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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反擔保請示(通用21篇)

欄目: 擔保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3W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1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反擔保請示(通用21篇)

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一、申請擔保貸款情況

申請擔保貸款金額(萬元)申請擔保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擔保貸款資金用途:_________________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反擔保措施:_________________(其中包括法人代表抵、質押的個人財產)

申請企業意見: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企業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2

合同編號:[ ] 反保字第 號

擔 保 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以下稱甲方)

反擔保人: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規定,在乙方向農村信用聯社(下稱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時,甲方與貸款人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或《保證金質押合同》等合同約定的並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最高擔保貸款限額為____萬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時間 年。

三、 反擔保資產:

乙方願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資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資產由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清單》(附後)載明,該《反擔保資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反擔保的範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滯納金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滯納金。

(二)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五、其他特約事項:

(一)當反擔保資產價值明顯降低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與降低部分價值相當的反擔保資產,並辦理相應的反擔保手續。

(二)反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反擔保資產轉移、贈與、轉讓、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並不得實施降低反擔保資產價值的任何行為。

(三)反擔保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反擔保資產,負責反擔保資產的維修、保養,並承擔相關費用,保證反擔保資產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反擔保資產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四)乙方不得隱瞞反擔保資產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權等)。

(五)當甲方代償後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後的10日內,協商將反擔保資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乙方將按甲方的授權對反擔保資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後的餘款歸乙方所有並在清償後15日內交付乙方。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________簽訂的榮_________年委託字第_____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縣_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農信社__年保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萬元[(__)農信社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託並自願為甲為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為佰拾萬元(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範圍: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____%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的。

(二)甲方從代償後的次月起(包括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即可委託乙方所在單位逐月從乙方應領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付。若乙方出現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申請執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

(三)乙方有以下行為,應在事後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益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絡電話發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4

抵押權人:

鄭州A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人:

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鑑於甲方為乙方向 C 女士借款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乙方現自願以自有房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我國《物權法》、《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

乙方與C女士於x年x月簽訂借款合同一份,甲方依據其與乙方之約定向C女士提供借款合同所載金額借款及後續可能發生的其他借款之擔保。為減少甲方擔保風險,現乙方以位於西安市高新區號的自有房產,為甲方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 用於反擔保的房產狀況

乙方用於向甲方抵押的房產坐落於西安市高新區號,房號6B,建築面積xx平方米,用途為廠房。房產證號為:西安市房權證高新區字第號。該房產為甲方自有房產。

第三條 反擔保所擔保的債權及擔保方式

1、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係指,因乙方向C女士借款,而甲方為乙方向C女士連續提供擔保而形成的一系列擔保債權。

2、本合同所擔保債權範圍包括:

A、甲方保證人義務範圍內應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應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B、實現借款合同債權和本合同抵押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拍賣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仲裁費、評估費、差旅費、執行費等)。

3、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抵押。

第四條 反擔保最高數額

甲乙雙方約定,反擔保的最高數額為人民幣xx萬元整(大寫人民幣xx萬元)。

第五條 反擔保期間

自乙方與C女士簽訂的上述首次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與C女士在x年x月前可能簽署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生債務清結之日止。

第六條 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效力獨立存在,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甲方C女士間保證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效力。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則乙方以抵押物對C女士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條件

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並就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甲方履行了保證合同中的代償義務後未受乙方清償的;

2、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期滿,乙方未及時還款導致甲方被追索的。在此情況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即可開始實現抵押權;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4、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請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額外擔保遭到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據甲方的要求落實債務償還保障措施的。

第八條 抵押權實現方式

1、當出現第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經下列方式實現抵押權:

A、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B、依照法律規定程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

第九條 抵押手續辦理及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必須依法辦理抵押登記,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西安市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本合同項下反擔保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保證:乙方權利機關對於本合同的簽署是知情的,甲方已經履行了使本合同有效所必需的內部手續,且授權簽署本協議的人員確實具有簽署本協議之權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秉持最大誠信原則以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協商解決可能發生的爭議。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合同任一方均可就爭議事項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有關本合同的所有磋商、變更、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於經有權人簽署的紙質介質、傳真、電子郵件。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備案機關留存一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並履行了法定登記備案手續後生效。

甲方:鄭州A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___簽訂的榮_____年委託第___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_____縣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農信社_____年保第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萬元[(_____)農信社_____年借第___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

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乙方受借款人的委託並自願為甲為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_________________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為 ______ 佰 ______ 拾 ______ 萬元(___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範圍: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

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6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 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期限為 月的借款提供 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範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 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7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範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8

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於____年__月__日就____專案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擔保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第六條 擔保範圍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於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檔案、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10

甲方: XX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丙方:

地址: 電話:

各方經自願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後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 X銀行 已於 年 X 月 X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現乙方申請展期壹年(編號: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1.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 2 年。

2.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後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三條 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範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律師費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四條 宣告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宣告: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檔案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登出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並將變更登記後的副本或登出結果向甲方報備;

D.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徵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徵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4.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六條 甲方擔保權利的提前實現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10 %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後,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並視情況採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三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簽名及指模: 簽名及指模: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就專案簽訂了第__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________與甲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了第___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___元整的第_______號保函(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________作出下述保證事項:_________

1.我們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們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________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________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________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________,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________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________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________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________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5.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

________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任何寬限;

保函項下權利被轉讓;

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而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6.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擔保責任。

7.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以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義務而獲得的求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________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________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________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8.本擔保人將按________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5條第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________。

9.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10.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________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________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1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鑑於: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託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 (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_____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後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經各方充分協商,甲方願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 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並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民法典律關係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民法典律關係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並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並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 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量:

3.機動車牌:

4.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

5.車輛識別代號:

6. 其他:機動車所有人

第三條 抵押物事項

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係指甲方擁有並提供用於為乙方設定反擔保抵押的財產,以及該財產的孳息、附加物、和替代物等。

2. 抵押物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該等價值金額僅供抵押登記之用,並不作為乙方或其他有權方依據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對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如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抵押物被甲方處分,則乙方抵押權自動及於甲方同類同價值的抵押物之上。

第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

本合同反擔保範圍為《委託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並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 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複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並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 由於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 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新的擔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由甲方承擔。

4. 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鑑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並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抵押物的評估費用、保險費用、委託辦理抵押手續的費用和辦理抵押手續的費用等所有費用由丙方承擔。

主債權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該期限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實際借款期限以丙方和貸款銀行簽訂的授信/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準。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的,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託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並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後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並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並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並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採取查封、凍結、拍賣或採取其他強制執行措施。

(6) 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7) 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8) 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9) 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並導致乙方代為清償的,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於報紙等紙質媒體、網路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於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檔案、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已公佈並正在執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後生效。

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後終止。

第十四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公證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已經對強制執行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式、效力等完全明確瞭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願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本合同公證並申

請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費用由丙方負責。

2.甲方確認: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反擔保義務,若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託保證合同》的規定為其發生代償,甲方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反擔保還款義務,否則,甲方將自願放棄抗辯權並接受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3.丙方確認:如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託保證合同》的規定為其發生代償,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並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4.甲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甲方是否收悉乙方發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甲方已收妥並自願 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5. 丙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丙方是否收悉乙方發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丙方已收妥並自願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6.甲、乙、丙三方關於強制執行的約定優先於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條款。

(二)、執行證書的申請

根據本第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乙方有權向公證機關申請簽發執行證書。並持有該證書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的抵押物及丙方的財產而無須經過訴訟程式。

第十六條、 文字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 陸 份,甲、乙、丙、公證處四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簽訂。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13

根據借款方(丙方) 與貸款方 銀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甲方與貸款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合同)和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委託保證合同》(合同編號: ),甲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丙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經丙方要求,乙方願意就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抵押財產評估作價 萬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後兩年止。

三、乙方保證抵押物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無權屬爭議的財產。

四、乙方應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承擔抵押登記費用,保證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給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擔保範圍:擔保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及利息、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的違約金或罰息、保證人代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抵押物處置費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及保證合同,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八、主合同期限屆滿,丙方未能清償債務,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義務後,甲方有權以法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並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十、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並自願將甲方作為財產保險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視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二、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十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五、為確保抵押物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承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無權屬爭議;

2、未向他人設定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分過;

3、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抵押物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十六、在抵押期間,乙方發生合併、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併、分立、變更後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或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十七、違約責任: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若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且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的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還應進行損害賠償:

1、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

2、已向他人設定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5、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

十八、乙方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減少註冊資金等; 2、因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併(合併)對外投資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訴諸法律等情況發生時,應在情況發生後二日內將情況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程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二十一、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及甲方代丙方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2、貸款方本息損失及甲方的代償損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違約金;

4、甲方代貸款方收取貸款方和借款方所約定的違約金;

5、補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份返還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抵押物依法應進行抵押登記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於____年 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後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民法典》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檔案、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於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於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檔案、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號建築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願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築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瞭解的情況下,願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築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檔案、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於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檔案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天(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後的__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檔案,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收費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託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於債務到期後,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後,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戶。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築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16

根據借款方(丙方)與貸款方銀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以及甲方與貸款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合同)和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委託保證合同》(合同編號:),甲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丙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經丙方要求,乙方願意就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抵押財產評估作價萬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後兩年止。

三、乙方保證抵押物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無權屬爭議的財產。

四、乙方應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承擔抵押登記費用,保證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給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擔保範圍:擔保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及利息、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的違約金或罰息、保證人代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抵押物處置費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及保證合同,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八、主合同期限屆滿,丙方未能清償債務,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義務後,甲方有權以法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並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十、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並自願將甲方作為財產保險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視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二、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十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五、為確保抵押物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承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無權屬爭議;

2、未向他人設定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分過;

3、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抵押物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十六、在抵押期間,乙方發生合併、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併、分立、變更後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或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十七、違約責任: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若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且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的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還應進行損害賠償:

1、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

2、已向他人設定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5、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

十八、乙方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減少註冊資金等;

2、因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併(合併)、對外投資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訴諸法律等情況發生時,應在情況發生後二日內將情況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程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二十一、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及甲方代丙方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2、貸款方本息損失及甲方的代償損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違約金;

4、甲方代貸款方收取貸款方和借款方所約定的違約金;

5、補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份返還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抵押物依法應進行抵押登記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17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 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期限為 月的借款提供 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範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 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年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山西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同意為借款人 與貸款人____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部簽訂的借款額為 萬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提供保證擔保,甲方願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和連帶責任保證,作為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反擔保。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借款人簽訂的《委託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年號)約定的並由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擔保貸款額為 萬元整。  

第二條 合同的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時間________年。如借款人未還清欠款,本合同延長至還清欠款為止。  

第三條 反擔保的方式和範圍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擔保外,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3.2甲方提供擔保的範圍:為乙方根據《委託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年號)的約定應貸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乙方的滯納金等。  

3.3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 抵押物  

4.1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並不作為乙方依本合同

第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價值依據,也不構成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 抵押登記  

5.1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2抵押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到有關抵押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3借款人按期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後,甲、乙雙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後的____日內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即行終止。  

5.4以上各項登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物的佔管  

6.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6.2 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立即採用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七條 保險  

7.1 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應當在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其他相關保險手續:保險期限不短於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險金額不低於主合同貸款本息。  

7.2 甲方應在保險單中註明,出險時乙方為

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乙方權益的條款。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存於乙方指定賬戶,或經乙方同意用於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或將甲方房產轉戶到乙方指定的個人名下,抵頂未還借款。  

8.2 乙方依據本合同標準樣書.1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定任何障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質押;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抵押物,否則轉讓行為無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饋贈

第三人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徵得同意後並向乙方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  

9.2 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其他擔保。  

9.3 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以獲賠償的範圍內向乙方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9.4 因國家建設需徵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甲方應當將所獲得的徵用補償金提前清償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將所獲得的補償金收益繼續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9.5 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發生爭議或出現其他變化,甲方應在事發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9.6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財產保險、鑑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及訴訟的費用。  

9.7 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後,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能依約歸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且乙方依據貸款人要求代償後,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10.2 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10.

2.1 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10.

2.2 扣除處分抵押物房產應交的各種稅費;  

10.

2.3支付乙方應付的與《委託擔保合同》相關的一切費用和利息;  

10.

2.4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乙方代償金額、佔用費及相關費用時,乙方仍有權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 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將剩餘部分退還甲方。  

10.4 乙方有權對抵押人進行審查,對抵押物進行例行檢查。  

10.5 乙方有權向借款人收取評審費、擔保費、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

1.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實現抵押權,實現抵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和其他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1

1.2 本合同獨立與《借款合同》和《委託擔保合同》,不因其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和《委託擔保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責任和連帶責任保證的責任。  1

1.3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

2.1甲方應保證自己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時保證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對抵押物的處分;甲方還應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權瑕疵。  1

2.2 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合同義務,導致乙方不能順利實現抵押權的,應向乙方承擔《借款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  1

3.1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依照《民法典》及《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執行。  1

3.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公證處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5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是在對《借款合同》及《委託擔保合同》充分了解並完全理解的基礎上,出於完全自願的真實意思表示。  1

3.6 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或糾紛而引起訴訟的,由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 1

3.7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後,共同向公證處辦理合同公證手續,雙方同意由該公證處賦予本合同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有權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公證費、執行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附件  1

4.1《抵押物清單》  1

4.2《財產共有人承諾書》  甲方(簽字):乙方(公章):山西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山西XX公司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19

借款人: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 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期限為 月的借款提供 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範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 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最新反擔保合同範本最新反擔保合同範本。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20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 費 由 乙 方 承 擔。保 險 項 目 如 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

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____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反擔保請示 篇21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借款協議》(以下簡稱主合同)的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為確保主合同中甲方的有關權益,現乙方以其有權處分的(依法有權處分的) (以下稱質押物)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現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保證及宣告

一、 乙方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 向甲方提供權利質押反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 乙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權利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也無其他設定質押權的情況。

四、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以致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五、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條 質押反擔保範圍

一、 主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所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二、 主合同中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損失費用以及擔保費本息等;

三、 實現債權的費用(如:實際發生的律師代理費、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資產評估費、資產過戶費用、交通費、列印費、差旅費等)。

第三條 質 物

一、質物事項

(一)名稱:

(二)數量、質量:

(三)狀況:

(四)所有權歸屬:

(五)其他:

二、如果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除基金份額和股票外,其他股權應當註明: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乙方以股權出質的應取得 各股東的書面同意,並將股東會同意質押的決議及出資證明書交甲方保管,同時還須出具乙方股權出質已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的證明。

三、質物的質押價值依據雙方認可的 出具的《評估報告》,評估價值為 ,也可依據雙方認可的權利憑證上標明的價值,價值為 ,雙方商定質物的權利價值為 。

四、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並不作為甲方依本合同第五條對質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甲方行使質權的任何限制。

五、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即日內將質物的權利憑證和相關有效證明及資料經甲、乙雙方確認後,由乙方交與甲方保管,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一、權利質押需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由乙方提請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三、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的,甲乙雙方應到有關質押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四、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或債務履行期限未滿但甲方已代償的,或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一、二款之約定,甲方與乙方協議將乙方出質的權利憑證兌現價款受償或提存,也可與乙方協議以質押的權利折價、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所得的價款受償或提存;協議不成的,甲方可請求人民法院將權利憑證兌現或提存或將質押的財產權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受償或提存。

二、質權人對質押的權利處置所得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質押反擔保債權的範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擔保範圍。質物處分後,其款項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如果是股權轉讓,出質人各自股權依本合同轉讓給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第三人,屆時,本合同自動作為股權轉讓合同,合同涉及到的股東會質押決議自動作為股東會同意轉讓決議。但當質權因質押標的的股權為零或零以下負數而消滅時,終止股權轉讓,乙方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範圍應以其他財產給甲方清償。

四、出現特別情況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該質物。

五、甲方依據上述約定處分質押的權利時,乙方(關聯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定任何障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憑證及其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二、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鑑定、評估、登記、過戶及訴訟的費用。

三、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做出贈與、轉讓、許可他人使用、再質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處分。但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轉讓、許可他人使用的除外。乙方轉讓、許可他人使用質押權得所得的價款,應當向債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向甲方提存。

四、 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股份制改造等變更情形,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

五、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 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質押期間對質押權利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八、 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一)乙方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經營範圍及註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三)破產、停業停產、歇業、解散;

(四)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五)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六)權利權屬發生爭議;

(七)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發生上述(一)至(四)項的情形時,應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發生上述(五)至(七)項中任何一項情形的,應在事後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九、 乙方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範圍的全部款項後,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質押。

十、 對出現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約定的任何一種情形之一的,乙方保證做到與甲方協議對質押財產直接進行拍賣、變賣或折價處置。

十一、 其他: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優先受償或提存:

(一)債權人依據法律法規或借款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已由甲方代乙方清償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的權利;

(二)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停業停產或宣告解散、歇業或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三)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擔保貸款利息或擔保費,或甲方雖未代償但乙方未能清償到期貸款本金或利息,或乙方未能履行擔保物權所擔保的任何其他債務;

(四)已對乙方啟動或即將啟動破產或清算程式;

(五)其他擔保物權人已對該擔保物權所及乙方的擔保財產啟動或即將啟動執行程式或者扣押乙方擔保物以實現留置權;

(六)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在其正常經營活動之外未經授權轉讓擔保物權所及的財產,或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規定在擔保財產上為另一債權人設立擔保物權;

(七)乙方有其他危及擔保物權安全情形。

二、因不能歸責於甲方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並與乙方通過協議將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三、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防範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如第三方侵害發生,甲方有權提起訴訟排除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轉讓、贈與給第三人的,其轉讓、贈與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質押的權利行使權利。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再設立任何形式質押,其質押行為無效。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甲方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索;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甲方將剩餘部分還給乙方。

八、在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甲方應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動產質權自交付時發生效力,權利質權自乙方將權利憑證移交於甲方佔有時設立;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至清償了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其他費用,同時又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押反擔保範圍內的全部款項之日終止。

二、 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押反擔保的相關責任。

三、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補充、修改、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約定的其他條款

一、 乙方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甲方披露其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乙方不履行上述資訊披露義務及其關聯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併可能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救濟措施:

(一)乙方的關聯方財務狀況惡化;

(二)乙方或其關聯方被司法機關或稅務、工商等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採取處罰措施;

(三)乙方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控制或被控制關係發生變化;

(四)乙方的關聯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

(五)乙方的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中異常變動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而被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或限制人身自由;

(六)乙方關聯方發生的可能對乙方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披露》,本條中的關聯方是指:

(一)乙方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其他企業,或直接或間接控制乙方的其他企業,以及與乙方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其他企業;

(二)乙方的合營企業;

(三)乙方聯營企業;

(四)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

(五)受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本條中的其他詞語與 《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披露》中的相同詞語具有同樣含義。

二、 其他:

第十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雙方義務和責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等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合同、檔案的無效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併、分立等變更情形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保證與宣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五款和第四條、第六條約定的,甲方除要求乙方依約定履行外,還可要求乙方按所獲擔保貸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三、 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生效或無效,乙方應在原質押反擔保範圍內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按擔保貸款總額的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並且甲乙雙方均可直接採取訴訟程式維護各自權益。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提 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乙方確認了所有條款。

第十四條 文 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各送 備案。

本合同附件: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