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聯絡方式: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代理《___________報》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發行業務。
二、《___________報》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免費向讀者發行的週報。
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___________報》的發行任務。
發行方式為在甲方所管理的區域設立免費索取點。
免費索取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個。
三、乙方按甲方實際發行數量,以每份___________元的價格與甲方結款。
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指派專人負責發行事宜。
收貨後___________日內將刊物分發到指定免費索取點,保證每份報紙直接到達每個讀者手中。
發行《___________報》任務數量為___________份/每期。
剩刊退回乙方,由甲方下次分發刊物時收回並交於乙方。
2、乙方責任
乙方將《___________報》送到甲方。
保證每期《___________報》是國家合法出版物。
五、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發行共___________期報紙。
其餘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一、委託代理範圍
1.□企業名稱核准
2.□申請設立登記
3.□企業變更登記
(1)□名稱變更
(2)□法定代表人變更
(3)□註冊資本(資金)變更
(4)□股東或股權變更
(5)□住所
(6)□經營範圍變更
4.□企業登出登記
5.□企業改制
6.代理許可權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登記註冊材料,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定金_________元,甲方領取“受理通知單”時,一次付清全部代理費用。
2.乙方接受委託,在約定時間內,完成上述代理登記註冊事項,因登記材料或政策調整被核駁,需補交或及時修正,領取營業執照時限順延。
3.乙方的責任:
(1)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託登記代理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祕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登記註冊材料齊備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代理業務;
(3)對甲方提供虛假註冊材料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業務,依約所收取的預付金,不預退還。
三、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終止合同。
2.因甲方原因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預付金不能收回,並支付相應的用金,因乙方違約,應全部返還甲方已付的預付金。
3.合同履行期間,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調整,不能繼續履行的,委託代理合同自動解除,乙方已取得的預付金100%退還給甲方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有效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代理合同費用
金額:_________元,預付:_________元,欠付:_________元。
六、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協商
2.□協會調解
3.□仲裁
4.□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衛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環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經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劃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商務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監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委開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有效。
委託方(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內容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範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於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將代理費________元(RMB)劃入乙方帳戶;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餘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________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週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說明甲方在上一結帳週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使用者資訊等資料,並列明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定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並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於雙方協議的價格。
b.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並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範類似行為的發生。
e.甲方不得擅自複製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並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乙方有權稽核宣傳方案。
d.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並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並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資訊,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說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並有為對方保守技術、資訊等祕密的義務。
b.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祕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七、免責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
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
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
c.於本協議簽訂日期後出現的。
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八、版權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於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並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協議有效期限和終止
1.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並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並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說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准後,本協議終止。
十、其它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並已向法律專業人士作出詳細的諮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3.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其它通訊來往,須以書面文字為準,可採用多種通訊方式,如書信、傳真、電傳、電報等。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6.本協議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於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經詳細調查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m2,其中附屬面積:_____m2)後,決定購買該房屋,並已完全委託乙方購買該房屋。
二.乙方代表甲方購買的房屋單價為_________元/平方米,已付房價款(小寫)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含佣金,不含交易稅和抵押費)。
3.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立即支付人民幣元的認購費,並在人民幣元之前辦理抵押申請手續並支付首付款。否則,甲方將視為棄權,認購資金不予退還。
4.甲方要求乙方代表乙方向銀行擔保並申請________(新房/二手房)抵押服務。所需貸款金額為_____元,還款期限為_____(以銀行實際批准為準)。
5.甲方應如實填寫抵押申請材料,並交由乙方向抵押銀行提交。如銀行同意按照甲方申請的抵押事項辦理抵押手續,甲方必須及時到銀行簽字《房地產買賣契約》。同時,甲方應支付政府規定買方在轉讓時應支付的稅費,以及抵押貸款的評估費、保險費、抵押登記費、律師費和公證費。
6.如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仍未支付房款,乙方有權協助抵押銀行處置該房屋。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在扣除評估費和總房價的0.5%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將認購資金退還甲方。
1.抵押銀行不同意為該房屋交易提供抵押服務的;
2.抵押銀行同意提供低於甲方要求的貸款金額或期限,導致實際無法完成交易的貸款金額或期限。八.爭端的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相關部門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採用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名或蓋章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辦理註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_________類(商品/服務)上申請註冊_________件商標,該註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註冊所需要的檔案、證件,並保證提供檔案、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商標註冊代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託後,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代理註冊、設計、製作等事項,因註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取《商標註冊證書》的時限順延;
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託代理商標註冊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祕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註冊材料齊備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商標局受理,_________個月內下受理通知書,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商標註冊業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註冊業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人民幣)
1.商標註冊代理申報費: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中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英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圖形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3.註冊商標的製作費:_________元整;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註冊規費和代理費合計為:_________元整。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註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託協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合同,代理業務完成後本協議自動無效;
2.合同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履行的,委託代理合同自動解除。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託書》)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
一總則
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規、法規和有關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援、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對於涉及兩行全域性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本協議適用於本協議生效後發生的委託代理專案管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監督甲方委託專案借款合同的執行。
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資訊。
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檔案等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專案的下列工作:
1.專案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裝置採購的招標;
2.專案概算調整的審查;
3.專案工程造價的編審;
4.專案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專案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應規定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專案建議書、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案初步設計檔案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專案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裝置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專案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
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專案,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乙方經辦行應協助甲方催報和稽核借款人報送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專案統計報表”。
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專案檔案,設立專案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專案建設和生產情況。
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專案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專案的後評價工作。
專案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甲方在貸款到期前3個月,向乙方經辦行抄送催收貸款通知書。
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貸款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並於當日上劃甲方。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甲方和乙方分別對貸款進行會計核算。
貸款計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別計算,並核對一致。甲方發放貸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還款日為貸款止息日期。
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專案管理臺賬的相關資料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資訊,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資訊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資訊傳送給甲方。
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資訊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乙方代理大中型貸款專案的經辦行每季度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的“專案專戶報告”。
報告內容:專案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償還貸款本息情況等。
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x0.5‰+回收貸款本息額x1.5‰
外匯貸款專案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甲方應對乙方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同時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甲乙雙方對違約責任有分歧,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有關法律程式解決。
十三附則
每年3月,甲乙雙方相互提供年度委託代理情況。
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授權的信貸局與乙方授權的一級分行簽訂專案委託代理協議書。專案委託代理協議書標準文字,由甲乙雙方共同議定。
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專案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協議號: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代理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 進口專案事宜, 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於 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進口專案的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專案進口合同。
二、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 專案。詳細情況如下:
賣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價格條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
製造商及原產地:
[如上述情況不足以詳盡說明,可設附件]
三、 甲方義務:
1. 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 □進口登記表, □免稅證明, □進口許可證, □進口所需的衛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檔案, □ 。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並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託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貨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元給付乙方,支付方式為 。
4. 甲方須在貨到港前 個工作日內,將進口稅款(關稅、增值稅)和乙方進口代理手續費(為合同金額的%)等款項給付乙方。如因款項未到,而造成滯報金、滯納金及倉儲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貨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對所到貨物行使留置權。
5. 通關提貨後,
□貨存乙方倉庫內。甲方提貨時需按商品進價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直 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貨款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貨物所有權屬乙方。到貨超過個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單方面處置貨物。
□到貨確須運至甲方處的,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前,向乙方提供銀行保函[或向乙方辦理有關資產/有價證券的抵押/質押手續,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業的擔保]。遠期信用證到期承付前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應付未付的貨款(貨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元和銀行費用計人民幣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絕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向出具保函的銀行追索所欠款項[或按法律程式處置抵押物/質押物,或向擔保企業追索所欠款項]。
[ 6.所進商品為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 乙方義務:
1. 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 □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 乙方負責按本協議“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 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 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核銷手續,匯率為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 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託經海關批准註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 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 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並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並及時與乙方聯絡,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 [對於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 %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並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並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 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 %的違約金。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等逾期未付金額萬分之-(0.0-%)的違約金。
九、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雙方合意達成條款如下:
一、受託事項
委託受託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
二、委託方責任
1.提供受託方完成專案所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專案進行中所必須的資料和資訊。
3.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給受託方付款。
4.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無故變更合同價款。
5.不得委託受託方從事違法的委託事項。
6.其他受託方應履行的義務。
三、受託方責任
1.在委託方統一管理下,負責委託專案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做好該專案的工作。
3.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專案實驗成果。
4.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遵守專案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
5.承擔合同價款取得的相關稅費。
6.承擔本專案合同履行期間的裝置材料及相關人員的人身傷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責任。
7.其他應由受託方承擔的義務。
四、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1、雙方約定本專案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元,專案完成經委託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
1.委託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專案所需資料、資訊,由於委託方原因不能完成,委託方負責其後果。
2.如因受託方疏忽出現商業機密洩露問題,受託方應承擔其後果,並賠償委託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受託方應按照進度安排執行專案實施計劃,如果無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無法完成的應承擔其後果,並賠償委託方經濟損失。
4.如果委託方不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對專案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地址:
甲方:
身份證:聯絡電話:(以下簡稱委託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委託方)
委託方因與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委託代理許可權
具體代理許可權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1、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萬元;
(3)餘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後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中國銀行
開戶行:中國銀行支行
賬號:
名稱:律師事務所
聯絡電話: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簽署後,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範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託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託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託人: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委託人授權___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___套的各項事宜。
二、授權範圍:
1.購買的商品房共___套,總面積在___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___元/每平方米至___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市___區___路以東,___路以西,___路以南,___路以北範圍之內選購;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受託人如完成委託事宜,委託人給付報酬___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委託事宜,給付勞務費___元。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委託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託酬金在合同簽訂後___日之內,先付___%;其餘在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宜後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託人墊付,每季度末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在合同生效之後,對受託人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人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委託人;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本購房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字。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用途_____,建築結構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本購房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字。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檔案資料,(檔案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檔案)。甲方對其所提供檔案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檔案資料負審。甲方的檔案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註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辦上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註冊事宜,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對於未能取得產品註冊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作出書面說明或及時提供藥監局的不予註冊的檔案。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註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註冊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係至註冊當局發文不予註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註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餘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同意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同意該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性工作。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者利用律師的代理謀取非法利益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代理費按照代理律師已完成的律師工作量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甲方無故終止此合同的,代理費不退還。
五、本協議簽訂後,本次業務以本條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則視為代理律師完成代理義務,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費用均不予退還,但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本合同所稱結案方式為調解、和解、裁定、判決、撤訴或撤回案件、自動履行等。
六、根據案件需要,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
A一般代理;B特別授權代理:
1、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代為調解、參與和解;
3、代為提起反訴;
4、代為提起上訴;
5、申請執行;
6、收取或者轉收執行標的;
7、代收法律文書等。
七、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特殊事項或需要特別約定的另 行簽訂補充協議,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商丘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需要委託人另行支付或據實結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費。律師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司法廳關於《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專案和標準》的規定執行。代理費支付方式為: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第 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適用於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非訴訟案件辦理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在協商不成時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一、此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手機委託代理合同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對___________手機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手機,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買該型號手機事宜。
2, 乙方代理甲方購買的手機單價為____________元/件,共計_____件,總價款共計_¥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3,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並於收到貨物的同時一次性付給乙方購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甲方可以選擇付款方式如下:現金支付,銀行轉帳。如果甲方在貨物送達時沒有付清餘款的情況下,又沒有經過乙方同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在貨物在從訂貨期間至送達甲方期間的所有費用和損失,乙方並有權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 貨物送達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費用(50元內)。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處取得該物品。
5, 乙方單方面對代理甲方所購買物品的承諾。
(1)保證所有貨物是原廠,原裝,保證全新。但除特別情況和說明外,例如贈品等。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還所有款項。
(2)包換:自購買之日起1日內,所購商品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效能故障,甲方可以選擇同型號同規格進行商品更換。在此期間的所有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一日之後三日之內,乙方能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進行調換貨物,但是乙方不保證能調換,如果能夠調換情況下,以一日5/1000收取折舊費用,七日之後概不調換。
6,乙方對於貨物的保修承諾:
對於非人為損害手機提供至少三個月的保修,對於甲方購買的________這臺機器提供____個月的保修承諾。
7,在以下情況下凡是由於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 機身的易碎保修貼、銷售卡、發生模糊,撕毀,塗改的;
(2) 包換期內發生商品外觀磨損及附屬配件缺少的;
(3) 非承擔保修責任的第三方拆動、改裝、改版造成損壞的;
(4) 由人為原因造成的機器損壞,外力碰撞,墜落,入水,受潮,發黴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個人失誤;
(5) 未按商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
(6) 由水災,火災、雷擊、戰爭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損壞;
特別說明,以上所有乙方單方面做出的承諾不包括甲方與產品的供貨商以及生產商的關係,乙方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供貨商以及生產商提供更好的更長的承諾,服務。乙方不干涉甲方的這種自由。以上承諾僅僅只是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承諾。
8,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合同簽訂日起即時生效。
委託方(甲方):
地址:
電話:
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專項債權管理顧問,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債務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內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向欠款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 進行欠款催收。
2、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據案情需要轉委託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轉委託第三方的行為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條、 催收範圍
1、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資料包括: 。
2、根據本條第一項的書面資料,甲乙雙方確定向債務人主張的欠款數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整。
第三條、 代理費用
1、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本次代理佣金為乙方代為實際回收欠款金額的 %支付乙方,做為甲方支付乙方的包乾代理佣金。
2、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欠款人將全部債務款項以下列第 種方式向甲方支付。 ①、欠款人將全部債務款項直接匯入甲方所指定的銀行賬戶,匯兌費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擔;
②、欠款人將全部債務款項以現金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轉交甲方。
3、 該筆業務一週內未經乙方催收而主動還款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而償還欠款,則該金額從所確定的債務總額中扣除。如欠款人非乙方原因償還欠款應出具書面說明,否則其還款仍應認定為乙方催收的結果,並計算支付代理費用。
4、 在案件結案後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催繳的欠款金額結算代理費用,在回款進入甲方帳戶後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
5、因催收債權產生的相關調查、差旅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費用已含在包乾代理佣金中)。
第四條、 代理期間
乙方在簽定本代理合同後即開始進行實際催收工作,代理期限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過此期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自行催收或另行委託他
受託方(乙方): 地址: 電話:
人催收,若乙方未能成功收回債權,乙方已經產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2、甲方應依合法約定時間支付代理佣金。
3、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
4、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有關本案進展,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5、甲方明確告知乙方在催收債務的過程中只得採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處理方式導致的相關後果或乙方與欠款人之間的法律糾紛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解決。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未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確方向的建議需求外,乙方還應就受委託事務執行相關的業務問題向甲方進行儘可能全面與詳盡的告知。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於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損害甲方的利益。
4、本合同結案或合同期滿時,不論實際回收金額的多少,乙方都應向甲方書面提供結論性報告。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隱瞞重要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於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戶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後果如資訊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甲方對此不承擔有關責任。
2、乙方處理受託事務違法,並對甲方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3、無論何種理由,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時,均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和客戶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報告、記錄及意見等材料,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洩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資訊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及蓋章後生效,代理期限屆滿時自動失效,若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項尚未處理完畢,如甲乙雙方認為必要,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託方(乙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委託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託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為共同做好的招商工作,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進行招商銷售管理事務,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務
由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推介_____商品城,並進行獨立招商運營活動。全權負責出租、經營權出售。甲方保證所委託乙方招商租賃的_____商品城為合法取得專案,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門各項批准手續,可以進行招商,並自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第二條 委託專案
1.專案名稱:
2.地址:
3.佔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一樓 平方米,二樓 平方米,三樓 平方米,負一層 平方米。
4.招商方式為:出租、經營權出售。可採用的出租期限設定為:一至五年;經營權出售期限設定為:五年、十年、十五年及二十年。
5.在委託期限內,乙方須完成的招商任務為有效面積的80%,即: 平方米。有效招商面積見附件《招商佈局平面圖》。
第三條 委託期限
1.委託期限為兩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叄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就該專案再委託其他代理商。
第四條 委託招商價格
甲方確定租賃均價為 元/㎡,銷售均價為元/㎡。乙方有權根據出租、出售情況,靈活掌握、決定浮動價格,同時還可決定房源的調整。但低於均價出租、出售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補齊。
第五條 費用、佣金及支付
1.費用 1.1本合同簽訂前已經產生的招商、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等)由甲方負責。
1.2合同簽定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0萬元作為後期招商籌備費用。該費用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叄日內一次性由甲方交付乙方,該費用由乙方負責處置,甲方不予干涉;
1.3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確認重新裝修招商部。乙方負責提供裝修方案並負責施工,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後三十天內提交設計方案,甲方須在乙方提供設計方案後三日內向乙方撥付相關費用。
2.佣金的付款方式及時間
2.1出租方式的部分,由乙方負責代表甲方向商戶收取租金。乙方收取第一年全年租金的60%作為招商佣金,40%返給甲方;第二年收取全年租金的50%作為招商佣金;50%返給甲方;
2.2出售經營權方式的部分,由甲方自行向商戶收取購買經營權的款項。乙方按銷售金額的5%收取佣金。
2.3乙方須按約將扣除佣金後的剩餘部分款項及時轉交甲方;甲方也須及時與乙方結算並支付乙方佣金。
2.4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委託期限的應收款項,由甲方負責收取,但須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
2.5價位提升的,超過均價的溢價部份雙方按五五分成。
2.6乙方已從出租方式中獲取前二年佣金的,則不再享有前二年部份的銷售佣金及溢價分帳。
2.7商家直接購買經營權的,視為先租二年,後購買剩餘年限的經營權。乙方的佣金按第五條第2項之2.1及2.2的約定進行結算。
2.8佣金按月結算,每月月末之日為當月的結算日,負有付款義務的一方須在次月的5日前以人民幣的形式將應付款支付給對方;若拖延支付的,則每日向對方支付所欠金額的5%0(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資質證、有關本專案的所有招商資料和政策,以及乙方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其它費用的估算等),並承諾政策的正確性,如遇政策調整,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
1.2甲方應為乙方配備工作所必要的設施、裝置; 1.3甲方負責委託專案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負責委託期內的商業管理工作;
1.4甲方出具正式委託乙方為本專案(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1.5所需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2.乙方責任
2.1乙方在招商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商業活動政策;
2.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與代理商業無關的經濟社會活動;
2.3乙方在招商活動中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4乙方針對該專案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專案,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5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6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招商計劃,安排時間表;
2.7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策劃;
2.8派送宣傳資料;
2.9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2.10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招商活動;
2.11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商戶作出任何承諾;
2.15委託期滿後將所有資料移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的終止及變更
1.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或者乙方未將扣除佣金後的剩餘部分租金交付甲方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視為乙方已經完成了全部招商工作。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時尚未招商的面積,按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第五條第2.2項進行結算。
2.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承擔以下責任:
2.1按未完成的招商量佔委託招商任務量的百分比承擔本合同第五條第1項之1.2、
1.3項的後期招商籌備費用及重新裝修費用;
2.2甲方有權不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前最後一個月份的佣金。
3.雙方違反合同其它約定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20萬元(貳拾萬元整)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五頁,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