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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精選17篇)

欄目: 代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96W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精選17篇)

受委託人: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事宜,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以訴訟或者非訴訟的方式處理。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委託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事實經過,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向甲方追償費用和損失。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受託事務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進展情況。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處理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代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和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受託事務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受託事務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許可權為:

1、

2、 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 代為答辯和辯論;

4、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 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結合本事務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待事務處理終結後,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總額的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師報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後,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影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

3、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受託事務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九、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資訊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宣告。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處理本事務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資訊資料。

十一、對乙方律師在承辦受託事務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並及時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薛洪增

地址: 地址:石家莊市和平東路280號和合大廈1704房間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2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事宜,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以訴訟或者非訴訟的方式處理。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委託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事實經過,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向甲方追償費用和損失。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受託事務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進展情況。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處理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代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和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受託事務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受託事務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許可權為:

1、

2、 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 代為答辯和辯論;

4、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 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結合本事務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待事務處理終結後,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總額的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師報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後,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影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

3、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受託事務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九、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資訊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宣告。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處理本事務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資訊資料。

十一、對乙方律師在承辦受託事務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並及時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薛洪增

地址: 地址:石家莊市和平東路280號

和合大廈1704房間

電話: 電話:0311-86218114 傳真: 傳真:0311-85371119

二○○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3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電話:

乙方: 承辦律師:

地址:電話:

公平與效率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為了使可能變成現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遂達成以下共識: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王朝進律師為甲方辦理專利侵權法律事務,22家侵權廠家由甲方指定。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委託許可權

1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式中,乙方有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等。

2有權代為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託代理期限為委託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託事項及許可權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費用承擔

1、訴訟費、保全費、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檢索費由乙方承擔。但因被告享有先使用權而敗訴則甲方分擔一半費用。

2乙方在辦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詢等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五、甲方應選擇一家侵權比較明顯的、索賠款數額較大的先行起訴,一求得雙方利益最大化。

六、利益分享

賠償淨數額甲方分享 成,乙方 成。甲方應出具發票以便甲方抵扣稅款。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為舉報或投訴;

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在風險式收費項下,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為; 按約定支付代理費及通訊費等其他辦案費用。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於賠償;

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九、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

及方案的選擇。

十、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後不一;或對於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著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十一、雙方特殊約定事項(本條事項與其他條款有矛盾時,依本條約定為準。)

十二、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於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十三、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十四、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十五、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叄分,雙方各一份,承辦律師一份。

甲方:乙方:

簽定地址

簽定日期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4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事宜,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以訴訟或者非訴訟的方式處理。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委託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事實經過,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向甲方追償費用和損失。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受託事務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進展情況。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處理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代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和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受託事務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受託事務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許可權為:

1、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2、 代為答辯和辯論;

3、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4、 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結合本事務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待事務處理終結後,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總額的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師報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後,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影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

3、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受託事務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九、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資訊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宣告。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處理本事務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資訊資料。

十一、對乙方律師在承辦受託事務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並及時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事務所)

承辦律師: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借款人X公司及X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借款合

同(借款為X筆,總計借款本金為X元,利息為 元)糾紛案件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的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許可權為:

1、全權代理訴訟、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3、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

論;

4、在不損害甲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在調解、審理及執行過程中有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上訴;

5、代理清收現金或抵債物;

6、委託人授予的其他權利。

四、委託代理期限及範圍

如果本合同簽訂之後,該案件處於司法機關偵查、起訴或審理階段,即由於司法機關偵查、起訴或審理期限延長的原因,造成該案在一年之內沒有審結或乙方為甲方沒有實際追回損失,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重新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委託代理期限為委託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撤訴及案外和解)。

五、代理費用給付標準

收回現金或抵債資產(資產以法院評估作價為準),按照執行收回本息總額的%支付代理費。

六、代理費用給付期限

代理費給付期限:收回現金或資產入賬之日起XX日內,甲方給付乙方律師代理費。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

2、有權對乙方律師因違紀或失職行為所造成的甲方合法利益損害追究法律責任;

3、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

4、按約定支付代理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於賠償;

5、不得擅自放棄甲方的合法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為。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或重新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承辦律師: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6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年月日在重慶市簽署: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甲方因與重慶乾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債權糾紛一案,特委託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重慶乾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債權糾紛一案具體包括調查、談判、和解方案實施、一審、二審和執行。甲方確認債權本金為貳佰萬元(RMB2,000,000),對方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為叄佰萬元加上從20xx年6月28日起算每月百分之二(2%)的利息。至本協議簽署之日,以上合計人民幣伍佰壹拾捌萬元(5,180,000)。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蘇曉軍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其物品有及時的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五、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

乙方的代理費。

1、本合同簽訂後十天內,甲方應當支付人民幣貳萬元作為乙方辦案經費。此後,無論採用何種清收方式,除風險提成之外,甲方均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

2、乙方代理甲方以訴訟或者非訴訟方式清收欠款,對於甲方本金貳佰萬元部分,無論回收金額多少,乙方不予收取酬金。對於甲方向債務收取的違約金部分,雙方予以平均分配。

3、若採用非訴訟方式清收債權,甲方應當出具授權書,債務人清償款項應當轉至乙方帳戶。乙方對於提成酬金,可予直接扣劃。若採用訴訟方式清收債權,對於法院及政府部門、中介機構等收取的費用,甲方須予承擔。甲方在收款後三天內向乙方支付酬金。

4、甲方與債務人達成和解繼續合作,或引進合作者開發債務人土地的,視為乙方完全完成清收任務,甲方應在和解或者合作協議簽署後十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200萬元。

5、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後的三天內支付乙方代理費,不得截留或挪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標準按委託事務標的總數額的百分之二十(20%)支付。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因委託的人或甲方本人辦理失誤造成乙方無法按計劃完成代理事項的,應按委託事務標的和以上標準賠償乙方的代理損失。

3、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的,乙方應根據實際損失的大小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因乙方的原因丟失重要的證據材料導致敗訴,乙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的按規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七、其它條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委託事務的辦理期限應以相關部門的辦理期限為準。乙方應不間斷的催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事項。

2、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對代理事務在六個月內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經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訴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決定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該案委託乙方律師進行風險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______律師為甲方一、二審階段的風險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利益,切實履行代理義務,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

三、甲方必須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和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虛構或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並視為代理目的的實現,依約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許可權

1.甲方委託乙方為本案訴訟全過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師代理許可權:見授權委託書。

五、律師代理費及交納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以及案件執行費等),甲方在本案件執行完畢之日起_____天內支付全部代理費。

2.訴訟過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正常收取的訴訟費、評估鑑定費、實際執行費等相關費用除外)。

3.乙方承諾甲方在此案中勝訴並使判決書所確定之款項得到有效執行,甲方全額支付約定的代理費。

4.若乙方未能實現上述承諾導致甲方敗訴,則乙方將不收取所約定的代理費。

六、在本案訴訟過程中,甲方如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並按和解內容執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風險代理費。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全部代理義務完成,甲方須按訴訟請求額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的,甲方須按乙方應得代理費用承擔每日_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審理並執行終結止。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8

甲 方:廣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 方: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劉國華

甲方與廣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廣州市新錦龍塑料助劑有限公司因運輸事同二審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委託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張錫深擔任甲方訴訟代理人。乙方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則應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協助辦理變更授權手續。乙方的代理義務、責任按《律師法》、現行律師執業紀律及道德規範執行。委託注意事項見合同附件《委託人須知》。《委託人須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責任如實陳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證據、事實材料,及時通報案情。如甲方隱瞞、捏造事實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關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本案件的有關通知的,應自行承擔不利後果並承擔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損失,乙方並有權終止代理。

三、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本案實行全風險收費方式:二審維持原判決,甲方不須支付律師費用,二審變更判決:甲方不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壹萬兩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機構收取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行政、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查詢費、鑑定費、公證費、翻譯費等,以及乙方差旅費(廣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擔。

五、如發生甲方追加委託事項、當事人,或對方提起反訴、反請求等重大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時,乙方有權要求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增加律師服務費。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六、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但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託關係的,乙方有權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條收取律師費用。

七、甲方逾期繳納律師費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經著手辦理代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追收其未付律師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無須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許可權由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託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二審判決時終止。

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 經辦人(簽名): 經辦律師(簽名):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一案,特委託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_______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託許可權

甲方在整個過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許可權均為特別授權代理。詳見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辦事進度和辦理成果支付律師費。辦案過程中甲方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鑑定費、上訴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物品,有及時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事先支付給乙方的前期律師代理費。具體為:甲方於簽訂合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二審程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二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執行程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元。前期律師代理費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內。

2、判決勝訴後,甲方按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的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包括法院支援的訴訟請求數額、法院判決對方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

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援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或者:判決勝訴後,甲方按訴訟標的與判決書確定的數額之差___%支付代理費。

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

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張的訴訟標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法院支援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3、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給乙方(包括訴訟費用對方應當承擔的部分)。

收回現金、金融票據的,按照票面金額計算。

收回有價證券的,按照證券流通價值計算。

收回其他財產的,按照下列原則處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與債務人和解結案的,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抵債金額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過訴訟方式結案的,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人財產之金額或司法評估結果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風險代理過程中,甲方自行放棄權利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仍應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金額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4、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的同時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

3、甲方未及時向法院交納起訴費、上訴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司法費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

4、若甲方不按時支付前期律師代理費,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協議,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xx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按約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一案,特委託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_______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託許可權

甲方在整個過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許可權均為特別授權代理。詳見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辦事進度和辦理成果支付律師費。辦案過程中甲方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鑑定費、上訴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物品,有及時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事先支付給乙方的前期律師代理費。具體為:甲方於簽訂合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二審程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二

2、判決勝訴後,甲方按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的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包括法院支援的訴訟請求數額、法院判決對方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援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或者:判決勝訴後,甲方按訴訟標的與判決書確定的數額之差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張的訴訟標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法院支援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3、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給乙方(包括訴訟費用對方應當承擔的部分)。

收回現金、金融票據的,按照票面金額計算。

收回有價證券的,按照證券流通價值計算。

收回其他財產的,按照下列原則處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與債務人和解結案的,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抵債金額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過訴訟方式結案的,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人財產之金額或司法評估結果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風險代理過程中,甲方自行放棄權利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仍應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金額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4、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的同時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

3、甲方未及時向法院交納起訴費、上訴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司法費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

4、若甲方不按時支付前期律師代理費,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協議,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按約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甲方因(20xx)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841號民事判決執行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作為代理人,乙方接受委託。雙方為此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在上述案件中的代理人。乙方律師應當依法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1、於本合同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_人民幣___元(¥ )。不論結果如何,該款不做退還。

2、其餘律師費與結果掛鉤:

(1)若執行成功,甲方因此獲得對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賠償金或補償金的,甲方在實際獲得上述金額後五個工作日內,按該金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2)若執行不成功,甲方不再支付律師費。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律師不得代表甲方與對方和解;甲方有權與對方和解,但應告知乙方。

四、乙方的代理許可權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的,退回已收取的律師費;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乙方不予退費,並有權繼續按本合同向甲方主張其餘律師費。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並由甲方依約支付了律師費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月 日 乙方: 律師: 年 日 月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2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託上海峰京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於甲方的委託,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並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絡,其聯絡電話為:,甲方確保上述聯絡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鑑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 元,則按照¥ 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律師費,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律師費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律師費數額的 %.

八、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 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3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託上海峰京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於甲方的委託,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並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絡,其聯絡電話為:       ,甲方確保上述聯絡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鑑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 元,則按照¥ 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律師費,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律師費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律師費數額的 %.

八、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 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4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糾紛一案,甲方自願委託乙方全權處理此案,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特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 的全部事宜(包括訴訟方式和非訴訟方式)。

二、甲方必須及時為乙方出具 所需的所有相關手續,並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實陳述本案的基本事實。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須勤勉盡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隱私。

四、本合同生效後,除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終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代為取證、提起訴訟、調解、執行並收取執行款;代為談判、簽訂和解協議或還款協議、收取欠款;代為以其他非訴訟方式處理委託事項。

六、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與丙方及本案其他當事人協商處理所委託事宜,或擅自委託其他代理人辦理本合同所約定委託事宜。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視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託事項,乙方有權按 %向甲方收取代理費。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利益,保證甲方債權訴訟時效的延續性,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欠款金額的30%)。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超過訴訟時效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代理費支付方式:

1、甲方簽訂合同時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乙方為完成本代理事項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保全費及其他訴訟、非訴訟費用)均由乙方墊支。

2、乙方代甲方收回丙方所欠貨款後,甲方應在收到每一筆欠款後三日內按所收回欠款金額的 %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託事宜終結止。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山東齊海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______一案,特委託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_______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託許可權

甲方在整個過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許可權均為特別授權代理。詳見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辦事進度和辦理成果支付律師費。辦案過程中甲方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鑑定費、上訴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物品,有及時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事先支付給乙方的前期律師代理費。具體為:甲方於簽訂合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二審程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二

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執行程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元。前期律師代理費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內。

2、判決勝訴後,甲方按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的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包括法院支援的訴訟請求數額、法院判決對方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援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或者:判決勝訴後,甲方按訴訟標的與判決書確定的數額之差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張的訴訟標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法院支援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3、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給乙方(包括訴訟費用對方應當承擔的部分)。

收回現金、金融票據的,按照票面金額計算。

收回有價證券的,按照證券流通價值計算。

收回其他財產的,按照下列原則處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與債務人和解結案的,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抵債金額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過訴訟方式結案的,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人財產之金額或司法評估結果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風險代理過程中,甲方自行放棄權利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仍應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金額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4、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的同時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

3、甲方未及時向法院交納起訴費、上訴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司法費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

4、若甲方不按時支付前期律師代理費,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協議,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

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按約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特別約定:

甲 方: 乙 方:山東齊海律師事務所

二○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年__月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6

甲方:

乙方:河北張金龍律師事務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甲方委

託乙方作為甲方與趙金鋼(橋東石德黑馬收貨站,個體工商戶)貨運合同糾紛)一案的訴訟及訴外調解代理人,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黃浩、任德賓 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和訴外調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如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代為談判、和解;提起、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等特別授權。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根據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採用風險收費的方法代理並支付委託費用。具體收取方式為:

1、乙方辦案期間所產生的訴訟費、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2、律師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賠額的30%作為律師費。

3、支付方式為:

在甲方得到還款後5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分期得到還款,須根據每期的賠付金額,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例如:兩期付清,每期20萬,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的方式也為兩期,每期為20萬×30%=6萬)

六、甲方擅自終止委託事項或撤訴等,其預交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應向乙方賠償損失。

七、乙方對委託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等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本案結案後,甲方需要委託乙方從事進行其他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的,雙方另行協商。

九、乙方代理本案期間,甲方就本案不得組織越級上訪,不得發生暴力衝突,不得從事任何違法活動。發生上述事件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 篇17

甲方:

乙方:

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清收債款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清收債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業務和工作範圍是:

1、對甲方受託設計專案實施完成後,建設方(設計委託方)歷年拖欠甲方債款的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瞭解,並針對不同的專案制訂明確、具體的清收方案;

2、協助甲方及其所屬分支機構審查尚未實現債權的合同書、協議書以及涉及債權追索的其他文書;

3、代理甲方為實現債權而進行的訴訟、調解、仲裁、執行以及案外和解;

4、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及時指派承辦律師。

5、針對具體案件及其具體事宜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和收費標準。

6、若甲方遇有其他法律事務,可隨時通知乙方到甲方辦理,乙方應盡職盡責的予以協助辦理。

三、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須提供相應債權的檔案資料,並保證提供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否則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一般不改派具體案件的承辦律師。甲方承諾乙方為甲方的唯一代理方。

五、乙方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對甲方所提供的檔案資料和所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不以任何方式洩露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檔案。

六、未經甲方書面正式同意,乙方不得放棄對所訴訟、調解、仲裁、執行以及案外和解案件債務人的權利要求。

七、乙方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怠於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為。

八、代理費支付辦法:

l、乙方代理收回的為現金,按回收額的%提取代理費,收回現金進入甲方帳戶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

2、經甲方同意收回實物的,以經雙方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後的評估值的%提取代理費。前列收費標準的浮度,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框架內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確定。

九、上述律師代理費包括委託代理的費用和報酬,含代理人報酬及交通費、差旅費、通訊費、資料費、翻譯費等其他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若因辦案需要,須對債務人資產委託評估、拍賣、鑑定所發生的應當由甲方或債務人支付的費用等不在上述定義的代理費之內。

十、乙方應將其營業執照、收費許可、收費標準、參與人員執業證書等影印件交甲方備案

十一、本協議的期限暫定二年。自20xx年月日至二20xx年月日。期滿如一方沒有提出解除,本合同繼續有效。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