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房產管理局、瀋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房地產經紀(居間)合同說明
1、本合同所稱房地產經紀(居間),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目前單獨從業的經紀人居間介紹,促使當事人進行存量房地產各類交易的經營活動
2、本合同所列條款未盡事宜,當事人需要另作約定的,雙方當事人可協商增加補充條款,經簽字生效附在合同後。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編號”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場或區市場編號、經紀機構或經紀人資格證書號碼、合同流水號等3部分號碼構成,填寫時不能缺項。
4、本合同正文中凡括弧內有多項供選擇內容的,按其交易行為只在該括弧前的空格處先填其中一項。
5、本合同要用藍黑或碳素墨水筆填寫。
6、在簽訂本合同前,乙方、丙方有權要求甲方出示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相關證件。
7、本合同條款由瀋陽市房產管理局和瀋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地產經紀(居間)合同
(合同編號: )
經紀機構或經紀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 資格證書號: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資格證書號: 電話:
委託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託人(丙方)
名稱或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和中介服務,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條 具體事項條款:
(1)乙方自願將坐落於瀋陽市 區(縣) 街(路) 巷 號樓 單元 層 號,權屬證載明的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房地產 (轉讓、出租、交換)給丙方。該房朝向 , (所有權證、租賃證)號碼 。轉讓總價款(大寫) 人民幣。
(2)租賃:丙方承租前項坐落位置房屋,期限為 年;租金 元/月;年租金(大寫) 人民幣。
(3)交換: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產坐落於瀋陽市 區(縣) 街(路) 巷 號樓 單元 層 號,權屬證明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所有權、使用權)的房地產交換給乙方。該房朝向 , (所有權證、租賃證)號碼 。
(4)丙方向乙方預付定金(大寫) 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付。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無權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額雙倍返還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務費(大寫) 元人民幣,其中乙方交付 元人民幣,丙方交付 元人民幣。此項中介服務費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
(6)乙方與丙方保證提供的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沒有爭議,未被查封、抵押,沒有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情況。
第三條 甲方、乙方、丙方約定的以上事項,如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有損乙方、丙方的利益,則不得收取報酬,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人民幣,損失超大型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轉讓、出租、交換)的房地產必須真實準確,若因其提供虛假情況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五條 丙方向甲方作出(受讓、承租、交換)房地產的承諾應真實況現,中途反悔,給甲、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由方負責辦理(轉讓、租賃、交換)手續。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
(2) ;
(3) 。
第八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約定採取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瀋陽仲裁委員會依法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 ];代理[ ];諮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見附件一)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
( )2.營業執照;編號[ ]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見附件二)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
( )2.營業執照;編號[ ]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接受本合同事項委託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2.具體要求
3.其他要求
第四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諮詢服務的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5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託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願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七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_____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一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
年 月 日於上海
備註欄
甲、乙雙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業已經備案。
經辦人: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 ];代理[ ];諮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見附件一)(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 ( )
2、營業執照;編號[ ] (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見附件二)(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 ( )
2、營業執照;編號[ ] (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
乙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計算支付; 諮詢服務的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託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願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七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上海市_____區_____縣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一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
一九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於上海
備註欄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本合同 (編號:__________),業已經備案。
經辦人: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就乙方申請入股參與甲方的××××工程專案建設一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專案概況:
1、專案規模:本工程建設佔地面積約 66.7 畝,計入容積率(不含車庫)建築面積約38000m2,建築佔地面積約12367.6m2,綠化佔地面積約13602.1m2,道路及其它佔地面積約18481.3m2,建築密度約27.8%,容積率約0.885(含公共基礎配套設施佔地),綠化率約30.6%,建設樓層為多層(區域性4+1層)樓房(注:以上指標均以通過審查後的施工圖所注指標為準)。
2、建設週期:三年(20xx年6月20xx年5月,能正常動工建設之日起計算,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工期順延)。
3、專案總投資額:約15000萬元
二、入股金額及利潤分配比例:乙方按照每股投入資金 50.00 ( 伍拾 )萬元起算(本合同約定時間內股金不計利息),乙方投入的資金同甲方進行風險共同承擔的原則進行利潤分配,具體按以下方法實施:
1、如本專案清水房建面的銷售均價為6000元/m2,則甲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及方式按公式:利潤=投入股金總額× 計算出的金額向乙方分配利潤;
2、如本專案的房屋銷售清水房建面均價大於或小於6000元/m(但不得小於或等於5000元/m2的基價),則甲方按本協議約定的返還時間向乙方以清水房建面銷售均價大於6000元/m2按公,式:利潤=投入股金總額×(1+ )、清水房建面銷售均價小於6000元/m2按公式:利潤=投入股金總額×(1- )計算出的金額向乙方分配利潤;
3、如本專案的清水房銷售建面均價小於或等於5000元/m2,甲方對乙方不進行利潤分配,則甲方用該專案房屋抵扣乙方投入的股本(抵扣房屋的價格按本專案相同或近似位臵、樓層、戶型的房屋銷售市場價格計算);
三、乙方投資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本協議簽定後 3 日內將約定相應額度的款項一次性撥付至甲方的銀行賬戶,甲方查證到賬款項額度同本合同約定額度相符後即出具收款依據給乙方(甲方出具的收款依據作為乙方日後享受該項利潤分配的有效證件)。
四、乙方投資款及投資回報返還時間及方式:
1、返還時間:專案全部建成完工驗收後6個月內一次性返還本金;甲方與施工單位結算完成後3個月內一次性分配利潤。
2、返還方式:乙方可自由選擇現金返還或房屋抵賬兩種方式(注:選擇以房屋抵賬方式返還的,簽定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房屋抵賬協議)。
3、利潤金額:乙方的最終利潤是甲方扣除乙方應繳納利潤所得稅後的金額。
4、甲方按本協議支付完清乙方的投資款及利潤後,甲乙雙方簽署關於本專案的入股檔案及資料自然失效。
五、乙方的投資僅限於該專案的建設,不涉及甲方公司的其他任何業務。
六、乙方不參與甲方該專案的任何日常及其它管理工作。
七、免責約定: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和無法完全履行,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八、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按照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按本合同約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______________大廈(暫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_______市_______區政府管理部門申請“______________大廈”建設專案。該專案申請土地面積暫定為_______ 畝,具體以甲方與土管部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及此後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的記載為準,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
二、上述專案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建築專案性質為綜合(具體以行政檔案的許可內容為準)。
三、上述專案的土地授讓後,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割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面積的分割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分割之後雙方應各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辦證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共同實施,所需稅、費等費用由各自承擔。
四、專案實施過程中的土地款按照各自的分割比例分別由甲乙雙方承擔,其中需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乙方以向甲方借款的形式出具手續,由甲方先行墊費。
上述墊費款從土地使用權證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由乙方予以歸還,並按照______________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為順利實施上述專案,甲方的職責是負責專案所需資金的足額及時到位,而乙方則負責取得該專案的立項審批、工程施工建設直至完工交付使用過程中的所有政府批准和許可工作。
該專案的建設工程施工、設計等事項,由甲方負責落實。
六、本聯建專案一經啟動,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否則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七、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另籤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互信的原則,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和法律關係,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下條款並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棚戶區改造專案
2.專案命名:
3.工程地點:
4.工程內容:本專案1#、2#、3#、4#樓共四棟,八層,框混結構,建築面積約平方米。由乙方完成甲方所提供的設計施工圖的全部工程量。如有設計變更另行按實結算增、減工程造價。
5.工程總造價:約 萬元左右。
二、承包方式及單價
甲方以包工包料大包乾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單價為 元平方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房地局測給的實際面積進行結算。大包乾的施工內容為:
1.地基、基礎、臨時道路和土方回填;主體工程;內外裝飾工程、陽臺鋁合金窗、公共部位牆面刮膠、樓梯不鏽鋼扶手、水電、水溝、下水道、化糞池、四周散水等和施工圖所標示的設計內容。
2.所承建工程建安稅。
3.進戶門採購安裝價格在 元/條左右的新防盜門。
4.層面隔熱及防水工程。四周硬化乙方負責0.5m內。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專案乙方自願墊資從基礎到 層主體完工。乙方安裝層預製樓面板完工時,甲方開始按主體工程造價分層撥付乙方主體工程款。每完成一層甲方撥付當層完成主體工程量款的%。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主體工程總造價款 %。
2.內外裝飾工程進度甲方分期分批撥付給乙方。
3.墊資款在乙方做完二層,甲方把乙方墊資款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4.該專案全部竣工,經甲、乙雙方會同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按實際結算額在 個月內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結算造價的 %,剩餘的 %作質保金,在個月內無質量事故甲方將質保金付清給乙方。
5.為確保本專案保質、保量按期完工,乙方應交給甲方 萬元保證金,該保證金在本承包工程專案基礎全部完工時一資性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6.甲方與乙方結算定案時起,在 個月內甲方付給乙方剩餘工程款,如果因特殊原因未曾支付工程餘款給乙方時,甲方以本專案門面或住房按市場現行銷售價低於%抵給乙方作工程尾款。
四、甲、乙雙方職責
1.甲方責任
(1).負責做好拆遷、立項、規劃、報建、三通一平(即水通、電通、路通,原則上不影響工程進度)
(2).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土建4份、水電安裝圖2份)
(3)協助乙方處理施工中的疑難問題,乙方不負責處理周邊關係,如需乙方處理周邊關係,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派駐工地代表 同志負責全面總施工管理,並搞好技術交底。
2.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使用和維修工作。(甲方不再計付給乙方臨時設施費)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報送給甲方。
(3)乙方派駐工地代表人 同志。
五、工程工期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實際需要,雙方決定工程有效工期為300 天(公曆日)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給甲方使用。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駐工地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六、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必須保證“合格”工程,爭創優良工程。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定的標準進行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的指導與監督,必須服從監理方的監管。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未進場之前要經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簽證同意後方可進入,否則視為論虛作假不“合格”產品。
(2)乙方對材料改變或代用時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並書面報告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簽證後方可使用。
(3)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同相關部門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基礎超升的部分,甲方必須按實際結算給乙方。
(4)乙方按質量驗證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給甲方和質量監督站。
(5)乙方在施工中發生抽量事件,應及時報告甲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甲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等部門共同磋商處理。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作為施工中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乙方組織相關部門交底、核審、做出核審紀要。
2、甲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出具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乙方才予以實施。圖紙增加的專案,甲房另外按20_年取費標準計取給乙方。
八、工程驗收
1.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2.工程施工地下基礎隱蔽工程必須有驗收簽證,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甲、乙雙方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方可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乙方無償保修,其保修範圍和期限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範、參照本合同及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九、雙方違約責任
甲方
1.未能按照合同通知規定的開工期限,拖延一個月尚未能開工,甲方應付乙方10萬元補償金。
2.因甲方報建等各項手續未到位,被有關部門責令停工所造成乙方停工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停工時間延遲施工工期。包括乙方租的機械裝置、鋼管腳手架、民工工資等由甲方負責。
3.工程未經驗收提前使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和其它問題由使用方承擔責任。
乙方
1.在簽訂本合同三天內必須與甲方辦理好交接手續,正式開工,如推遲10天處乙方10萬元罰款給甲方,以此類推。
2.施工途中因乙方資金未到位造成工程停工、緩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自願放棄未付的工程款清算權力。
3.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負責無償整改或返工。
4.教育好工程施工隊伍所有人員,決不準在施工現場賭博、鬧事,每出現一次罰款1000元,依此類推。
5.乙方要抓好施工安全管理,有違反施工安全的人和事,甲房每發現一次處罰乙方100元/次(當場兌現)。
6.所有進入施工現場 的人員未帶安全帽,每人每次罰款50元。
7.未按合同工期交房給甲方時,每延誤一天罰款5000元,依此類推。
十、糾紛解決方法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與甲方統一思想和具體佈局安排施工程式有條理、順利進行。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工程建設的操作規程,不能違章
作業,注意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在施工期間發生的安全和人身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重大安全傷亡事故乙方承擔98%,甲方按人道主義承擔2%的責任。(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3.費用分攤:甲方承擔工程報建費、環保費、渣土承運費等相關稅費;乙方承擔工程檢測費。按相關部門規定屬於乙方負責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屬於甲方負責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十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其餘由甲方報送相關部門備案存檔。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即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一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該專案結算付清餘款一年內失效。
甲方(發包方)蓋章: 乙方(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賬號: 開戶賬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公司
乙方:北京今久廣告傳播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及相關法律之規定,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北京今久廣告傳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相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則,制定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就 公司開發的 的傳播推廣策略、廣告創意設計、作為銷售工具的平面印刷品的設計、公關活動建議與輔助實施、軟性宣傳等內容進行合作(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為 ,即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 甲方需將本專案有關廣告宣傳所需的資料提供給乙方,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2. 甲方將和乙方共同制定媒體投放計劃。
3. 甲方需對乙方提供的稿件或打樣簽字確認以示同意。
4. 在合作期間內,甲方未經雙方商討,不得單方面委託其他廣告公司作為廣告代理商。
5. 甲方應按期、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以保證服務工作之順利進行。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月度工作計劃。包括工作細則、執行要求、時間進度、費用預算、計劃目標等內容。
2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按要求完成甲方認可的月度工作計劃中所包含的內容,並對甲方委託其他方進行的廣告製作提供必要的支援。
3乙方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和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方案負有保密義務,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使以上資料在釋出之前處於受控狀態。
4乙方應保證服務達到甲方要求;並保質、保量,按規定時間準時執行推廣工作。
四、雙方權利
(一)甲方權利
1. 稽核乙方提供的廣告、公關活動等策略、創意、設計以及釋出方案,並享有最終簽發權。
2. 乙方依據本合同所完成的廣告作品的版權歸甲方所有。
3. 甲方有權就乙方設計、策劃的廣告發布效果進行考評,並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進行改進。
(二)乙方權利
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廣告相關材料。
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量支付服務費用。
五、廣告服務方案認可程式
1. 乙方應在具體服務實施前數日內(平面廣告為3~10個工作日、公關活動為10~15個工作日),提供符合整體營銷策略的傳播策略以及設計方案並提交甲方審定。
2. 服務實施過程中,如果甲方需要調整已經開會通過的階段性策劃方案或設計方案,乙方應立即進行相應調整,但乙方當期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六、費用支付辦法
(一)費用額
公司整合宣傳、公關策劃、廣告創意、設計(即附件一中的所有內容),本合同合作期限內服務費總金額為:人民幣壹百叄拾萬元整(¥1,300,000.00)
(二)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簽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需要支付專案基礎策劃費,金額為人民幣叄拾萬元整(¥300,000.00);
2. 其餘款項,按月服務費進行支付:
20xx年12月作為前期基礎策劃工作期,不按月服務費計算;
20xx年~月服務費為人民幣元/月,個月共計萬元;
20xx年~月服務費為人民幣元/月,個月共計萬元;
甲方應於次月5日前,支付上一個月的服務費,即20xx年2月5日前支付20xx年1月份服務費,其餘各月以此類推。
3. 乙方須於收到有關費用同時向甲方出具正規財務發票。
七、違約責任
1. 如甲方無故拖延支付乙方服務費用超過7個工作日,乙方有權收取每天1‰的滯納
金;若乙方無故拖延致使設計服務工作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每延誤一天乙方應減收下月月費的1‰。
2. 如甲方無故拖延支付乙方服務費用超過30個工作日,乙方有權停止所有服務工作,
乙方可選擇:A、待甲方按約履行付款義務後方恢復工作 B、終止合作,甲方除按月費標準支付先前月份的服務費外,還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3. 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除按月費標準支付先前月份的服務費外,還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給乙方作為違約金。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4. 本合同期限內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甲方義務第四款之約定,即在合同期限內委託
第二家廣告公司做為全案廣告代理商,甲方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做為違約金。
八、其他
1.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解決。
2.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須以合同或協議形式確認,其合同或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有關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蓋章) 乙方:北京今久廣告傳播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簽字: 日期: 年月 日
合同編號:
甲方:
委託代理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乙方:
委託代理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開戶行:
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房地產基本資訊及交易價格
1、房地產坐落於_______市_______路街巷(裡、坊)_______號_______房,《_______證》_______證號_______號,測量:_______圖_______幅_______地號。
2、該房地產結構_______層,使用土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出售部位為該屋_______樓(棟)_______單元(詳見房地產證確權面積),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連同室內附著設施。
3、買賣雙方議定交易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簽定本合同時,買方已按房地產交易價____%元,(大寫: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賣方,餘額____元,(大寫: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應在_____房地產交易所(簡稱:交易所)辦理房地產過戶之日支付給賣方。
二、交付事項
1、本合同所購房地產交付日期為:合同生效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
2、本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
3、甲方給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電匯;銀行匯票;LC;T/T。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
5、甲方未付齊貨款全款(100%)之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定金:
三、違約事項
賣方或買方不按規定日期辦理過戶手續,視為違約。
四、免責條款
1、雙方約定由於水災、火災、地震、颱風、戰爭、海關檢查、進口手續及廠商供貨延遲,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適當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到上述免責事項影響的一方,應在_______天內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責事項的影響,使本合同只要義務之履行延遲的時間超過_______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接觸合同而不承擔任何後果,也可有雙方協議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3、簽訂合同後,買方中途不買,合同即告解除,買方無權請求退還定金;賣方中途不賣,合同即告解除,賣方須雙倍退還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繳納解除合同登記費給交易所;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記費即定金中的20%由雙方各負擔一半。
六、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七、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祕密,包括本合同文字,相關技術檔案、相關資料,以及其他有關資訊。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訂後,凡違反《廣州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簡稱:《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交易所將不予以辦理,賣方應將定金退回買方。交易所將按照《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理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委託估價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受託估價方: (以下簡稱丙方)
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進行土地評估事宜,經三方友好協商,達成評估協議如下:
一、評估物件
估價物件位於(現為*市路號)號宗地、*市路號號宗地,食品公司位於路三裡號號宗地的國有土地。
二、評估目的
分析估價物件價格,為甲、乙雙方進行補償提供價值參考。
三、評估基準日:本合同簽訂之日。
四、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
經甲方和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資料。
五、甲、乙雙方義務
(一)委託方應及時提供評估所需的全部檔案、清查評估明細表與彙總表、產權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並對其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全部責任。
(二)委託方應為受託方執行評估業務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協助,負責受託方與相關當事方之間的協調,並派出相關人員協助評估人員進行資產清查和現場勘查。
(三)評估報告僅供評估報告使用者為本約定書約定的評估目的使用,如非評估報告使用者使用評估報告或評估報告使用者用於非本約定書約定的評估目的所造成的後果均由委託方負責,受託方概不負責。
(四)委託方未徵得受託方書面許可,評估報告的內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於公開媒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丙方義務
(一)受託方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評估準則,對評估物件在評估時點特定目的下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並發表專業意見,同時按照約定的期限對委估物件出具評估報告。
(二)受託方對委託方提供的評估資料和評估報告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將評估資料和評估報告的內容提供給受託方以外的第三者或者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因委託方不能按時提供資料,或因委託方其他原因造成評估業務中止時,受託方有權延長交付評估報告時間,同時有權要求委託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評估服務費。
(四)當評估程式所受限制對與評估目的相對應的評估結論構成重大影響時,受託方可以中止履行業務約定書;相關限制無法排除時,受託方可以解除業務約定書。業務約定書被中止履行後出具評估報告時間可以順延,業務約定書被解除後所收取的預付款不退還。
七、評估服務費總額、支付時間及方式
根據三方協商,甲方按 發改價格[20xx]2914號文規定 的收費標準向丙方支付評估費,即評估費為評估總額的1.5%。甲方或乙方持評估費繳費憑證向丙方領取評估報告。
八、評估糾紛處理和評估責任
本合同產生的評估糾紛,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可向本協議項下土地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丙方對在本合同履行後甲、乙雙方提供的內部資料和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規定外,丙方不得將所涉及有關資料和評估結果洩露給任何單位及個人,評估人員與本評估業務有利害關係的,應自行迴避,否則,甲、乙雙方有權要求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的責任。
九、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方認為需要載明的其他內容
1、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委託事項及評估約定的,需提前與其他方協商,導致產生評估費用的三方另行協商。
2、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三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原則解決。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合同事項完成日之後失效。
十二、對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南寧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三、補充條款: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委託估價方(甲方):
受理估價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茲就房地產估價事宜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乙方受甲方委託,對 產權名下的坐落於 的房地產於估價時點的價值進行評估。
二、估價目的:
三、估價時點: 年 月 日
四、估價報告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如有約定,從其約定)。
五、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委估房地產估價所必要的資料提交乙方,甲方提交的資料如下:
1、房屋所有權證 ( ) 5、房地產權證 ( )
2、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 ) 6、身份證 ( )
3、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 ) 7、其它資料 ( )
4、營業執照 ( )
六、乙方在估價期間需要到現場勘察,甲方必須陪同並提供方便。
七、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應妥善保管,並盡保密之責。
八、甲方應在乙方交付報告之日按國家有關收費標準,一次性交清評估費。
九、乙方如無特殊原因和正常理由,不得遲於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報告。
十、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估價所需的有關資料,乙方可按耽誤時間順延估價報告的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在交付估價報告收取評估費甲方未應用該估價報告,乙方概不退還評估費。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對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適用於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定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專案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釋出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專案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專案(以下簡稱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決策和管理。專案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專案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專案、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專案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專案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專案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專案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定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於合作專案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專案部(以下簡稱專案部),專案部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專案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專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專案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專案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專案的一切事宜。
專案部的議事規則:
專案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專案所涉一切事宜。專案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專案部例會由專案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專案所涉事項由專案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專案部的日常工作,主持專案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專案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專案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專案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專案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專案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專案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專案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專案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專案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專案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專案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專案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專案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專案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專案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專案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專案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專案部根據合作專案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 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 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 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專案的工程前期工作由專案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專案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專案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專案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專案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 合作專案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專案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專案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專案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專案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儲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專案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的起草由合作專案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專案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專案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專案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專案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專案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專案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專案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專案部行使。
16.3 本專案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許可權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專案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專案、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儲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專案完成後,專案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專案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甲方(貸款方):
乙方(借款方):
證件號碼:
乙方為購買甲方所開發專案【 】的房屋 號樓 單元 樓 號,因資金不足,特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平等協商,根據平等自願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所借款項僅限於購買【 】的房屋 號樓 單元 樓 號之用,所借款項全部直接用於支付該房屋首付款,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提供現金用於他途。
二、 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 借款期限及方式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止,乙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到期之日前全部償清該筆借款。乙方在借款期限內有明顯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購買上述房屋相關合同條款等行為或出現喪失還款信譽和能力及其他可能影響甲方收回借款的情況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要求乙方提前還款。
四、 保證條款
(一) 乙方所購上述房屋之全款發票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時歸還。
(二) 乙方購買上述房屋需繳納的各種稅費由甲方代收代繳,發票契證等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時歸還。
(三) 乙方未還清所有借款之前,甲方有權拒絕將其所購上述房屋交付乙方,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 借款利息
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到期前償清全部借款的,不必向甲方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到期後乙方逾期未還款的,按逾期尚欠款項的日息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同時計算複利。
六、 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的,自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到期日之第二天起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之日止,乙方除應按第五天規定的日息向甲方支付利息外,還應承擔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超過30 天,甲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七、 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日期: 年 月 日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章、總則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釋出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_]×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_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專案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專案(以下簡稱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決策和管理。專案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專案實施。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專案、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專案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專案的土地。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合作專案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專案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定和職責分工
為便於合作專案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專案部(以下簡稱專案部),專案部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專案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專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專案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專案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專案的一切事宜。
專案部的議事規則:
專案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專案所涉一切事宜。專案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專案部例會由專案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專案所涉事項由專案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專案部的日常工作,主持專案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專案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合作專案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合作專案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專案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專案部確定。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本協議項下合作專案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專案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合作專案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合作專案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專案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專案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專案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專案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專案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項辦理。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項辦理。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項辦理。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項辦理。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專案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合作專案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專案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專案部根據合作專案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_]×號,20_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應價超過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竟買不成的,除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合作專案的工程前期工作由專案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專案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專案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專案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專案開工。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合作專案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專案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合作專案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專案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專案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儲存。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專案設立的獨立帳戶。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的起草由合作專案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一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專案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專案向他人轉讓。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廈門黃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事項。
【居間出售】【居間購置】【居間出租】【居間承租】
【 】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件和證明,證明甲方是具有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見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和證明,證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其他代辦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合同委託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條 甲、乙雙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方對其委託的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個房地產經紀事項應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房地產租賃】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代辦服務費】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六條 中介費、代辦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結算方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必須徵得對方同意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乙方在委託期間內,不能提供訂約機會的;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內容、條件、要求的;
3.本合同簽約生效後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未及時通過青島網上房地產網路平臺上網掛牌且經甲方投訴仍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機會,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全額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甲方虛假委託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造成乙方最終無法履約的;
2.甲方在委託期間,私下與他人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託期屆滿之後二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與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中途毀約,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乙方對於居間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寫的通訊地址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雙方或一方可向相關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備案、登記。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決:
1.向【青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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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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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 / 護照 / 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 /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 / 護照 / 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 /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籤於:青島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義從事房地產開發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阿巴嘎旗蘇伊拉平改樓專案開發。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 元,作為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收回資質管理費不予歸還。
2、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影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專案。 並可刻制專案部公章一枚用於日常工作。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裝置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專案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範圍的專案,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1)乙方實施的工程專案,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專案中所發生的稅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因銷售房屋到甲方處辦理相關手續時,甲方有權確認相關稅費是否已經結清,並有權要求其先行繳付所有稅費後,或暫扣部分稅款。
第五條 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宣告。
第六條 乙方應獨立承擔該專案開發對外所產生的債務及其他責任。若因乙方未及時償付對外債務,造成甲方代償的,由甲方代為承擔的責任。甲方有權收回該專案所有工程,用於彌補自己的損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 協議期定為 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樓房銷售可延用本協議)協議有效期滿後如專案部仍有工程未完工的經雙方協商。
第八條 乙方應將房屋銷售款的 %交由甲方作為 保證金,待房屋交付使用後無質量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為 年。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編號: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賣方代理人: 買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
工商註冊號:
備案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叄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於福州市 區
2、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 、共有面積 、附屬間面積 )。(詳見榕房權證 字第 號)(土地使用證 字第 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其中:房產買賣價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4、成交細目:
(1)、配套:
(2)、家電:
(3)、傢俱:
(4)、其他: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 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合同外其他服務)。
第三條 委託中介服務事項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丙方應甲、乙雙方的需求,為其提供房產成交後代理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範圍
選擇下列第[ ]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議並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為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
5、代辦權屬過戶手續;
6、為乙方辦理 (注:填寫①商業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
8、協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戶資料和為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頻及物業交接過戶手續;
10、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之日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後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戶、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 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佣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佣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a、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佣金為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後代理服務費。
a、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乙方提供按揭服務。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式(另定補充協議)規定的工作日為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並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相關事宜。若因甲、乙方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資訊、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資訊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方雙方提交的檔案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資訊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以及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稅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並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和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資訊;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身份證影印件;
房屋權屬證書;
土地使用權證;
其它相關資料: 。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對上述房產現狀作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產;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 ]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餘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 。
第十三條 費用承擔方式
1、交易稅費由 方承擔;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費用由 承擔;
4、原始費用的結清:甲方應結清移交前的水、電、物業管理、 等的費用。乙方在接收該房產時須驗收上述約定的各項交付細目,交接確認後甲方不再負責;
5、 。
第十四條 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
按交易程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合同簽定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並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 ;
2、甲乙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房屋轉讓協議、補充協議所約定交易程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成交價日萬分之 );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成交價日萬分之 );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在甲、乙雙方未改變上述交易條件,交易程式正常執行的情況下,丙方保證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該房產。因丙方工作不盡責,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收到房產過戶的,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處理時限
自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10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15日仍未回覆並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並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等補充協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 。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後,丙方將監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 ]項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其它事項: (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郵編: 郵編:
丙方(中介服務方):
簽約代表: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聯絡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第一部分 合同說明
第二部分 雙方的基本情況
第三部分 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第四部分 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第五部分 爭議的解決
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
第七部分 合同簽署
第一部分 合同說明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後簽字(蓋章)生效。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 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 甲方自願將座落於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願購買該房地產。3.2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合同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後,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 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 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4.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4.3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及土地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如發生產權方面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4.4 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並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 爭議的解決
5.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5.2如爭議未能於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後三十(30)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
6.1 乙方身份證影印件6.2 房屋產權證6.3 土地使用證6.4 裁定及其他附件6.5 房地產現狀錄影光碟
第七部分 合同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