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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通用22篇)

欄目: 房地產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9W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1

BF——20__——0606                                    合同編號: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通用22篇)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出租人: 

租賃代理機構:                   

承租人: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〇〇八年五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租賃代理機構:                         備案證明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即租賃代理機構)和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乙方為外地來京人員的,應填寫《來京人員資訊登記表》(見附件一);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租金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甲方委託的租賃代理機構在                    銀行開立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租金賬戶”,該賬戶資訊可通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北京建設網()查詢),帳號為                  ,乙方通過第   種方式按期將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賬戶: 

1、委託租金賬戶開戶行按合同約定代扣租金,乙方在            銀行開設付款賬戶,帳號為                      ; 

2、乙方將租金直接匯入租金賬戶(包括匯款、轉賬或POS機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將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賬戶,乙方委託租賃代理機構代交租金。租賃代理機構應在24小時內將租金存入租金賬戶,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賬戶。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佣金 

本合同簽訂後即時/ 日內),租賃代理機構可按月租金的      %收取佣金人民幣            元整(¥:           ),其中乙方應向租賃代理機構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            元整(¥:           )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佣金總額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租賃代理機構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章:  

租賃代理機構簽章:                           國籍: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2

甲方: (系租賃代理機構)

乙方: (系“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開設銀行)

為保證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房屋租賃代理租金的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遵循公平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進行租金代收代付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協議所示的代收代付物件為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租金賬戶”),該“租金賬戶”專門用於代收代付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租金賬戶”應與甲方自有的結算賬戶分開。除甲方按有關規定應收取的代理費及其它延伸服務費用外,租金賬戶中的資金只能用於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甲方提供其他延伸服務的,應在出租代理合同中註明所提供延伸服務的專案及收費標準。

第三條 甲方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北京市房屋出租委託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通過市建委租賃合同網上備案系統填報合同及出租房屋的相關資訊,網上備案系統據此生成付款列表,甲方定期下載列印付款列表並蓋章後送交乙方,乙方核對無誤後向出租人代付租金並在網上備案系統上標註付款資訊。

第四條 甲方將所代理房屋出租的,甲方與承租人簽訂《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時,應在合同中約定通過租金賬戶代收代付租賃房屋的租金。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收款清單,甲方據此在網上備案系統上標註收款資訊。

第五條 甲方要求從租金賬戶提取代理費及其它延伸服務費用的,應不超過租金賬戶同期收入的10%。確實超過同期收入的10%的,應提供費用明細清單,乙方通過網上備案系統進行核對後予以劃轉。

第六條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能將房屋出租的,甲方應將自有資金通過租金賬戶支付給出租人。

第七條 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應用自有資金墊付租金,承租人補交租金後,甲方可從租金賬戶中提取相應金額。

第八條 甲方提取佣金或墊付房租的,應向銀行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材料,經銀行稽核後將相應款項匯入甲方自有資金賬戶。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或出租代理合同發生變更、終止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日內,在網上備案系統予以變更、登出。未及時變更或登出造成糾紛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甲方開立的“租金賬戶”計息。

第十一條 乙方詳細記錄“租金賬戶”資金收支情況,並根據甲方需要向甲方提供。

第十二條 租金帳戶存續期間,若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有關部門對“租金賬戶”進行凍結或扣押,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出示證據以證明租賃代理租金及其銀行賬戶的性質。

第十三條 市、區縣建委(房管局)及中介協會履行對租金賬戶的資金劃轉情況監督檢查職責時,甲乙雙方均應予以配合,並按要求提供經銀行和機構蓋章的銀行對賬單原件及相關材料。

第十四條 服務費用: 。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一)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交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備案一份。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3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4

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本「精品」  出租人:  承租人:  ____市建設委員會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年____月修訂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________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房屋(□是

□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最多不超過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年  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

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  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元整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房屋租賃稅費

(9)衛生費

(10)上網費(1

1)車位費(1

2)室內設施維修費(1

3)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____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a;b;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XX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a;b;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

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

第八條

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

第八條

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國籍: 聯絡方式: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___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所有權人朱本生。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居住 ;不得用於商業及個人生產加工。

(二)甲方、乙方雙方自訂立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派出所辦理人員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派出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來人員的,乙方應提供相關證明,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應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衛生清潔,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氣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30 天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未續簽的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但需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側加收一個月房租。

(三)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告知對方。乙方提前解除加收一個月房租給甲方補償,甲方提前解除延長一個月租期給乙方補償。補償金額 元。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交三個月押 個月。 首次收款 元,其中房租費 元,押金 元。水錶底 噸(分表1底數 噸、分表2底數 噸) 電錶底 度 、氣表底 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租賃期內物業費由甲方承擔, 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裝置維修

租賃期內,乙方應保護好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在不超過 元以內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支付費用。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租賃期間乙方發生事故造成房屋及第三人傷害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及第三人。

4、租賃期間發生不可抗力的傷害及損失,各自承擔各自部分。

5、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進行檢查、修繕,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及費用達 日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 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7、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 裝飾或者添置新物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8、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大聲喧譁,影響周圍住戶的正常生活。如由此引起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乙方需承擔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第九條 煤氣、天然氣:每晚睡前及外出應關閉總閥,灶頭點火應先打火後開煤氣。電源外出時拉掉總閘。一樓住戶當室外氣溫低於2°時應開一個水龍頭滴水,以防管道凍壞。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為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字,供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使用,但不適用於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房屋的租賃關係。簽訂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

三、接受他人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出示委託人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許可權。

四、租賃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裝置,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賃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租賃雙方應按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託的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七、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應在落款內簽字、蓋章,並註明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_室_______廳_______衛,平房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年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_____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_____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_____條款或_____協議申請_____。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_____備案一份,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簽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附在本頁。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年四月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鄉鎮),建築面積_________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__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______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份,____________執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8

出租方(甲方):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 室 廳 衛,平房 間,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為 ,該房屋(□已/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 ,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 / □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 ,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共計 ________年 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________日(□書面 /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______ 元(大寫:______ 元)。該房屋租金 (□年 / □月)不變,自第 (□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 , , , ,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 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______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 )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 □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 。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 。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______ 住所: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電話: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______ 電話:______

住所:______

電話: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

附件一: 《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附在本頁。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9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坐落於北京市 __________區(縣) 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 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物業驗收單》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收收據。

二、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1、甲方提供:□身份證 □房產證 □戶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證 □暫住證 □工作證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_____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果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共__________ 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 .

五、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寬頻費/□ )等費用。

(二)甲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寬頻費/□ )等費用。

六、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與經濟補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4、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責又修繕的義務。

七、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八、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已個月以上的。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祝福的違約金不足甲方的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九、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四百六十五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及未使用費用,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十、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一、房租屆滿

1、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一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裝置交還甲方。

2、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為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燃氣)、電話、物業管理等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

(7)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

十二、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十三、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補充規定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10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為:(□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為收取)。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物業管理費/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11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 / □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 /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該房屋租金▁▁▁▁(□年 / □月)不變,自第▁▁▁▁(□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 □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元(大寫:____元)。該房屋租金 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蓋章):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簽字):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附在本頁。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為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字,供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使用,但不適用於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房屋的租賃關係。簽訂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

三、接受他人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出示委託人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許可權。

四、租賃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裝置,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賃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租賃雙方應按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託的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七、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應在落款內簽字、蓋章,並註明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1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甲方或其代理人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為居住;居住人數為______人,最多不超過______人。

(二)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_/□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年___個月。甲乙雙方應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辦理房屋交付手續,甲方應按約定合同約定的條件將房屋交付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籤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視為交付完成。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元/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押_____付_____,首期租金及押金應於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以後每期租金乙方應於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日支付,支付日期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採用現金方式支付租金或將租金匯往甲方如下賬戶,即視為乙方完成付款義務: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租賃期間,乙方不得以押金充抵租金或其他乙方應支付的費用。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甲方承擔費用: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_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五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續租及轉讓

(一)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分租、轉借給他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他人或設定擔保。

(二)若乙方擬續租該房屋,應於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發出續租申請。甲乙雙方應就續租事宜進行協商,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若乙方未按上述約定向甲方發出續租申請,將被視為放棄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該房屋出租給他人,並引領他人看房。

(三)租賃期間內,甲方有權將該房屋出賣或抵押,為此甲方無須徵得乙方同意,但應事先提前30日通知乙方。甲方承諾該房屋的出賣或抵押,不影響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房屋交還

(一)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解除或終止之日當日內將房屋內自有物品搬出,按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品、裝置設施。若乙方未按約定時間將自有物品搬出,視為乙方放棄權力。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第三人將乙方物品予以處理而無需給乙方賠償或補償。

(二)甲方雙方應對房屋及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如甲方發現該房屋或原有固定裝修、裝置設施被損壞或遺失(自然損耗除外),有權要求乙方修復或賠償損失,並可從押金中扣除。

(三)乙方如經甲方同意對該房屋進行裝修、增建或改建,新增的裝修及不可移動的裝置設施歸甲方所有。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導致合同解除的,應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導致合同解除的,應按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扣除乙方應承擔的各項費用後,將剩餘租金及押金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將剩餘租金及押金折抵違約金,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乙方應於甲方向其發出補足違約金通知之日起2日內補足。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天,由違約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八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出租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15

出租人(甲方): 證件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 甲方自有房屋坐落於北京市海淀區,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房屋租賃期自 xx年 xx月 xx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2. 在租期內保持房屋整潔,乙方不得損害房內各種裝置,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不得改變使用性質(只限x人居住),遵紀守法,安全自負。

3. 租金及押金

1) 租金:¥.00元/月,每季度租金為¥xx00.00元,按季支付。每次付款滿三個月的次日支付。支付方式:現金支付或電匯支付,押一 付三 。

2) 押金:¥xx00.00。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無傢俱家電損壞且結清各項費用後,押金全額還給乙方。

3) 其中, 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視收視費、網費等由乙方承擔。

4. 此房租帶有簡單傢俱及電器,具有:

詳見明細表

5. 雙方如有特殊原因收房或退房,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或找到經甲方同意的租戶;

押金全額退還乙方。

6.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

7. 其他補充內容:

出租人(甲方):簽字 承租人(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1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室內裝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賃期限:暫定______年,從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_____應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次租金必須提前_____天內交清。

四、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押金,待不租或期滿費用算清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滯納金,並有權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歸還房屋,並賠償違約金壹個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災、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____的暫住條例,不得利用該房屋之便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要自行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並有權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八、租賃期間內,乙方如中途讓給他人轉住(用),需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轉租。

九、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交付:□水、電費□電話費□衛生費□管理服務費。

十、租賃期間,乙方應愛惜室內一切裝置,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及其配套設施原狀,無法恢復的應酌情賠償。

十一、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將房屋歸還甲方,如乙方需續租,須提前半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後,乙方退出時,若有傢俱雜物等佈置不搬者,甲方將視其為廢棄物,任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

十二、合同簽訂之日的電錶底數為______,水錶底數為______,煤氣表底數為______.

十三、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叄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叄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17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並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租客入住以後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見蹤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東,請檢查房產證上的戶名或檢視購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東,則需要有房東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

3、若出租人是租客,則需要房東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檔案原件,並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檔案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四)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

注意,法律規定租期最長不得超過________年,超過部分無效。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_年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租金、押金的金額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爭議甚至訴訟糾紛。

另外,建議採用銀行轉賬方式來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體銀行賬號。如果採用現金支付方式,應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憑證。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明確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還應明確轉租的程式,以免因轉租事項產生分歧,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_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日期:

承租人(乙方)簽章:

日期: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18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 年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國籍:

聯絡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19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 ,出租房屋面積共___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元;租金總額為______元(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4、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及營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恢復原狀。有權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6、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Σ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_個月以上。

9、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0、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簽字確認。

1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___%的違約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倍的滯納金。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倍支付滯納金。 8)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14、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20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於,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押金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月租金2400元整/貳仟肆百元整,每半年一交 ?;14400_元/ 壹萬肆仟肆百人民幣元整),年租金總計:貳萬捌仟捌百 人民幣元整(?:28800元)。 房屋 押金 ?2400元

支付方式:首次現金支付半年租金及房屋押金,其餘每半年採取銀行匯款的方式支付給甲方。

其他費用:在正常租賃期限內,乙方負責承擔因使用本房屋而產生的水費、電費、電話(通訊)費、暖氣費、物業費、煤氣費。

第四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使用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其他約定。

(四)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甲、乙雙方在租房前須相互查驗身份證、房本,存留相關的有效證件備查,否則後果自負。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貳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壹__份,乙方執_____壹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誠意履行。如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另有特別約定相關責任的,從其約定;本合同沒有特別約定相關責任的,如發生違約,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且違約方須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月租金的十倍。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21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四)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年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_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日期:

承租人(乙方)簽章:

日期: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篇2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20__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20__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元(大寫: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20__年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20__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20__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20__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20__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20__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20__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條20__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20__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證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蓋章)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簽字)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附在本頁。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為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字,供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使用,但不適用於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房屋的租賃關係。簽訂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

三、接受他人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出示委託人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許可權。

四、租賃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裝置,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賃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租賃雙方應按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託的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七、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應在落款內簽字、蓋章,並註明經紀資格證書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