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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擔保協議(精選22篇)

欄目: 擔保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8W

個人擔保協議 篇1

融資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物件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  編號:  甲方:  乙方:  XX公司為充分利用甲方的現有資源優勢,加快甲方資產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專案含金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開展經營資金引進和融資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個人擔保協議(精選22篇)

一、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 專案資金引進和融資管理顧問,全權代理負責甲方經營資金引進和融資工作,並向甲方提 供相關顧問服務和居間服務,乙方接受委託。  

二、 甲方主要職責:  

1、全力指導和支援、配合乙方引資或融資工作。  

2、及時提供引資或融資所需真實、有效的各項檔案資料。  

3、及時辦理引資或融資的相關手續,承擔約定付款義務。  

4、遵守協議承諾,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主要職責:  

1、組織資深金融投資及資產管理專家為甲方經營管理量身 訂做策劃出個性鮮明、切實可行的短期和長期融資目標、整 體資金引進和融資管理戰略規劃方案和實施策略;  

2、對甲方專案運作進行價值分析、策劃和包裝,根據實際 調查結果和財務資料編寫權威性、規範化的引資、融資、申 請檔案和報告;  

3、利用多種渠道和方式,有計劃地面向境內外銀行、擔保 公司、基金會、風險投資商、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多層 次的專案引資或融資推介;  

4、組織專案投資商或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到甲方現場 考察;  

5、代表甲方與專案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 構進行商務談判與溝通協調;  

6、負責代表甲方與專案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等金 融機構起草、草簽合作協議和各種相關的法律文書,維護甲 方權益;  

7、負責聯絡辦理甲方智慧財產權(商標、專利)等委託交辦 的其他事務和手續。  

8、當引資或融資進入正式程式時,雙方另行簽署專項引資或融資居間服務協議,經甲方核准後予以實施。  

四、顧問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雙方達成共識,簽訂委託顧問合作協議書;  

第二步: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資或融資專案有關資料、提出具體要 求、合作意向並及時回覆乙方專家的詢問;  

第三步:乙方協調組織專案投資商或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進 行專案初步論證併到甲方現場調研、考察;  

第四步:協助甲方與專案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共 同草擬和編報甲方引資或融資相關檔案、報告、報 表;  

第五步:落實招商引資方案:包括金融機構選定,引資或融資方 式確定,擔保及反擔保措施,帳務合理調整,融資額度 發放,資金到帳通知及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專案正常運轉後的經營監管顧問與諮詢。  

五、成本與費用核算:  

1、乙方顧問費按:每年人民幣 萬元(含策劃啟動、專家聘請、擬定引資或融資方案、專案調研、考察等)計算,由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生效後____日內先支付一半,到半年時再支付餘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擔乙方為融資而支付的前期費用。  

2、當甲方引資或融資專案成功,甲方保證按引資或融資的實際資金到帳額的一定比例在資金到帳當日支付乙方居間服務費(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條款約定金額為準)  

六、合作期限:________年,從甲乙雙方正式簽字日起開始計算。  

七、違約責任; 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毀約,擅自毀約作違約論。違約方需向守約方賠償損失。  

八、其它;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到期無異議自動順延;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書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洩露;  

5、本協議書爭議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____日期:____日期:

個人擔保協議 篇2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宣告

乙方在此向甲方宣告:

1、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2、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並書面同意之後,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賬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賬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甲乙雙方簽章後,該合同即時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3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債權人):個人借款擔保合同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電話:

根據 (下稱借款人)與乙方 簽訂的編號為 年 [個

人借款]字第 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 萬元,期限為 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 保證責任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 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檔案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 宣告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宣告: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檔案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或仲裁)程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為。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並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徵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後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絡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後的地址)傳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為乙方向(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貸款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萬元)提供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及支付甲方擔保費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1.1條、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為主合同項下規定的貸款本金即:____________人民幣(下同)________元整(________萬元整,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二條擔保方式  

第2.1條、甲方承擔的擔保責任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擔保範圍  

第3.1條、本合同項下甲方擔保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實際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用等。

第四條擔保期限  

第4.1條、本合同項下保證期限至乙方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之日止。暫定為叄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銀行借款借據為準)

第五條擔保費用  

第5.1條、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叄個月的擔保費用(包括專案受理費、專案評審費和擔保費,不足叄個月按叄個月計)。擔保費為叄萬元整(30000元),若擔保期限超出叄個月尚未能解保,超出時間按每月1%計收擔保費用,不足壹個月按壹個月計,並且乙方須在甲方出具擔保額度起用通知書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乙方應按逾期金額每日0。5‰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從貸款出帳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甲方帳號如下: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第5.2條,若甲方和貸款人批准乙方貸款展期的申請,則展期期限在半年內(含半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總金額的6%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展期期限在半年以上________年以內(含________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總金額的10%向甲方交付保費。  

第5.3條、若該筆擔保貸款發生逾期,則從逾期之日起,乙方還須每天按擔保貸款本息餘額的1‰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直到貸款本息還清日止;若該筆貸款逾期後由甲方代償,則從代償之日起,乙方按代償款金額每日2‰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5.4條、對於甲方代償後因實現債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交通費用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均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反擔保措施  

第6.1條、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以保障甲方合法權利的實現。乙方或為乙方提供反擔保的

第三方須和甲方另行簽定反擔保合同(具體措施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詳見相關反擔保合同),其中:____________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擔保、質押反擔保按法律規定需辦理登記手續的,乙方應配合甲方在貸款人發放貸款前向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乙方未辦妥反擔保措施的,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  

第6.2條、乙方或第三人提供保證、連帶責任擔保、抵押、質押等作為上述借款的反擔保,如甲方代償乙方債務,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6.3條、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具體擔保形式如下:

1、 提供個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第7.1條、乙方向甲方作以下承諾和保證:

A、從甲方開出擔保函之日起,無條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反擔保責任;

B、按甲方要求及時按月提供財務資料、納稅憑證及反映其經營與財務狀況的其他所有資料;

C、乙方與債權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或加重擔保人的責任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變更;

D、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專案進度或經營及購銷等情況的證明材料;

E、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a)財務狀況惡化或可能影響還款能力的其他情況;

(b)發生任何一種對乙方還款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改變經營機制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合作、入夥或退夥;

(c)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或出資變更,股權變動;

(d)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施工許可證、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

(e)變更單位名稱、章程或合夥協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其它重大事項;

(f)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及其他對乙方還款能力有重大影響的糾紛、訴訟、仲裁,財產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F、完全瞭解主合同項下款項的實際使用,為擔保人提供反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實;

G、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而沒有任何隱瞞的;  

第7.2、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諾:____________  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時所提交的有關檔案、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未公開資訊保密,但法律、法規及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和違約救濟  

第8.1條本合同生效後,任一締約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承諾與保證,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的,應予以全額賠償。  

第8.2條因乙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9.1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第9.2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並以書面形式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爭議解決  

第10.1條在合同履行期間,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在甲方所在地管轄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  

第11.1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11.2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及指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5

個保字第 號 出借人:

保證人1:

保證人2: (以稱債權人) (下稱保證人)

鑑於借款人 (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 《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瞭解主臺向的內容,願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圓臺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1.1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範圍

2.1本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個人借款擔保合同三、保證方式。

3.1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佈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範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

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資訊,並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證人對外投資數額較大或成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對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3.4保證人發生對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件,如涉嫌違法犯罪或發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徵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債權人和保證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有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後)以實現債權。

9.2各方向對方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送大訊息的,在通訊發出後的合理時間視為送達;如果通訊地址有變更,變更應該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9.3

10.文字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宣告

11.1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11.2保證人宣告,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籤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1: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活:

保徵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6

個人擔保協議書範本一

個保字第號出借人:

保證人1:

保證人2:(以稱債權人)(下稱保證人)

鑑於借款人(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瞭解主臺向的內容,願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1.1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範圍

2.1本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個人借款擔保合同三、保證方式。

3.1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佈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範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

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資訊,並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證人對外投資數額較大或成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對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3.4保證人發生對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件,如涉嫌違法犯罪或發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徵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債權人和保證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有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後)以實現債權。

9.2各方向對方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送大訊息的,在通訊發出後的合理時間視為送達;如果通訊地址有變更,變更應該及時書面告知對方。9.3

10.文字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宣告

11.1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11.2保證人宣告,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籤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1: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活:

保徵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擔保協議書範本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擔保協議書範本三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債權人):個人借款擔保合同身份證號:地址/住所:電話:

根據(下稱借款人)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年[個

人借款]字第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萬元,期限為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保證責任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檔案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宣告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宣告: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檔案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民法典》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或仲裁)程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為。

第九條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並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徵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後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絡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後的地址)傳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

個人擔保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擔保協議 篇8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

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一條、

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X。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X) 乙方:(公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個人擔保協議 篇9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 款 方 :貸 款 方 :

年月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10

甲方(擔保人):

住址:

電話:

乙方(借款人):

住址:

電話:

丙方(反擔保人):

住址:

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向(以下簡稱貸款行)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擔保的範圍、期限、方式

1、乙方向貸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個月。甲方願就上述借款,為乙方向貸款行提供擔保,具體擔保範圍以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2、甲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擔保。

第二條反擔保的方式、範圍、期間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方保證反擔保的範圍為: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3、丙方保證期間為自甲方代償之日起兩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權處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並由甲方與乙方(或第三人)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

第三條甲方的追償權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

2、在乙方借款期限內,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認為這些情形可能影響借款按期歸還,則無論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提前歸還銀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視具體情況提前代償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償後,向乙方、丙方追償。

3、追償權的範圍包括: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將《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給甲方留存。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款項履行還款義務,並提供還款單據給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有關財務、生產經營、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銷;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發生重大變化;

(5)經營狀況惡化,或效益嚴重滑坡;

(6)在經營中出現違法行為。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本金的2‰(月),並在甲方與貸款行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5、乙方應向甲方預交違約保證金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銀行借款,則該保證金予以退還;反之,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結算追償費用/代償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從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擔保費收費標準加收逾期擔保費。

7、如出現甲方代償情況,乙方應支付甲方代償金額10%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對其違約行為、信用度低下進行公告,乙方、丙方承擔公告費用並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11

合同編號:

貸款抵押人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

2.製造廠家:___。

3.型號:___。

4.件數:___。

5.單件:___。

6.置放地點: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章) 乙方:___(章)

代表人:_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地址:___ 地址:___

銀行及帳號:___ 銀行及帳號:___

訂立時間:__年__月__日

訂立地點___.

個人擔保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現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不另立據,以此合同為借款憑據。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屆時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證人之一的從: __________公司賬號存款歸還或以現金方式歸還。

三、屆時未能返還,乙方除付資金使用費外,並每天按揭款總額的0.3%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直至借款全部還清之日止。

四、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以自由轉讓於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五、擔保方保證人 為確保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及違約責任(包含其他追索損失),並完全同意由法院凍結、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證人的等值財產。

六、本人(乙方)及擔保方鄭重陳諾:保證不動用、不挪用、不侵佔這筆借款,乙方與其他方之間的債務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必須保證將此借款歸還甲方並保證配合甲方收妥全額借款為止。否則將視為罪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證,此借款僅用於銀行臨時存款,乙方決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擔保。同時乙方向甲方保證自己及相關人和 有限公司無任何債務和不良貸款,保證此款不被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保全、查封、凍結等以及被強制劃轉。如發生上述情況,則視乙方為隱瞞事實真相,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罪行為,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乙方無權以管轄權為異議,雙方一致選擇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乙方或連帶保證人屆時逃避致使法院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雙方特別約定為早日實現債權糾紛的解決,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及保證人預留的委託手續,替逃避方聘請律師參與訴訟,簽收法律文書。

九、本合同經各方(或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擔保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_________

個人擔保協議 篇13

甲方(財產保全申請人):

乙方(財產保全擔保人):

甲方與糾紛一案,為防止將來勝訴後難以執行或無財產可執行,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財產保全擔保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擔保事項

甲方申請 人民法院對 標的額人民幣 元範圍內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甲方申請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需賠償的,由乙方在上述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 擔保期間

擔保期間是甲方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擔保之日起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擔保財產之日為止(包括以撤訴、調解、判決終結的案件)。

第三條 擔保費和支付方式

1、甲方應就上述擔保服務事項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人民幣 元。

2、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上述財產保全費。

3、非因乙方原因導致法院未能查封、凍結到被申請人任何財產的或法院裁定駁回甲方的財產保全申請,乙方在解除擔保責任後退回擔保費。

第四條 甲方需承擔以下義務

1、甲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

2、甲方應按約定時間支付擔保服務費,否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甲方及其委託代理人有充分和法定的權力簽訂和執行與乙方簽訂的本合同。

4、甲方申請財產保全措施錯誤造成損失的,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通過訴訟以外的方式自行向損失方確認賠償的內容;

5、甲方應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送影印件壹份供乙方備案。

第五條 乙方需承擔以下義務

1、乙方向甲方保證具有訴訟保全擔保資格。

2、乙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

3、乙方在上述擔保標的額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財產保全擔保措施造成被申請人損失,被申請人向乙方索賠,在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後,甲方無條件全部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乙方代甲方付款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還款之日止,甲方應按乙方墊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六向乙方支付利息。

2、合同生效後,甲方無故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再退回已經收取的擔保費,未支付的部分有權要求支付。

3、在案件審理結案之日起,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在收到法院解除保全裁定書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章或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14

貸款抵押人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 所有的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 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 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 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 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 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並 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 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 。

2.製造廠家: 。

3.型號: 。

4.件數: 。

5.單件: 。

6.置放地點: 。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 。

8.抵押期限: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 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 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 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 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 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 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 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 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 ,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 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地址: 地址:

銀行及帳號: 銀行及帳號: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地點:

個人擔保協議 篇15

抵押權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借款人(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宣告:乙丙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丙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根據借款方(丙方) 與貸款銀行 年簽訂的小額擔保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為丙方提供了擔保。經借款人要求,乙方願意就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借款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保證

1、自己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2、完全瞭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不存在抵押瑕疵。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5、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並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第二條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

乙方自願將其擁有的財產抵押給甲方,作為甲方為借款人向 (銀行)提供的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小額貸款的反擔保。

第三條 抵押物

抵押物:房、地產評估結果明細表中

第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及期間

1、乙方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以抵押物的實際變現價值為限,對甲方所擔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進行反擔保。

2、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反擔保期間為:自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如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則保證期間為最後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第五條 評估及抵押登記

1、甲方經 房地產經紀評估有限公司對以下資產進行評估:房、地產評估結果明細表

2、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確保地隨房抵或者房隨地抵,並辦理他項權證,抵押權人為 。

第六條 抵押物的佔管

1、本合同的抵押物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甲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情況。

2、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3、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七條 財產保險

根據甲方要求,抵押物受損程度是否辦理財產保險。如需辦理財產保險將做到:

1、本合同簽訂後15天內,乙方應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手續,保險期限不短於主合同履行期限,保險金額不低於主合同貸款本金。

2、乙方應在保險單中註明,出險時甲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甲方權益的條款。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甲方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提前向甲方清償,或經甲方同意用於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甲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對抵押物進行折價用以抵償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2、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設定障礙。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生效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2、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經甲方同意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抵押擔保物。

3、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應當將所獲的補償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債務。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發生合併、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併、分立、變更後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5、主合同借款人清償了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

第十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將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2、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第一,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第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第三,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程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小額擔保貸款金額20%的違約金:第一,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第二,已向他人設定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第三,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第四,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第五,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第六,乙方不按約定督促借款人按期還款或代為償還貸款,導致貸款逾期未歸還。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止。

2、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乙方: 借款人丙方:

個人指模: 個人指模: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16

致:A銀行(作為下述債權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擬借款作改造(“專案”)之用。由A銀行所安排的銀團,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貸款。A銀行作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貸款人(其名稱詳列在下述貸款協議附表一)在_________簽訂貸款協議,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貸款(“貸款”)。

C有限公司鑑於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我司(以下簡稱“擔保人”)願意向貴行A銀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為各貸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貸款人以下統稱“債權人”)為此項貸款提供擔保,內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貸款協議規定支付到期應付款項時,擔保人在任何時間在代理人書面要求下,無條件地及時以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的應付貨幣支付及清償借款人在貸款協議項下到期應付但未償還的所有款項(上述款項以下統稱“債務”)。

2.在第1條所述責任之範圍內,擔保人須在收到代理人書面還款要求時即時支付本擔保書內擔保人承諾支付的所有債務。若擔保人未按時支付款項,擔保人必須支付到期未付的應付款項的利息。利息計算日期自代理人書面要求擔保人清付債務之日起至該款項完全償還之日為止。年利率按貸款協議第6.4條規定有關債務逾期利息計算,到期應付而未還清的利息每月累積成為債務之一部分。

3.作為一獨立保證及在不影響本擔保書第1條的前題下,擔保人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承諾及保證擔保人將按第l條的規定,在代理人要求時,即時賠償所有代理人及債權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時償還債務或履行其在貸款協議項下的責任而蒙受的、相等於債務金額的一切損失。若本擔保書第1條所規定的擔保因任何原因變成無效,沒有約束力或不能執行,本條款的賠償責任將依然生效並對擔保人仍具約束力。

4.擔保人承諾及確認由代理人或其授權職員簽署並列明確定債務數額及到期的檔案對擔保人有約束力,有明顯錯誤除外。

5.代理人及債權人可將在本擔保書收到的款項放人一個獨立的暫記帳戶,而不須即時將該等款項用於償還債務。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產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組時,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償借款人或該人士的所有債務,而無須扣除在暫記帳戶的款項。但無論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債權人由此共得之款項超過借款人所欠的債務,餘額須歸還擔保人。

6.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和其在本擔保書項下的一切責任和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

(a)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給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時間寬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擔保人清算或破產;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債務償還作出的其他抵押、擔保或保證;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對借款人或任何人士處分、行使、不行使、放棄、解除或改變任何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作出的保證書或抵押書所賦予的權力(包括放棄任何貸款協議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或其他條件)或權利或抵押權;及/或

(e)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所作擔保書或抵押書項下的任何責任變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無權力簽署或履行貸款協議或該擔保書或抵押書下的責任;及/或

(f)任何如沒有本項的條款將導致本擔保書或擔保人的責任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的行為或事件的發生;

但無論如何,假如代理人和/或債權人與借款人對貸款協議作出任何修改和/或變動,從而會增加了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的義務和責任,代理人須得到擔保人確認後該修改和/或變動方為有效。

7.擔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為債權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宣告和保證:

(a)擔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b)擔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許可權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c)本擔保書在貸款協議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擔保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並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d)擔保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擔保書都不會(i)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擔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檔案或(ii)違反或觸犯擔保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擔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檔案;或(iii)超越擔保人借款或擔保的許可權(不論是受擔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擔保人董事會的許可權,或(iv)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定任何抵押;

(e)擔保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貸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擔保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託契約、協議或其他檔案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檔案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f)沒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擔保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擔保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g)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h)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籤署之日時並未違反任何有關借款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擔保人有不利影響;

(i)擔保人已經向代理人及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擔保書籤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j)擔保人向代理人及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後,擔保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k)擔保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l)擔保人向代理人及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擔保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於擔保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m)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8.擔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為債權人的代理人)陳述、保證和承諾,在本擔保書有效期內:

(a)第7條款所包含的每一項陳述與保證,就當時存在的事實與情況而言,在實質方面每一天都將是真實與正確的;

(b)擔保人將以恰當及有效的方式維持和經營其業務;

(c)擔保人將盡快(但無論如何不遲於本擔保書籤約日後擔保人的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的一百八十(180)天將擔保人在該年度經稽核的年度財務報表副本(連同有關的董事和會計師報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須經擔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證實為其各自原文的真實副本;

(d)擔保人將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可能不時合理要求的有關擔保人的財務資料或其他資料;

(e)如發生任何事情從而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內的責任能力時,擔保人將盡快通知代理人;

(f)擔保人將維持與履行其在本擔保書內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及確保本擔保書的有效性及合法性並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時使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與任何上述批准有關的一切條款、條件與限制(如有的話);

(g)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的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設定抵押、或出售或轉讓(不論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也不論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內交易);

(h)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的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與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併或併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營業性質作重大改變,不論這種改變是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及通過出售、轉讓、收購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該改變不會削弱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則無須經代理人同意,但擔保人須儘快以書面通知代理人;

(j)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回購或減少其發行的股份或將其資本或資產分配給其股東。

9.本擔保書由擔保人獨立承擔責任。若有第三者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出具擔保書或抵押,則本擔保書是完全獨立及不受該等擔保書或抵押影響。

10.擔保人在此宣告和承諾放棄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採取法律訴訟,或將抵押物先行變賣之權利。

11.擔保人在此承諾,在貸款債務未還清以前,它不會行使及在此放棄因法定原因而擁有的代位權或向借款人(不論是否與本擔保書下的責任有關與否)作出索償。擔保人亦不會與代理人和債權人在借款人的破產或清算的索償中競爭,代理人和各債權人將優先於擔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債款。擔保人將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債權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擔保所享有的權益和權利。如擔保人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所收的任何款項(不包括擔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及律師費用),它將會以信託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債權人持有該筆款項以作為債務的持續擔保。

12.如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達成任何解除本擔保書或其他和解的協議,該擔保解除或和解協議的條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債權人所出具之擔保、或所支付的款項沒有因任何有關破產、清算、關閉、解散或無法償還債務的法律或法規而遭取消、禁止或減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債權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還任何有關債務的款項予付款人,擔保人在此的責任將繼續有效。而在計算擔保人所應付的款項時,該些債權人曾經收過但要退還給付款人的款項將不計算在內。而代理人及債權人可在本擔保書解除後或和解協議簽訂後繼續執行本擔保書及向擔保人追討欠款。

13.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應付之一切款額必須如數支付給代理人及債權人,不得從中抵銷或反索借款人欠擔保人的任何款項,亦不得從中扣減現行的或將來的任何稅項(代理人及債權人本身的總利潤應課稅項除外)或其他費用或預扣稅。

14.凡按本擔保書規定的應付款項,應以債務原幣支付,如擔保人以其他貨幣支付,應以可即時使用及自由兌換的貨幣,按代理人或各債權人當天匯率折算,匯予代理人或各債權人。

15.本擔保書是持續性的不可撤銷的保證,並將連續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所欠之一切款項全部償還給債權人為止。但是,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隨貸款額的歸還而相應減少,並且在債務全部清還給債權人時解除。本擔保書為附加保證,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債權人現在或將來所持有的有關債務的任何其他擔保及抵押品。擔保人承諾及同意當代理人及債權人在追討擔保人欠款或執行本擔保書時,代理人及債權人無須先追討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訴訟,亦無須先對代理人和債權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擔保作出處分或強制執行。

16.若擔保書內某些條款在將來被公佈或被裁定為不合法、無效或法律上不能執行,該等條款應視作為並未列入本擔保書內,而不影響本擔保書其餘條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因追討本擔保書之到期款項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以全數償還為準)及所蒙受的一切損失,由擔保人負責賠償。擔保人承諾在代理人的書面要求下須即時支付和清償該等款項。

18.(a)本擔保書對簽訂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對各當事人各自的繼續人及受讓人均有效和有約束力。惟擔保人不得將本擔保書下的任何權利、利益及責任轉讓他人。

(b)如任何貸款人按貸款協議的條款,轉讓其於貸款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該貸款人也可將其於本擔保書下的全部權益或有關部分同時轉讓予受讓人,而在此情況下所有本擔保書下所指的貸款人將包括該受讓人。

(c)擔保人於本擔保書下所作之宣告、保證、承諾及安排將不會受任何貸款人轉讓本擔保書或貸款協議的權益所影響,任何貸款人名稱之更改或其合併,或被吞併等情況亦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19.(a)本擔保書項下鬚髮出或提出的每一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採取書面形式,並按下述地址由專人遞送或用掛號郵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預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對方:_________。

(b)本擔保書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在下述情況下應被視為已經有效送達:a)如由專人遞交,在遞交時由收件人簽收後即為送達;b)如用掛號信發出,在郵寄後兩個工作天即為送達。

(c)除非代理人另有規定,否則任何一方就本擔保書向另一方發出或提出的每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及一方在本擔保書項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檔案或契約須以英文或中文書寫。

20.(a)除非代理人與擔保人以書面簽署確認,否則本擔保書任何條款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b)代理人或債權人不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擔保書規定的權利和權益均不會構成或被視為其對該等權利的放棄。而代理人或債權人在某次行使權利或部分的權利將不會妨礙或影響其日後行使其餘的權利或權益。代理人或債權人可以同時行使,亦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權益和賠償辦法,故此將不會排除法律所賦予代理人或債權人的權利及其他賠償辦法。

21.本擔保書受_________法律管轄並按_________法律進行解釋。擔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與本擔保書有關的任何法律行動或訴訟可在_________法院進行,並不可撤銷地服從_________法院的管轄權。但這不損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及擔保人在擔保人或其資產所在的任何管轄地區的所賦予的權利和權力。

22.本擔保書用中文書寫,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擔保人及代理人各執一份。

C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17

保證人(甲方):身份證:

住所(地址):

聯絡人:聯絡電話:

保證人2(甲方)身份證:

住所(地址):

聯絡人:聯絡電話:

債權人(乙方):遂寧市船山區匯利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遂寧市開發區遂州北路530-544號(金玉滿堂)五樓法定代表人:陳學慧

授權代理人:楊芷瑜聯絡電話:0825-5888666

合同簽約地:遂寧市船山區

為了確保201年月日(借款人)與本合同乙方簽訂的遂匯利借字(201)第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1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並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甲方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之主合同各項條款,完全瞭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對主合同主體各方的約定沒有不理解和誤解的事項,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若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人民法院查詢、凍結和扣收甲方在所有銀行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的資金,以抵償主合同項下甲方的擔保債務。扣劃款項為外匯的,按扣劃日中國銀行所公佈的外匯買入價折算。同時,可以依法查封、變賣甲方包括上市股票、公司股權、所有動產和不動產在內的任意資產用於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擔保債權本息和相關費用的優先受償。

第二條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

2.1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主合同發放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萬元。

第三條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為個月,自201年月日起至201年月日止。如有變更,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四條保證方式

4.1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以甲方(兩個保證人)所有資產(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存款、上市股票、公司股權、任何實物資產與債權)及全部收入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則由本合同甲方任意保證人承擔借款本息和費用的償還責任,承擔保證責任後,按照法律規定追償。

第五條保證範圍

5.1本保證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代理費等。

第六條保證期限與被保證人的權益實現

6.1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6.2如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則每批借款的保證期間為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6.3如乙方根據主合同之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則保證期間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6.4乙方被擔保債權的實現。若主合同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履行主合同項下債務,乙方即可於主合同違約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主合同項下各擔保人按照所擔保的債務承擔未清償債務的連帶清償義務,依法處置擔保人在本合同1.4和4.1項下的任意資產,用於乙方應收債權的優先受償。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7.1根據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7.2對乙方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檔案,甲方有義務簽收並在簽收後3日內寄出回執。

7.3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通知乙方:

7.3.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7.3.2經營範圍和註冊資金髮生變更、股權變動;

7.3.3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7.3.4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7.3.5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7.4發生7.3.1或7.3.2條情形的,甲方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的,應在事後5日內通知乙方。

7.5乙方與借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約定權益和利益均不因此而受到任何侵害。

7.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時,保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7.9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8.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檔案。

8.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及其他資料。

8.3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4對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8.4.1乙方依主合同約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8.4.2乙方依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的。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和主合同貸款展期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宣告,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9.2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9.3因甲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甲方應在保證範圍內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9.4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擔保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者,或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處置、轉移、隱匿財產,或為乙方依法追索擔保責任設定障礙者,應向乙方承擔應付擔保債務金額的雙倍賠償支付責任。

9.5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有權無須經甲方同意,直接通過媒體等公開手段釋出催收公告;有權向國家徵信管理機關舉報其違約事實並要求將其違約事實錄入甲方的徵信記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納印蓋章後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0.2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本合同繼續有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0.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1.1本合同當事主體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合同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1.2本合同當事主體協商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的,則由遂寧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但必須另行達成仲裁協議。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2.1無。

第十三條附則

13.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當事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

13.2.1甲方份證影印件(影印件應與原件核對一致);

(甲方1簽印):乙方(簽章):

授權代理人:

(甲方2簽印):

本合同簽訂時間:201年月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18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其生意上需要資金週轉,向乙方提出借款要求,現經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的借款用於做生意。

第二條:借款期限、利率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甲方每個月的 4倍計算。

第三條:借款償還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歸還本息,借款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若甲方逾期未付清到期利息的,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到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不受借款期限的約束。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本息到期後不付清到期的利息或者本金的,甲方則按約定的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元。直到甲方償還清本金為止。

第五條:擔保人丙方的責任、義務

丙方作為甲方的擔保人,丙方有對甲方償還本金和利息起督促、擔保和承擔起償還本息的責任和義務。如甲方不能按時付清本金和利息的,丙方負起償還本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元的責任。丙方並按約定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直到丙方償還清本金為止。

第六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甲方逾期不清償本息的,乙方為了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公證費、登記費、訴訟費以及乙方聘請律師處理訴訟事務而支出的律師服務費用等在內的實現債權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在協商或訴訟期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自簽字後立刻生效,三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 年 月 日

擔保人: 年 月 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2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擔保協議 篇21

借款人: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餘額的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餘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檔案。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並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擔保協議 篇22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