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代理合同

律師代理合同書(精選21篇)

欄目: 代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7.07K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

律師代理合同書(精選21篇)

乙方: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申請股票上市,現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股票上市的有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

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認真負責,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進行法律方面的審查,出具法律意見書,但對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不負責任。

四、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出現錯誤,如果受損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賠償請求,甲方負責賠償後,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以_________保險公司規定的為準。

五、乙方律師應對甲方尚未了結的經濟仲裁、訴訟和有關爭議勝訴敗訴及其經濟後果作出認真的預測分析,但該部分的法律意見書只是一種參考意見,乙方律師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方應為乙方在辦理法律事務時提供便利,並承擔乙方因此而發生的交通、通訊及材料等費用,該費用為律師的辦案費。

七、參照中國司法部制定的《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按_________計算,二項總和為律師費。如果甲方委託的事務難度較大,所需時間較長,律師費的數額,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收費。

八、乙方先按半數計收律師費,即_________元,在簽訂本合同的三天內支付,該律師費無論甲方的股票最終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還。餘下部分的律師費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准上市交易後付清。

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退還用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律師費不子退還。

甲方未付的律師費用,乙方有權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股票上市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2

1.合同範文

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書範文篇一甲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因一案,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乙方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盈長沙字第號),委託乙方為階段的代理人/辯護人,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現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解除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盈長沙字第號委託代理合同。

第二條律師費的約定

第三條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結事項。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時間: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律師事務所地址:

電話:

郵編:

鑑於: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為。現由於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

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30000元。(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30000元)。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為該筆律師費出具的發票。

3、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影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係,甲方委託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6份(已交法院的0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託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係終止而終止。

7、雙方就委託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並不爭議。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主辦律師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

甲 方(委 託 方):

乙 方(受 託 方):湖南法律線上

甲、乙雙方就委託 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二、委託許可權範圍: 。

三、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 、 及 擔任上述委託事項的承辦人員,甲方指定本單位 (家庭) 為聯絡人員,聯絡地址: 電話: 。

四、代理收費的取費形式

1.按收費標準收取;( )

2.雙方協商收費;( )

五、代理費用的收取:(依人民幣計算)

1.代理費用為 元;

2.辦案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影印、聯絡等)為 元。以上費用的的收取時間和辦法為 在代理活動中,乙方基於代理事務而必須開支的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影印、聯絡等)預計為 元,由甲方預交,乙方在結案提供相應的票據進行結算。

六、甲方鄭重承諾:以上委託事項未經委託他人或已中止對他人的委託;隨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況絕對保證其真實性;未對乙方隱瞞與案件相關的重大情況。否則,乙方有權隨時中止委託承辦工作,有關費用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七、乙方對委託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委託事務進入代理階段後,乙方應盡責盡力履行相關法律程式,維護委託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但乙方不對所代理事務之結果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並且不得因委託代理事項的變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減已交或應交的代理費額。

九、代理律師業務中,乙方不對案件標的承擔經濟責任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承擔。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乙方須加蓋事務所合同章)後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委託事項終止(以授權委託合同為範圍,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等情形在內)。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提交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約地點:湖南法律線上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4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託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後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年 月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託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許可權和委託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許可權見授權委託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範文篇二委託人:簽訂時間:年月日

受託人:簽訂地點:

第一條委託人委託受託人通過法律途徑處理:一案。

第二條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許可權與具體要求:以委託人向受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代理許可權為準。

第三條委託期限自年月日至一審訴訟終結止。

第四條委託人(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選擇:。

、一般代理及全權代理:一審訴訟階段由委託人向受託人現金支付人民幣:元作為服務費用,自簽訂本合同時現金交付,(注:訴訟費不在上述服務費中)案件勝敗與否,本合同一經簽訂此費用不退。

、風險代理:委託人自簽訂本合同之日向受託人支付人民幣元作為服務費用。案件勝訴,此服務費不退;案件敗訴受託人只收取交通費、勞務費等實際費用元,剩餘費用退還給委託人。

第七條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委託人提出解除時,本合同第六條方式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過錯而由委託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託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託人;本合同第六條方式委託人解除時,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過錯而由委託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託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託人。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催要欠款,乙方指派 律師代理,現就有關事項作出如下約定,希共同遵守。

第一,甲方將欠條或借條原件交給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給甲方出具收條。

第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為落實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訴訟費由甲方負擔。如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不能落實,或乙方發現債務人無償還債務能力,乙方可隨時終止合同,將欠條或借條原件歸還甲方。

第三,代理費按每次收到債務人歸還欠款或借款的百分之三十收取,如債務人以貨抵款,貨物可分割的,雙方各分一半;貨物不可分割的,變賣後所得價款雙方各分一半,處理貨物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四,在合同訂立後,甲方不能避開乙方私自與債務人和解,或私自收取欠款或借款,否則,應賠償乙方損失,並應付給乙方欠款或借款全額百分之三十的代理費。

第五,乙方應於收到欠款或借款三日內將款項交給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7

委託人:____________

性別:女

出生日期: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於:______區______006號

受託人:____________

性別:男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律師事務所

職務:律師工作

地址:______省______區______城______室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現委託______律師在我與離婚糾紛一案中,作為我參加案件的委託代理人,委託許可權如下:代為起訴;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調解;代收法律文書。受託人有轉委託權。受託人及其委託代理人在其許可權範圍內依法所作之一切行為及簽署一切檔案,本人均予以承認。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8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因 一案,委託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各方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收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 壹審 、貳審 、再審、執行 代理人。(如需特別說明,在本合同中第十一條“另行約定”處補充。)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見授權委託書。

四、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 元。律師辦案的差旅費、交通費、通訊費、文印費 元。按照該種形式支付代理費用,甲方不得以判決結果未達到自身要求為由要求乙方退還費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一次付清。

2、分段支付:

2.1 固定費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律師辦案的差旅費、交通費、通訊費、文印費 元。

2.2 風險費用:律師代理的程式審結(收到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或原告撤訴、原被告各方自行達成和解等)時支付:按照勝訴(或調解協議約定)標的金額的 %。 按照執行到位財產價值金額的 %。

2.3 為保證甲方能如期繳納風險費用,乙方自願將2.2款費用預繳至甲方賬戶,如到期需退回,乙方三日內退回。

3、案件未經開庭即調解結案,乙方代理費用不予減免。

五、雙方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如因證據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案件審理無法達到甲方滿意,甲方不得無理要求乙方退還代理費用。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必須勤勉盡職、忠於職守、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中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甲方未繳納應繳代理費之前,乙方有權不開展代理工作。 如超過應繳納期限,甲方仍未繳納全部代理費的,乙方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議,已收費用不退。

如乙方在甲方未繳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代理費外,還可以要求甲方按照每日百分之三支付未繳清款的違約金。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調解及撤銷訴訟等法律文書送達。)。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籤委託代理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如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 。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須附書面委託書):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甲方同意於簽約後就上述委託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計人民幣 。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____市外辦理上述委託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託,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並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務辦結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瞭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蓋章):

一案(非訴訟一事),委託白銀長征律師事務所派員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為甲方的第 審代理人(或完成約定的非訴訟事務)。

二、乙方指派的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是:(在以下的選項前打“√”)

1、一般代理(辯論、舉證、質證)。

2、特別代理(代為訴訟、提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承認對方的訴訟請求,提起反訴、上訴,進行和解,簽收法律文書,申請執行等)。

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服務收費辦法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元,其它費用 元(包括差旅費、材料費)。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蓋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11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_________。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12

甲方:________市__________製衣廠

乙方: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商場

甲方系“______________”(第25類)註冊商標在中國大陸的使用許可人,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在其商場銷售商品過程中加冠 “_______”作為商品名稱對外銷售,侵犯了甲方的註冊商標使用權。甲方就乙方的侵權行為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一次性賠償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乙方因侵權行為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賠償款。

2、乙方保證在協議生效後,不再從事侵犯“_______”註冊商標的侵權行為。

3、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生效後,不再追究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前的侵犯“_______”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責任(含訴訟、媒體曝光等)。

4、若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繼續從事侵犯“_______”註冊商標的侵權行為,甲方仍享有追究乙方侵權責任的權利。

5、本協議由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調解書,經甲乙雙方特別授權代理人簽字後生效。若乙方不按調解書及時支付賠償款,甲方則按起訴標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壹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13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法律事務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離婚案律師代理合同,共同遵行。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與糾紛一案的有關法律事務,具體事項如下: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即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授權具體內容及期限另見授權委託書,在乙方代理過程中出現案情變化或甲方的變化,甲方要求改變委託授權內容的,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授權委託書。

3、為儘可能詳盡周全的完成委託事務,甲方同意律師指定其它律師或助理協助其辦理相關法律事務,包括法律文書的起草、調查取證、與法院溝通聯絡等,也同意該助理協助律師一起出庭代理。

4、由於婚姻家庭案件的可調解性,乙方律師可根據情況在訴訟前或訴訟中進行調解,乙方律師可代理委託人參與談判調解工作(包括訴前調解,訴訟中庭上調解及庭外調解,但此調解工作是指一般性調解,不包括反覆調解、長期調解、專項調解),若經調解後雙方訴訟終結(包括當事人雙方達成訴前調解、原告撤訴、委託人單方撤銷委託、訴訟中達成調解、一方被判駁或裁駁的情形),均視為乙方律師完成本協議委託代理事務,本代理協議自行終止,本協議第二條所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乙方不退還。

5、由於婚姻家庭案件的多變性,甲乙雙方一致認可,無論本次訴訟是否經歷開庭或開庭幾次,在甲方委託乙方之後,若發生原告撤訴情形或當事人雙方和解情況,導致本次訴訟終結的,由於乙方律師在接受委託後已付出勞務工作,也視同乙方律師完成代理事務,原代理協議自行終止,本協議第二條所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乙方原則上不退還。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14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_____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許可權與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處理的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第七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15

甲 方:

乙 方:

甲方在 年在陝西省延安市延川縣發生交通事故,訴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支公司、陝西偉華集團、等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託乙方律師全權代理(賦予特別授權)。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其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式中的代理許可權為:

1、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並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

2、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

7、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接收法院執行回來的錢物、包括代為從法院領取現金、支票等款項。

8、其他委託人授予的權利。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乙方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案件需要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包括代為墊付的醫療費、訴訟費、差旅費、案件協調費、以及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

四、因甲方仍在醫院接受治療,經濟困難,無力擔負醫療費用,特向乙方申請墊付,乙方同意為其墊付,由甲方為乙方出具借條,利息按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計算至甲方實際還款之日;甲方同意並接受(具體金額以借條為準)。甲方承諾從收回賠償款優先扣除。

五、本案訴訟請求標的以法院判決書判定賠償金額為準。甲方負責為乙方墊付訴訟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前期墊付醫療費、訴訟費、鑑定費、差旅費、案件協調費用),到時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 10000元,律師代理費為3000元)、和為乙方在訴訟中代為前期墊付的醫療費、鑑定費、差旅費、訴訟費、案件協調費用等一切費用,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甲方拖欠代理費的,應當向乙方及時支付代理費,並自願向乙方承擔20萬元的違約金。

六、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託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被告方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八、發生爭議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發生爭議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九、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後果。

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 “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並全部收回錢物止。本案終結後,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申訴等,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16

律字第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仲裁)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第一審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案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本案的進展情況。本案本審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案件的最終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本案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許可權為:

1、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代為答辯和辯論;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後,有權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參照《xx省律師服務收費臨時標準》的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元,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依案件的處理結果作為收費依據的,另行訂立收費協議。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

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後,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影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3、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九、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本案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法律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資訊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宣告。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資訊資料。

十一、對乙方律師在承辦案件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並及時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終結包括:判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二審、再審、執行程式中甲方繼續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的,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和支付費用。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17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_________。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18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一案,委託乙方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根據我國《律師法》及《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凌燦偉 律師擔任甲方所涉該案的 f 項(a.一審訴訟;b.二審訴訟;c.再審訴訟;d.仲裁;e.執行;f. 代為協商 )代理人。若該案進入其他程式,甲方需再次委託乙方代理的,需另行簽訂代理合同,支付費用。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許可權以授權委託書確定。

三、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專案及標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c 項方式向乙方交納律師代理費:

a.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元,大寫 元,此費用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b.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元,大寫 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xx元,下欠 元在本合同簽訂 內付清。

本條約定的代理費僅為乙方通過提供法律服務而應獲得的報酬。

四、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若甲方向乙方隱瞞案情,或提供虛假證據,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其有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其有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應積極、主動配合乙方工作,並指定 為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意見,提交有關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或聯絡方式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七、甲方未依約按時、足額交納律師費或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費用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代理工作,待甲方付清費用後,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八、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調查取證中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及影印費、翻譯費等;

3、乙方律師到乙方所在縣以外的地方工作時所產生的交通費、食宿費、通訊費等;

4、應當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九、乙方律師應運用法律專業技能,按照甲方的合法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本案而墊付的費用。

十一、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律師安排其他業務助理協助完成輔助工作,乙方指派律師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履行代理合同的,乙方應及時更換律師,並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本合同。

十二、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資訊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宣告。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資訊資料。

十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乙方的代理工作已經履行完畢,本代理合同終止,無論基於任何因素,乙方均不向甲方退還代理費用。

1、該案本審判決、裁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仲裁)等;

2、甲方終止委託事項的;

3、非訴訟代理中雙方達成有關協議或甲方的目的基本實現。

十四、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依法行使解除權後,本合同解除,雙方不再具有任何代理權利義務關係。乙方的解除方式以郵寄送達解除通知為準,其郵寄地址按本合同中載明的地址確定,郵件到達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

十五、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尚未支付部分還應立即支付。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

十六、若甲方未依約按時、足額支付代理費用或乙方代為墊付的費用的,應按日支付應支付費用的5%的違約金。

十七、其他補充約定:

十八、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19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託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後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20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_____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許可權與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處理的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代理合同書 篇21

甲方:乙方:

一、甲方因 與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 事宜,現委託乙方指派的 田武、李鳳儀 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於簽約後就上述委託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 一百五十 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託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後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託,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並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律師函發出時 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無 。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瞭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