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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配合同書(通用13篇)

欄目: 承攬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8W

裝配合同書 篇1

訂約人:

裝配合同書(通用13篇)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注:來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customer’s material)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assembling with customers’parts)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裝配合同書 篇2

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國 公司

地址: 電話: 電傳: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雙方為開展來件裝配業務,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裝配專案

乙方向甲方提供裝配 (產品)____ 套(或件)所需的散件;甲方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付來件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於 年 月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散件____套,並負責運至____ 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散件後的____個月內(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將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 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第三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 幣 元。

第四條 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

第五條 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併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 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 %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

第七條 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裝配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備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 元的權利。

第十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中國 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拆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 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用____文簽署,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配合同書 篇3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_____簽訂。

甲方為: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____工廠

地址:

電報掛號:

乙方為:

地址:

電傳: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裝配)的專案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產品)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於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個月內(或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

在乙方提出後,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幣___元。(注一)

第四條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併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

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國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副本___份。

第十六條補充或修訂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

(簽字)

裝配合同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

(2)數量………共計__________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 或____ 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____________,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於由乙方在_______或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_______型標準__________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_%,其損耗部分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錯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______標準_________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____________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____________的商標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 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 或____ 購買加工標準____ 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 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____ 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裝配合同書 篇5

訂約人: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____或____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理: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理 :_____________

裝配合同書 篇6

對外加工裝配合同書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市簽訂。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貿易內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在合同中提出的嚴格標準和規格,用甲方提供的原料生產甲方指定的產品。

(二)加工成品名稱和數量

1.成品名稱:_________。

2.成品數量:_________。

第二條 加工成品規格

根據乙方提供的設計原型,圖紙與產品樣品,甲乙雙方共同制定規範,以滿足生產的需要,這種規範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質量和效能標準。此規範一經雙方確定,任何變動只有依雙方書面協議修改。

第三條 原材料供應

(一)本協議期間,最遲在每個公曆季度前_________月,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季度甲方定貨所需的生產原材料和消耗材料。

(二)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後,應按甲方指定的檢查方法立即對原材料進行檢查,並將其結果在檢查完畢後_________天內向甲方報告。不符合甲方規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來生產指定產品。

第四條 加工費

(一)加工單價

1._________型_________美元/個

2._________

(二)生產指定產品的加工費應該按上述價格執行並在第一個_________年期內不變。在此_________年期後,乙方可在不少於_________是給甲方以書面通知,以求改變加工費。如果甲方接到改變加工費的通知後_________月內不作改變,此協議可以終止。

第五條 支付條款

關於加工費的支付、甲方至少應在每次完工的貨物裝船_________天以前,由經乙方認可的銀行開立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足以支付裝船貨物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乙方的商業發票、全套提單、裝箱單和商檢證明議付。

第六條 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組裝加工成品所需的圖紙,說明書及成品測試、檢查標準等。

(二)甲方同意對乙方在加工裝配技術方面的質疑予以適當解答。

(三)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乙方請求,乙方同意派遣其工程技術人員到乙方工廠進行與加工裝配有關的技術指導。甲方派遣工程技術人員的所有旅行費用和生活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四)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乙方請求,甲方同意乙方人員到甲方工廠接受有關加工裝配的技術培訓。但乙方每次派遣人數不得超過_________人,停留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派遣人員的所有旅行費用和生活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質量控制和檢測

(一)生產的成品應由甲方指定的代理人或檢驗人進行檢驗,證明產品與甲方指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一致。

(二)如果出現產品不符合甲方標準的情況,甲方可拒絕收貨。但,甲方可根據甲乙雙方視每次具體情況的折扣議價予以接受。

(三)乙方為甲方生產的產品至少應與目前第三者銷售的類似產品質量相同。合同期間所有影響產品質量、規格的改變應在這種改變運用於產品之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為充分服務市場的目的,可隨時建議改變或改進產品,乙方應真誠地考慮採納這些改變或改進的意見。

第八條 包裝與標記

產品要嚴格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出口貨物商品常規進行合適包裝。包裝要嚴格按甲方指示註明標記。甲方應至少在貨物完工交運前_________天給乙方標記指示。在CFR和CIF條件下,乙方應在裝船期前_________天內將船隻、船籍、船齡用電傳/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甲方確認時,裝運不得進行。甲方應在_________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否則即認為船隻得到認可。

第九條 裝運及交貨

在CFR和CIF條件下,乙方應在裝船期前_________天內將船名、船籍、船齡用電傳/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到甲方通知時,裝運不得進行。甲方應在_________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否則即認為船隻得到認可。在FOB條件下,由甲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_________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裝船期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船號、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乙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隻達日期,甲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乙方。如船隻不能在甲方通知的船期後_________日內到達裝運港,甲方應承擔從第_________之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船隻到達預定裝運港時,乙方如未按時將要裝載的貨物如約備足,則應承擔空艙費或滯期費。在FOB、CFR和CIF條件下,乙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後立即以電傳/傳真方式向甲方發出裝船通知。裝船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量、包裝尺碼、發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日期。

第十條 料件耗用

在加工裝配過程中的料件耗用率為_________%。料件耗用率低於_________%,甲方將免費補充提供已耗用的料件。如料件耗用率超過_________%,乙方將承擔補充耗用料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十一條 所有權和風險轉移

甲方交給乙方的原材料和用此生產的產品所有權、原材料或產品丟失的或損壞的風險,全部歸甲方。不過,從乙方收到運來的材料起至交付產品給甲方時止,乙方經甲方同意,用甲方的費用,在保險公司就貨物的各種損壞、毀滅和丟失購買的全值保險,甲方應為此保險的收益人。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於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乾旱、戰爭或其他任何雙方在簽約時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並應在事件發生後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2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第十三條 仲裁

對於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

裝配合同書 篇7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

甲方(加工裝配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乙方(來料、來件方):(境外)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著本等互利的原則,就來料加工__________進行了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有上蓋之廠房________平方米,無上蓋場地________平方米,工廠管理人員________名,生產工人________名、開業後________月增至________名。在合同期內代乙方加工生產上述產品,加工成品後交回乙方復出。

(2)提供現有水、電裝置供加工生產之用,如需新安裝水、電設施,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3)辦理來料加工、裝配有關業務的進出口手續及對工廠實行行政、財務等管理,不得把工作以任何形式承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

2.乙方責任:

(1)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及裝修廠房和建造________平方米簡易廠房所需的裝置材料(詳見清單),分多批運抵甲方工廠,裝置總值約________萬元。

(2)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和包裝物料,具體數量、規格在各份具體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廠工人的身體。

二、加工數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產品,加工費約_____萬元,從第二年開始的產量,應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具體數量應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三、作價原則和工繳費

1.試產(培訓)期為二個月,在試產期內,工人每人每月工繳費暫定為_____元,每月工作_____日,每天_____小時。

2.試產期滿後,採取按件計算方式,在堅持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應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和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並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為確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繳費平均每人每月不低於_____元。需要加班時,加班費另計,但每個工人每天加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_____小時。

3.甲方工人生產消耗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4.每月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作為工作管理費。

四、損耗率

1.試產期內的消耗率,實報實銷。

2.試產期後的損耗率,由雙方商定,並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五、來料和交貨期

1.乙方按生產合同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夠數量的原輔材料和包裝物料。為使甲方工廠能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在每批產品開始加工前____天,將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裝物料運抵甲方工廠。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來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廠每月生產不足_____天,停工天數累計不得超過四天,否則,乙方應按 在廠工人以停工天數計,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_____元,支付給甲方工廠。

2.為使乙方能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甲方應向乙方按商定的交貨期,按時、按質、按量交貨。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之責任,賠償數額可在具體的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3.由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等裝置及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在甲方工廠由雙方進行交收登記,建立帳冊。甲方工廠加工後的成品,在甲方工廠經乙方驗收起運後,甲方不負產品規格、質量、短缺等任何責任。

六、結匯形式

工繳費及工人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以D/P即期結匯或支票方式結匯,由甲方工廠會同(____政府授權的處理來料加工事務並具有外貿經營權的)_______貿易公司(下稱授權貿易公司)開具發票後,通過中國銀行(深圳分行)向乙方在香港開戶的銀行(____銀行。帳號_____)辦理。乙方超過_____天仍未付款給甲方,則按逾期天數,以當時香港銀行利息一併付給甲方。乙方連續_____個月不結匯,甲方有權採取停止出貨或其它措施。

七、勞動保護及運輸與保險

1.工廠應做好勞動保護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塵、防煙、防毒設施,廠房保持通風光亮,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對有汙染性專案,須經市環保部門批准,方能立項經營。

2.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裝置、原輔材料、包裝物件及甲方工廠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原輔材料、包裝物料的運進,成品運出及加工期間存放的機械裝置、原料和包裝物料及操作機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_____保險公司投保。

八、技術交流

在裝置運抵甲方工廠後,乙方應儘快派出人員進行安裝,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協助。從試產期開始,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到甲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產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為止。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 乙方負責,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批准簽訂後,乙方須將商業登記及銀行資信證明書交甲方辦理營業 執照經海關備案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即從____年___月 ___ 日至____年__月__日。如要提前終止或延長本合同,須在三個月前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處理終止或延長合同事宜。某方單獨提前終止合同,要負責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補償的辦法,根據終止合同前半年內的每月平均工繳費為準,補償兩個月的工繳費總額給對方。

合同期滿後,不動資產(如廠房、宿舍)歸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價提供的可動產(如機械、車輛、通風裝置)歸乙方所有,並按海關和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核銷手續。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經批准簽訂後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預付_____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從甲方收到履約金之日起_____個月內,乙方仍不投產開業,履約保證金即無條件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廢約。如乙方能按時投產開業,該履約保證金可作工繳費抵付給甲方。

十、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包括任一生產加工合同)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施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語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在對其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文字為準。

十二、合同的份數和修訂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海關、車管所、政府授權的處理來料加工事務並有外貿經營權的_____公司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補充或修改,並報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實施。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

甲方(加工裝配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乙方(來料、來件方):(境外)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著本等互利的原則,就來料加工__________進行了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有上蓋之廠房________平方米,無上蓋場地________平方米,工廠管理人員________名,生產工人________名、開業後________月增至________名。在合同期內代乙方加工生產上述產品,加工成品後交回乙方復出。

(2)提供現有水、電裝置供加工生產之用,如需新安裝水、電設施,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3)辦理來料加工、裝配有關業務的進出口手續及對工廠實行行政、財務等管理,不得把工作以任何形式承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

2.乙方責任:

(1)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及裝修廠房和建造________平方米簡易廠房所需的裝置材料(詳見清單),分多批運抵甲方工廠,裝置總值約________萬元。

(2)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和包裝物料,具體數量、規格在各份具體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廠工人的身體。

二、加工數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產品,加工費約_____萬元,從第二年開始的產量,應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具體數量應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三、作價原則和工繳費

1.試產(培訓)期為二個月,在試產期內,工人每人每月工繳費暫定為_____元,每月工作_____日,每天_____小時。

2.試產期滿後,採取按件計算方式,在堅持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應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和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並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為確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繳費平均每人每月不低於_____元。需要加班時,加班費另計,但每個工人每天加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_____小時。

3.甲方工人生產消耗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4.每月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作為工作管理費。

四、損耗率

1.試產期內的消耗率,實報實銷。

2.試產期後的損耗率,由雙方商定,並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五、來料和交貨期

1.乙方按生產合同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夠數量的原輔材料和包裝物料。為使甲方工廠能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在每批產品開始加工前____天,將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裝物料運抵甲方工廠。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來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廠每月生產不足_____天,停工天數累計不得超過四天,否則,乙方應按 在廠工人以停工天數計,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_____元,支付給甲方工廠。

2.為使乙方能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甲方應向乙方按商定的交貨期,按時、按質、按量交貨。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之責任,賠償數額可在具體的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3.由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等裝置及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在甲方工廠由雙方進行交收登記,建立帳冊。甲方工廠加工後的成品,在甲方工廠經乙方驗收起運後,甲方不負產品規格、質量、短缺等任何責任。

六、結匯形式

工繳費及工人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以D/P即期結匯或支票方式結匯,由甲方工廠會同(____政府授權的處理來料加工事務並具有外貿經營權的)_______貿易公司(下稱授權貿易公司)開具發票後,通過中國銀行(深圳分行)向乙方在香港開戶的銀行(____銀行。帳號_____)辦理。乙方超過_____天仍未付款給甲方,則按逾期天數,以當時香港銀行利息一併付給甲方。乙方連續_____個月不結匯,甲方有權採取停止出貨或其它措施。

七、勞動保護及運輸與保險

1.工廠應做好勞動保護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塵、防煙、防毒設施,廠房保持通風光亮,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對有汙染性專案,須經市環保部門批准,方能立項經營。

2.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裝置、原輔材料、包裝物件及甲方工廠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原輔材料、包裝物料的運進,成品運出及加工期間存放的機械裝置、原料和包裝物料及操作機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_____保險公司投保。

八、技術交流

在裝置運抵甲方工廠後,乙方應儘快派出人員進行安裝,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協助。從試產期開始,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到甲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產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為止。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 乙方負責,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批准簽訂後,乙方須將商業登記及銀行資信證明書交甲方辦理營業 執照經海關備案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即從____年___月 ___ 日至____年__月__日。如要提前終止或延長本合同,須在三個月前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處理終止或延長合同事宜。某方單獨提前終止合同,要負責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補償的辦法,根據終止合同前半年內的每月平均工繳費為準,補償兩個月的工繳費總額給對方。

合同期滿後,不動資產(如廠房、宿舍)歸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價提供的可動產(如機械、車輛、通風裝置)歸乙方所有,並按海關和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核銷手續。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經批准簽訂後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預付_____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從甲方收到履約金之日起_____個月內,乙方仍不投產開業,履約保證金即無條件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廢約。如乙方能按時投產開業,該履約保證金可作工繳費抵付給甲方。

十、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包括任一生產加工合同)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施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語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在對其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文字為準。

十二、合同的份數和修訂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海關、車管所、政府授權的處理來料加工事務並有外貿經營權的_____公司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補充或修改,並報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實施。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貿易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貿易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配合同書 篇8

編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電掛:_________,和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掛: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掛:_________,和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電掛: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代表就_________裝配業務問題,進行了充分的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總則

合作分兩期進行。

第一期,乙方首先提供_________組月產_________部_________所需的全部裝置和檢驗儀器,這些裝置和儀器是新的、先進的、價格是優惠的,並須經甲方確認為準。裝置和儀器的價款,在甲方收取的裝配費內分期償付。

乙方並負責不作價提供裝配上述產品所需的全部元件、器件和包裝物料;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電力,並負責組織裝配,收取加工費,產品全部交給乙方。

進行步驟:

(1)甲方於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負責裝配任務的工廠平面(草)圖提交乙方,而乙方則於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派出工程技術人員攜帶廠房調整方案和裝置安裝圖紙到_________,與甲方共同商定施工計劃。

(2)從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乙方應於90天到120天內將有關裝置和儀器運抵上述工廠;甲方應於同時期內完成廠房調整,並即著手進行裝置安裝工程。

(3)乙方應於裝置和儀器運抵上述工廠一個月內,將不作價提供的夠三個月用的裝配上述產品的全部元件、器件和包裝物料運抵上述工廠;甲方則應於收到上述元件、器件和包裝物料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裝階段,第二個月起開始正式裝配。

(4)雙方一致同意,對_________等其他電子產品的裝配任務,待上述兩項產品的裝配正式投產後便立即進行。

第二期,為降低產品成本,提高競爭能力,雙方一致商定將逐步採用甲方生產的元件、器件,為此,在_________的裝配正式投產

後,乙方立即提供製造上述產品的元件、器件所需的全部,裝置和儀器,對提供這些裝置和儀器的條件與價款償付辦法,按提供上述裝置和儀器的條件與價款償付辦法辦理。

第二條 裝配費計算

因每批裝配的具體品種不同,工序的繁簡、難易也不同,雙方同意每項品種的裝配費裝在有關協議中具體規定。

第三條 損耗率

由於所裝配的產品之不同品種、款式,其損耗率也不盡相同。因此,雙方一致同意在簽訂有關協議時,再另行商定合理的損耗定額。(此損耗定額係指元器件在裝配前經過檢驗的全部合格品,在裝配過程中的自然損耗率)。

第四條 交貨條件

有關裝置、儀器,fob_________交貨。元件、器件和包裝物料運抵_________的運費由乙方承擔(卸貨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承擔將裝配成品運抵_________交貨,卸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交貨期

為使甲方能正常、持續生產,乙方提供的元件、器件和包裝物料應於生產月前15天運抵甲方工廠;裝配成品的交貨期在每批協議中具體規定。

第六條 責任問題

如因裝配技術而發生的產品質量與協議規定不符或因延期交貨而引起的損失,由甲方負擔;如果元件、器件、包裝物料不合格、不配套或不能按時運交甲方而引起的產品質量不合格或因延期交貨而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技術交流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時,須儘快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_________負責裝置安裝和裝配技術指導,直至該廠能全部掌握裝置安裝和裝配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為止。

上述工程技術人員在廠工作期間的生活費用由甲方負擔,工資由乙方負擔;必要時,甲方亦可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乙方所屬工廠交流技術,其所需生活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協議有效期限

本協議用中、英文書就正本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任何一方如須延長本協議,則須提前半年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確定。

第九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後,方得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裝配合同書 篇9

訂約人:

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工業有限公司             工業有限公司

經理                  經理

裝配合同書 篇10

訂約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 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 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 U.S.D(大寫: 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 U.S.D(大寫: 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 U.S.D(大寫: 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 ,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 或 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 %,其損耗率由甲方供應,如損耗率超過 %,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 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 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 或 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 有關部門備案。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經理                   經理

裝配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提供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由甲方在_________加工(或裝配)成品達成協議,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一、加工(裝配)的專案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______(產品)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2.加工成品名稱和數量:_________.

二、來料(或來件)的交付

乙方每月必須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日、__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產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包裝物料等運到生產場地,並辦理交接手續。

甲方對乙方送來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須派專人負責驗收和保管。經驗收不符合規格、質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或包裝物料數量不足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更換或補足。

三、原材料損耗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其損耗率由乙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__%,應由甲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四、甲方責任

1.提供加工(或裝配)生產廠房______平方米。

2.招聘工人_________名。

3.提供廠內加工生產所需要的水、電及裝置,費用由甲方支付。

4.按照本合同規定按質、按量、按時向乙方交付成品。

5.協助乙方辦理駐廠人員暫住戶口、入出境申報手續。

6.協助乙方辦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進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續。

7.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的其他事宜。

五、乙方責任

1.提供加工產品及裝修廠房所需的裝置材料,其價格應經雙方協商認可,所需費用由乙方墊支,甲方則從乙方支付的工繳費內逐月償還乙方墊支的本息,償還期為______年。

2.為使加工生產正常化,由乙方提供生產所需要的其他專用裝置、測試儀器、檢驗工具等。這部分器材,所有權仍屬乙方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內由甲方保管使用,損壞和丟失由甲方負責修理或賠償,但正常維修由乙方負責。合同期滿後,由乙方自行處理。

3.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數量、規格、質量及時間要求,提供加工生產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裝物料、輔料(或輔件)。

4.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廠工人的身體。

5.甲方要求乙方協助辦理的其他事宜。

六、加工產品的交付

甲方每月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日、_____日和____日)在甲方廠區或倉庫向乙方移交加工成品。並按下列方法辦理交接手續:

1.雙方必須派專人蔘加。

2.交接的產品必須是在包裝前經過雙方檢驗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3.雙方代表必須在交接清單上簽字蓋章。

七、產品質量

1.產品質量,以乙方提供的並經雙方商議確定的樣品為標準。

2.加工生產應在雙方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以工藝比較複雜、技術要求較高的產品,乙方必須派出常駐技術人員,對生產進行具體的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產品質量。

3.產品質量檢查應有雙方的技術人員參加。

4.技術要求較高,人工無法檢查的產品,應以機械測試檢查為準。

5.不合格的產品,若純屬甲方加工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免責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質量問題,或是技術設計等原因造成,則乙方應負擔返修費用。

八、工繳費

1.試產期(包括對職工培訓)為______天,採取計時工繳費,工人每人每天(八小時)工繳費為______元。

2.試產期滿後,採取按件計算方式,在堅持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應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和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並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為確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繳費平均每人每月不低於_______元。需要加班時,加班費另計,但每個工人每天加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3.甲方工人生產消耗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4.每月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元,作為工作管理費。

九、結算方式結匯應以乙方已簽收的合格產品數額為依據,採取D/P即期結匯或_________方式結匯。產品交付一次結匯一次,每月總結一次。

乙方逾期支付工繳費,應按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加付延期利息,如連續______天不支付,甲方有權停止交付產品。

十、運輸

乙方提供的加工機械裝置、原材料、包裝物料等,以及甲方加工的成品提供的運輸工具和付出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十一、保險

甲方的廠房、裝置等,乙方的加工物料、裝置和加工成品等,由甲、乙雙方分別向_______保險公司投保,所需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稅收

雙方均應遵守中國的有關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自應該繳納的稅款。

十三、擔保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十四、裝置安裝與技術培訓由乙方代購或借用的裝置,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協助安裝,並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乙方派出的技術人員提供生活的方便條件。

十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數量和時間要求進料,並及時結匯,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產或其他經濟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成品數量、規格、質量和時間要求向乙方交貨,如違背合同的規定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六、宣告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地點:

時間:

裝配合同書 篇12

甲方:

乙方:

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策、法律和特區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來料加工各款塑膠五金玩具業務進行了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了如下合同條款: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有上蓋之廠房1棟2層850平方米,無上蓋場地500平方米,工廠管理人1名,生產工人首期80名、開業後十二個月增至200名,(禁止僱用不滿十六週歲的童工),如當地勞力缺乏,可到外地僱請,但須經深圳市有關部門批准,在合同期內代乙方加工生產上述產品,加工成品後交回乙方復出香港。

(2)提供現有水、電裝置供加工生產之用,如需新安裝水、電設施,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3)辦理來料加工、裝配有關業務的進出口手續及對工廠實行行政、財務和管理,不得把工廠以任何形式承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

2、乙方責任:

(1)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及裝修廠房和建造 平方米簡易廠房所需的裝置材料(詳見清單),分多批運抵甲方工廠,裝置總值約415萬港元。

(2)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和包裝物料,具體數量、規格在合同中訂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廠工人的身體。

二、加工數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產品,加工費約43.2萬港元,從第二年開始的產量,應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具體數量應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三、作價原則和工繳費

1、試產(培訓)期為二個月,在試產期內,工人每人每月工繳費暫定為450港元,(每月工作二十五天半,每天八小時)。

2、試產期滿後,採取按件計算方式,在堅持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應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和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並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為確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繳費平均每人每月不低於550港元)。需要加班時,加班費另計,但每個工人每天加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小時。

3、甲方工人生產消耗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4、每月由乙方支付9,400港元給甲方,作為工廠管理費。

四、損耗率

1、試產期內的消耗率,實報實銷。

2、試產期後的損耗率,由雙方商定,並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五、來料和交貨期

1、乙方按生產合同規定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夠數量的原輔材料和包裝物料。為使甲方工廠能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在每批產品開始加工前七天,將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裝物料運抵甲方工廠。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來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廠每月生產不足二十一天半,停工天數累計不得超過四天,否則,乙方應按在廠工人以停工天數計,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十五元港元,支付給甲方工廠。

2、為使乙方能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甲方工人應按雙方協定的交貨期,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給乙方。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之責任,賠償數額可在具體合同中訂明。

3、由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等裝置及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在甲方工廠由雙方進行交收登記,建立帳冊。甲方工廠加工後的成品,在甲方工廠經乙方驗收起運後,甲方不負產品規格、質量、短缺等任何責任。

六、結匯形式

工繳費及工人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以d/p即期結匯或支票方式結匯,由甲方工廠會同深圳市上步區對外經濟貿易公司開具發票後,通過中國銀行深圳分行向乙方在香港開戶的銀行(____銀行、帳號____)辦理。乙方超過五天仍未付款給甲方,則按逾期天數,以當時香港銀行利息一併付給甲方。乙方連續兩個月不結匯,甲方有權採取停止出貨或其它措施。

七、勞動保護及運輸與保險

1、工廠應做好勞動保護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塵、防煙、防毒設施,廠房保持通風光亮,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對有汙染性專案,須經市環保部門批准,方能立項經營。

2、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裝置、原輔材料、包裝物件及甲方工廠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原輔材料、包裝物料的運進,成品運出及加工期間存放的機械裝置、原料和包裝物料及操作機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深圳分公司投保。

八、技術交流

在裝置運抵甲方工廠後,乙方應儘快派出人員進行安裝,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協助。從試產期開始,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對甲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產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為止。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批准雙方簽字後,乙方須出示商業登記及銀行資信證明書交由甲方辦理營業執照經海關備案生效。有效期為三年,即從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如要提前終止或延長本合同,需在三個月前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處理終止或延長合同事宜。某方單獨提前終止合同,要負責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補償的辦法,應根據終止合同前半年內的每月平均工繳費為準,補償兩個月的工繳費總額給對方。

合同期滿後,不動資產(如廠房、宿舍)歸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價提供的可動產(如機械、車輛、通風裝置)歸乙方所有,並按海關和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辦理核銷手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經批准雙方簽約十天內,由乙方預付4000港元給甲方,作為履約保證金,從甲方收到履約金之日起兩個月內,乙方仍不投產開業,履約保證金即無條件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廢約。如乙方能按時投產開業,該履約保證金可作工繳費抵付給甲方。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海關、車管所、業務單位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協商補充或修改,並報上級批准實施。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

業務單位:

法定代表:

裝配合同書 篇13

甲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簽訂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裝配)的專案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____(產品)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乙方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

_____________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_____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_______個月內,(或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

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

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加工費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_____幣_______元。

(注一)第四條付款辦法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

(注二)第五條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併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運費,保險費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百分之一百一十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

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

(注三)第七條質量檢驗(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備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

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_________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仲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

如未能解決時,提請_______國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擔保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轉讓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續訂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文字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副本_______份。

第十六條補充或修訂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