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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代理合同(精選12篇)

欄目: 代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7.83K

稅務代理合同 篇1

稅務代理合同(樣式一)

稅務代理合同(精選12篇)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簽訂稅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

1.專案名稱:_________;

2.具體內容及要求:_________;

3.乙方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該委託專案。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4.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7.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8.甲方如委託乙方提供不屬於本協議的服務範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_____,乙方優先辦理,並予以_____優惠。

三、甲方義務及責任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的義務及責任

1.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乙方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3.乙方遵守_____、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託事項,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4.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項。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_____》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變更和解除

1.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七、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八、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一、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稅務代理合同 篇2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簽訂稅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

1.專案名稱:_________;

2.具體內容及要求:_________;

3.乙方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該委託專案。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4.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7.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8.甲方如委託乙方提供不屬於本協議的服務範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_____,乙方優先辦理,並予以_____優惠。

三、甲方義務及責任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的義務及責任

1.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乙方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3.乙方遵守_____、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託事項,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4.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項。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_____》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變更和解除

1.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七、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八、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一、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稅務代理合同 篇3

稅務代理合同(樣式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簽訂稅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稅務代理範圍為:(可選擇)

(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登出稅務登記手續;

(二)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

(三)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四)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

(五)製作涉稅文書;

(六)審查納稅情況;

(七)建帳建制,辦理賬務;

(八)稅務諮詢、受聘稅務顧問;

(九)稅務行政複議手續;

(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稅務代理的方式為:全面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常年代理。

稅務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該委託專案。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稅務代理資質要求

(一)從事執業註冊會計師、註冊審計師業務在2年以上的;

(二)從事稅務行政訴訟業務2年以上的;

(三)從事稅務代理業務2年以上的;

(四)在稅務部門連續從事稅收實務工作15年以上,並已不在稅務部門擔任職務的。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4、受託人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委託人同意並由委託人主持;該應酬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受託人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受託人去委託人現場辦公或為委託人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7、到外埠為委託人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8、委託人如委託受託人提供不屬於本協議的服務範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_____,受託人優先辦理,並予以_____優惠。

五、委託人義務及責任

1、委託人應積極配合受託人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委託人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託人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受託人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委託人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委託人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委託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委託人不得授意受託人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委託人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5、由於委託人未及時提供真實的、完整的、合法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報表及有關納稅資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誤的,由委託人承擔責任。

六、受託人義務及責任

1、受託人有權根據代理業務需要,查閱被代理人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檔案,檢視業務現場和設施。被代理人應當向代理人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

2、受託人可向當地稅務機關訂購或查詢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資料。

3、受託人對被代理人偷稅、騙取減稅、免稅和退稅的行為,應予以制止,並及時報告稅務機關。

4、受託人在從事代理業務期間和停止代理業務以後,都不得洩漏因代理業務而得知的祕密。

5、受託人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託人提供約定的服務。

6、受託人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7、受託人遵守_____、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託事項,保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8、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人代理事項。

9、受託人應根據委託事項的複雜難易程度及稅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託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

10、根據委託人的受權和工作需要,承辦的執業人員應對委託人提供的情況、資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驗證、核實。

11、執業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代理或末按協議約定進行代理,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由受託人和執業人員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在委託事項實施完畢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以經過核實的資料、事實為依據,形成代理意見,出具稅務代理_____。

13、受託人應當為委託人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稅務代理檔案的真實、完整。

14、受託人不得對委託人實行價格歧視。

15、受託人不得超出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_____標準。

16、受託人不得自立_____專案和_____標準_____。

17、受託人不得采取分解_____專案、重複_____、擴大_____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_____標準。

18、受託人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_____。

七、違約責任

(一)受託人違約責任

1、超越許可權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擅自轉委託的責任。受託人違反親自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未經委託人同意而擅自轉委託,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委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託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委託人違反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絡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4、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的責任,受託人經委託人同意而轉委託的,如果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次受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交付財物及轉移權利義務的責任。受託人未將處理事務取得的財產或者權利及時轉交給委託人,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託人違約責任

1、違反費用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如果委託人違反了這一義務,則應當向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報酬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終止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如果委託人違反此義務的,應向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變更、解除

1、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九、合同終止

1、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代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稅務代理關係自然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稅務代理執業人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稅務師事務所被登出資格;

(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_____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委託人死亡或_____、破產;

(2)委託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託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4、委託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宣告及保證

委託人:

1、委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委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委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受託人:

1、受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受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受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合同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稅務代理委託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時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並受法律保護。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稅務代理合同 篇4

稅務代理合同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簽訂稅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

1.專案名稱:_________;

2.具體內容及要求:_________;

3.乙方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該委託專案。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上述費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約定事項完成後_________日內支付完畢。

3.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4.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7.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8.甲方如委託乙方提供不屬於本協議的服務範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收費,乙方優先辦理,並予以收費優惠。

三、甲方義務及責任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的義務及責任

1.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乙方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3.乙方遵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託事項,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4.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項。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變更和解除

1.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七、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八、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一、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稅務代理合同 篇5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簽訂稅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稅務代理範圍為:(可選擇)

(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登出稅務登記手續;

(二)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

(三)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四)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

(五)製作涉稅文書;

(六)審查納稅情況;

(七)建帳建制,辦理賬務;

(八)稅務諮詢、受聘稅務顧問;

(九)稅務行政複議手續;

(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稅務代理的方式為:全面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常年代理。

稅務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該委託專案。

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稅務代理資質要求

(一)從事執業註冊會計師、註冊審計師業務在2年以上的;

(二)從事稅務行政訴訟業務2年以上的;

(三)從事稅務代理業務2年以上的;

(四)在稅務部門連續從事稅收實務工作15年以上,並已不在稅務部門擔任職務的。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4.受託人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委託人同意並由委託人主持;該應酬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受託人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受託人去委託人現場辦公或為委託人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7.到外埠為委託人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8.委託人如委託受託人提供不屬於本協議的服務範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_____,受託人優先辦理,並予以_____優惠。

五、委託人義務及責任

1.委託人應積極配合受託人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委託人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託人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受託人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委託人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

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委託人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委託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委託人不得授意受託人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委託人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5.由於委託人未及時提供真實的、完整的、合法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報表及有關納稅資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誤的,由委託人承擔責任。

六、受託人義務及責任

1.受託人有權根據代理業務需要,查閱被代理人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檔案,檢視業務現場和設施。

被代理人應當向代理人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

2.受託人可向當地稅務機關訂購或查詢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資料。

3受託人對被代理人偷稅、騙取減稅、免稅和退稅的行為,應予以制止,並及時報告稅務機關。

4.受託人在從事代理業務期間和停止代理業務以後,都不得洩漏因代理業務而得知的祕密。

5.受託人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託人提供約定的服務。

6.受託人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7.受託人遵守_____、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託事項,保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8.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人代理事項。

9.受託人應根據委託事項的複雜難易程度及稅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託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

10.根據委託人的受權和工作需要,承辦的執業人員應對委託人提供的情況、資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驗證、核實。

11.執業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代理或末按協議約定進行代理,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由受託人和執業人員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在委託事項實施完畢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以經過核實的資料、事實為依據,形成代理意見,出具稅務代理_____。

13.受託人應當為委託人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稅務代理檔案的真實、完整。

14.受託人不得對委託人實行價格歧視。

15.受託人不得超出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_____標準。

16.受託人不得自立_____專案和_____標準_____。

17.受託人不得采取分解_____專案、重複_____、擴大_____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_____標準。

18.受託人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_____。

七、違約責任

(一)受託人違約責任

1.超越許可權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

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擅自轉委託的責任。

受託人違反親自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未經委託人同意而擅自轉委託,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委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託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

委託人違反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絡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4.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的責任,受託人經委託人同意而轉委託的,如果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次受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交付財物及轉移權利義務的責任。

受託人未將處理事務取得的財產或者權利及時轉交給委託人,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託人違約責任

1.違反費用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

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如果委託人違反了這一義務,則應當向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報酬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

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

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終止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

如果委託人違反此義務的,應向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變更、解除

1.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

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九、合同終止

1.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代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稅務代理關係自然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稅務代理執業人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稅務師事務所被登出資格;

(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_____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委託人死亡或_____、破產;

(2)委託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託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4.委託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稅務代理合同 篇6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簽訂稅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稅務代理範圍為:(可選擇)

(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登出稅務登記手續;

(二)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

(三)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四)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

(五)製作涉稅文書;

(六)審查納稅情況;

(七)建帳建制,辦理賬務;

(八)稅務諮詢、受聘稅務顧問;

(九)稅務行政複議手續;

(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稅務代理的方式為:全面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常年代理。

稅務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該委託專案。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稅務代理資質要求

(一)從事執業註冊會計師、註冊審計師業務在2年以上的;

(二)從事稅務行政訴訟業務2年以上的;

(三)從事稅務代理業務2年以上的;

(四)在稅務部門連續從事稅收實務工作15年以上,並已不在稅務部門擔任職務的。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4.受託人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委託人同意並由委託人主持;該應酬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受託人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受託人去委託人現場辦公或為委託人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7.到外埠為委託人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8.委託人如委託受託人提供不屬於本協議的服務範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_____,受託人優先辦理,並予以_____優惠。

五、委託人義務及責任

1.委託人應積極配合受託人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委託人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託人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受託人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委託人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委託人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委託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委託人不得授意受託人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委託人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5.由於委託人未及時提供真實的、完整的、合法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報表及有關納稅資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誤的,由委託人承擔責任。

六、受託人義務及責任

1.受託人有權根據代理業務需要,查閱被代理人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檔案,檢視業務現場和設施。被代理人應當向代理人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

2.受託人可向當地稅務機關訂購或查詢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資料。

3受託人對被代理人偷稅、騙取減稅、免稅和退稅的行為,應予以制止,並及時報告稅務機關。

4.受託人在從事代理業務期間和停止代理業務以後,都不得洩漏因代理業務而得知的祕密。

5.受託人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託人提供約定的服務。

6.受託人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7.受託人遵守_____、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託事項,保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8.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人代理事項。

9.受託人應根據委託事項的複雜難易程度及稅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託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

10.根據委託人的受權和工作需要,承辦的執業人員應對委託人提供的情況、資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驗證、核實。

11.執業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代理或末按協議約定進行代理,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由受託人和執業人員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在委託事項實施完畢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以經過核實的資料、事實為依據,形成代理意見,出具稅務代理_____。

13.受託人應當為委託人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稅務代理檔案的真實、完整。

14.受託人不得對委託人實行價格歧視。

15.受託人不得超出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_____標準。

16.受託人不得自立_____專案和_____標準_____。

17.受託人不得采取分解_____專案、重複_____、擴大_____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_____標準。

18.受託人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_____。

七、違約責任

(一)受託人違約責任

1.超越許可權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擅自轉委託的責任。受託人違反親自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未經委託人同意而擅自轉委託,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委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託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委託人違反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絡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4.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的責任,受託人經委託人同意而轉委託的,如果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次受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交付財物及轉移權利義務的責任。受託人未將處理事務取得的財產或者權利及時轉交給委託人,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託人違約責任

1.違反費用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如果委託人違反了這一義務,則應當向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報酬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終止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如果委託人違反此義務的,應向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變更、解除

1.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九、合同終止

1.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代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稅務代理關係自然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稅務代理執業人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稅務師事務所被登出資格;

(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_____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委託人死亡或_____、破產;

(2)委託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託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4.委託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

稅務代理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簽訂稅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稅務代理範圍為:(可選擇)

(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登出稅務登記手續;

(二)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

(三)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四)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

(五)製作涉稅文書;

(六)審查納稅情況;

(七)建帳建制,辦理賬務;

(八)稅務諮詢、受聘稅務顧問;

(九)稅務行政複議手續;

(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稅務代理的方式為:全面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常年代理。

稅務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該委託專案。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稅務代理資質要求

(一)從事執業註冊會計師、註冊審計師業務在2年以上的;

(二)從事稅務行政訴訟業務2年以上的;

(三)從事稅務代理業務2年以上的;

(四)在稅務部門連續從事稅收實務工作15年以上,並已不在稅務部門擔任職務的。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4、受託人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委託人同意並由委託人主持;該應酬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受託人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受託人去委託人現場辦公或為委託人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7、到外埠為委託人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8、委託人如委託受託人提供不屬於本協議的服務範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_____,受託人優先辦理,並予以_____優惠。

五、委託人義務及責任

1、委託人應積極配合受託人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委託人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託人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受託人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委託人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委託人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委託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委託人不得授意受託人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委託人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5、由於委託人未及時提供真實的、完整的、合法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報表及有關納稅資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誤的,由委託人承擔責任。

六、受託人義務及責任

1、受託人有權根據代理業務需要,查閱被代理人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檔案,檢視業務現場和設施。被代理人應當向代理人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

2、受託人可向當地稅務機關訂購或查詢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資料。

3、受託人對被代理人偷稅、騙取減稅、免稅和退稅的行為,應予以制止,並及時報告稅務機關。

4、受託人在從事代理業務期間和停止代理業務以後,都不得洩漏因代理業務而得知的祕密。

5、受託人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託人提供約定的服務。

6、受託人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7、受託人遵守_____、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託事項,保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8、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人代理事項。

9、受託人應根據委託事項的複雜難易程度及稅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託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

10、根據委託人的受權和工作需要,承辦的執業人員應對委託人提供的情況、資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驗證、核實。

11、執業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代理或末按協議約定進行代理,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由受託人和執業人員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在委託事項實施完畢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以經過核實的資料、事實為依據,形成代理意見,出具稅務代理_____。

13、受託人應當為委託人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稅務代理檔案的真實、完整。

14、受託人不得對委託人實行價格歧視。

15、受託人不得超出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_____標準。

16、受託人不得自立_____專案和_____標準_____。

17、受託人不得采取分解_____專案、重複_____、擴大_____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_____標準。

18、受託人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_____。

七、違約責任

(一)受託人違約責任

1、超越許可權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擅自轉委託的責任。受託人違反親自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未經委託人同意而擅自轉委託,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委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託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委託人違反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絡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4、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的責任,受託人經委託人同意而轉委託的,如果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次受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交付財物及轉移權利義務的責任。受託人未將處理事務取得的財產或者權利及時轉交給委託人,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託人違約責任

1、違反費用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如果委託人違反了這一義務,則應當向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報酬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終止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如果委託人違反此義務的,應向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變更、解除

1、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九、合同終止

1、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代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稅務代理關係自然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稅務代理執業人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稅務師事務所被登出資格;

(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_____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委託人死亡或_____、破產;

(2)委託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託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4、委託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宣告及保證

委託人:

1、委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委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委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受託人:

1、受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受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受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合同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稅務代理委託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時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並受法律保護。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稅務代理合同 篇8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簽訂稅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稅務代理範圍為:(可選擇)

(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登出稅務登記手續;

(二)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

(三)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四)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

(五)製作涉稅文書;

(六)審查納稅情況;

(七)建帳建制,辦理賬務;

(八)稅務諮詢、受聘稅務顧問;

(九)稅務行政複議手續;

(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稅務代理的方式為:全面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常年代理。

稅務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該委託專案。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稅務代理資質要求

(一)從事執業註冊會計師、註冊審計師業務在2年以上的;

(二)從事稅務行政訴訟業務2年以上的;

(三)從事稅務代理業務2年以上的;

(四)在稅務部門連續從事稅收實務工作15年以上,並已不在稅務部門擔任職務的。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4.受託人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委託人同意並由委託人主持;該應酬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受託人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受託人去委託人現場辦公或為委託人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7.到外埠為委託人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8.委託人如委託受託人提供不屬於本協議的服務範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_____,受託人優先辦理,並予以_____優惠。

五、委託人義務及責任

1.委託人應積極配合受託人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委託人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託人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受託人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委託人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委託人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委託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委託人不得授意受託人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委託人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5.由於委託人未及時提供真實的、完整的、合法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報表及有關納稅資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誤的,由委託人承擔責任。

六、受託人義務及責任

1.受託人有權根據代理業務需要,查閱被代理人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檔案,檢視業務現場和設施。被代理人應當向代理人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

2.受託人可向當地稅務機關訂購或查詢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資料。

3受託人對被代理人偷稅、騙取減稅、免稅和退稅的行為,應予以制止,並及時報告稅務機關。

4.受託人在從事代理業務期間和停止代理業務以後,都不得洩漏因代理業務而得知的祕密。

5.受託人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託人提供約定的服務。

6.受託人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7.受託人遵守_____、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託事項,保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8.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人代理事項。

9.受託人應根據委託事項的複雜難易程度及稅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託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

10.根據委託人的受權和工作需要,承辦的執業人員應對委託人提供的情況、資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驗證、核實。

11.執業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代理或末按協議約定進行代理,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由受託人和執業人員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在委託事項實施完畢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以經過核實的資料、事實為依據,形成代理意見,出具稅務代理_____。

13.受託人應當為委託人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稅務代理檔案的真實、完整。

14.受託人不得對委託人實行價格歧視。

15.受託人不得超出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_____標準。

16.受託人不得自立_____專案和_____標準_____。

17.受託人不得采取分解_____專案、重複_____、擴大_____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_____標準。

18.受託人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_____。

七、違約責任

(一)受託人違約責任

1.超越許可權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擅自轉委託的責任。受託人違反親自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未經委託人同意而擅自轉委託,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委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託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委託人違反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絡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4.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的責任,受託人經委託人同意而轉委託的,如果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次受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交付財物及轉移權利義務的責任。受託人未將處理事務取得的財產或者權利及時轉交給委託人,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託人違約責任

1.違反費用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如果委託人違反了這一義務,則應當向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報酬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終止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如果委託人違反此義務的,應向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變更、解除

1.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九、合同終止

1.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代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稅務代理關係自然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稅務代理執業人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稅務師事務所被登出資格;

(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_____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委託人死亡或_____、破產;

(2)委託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託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4.委託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宣告及保證

委託人:

1.委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委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委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受託人:

1.受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受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受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合同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稅務代理委託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時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並受法律保護。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代理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合同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簽訂稅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稅務代理範圍為:(可選擇)

(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登出稅務登記手續;

(二)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

(三)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四)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

(五)製作涉稅文書;

(六)審查納稅情況;

(七)建帳建制,辦理賬務;

(八)稅務諮詢、受聘稅務顧問;

(九)稅務行政複議手續;

(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稅務代理的方式為:全面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常年代理。

稅務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該委託專案。

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稅務代理資質要求

(一)從事執業註冊會計師、註冊審計師業務在________年以上的;

(二)從事稅務行政訴訟業務________年以上的;

(三)從事稅務代理業務________年以上的;

(四)在稅務部門連續從事稅收實務工作________年以上,並已不在稅務部門擔任職務的。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上述費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約定事項完成後____日內支付完畢。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4、受託人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委託人同意並由委託人主持;該應酬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受託人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受託人去委託人現場辦公或為委託人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7、到外埠為委託人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8、委託人如委託受託人提供不屬於本協議的服務範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收費,受託人優先辦理,並予以收費優惠。

五、委託人義務及責任

1、委託人應積極配合受託人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委託人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受託人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受託人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委託人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

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委託人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委託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委託人不得授意受託人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委託人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5、由於委託人未及時提供真實的、完整的、合法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報表及有關納稅資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誤的,由委託人承擔責任。

六、受託人義務及責任

1、受託人有權根據代理業務需要,查閱被代理人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檔案,檢視業務現場和設施。

被代理人應當向代理人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

2、受託人可向當地稅務機關訂購或查詢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資料。

3、受託人對被代理人偷稅、騙取減稅、免稅和退稅的行為,應予以制止,並及時報告稅務機關。

4、受託人在從事代理業務期間和停止代理業務以後,都不得洩漏因代理業務而得知的祕密。

5、受託人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託人提供約定的服務。

6、受託人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7、受託人遵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託事項,保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8、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人代理事項。

9、受託人應根據委託事項的複雜難易程度及稅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託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

10、根據委託人的受權和工作需要,承辦的執業人員應對委託人提供的情況、資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驗證、核實。

1

1、執業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代理或末按協議約定進行代理,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由受託人和執業人員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在委託事項實施完畢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以經過核實的資料、事實為依據,形成代理意見,出具稅務代理工作報告

13、受託人應當為委託人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稅務代理檔案的真實、完整。

14、受託人不得對委託人實行價格歧視。

15、受託人不得超出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收費標準。

16、受託人不得自立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收費。

17、受託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費專案、重複收費、擴大收費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18、受託人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

七、違約責任

(一)受託人違約責任

1、超越許可權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

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擅自轉委託的責任。

受託人違反親自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未經委託人同意而擅自轉委託,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委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託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

委託人違反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絡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4、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的責任,受託人經委託人同意而轉委託的,如果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次受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交付財物及轉移權利義務的責任。

受託人未將處理事務取得的財產或者權利及時轉交給委託人,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託人違約責任

1、違反費用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

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如果委託人違反了這一義務,則應當向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報酬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

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

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終止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

如果委託人違反此義務的,應向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變更、解除

1、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

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九、合同終止

1、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代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稅務代理關係自然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稅務代理執業人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稅務師事務所被登出資格;

(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解體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委託人死亡或解體、破產;

(2)委託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託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4、委託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委託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稅務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地址:

電話:傳真:

乙方:地址:

電話:傳真:

丙方:地址:

電話:傳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以自願、平等互利為原則,就乙方經銷甲方之“××”系列產品,丙方作為乙方的擔保人,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是“××”系列產品的供應商,乙方是經銷商。

2、銷售範圍: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市區內銷售甲方產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區發展新客戶的權利。

3、乙方作為甲方的經銷商,應盡經銷商的責任。在上述區域應按甲方銷售策略銷售要求,盡最大努力將甲方產品售進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戶及二級批發客戶,需達到a、b店100%覆蓋率,批發店80%覆蓋率,如有新的a、b店及批發店誕生,也應及時接洽和供貨,並確保不出現缺貨現象。甲方也應保證供應足夠的貨源。

5、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由訂單、收貨單確定,最終以收貨單為準。

6、運輸及運費計算:使用鐵路運輸的,甲方將以產品到岸價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負責將產品發運到乙方所屬地區火車站的運費,而乙方將負責貨物在當地火車站到乙方倉庫的一切裝卸雜費;使用其他運輸方式的另行約定。

7、貨物殘損、退換: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短少或包裝上有缺陷,導致影響銷售,應立即於送貨單上註明,並請送貨的部門簽名作證;乙方有義務提供有關單證給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如乙方沒有註明或不履行提供單證義務的,甲方視乙方為全部簽收正確。

如發生產品質量問題不能銷售時,經甲方質檢部門檢驗並出具證明,憑有關證明由甲方為乙方換貨,換貨一般三個月統一進行一次,具體日期另行通知。對於由於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規定而導致的質量問題,甲方不予換貨。

8、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貨當天算起30天內,乙方要將所欠貨款付給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貨款為元,超過此限額的貨款,不受以上條款約束,乙方取貨時得立即付給甲方。

9、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必須定期於每月的日向甲方提供銷售報告、客戶資料。該日也是雙方核實乙方銷售額的基準日。

二、乙方的特別義務以及獎勵

1、保持甲方產品所有規格兩星期銷售的庫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庫存增減調整。

2、配合行動:當甲方在當地進行產品推廣活動資源時,乙方有義務提供人力和借貨服務。

3、價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經銷商供貨價,乙方須保證按甲方規定的二級批發商供貨價及零售商供貨價給零售商及批發商。同時,乙方有義務控制其供應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議零售價售給終端消費者

(二級批發商供貨價、零售供貨價、零售價由甲方另行通知)

4、對乙方的優惠:

乙方作為經銷商,可以享受比出廠價低的折購。乙方要貨時一次性以現金、支票或匯票結清,在出貨時即可以打的折扣。

此外,以雙方核實乙方銷售額的哪天為準,按乙方的銷售額與甲方所要求的銷售額比較,達到或超過甲方所要求的銷售額,乙方可以享受當月乙方銷售總額的2%的獎勵(以貨代款)。如未達到甲方所要求的銷售額乙方享受獎勵為:乙方的銷售額(a)與甲方所要求的銷售額(w)比,乘以乙方當月銷售總額的2%,即:(a÷w)×a×2%(以貨代款)

(本頁以下空白)

三、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1、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

2、乙方如連續三個月不能達到甲方所定下的銷售目標,甲方視乙方為自動終止本協議。

3、本協議期滿後,由三方協商是否續簽本協議。

四、違約責任:

1、對於乙方的以下行為,甲方可隨時中止或終止本協議,如乙方違約(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項的任一行為),則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⑴乙方超越銷售範圍銷售甲方產品;

⑵乙方違反了結算規定,貨款超過了規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銷售額連續兩個月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銷售額;

⑷乙方經營遇到巨大困難或管理髮生實質性變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產,導致甲方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時。

2、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法處理。

五、擔保條款:

1、丙方為本協議的擔保人。

2、對於乙方違反本協議,導致甲方無法收回貨款以及蒙受損失,擔保人同意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即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後,同意立刻由擔保人支付任何經銷商拖欠的款項,並賠償甲方的所有損失(包括法律費用)。

3、擔保期限:本協議終止後兩年內。

六、附則

1、本協議有效期:自本協議簽定後至年月日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簽名蓋章後即生效。

3、乙方收貨人員確認書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協議在沒有擔保人時,除擔保條款外,其他條款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擔保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帳戶:帳戶:帳戶: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納稅登記號:納稅登記號:納稅登記號:

簽約日期:20xx年三月一日

編號為20xx0301xsdl01合同項下的附件:

收貨人員確認書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在經銷合同的有效期內,以下所有人員的簽收單,即便沒有蓋章或不是法定代表人簽名,均視為是乙方單位的自身行為,有關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筆跡如下:

姓名身份證筆跡

姓名身份證筆跡

姓名身份證筆跡

姓名身份證筆跡

如果乙方對以上收貨人員加以變更,以甲方收到的乙方的書面檔案為準;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糾紛,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稅務代理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專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註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註冊稅務師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聘請,擔任稅務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聘請乙方註冊稅務師擔任其稅務顧問,並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請,指派專人(組)擔任甲方的稅務顧問。

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屬於稅收服務範圍的各項事務。

三、稅務顧問的服務範圍

1.解答有關涉稅收政策、財務處理方面的問題;

2.指導企業運用稅收政策的策略與方法,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3.指導企業每月納稅申報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辦稅諮詢服務與操作指南,包括納稅框架的設計,運用稅種、稅目、稅率的認定,辦稅程式指南,以及為避免納稅風險,提示關注的涉稅事項等;

5.提供有關稅收、財務、會計方面的最新資訊。(可以通過舉辦講座、發函寄送、登門傳遞等形式供客戶參閱);

6.為貴單位的經營決策提供有關稅收資訊,包括納稅成本及涉稅風險;

7.應貴單位要求,參加貴單位召開的有關財稅會議及有關稅務專項討論;

8.協調稅務關係,調節稅務爭議;

9.稅收策劃諮詢。

四、雙方職責

甲乙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商業祕密負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甲方責任:

1.甲方有義務及時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的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稅資 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顧問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不停止,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返甲方。

乙方職責:

1.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稅務師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顧問稅務師每月至少上門服務1-2次,每次工作時間按實際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稅務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由此所發生的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內控制度的設定及財務分析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委託事項違法,隱瞞事實,或利用顧問稅務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顧問稅務師有權拒絕接受委託或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顧問稅務師因故意、過失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其它條款

甲乙雙方若需續簽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 進行協商有關事宜。

十、未盡事項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廈門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稅務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即委託方):

乙方(即受託方):

甲方因經營需要,委託乙方代理建帳、記帳及申報納稅業務。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業務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建帳、記帳及申報納稅。

2、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依法經營,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

甲方的義務是:

1) 及時為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憑證和其他有關資料;

2) 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3) 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費用;

4) 為乙方派出的代理業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5)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帳面數相核對。

3、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國家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的要求為甲方代理建帳、記帳,按稅法的規定及時申報納稅;並在依法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利益;對甲方提供的不實原始憑證或授意的不當會計處理,有權予以拒絕。

乙方的義務是:

1) 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2) 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3) 稽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簿,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4) 定期向甲方報告核算結果和報送會計報表,並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5) 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提供財會方面的資訊諮詢服務;

6) 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嚴加保守,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外洩露;

7) 如發現甲方在經營中有出現重大失誤的可能性,或帳務有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

4、 雙方約定的代理費用收取方式、時間、標準:

5、 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 甲乙雙方對其他有關事項的約定:

1) 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業務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

2) 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恰當,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

3) 由於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代理工作的如期完成,甲乙雙方可要求變更約定事

4) 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

7、 付款與合同生效:

簽約之日起預付定金人民幣 元,半年預付或全年預付本合同款項;乙方收到定金之日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後,乙方僅對所收到的款項所對應的義務承擔責任。

8、甲乙雙方的法律關係為委託代理關係,若甲方逾期不能支付後期相關費用,則乙方有權停止代理事宜,並通知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