限價_________元人民幣。

每套總價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包括:a.硬體裝置費;b.系統軟體費;c.安裝除錯費等。

每一旅業單位錄入人員的操作培訓費為最高每人不超過_________元人民幣。

每一旅業單位應支付的維修服務費由乙方與旅業單位商定,但應不低於_________元人民幣每月,該維修服務費由甲方代乙方按年一次性收取。

甲方代乙方收取的款項,應存入乙方下列專項賬戶:_________。

4.2後臺費用

4.2.1乙方自行支付市局中心繫統裝置的費用。

4.2.2甲方下屬各分局和派出所所需裝置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免費使用本協議第4.2.1條所及由乙方負責建設和投資之後臺系統及裝置。

5.2監督乙方與旅業單位簽署之合同及其履約情況。

5.3提出系統需求。

5.4提供本條下述乙方所需的有關資料:a.甲方現有技術力量和市局中心繫統裝置配置情況。

b.甲方轄區內使用前臺系統的數量、安裝計劃、步驟、安裝時間、旅業單位的詳細資料(包括名稱、地址、電話、聯絡人、所轄派出所)。

5.5代乙方收取前述第4.1.1條所及之前臺系統經費及第條所及之維修服務費,並存入乙方開設之專門賬戶。

5.6指派專人協助乙方開展工作,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5.7組織幹警進行系統應用的技術培訓,協助乙方組織旅業單位錄入操作人員培訓。

5.8組織系統聯調的後臺系統部分。

5.9負責系統驗收。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甲方要求建設旅業系統。

6.2提供已通過公安部檢測的全套旅館業治安管理資訊系統前、後臺軟體。

6.3保證所列裝置的質量符合旅業使用要求。

6.4按照本協議第4.1.2各款所述之標準與各旅業單位簽訂《旅館業治安管理資訊系統技術服務合同》。

6.5按照系統的建設進度要求,按時完成前臺系統的安裝、除錯。

6.6投入本協議第4.2.1所及之系統所需的裝置資金。

6.7先安裝部分後臺系統裝置以保障系統的正常開通。

6.8有權根據系統應用的發展,逐步添置後臺系統裝置,但不得影響系統的開通、使用。

6.9完成後臺系統軟體的安裝,並配合甲方進行系統聯調。

6.10組織並實施前臺系統錄入操作人員的操作培訓。

6.11提供售後服務。

6.12按照本協議第4.1條及其它有關約定收取前臺系統維護費及培訓費。

6.13組建能保證系統正常執行的培訓維護機構,並負責前後臺系統的長期維護及後臺系統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

6.14系統安裝完畢並投入正常執行後,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軟體技術資料。

7.系統的建設實施進度

7.1_________,開始前後臺系統的實施與建設,具體實施計劃由雙方另行協商規定。

8.軟體技術標準

8.1軟體應按照公安部《旅館業治安管理資訊系統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9]100號)檔案要求,通過公安部指定檢測機構的檢測,其功能應符合公安部《旅館業治安管理資訊系統標準的通知》要求的功能。

9.驗收標準和方式

9.1在後臺系統安裝除錯結束、前臺系統安裝10家、乙方跟蹤執行10日後,甲方應派員對系統進行驗收。

9.2驗收標準

按本產品的企業標準和軟體功能清單驗收。

9.3驗收方式

9.3.1採取隨機選點(一般選8-10個具有代表性的旅業單位)的方法,在甲方所在地驗收。

9.3.2對分期實施的地區,只對首批安裝的系統進行驗收。

對首批驗收合格後新增的使用者,不再進行驗收工作,即視為驗收合格。

9.4驗收合格後________日內,甲方應簽發驗收合格證給乙方。如驗收不合格,雙方應委派代表共同檢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並在規定時間內(該時間視具體情形由雙方另行商定)由責任方自行解決。

10.保密條款

10.1協議雙方保證,基於本協議從另一方獲得標有祕密或專有標記的資訊或在合作過程中從另一方獲取的知識,這些知識包括技術、商業或者管理等方面,應當對之保密。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或本協議履行完畢之後,任何一方不得利用這些知識或資訊,不得向他人披露。

10.2對能以檔案證明屬下列資訊的,不承擔保密責任:a.從第三方合法得到的資訊;b.在執行本協議時已公開的資訊或在不違背本協議規定下公開的資訊;c.受讓方自行獲取或開發的,且沒有利用出讓方的保密資訊;d.經同意可以向第三方披露的資訊。

10.3雙方同意,其所屬員工和附屬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承擔相應的保密責任。

10.4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後,自最後一次資訊披露之日起五年以內,上述的保密義務依然有效。

10.5雙方應當視彼此之間的商業關係為機密,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這種商業關係披露給第三方。

11.不可抗力

就不能或延遲履行本協議之下的義務(支付款項除外),各方對本協議約定的責任或作出的承諾因下列原因而免除:戰爭、內戰、罷工、停工、禁運、聯合抵制、軍事或顛覆政權、革命、外地入侵、暴亂、國民騷亂、暴徒的暴力或破壞等行為,且雙方在此同意本協議中約定的日期或期限進行延長。

不可抗力亦包括超出要求以不可抗力免責一方之合理控制的事件。

不可抗力的情形應當是不能預見的,或能預見但經合理的努力後仍不得避免。

不可抗力必須是發生在協議簽訂之後,並阻礙了主張不可抗力一方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13.期限或終止

13.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其終止期限為旅業系統建設完畢之時。

除第13.2條所做規定外,第10條定義的售後服務,第11條定義的保密責任,將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

13.2基於重要的原因,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該重要原因為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實質義務,且在考慮了各種特別情形及雙方利益的情況下,其違約程度已使守約方不能指望違約方正常終止履行本協議。

13.3終止本協議的通知應以掛號郵件送達。如果此通知及時郵寄,則推定為及時送達。

14.其他事項

14.1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附屬協議及工作程式之改變,當由雙方以書面形式共同制定。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如果本協議之任何條款的一部分為無效或失去效力或不得履行,則其從本協議中排除。本協議繼續有效並在法律的最大範圍內得以執行。

14.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下的權利及義務整體或部分讓與給第三人。

14.4本協議並不形成雙方之間的合夥、代理或合資關係。

14.5對他方違約或其過錯責任追究權利的放棄並不能被認作是放棄對其後續違約行為責任追究權利的放棄,一方延遲行使權利亦不得被視為放棄其權利。

14.6本協議包括下列的附件構成雙方之間的整體協議,並取代所有以前口頭或書面的協議以及以前有關本專案的所有備案通訊資料。

14.7本協議中的條款標題及目錄,只為引用上的方便,並不影響條款的解釋或組成。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服務:

(1)乙方提供優質的硬體,提供裝機前的一次性的軟體安裝及除錯。

(2)對安裝的系統因人為誤操作出現故障,乙方不予除錯重灌,如需安裝,需要另外收取服務安裝服務費。

二、購買硬體產品名稱和數量、價格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總金額:

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和費用負擔

e郵寄或者本地送貨,乙方負擔運輸費用、上門安裝。

五、付款方式和發貨期限

簽訂本合同後一次性付款到以下帳號,款到帳後2個工作日內發貨。

全稱: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乙方軟體是___,如甲方需要改動,乙方可進行二次開發,二次開發需另籤協議,雙方另行協商確定開發費用。

3、本合同自雙方加蓋公章及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對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按合同法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8

委託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方式:

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方式:

根據《_____》等現行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技術服務專案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及技術要求

(一)委託技術諮詢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

(二)服務方式:_____________。

(三)技術服務達到的技術要求及考核驗收指標標準:

1、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

2、技術及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

(四)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後應提交的技術成果及資料:_____________。

二、服務期限、地點、進度安排

(一)服務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服務地點:_____________。

(三)進度安排:_____________。

三、資料的提供

(一)甲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次技術服務編寫的結論。

四、專案驗收及服務保證

(一)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二)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

(三)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

(四)甲方驗收後出具__________,作為驗收結果的書面材料。

(五)本合同服務專案的保證期為_____________。

1、18個月。

2、12個月。

3、6個月。

4、3個月。

(六)本合同服務專案的保證期自專案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保證期間如發現服務質量有缺陷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修正、返工。乙方怠於履行保修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技術服務費用及支付

(一)技術服務費用:人民幣____元(小寫),____(大寫)。專案所需全部費用________。

(二)本合同技術服務費用實際結算按照以下第____款方式確定:

1、固定價款。

2、可調價款。價款確定原則:_____________。

(三)技術服務費用採取以下第____款方式進行支付:

1、一次性支付:專案最終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支付。

2、分期支付:

(1)專案最終驗收合格後支付專案費用總額的100%,預留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待質量保證期滿無質量問題後一次性支付(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2)按照進度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技術服務費用以____方式付款:

1、轉賬。

2、電匯。

3、信匯。

(五)本合同價款____稅(含/不含)。乙方應開具________發票(增值稅/普通),乙方負責開具合法發票,乙方不開具合法發票,甲方不承擔延期付款責任。

(六)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資訊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1、收款人:_____________。

2、開戶行:_____________。

3、賬號:_____________。

六、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一)甲方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交報告。

2、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3、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4、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5、其他:____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中列明的技術資料、資料、材料或樣品。

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工作過程中現場踏查、資料收集、與各科室及基層單位交流溝通的配合。

3、在接到乙方關於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資料、材料、樣品的通知後____天內,及時做出答覆。

(三)乙方權利

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材料等。

3、如果甲方的提供相關資料影響專案程序,則乙方有權利順延工期。

(四)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完成本次技術諮詢的各項服務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委託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拒付技術服務費並單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進入甲方作業現場時,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如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乙方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專案驗收後,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七、健康、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

(一)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有關健康、安全、環境方面的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對其工作人員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的安全負責,如因乙方工作人員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所造成的一切事故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八、技術成果歸屬及保密

(一)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在服務過程中獲得的技術成果,包括但不限於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新發明、新發現等,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的歸屬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

1、甲方所有,乙方________(有償/無償)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向第三方轉讓技術成果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的,不影響乙方的使用權。

2、乙方所有,甲方________(有償/無償)使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許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技術成果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的,不影響甲方的使用權。

3、雙方共有,雙方共有,收益分配方式:_____________;一方轉讓技術成果必須經過另一方同意。

(三)保密

1、在在雙方接觸、洽談、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所獲得的一切原始資料及在服務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甲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關資料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以任何方式洩露。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圖紙、圖表、資料等。但下列資訊不屬於保密資訊:

(1)已進入公共領域的資訊。

(2)從任何對資訊不承擔保密義務的第三方合法獲得的資訊。

2、對於屬於乙方所有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

3、本保密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後____年內,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九、權利瑕疵擔保

因執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裝置、材料、工序工藝、軟體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應保障對方在使用時不存在權利上的瑕疵,不會發生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等情況。若發生侵害第三方權利的情況,提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因侵權給合同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十、對外關係

乙方在其服務範圍內與其他服務方之間的工作關係,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十一、不可抗力

(一)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_____、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採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三)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或任一方未積極採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實現,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資料和工作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專案的,甲方除應支付已經完成部分的技術諮詢服務費用外還應當承擔合同金額____%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支付專案技術服務費的超過____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甲方違反第八條第(三)款第2項、第3項保密條款的,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完成服務專案,應當承擔合同金額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獨解除合同。

2、乙方逾期交付報告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合同金額____%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應繼續履行,逾期____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3、乙方未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專案的,乙方應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期限作為補救期。在補救期內,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工作成果符合約定標準。乙方如在約定的補救期到期後仍未能按標準完成服務,或甲方不同意給予乙方補救期的,甲方有權在補救期到期後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後,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雖經乙方補救完成工作,但已構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按本條本款第2項的約定支付逾期違約金。

4、在合同服務期間,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樣品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三)款第2項約定期限書面通知甲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承擔合同金額____%的違約金。

5、乙方擅自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工作進行轉委託,應承擔合同金額____%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第八條第(三)款第1項、第3項保密條款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十三、_____

(一)乙方必須對自己的全部人員進行_____,如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人身傷亡等事故(甲方過錯除外),由乙方負責向_____公司索賠,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人員的損害,由乙方負責向_____公司索賠,甲方只承擔_____公司賠償以外的損失,對於未_____的部分甲方不予賠償。

十四、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下述情況,在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發生破產、清算。

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____日,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

4、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且在違約後____日或雙方商定的補救期限內對違約行為仍未能完成補救。

5、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畢。

2、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

3、一方依本條第(一)款規定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

十五、爭議的解決

(一)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如本合同屬於關聯交易合同,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甲乙雙方關聯交易總協議及相關分協議的原則解決。

十六、其它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執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報告及其一些通訊信件,均以書面形式傳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9

甲方:雲南錫業股份有限公司鉛業分公司

乙方:阿法拉伐(上海)技術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技術維修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技術服務內容

解決當前阿法拉伐換熱器洩漏進行維修焊補,使阿法拉伐換熱器達到甲方使用要求。

二、技術服務費用及支付

技術服務費(換熱器維修費用)總計為26317.76元(含17%增值稅)。技術服務結束後,乙方提供發票,甲方在兩週內支付。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2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由、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機床製造指導技術服務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技術服務內容

1.乙方任甲方該部門總工程師,按甲方提出的設計任務書、進度計劃書和驗收標準,按時完成專用機床的圖紙設計,並在車間進行必要的生產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

2.一年內設計完成_____種機型。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下達設計任務書、,進度計劃書及驗收標準。

2.提供設計室和相應的辦公用品,組織員工隊伍,其中,中級_____工程師分別_____名,外協外購人員_____名,生產主管_____名及車間生產工人__________名。

3.提供生產車間、生產裝置及所需量檢具、工具、材料和零配部件。

第三條 工藝試驗

難度大的設計,甲方允許乙方進行工藝試驗,並提供工藝試驗費,一般不超過_____元。提供必須的參觀樣機和技術諮詢的差旅費用_____元。

第四條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1.合同的期限: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履行合同的地點:__。

3.履行合同的方式:按照甲方的時間安排工作。

第五條 驗收和報酬

1.按甲方提出的驗收標準驗收。

2.報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工資_____元整,不承擔個人所得稅;

(2)乙方所設計的專用裝置,甲方若按機床產品進行生產和銷售,則乙方享有利潤的_____%,不再享有工資待遇;

(3)因工作,乙方在廠內外發生的嚴重人身傷亡,甲方按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例和相關規定,以工傷予以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裝置、資金、外協、外購不能及時到位拖延工期,由甲方承擔。

2.乙方設計拖延,每延期一天,扣除月工資的_____%。

3.由於乙方設計失誤,部分不能達到驗收標準的,允許乙方及時改進;根本不能達到驗收標準的,經有關專家評議屬於嚴重設計失誤的,乙方賠償本機所有材料費用和工人工資。

第七條 保密義務

1.乙方所提供技術圖紙和相關技術,不得單方面轉讓給第三方。

2.一方對因機床製造指導技術服務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1.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有約束力的;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11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範圍: ;(詳見施工圖紙內容);

4、承包方式:_ .

5、材料及工藝補充說明(詳見施工圖紙內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誤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天數 天(以實際進場施工之日算起);

2、由於承包人的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萬分之_ _的違約金,算至驗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a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或確認)施工圖紙及開工條件;

b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

c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約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

e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小時;

f不可抗力;

g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小時。

4、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 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 日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按照《鋼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驗收。

四、合同價款

總計合同金額(大寫)(人民幣) ,小寫¥ .

五、工程款結算及支付

1、主鋼構進場之日起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 的進度款;

2、綱結構主體完工之日起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 的進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 的進度款;承包人向發包人開具工程合同總價款 的銀行保函作為保脩金,發包人於壹年內返還承包人;

六、施工準備

1、承包人在合同簽定後 日內免費完成圖紙的設計和細化,完成後由發包人提交給設計院,承包人協同參與技術交底以便圖紙通過。

2、發包人在施工前應負責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準測量點,免費提供施工用水、電;

3、發包人應辦理完備專案報建、圖樣簽章手續,協調好周邊及有關部門關係;

4、承包人於接到審查合格圖紙 日內完成主構件的加工並運抵工地現場

5、承包人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中的材料進行採購和加工,並提供主要鋼材,彩板的質量保證書;

七、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如發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4、當發包人與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八、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內,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屆時驗收,如發包人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承包人,並與承包人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發包人必須承認承包人的竣工時間;發包人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其他損失均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驗收通知未提出異議,但到期又不按期組織驗收或發包人提前使用的,視為驗收合格;

3、竣工工程經驗收合格之日,辦理工程移交,從驗收之日起三日內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5、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內承包人對工程負責免費保修,保修期限屆滿後,承包人提供終身優惠服務。

九、現場代表

發包人現場代表_____,承包人現場代表_ _,雙方代表的權利義務按本合同約定,解決工程中所遇問題的協商、及決策意見的簽證、處理;如一方換人時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對方。

十、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時,除前面條款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十一、爭議解決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發包人與承包人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3、圖紙

4、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

合同訂立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共_ 頁

發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

電話:__________ 電話:

傳真:__________ 傳真: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

賬 號:_________ 賬 號:

郵政編碼:________ 郵政編碼: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12

技術服務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專案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服務專案名稱

1.1 服務專案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專案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專案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專案的名稱)

1.2 技術服務合同的專案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 鑑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複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範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裝置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效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2 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 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專案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裝置的安裝、除錯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裝置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專案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 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效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除錯、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專案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闡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原始設計檔案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資料;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資料:(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資料)

4.4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 元人民幣。

7.2 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 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委託方違反合同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

8.2 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資料、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由此給服務方造成的損失。

8.3 委託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和保管費;

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服務方有權處分工作成果,從所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剩餘部分返還委託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委託方補齊不足部分。

8.4 服務方發現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樣品、材料或者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補充、修改或者更換,委託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期作出答覆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5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裝置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委託方或者提出建議,委託方應在約定期限內作出答覆,委託方未按期答覆的,委託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6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樣品或者服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以及各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委託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7 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減收或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 服務方遲延交付工作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服務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樣品及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9 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缺陷,委託方同意利用的,服務方應減收報酬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嚴重缺陷,沒有解決合同約定的技術問題的,服務方應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0 服務方對委託方交付的樣品、技術資料保密不善,造成丟安、缺少、變質、汙染或者損壞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1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裝置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而未中止工作、或採取適當措施也未及時通知委託方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8.12 服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委託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9.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 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0.1 技術服務:是指科學技術專家或者由專家組成的智囊團利用自己擁有的科學技術知識為他人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一項服務活動。

10.2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但不包括建議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10.3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專案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10.4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運用自己的技術知識為促成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而進行的介紹活動,並協助解決約定的技術問題而訂立的合同。

10.5 特定技術問題;是指需要運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的專業技術工作中有關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節約資源能耗、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問題。

10.6 技術工作成果:是指服務方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和手段解

決特定技術問題所完成的、以科學技術知識為內容的工作。

10.7 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當技術服務合同實施完成後,雙方約定的通過何種標準和方式來驗收技術服務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附文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1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寫說明

一、“協議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協議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

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

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

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

第七、八位為協議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協議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

各地區編碼按GB_______________規定填寫。

二、技術服務協議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協議。

技術服務協議中包括技術培訓協議和技術中介協議。

技術培訓協議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專案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協議。

技術中介協議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資訊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協議進行聯絡、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並對履行協議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協議。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術服務的特徵、標的範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屬技術培訓協議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

屬技術中介協議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資料、檔案及其他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

屬技術培訓協議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的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

六、其他:

協議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影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協議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八、本協議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協議雙方就__________專案的技術服務(該專案屬_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協議當應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____________標準,採用____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____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專案驗收證明。

本協議服務專案的保證期為____________.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

但因委託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專案報酬(服務費或培訓費)____________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________方負擔。

(二)本專案中介方活動經費為: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方負擔。

中介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技術服務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培訓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中介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協議第______條約定,________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協議第______條約定,________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爭議的解決方法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協議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14

中外勞動技術服務合同

甲方:  國 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報掛號: 電傳: )

乙方:  國 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報掛號: 電傳: )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 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 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 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 國之日起到離開 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 公司 賬戶,並按 國 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 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 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 國 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 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 銀行 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 到 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 返回 ,由甲方通過 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 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一)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10平方米;

(二)其餘人員為4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 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

權享受回 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 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 的旅費和替換者來 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 行的

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 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 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 服務期間,應遵守 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 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 年,從乙方人員到達 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

在 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 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 的人員,不享受從 到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 至 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 後, 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本合同於一九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  方:            乙  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一九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國×市簽字.

甲方:                   乙方 :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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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 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 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 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 國之日起到離開 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 公司 賬戶,並按 國 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 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 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 國 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 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 銀行 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 到 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 返回 ,由甲方通過 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 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一)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10平方米;

(二)其餘人員為4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 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

權享受回 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 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 的旅費和替換者來 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 行的

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 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 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 服務期間,應遵守 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 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 年,從乙方人員到達 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

在 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 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 的人員,不享受從 到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 至 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 後, 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本合同於一九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  方:            乙  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一九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國×市簽字.

甲方:                   乙方 :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就擔任甲方財務管理、資訊服務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對甲方的財務情況進行科學分析,應甲方要求出具財務情況意見書;;  

2、對甲方的資產利用率進行評估,應甲方要求出具融資方案建議書;  

3、根據甲方委託,介紹或代理甲方向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融資  

4、根據甲方委託,介紹或代理甲方拆借民間資本進行融資。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資料,並保證資料的客觀真實,如有關的情況或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2、甲方享有顧問服務成果的權利。  

3、甲方承擔按照約定支付諮詢服務費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利用自己的專業優勢,提供客觀、真實、有效的服務。  

2、對甲方的財務狀況有知情權。  

3、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財務狀況及個人隱私有向無關

第三方保密的義務。  

4、有收取服務報酬的權利。  

四、服務方式及服務費  

1、具體服務方式、服務期限、諮詢服務費的計算根據服務專案的不同,由甲方出具的《資訊諮詢委託書》確定。  

2、根據《資訊諮詢委託書》確定的服務期限,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已提供諮詢服務期間的服務費按照實際天數和約定費用比例計算,諮詢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服務費用按照50%返還甲方。  

3、甲方在向乙方出具《資訊諮詢委託書》時支付全部諮詢服務費。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期限屆滿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諮詢服務合同 篇10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升甲方管理水平,甲方聘請乙方進行企業管理諮詢服務,甲乙雙方就有關專案諮詢內容達成如下協議。  

一、 專案名稱:  

二、 專案目的:  

三、 專案執行流程:  

1、實地調研及形成方案:  

1) 調研方案的準備;  

2) 深入各部門調研;  

3) 原有運作方式失控點分析;  

4) 擬寫調研報告;  

5) 確立輔導計劃書;  

6) 陳述調研報告,並與企業高層溝通,達成變革一致意見和共識;  

7) 將輔導計劃書分解成月、周專案任務書。  

2、按計劃開展輔導:  

1) 成立管理變革執行小組並執行;  

2) 成立管理變革稽核小組並執行;  

3) 宣傳培圳  

4) 制定相關制度大全  

5) 建立示範工程  

6) 全面執行  

四、 甲方配合事項:  

1、甲方成立專項執行小組,指派管理者代表,配合乙方專案顧問師工作,執行小組將參與方案的討論、制度的落實、現場指導執行、資訊反饋等,並對輔導進度進行監督,與顧問師聯絡並負責資料收集及資料列印、編訂、組織工作。  

2、每月進度經專案顧問師根據甲方實際情況提出,並向甲方輔導說明後由甲方總經理或管理者代表簽字執行。甲方應嚴格按計劃組織人員配合完成,遇到困難疑惑點,應立即提交乙方顧問師協調解決。如甲方配合原因導致諮詢任務沒有按期完成,乙方不負相關責任。  

3、凡顧問師要求甲方提供的參考資料應能及時詳實提供,以便顧問師能夠正確有效地提出建議與解決問題。乙方承諾對甲方提供資料的保密。  

五、 乙方責任  

1、乙方有義務保障甲方的商業利益,不得外洩甲方任何商業機密及資料。  

2、乙方為甲方提供專案要求的相關諮詢輔導、培訓,參與相關管理改善會議。  

3、乙方為甲方提供現場教練式技術指導,協助落實管理政策、方法、流程。  

4、乙方在輔導期間:制定合作階段計劃和總體目標、月度計劃和目標、周計劃和目標,並按計劃開展輔導工作。每次諮詢前提前發當天行程,並在諮詢

第二天提交總結及整改工作要求。  

5、乙方可提供常年管理顧問服務,會費低廉,長期跟蹤、保證效果。  

六、 專案期限  

1、自合約簽訂日起,在甲方的良好配合下 個月內完成輔導計劃書工作計劃。  

2、乙方主導顧問師,將定期進場,並按 個月的計劃和目標、當月計劃和目標、當天計劃和目標開展輔導工作,並提交總結及整改工作要求。(每週至少進場兩個工作日)  

3、合約時間結束後一個月為諮詢期,甲方可來人來電預約顧問師諮詢。  

七、專案費用及付款方式  

1、諮詢費:每月費用 (大寫:人民幣 元整) ,共 個月,合計

(大寫:人民幣 元整) 。  

2、甲方於簽約時,支付訂

(大寫:人民幣 元整) ,並作為

第一個月費用;由

第二個月起,在

第一個月諮詢的最後一週內支付下一個月的費用,若未於期限內付款,乙方暫停或停止進廠諮詢服務。  

3、顧問師每次到場的交通和食宿由甲方負責。  

4、以上費用不含稅。  

八、其它約定  

1、此合約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諮詢服務(以輔導計劃書為準)完成時終止。  

2、合約管轄:雙方諮詢服務合同約定如有糾紛訴訟時,以____市法院為

第一管轄法院。  

3、若於合約執行中,任何一方欲中止此合約執行,需取得對方的同意,否則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給對方。  

4、合約一式二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約一經簽定,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籤 字: 籤 字:  時 間: 時 間:

電梯技術服務資訊協議 篇17

合同編號: 技術服務專案: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編碼:

聯絡電話: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編碼:

聯絡電話:

年  月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___技術專案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  文

第一條 服務專案名稱

1.1 服務專案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專案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專案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專案的名稱)

1.2 技術服務合同的專案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 鑑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複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範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裝置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效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2 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 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專案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裝置的安裝、除錯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裝置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專案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 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效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除錯、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專案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原始設計檔案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資料;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資料:(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資料)

4.4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  元人民幣。

7.2 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 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委託方違反合同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

8.2 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資料、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由此給服務方造成的損失。

8.3 委託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和保管費;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服務方有權處分工作成果,從所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剩餘部分返還委託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委託方補齊不足部分。

8.4 服務方發現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樣品、材料或者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補充、修改或者更換,委託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期作出答覆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5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裝置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委託方或者提出建議,委託方應在約定期限內作出答覆,委託方未按期答覆的,委託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6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樣品或者服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可以在合同呆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以及各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委託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7 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減收或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 服務方遲延交付工作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服務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樣品及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9 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缺陷,委託方同意利用的,服務方應減收報酬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嚴重缺陷,沒有解決合同約定的技術問題的,服務方應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0 服務方對委託方交付的樣品、技術資料保密不善,造成丟失、缺少、變質、汙染或者損壞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1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裝置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而未中止工作、或採取適當措施也未及時通知委託方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8.12 服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委託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9.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 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0.1 技術服務:是指科學技術專家或者由專家組成的智囊團利用自己擁有的科學技術知識為他人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一項服務活動。

10.2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但不包括建議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10.3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專案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10.4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運用自己的技術知識為促成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而進行的介紹活動,並協助解決約定的技術問題而訂立的合同。

10.5 特定技術問題:是指需要運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的專業技術工作中有關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節約資源能耗、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問題。

10.6 技術工作成果:是指服務方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和手段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完成的、以科學技術知識為內容的工作。

10.7 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當技術服務合同實施完成後,雙方約定的通過何種標準和方式來驗收技術服務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附  文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

技術服務合同範本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資訊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絡、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並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服務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專案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服務專案名稱

1.1 服務專案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專案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專案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專案的名稱

1.2 技術服務合同的專案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 鑑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複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範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裝置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效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2 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 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專案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裝置的安裝、除錯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裝置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專案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 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效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除錯、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專案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原始設計檔案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資料;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資料:(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資料)

4.4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 元人民幣。

7.2 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 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委託方違反合同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

8.2 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資料、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由此給服務方造成的損失。

8.3 委託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和保管費;

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服務方有權處分工作成果,從所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剩餘部分返還委託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委託方補齊不足部分。

8.4 服務方發現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樣品、材料或者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補充、修改或者更換,委託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期作出答覆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5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裝置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委託方或者提出建議,委託方應在約定期限內作出答覆,委託方未按期答覆的,委託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6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樣品或者服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以及各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委託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7 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減收或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 服務方遲延交付工作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服務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樣品及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9 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缺陷,委託方同意利用的,服務方應減收報酬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嚴重缺陷,沒有解決合同約定的技術問題的,服務方應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0 服務方對委託方交付的樣品、技術資料保密不善,造成丟安、缺少、變質、汙染或者損壞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1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裝置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而未中止工作、或採取適當措施也未及時通知委託方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8.12 服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委託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9.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 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0.1 技術服務:是指科學技術專家或者由專家組成的智囊團利用自己擁有的科學技術知識為他人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一項服務活動。

10.2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但不包括建議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10.3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專案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10.4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運用自己的技術知識為促成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而進行的介紹活動,並協助解決約定的技術問題而訂立的合同。

10.5 特定技術問題;是指需要運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的專業技術工作中有關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節約資源能耗、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問題。

10.6 技術工作成果:是指服務方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和手段解

決特定技術問題所完成的、以科學技術知識為內容的工作。

10.7 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當技術服務合同實施完成後,雙方約定的通過何種標準和方式來驗收技術服務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附文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合同文字起草知識

本文結合合同管理實踐,提出了合同起草的十招,但願它們能幫助你起草無可挑剔的合同,讓你的公司免受訴訟的困擾。

第一招 注意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是否一致

有些企業使用合同統一文字,這本是好事,但由於對合同性質瞭解不細,出現張冠李X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卻使用購銷合同文字,為合同以後的履行和適用法律條款增添了爭議。

第二招 注意列明每項商品的單價

有些企業在購銷合同中,標的是多類商品,但卻只在合同中明確各類商品的總價款,而不確定具體每種商品的單價,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後發生爭議,就難以確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價款。

第三招 在合同中明確違約金和賠償金計算方法

《民法典》雖然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違約金和賠償金,但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違約金的數額,法院就會視為雙方當時放棄違約金權利,而不予支援。對賠償金計算方法作出明確約定,有利於以後發生爭議後迅速確定賠償金額。

第四招 確定管轄法院

現在一些案件,經常在訴訟管轄耗費時間和精力。如何避免哪?不妨在合同中明確管轄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訴訟法中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在簽訂合同時,雙方一般比較友好,比較容易達成一致意見,如果事先確定了管轄法院,就不必在以後為爭管轄法院而斗的你死我活了。

第五招 注意用詞嚴謹

不要在合同重用模零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有這樣一個案例,原告甲乙口頭約定,由乙向甲借款五萬元。後來,乙歸還了部分借款,甲為乙出具一張憑據"還欠款一萬元"。後來,甲因乙遲遲不歸還餘款,遂向法院起訴,要求乙歸還餘款4萬元。這就出現了兩種理解方法:一種認為,甲為乙出具的是一張收條,其真實意思是,實際收到了乙歸還的欠款1萬元,乙仍然欠款4萬元,這裡的"還"應讀為H;另一種意見認為,甲出具的條子是一張證明,它證明了,甲與乙之間現存的欠款標的額,此處的"還"應當讀為HAI,意思為,乙還有1萬元未歸還,故應判令乙歸還甲1萬元。這個案例說明,用此不嚴謹只能給自己造成麻煩,而給別有用心人鑽了空子。

還有一份合同在結尾中這樣寫: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但是一方只簽了字沒有蓋章,事後不久雙方鬧至法院,一方提出由於合同只簽了字而沒有蓋章,雙方約定合同成立的要件不全,因此合同部成立。

以上事例說明,如果當事人在籤合同是多斟酌一下,這些問題應該會避免的。

第六招 簽約物件的主體資格

當前,經營單位的性質、種類、背景比較複雜,有關部門的管理不到位現象比較普遍。在此情況下,為防範欺詐行為,減少交易風險,非常有必要考慮交易對方的主體資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況等。主體資格方面應當檢視一下對方的營業執照和企業參加年檢的證明資料。不能僅憑其名片、介紹信、工作證、公章、授權書、營業執照影印件等證件,有的企業因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檢而已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如果你稍一疏忽,就可能掉進一些不法分子設定的陷阱。

第七招 合同條款必須對等性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權利義務的協議,合同法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一方享受權利,必須承擔義務,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不要籤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這類一邊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規定我方違約要如何處理而無對方違約如何處理的內容。同樣,也不要簽訂權利多、義務少的、責任輕的合同,否則另一方可能以該合同違背公平原則對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辯。

第八招 注意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可見定金具有懲罰性,在合同法上稱為定金罰則。在實踐中不少人將定金寫成了"訂金",而"訂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為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功能。

第九招 注意專案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攬的有些專案是從其他承包商那裡分包而來的,此類合同涉及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發包方是否允許承包商對專案進行分包或轉包,通常的情況是發包方禁止專案轉包和分包或者規定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專案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轉包、分包都要經過發包方的同意,否則轉包或發包行為無效。對工程專案進行轉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對分包方隱瞞了原合同的規定,對此應當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問題並要求其徵得發包方同意將工程轉包或分包給我方。

第十招 仲裁機構名稱要寫具體、明確

有的合同在約定仲裁事項時,只是籠統的寫一旦發生糾紛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門解決。這樣的仲裁條款只是約定了仲裁地點而對仲裁機構沒有約定,實際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根據仲裁法的規定,當事人在訂立仲裁協議或約定仲裁條款時,應當選定仲裁委員會。所以對仲裁機構必須寫具體的名稱,如青島仲裁委員會、煙臺仲裁委員會。如果沒有寫具體名稱,發生糾紛後只能由當事人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協商不成原仲裁協議或合同仲裁條款無效。

以上招數適用於各種合同,比如,辦公租賃合同、加工定做合同、買賣合同、勞動合同、裝置租賃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等。只要你熟練掌握,並加以靈活運用,定能在激烈商戰中立於不敗之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服務合同

合同編號:09-001

技術服務專案:有機肥生產廠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有機肥生產技術"專案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服務專案名稱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專案名稱為:關於"有機肥生產廠的建設規劃與生產技術培訓"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裝置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效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2 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 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專案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裝置的安裝、除錯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裝置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專案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 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效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除錯、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專案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原始設計檔案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資料;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資料:(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資料)

4.4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元人民幣。

7.2 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 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委託方違反合同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

8.2 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資料、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由此給服務方造成的損失。

8.3 委託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和保管費;

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服務方有權處分工作成果,從所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剩餘部分返還委託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委託方補齊不足部分。

8.4 服務方發現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樣品、材料或者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補充、修改或者更換,委託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期作出答覆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5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裝置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委託方或者提出建議,委託方應在約定期限內作出答覆,委託方未按期答覆的,委託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6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樣品或者服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以及各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委託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7 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減收或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 服務方遲延交付工作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服務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樣品及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9 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缺陷,委託方同意利用的,服務方應減收報酬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嚴重缺陷,沒有解決合同約定的技術問題的,服務方應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0 服務方對委託方交付的樣品、技術資料保密不善,造成丟安、缺少、變質、汙染或者損壞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1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裝置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而未中止工作、或採取適當措施也未及時通知委託方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8.12 服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委託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9.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 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0.1 技術服務:是指科學技術專家或者由專家組成的智囊團利用自己擁有的科學技術知識為他人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一項服務活動。

10.2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但不包括建議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10.3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專案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10.4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運用自己的技術知識為促成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而進行的介紹活動,並協助解決約定的技術問題而訂立的合同。

10.5 特定技術問題;是指需要運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的專業技術工作中有關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節約資源能耗、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問題。

10.6 技術工作成果:是指服務方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和手段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完成的、以科學技術知識為內容的工作。

10.7 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當技術服務合同實施完成後,雙方約定的通過何種標準和方式來驗收技術服務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附文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