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委託__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願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於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後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託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託關係,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__________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檔案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託書的規定對於本人以後委託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託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後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資訊僅供本人蔘考之用,並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託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託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宣告已閱讀並充分了解本委託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立委託書人:_________
中國國際期貨上海公司上海 交易所
代理協議書
協議書號
甲方:_________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駐上海 交易所
地址:_________上海 路 號
賓館 房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上海 銀行
交易辦事處
銀行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瞭解並嚴格遵守《中 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並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於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託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戶的設定:_________
1.本協議簽定後,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_________%,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後,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佈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
‰,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佣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後,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_________
1.乙方如需中止委託關係,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准並結算帳目後,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係,並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印鑑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
期貨委託合同
委託書
茲委託_________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願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_____、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後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檔案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託書的規定對於本人以後委託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託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後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資訊僅供本人蔘考之用,並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託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託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宣告已閱讀並充分了解本委託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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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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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立委託書人……
中國國際期貨上海公司上海_________交易所
代理協議書
協議書號
甲方:中國XX公司駐上海_________交易所
地址:上海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_________賓館_________房
代表:
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行:上海_________銀行
_________交易辦事處
銀行帳號:_________
地址:
代表:
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瞭解並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並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於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託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戶的設定:
1.本協議簽定後,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 %,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後,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佈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
‰,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佣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後,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託關係,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准並結算帳目後,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係,並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鑑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期貨委託合同
委託書
茲委託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願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於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後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託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託關係,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檔案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託書的規定對於本人以後委託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託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後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資訊僅供本人蔘考之用,並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託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託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宣告已閱讀並充分了解本委託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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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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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立委託書人……
中國國際期貨上海公司上海交易所
代理協議書
協議書號
甲方: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駐上海交易所
地址:上海路號
賓館房
代表: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行:上海XX銀行
交易辦事處
銀行帳號:
地址:
代表: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瞭解並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並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於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託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戶的設定:
1.本協議簽定後,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 %,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後,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佈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
‰,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佣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後,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託關係,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准並結算帳目後,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係,並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鑑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期貨委託合同
茲委託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願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於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後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託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託關係,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檔案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託書的規定對於本人以後委託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託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後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資訊僅供本人蔘考之用,並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託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託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宣告已閱讀並充分了解本委託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立委託書人……
中國國際期貨上海公司上海交易所
代理協議書
協議書號
甲方: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駐上海交易所
地址:上海路號
賓館房
代表: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行:上海XX銀行
交易辦事處
銀行帳號:
地址:
代表: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瞭解並嚴格遵守《中 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並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於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託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戶的設定:
1.本協議簽定後,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 %,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後,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佈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
‰,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佣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後,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託關係,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准並結算帳目後,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係,並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鑑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茲委託_________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願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X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於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X,送請貴公司核實後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託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託關係,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XX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檔案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託書的規定對於本人以後委託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託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後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資訊僅供本人蔘考之用,並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託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託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宣告已閱讀並充分了解本委託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立委託書人: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交易辦事處
銀行帳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瞭解並嚴格遵守《中 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並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於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託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戶的設定:__________
1.本協議簽定後,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______%,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後,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佈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
‰,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佣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後,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__________
1.乙方如需中止委託關係,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准並結算帳目後,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係,並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印鑑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委託的基礎和目的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出售房屋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委託。甲方承諾本委託期間不委託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條委託的基本事項
1、甲方自願將合法擁有的座落於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____弄____支弄____號____室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地產)全權委託給乙方居間出售。該房地產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___;委託售價人民幣:________元整;租賃情況:_______抵押情況:_________附送設施裝置有: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簽訂本委託時已徵得該房地產所有共有人的同意並保證該房地產權屬清楚。
4、甲方委託乙方尋找適合購買該房地產的購買方並按政策協助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5、甲方委託乙方一旦達成上述交易條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購買方購買該房地產的定金。
第三條佣金支付
1、佣金數額: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按該房地產成交價百分之一計算。
2、支付時間:甲方佣金應在該房地產交易過戶(取得收件收據)當天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若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其他事項均按上海市物價局規定收費。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本委託中委託售價的百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給乙方
1、甲方虛假委託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或委託出售的該房地產未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甲方違反本委託約定或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完成本委託的;
3、甲方在委託期內或在終止委託後六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不通過乙方而與乙方曾介紹過的購買方成交的。
4、甲方委託其他公司出售該房地產或自行出售該房地產。
第五條補充條款
第六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委託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商定守約方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此引發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乙方 (受託人) :__________ (武漢觀築地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一 委託出售房產概況:房產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性質:____________ 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 朝向:__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__ 房齡:______________ 配備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就上述物業所做的描述真實可靠,且甲方出售該房屋的行為符合國家及武漢市的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二 委託價格:經協商,該房屋的委託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此價格為____價格。三 己方義務:1.代表尋找並提供適合的房產需要資訊(包括在武漢觀築地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的網路系統上釋出甲方資訊並尋找合適的客戶);2.提供諮詢並根據甲方的要求交換資訊,成交後提供合同文字;3.代辦業務:在甲方的要求下,根據甲方提供的證照和資料代甲方辦理過戶等相關手續。(具體收費詳見店內通知)四 佣金與費用: 甲乙雙方確定服務費為甲方所籤《房屋買賣(置換)合同》標的金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大寫)。甲方應在與他方簽訂《房屋買賣(置換)合同》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甲方通過乙方服務與他方簽訂《房屋買賣(置換)合同後,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交易無法完成,不影響甲方支付服務費。五 甲方義務: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並委託儲存以下檔案; 1)該房屋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如土地證等)影印件及其他相關證件影印件; 2)產權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證影印件;2.甲方委託乙方代辦過戶等相關手續時,應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證件與資料並積極配合乙方工作;3.甲方若自行與他人達成交易的,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將此委託書交還乙方;4.若甲方通過乙方服務,無論是否以定金形式與買方達成書面意向,由於甲方或買方違約造成交易終止的,甲方仍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的義務(具體金額另行約定)5.甲方應保證該房屋售出時滿足以下條件,否則因此造成房屋買賣不能完全履行時,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將保留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1)“該房屋”的實際情況與產權證所列內容相符; (2)“該房屋”的所有權沒有糾紛; (3)“該房屋”同時轉讓的設施、裝置齊全完好,並能正常使用; (4)“該房屋”沒有拆改現象,如已拆改應取得合法有效的證明; (5)“該房屋”不屬於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或判決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6)“該房屋”若為共有房屋,甲方需保證在簽訂合同時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 (7)“該房屋”不在政府拆遷範圍之內。六 委託期限本協議委託期限為___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七 違約責任: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以及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和第五條約定的,違約反應支付代買價格10%的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八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各份均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九 補充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我 與受託人 系 關係。因個人日常工作繁忙原因,特全權委託人 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託人 辦理房屋出租事宜。房屋所有權人為“ ”;建築面積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產證號“ 號”(房屋買賣合同編號: )。具體委託辦理房產事項如下:
一、代為辦理上述房產的租賃手續;
二、代收上述房產出租的全額價款;
三、受託人 代表委託人 簽署的一切有關檔案,委託人 均予以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責任一概由委託人 承擔;
委託人:
委託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附件:
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簽訂合同雙方:
委託估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理估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茲就房地產估價事宜訂立本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因______________的需要,委託乙方對下列房地產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價值進行評估,估價範圍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的估價需要,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上列房地產之價值予以客觀、公正地估價,最後出具該委估房地產的估價報告書,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給甲方。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將委估房地產的產權、經營狀況、稅務或建造費用等估所必要的資料提交給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查閱、抄錄委估房地產估價所必要的資料。
甲方應提交給乙方的資料具體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估價期間需要到現場勘察,甲方須派其熟悉情況的人員配合。
四、乙方對甲方委估房地產的檔案資料應妥善保管並盡保密之責,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開或洩露給他人。
五、甲方應付給乙方的估價服務費依甲乙雙方認同的下列收費辦法計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價服務費總額為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或美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先預付給乙方___________元(人民幣或美元),餘款待乙方將估價報告書交付甲方後________日內付清。
六、乙方如無特殊原因和正當理由,不得遲於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估價報告書,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價報告書應賠償甲方估價服務費_____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交前述有關檔案、圖紙、憑證等資料,乙方可按耽誤時間順延估價報告書的交付時間。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委託估價請求,乙方工作已經過半,甲方則應付給乙方全部估價服務費;乙方工作尚未過半,甲方則應付給乙方全部估價服務費的_________%,或已付的估價服務費不予退還,上述兩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捉交的估價報告書次日起________日內,如對估價結果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請復估或重估書,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申請復估或重估書次日起_______日內完成委估房地產的復估或重估報告書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價費用。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者,視作甲方已認可估價成果,估價報告書即可生效。
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經雙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執一份。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簽訂。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 址: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
公 證 員:_____________
公證日期:_____________
注:委託方可以是經濟活動的一方,也可以是雙方(如在組建合資企業時,合資雙方可能共同委託某中介機構,這種情況下,兩個委託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應分別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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