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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出售代理合同(通用4篇)

欄目: 代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17W

專利出售代理合同 篇1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二款規定,茲委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專利代理人_________代為辦理名稱為_________的發明創造申請:

專利出售代理合同(通用4篇)

一、委託事項:

發明創造名稱: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理人辦理:

□申請、審批、批覆程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二、費用

1.申請代理費_________元,實審代理費_________元,申請代理加急費:_________元,其它費用_________元。

2.代收款項:

實用新型申請費□_________元

發明申請費□_________元

外觀設計申請費□_________元

實質審查費□_________元

公佈費□_________元

3.代理費、代收費合計:_________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現金_________元

支票_________元

三、宣告及保證

被代理人:

1.被代理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代理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被代理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被代理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被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代理人:

1.代理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代理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代理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代理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七、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出售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委託人):

乙方(代理機構):

甲方擬就 專案申請 專利,特委託乙方的專利代理人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指派為甲方與乙方的聯絡人,聯絡人與乙方所發生的與本合同相關的行為視為甲方的行為,若聯絡人發生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後果由甲方自負。

二、甲方的聯絡方式如下:

地址:

電話:

郵編:

本專案申請的發明人:

該聯絡方式為雙方規定的乙方與甲方聯絡的地址和電話,若甲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後果由甲方自負。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專利代理人 為甲方代理人。

四、根據甲方的委託書,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五、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

地址:

電話;

郵編:

若乙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書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專利代理人應認真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洩密。

七、甲方應充分地向代理人敘述有關內容,提供相關資料,給予方便,配合工作。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況,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八、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元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一方如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變更或中止合同,應付對方違約金伍佰元整。

十、經雙方同意可終止合同履行,代理費按終止時事務所進行的各項工作結算。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並預付代理費之日起至本委託事項終止,但不超過乙方收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的“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之內的期限。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西(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利出售代理合同 篇3

委託人(以下稱甲方):

企業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受託人(以下稱乙方):

企業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在 的住宅樓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在 設立售樓處,銷售 省 市 花園住宅樓 期工程中的部分房屋,具體為 號樓盤共計 戶。待上述樓盤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銷售進度達到總面積的85%以上時,甲方可根據情況在給乙方安排其它樓盤的銷售,屆時雙方再以書面合同的形式確定。

1-2、銷售底價見附表一。甲乙雙方必須在統一的對外銷售價格基礎上進行樓盤的對外銷售。如果銷售底價有變動甲方應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甲方在沒有提前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的情況下進行銷售而引起的客戶及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

1-3、如乙方將價格進行上浮銷售,必須提前徵求甲方同意,售高部分不計算代理費只按甲乙雙方4 :6分成,否則售高部分歸甲方所有。

第二條: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期限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甲乙雙方如需繼續合作,應當在不遲於本合同終止之日前一個月另行協商,並重新簽定合同。

第三條:費用承擔

3-1、乙方在代理銷售過程中自身所發生的費用(稅金、策劃費用、廣告製作宣傳費用、場地租賃費用、人員聘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3-2、乙方在銷售期間購房戶的異地看房費用制訂如下:如果看房戶在乙方帶領下到達甲方並交納部分購房款後,看房費用由甲方承擔或折為購房款;如果看房戶在乙方帶領下到達甲方沒有交納部分購房款,看房費用由乙方承擔。

3-3、乙方負責看房戶的人身安全,所僱傭的車輛必須是參加保險的車輛。多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3-4、甲方企業和所屬樓盤的所有宣傳印刷品,在銷售代理合同簽署後由甲方一次性免費提供乙方 套,並且乙方必須在保證宣傳資料真實性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印刷。

第四條:佣金費

4-1、本合同所稱佣金費僅指乙方銷售本合同的約定商品住宅樓,甲方應支付的佣金。

4-2、代理費按照甲方核定的乙方實際銷售房款總額和銷售進度,支付給乙方。

4-3、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統一底價進行銷售,乙方代理佣金按銷售額的 %進行提取。高出價格表部分,甲乙雙方4 :6分成。

第五條:佣金結算方式

5-1、甲乙雙方具體結算方式為一次性付款達到合同房款的100%,佣金按100%計取;

5-2、一次性付款達到合同房款的90%,佣金按90%計取;

5-3、銀行按揭首付款到位、辦理完銀行按揭手續及銀行款到位,佣金按100%計取;

5-4、分期付款達到合同房款90%以下,佣金按相應比例的80%進行計取;

5-5、結算時間為每月一次,次月該日乙方將銷售報表報甲方稽核,甲方7日內將佣金結算給乙方,剩餘佣金待購房戶將剩餘購房款全部繳納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獎勵與懲罰

6-1、乙方銷售房屋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個月內銷售數量達到總面積90%及其以上,並保證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帳戶,乙方的佣金費用在 %的基礎上再加1個點即 %。在4個月內銷售數量達到總面積的100%,並保證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帳戶,乙方的佣金費用在 %的基礎上再加2個點即 %。

6-2、乙方在合同期內銷售達不到總代理面積的90%(不包括車庫和儲藏間),代理費按 %提取。

6-3、在合同銷售期間內,乙方銷售緩慢或給甲方樓盤銷售造成損失,甲方有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力,但要在合同終止 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七條:退房處理

7-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已購房戶退房,甲方退還已交房款的100%,同時乙方將不予返還因該客戶買賣房屋所提取的佣金並且甲方應額外按照已交房款5%給予乙方做為經濟補償,客戶所有的經濟損失並且由甲方包補。

7-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已購房戶退房,甲方退還已交房款的95%,乙方包補客戶已交房款5%的損失,同時乙方應將因該客戶買賣房屋所提取的佣金返還給甲方。

7-3、由於客戶自身原因造成退房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乙方將不予返還因該客戶買賣房屋所提取的佣金。

第八條:甲方應提供乙方的資料影印件

8-1、甲方的營業執照。

8-2、上級有關批准檔案。

8-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8-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8-5、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8-6、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8-7、商品房欲售許可證。

8-8、樓盤規劃圖和建築施工圖紙。

8-9、工程竣工驗收後提供《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房屋銷售成品標準》、《房屋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8-10、房屋銷售明細表。

第九條:其他

9-1、甲方(乙方)發生銷售時,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如果發生重賣現象由甲方(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乙方應及時將準購房戶的詳細資料通知甲方,通知內容包括:準購房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現居住地址、通訊方式及所買詳細樓號等。

9-2、銷售期間甲乙雙方商定,根據乙方的銷售情況,甲方定期到乙方售樓處辦理收繳房款和定金。乙方可以收取封房金,但不能直接收取購房定金、購房款。乙方以乙方名義開具的收款收據及發票所收款項,如交付甲方,甲方應給乙方出具相應的收款手續。沒有甲方的收款手續的,乙方獨自所收款項給購房戶造成的一切損害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同時,應按甲方規定的方法簽訂,由甲方蓋章確認後生效。非經甲方蓋章簽字的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及造成的經濟問題全部由乙方承擔。

9-3、在銷售期間,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和資料不正確或由商品房銷售合同而引起的客戶糾紛以及因建築質量引起的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法律責任。

9-4、在銷售期間,乙方因自行設計的宣傳資料不真實而引起的糾紛以及與銷售有關的其他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法律責任。

9-5、乙方必須建立嚴格的客戶登記制度,確保客戶的售房款以及足額繳納,並劃撥甲方帳戶,乙方不得私自挪為它用。

9-6、甲方(乙方)對乙方(甲方)企業的合作事項必須進行保密,如果出現因甲方(乙方)原因洩露甲乙雙方合作事項,由甲方(乙方)承擔乙方(甲方)的所有損失並且承擔法律責任。

9-7、乙方(甲方)不得以甲方(乙方)的名義對外從事與甲方樓盤銷售無關的商業行為,一經發現,甲方(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依法追究乙方(甲方)給甲方(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9-8、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後3個月內,協助購房戶辦理房屋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其辦證費用按主管部門的收費標準和規定由乙方組織購房戶向甲方交付。

9-9、甲方負責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甲方指定委託人在乙方銷售業績確認書上簽字蓋章予以確認。

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雙方權益及利益的前提下,雙方本著誠信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因本合同產生的爭執糾紛由山東省乳山市人民法院管轄。

9-10、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簽字、蓋企業合同章後生效。

9-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利出售代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_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專案,該專案為_________(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專案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專案,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專案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專案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專案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