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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抵押合同協議範本

欄目: 房地產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85W

民間借款房產抵押合同怎麼寫很多人一定不知道。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的部門有哪些,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的條款,今天小編就給大家來分享一下房地產合同,僅供閱讀哦

房地產抵押合同協議範本

個人房屋抵押合同協議書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 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向公證處公證,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年月日

房屋抵押合同範本閱讀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______________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權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轉讓、出租、出售。

第四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將房屋所有權證一併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七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八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九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二十二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抵押物清單(略)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合同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借款合同條例》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元)。上述借款項用於。

第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自年月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提供方式為下述第種方式:

1、現金交付;

2、銀行轉帳;

3、其它方式:。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年息為,摺合月息為,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計息,但不計算複利。如遇國家對利息作政策調整,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採取下述第種方式:

1、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執行,不作調整;

2、對本合同約定的利息作調整,調整的標準為:。

第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採用下述第種還款方式:

1、一次性還款方式;

2、每月等額還款方式,每月還款元整;

3、其他方式:。

第五條甲方以位於:市區街

小區號樓單元門。總建築面積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

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所生孳息(包括質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本合同簽訂之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採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

第六條抵押擔保範圍為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運輸、鑑定、保險、登記、保管等事宜必須經乙方確認,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由甲方佔有的,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保持抵押財產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甲方的行為不得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該行為。若該行為已造成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則甲方應在十五天內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甲方不予恢復且未按要求提供擔保的,乙方可以折價、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提前清償債務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第十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應優先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第十二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處分抵押財產並實現抵押權:

(1)甲方未能清償到期(含提前到期)債務或履約能力出現風險的;

(2)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或財務狀況惡化、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3)甲方被宣告破產、停業、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解散(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或因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財產等導致履約能力可能出現風險的);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5)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約定;

(6)抵押財產被採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強制措施或依法被監管的;

(7)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七條的約定或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況;

若發生上述各項情況的,將被視為本擔保出現風險。

第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含提前到期)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清償本合同約定擔保範圍內的全部被擔保債務或發生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乙方有權以法律允許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四條乙方依法行使抵押權所得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借款本金、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十五條甲方的債務到期(含提前到期)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權將該未履行部分債務轉入甲方的逾期貸款戶,並按照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甲方仍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乙方與甲方協議變更本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後的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等全部費用)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甲方陳述並保證: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抵(質)押權、出租等情況如下,且本合同簽訂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或權利,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甲方向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八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處分抵押房產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為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權人簽章)。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需簽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二十二條其他約定

一、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二、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絡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絡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三、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為: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