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為了共同開闢甲方房產的銷售市場,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以下簡稱該專案)的有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物業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非獨家)甲方 產品在 區域的市場代理銷售工作。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代理佣金標準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後所應獲得的報酬。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按合 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之間(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以上(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第四條:佣金結算條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銷售代理佣金比例按甲方與乙方推薦成交客戶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計算,支付金額基數按照客戶實際到達甲方帳戶房款金額計算。
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戶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額房款後,甲方按約定比例 向乙方支付該業務乙方應得佣金。
第五條:代理銷售房源和價格
1、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統計。在客戶認購前,乙方要對認購房源與現場負責人進行確認。在未取得甲方確認時,乙方無權與各戶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由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保證本專案對外公開的價格與提供給乙方客戶的價格一致,該價格表經甲方簽字並蓋章生效。如甲方對價格進行調整,則甲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該專案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若客戶購買房產的實際情況與
2、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該專案必要的專案資訊傳播,傳播方式可通過書面、電話或直接至現場等方式進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絡。
3、合同委託期內,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樓書、宣傳單頁及《認購書》、《房屋買賣合同》等相關專案資料影印件。
4、甲方協助乙方完成客戶在甲方專案參觀、選購和簽約、收款等各項接待程式,並保證現場的接待質量。
5、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銷售工作,但甲方有權進行監督,以保證專案及企業的品牌形象。
7、在購房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過程中,如遇到特殊情況,客戶要求在異地簽約的,甲方給予積極配合。
8、甲方及時透明的協助乙方做好銷售過程的各項工作和客戶歸屬業績確認等工作。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成立專業的銷售隊伍,由專人(具有較強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產樓盤)負責此次購房專線推廣及看房選購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戶投訴或經甲方調查,乙方負責銷售甲方專案的人員不具備專業素質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乙方拒不更換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完成購房過程的前期組織及準備工作,並於客戶到達甲方專案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派送發放售樓書等宣傳資料,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推薦活動。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後,須將售樓現場看房情況反饋給甲方,雙方應及時確認銷售情況。
4、乙方應遵守甲方提供並經甲方簽章確認的合同樣本及相關銷售檔案,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客戶作出任何承諾,引起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虛構專案情況,並派專人負責與甲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絡,並做好看房後的跟進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對外宣傳資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執行。
7、甲方的銷售策略、銷控情況等作為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有義務保密並保證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洩露,一經核實,甲方有權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乙方責任。
8、乙方代理銷售的房產準確面積和價格,以甲方支付的簽章資料為準,合同期間如有變更,乙方按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9、合同委託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銷售點,免費設立甲方提供專案有關的銷售資料宣傳專區。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收取客戶任何費用,一經發現即取消分銷代理資格,罰沒所有未發佣金並保留追訴的權利。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為了共同開闢甲方房產的銷售市場,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以下簡稱該專案)的有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物業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非獨家)甲方 產品在 區域的市場代理銷售工作。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代理佣金標準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後所應獲得的報酬。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按合 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之間(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以上(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第四條:佣金結算條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銷售代理佣金比例按甲方與乙方推薦成交客戶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計算,支付金額基數按照客戶實際到達甲方帳戶房款金額計算。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戶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額房款後,甲方按約定比例 向乙方支付該業務乙方應得佣金。
第五條:代理銷售房源和價格
1、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統計。在客戶認購前,乙方要對認購房源與現場負責人進行確認。在未取得甲方確認時,乙方無權與各戶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由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保證本專案對外公開的價格與提供給乙方客戶的價格一致,該價格表經甲方簽字並蓋章生效。如甲方對價格進行調整,則甲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該專案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若客戶購買房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發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該專案必要的專案資訊傳播,傳播方式可通過書面、電話或直接至現場等方式進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絡。
3、合同委託期內,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樓書、宣傳單頁及《認購書》、《房屋買賣合同》等相關專案資料影印件。
4、甲方協助乙方完成客戶在甲方專案參觀、選購和簽約、收款等各項接待程式,並保證現場的接待質量。
5、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銷售工作,但甲方有權進行監督,以保證專案及企業的品牌形象。
7、在購房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過程中,如遇到特殊情況,客戶要求在異地簽約的,甲方給予積極配合。
8、甲方及時透明的協助乙方做好銷售過程的各項工作和客戶歸屬業績確認等工作。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成立專業的銷售隊伍,由專人(具有較強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產樓盤)負責此次購房專線推廣及看房選購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戶投訴或經甲方調查,乙方負責銷售甲方專案的人員不具備專業素質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乙方拒不更換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完成購房過程的前期組織及準備工作,並於客戶到達甲方專案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派送發放售樓書等宣傳資料,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推薦活動。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後,須將售樓現場看房情況反饋給甲方,雙方應及時確認銷售情況。
4、乙方應遵守甲方提供並經甲方簽章確認的合同樣本及相關銷售檔案,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客戶作出任何承諾,引起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虛構專案情況,並派專人負責與甲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絡,並做好看房後的跟進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對外宣傳資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執行。
7、甲方的銷售策略、銷控情況等作為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有義務保密並保證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洩露,一經核實,甲方有權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乙方責任。
8、乙方代理銷售的房產準確面積和價格,以甲方支付的簽章資料為準,合同期間如有變更,乙方按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9、合同委託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銷售點,免費設立甲方提供專案有關的銷售資料宣傳專區。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收取客戶任何費用,一經發現即取消分銷代理資格,罰沒所有未發佣金並保留追訴的權利。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蓋章)
代表:
電話:
傳真:
簽約時間:
乙方: (蓋章) 代表: 電話: 傳真: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甲方:新疆萬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經雙方協商,在乙方成立銷售公司前,甲方委託乙方為“萬泰陽光城”(暫定名)專案開發顧問並代理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專業的市場研究及營銷推廣,並代理銷售房屋。
第二條:委託時間
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雙方約定之銷售任務止,雙方約定銷售週期為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至所售房屋辦理完入住。
第三條:代理銷售範圍
“萬泰陽光城”第一期開發房屋面積約 平方米(含商業面積),其中乙方承銷 平方米。
第四條:銷售價格
根據雙方市場調研協商樓房銷售價格,根據每棟樓、各樓層位置、每套房獨立定價,分別細化銷售底價及優惠方案,並最終以甲方公佈的銷售價格為準(詳見銷售價格明細表)
第五條:雙方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為乙方逐步提供關於該專案儘可能詳細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建築施工圖紙,整體規劃設計圖,工程進度表,裝修及入住標準,各戶型銷售面積等,為乙方提供房源情況:面積、位置、戶型等資料。
2、甲方承擔沙盤、工地圍牆、戶外廣告、戶型模型、輸出性廣告費用
3、甲方負責辦理《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的備案及房屋產權登記等相關工作。
4、專案在建設過程中,若發生規劃或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5、負責協調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以保證銷售的順利展開。
6、委託專人負責與乙方對接工作,負責與乙方對賬,及時辦理房產證等產權手續。
7、甲方負責收取客戶交納的各項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及客戶交付的其他費用等。
8、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票據、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等。
9、甲方有權隨時調閱銷售情況的相關資訊,有權對乙方銷售人員的配備及提供的資料資料進行檢查和監督。
10、甲方負責管理銷控表,做銷售登記工作,並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二 )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有核心專業人員組成專案銷售執行小組,營銷人員不多於10人,專業人員的個人簡歷需經甲方稽核確認。
2、乙方負責進行市場調研,根據市場情況、負責提供各階段的銷售思路、銷售方案,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參考。
3、根據專案實際情況,以雙方商定的工作目標為導向,合理組織和實施銷售工作。
4、負責客戶接待,根據甲方簽字認可的專案資料,如實向客戶介紹專案的法定手續、戶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戶預售購房合同條約等情況:運用相應的銷售技巧、充分調動客戶的購房積極性,實現客戶順利訂房,簽訂購房合同向客戶收取貸款手續,催收購房款。
5、乙方銷售上述房產時,不得向用戶做任何虛假承諾,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戶任何費用及簽署各類合同,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約定履行期間,乙方負責派出銷售人員及聘用人員的培訓、工資及相應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勞務或其他因素而與銷售人員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如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內,根據甲方要求填寫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字,並負責現場稽核,保證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字內容無誤。
8、負責收集貸款客戶資料,協助完成按揭貸款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乙方服務內容:
(一)市場調查
1、本城市整體房地產狀況調研。
2、本城市及周邊城市房地產市場供求狀況調研。
3、目標客戶群體的調研與劃分。
4、本區域競爭樓盤調研(價格、目標客群、產品)。
(二)銷售組織
1、客戶接待及銷售執行。
2、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填寫。
3、催收房款。
4、催收貸款資料,幫助客戶辦理按揭貸款。
5、銷售控制。
6、促銷活動執行。
7、價格控制。
第七條:代理佣金
1、該專案委託期限內代理佣金為底價佣金。
雙方制定銷售任務(詳見銷售任務責任書),如按約定完成,甲方付給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為銷售回款金額的0.7%【其中乙方個人提成佣金為0.1%(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銷售業務人員提成佣金為0.6%(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0.5%)】。
第八條:佣金核算方式
1、佣金的發放標準
依據第七條銷售任務責任書的約定,作為核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標準,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在101%-110%區間內,增加佣金的0.01%,111-119%區間增加佣金0.02%,在120-129區間內,增加擁金0.03%,在130%-139%區間,增加擁金0.04%,在140%以
上最高按增加擁金0.05%計算。
如乙方沒有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回款,在90%-99%區間內,扣減佣金的0.02%,80-89%區間扣減佣金0.04%。,在70-79區間內,扣減擁金0.06%,在69%以下,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銷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結算,並扣除後續為其客戶服務的其他銷售人員的應得服務費用0.2%。
在雙方約定的銷售週期內,乙方如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任務,並且未按期主動離崗,超過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為對甲方補償,超過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為對甲方的經濟補償,超過60天,甲方有權將未發放給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補償甲方的經濟補償。
2、結算方式:
(1)每個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財務扎帳日為佣金結算日,結算時由乙方上報銷售回款明細表及佣金情況明細表,經甲方稽核後,在10日內將佣金結算給乙方。
(2)在乙方獨立成立銷售公司前,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銷售合同未簽定前,開始預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於乙方及業務員的底薪總和時,底薪暫由甲方墊付,在銷售合同簽定後從乙方相應提成佣金中分批扣減。
(3)在銷售合同未簽定前,對於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過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實收款銷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減乙方相應提成佣金。
(4)銷售合同簽訂後,每月甲方發放給乙方的總提成佣金預留15%,作為保證金,在乙方協助所售的房屋辦理完入住手續後,雙方核算後10日內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應按實收佣金數給甲方開據相應數額的發票。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約定部分雙方協商確定。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履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附件1:銷售房屋確認表
附件2:銷售底價明細表及優惠措施明細表
附件3:銷售任務明細表(責任書)
(二)營銷策劃
1、制定專案總體營銷思路與營銷策略。
2、專案定位(目標客群定位及分析、形象定位、價格定位、廣告定位)。
3、確定專案主推語、售樓部形象、樓體外立面形象。
4、案場定位與整合包裝(售樓部整體形象包裝、內部佈置、外部形象展示)。
5、構建專案核心競爭力(整合專案優勢,挖掘專案賣點,形成專案對外輸出的主要推廣點)。
6、制定營銷推廣策略及執行方案(專案的營銷入市時間策略、營銷階段劃分、各階段營銷策略執行)。
7、制定整體價格策略(入市價格策略、各銷售節點價格調控策略)及執行方案。
8、促銷活動策劃與組織實施(促銷活動的思路、活動方案、活動組織、活動效果評估)。
9、媒體優化與整合(媒體選擇、媒體組合、媒體排期、投放頻次制定)。
10、制定各銷售階段廣告推廣方案。
11、各節點營銷執行策略(預熱方案、開盤方案、熱銷期方案、強銷期方案)。
(三)視覺創意
1、負責為專案設計LOGO(專案標識)、VI應用系統(專案整體的視覺系統)、SLOGAV等設計及優化(專案的推廣語、廣告語)。
2、負責提供該專案平面廣告(包括:報紙、印刷品、戶外、網路、DM等)的平面設計及文案。
3、負責該專案各類銷售道具(樓書、海報、宣傳單頁、價目表、售樓中心及會所的宣傳招貼、展示展板、工地形象圍板、條幅等)的平面設計及方案。
4、負責提供該專案售樓中心內部包裝道具(宣傳招貼、弔旗、展示展板、視窗表、公示牌等)的平面設計及文案。
5、專案工地外圍形象包裝(工地圍檔、工地大牌、指示系統等)的平面設計及文案。
6、負責該專案新聞稿、軟性新聞、銷售說辭類(來電、來訪、促銷活動等)的撰寫。
7、負責促銷活動中所需宣傳物料及道具的平面設計及文案。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為代理銷售;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位於 的房屋
第二條:委託時間
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雙方約定之銷售專案止。
第三條:代理銷售範圍
屋面積扣除甲方自留面積( 萬平方米)後,乙方總代理銷售面積約 萬平方米,樓盤資訊以甲方提供的樓盤資料為準,詳見附表。
第二期開發房屋代理銷售視本協議乙方執行情況,另行約定。
第四條:代理銷售價格
樓房銷售價格以甲方提供的銷售價格表為準,經甲方簽字確定。若在銷售過程中,有任何價格及銷售政策上的變更,甲方須在變更前 日內以書面蓋公章郵寄乙方,並以電郵方式告知。
雙方指定的聯絡電子郵箱分別為:
1、 甲方指定電子郵箱:
2、 乙方指定電子郵箱:
第五條:雙方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 甲方開發的房屋手續正規,符合法律和地方法規、政策,達到合法銷售的條件。
2. 積極配合乙方工作,除為乙方提供該專案必要的資料外,還儘可能提供更詳細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建築施工圖紙,整體規劃設計圖,工程進度表,裝修及入住標準,各戶型銷售面積等,為乙方提供準確房源情況,入面即、位置、戶型等資料,並由甲方簽字確認。
3. 甲方根據銷售需要提供樣板間及其裝修裝飾。辦公用具、門頭、土地圍牆、廣告費用;承擔售樓部水、電、曖等費用。甲方承擔沙盤、戶型模型、輸出性廣告的全部費用。(輸出性廣告費包括:宣傳摺頁、單頁、簡訊、條幅、電視飛字,報紙費用)
4. 甲方負責辦理《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的備案及產權登記等相關工作。
5. 專案在建設過程中,若發生規劃或設計變更,甲方須在變更前3日內以書面蓋公章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變更後的圖紙及有相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6. 負責協調政府相關部門的關係,以保證銷售的順利展開。
7. 委託專人負責與乙方對接工作,負責與乙方對賬,及時辦理房產證等產權手續,配合乙方辦理按揭貸款手續,貸款費用由乙方收取。
8. 甲方向乙方開具單位證明及委託書。
9. 甲方負責收取客戶交納的各項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及客戶交付的除按揭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10. 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票據、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等。
(二)、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進行市場調研、根據市場情況、專案自身條件結合調研結果,進行專案策劃,宣傳推廣策略,負責制
2.負責客戶接待,根據甲方簽字認可的專案資料,如實向客戶介紹專案的法定手續、戶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戶預售購房合同條約等情況;運用相應的銷售技巧、充分調動客戶的購房積極性,實現客戶順利訂房。
3.乙方銷售上述房產時,不得向用戶做任何虛假承諾,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戶任何費用及簽署各類合同。
4.約定履行期間,乙方負責派出銷售人員及聘用人員的培訓、工資及相應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
5.負責收集貸款客戶資料,完成按揭貸款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乙方服務內容:
銷售組織
1.尋找客源,組織客戶到樓盤看房並促成交易。
2.催收貸款資料、幫助客戶辦理按揭手續。
3.促銷活動執行。
第七條:代理佣金
該專案委託期限內代理佣金由底價佣金、溢價佣金兩部分組成
(1)底價佣金:乙方佣金比例為銷售底價的 %。
(2)溢價佣金:本專案合同銷售價格超過附表二銷售底價明細表的部分,即為溢價部分,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
第八條:佣金結算方式
(1)對於一次性付款客戶,客戶交納首期房款後,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應得銷售佣金的 %,再於客戶交清全部樓款當天起算 日內結算剩餘的佣金。
(2)對於分期付款客戶,客戶交納首期房款後,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應得銷售佣金的 %,再於客戶交清全部樓款當天起算 日內結算剩餘的佣金。
(3)對於按揭付款客戶,客戶交納首期房款後,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應得銷售佣金的 %,再於銀行放款當天起算 日內結算剩餘的佣金。
(4)乙方收到佣金按實收佣金數給甲方補開相應數額的發票。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履行。
2. 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約定部分雙方協商確定。
3.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
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經營 的三和宮賓館招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特簽定本合同,雙方承諾共同遵守執行。
一、 合作方式和銷售範圍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獨家銷售,由甲方在北京市 開發的 專案,其中包括房屋共 套,商鋪 套。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甲方不可以委託其他公司或個人銷售上述委託範圍內的房屋,甲方不得另設銷售部。
二、 合作期限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託期的延續與終止,甲、乙雙方於本委託期限結束前兩個月內協商決定。
三、費用負擔
1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報紙、印製宣傳材料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四、銷售價格與代理佣金
銷售價格由乙方根據市場行情自行調節,銷售價格最低為 元/㎡, 元以下部分乙方按 %提取佣金, 元以上部分甲乙雙方各按50%分取利潤。
五、代理佣金支付期限
客戶與甲方簽定房屋銷售合同並交齊50%房款即視為交易成功。交易成功後甲方應在兩日內將代理佣金支付給乙方(根據付款金額按照佣金比例支付),如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將上述款項支付給乙方,須按日向乙方支付應支付金額的3‰做為滯納金。
六、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甲方委託銷售房屋的土地銷售協議影印件以及此專案房屋建設的相關手續影印件。
(3)甲方負責派出專人收款,稽核簽定後的合同,向業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收據。
(4)若甲方未能在指定的日期提交資料並履行以上責任,則該專案銷售開展工作日期順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在銷售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並協助乙方與施工方進行協調;
3、甲方保證不延誤交房時間。
七、 乙方的責任
1、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2、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3、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八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 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單方面解除合同。
3 雙方同意可簽定補充協議,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伍萬元違約金。乙方未能按計劃完成銷售任務,甲方可增加其他代理公司。
十、其他事項
1 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日
甲方(委託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受託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資質等級及證號:
地址: 聯絡電話:
甲方為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託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 專案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託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委託代理主要事項 (選項打“√” )
□全程代理 □市場調研 □營銷策劃 □代理銷售
第二條 委託代理專案的位置、面積
1、代理專案座落位置: ;
2、代理專案總面積約為 平方米(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附件一)
第三條 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均價為 元/㎡;乙方應按照與甲方所商定並經甲方簽章認可的售樓價格(各房屋具體銷售底價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等)進行銷售(詳見附件二);
3、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範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影印件;
2、提供該專案的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影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專案材設及配置表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詳見附件三),專案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製作費用(詳見附件四“廣告宣傳推廣計劃”);
5、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7、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和購房直通車,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電話等辦公易耗品及車輛使用等費用;
9、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並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負責按時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劃費;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和房地產中介服務資質證書影印件;
2、本合同簽署後[ ]天內向甲方提交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案及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後,經甲方同意,在[ ]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五),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詳見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代收客戶房款,需在24小時內交付甲方,其它約定除外;
7、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執行;
8、協助甲方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範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10、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六條 本專案廣告宣傳和活動推廣費用(包括報刊、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展銷會等),由甲方根據推廣計劃按以下[ ]項支付。
1、廣告推廣費用分別直接支付給新聞宣傳單位和製作單位;
2、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 策劃費及結算方式
前期市場調查、專案定位調研和專案營銷策劃費為[ ]萬元(大寫)(¥[ ]萬元),本合同簽定時甲方預付 萬元給乙方,餘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報告文字
日內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對正式報告文字有異議,需在二日內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在 日內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為認可。
第八條 代理銷售佣金按以下[ ]項方式計算
1、佣金=底價佣金+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佣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 %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 %
2、佣金=(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
3、佣金=銷售合同實際金額的 %
4、其他方式
第九條 代理銷售佣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籤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八條分別計算佣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後即應按時結算佣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為 ,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若購房人購買的該專案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佣金的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佣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為 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後果由甲方承擔;
4、開盤時間定為20 年 月 日,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該專案不能按時開盤而引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範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預訂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預訂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完成策劃工作進行銷售,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為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萬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範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購房客戶,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並按合同約定結算佣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託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為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條 正式銷售時間為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面積少於計劃任務的[ ] %或銷售額少於[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佣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四條 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責任: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若乙方無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以及超範圍的受託代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證機構登記備案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新疆萬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經雙方協商,在乙方成立銷售公司前,甲方委託乙方為“萬泰陽光城”(暫定名)專案開發顧問並代理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專業的市場研究及營銷推廣,並代理銷售房屋。
第二條:委託時間
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雙方約定之銷售任務止,雙方約定銷售週期為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至所售房屋辦理完入住。
第三條:代理銷售範圍
“萬泰陽光城”第一期開發房屋面積約 平方米(含商業面積),其中乙方承銷 平方米。
第四條:銷售價格
根據雙方市場調研協商樓房銷售價格,根據每棟樓、各樓層位置、每套房獨立定價,分別細化銷售底價及優惠方案,並最終以甲方公佈的銷售價格為準(詳見銷售價格明細表)
第五條:雙方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為乙方逐步提供關於該專案儘可能詳細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建築施工圖紙,整體規劃設計圖,工程進度表,裝修及入住標準,各戶型銷售面積等,為乙方提供房源情況:面積、位置、戶型等資料。
2、甲方承擔沙盤、工地圍牆、戶外廣告、戶型模型、輸出性廣告費用
3、甲方負責辦理《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的備案及房屋產權登記等相關工作。
4、專案在建設過程中,若發生規劃或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5、負責協調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以保證銷售的順利展開。
6、委託專人負責與乙方對接工作,負責與乙方對賬,及時辦理房產證等產權手續。
7、甲方負責收取客戶交納的各項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及客戶交付的其他費用等。
8、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票據、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等。
9、甲方有權隨時調閱銷售情況的相關資訊,有權對乙方銷售人員的配備及提供的資料資料進行檢查和監督。
10、甲方負責管理銷控表,做銷售登記工作,並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二 )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有核心專業人員組成專案銷售執行小組,營銷人員不多於10人,專業人員的個人簡歷需經甲方稽核確認。
2、乙方負責進行市場調研,根據市場情況、負責提供各階段的銷售思路、銷售方案,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參考。
3、根據專案實際情況,以雙方商定的工作目標為導向,合理組織和實施銷售工作。
4、負責客戶接待,根據甲方簽字認可的專案資料,如實向客戶介紹專案的法定手續、戶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戶預售購房合同條約等情況:運用相應的銷售技巧、充分調動客戶的購房積極性,實現客戶順利訂房,簽訂購房合同向客戶收取貸款手續,催收購房款。
5、乙方銷售上述房產時,不得向用戶做任何虛假承諾,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戶任何費用及簽署各類合同,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約定履行期間,乙方負責派出銷售人員及聘用人員的培訓、工資及相應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勞務或其他因素而與銷售人員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如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內,根據甲方要求填寫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字,並負責現場稽核,保證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字內容無誤。
8、負責收集貸款客戶資料,協助完成按揭貸款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乙方服務內容:
(一)市場調查
1、本城市整體房地產狀況調研。
2、本城市及周邊城市房地產市場供求狀況調研。
3、目標客戶群體的調研與劃分。
4、本區域競爭樓盤調研(價格、目標客群、產品)。
(二)銷售組織
1、客戶接待及銷售執行。
2、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填寫。
3、催收房款。
4、催收貸款資料,幫助客戶辦理按揭貸款。
5、銷售控制。
6、促銷活動執行。
7、價格控制。
第七條:代理佣金
1、該專案委託期限內代理佣金為底價佣金。
雙方制定銷售任務(詳見銷售任務責任書),如按約定完成,甲方付給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為銷售回款金額的0.7%【其中乙方個人提成佣金為0.1%(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銷售業務人員提成佣金為0.6%(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0.5%)】。
第八條:佣金核算方式
1、佣金的發放標準
依據第七條銷售任務責任書的約定,作為核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標準,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在101%-110%區間內,增加佣金的0.01%,111-119%區間增加佣金0.02%,在120-129區間內,增加擁金0.03%,在130%-139%區間,增加擁金0.04%,在140%以
上最高按增加擁金0.05%計算。
如乙方沒有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回款,在90%-99%區間內,扣減佣金的0.02%,80-89%區間扣減佣金0.04%。,在70-79區間內,扣減擁金0.06%,在69%以下,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銷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結算,並扣除後續為其客戶服務的其他銷售人員的應得服務費用0.2%。
在雙方約定的銷售週期內,乙方如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任務,並且未按期主動離崗,超過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為對甲方補償,超過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為對甲方的經濟補償,超過60天,甲方有權將未發放給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補償甲方的經濟補償。
2、結算方式:
(1)每個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財務扎帳日為佣金結算日,結算時由乙方上報銷售回款明細表及佣金情況明細表,經甲方稽核後,在10日內將佣金結算給乙方。
(2)在乙方獨立成立銷售公司前,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銷售合同未簽定前,開始預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於乙方及業務員的底薪總和時,底薪暫由甲方墊付,在銷售合同簽定後從乙方相應提成佣金中分批扣減。
(3)在銷售合同未簽定前,對於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過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實收款銷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減乙方相應提成佣金。
(4)銷售合同簽訂後,每月甲方發放給乙方的總提成佣金預留15%,作為保證金,在乙方協助所售的房屋辦理完入住手續後,雙方核算後10日內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應按實收佣金數給甲方開據相應數額的發票。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約定部分雙方協商確定。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履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天津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將座落於的房屋
(以下簡稱“該房屋”)委託乙方出售,並保證提供的資訊真實有效。
2、該房屋基本情況:房屋性質所有權人房型
朝向 樓層 總層數 結構 單雙氣 房齡約
總面積(建築/計租): 各部分面積: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叄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後7日
內,如甲方不辦理終止手續,視為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同期限自動延期叄個月,
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條:銷售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為:人民幣 (大寫)。
此價格下,該房屋辦理產權或租賃權及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
屋包含的裝修、配套、附屬設施有: 。
第四條:支付中介服務費
該房屋售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實際成交價格的1%作為
中介服務費,如中介服務費低於400元,按照400元支付。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
(1) 該房屋的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其它權屬證明)原件及其相關證件。
(2) 產權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3) 。
2、房屋售出,因甲方不能滿足下列情況,造成房屋買賣行為不能完全履行,視同違
約,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該房屋”的實際情況與產權證(租賃合同) 所標內容相符。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應屬實。
(3)“該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沒有糾紛。
(4)“該房屋”同時轉讓的設施裝置等齊全完好,並能正常使用。
(5)“該房屋”沒有拆改現象,如已拆改,應取得合法有效的證明。
(6) 甲方應積極辦理過戶手續。
(7)“該房屋”不屬於行政司法機關依法裁定或決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8)“該房屋”若為共有房屋,甲方須保證在簽訂合同時,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 。
3、房屋委託代理銷售期間,如出現買方,甲方應按乙方通知與買方簽訂《房屋買賣
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買賣合同》無法簽訂,
視同違約。
4、甲方向乙方承諾在該房屋售出後售出日期以簽訂《房
屋買賣合同》之日為準。《房屋買賣合同》對騰房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如實將甲方所提供的資訊免費網上釋出(如因網路技術故障,造成資訊有
誤、丟失,乙方應儘快修復故障),並積極向客戶推薦。
2、該房屋售出後,待過戶手續完畢,且買賣雙方確認該房屋相關事宜全部交接清楚
三日後,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本合同到期,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乙方在收回本合同時,雙方的合同關係即
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
不能繼續履行,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2、 如合同期內該房屋的基本情況發生變化,甲方需持本協議到乙方處更改釋出資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須支付該房屋委託銷售價格的2%作為違約金,如違
約金低於800元,按照800元支付。
2、甲方如果私自與乙方客戶交易,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成交價總額3%的違約金。
第九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十條:
1、本合同一式兩份,每份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認真履行。在履約過程
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惠農區祥豪房屋中介資訊服務中心
經手人: 經手人: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石嘴山市惠農區民生街北段1號(靜安市 場營業房)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聯絡電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專案,該專案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專案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專案,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專案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在乙方成立銷售公司前,甲方委託乙方為“萬泰陽光城”(暫定名)專案開發顧問並代理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專業的市場研究及營銷推廣,並代理銷售房屋。
第二條:委託時間
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雙方約定之銷售任務止,雙方約定銷售週期為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至所售房屋辦理完入住。
第三條:代理銷售範圍
“萬泰陽光城”第一期開發房屋面積約 平方米(含商業面積),其中乙方承銷 平方米。
第四條:銷售價格
根據雙方市場調研協商樓房銷售價格,根據每棟樓、各樓層位置、每套房獨立定價,分別細化銷售底價及優惠方案,並最終以甲方公佈的銷售價格為準(詳見銷售價格明細表)
第五條:雙方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為乙方逐步提供關於該專案儘可能詳細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建築施工圖紙,整體規劃設計圖,工程進度表,裝修及入住標準,各戶型銷售面積等,為乙方提供房源情況:面積、位置、戶型等資料。
2、甲方承擔沙盤、工地圍牆、戶外廣告、戶型模型、輸出性廣告費用
3、甲方負責辦理《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的備案及房屋產權登記等相關工作。
4、專案在建設過程中,若發生規劃或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5、負責協調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以保證銷售的順利展開。
6、委託專人負責與乙方對接工作,負責與乙方對賬,及時辦理房產證等產權手續。
7、甲方負責收取客戶交納的各項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及客戶交付的其他費用等。
8、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票據、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等。
9、甲方有權隨時調閱銷售情況的相關資訊,有權對乙方銷售人員的配備及提供的資料資料進行檢查和監督。
10、甲方負責管理銷控表,做銷售登記工作,並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二 )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有核心專業人員組成專案銷售執行小組,營銷人員不多於10人,專業人員的個人簡歷需經甲方稽核確認。
2、乙方負責進行市場調研,根據市場情況、負責提供各階段的銷售思路、銷售方案,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參考。
3、根據專案實際情況,以雙方商定的工作目標為導向,合理組織和實施銷售工作。
4、負責客戶接待,根據甲方簽字認可的專案資料,如實向客戶介紹專案的法定手續、戶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戶預售購房合同條約等情況:運用相應的銷售技巧、充分調動客戶的購房積極性,實現客戶順利訂房,簽訂購房合同向客戶收取貸款手續,催收購房款。
5、乙方銷售上述房產時,不得向用戶做任何虛假承諾,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戶任何費用及簽署各類合同,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約定履行期間,乙方負責派出銷售人員及聘用人員的培訓、工資及相應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勞務或其他因素而與銷售人員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如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內,根據甲方要求填寫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字,並負責現場稽核,保證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字內容無誤。
8、負責收集貸款客戶資料,協助完成按揭貸款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乙方服務內容:
(一)市場調查
1、本城市整體房地產狀況調研。
2、本城市及周邊城市房地產市場供求狀況調研。
3、目標客戶群體的調研與劃分。
4、本區域競爭樓盤調研(價格、目標客群、產品)。
(二)銷售組織
1、客戶接待及銷售執行。
2、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填寫。
3、催收房款。
4、催收貸款資料,幫助客戶辦理按揭貸款。
5、銷售控制。
6、促銷活動執行。
7、價格控制。
第七條:代理佣金
1、該專案委託期限內代理佣金為底價佣金。
雙方制定銷售任務(詳見銷售任務責任書),如按約定完成,甲方付給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為銷售回款金額的0.7%【其中乙方個人提成佣金為0.1%(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銷售業務人員提成佣金為0.6%(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0.5%)】。
第八條:佣金核算方式
1、佣金的發放標準
依據第七條銷售任務責任書的約定,作為核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標準,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在101%-110%區間內,增加佣金的0.01%,111-119%區間增加佣金0.02%,在120-129區間內,增加擁金0.03%,在130%-139%區間,增加擁金0.04%,在140%以
上最高按增加擁金0.05%計算。
如乙方沒有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回款,在90%-99%區間內,扣減佣金的0.02%,80-89%區間扣減佣金0.04%。,在70-79區間內,扣減擁金0.06%,在69%以下,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銷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結算,並扣除後續為其客戶服務的其他銷售人員的應得服務費用0.2%。
在雙方約定的銷售週期內,乙方如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任務,並且未按期主動離崗,超過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為對甲方補償,超過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為對甲方的經濟補償,超過60天,甲方有權將未發放給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補償甲方的經濟補償。
2、結算方式:
(1)每個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財務扎帳日為佣金結算日,結算時由乙方上報銷售回款明細表及佣金情況明細表,經甲方稽核後,在10日內將佣金結算給乙方。
(2)在乙方獨立成立銷售公司前,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銷售合同未簽定前,開始預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於乙方及業務員的底薪總和時,底薪暫由甲方墊付,在銷售合同簽定後從乙方相應提成佣金中分批扣減。
(3)在銷售合同未簽定前,對於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過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實收款銷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減乙方相應提成佣金。
(4)銷售合同簽訂後,每月甲方發放給乙方的總提成佣金預留15%,作為保證金,在乙方協助所售的房屋辦理完入住手續後,雙方核算後10日內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應按實收佣金數給甲方開據相應數額的發票。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約定部分雙方協商確定。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履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 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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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江門市新會區會城明勝置業資訊部
乙方(權屬人):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銷售物業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 乙方從的物業全權委託甲方代理銷售,該物業的委託底價為人民幣(大寫): ,建築面積 平方米、規格 、樓齡 ,發證日期: 發票價: ,土地權來源(□出讓;□ 劃撥),(□ 是;□ 否)房改房;(□ 是;□ 否)配售(□ 車房;□ 車位); 號□ 車房、□ 車位,(□ 有;□無)產權證;買賣雙方過戶費由地價由 ,交樓標準 。
二、 該物業現狀:(□ 出租、□ 在住、□ 空置)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_,租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止,(□ 有;□無)辦理銀行按揭,在 銀行按揭。(□ 是;□ 否)已供滿1年。尚欠供樓款 萬元。
三、 乙方必須確保該物業有關買賣的證件齊全、產權清晰、且未將該物業作任何抵押(不含銀行按揭),乙方(□ 有;□無)將該物業的房地產權證和土地證的影印件各一份及鎖匙_____條、出入卡____個交給甲方保管,以便甲方展開銷售工作。
四、 代理期間,甲方在促成該物業成交後,銷售所得房款全部歸乙方所有。
五、 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費的方式按下第點執行:【(1)按銷售總金額的_____%計提給甲方;(2)高出底價以上的收入作為甲方的代理費;(3)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元代理費給甲方。】乙方必須在物業過戶當天或之前一次付清代理費給甲方。
六、該物業成交後的一切按揭、過戶等手續由甲方代辦,乙方協助,過戶所產生的費用按第一點的約定執行,若因乙方的物業因質量或其他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解決。
七、該物業成交時,乙方委託甲方代收客戶的購房定金,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的當天,甲方將購房定金交給乙方,具體房款收支約定以買方簽訂的《二手買賣合同》為準。
八、 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銷售期為售完,為獨家代理,期間乙方自賣,或委託其他代理人售賣,仍需按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
九、在簽訂本合同後,乙方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在未成交前若有變動須及時與甲方協商。乙方授權甲方與買方簽定,上述房屋買賣協議書,代乙方收取買方訂金。乙方不得違約,若有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並按約定支付代理費用給甲方。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生效,並具法律效力。 補充內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權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江蘇省和南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獨家代理租賃甲方建設的江蘇省農科院農產品孵化中心辦公樓(以下簡稱“本案”)房屋使用權、併為本案作全程推廣租賃策劃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租賃物業基本情況
1.委託租賃物業名稱:江蘇省農科院農產品孵化中心辦公樓
2.委託租賃物業坐落:位於寧杭公路以南、柳營西路以東、餘糧路以北
3.委託租賃物業性質:辦公、居住用房
4.委託租賃總建築面積約15060㎡(面積以實際測繪為準),其中辦公、居住用房建築面積為139500㎡,商業用房建築面積為1110㎡(該物業另立協議)。
第二條 委託租賃期限
委託期限:18個月(自房屋開盤銷售之日起計算)。本合同期滿時,如需續約,雙方另行簽訂合同。若乙方提前租出該物業,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三條 委託租賃價格
1.甲、乙雙方同意本案房屋租賃均價(平均價)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6600元人民幣。房屋每平方米租金不得低於5800元人民幣。
2.乙方根據各戶所在的位臵、房號制訂各戶的底價價格表,該價格表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在公開銷售前應以各戶底價為基礎製作銷售價格表,銷售價格表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 委託租賃進度
1.租賃進度指標
(1)房屋開盤銷售後6個月內,完成總租賃面積的40%;
(2)房屋開盤銷售後9個月內,完成總租賃面積的60%;
(3)房屋開盤銷售後15個月內,完成總租賃面積的90%;
(4)房屋開盤銷售後18個月內,基本完成租賃任務。
2.本案租賃進度指標以客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付清首期租賃款(不低於合同總價的30%)為計算標準。
第五條 委託代理費及結算方法
1.委託代理費包含代理佣金和溢價獎勵。
2.代理佣金計提標準:甲方按本案租賃合同成交總價的1.5%計提支付乙方代理佣金。以客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付清首期租賃款作為結算代理費的標準。
3.溢價獎勵標準:
溢價指房屋租賃收入超過6600×15060(按房屋實際可銷售面積計算)部分的租金收益。溢價部分的收益,雙方按7:3分成,甲方得70%。乙方得30%。
4.首次代理佣金支付起點為:乙方完成租賃指標達40%。
5.甲、乙雙方同意從第二次佣金支付起均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 “2、3、4”中約定的時間進行考核後支付。
6.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的約定,乙方完成的相應時段租賃指標每減少10%,則甲方扣除相應時段應付乙方代理佣金的5%,反之,則甲方給以同比例獎勵。
7.合同有效期間,本案所有租賃均計入乙方業績,按雙方約定計算乙方代理費。經甲方特指租賃的成交價格低於乙方制定的當期實際租賃價格的,乙方按實際成交價結算代理佣金。
8.乙方收到代理佣金、溢價獎勵款時須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
第六條 廣告費用
1.本合同中的廣告費是指用於幫助房屋租賃的各種資料的設計、製作、道具、印刷品、媒體購買及製作、廣告市政釋出費和宣傳推廣活動等費用。租賃展示中心的裝修、辦公裝置的配臵、模型及樣板房的裝修費用不包含在廣告費內。
2.本案廣告費由甲方承擔支付。甲、乙雙方同意本案廣告費預算不超過專案總租賃額的1.0%。乙方負責將廣告計劃表在簽訂本合同後10天內書面提交給甲方稽核,經甲方書面批准後由雙方共同執行。廣告計劃在租賃過程中可根據實際市場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進行調整。
3.甲方應確保廣告費用及時到位,因此影響租賃的,甲方應順延考核指標。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確保工程施工進度、並按期完成,質量符合國家驗收標準。工程進度如下:(紅色字型為待定)
(1)工程於20xx年10月底前開工;
(2)20xx年春節前,工程施工至正負零;
(3)20xx年上半年(6月底前),專案主體工程封頂;
(4)20xx年10月底前,工程房屋竣工驗收;
(5)20xx年春節前裝修完成並交付使用。
2.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的約定,乙方連續兩個時段未完成計劃租賃指標的70%,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4.甲方在20xx年10月底前,免費提供乙方銷售所需用房,包含房屋租賃接待處內部裝修及辦公設施。
5.負責房屋租賃接待處的安保,並支付薪酬。
6.甲方應在七天內完成對租賃方簽署的合格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稽核及簽字蓋章(如遇雙休日或節假日順延)。
7.負責稽核乙方提交的各類方案、報告等檔案,並在七天內完成稽核給予乙方書面意見(如遇特殊情況另行約定)。
8.甲方指派的財務人員收取租賃人交納的租賃款及相關款項,並出具正式收據或者正式發票。
9.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不得再委託其他單位開展本案的租賃策劃、包裝推廣及租賃工作。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組織專業人員實施開展本案的租賃方案的策劃、包裝、推廣和租賃工作。
2.負責起草針對本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經甲方確認後方可使用。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擅自增減或改動房屋租賃合同上的任何內容。
3.乙方起草的房屋租賃合同文字及設計的本案廣告及宣傳資料等須提交甲方稽核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
4.若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約定履行,則乙方的考核指標及時段予以適當降低和延期;因此影響乙方正常租賃的,則甲方應予以乙方適當的經濟補償。
5.保證租賃口徑的一致性,不誇大、不縮小、不隱瞞。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向租賃人以房屋租賃合同以外的書面承諾。否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負責所有與租賃房屋有關的合同文字等簽署前的填寫,並辦理相關手續。
7.協助甲方收取租賃款,但乙方人員不得擅自經手租賃人交納的租賃款及相關款項,包括定金等。
8.協助甲方整理交付使用入住的相關材料。
9.乙方有責任為甲方保守相關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案成本、客戶資料等。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違約的,本合同解除後一週內,甲方應按解除合同時
乙方實際完成的租賃任務結算代理佣金及溢價獎勵給乙方。
2.因乙方原因違約的,本合同解除後一週內,甲方應按解除合同時乙方實際完成的租賃任務結算代理佣金。
3.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任何一方行使解除合同權利時,須提前半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如遇特殊情況租賃人提出特殊要求或請示時,可由乙方書面提報甲方協商,以甲方書面批覆執行。
2.若因建築施工質量、裝修質量、交房延期等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退租,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該房屋按乙方已租賃處理,其代理佣金及溢價獎勵按該房屋原租賃價格計提。若因乙方原因發生退租的,則該房屋租賃代理佣金及溢價獎勵不予計提。
4.因不可抗力、房地產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另行簽署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均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而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玄武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 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______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或平房間,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裝修狀況,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代理許可權
乙方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為:
1、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2、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3、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4、依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共計年零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第六條租金
(一)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當年預留出天不計算租金,作為給乙方接洽承租的工作期。預留工作期滿,自年月日開始計算租金,即委託之日起,乙方給甲方個月零天的房租。
(二)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房租按繳付。具體付款日期:
第一次年月日(¥元整);
第二次年月日(¥元整);
第三次年月日(¥元整);
第四次年月日(¥元整);
(三)租金收取方式:乙方代為收取。
甲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雙方遵守以下條款: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在委託期內為了便於房屋出租或應承租者要求,乙方出資對房屋進行必要的維修或添置裝置,甲方應允許乙方適當浮動出租價格,多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該房屋發生的以下費用: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供暖費、衛生費等。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
代理期限內,甲方只承擔物業費。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
(一)乙方有義務保證房屋設施完好,不影響承租人使用。若設施自然損壞,乙方要在承租人通知7日內修復。發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除在該房屋客廳內打三個隔斷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應保持屋內牆面、地面及附屬設施與出租前一樣。
第九條雙方義務
(一)委託期內甲方應承擔的事項和費用
1、因水、電、燃氣等管道或線路及房屋防水層、房屋主體、屋內裝修老化,非人為損壞,影響使用的,其修理或施工改造所發生的費用。
2、物業費由甲方承擔。
3、委託期前所發生的費用。
4、房屋的水、氣管道因質量問題滲漏、爆裂、殃及第三方時,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因承租人更換或使用不當造成以上後果的,由乙方負責相關費用。
5、因代理需要甲方聯絡相關部門的,甲方應積極配合。
(二)委託期內乙方及承租人應承擔的事項和費用
1、房內的門窗玻璃、燈具、電源開關、水龍頭等因使用不當發生的費用。
2、合同期內發生的水、電、氣、電話、衛生等費用。
3、水管道堵塞而產生的疏通費用。
4、因承租人使用不當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三)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四)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告知甲方。
(五)委託期內及委託終止後六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戶自行交易,否則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貳倍為違約賠償。
(六)委託期內,甲方不得私自進入該房屋,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聯絡承租人共同進入,以保證承租人的安全。
(七)乙方在代理期間,有義務監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間內設施,造成設施人為損壞的,監督其修復或要求其賠償。
(八)乙方代甲方收取承租人發生的電視費、水費、燃氣費,不得拖欠各項應承擔的費用。合同到期後一併退還甲方。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三日以上的(因甲方原因超期除外);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乙方及承租人擾民超過三次,鄰居投訴、高跟鞋走路等擾民現象超過三次以上的;
4、乙方及承租人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違法活動,危及公共安全的。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委託期內,乙方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應賠償給甲方一個月的合同約定租金為違約金。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委託期內,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應賠償給乙方一個月的合同約定租金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約地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交付時間為年月日。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二)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下,在該房屋的客廳內打三個隔斷,隔斷在安裝或拆除時,必須儘可能將對牆面、地面的損壞減到最小,在此基礎上打隔斷造成的痕跡不在賠償範圍內,除此之外,牆面、地面等有所損壞及牆面塗鴉,乙方及承租人負責賠償。出租代理期限屆滿後,乙方負責把房屋恢復原樣。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君安物業留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證件號碼:
電話:
乙方簽章:
乙方資質證書編號:
經紀持證人員:
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委託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江蘇省和南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獨家代理租賃甲方建設的江蘇省農科院農產品孵化中心辦公樓(以下簡稱“本案”)房屋使用權、併為本案作全程推廣租賃策劃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租賃物業基本情況
1.委託租賃物業名稱:江蘇省農科院農產品孵化中心辦公樓
2.委託租賃物業坐落:位於寧杭公路以南、柳營西路以東、餘糧路以北
3.委託租賃物業性質:辦公、居住用房
4.委託租賃總建築面積約15060㎡(面積以實際測繪為準),其中辦公、居住用房建築面積為139500㎡,商業用房建築面積為1110㎡(該物業另立協議)。
第二條 委託租賃期限
委託期限:18個月(自房屋開盤銷售之日起計算)。本合同期滿時,如需續約,雙方另行簽訂合同。若乙方提前租出該物業,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三條 委託租賃價格
1.甲、乙雙方同意本案房屋租賃均價(平均價)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6600元人民幣。房屋每平方米租金不得低於5800元人民幣。
2.乙方根據各戶所在的位臵、房號制訂各戶的底價價格表,該價格表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在公開銷售前應以各戶底價為基礎製作銷售價格表,銷售價格表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 委託租賃進度
1.租賃進度指標
(1)房屋開盤銷售後6個月內,完成總租賃面積的40%;
(2)房屋開盤銷售後9個月內,完成總租賃面積的60%;
(3)房屋開盤銷售後15個月內,完成總租賃面積的90%;
(4)房屋開盤銷售後18個月內,基本完成租賃任務。
2.本案租賃進度指標以客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付清首期租賃款(不低於合同總價的30%)為計算標準。
第五條 委託代理費及結算方法
1.委託代理費包含代理佣金和溢價獎勵。
2.代理佣金計提標準:甲方按本案租賃合同成交總價的1.5%計提支付乙方代理佣金。以客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付清首期租賃款作為結算代理費的標準。
3.溢價獎勵標準:
溢價指房屋租賃收入超過6600×15060(按房屋實際可銷售面積計算)部分的租金收益。溢價部分的收益,雙方按7:3分成,甲方得70%。乙方得30%。
4.首次代理佣金支付起點為:乙方完成租賃指標達40%。
5.甲、乙雙方同意從第二次佣金支付起均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 “2、3、4”中約定的時間進行考核後支付。
6.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的約定,乙方完成的相應時段租賃指標每減少10%,則甲方扣除相應時段應付乙方代理佣金的5%,反之,則甲方給以同比例獎勵。
7.合同有效期間,本案所有租賃均計入乙方業績,按雙方約定計算乙方代理費。經甲方特指租賃的成交價格低於乙方制定的當期實際租賃價格的,乙方按實際成交價結算代理佣金。
8.乙方收到代理佣金、溢價獎勵款時須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
第六條 廣告費用
1.本合同中的廣告費是指用於幫助房屋租賃的各種資料的設計、製作、道具、印刷品、媒體購買及製作、廣告市政釋出費和宣傳推廣活動等費用。租賃展示中心的裝修、辦公裝置的配臵、模型及樣板房的裝修費用不包含在廣告費內。
2.本案廣告費由甲方承擔支付。甲、乙雙方同意本案廣告費預算不超過專案總租賃額的1.0%。乙方負責將廣告計劃表在簽訂本合同後10天內書面提交給甲方稽核,經甲方書面批准後由雙方共同執行。廣告計劃在租賃過程中可根據實際市場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進行調整。
3.甲方應確保廣告費用及時到位,因此影響租賃的,甲方應順延考核指標。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確保工程施工進度、並按期完成,質量符合國家驗收標準。工程進度如下:(紅色字型為待定)
(1)工程於20x年10月底前開工;
(2)20x年春節前,工程施工至正負零;
(3)20x年上半年(6月底前),專案主體工程封頂;
(4)20x年10月底前,工程房屋竣工驗收;
(5)20x年春節前裝修完成並交付使用。
2.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的約定,乙方連續兩個時段未完成計劃租賃指標的70%,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4.甲方在20x年10月底前,免費提供乙方銷售所需用房,包含房屋租賃接待處內部裝修及辦公設施。
5.負責房屋租賃接待處的安保,並支付薪酬。
6.甲方應在七天內完成對租賃方簽署的合格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稽核及簽字蓋章(如遇雙休日或節假日順延)。
7.負責稽核乙方提交的各類方案、報告等檔案,並在七天內完成稽核給予乙方書面意見(如遇特殊情況另行約定)。
8.甲方指派的財務人員收取租賃人交納的租賃款及相關款項,並出具正式收據或者正式發票。
9.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不得再委託其他單位開展本案的租賃策劃、包裝推廣及租賃工作。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組織專業人員實施開展本案的租賃方案的策劃、包裝、推廣和租賃工作。
2.負責起草針對本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經甲方確認後方可使用。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擅自增減或改動房屋租賃合同上的任何內容。
3.乙方起草的房屋租賃合同文字及設計的本案廣告及宣傳資料等須提交甲方稽核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
4.若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約定履行,則乙方的考核指標及時段予以適當降低和延期;因此影響乙方正常租賃的,則甲方應予以乙方適當的經濟補償。
5.保證租賃口徑的一致性,不誇大、不縮小、不隱瞞。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向租賃人以房屋租賃合同以外的書面承諾。否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負責所有與租賃房屋有關的合同文字等簽署前的填寫,並辦理相關手續。
7.協助甲方收取租賃款,但乙方人員不得擅自經手租賃人交納的租賃款及相關款項,包括定金等。
8.協助甲方整理交付使用入住的相關材料。
9.乙方有責任為甲方保守相關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案成本、客戶資料等。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違約的,本合同解除後一週內,甲方應按解除合同時
乙方實際完成的租賃任務結算代理佣金及溢價獎勵給乙方。
2.因乙方原因違約的,本合同解除後一週內,甲方應按解除合同時乙方實際完成的租賃任務結算代理佣金。
3.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任何一方行使解除合同權利時,須提前半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如遇特殊情況租賃人提出特殊要求或請示時,可由乙方書面提報甲方協商,以甲方書面批覆執行。
2.若因建築施工質量、裝修質量、交房延期等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退租,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該房屋按乙方已租賃處理,其代理佣金及溢價獎勵按該房屋原租賃價格計提。若因乙方原因發生退租的,則該房屋租賃代理佣金及溢價獎勵不予計提。
4.因不可抗力、房地產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另行簽署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均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而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玄武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 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咀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受託方):武漢匯得行地產投資顧問公司
地址:武漢市新華路186號福星國際商會大廈703室
法定代表人:
電話:027-85483006-9
傳真:027-85483010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及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所有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獨家銷售策劃及代理單位,策劃並銷售產權屬於甲方的位於 專案,該專案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總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委託銷售面積共 平方米。
專案詳細指標及相關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於合同簽訂後的 天內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和代理的順利實施。
第二條 委託銷售代理期限及進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1)自 的 個月;
(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 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個月。本專案開盤銷售的條件為:
A. 甲方就所委託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等開盤所需的全部合法證件;
B. 銷售中心完成並具備銷售條件:大堂、電梯廳、樣板樓層裝修完成;
C. 在開盤後的3個月的銷售期內確保一個秋季或春季的銷售黃金季節;
D. 至少一部電梯到位;
E. 宣傳物料到位;
F. 距離入夥時間不能超過九個月;
G. 整體廣告推廣費用(報紙廣告、戶外廣告、電視/電臺廣告等)不低於銷售總金額的 %。開盤前廣告投入不低於整體推廣費用的 %。
2、銷售代理進度
A. 第一階段:從專案銷售開盤之日起 月內,乙方完成委託銷售總面積的 %,廣告費投入原則上不低於廣告總預算的 %;
B. 第二階段:從專案銷售開盤之日起 月內,乙方完成委託銷售總面積的 %,廣告費投入原則上不低於廣告總預算的 %;
C. 第三階段:從專案銷售開盤之日起 月內,乙方完成委託銷售總面積的 %,廣告費投入原則上不低於廣告總預算的 %。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嚴重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滿後雙方視銷售合作情況再行協商後續合作事宜。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 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 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二)。
第五條 策劃費、代理費及支付
1、策劃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支付乙方營銷策劃費共計人民幣 元(¥ );
(2)合同簽訂後的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首期款計人民幣 元(¥ );餘款 元(¥ )於乙方所提交的《專案銷售執行報告》經甲方確認後的三日內付清。
2、代理費計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費率:
備註: ① 銷售率:實際售出面積和可銷售面積的百分比;實際售出面積以客戶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累計面積為準,當期計算的代理費率根據此銷售率確定。
② 代理費率:當期代理費率根據同期銷售率確定;代理費的結算時間以客戶合同簽約後的實際到款時間為準。
③ 根據實現的銷售金額按照以上約定費率計取代理費,代理費率隨代理期內實現的銷售率遞增而遞增,並在執行較高消費率進行結算時,其超過上檔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對應的代理費收取。
(2)每月應收代理費計算公式為:當期應收代理費=當期合同簽署累計到帳金額(以市場公開的價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為準)×當期代理費率;
(3)雙方商定每月 日為結算日,甲方自結算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算代理費;甲方應在結算認定後的三日內支付當期代理費。
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約定的銷售代理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再委託第三方銷售或自行銷售本合同委託銷售物業。
2、在開盤發售前配合乙方處理有關銷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託物業的有關證照(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商品房銷售證書、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帳戶;)及關於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裝置、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確保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
3、保證本專案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確保乙方合法向認購者銷售該物業。負責與有關部門申辦該專案有關售樓、按揭的所有手續,並承擔相關責任。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 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4、協助乙方制定整體銷售策略,在專案營銷各階段與廣告公司、製作公司、裝修公司及各媒體等簽訂合約,承擔有關宣傳推廣、廣告、銷售資料及銷售現場包裝等所需的各項銷售推廣費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
6、甲方按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執行方案確保工程進度。負責銷售現場清理、銷售中心的裝修、包裝佈置、辦公裝置(如電腦、檔案櫃)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簽訂後,甲方應在本專案所有甲乙雙方確認的推廣宣傳品(樓書、摺頁、媒體及各種形式廣告載體)上和營銷活動中標識“代理商:武漢匯得行地產投資顧問公司”字樣。
8、按時與乙方結算代理費並及時支付。如有拖欠,則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的計付滯納金,按天累計計算。
9、負責收取客戶購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關的房地產稅費,與客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辦理各種購樓手續。
10、非乙方之過錯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承接甲方專案策劃、銷售代理業務,成立專案專案工作小組,按照銷售代理進度要求盡責盡職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工作內容,並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保密。乙方責任:
2、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3、在簽署本合同書及甲方支付策劃費之首期款後,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專案銷售執行報告》(見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認可後收取策劃費末期款。同時制定銷售方案和宣傳推廣計劃,經甲方確認後組織實施。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 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5、如果乙方代收款項,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6、與甲方在委託範圍內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指派專業人員參加必要的本專案相關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為甲方提供意見和建議。
7、依據確認的《專案銷售執行報告》,嚴格按照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方案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負責管理銷控表,可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情況合理調配資源。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銷售計劃,不得任意放盤和調價銷售;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為個案協調處理。
8、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並每週向甲方書面報告銷售進度,供雙方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9、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10、對每個單元的代理責任,在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甲方督促業主提供按揭資料、簽訂商品房擔保按揭合同後即告結束。若有特殊原因,甲乙雙方另行商議決定。
11、注重職業道德、樹立企業和個人的良好形象,自覺維護甲方的聲譽。
1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有因股東變更、產權交易等原因導致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物業產權主改變時,甲方除應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費外,還應向新產權方說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關的權利義務給債權、債務事宜簽訂新的協議。如新產權要求重新委託代理銷售,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代理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均應向對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為合同另有規定,按該規定執行。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 )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委託人和受託人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許可權 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委託許可權。
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代為行使甲方的權利、義務,在委託許可權、期限內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與第三人洽談委託事項,開展相關工作,並簽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委託事項,其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一般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託事項,乙方為甲方提供諮詢、勞務方面的服務,協助甲方達成交易並簽定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委託事項:
1.交易意向:甲方委託乙方提供項代理服務。
(1)出售 (2)出租 (3)置換 (4)求購 (5)求租
第三條 限制交易的情況:
如該房地產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況,甲方不得委託乙方為其代理交易,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委託的下列服務或在履行中發現下列情況後隨時終止合同。
1、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財產保全等;
2、屬公告拆遷範圍,即將實施拆遷;
3、已作為抵押擔保物,未經抵押權同意或告知受讓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其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委託乙方代理上述房地產交易事項後,不得再委託他人重複代理,若發生多頭委託的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戶,甲方應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權及勞動成果,恪守本合同約定,不得擅自將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薦給第三人,或未經乙方許可,私自與乙方提供的客戶聯絡,並進行交易,若發生此種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3、經過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應將簽定交易合同的準確時間及地點告知乙方,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產權證應真實、合法、無糾紛、並且房地產交易手續完備。
5、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將甲方的委託資訊進行廣泛傳播,並運用其客戶網路為甲方尋找房源或促銷。
2、及時向甲方通報其委託事項的真實進展情況及市場供求情況。
3、陪同甲方及客戶看房,如實介紹房地產基本情況,協助甲方洽談並簽定交易合同,在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記及產權過戶等方面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
4、不得向客戶或第三人作虛假承諾或廣告宣傳,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5、為甲方保守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
6、根據市場及客戶要求需變更委託事項或轉移委託的,乙方應徵得甲方得同意,並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乙方不得超越委託許可權或範圍開展工作。超越授權或擅自變更委託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8、乙方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託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說明情況,在雙方同時允許的情況下,方可辦理委託事項。
第六條 委託期限:
此委託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託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請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續約期為 個月。
第七條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事項,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額為成交額的 %,或按月租金額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條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蓋印章的財務專用章為收款憑據(稅收發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受約方,違約金按交易合同金額的 %計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種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屋(□是/□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資訊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___________人。
第三條出租代理許可權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許可權為:□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日/□月)
(三)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戶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於裝修、傢俱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見附件三。
第九條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前述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行政機關處罰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____________執_____份。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咀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代理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在大連市 房屋一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做 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收回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須在 年 月 日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繳納期限及抵押金
1.該房屋月租金為¥元(大寫人民幣佰元整)。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需在下一次房租到期前 日支付下一期房租。(付款方式為 付)
第一次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房租人民幣 元整 甲方簽字確認: 第二次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房租人民幣 元整 甲方簽字確認: 第三次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房租人民幣 元整 甲方簽字確認: 第四次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房租人民幣 元整 甲方簽字確認:
2.甲方於 年 月 日收取乙方抵押金人民幣 元整,保障房屋設施及傢俱、家電不受損害和各項費用及時支付。甲方應於本合同期租賃期滿,乙方騰空並交還房屋時,扣除乙方使用所需繳納的費用後,將剩餘金額返還給乙方,如果抵押金不足支付房屋的設施損壞及其它各項費用,乙方應在交還房屋時承擔支付不足費用。
3.甲方在交付該房屋之前必須將該房屋的相關費用全部結清,關於本房屋在本次出租之前產生的權屬糾紛、債務、稅項等事宜, 應在房屋出租之前處理完畢,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賃期間產生的 採暖費、物業費 中介費人民幣( )元 由甲方承擔。 水、電、煤氣、數字電視、電話、寬頻費、衛生費 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飾和裝飾
1.修繕房屋時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2.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3 乙方應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有線(數字)電視、電話、寬頻等使用費,並儲存好收據以備退租時結算。
4因使用不當或他人原因而造成房屋設施及傢俱家電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如不予修繕或修繕之後不合使用目的時,甲方有權終止本租賃合同及追究乙方賠償責任。
5乙方於房屋租賃期間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因此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租賃合同的變更
1.甲方若要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乙方若要轉租房屋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簽訂轉租合同,若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並簽訂轉租合同,乙方須賠償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並無條件解除合同。
3.乙方若需要提前續簽合同,需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通知甲方,若未按時通知甲方,視為乙方不再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將承租住房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乙方所支付的抵押金作為違約金,並於次日倒房。
2.乙方入住後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退租時,押金及提前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並於次日倒房(水電費結清)。
3.合同簽訂及入住後,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且甲方返還乙方剩餘房屋租金及賠償乙方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對雙方提供的相關檔案材料進行仔細核查,對提供無效或不真實證件的乙方,丙方有權終止提供服務。
2.非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執行時,丙方已收取的中介費不予退還。
3.在合同期內,若乙方違約,丙方在同等價格下免費為甲方提供二次租賃,高出本合同價格做為中介費。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訴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第九條 相關約定事宜
1.乙方應在租賃屆滿時,甲乙雙方驗收房屋後,將房屋返還,如需繼續承租,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乙方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明確表示不再續租或未和甲方續租合同,甲方有權帶領新承租人前去看房,在早9至晚5時間段,乙方應積極給予配合,若因乙方工作等原因在此時間段看不了房,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看房時間。
第十條 交屋時室內設施及物品:甲方提供傢俱、家電等明細附表(後附驗房單)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約定
若乙方在居住期間因為人為原因造成的一系列危險行為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外籍人士請在籤合同起24小時之日內到轄區指定派出所登記。 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之附件及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執行
咀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方: (甲方)
地 址:
受託方: (乙方)
地 址:
甲方為房地產專案的開發商,乙方為專業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房地產專案”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等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及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開發的“(以下簡稱該專案)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總代理。
2、委託期限壹年,暫定自 月由於甲方原因造成該專案工程延誤,由乙方申請雙方可協商將委託期限續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在委託期內,除甲乙雙方外,任何其他單位均不參與該專案的營銷策劃和銷售事宜。
二、雙方權利與職責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確保該專案作為商品房開發的手續完整和合法,對該專案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及處分權,沒有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
2、保證該專案工程建設無嚴重的質量問題和貨不對版現象。
3、負責辦理該專案銷售所需的法律檔案和媒體廣告的審批手續。
4、承擔該專案營銷推廣費用,營銷推廣費用為可售總額的3%。
5、負責在現場收取該專案的銷售款項,向客戶提供一次付款、銀行按揭等靈活多樣的付款方式。
6、負責在現場設立售樓部,負責設立費用。並於該專案對外銷售前30日可完全進場使用,積累客源。
7、保證於該專案對外銷售前三十日,負責提供按雙方確定裝修標準的示範單位 套,供客戶參觀參考,指導消費。
8、負責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9、保證於該專案入戶前完成社群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
10、同意在有關該專案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稱和電話。
11、為了更好地銷售該專案,加之該專案買受群體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大慶市設立銷售分公司,並負責分公司前期籌備基本費用(房租、裝修、辦公用品等)。
(二)乙方權利和職責
1、 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完成該專案的策劃總案。
2、 作好該專案的前期策劃工作(含該專案的整體規劃、戶型設計,環境綠化建議和售樓部設計裝修建議等)。
3、 全權負責售樓部的運作和管理工作。
4、 及時向甲方反饋營銷工作資訊,每月向甲方呈報銷售情況明細報表,針對實際情況提供各階段具體營銷策劃方案。
5、 負責該專案的銷售工具、銷售資料與廣告宣傳的策劃、設計及製作和投放工作,銷售資料、銷售工具和廣告策劃的製作和投放費用的報價不高於市場價格。
6、 保證該專案住宅、車庫和商服的實際成交均價不低於乙方呈報甲方批准的“價格執行方案”確定的實際成交均價。
7、 負責代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署內容按雙方確認的範本執行,超出範本範圍內的條款,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才能簽署;指導客戶將購房款交付甲方帳戶。
8、 負責客戶的售後跟進工作,及時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釋客戶投訴,同時完成甲方交辦的客戶資料調查統計工作。
9、 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10、 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時,向甲方提供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
11、 負責哈爾濱、大慶銷售分公司前期籌備具體工作,負責分公司日常管理、銷售、人員招聘及工資等。
(三)共同責任
1、乙方協助甲方對該專案的推廣策略、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議,經由甲方確認後,由乙方負責具體執行。如推銷過程中需變動金額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乙方須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進度的變化或設計上的修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該專案的住宅、車庫和商服的實際成交均價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價格執行方案”為核算標準。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廣中可按既定的內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許可權總額以“價格執行方案”為準)給予客戶一定的折扣優惠,超出內部折扣範圍的優惠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附上甲方總經理的批條。
3、雙方同意委託期限內所有交易均定為乙方業績, 並按下述第三條規定支付乙方營銷代理費。
(四)、雙方應達到的工作目標
1、甲方按時按質完成上述“甲方權利與職責”中規定的工作。
2、乙方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於該專案預售證辦妥、正式開盤後三個月內,工程形象全面封頂時,完成該專案可售總金額的 %。
第二階段:於該專案完全達到進戶標準並完成小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時,累計完成該專案可售總金額的 %。
第三階段:代理期內,累計完成該專案可售總金額的 %。
3、如該專案建設進度有變化,銷售目標也應相應調整,雙方可另行約定。三、營銷代理費的計算、支付及獎罰方式
(一)策劃費乙方為該專案進行營銷策劃及廣告策劃,甲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劃費人民幣 拾 萬元整。
(二)代理服務費
1、計算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該專案的代理服務費按實際成交額的 %收取,並按月結算。
(2)選擇銀行按揭成交的客戶和甲方總經理同意客戶緩交房款的,客戶累計繳交房款的30%即視為全額回款,按成交總額計提代理服務費。
(3)由於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視同期實際銷售價格為實際成交額並按本條(1)款結算代理服務費。
(4)每月25日,乙方按當月銷售回款總額向甲方呈交請款單,甲方在接到乙方請款單後5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全額代理服務費。
2、獎罰方式
(1)合同代理期內,若該專案已售面積實際成交均價比“價格執行方案”確定已售面積的成交均價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獎勵提成。
(2)獎勵金額=(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積的銷售總金額-價格執行方案規定已售面積的銷售總金額) ×50%。
(3)獎勵提成支付方式與代理服務費支付方式相同。
(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階段銷售目標,甲方在該階段已成交金額應提代理費中扣除20%作為罰金;如乙方在下一階段完成所扣階段目標,甲方返還所扣罰金。
五、合同終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規定情形下終止外,還可因下列情形而終止:
1、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代理費逾期30日,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於乙方發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後生效,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滯付違約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階段完成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該通知於甲方發出之日起七日後生效。在此期間成交的單位,甲方需付給乙方全額代理服務費。
六、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雙方產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訴訟。
七、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該專案的“價格執行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於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公司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