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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精選18篇)

欄目: 代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9W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1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依法接受原告杭州某工程公司的委託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出庭參與訴訟活動,現就其與被告福州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精選18篇)

一、關於廈門某地水泥中轉站建設專案工程工期順延的原因主要是1、被告要求暫停施工。2、被告逾期支付工程進度款。3、因被告單方面原因導致工程部分專案設計及工程變更。4、被告逾期供電。5、工程量增加。由此導致工期順延及原告窩工損失的責任應當全部由被告承擔。

1、【被告要求暫停施工】20xx年12月5日原被告簽訂廈門某地水泥中轉站建設專案工程合同書,20xx年12月14日被告支付預付款,工程正常開工建設。20xx年4月23日,被告以廈門市正對廈門某地港區重新規劃、為考慮不確定因素之風險、減少可能造成的不必要損失為由,單方面通知原告暫緩施工,並同意將合同工期延長因延遲付款的相應天數。【證據1、4、41】

2、【被告逾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在20xx年2月7日樁基工程完工,3月12日,廈門市建築工程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出具了樁基檢測報告,原告開始了土建施工。被告卻未按約支付第三筆進度款,並且該第三筆進度款逾期達302天(自20xx.2.7至20xx.12.5)。【證據1、11】

3、【被告逾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在20xx年9月10日原被告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將工期約定為自該補充協議生效之日起算150個日曆日,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約定付款。但被告在20xx年12月20日應當支付第5筆進度款至20xx年4月24日實際付清之日共逾期達126天。【證據11】

4、【被告逾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原告早在20xx年1月3日、10月11日、12月10日分別與各裝置供應商訂立合同並支付了相應款項,由於被告未能按約支付第6筆工程進度款,導致原告不能向各供貨商支付貨款,被告為避稅考慮,提出簽署三方協議,由各供貨商向其開具增值稅發票才解決主要裝置的供貨。以原告與三供貨商合同約定20xx年2月10日發貨至20xx年7月20日訂立三份三方合同權利義務轉移計算,被告付款逾期至少超過160日。由此導致工期順延及原告窩工損失的責任應當由被告承擔。【證據2、8、9、11、19】

5、【因被告單方面原因導致工程部分專案設計及工程變更】因被告方原因,被告在施工過程中多次要求對部分設計進行變更,在20xx年1月20日將原設計的磚混結構固定式的空壓機房變更為鋼結構的機房,20xx年9月10日提出水泥輸送管道泊位棧橋邊緣需向上(下)移位,長度約15到20米。因此,因可歸責於被告的設計變更和等待設計方案必然導致工期順延和停工。【證據13、22】

6、【被告逾期供電】原被告在原合同中已約定由被告提供電源,20xx年4月22日,原被告與土建分包商簽訂會議紀要,再次明確工程電源由被告在20xx年5月30日提供,系統除錯在6月3日完成,但被告直到20xx年10月14日才供電,而原告早已於20xx年9月25日完成全部安裝。被告供電逾期至少達137天(自20xx.5.30至20xx.10.14)。同時也證明被告對該工程的生產使用不可能早於20xx年10月14日。即便因原告原因導致工程逾期,也不會對被告使用該工程產生任何損失。【證據1、20、21、23、24、25,法院向翔安供電局調取的供電合同、現場施工單等證據。】

7、【被告逾期供電】廈門某地水泥中轉站最終在20xx年9月25日安裝完畢,由於被告逾期至20xx年10月14日才供電,導致工程在20xx年10月31日才通過重車測試和投入使用。依法應當認定20xx年9月25日為廈門某地水泥中轉站工程竣工之日。【證據41】

8、【工程量增加】在20xx年3月13日,原被告雙方協議增加了散裝自控系統及控制櫃增改合同、庫底電氣控制遷移工程合同、棧橋管道及橋架敷設工程合同、陸域供電點安裝工程合同、網路電話監控控制系統增設工程合同等5個補充合同總價為100萬元,工期明確約定為配合廈門某地碼頭水泥中轉站工程工期完工。因被告未及時確認新增工程導致停工和工程量增加必然導致工期順延。【證據14、15】

9、【工程量增加】20xx年4月28日原被告雙方協商增加水泥中轉站庫下砌體工程,合同金額為115000元,工期約定30日並需配合生產線施工進度施工,工期延誤一天須支付違約金120元。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為驗收合格並收到發票後10日內支付百分之95,其餘作為質保金在一年質保期滿後支付。而被告已按約支付了該合同金額百分之95等事實證明了被告認可工程施工進度及工程工期順延的責任在被告方的事實。【證據18】

10、【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條 【發包人的責任】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裝置、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二、 廈門某地水泥中轉站工程質量及效能完全符合合同約定。

1、廈門某地水泥中轉站工程的設計是由原告按被告要求的效能委託國內權威機構某某某某設計研究院進行,其所提供的設計方案及該工程所採購的全部裝置和材料均是通過被告的認可後進行的,所以,工程的效能在理論上完全符合合同要求。【證據1、11對賬明細】

2、該工程已於20xx年10月31日通過重車測試後即投入使用至今達19個余月,被告對工程整體執行效能從未提出異議或整改、維修要求,且相關裝置及工程按約定已超過一年的保修期,因此,完全可以確定該中轉站的質量及效能符合合同約定。【證據28、29、30、34、37、41】

3、該工程的卸船、中轉輸送及出庫能力主要由負壓抽吸機、螺桿式壓縮機和汽車衡等裝置的效能決定,實際執行能力還受水位環境及操作人員的影響,在被告已對上述裝置進行驗收,在使用過程中亦未對其效能提出異議的情況下,已有足夠的理由認定該中轉站的效能達到了合同要求。【證據26、45、48】

4、退一步分析,如果該工程相關裝置效能沒有達到合同約定,或者質量不合格,則被告肯定要進行維修整改,但是,被告從未有要求原告就工程相關效能進行整改或維修的行為,也沒有在通知原告並在原告拒修的情況下自行進行維修或委託第三方維修的事實,並且在20xx年11月3日確認尚有質保金506942.25元待保修期結束後支付原告,根據被告確認該工程在20xx年10月31日通過測試後投入使用到20xx年11月3日已使用超過一年的保修期,由此可以認定該工程的效能完全符合合同約定並且執行良好。【證據41、44、】

5、根據20xx年7月20日原被告與三供貨商簽訂的協議約定,原告在與三供貨商簽訂的合同中的債權與債務全部轉由被告履行,那麼,即使該工程的相關效能沒有達到原被告合同的約定,那麼,有關卸船能力沒有達到合同約定,則被告應當首先與杭州某某有限公司聯絡或要求整改或退貨;有關輸送方面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效能,則被告應當首先與南京某某有限公司聯絡,要求整改或退貨;有關卸料出庫的效能沒有達到約定,則被告應當與福建某某有限公司聯絡,要求整改或退貨;但是,在此之前,被告從未向上述三家供貨商提出效能方面的維修、整改要求,亦未向原告提出對工程中轉輸送方面效能進行維修或整改的要求,由此可以確認,該工程的效能和質量是符合原被告合同約定的。【證據19、48】

6、被告在該工程通過測試後,原告即先後五次發函要求辦理驗收手續,被告對原告要求驗收的函告均未予回覆。原告於20xx年11月30日向被告提交整體驗收資料、12月28日向被告提交決算書、20xx年3月16日再次交付決算書及其他證書後,被告已於20xx年3月17日出具對賬明細及證明,確認主體工程總金額為9014845元,後期增加1150000元、共計10164845元,累計已付8601899.5元,尚欠1562945.5元。面對原告要求支付剩餘工程款的要求時,被告以原告需提供增值稅發票方可付款來搪塞,在原告闡明合同約定為提供工程發票時,被告才以效能未達標為由再次拒絕付款。這充分證明了中轉站的質量和效能完全符合約定。被告關於效能未達標及未通過驗收的真實意思和目的是拖延、拒付、剋扣工程款。否則,被告也不會在通過測試、投入使用並辦理結算後又提出未經驗收及效能未達標。【證據11、28、29、31、33、36、39、40、42、43】

7、20xx年3月13日,原被告雙方協議增加了散裝自控系統及控制櫃增改合同、庫底電氣控制遷移工程合同、棧橋管道及橋架敷設工程合同、陸域供電點安裝工程合同、網路電話監控控制系統增設工程合同等5個補充合同總價為100萬元,20xx年4月28日原被告雙方協商增加水泥中轉站庫下砌體工程施工發包合同金額為115000元,上述6個合同增加的工程款共計1150000元,被告對此部分工程的質量和效能從未提出過異議或維修要求,但被告也拒絕支付此部分工程剩餘的371050元,說明被告關於工程效能未達標或質量不合格只是被告為達到拖延、剋扣工程款的一個藉口。【證據11、15、18】

8、【法律依據】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3條的規定,即使該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效能有問題,由於被告已投入使用,則被告不得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拒付工程款。該解釋第14條同時規定,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之日,本工程已在20xx年10月31日通過測試並由被告佔有和投入了使用,被告提出所謂工程效能未達標及未通過驗收只是其想達到拖延、拒付、剋扣工程款的目的而找到一個藉口,被告依法應當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174655.25和利息39601.85元並承擔其他損失。

三、關於拖欠工程款的數額。

原告於20xx年11月30日向被告提交整體驗收資料、20xx年12月28日向被告提交決算書、20xx年3月16日再次向被告交付決算書及其他證書後,被告已於20xx年3月17日出具對賬明細及證明,確認主體工程總金額為9014845元,後期增加1150000元、共計10164845元,累計已付8601899.5元,尚欠1562945.5元,原告決算書關於主體工程總額9014845元及後期增加1150000元與被告一致,關於具體每筆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數額也與被告一致,原告決算書和被告明細賬也完全一致,即被告已支付8704899.5元,尚欠1424945.5元,扣除被告20xx年9月1日支付的48753.25元及20xx年12月20日經廈門某地法院調解由被告代付建安的20xx37元,被告實際還拖欠原告質保金和工程款共計1174655.25元。【證據11、39、41、(20xx)某某初字第1280號調解書】

四、被告提出根據合同約定應當先由原告提供發票才能付款、工程未經驗收、效能未達標等答辯意見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1、原告此前已就開具發票一事與被告協商,但被告要求原告開具增值稅發票方同意付款並拒絕接受原告的工程發票,原告為此於20xx年6月8日前往被告所在地交涉,但被告不但以要求開具增值稅發票為由拒付工程款,其真實的意思是拒付工程款。故本案中不是原告沒有開具發票,而是被告拒絕接受。【有二份錄音證據證明】

2、由於原告沒有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原被告雙方簽訂的某某合同(廈門某地水泥中轉站建設專案工程合同書)無效,被告所依據的原告必需先提供發票才支付工程款的約定也是無效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6條、57條、58條的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3、14、2條規定,依法確認該工程質量合格並由被告按雙方結算確認的工程款數額支付拖欠的1174655.25元。至於開具發票是原告的法定義務,依法屬於國家稅務機關管轄範圍,人民法院不能就發票事宜進行處理。原告收到被告支付的全部工程款時會按規定出具工程發票。【證據1、4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7條、58條的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3、14、2、1條規定】

綜上,由於被告要求暫停施工、被告逾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被告單方面原因導致工程部分專案設計及工程變更、被告逾期供電、工程量增加導致工期順延和原告窩工損失,在工程整體通過測試並運轉良好及原告五次要求辦理竣工驗收後拒絕辦理驗收手續並連續執行生產達一年之久後,以未經竣工驗收和效能不符合合同約定為由拒絕支付工程款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根據上述事實以及法院依原告申請查明的事實判決,支援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長樂市人民法院

杭州某工程公司代理人:曾省明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2

審判長、審判員;

受本案原告委託,經人民法院同意,今天依法出庭,就訴寧夏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作為其代理人,依據法律規定,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被告應立即支付拖欠人工費,並承擔欠款利息。

被告承包寧夏X有限公司工業園區電石專案,為完成該專案的掃尾工程要求原告組織人員按照其要求完成工作,20xx年原告組織人員開始工作,至同年5月30按照被告要求完成全部工作,6月20日經被告結算共計拖欠原告人工費518600原,為明確拖欠事實原告同時出具了該專案原告人工費用的結算清單,明確了原告的具體工作專案及所產生的費用,但該款項被告卻一直沒有支付,代理人認為,原被告之間權利義務明確,拖欠事實清楚,被告理應按照其出具的人工費結算清單支付拖欠原告518600元人工費,另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一) 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二) 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檔案之日;(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根據以上規定,原告於20xx年5月30日實際己完成全部工作,被告應從該日起承擔欠款利息。

二、被告託欠的款項,基本上都是農民工的血汗錢,繼續拖欠下去勢必會給社會釀成不安定因素。原告在提起訴訟前,多次找到被告索要工程款,被告置之不理,一直拖欠至今。國務院和有關部門三令五申地通知和強調,從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高度,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原告為索要工程款,及時給付農民工工資,多次向被告說明情況甚至乞求,被告卻麻木不仁,無動於衷,喪失起碼的同情心。原告在索要不得,求助無門的情況下,才舉債提起訴訟。代理人認為,這起糾紛雖然是拖欠工程款,但在糾紛的背後涉及到幾十名農民工的利益。因此,請法庭從穩定社會的角度判決被告給付工程欠款。同時,也希望三被告從和諧社會的大局出發,及時給付工程欠款,妥善解決這起糾紛。

以上代理意見懇請法庭予以採納。

代理人:劉保平 20xx年1月23日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3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受某集團有限公司的委託,經廣東某律師事務所指派,我們擔任本案上訴人代理人,經查閱案卷材料,參加庭審,現發表如下代理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關於《支付款及扣除款項確認表》的意見

一、《支付款及扣除款項確認表》無效,不應據此扣除上訴人工程款408991.2元。

第一、上訴人就收款事項專門向被上訴人出具了《收款委託書》,委託“江蘇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負責該工程款所有款項的收取”,因此,所有收款資訊只有“江蘇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才能確認,被上訴人明知或應知黃某並不是收款資訊的知情人,黃某無權也沒有能力核對“支付款項”。被上訴人不與明確的受託收款的單位進行支付款的確認,顯然具有過錯。黃某明知自己無權收款也不知道收款資訊,沒有能力核對“支付款”的資訊,卻擅自進行確認,也具有過錯。黃某簽署確認表的行為屬於超越代理許可權的無權代理行為,且被上訴人明知屬於無權代理行為,上訴人對該確認表從不知情,且從未追認,因此,該確認表應認定為無效。

第二、“扣除款項”對於上訴人而言,首先是“應收工程款”,只有先確認這些款項是上訴人應收取的,被上訴人才能要求“扣除”。既然在《收款委託書》中,上訴人已經明確委託“江蘇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負責“該工程所有款項的收取”,因此,該部分工程款是否應收取、是否能扣除只有深圳分公司才能確定。黃某並非

深圳分公司的代理人,被上訴人未經通知“江蘇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擅自與未取得相應授權的黃某進行確認,直接影響了深圳分公司對工程款的收取,與上訴人的明確授權相悖。因此,同理,黃某的無權代理行為應認定為無效。

第三、黃某的代理許可權是“以我單位名義在洽談業務過程中處理與之有關的事務,進行合同的商談,以及代理本工程業務、施工管理等相關事宜。” 黃某簽署該《確認表》的行為已經超出了上訴人根據《授權委託書》對他的授權,同樣屬於無權代理行為。

1、黃某在行使代理權時必須以上訴人的名義,以個人名義不在授權範圍內。而在確認表中,黃某在“確認人”處簽字時沒有標明其上訴人代理人的身份,僅僅簽署了個人的名字,而列印的“江蘇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名稱並沒有在“確認人”處。因此,黃某以其個人名義在“確認人”處簽字,並不在授權委託書授權範圍內,屬於其個人行為,不應約束上訴人。

黃某行使代理權,在其他法律文書上簽字時,就嚴格遵照了《授權委託書》的要求,被上訴人也明知這一點。

例如在12月26日黃某以委託代理人名義和被上訴人簽訂《網架鋼結構製作安裝合同》時,就嚴格遵守了《授權委託書》的要求。首先,黃某表明了委託代理人的身份,在“委託代理人”處簽字,其次,上訴人在《授權委託書》中已明確授予給黃某簽署合同的許可權,黃某在合同上的簽署屬於有權代理行為。

但值得注意的是,黃某簽署《網架鋼結構製作安裝合同》的行為是行使《授權委託書》許可權的行為,《網架鋼結構製作安裝合同》本

身並沒有授予黃某任何權利。一審認為“在雙方簽訂的《網架鋼結構製作安裝合同》中,確認黃某為某公司在該合同履行中的委託代理人,故其行為應視為代表某公司做出的”,顯然是錯誤的。

2、“支付款及扣除款項的確認”既不屬於“洽談業務過程中的事務”,也不屬於“進行合同的商談”,在已經明確將所有工程款的收取授權給深圳分公司的情況下,更不屬於“本工程業務、施工管理等相關事項”。

綜上,黃某超越代理許可權,擅自以個人名義簽署《支付款及扣除款項確認表》,屬於無權代理行為,且被上訴人也明知黃某屬於無權代理,事後上訴人不知情,也從未追認,因此,該《支付款及扣除款項確認表》依法應認定為無效,不應據此扣除工程款。

二、現場監理員無權在《支付款及扣除款項確認表》中籤署,其簽署行為無效,不能證明確認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範 (GB50319-20xx )》3.2.6的規定,監理員應履行以下職責:“1 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現場監理工作; 2 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專案的人力、材料、主要裝置及其使用、執行狀況,並做好檢查記錄; 3 複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資料並簽署原始憑證; 4 按設計圖及有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製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5 擔任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6 做好監理日記和有關的監理記錄。”上述職責中並沒有包括對工程款進行核實和證明的內容。更何況,專案監理員應當在業主委託範圍內開展工作,本案中,也沒有任何證據

證明該監理員獲得了業主的相應授權。

該監理員的行為還違反了《建設工程監理規範》5.5.9 條的規定,“未經監理人員質量驗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規定的工程量,監理人員應拒絕計量和該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請。”根據施工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8項的約定,被上訴人應搭建腳手架並承擔費用,根據合同第一條第3款的約定“鋁塑板施工”屬於上訴人的施工範圍。因此,“滿鋪施工平臺”的工程量不應計入上訴人應完成的工程量中,而“鋁塑板施工”的工程量應只計量上訴人的施工量,而該監理員卻不顧自己的職責,超越自己的許可權,對不符合施工合同的工程量,隨意亂計,其行為因違法而無效。

三、僅根據《支付款及扣除款項確認表》,並不能證明被上訴人有權扣除上訴人的哪些款項,且扣除這些款項明顯違背合同約定。

第一、從該表中不能看出哪些款項要扣除,沒有任何文字表述指向要扣除的專案和金額。該表最多僅能證明有對“塔吊費”、“電費”、“滿鋪施工平臺”、“鋁塑板施工費”、“清理費”這些專案的費用的統計數字,而不能證明這些專案費用是應該扣除的款項。

第二、這個確認表並沒有確認這些費用是被上訴人支出的,因此不能證明被上訴人有權扣除,這個確認表也沒有確認上訴人是義務承擔主體,因此,不能證明應該從上訴人處扣除。

第三、確認表中的“塔吊費”、“電費”、“滿鋪施工平臺”、“鋁塑板施工費”、“清理費”共計408991.2元,金額巨大,但沒有任何原始憑證相佐證,就如被上訴人要求上訴人承擔的維修費,尚且還有結算單、發票相佐證,而此處卻單純幾個數字,其真實性顯然無法令人相信。

第四、根據合同第2.1條的約定,本合同是“包死價”,因此,雙方都無權變更合同的價款。依據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8項的約定,被上訴人應搭建腳手架並承擔費用,根據《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腳手架搭建必須“滿鋪”,就是所謂的“滿鋪施工平臺”。因此該費用應該由被上訴人承擔,在沒有任何合同進行變更的情況下,被上訴人擅自要求從原定工程款中扣除相應金額,顯然違背了“包死價”的約定。

同理,“鋁塑板施工”根據合同第一條第3款的約定屬於上訴人的工程範圍,包括在工程總價裡,根據被上訴人自己提交的證據,被上訴人已確認鋁塑板施工是由上訴人完成的,在被上訴人沒有證據證明自己進行了鋁塑板施工的情況下,擅自扣取相應費用不但與合同相悖,而且違背了公平原則。

關於維修義務及維修款的意見

一、本案訟爭的維修事項屬於合同第八條約定的“質量保修”範圍。

根據一審查明的事實,上訴人承包的工程在20xx年4月8日即已全部竣工,被上訴人在20xx年7月15日前即已投入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三條的規定:“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後,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援;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從20xx年4月

8日開始,工程進入保修期,即使認可被上訴人在20xx年7月19日曾發函,上訴人也只應承擔“質量保修”的義務

二、上訴人積極履行了保修義務。

根據被上訴人提交的證據18,上訴人已經明確答覆被上訴人,上訴人於7月13日派人進行屋面維修,在商討解決方案過程中,因陵水縣第一屆體育運動會於7月16日開幕(證據17的內容),因此,被上訴人通知暫停維修。並告知上訴人施工人員每日在現場巡邏,以便及時維修。被上訴人並未對上訴人的此一回復提出任何異議,應認定為被上訴人認可了上訴人陳述的事實。

三、被上訴人不顧上訴人的反對,將維修工作承包給不具備資質的施工隊進行維修,屬於違法無效的行為,其支付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的後果應由被上訴人自行承擔。

被上訴人分包的工程是專業工程,屬於專業分包,在被上訴人提交的證據11、12裡也進行了確認。這種專業工程必須由取得專業資質的公司施工和維修,被上訴人根本沒有稽核李某、楊某兩個班組的資質,更沒有證據證明這兩個班組取得了網架鋼結構的施工資質,就將維修工程承包給這兩個班組擅自施工,根據解釋第一條“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應認定合同無效的規定,這一承包行為顯屬無效。根據解釋第四條:“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即使被上訴人已按證據20、21、22所顯示的支付了多達276600元費用,依法也應當被收繳,而不應將該費用轉嫁到上訴人身上。

四、即使上訴人需承擔保修義務,需要支付因保修產生的費用,根據合同第8條的規定,也應先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才由上訴人支付。

關於提供施工圖紙和竣工資料的意見

一、依據被上訴人提交的證據14及上訴人提交的證據3,均能證明上訴人已經將施工圖紙移交給被上訴人。被上訴人提交的證據14第10點的內容為:“屋頂彩鋼板鋪設與圖紙不符,施工工藝較差……。”從該內容看,被上訴人是對照施工圖紙對上訴人的施工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的,足可證明被上訴人已經拿到了施工圖紙。

上訴人提交的證據3,一審已經認可其真實性,上面所列舉的移交資料也包括施工圖紙。

爭議工程施工完畢並得到被上訴人認可的事實,證明了圖紙已經得到包括被上訴人在內的各方的認可。

二、組織稽核施工圖紙的義務主體是被上訴人,被上訴人沒有對施工圖紙組織三方稽核,上訴人從未拿到過經稽核的施工圖紙,也根本無法給付被上訴人經稽核的施工圖紙。

依據《合同》第五條雙方責任第(一)款第2項內容,明確約定了被上訴人對圖紙的組織稽核義務。《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2項約定圖紙須經原設計單位、建設方和海南省審圖中心三方稽核通過。

在上訴人向被上訴人交付施工圖紙後,被上訴人依照合同約定,本應組織三方對圖紙進行稽核,但直至今日,被上訴人從未告訴上訴人已經組織三方稽核施工圖紙,被上訴人也從來沒有將經稽核的施工圖紙交付給上訴人。被上訴人及監理方同意上訴人按上訴人交付給被上訴人的施工圖紙進行施工,且工程已經完工並由被上訴人投入實際使用,證明雙方在合同的實際履行已經一致同意變更了合同的原約定。

如果被上訴人執意要求上訴人交付經稽核的施工圖紙,則法院必須判令被上訴人先行組織三方對施工圖紙進行稽核,在被上訴人將稽核通過後的施工圖紙交付給上訴人,上訴人才能履行這一義務,否則,這一義務就是無本之木。

綜上,一審判決扣除上訴人應得的工程款408991.2元,判決上訴人向被上訴人支付維修款276600元,判決上訴人向被上訴人提供經稽核通過的施工圖紙和竣工資料都沒有實施和法律依據,請二審法院依法予以改判。

代理人: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4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為了解決都勻市城市名品小區住戶通訊需求,按照(20xx)003號《黔南州通訊行業駐地網聯合辦公室檔案》精神,對小區FTTH綜合接入工程地蠔施工安裝,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達成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都勻市城市名品FTTH綜合接入工程。

(2)工程內容:以設計方案為準。

二、施工規範要求

乙方必須按照《黔南州住宅小區及商住樓通訊配套設施建設規範》施工。

三、施工費用

經甲、乙雙方協商工程採取包工包料施工,工程總承包價為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xx0.00元整),施工費用為一次性包乾工程。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照通訊行業相關規定開具建安發票,十五日內一次性付清工程款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xx0.00元整)。

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貴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匯通支行

開戶名稱:貴州天勤通通訊工程有限公司

帳號:101177

五、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

(一)、甲方負責安排專人進行協調工作,並確認規劃通訊線路走向,避免與其他專案交錯影響施工。

(二)、甲方負責稽核路由按按規劃設計要求施工。

(三)、在不影響甲方施工進度情況下,如因其他施工單位原因,造成通訊線路損壞,甲方負責協調施工單位賠償乙方的材料、人工及相關損失。

(四)、非甲方施工原因造成的通訊線路損壞,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有危及通訊光、電纜安全時,應事先通知乙方,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乙方

(一)、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所有安全事故及經濟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二)、按照通訊行業相關規範和技術要求組織施工,在通訊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程。

(三)、負責提供工程範圍內及現狀光纜位置圖給甲方。

(四)、乙方須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的完成安裝工程,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負責協調辦理電信運營商驗收、外線訊號接入事宜的相關手續,並保證整個小區電信通訊暢通使用。

(六)、乙方負責管理本工程施工垃圾及施工損壞的牆面的修復。

六、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為45天,設計審批通過次日起開始計算工期,如因甲方協調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施工工期進行順延。

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5

甲方(姓名): 電話:

乙方(姓名): 電話:

甲方將位於 鎮 村 組的農村自住用房建設施工主體工程承包給乙方,經村民自主協商招標,雙方協商同意,就該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甲方房屋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

二、工程內容:每戶修建三層樓房,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一層高 米,240MM牆;二、三層高 米,180MM牆。預計工程款 元。共 戶總工程額約 萬元。

三、施工安全:乙方負責施工期間的安全生產責任。從工程開工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為止,因施工原因導致施工人員及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財產損害的,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乙方必須為參加建築施工人員購買建築工程意外保險。

四、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 建築設計院設計的《 新農村民居工程施工圖》及《 新農村工程招標控制價》的工程量預算範圍施工。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要求。

2、乙方完成基礎以及每層的樑、柱、板面布筋後,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質量監督和驗收,達到標準後才能進行下一步的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材料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樑、柱、樓面的澆築必須一次性完成。

4、工程竣工後,由甲方組織相關人員按施工技術要求進行檢查驗收。如出現建築質量問題,由乙方重新修繕直到符合質量要求為止,並賠償因建築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重新修繕的費用(包括修繕工時費用和材料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上條所說的建築質量問題,包括以下方面:

(1)主體牆面與水平地面不垂直、牆壁凹凸不平、開裂;

(2)主體柱與水平地面不垂直、斷裂、露筋;

(3)橫樑、圈樑斷裂、露筋、明顯扭曲:

(4)天花板或地板開裂、塌陷、露筋、不與水平面垂直;

(5)樑、柱、板面中空;(6)板面養護期間不滲漏。

五、工程費用的計算:

1、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價格按人民幣 元/㎡計(不含稅費價)計算,最後工程款按實際施工面積計算。

2、施工工程中的水費、電費、建築材料費及運費由乙方承擔。

3、施工人員的食宿費用自理,施工所用的機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付款方式:

1、履約保證金的返還:乙方在簽訂合同前繳納人民幣 萬元整履約保證金。訂立施工合同後第二天返還 萬元整,每棟基礎±0完成返還 萬元整,每棟第一層澆搗完成退還 萬元整,全部棟數完成一層澆搗退清餘下履約保證金 萬元整。

2、在乙方建好第一層時,甲方預付建房費 萬元;房屋建完第二層時,甲方預付 萬元;主體完工後30天內付完餘款。

3、工程質量維修金為總工程款3%,在主體完工後付餘款時扣除。

4、工程質保期為一年,時間從驗收交房時開始計算。一年後若無質量問題則甲方付清其他全部餘款。

七、建房日期:總工期為240天,工期計算從鎮政府“一平”完成時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無特殊原因(人力不可抗拒),乙方不得拖延工期。

八、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該協議文字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鎮人民政府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年月日: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6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根據原合同的工程量施工完畢後,甲方需要增加合同以外專案的工程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訂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 由於工程量增加,合同價款由原來的 (¥ 元) (¥ 元)人民幣,結算工程量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做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7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圖紙及發包人規定的全部內容,工程量以現場實際簽證為準。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三、合同工期:30日曆天 開工日期:以監理及發包人下達的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以監理及發包人下達的竣工報告為準 四、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合同價款暫定 萬元。工程量經發包人、承包人及監理現場共同確認後據實結算。預算定額執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及集團有關規定,根據集團規劃部核定價款作為合同最終價款,雙方據此簽訂補充協議。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施工單位確認書

5、預算檔案及其附件

6、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雙方為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8

甲方:

乙方:

為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

乙方自願參加甲方的工民建工程施工,變電站的新建、擴建、改造工程的施工等。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

1、向工程派出甲方代表,在變電站內施工,即為:工作負責人;

2、監督乙方進行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學習培訓,並檢查安全培訓的結果;

3、工作前對乙方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4、在有危險的電力設施區域內作業,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並配合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

5、在開工前要向乙方收取安全施工保證金,按工程規模的大小收三千至一萬元。

6、有權制止任何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為,開展查禁違章工作,罰金從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

7、有義務給乙方提供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工作環境。

8、做好安全措施,設監護人(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

1、認真學習、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有關規定,必須組織嚴格的統一考試,考試內容須經甲方認可,合格後方能持證上崗工作,並建立健全施工人員相應的檔案。

2、開工前必須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較底,讓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程規定》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及《建築業安全規定》等的有關規定和甲方安全生產的規定;

4、自覺接受甲方單位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單位安監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事故或危機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報告甲方單位。

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有權拒絕能對本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潛在危險的作業;

6、施工中要做到“遵章守法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努力追求“零傷害、零損失、零事故”

7、有義務通過自己的工作努力確保甲方的安全生產;

8、自身的條件不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時,向甲方書面說明。

三、違約責任:

1、執行合同中有關違約處理的規定;

2、拒絕無潛在危險作業的行為視為違約;

3、發生違章事件,執行甲方規定,進行相應處罰;

4、對違章施工造成的各種事故負完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四、執行規程:

1、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省集團公司、龍南供電公司的安全生產相關規定。

2、本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9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經過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施工協議:

一、工程名稱:**鎮農貿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專案

二、工程地點:**鎮**村西頭組

三、工程內容:

1、修建農貿市場區間道路1200米;

2、新建供水管網1800米,排水管道20xx米;

3、人行道建設生態磚4550平方米;

4、完成道路綠化1200米,栽植綠化樹木700棵;

5、完成新區內電源、電網建設,安裝路燈180盞;

6、完成東環路農貿市場商戶180戶;

四、工程總造價:伍仟伍佰萬圓整(5500萬元)。

五、工程工期:工程工期為14個月,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

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乙方開工前甲方有責任幫助乙方協調當地關係,幫助乙方解決因場地和附屬物等與當地群眾發生的衝突,維護施工路段的車輛通行,為乙方創造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使乙方能夠順利施工,並按合同規定按時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質保量按時完工,如乙方原因造成延誤工期或中途停止,甲方有權拒付部分或全部費用。 乙方權利義務: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要求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不擅自或降低設計標準,保證在規定的工期內高質量完成任務,並制定詳細的安全措施,對一切安全事故負全責,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及時付款。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總工程30%時甲方驗收合格後付全款的30%;2、乙方完成總工程60%時甲方驗收合格後付全款的30%;

3、乙方完成總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全款的40%。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10

發包人(全稱): (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現就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工程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 付款方式

乙方材料進場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三十萬元,施工工程完成50%後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萬元,工程完工後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萬元,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七萬元。剩餘工程款五萬元作為質保金,該質保金於第一年質量保修期滿後14天內支付。

乙方負責提供正規發票。

二、 承包方式

除按照上海大眾規定的《上海大眾汽車VW品牌意向特許經銷商展廳建設裝修材料及配套設施清單》之外,由乙方包工包料,上海大眾指定品牌由甲乙共同確認,由乙方購買,費用包含在工程款內。

三、 施工安全

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給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因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造成乙方員工或甲方、第三方損害由乙方負者。

四、 竣工驗收

本工程需經上海大眾公司、甲方及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視為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如因乙方原因無法通過工程竣工驗收致使不能按期完工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 本補充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六、 其他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遇本協議未涉及問題,雙方可另行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協議產生爭議,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補充協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11

一、把原房屋樓面混凝土預製板結構設計更改為全現繞混凝土結構,因此房屋結構更改為全框架結構。

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質按量安全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過程中,1、是混凝土標號要達標和攪拌均勻;

2、是鋼筋及捆筋,要嚴格按國家建築要求規定施工;3、是混凝土震動均勻,確保密實,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照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乙方不履行施工合同責任時,或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終止全部合同,乙方的工程投入無條件歸甲方所有,甲方另行安排施工人員進行施工。

五、每施工完一層樓面時,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該層合同的70%。

六、乙方必須嚴格安全施工,若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經濟和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和建議。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即生效,工程款結清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12

甲方:向翔

乙方:程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建築施工規範》及相關條例,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確定把興安縣世紀冰川旅遊區賓館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管理。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興安縣世紀冰川靈佛旅遊賓館樓工程

2、工程地點:興安縣嚴關鎮仙橋村委會樂施堂村。

3、建築結構:(框架結構)壹棟約26000㎡。

4、承包內容及施工範圍:土建水電工程按建築施工圖,結構施工圖水電施工圖及設計說明。酒店裝修另合同簽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價暫定3000萬元。

二、付款方式與結算:

1、本合同範圍內的工程專案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檔案。及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價標準。土建、水電安裝按xx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計價,下浮6%後結算給乙方。

2、工程範圍內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間桂林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釋出的興安縣造價資訊進行調價。興安沒有列入的材料則按桂林市相應當期的造價資訊進行調整。資訊價沒有的,雙方按市場價友好協商確定,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價結算。

三、工期:

1、本工程有效工期為240天。

2、開工時間:20xx年6月20日前(以甲方進場通知為準)。

3、竣工時間:(按實際開工日計算)

四、質量及材料要求:

1、質量要求按國家建設質量標準規範,等級為合格。

2、乙方每完成一個分項,必須及時報請甲方代表、監理、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員進行驗收。並根據驗收意見整理簽字後方能進入下一道工序。

3、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申請時必須在48小時內組織有關人員到位驗收,否則按已驗收合格,在乙方進行施工後甲方必須給以簽字認可。

4、材料必須保質保量。所有進場材料必須要有出廠合格證,國家有規定要求複檢的材料必須到質檢站檢測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本工程由乙方墊資工程款:從基礎土方開挖墊資到 00地面(現澆完畢)

2、在乙方墊資到位時,甲方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付工程進度款的80%給乙方。以後,每完成一層,結付一次進度款,以此類推。

3、在乙方負責墊資期間內如因乙方資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資料合格後及結算單報請甲方稽核,甲方必須在接到申報資料30個工作日內稽核完成,如有爭議,可共同委託相關造價事務所稽核。結算經甲方稽核批准後,除留質保金3%外,三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須按拖欠款金額總數的3‰賠付給乙方,以此類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須轉賬到乙方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銀行: 的帳戶上。

六、工程竣工驗收及交付: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須做好交付前的細節整改、衛生清理、安全保衛、工程保管等相關工作。自檢合格後書面申報甲方和監理工程師複檢,簽字確認複檢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交付,否則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資料及書面申報書10天內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到場進行竣工驗收、簽證,否則,視為以驗收合格。

3、在雙方未驗收簽證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佔用,否則視為驗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雙方權責

1、甲方必須在施工前提供準確的地質地下管線資料,確保各項保護用品不受損失,並保證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好施工噪音和環境衛生管理等手續。

4、提供標準的水準點和詳細的座標控制點,並在現場指導乙方進行施工。在施工期間甲方必須協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係。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5、甲方在支付工程進不能以任何理由及藉口拖延支付時間。

6、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的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範施工,甲方管理人員發現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施工規範要求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並進行相應處罰。

7、防水材料、鋁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須按圖紙設計規定,經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8、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違約

1、本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須協調建設方處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係,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員進行無理取鬧和阻礙施工而造成專案停工時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2、乙方嚴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無故停工,如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終止該工程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簽字生效時,必須向甲方交納工程質保金叄拾萬元整。此款在乙方墊資期滿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時即時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署日期: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與建設單位簽訂的《 建設施工合同》和公司有關管理制度,現將該工程進行內部發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承包範圍:

3、承包形式:

二、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期:

三、工程質量:乙方應認真按照施工規範,技術標準和設計圖紙要求施工,接受監理單位的監督,保證質量合格。工程完工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保修。

四、合同價款:乙方承擔與施工相關的一切直接費和現場行政收費,承包價:按總價提取管理費 %,稅金由乙方承擔。

五、安全責任:乙方應按現行安全操作規定,採取嚴格

的安全防護措施,全體施工人員應參保,如發生安全事故,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六、文明施工:乙方應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各項工地管理制度,隨時接受發包方、甲方、質檢、監理及有關管理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七、獎懲辦法:

八、付款辦法:按發包方付款進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提留款在竣工結算前分批收清,工程尾款甲方配合乙方收回。在甲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全額帶資完成該工程。

九、其它:

1、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須按工程總造價的2 %交納工程保證金,待工程竣工結算後,按合同結算。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14

建設方: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原有一層因現須要加建二層,以包工給乙方施工,為了保質保量的完成本工程,經雙方協商成達協議如下:

一、甲方供應原材料,乙方負責從主體到裝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設計方面乙方應聽從甲方的意見執行。

二、單價,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為壹佰叄拾伍元付給乙方(包水電安裝在內)。

三、質量要求:主體二層上下垂直誤差應在2公分之內,不能超過2公分,砂漿應飽滿,裝修抹灰要求中級,偏差度應按施工規範實行必須粘結牢固,無脫層空鼓,面層無爆灰和裂縫,地板磚、無空鼓、歪斜、缺欏、掉角,其它裝修應符合施工規範。

四、主體結構要求,板麵筋布150mm×150mm,扎筋應按建築施工強制性要求滿扎、立柱、挑樑、圈樑、次樑應按物理學效能的製作,混凝土澆灌要求,立柱樓板、樑所有澆築混凝土標號C20,立柱,樑無空洞和露筋,樓面平整無裂縫。

五、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做好安全防護設施,保證安全

第一,質量第一,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自身傷亡和第三者傷亡事故,一切後果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付款辦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雙方協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望雙方共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報建編號:

1.3.工程建設地點:

1.4.總建築面積:

1.5.建築型別:□住宅

1.6.工程總投資:

1.7.勘察單位:

1.8.設計單位:□公建平方米。□工業□其它。萬元。。。萬元,其中,建安費:

2.審查物件

3.審查內容

3.1.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3.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

3.3.勘察設計企業和註冊執業人員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圖章和簽字。

3.4.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審查的內容。

4.審查依據

4.1.國家和專案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和標準。

4.2.專案相關的審批檔案,徵詢、諮詢意見。

4.3.有關專項審查、專項技術評審等評估報告。

5.審查時限

5.1.根據甲方的建設計劃,本工程按以下方式進行審查:

□整體□分階段□其他。

5.2.甲方應提供審查所需的全部資料。乙方在收到資料或設計檔案審查通知後,應在___個工作日內完成相應的審查工作,向甲方出具審查合格書等有關材料。

5.3.審查工作期限不包括勘察設計單位的修改時間。

6.審查結果

6.1.審查合格的:

6.1.1.乙方應及時編制審查報告。

6.1.2.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圖審查意見告知書、審查合格書和節能登記表。

6.1.3.甲方收到審查合格書後的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套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經乙方稽核無誤後在施工圖上加蓋審查專用章。

6.2.審查不合格的:

6.2.1.乙方向甲方出具施工圖審查整改意見,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6.2.2.甲方負責對施工圖設計檔案進行修改,並及時將修改的施工圖設計檔案交由乙方重新進行審查。

7.審查費用及支付方式

7.1.審查總費用為:

7.2.甲方收到乙方加蓋公章的《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合格書》後,付清審查總費用。

7.3.施工圖經設計單位修改後重新送乙方審查的,不另計費用。

8.甲方權利和義務

8.1.及時向乙方提供建設專案施工圖審查的全套資料,並對其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8.2.提出建設工程專案施工圖送審進度計劃。

8.3.安排專人與乙方聯絡,協調處理與施工圖審查工作有關事宜。

8.4.按照乙方的審查意見及時進行修改。

8.5.甲方對審查意見有疑義的,可報有關部門申請複審。

9.乙方權利和義務

9.1.安排符合專案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人員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審查工作。

9.2.保證審查質量,確保相關部門的規定、專項評估意見等在施工圖審查中落實。

9.3.審查工作完成後,除上報、送審和應存檔的圖紙資料外,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歸還甲方,並負保密義務。

9.4.乙方應具備審查送審施工圖設計檔案所要求的資格、能力及條件。否則,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返還其已收到的審查費用。

10.違約責任

10.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延誤完成審查工作的,每延誤一天,應按審查總費用的1‰向甲方支付延遲履行違約金。

10.2工圖設計檔案經乙方審查合格後、仍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1.其他

11.1.未經相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

11.2.因本合同所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本合同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如與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16

甲方:

乙方:

茲有乙方承接甲方貴州省惠水縣“同心路、和諧路”路燈安裝工程“安裝施工”,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施工內容

施工長約3.2KM、乙方承接挖坑、基礎籠供應、基礎澆注、挖溝、管道敷設、電纜供應、電纜敷設、看守,燈杆、燈具、光源安裝及除錯、矯正等工作。

2、安裝說明

同心路長約1.47公里,路燈安裝間距為30米,安裝H_Z_023高中華燈,安裝數量為一邊51棵,另一邊52棵,兩燈間由電纜連線通電,電纜穿管敷設;和諧路長約1.78公里,路燈安裝間距為30米,安裝H_Z_013中華燈,安裝數量為一邊60棵,即兩邊120棵,兩燈間由電纜連線通電,電纜穿管敷設。

3、相關施工數量、費用見價格表:

4、安裝期限

在甲方基礎設施、變壓器等及時提供的情況下,同心路12天內至少30盞路燈安裝完畢、亮燈;和諧路6月8日前至少30盞路燈安裝完畢、亮燈,但安裝期間如遇颱風、水災、地震以及其他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誤,雙方協商解決。

5、質量標準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必須全部優良(如因工程質量未達到標準,所造成的返工損失費用由乙方負責)。

按國家有關規定以及甲方設計檔案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及與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驗收。

6、付款方式

協議簽定後由甲方預付合同款的給乙方;路燈安裝50%以上、亮燈時支付至合同款的45%;路燈安裝75%以上、亮燈時支付至合同款的70%;路燈安裝完畢、除錯亮燈、驗收合格後支付乙方至最終結算的97%,剩餘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一年,一年內工程無質量問題,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甲方每次收到款項後,提供相應的收款收據。

7、其他

在路燈交付甲方使用前,由乙方自行負責路燈、電纜等重要材料的保管。本次施工人員由廠方技術工和農民工組成。

8、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雙方簽字、預付款支付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17

總包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已經與甲方簽訂工程勞務施工合同(以下簡稱為“分包合同”),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專案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和乙方雙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為工程總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應。

一、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本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為:

二、組成本協議書的檔案包括:

1、本協議書第一部分:協議書;

2、本協議書規定條款;

3、國家、北京市關於建築施工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範及標準;

4、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檔案。

三、乙方向甲方,履行並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所有條款及規定。

四、乙方必須建立健全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機構和職責。

五、乙方向甲方,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甲方對乙方所進行的一切處罰和處理乙方均無異議。

六、乙方承擔由其負責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法規、規範符合性及由此引發的所有法律後果,甲方的稽核批准並不代表乙方無須承擔責任。

七、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甲方對乙方已處罰款項均不予以退還。

八、協議書的份數:

按分包合同一併處理。

九、有效期

同總分包合同有效期

十、協議書的生效

協議書訂立時間:年月日;

本協議書同雙方總分包合同一併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建設施工合同代理詞 篇1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方雙方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達到保證期,保證工程質量,保證安全文明施工的目的,雙方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規,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結合本工程具體實際,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工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括

一﹑工程名稱﹑地點和內容

1﹑ 街道路亮化照明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基礎澆築﹑電器﹑燈杆﹑燈具製作﹑安裝和除錯.

二﹑開﹑竣工時間

1﹑開工日期:20xx年7月20日

2﹑交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

三﹑質量等級:優良

四﹑合同條款

工程採用中標價款承包:施工承包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五﹑工程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1﹑承包範圍:所有工程(燈具﹑燈杆﹑電器﹑控制箱等)的施工,安裝和除錯。

2﹑本工程價款為優良工程條款,當工程竣工驗收達到優良標準時,在竣工結算中甲方扣留乙方合同價款的3%作為經濟處罰。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是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部門協商,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可提交仲裁機構或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4﹑全合同不得轉讓,未盡事宜,由雙方另作協商並簽訂書面協議,協商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合同生效,分送有關部門。

6﹑本合同簽定時間:20xx年七月二十日

7﹑本合同簽定地點: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