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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精選15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48K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精選15篇)

發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

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和為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

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商、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

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專案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商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作為本研製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定、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裝置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資料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資料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

承包方的抵押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機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

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範圍按____勞字____號檔案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金。

第十九條、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

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____%.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第六款、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違約金額數。

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

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

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如發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另行推選第一承包人另行推選第一承包人,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檔案材料發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

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

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

二、承包經營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稅後承包金(遞增)包乾。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數額: 承包方按_________(遞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時間按_________計算,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風險保證金、保函須以銀行不可撤銷、被承包企業可以單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業留利部分: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獎勵基金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通過清產核資,發包時,被承包企業的總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承包期間淨資產應保持或增值總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

3、企業資產的維護:裝置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_%。

4、閒置資產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5、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6、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技術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者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登出等批准和登記手續;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並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 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抵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7、應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據實向發包方董事會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十、承包經營期間,企業債務的安全線為當年承包利潤的總額的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間對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間企業的勞動管理: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間工資、福利管理: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間企業的保險辦理:_________。

十五、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

十六、承包經營期內中止或承包期滿時: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的驗證;

2、清產核資的原則:_________;

3、計價辦法:_________;

4、移交程式:_________。

十七、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

2、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造成承包方無法正常生產的,經_________的,發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3、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___%,發包方有權收繳承包者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

4、連續___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規定上繳承包金的,或承包方嚴重違反合同或嚴重違背法律、法規的,發包方除有權收繳承包方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審批機構批准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十、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於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登出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二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並送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協商不成,應提請仲裁裁決。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目錄

前言

1)合營雙方

2)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3)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4)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5)合營雙方的責任

6)董事會

7)經營管理機構

8)籌建和籌備

9)採購

10)勞務管理

11)稅務

12)財務與會計

13)審計

14)土地使用費

15)合營期限

16)違約的責任

17)清算

18)保險

19)適用的法律

20)保安祕密

21)不可抗力

22)爭議的解決

23)解除合同

24)附則

前言

××××和××××、××××、××××(××××為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市建立並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方:××××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分別委託××××為其授權代表。

1.××××: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2.××××: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3.××××: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在××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稱:中文:××××(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佈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並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 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企業的經營範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專案、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裝置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 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

新建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 ××平方米(約××間客房);

辦公樓部分約 ××平方米;

原有建築物面積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築的建設及f.f.e.庭院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築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費用。

第十條 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處置費為××美元。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在合營企業成立後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美元。

第十一條 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固定為××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美元,佔××%;乙方出資額為××美元,佔××%。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美元,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作價××美元,合計××美元,作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美元,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作價××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繳足的註冊資本現金××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

第一批應於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十五(15)天內交付××%的註冊資本,計××美元;

第二批應於××××年×月×日之前交付××%的註冊資本,計××美元。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後,須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並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註冊資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 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美元,合營企業委託××銀行牽頭、××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以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美元)的×%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它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後,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築費的×%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 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後儘快簽署。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天內書面答覆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覆,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 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後,成立以××××為首的由××××、××××、××××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於轉讓前××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甲方要為儘快取得該項批准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准、註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築物和改造原有建築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資料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絡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採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裝置、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築物、新建築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儘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築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築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竣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取得××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絡以最優惠的價格採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裝置、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並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它有關安排;

4.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有關事項。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 董事的任期為×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從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託書委託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併。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託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並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託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簽字後由合營企業歸檔儲存,並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 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經營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階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 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後的前×年,本著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後的第×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它高階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範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階管理人員之外的其它下屬人員,並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輔助總經理工作,並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範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它高階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 根據董事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門,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 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託××××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託條件、擬訂委託合同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八章 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築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 對於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並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 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別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一、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並報中國主管當局批准;

(2)根據批准的擴大初步設計,製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外採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裝置、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並根據需要與對方協調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並在預算的範圍內支付其它有關費用;

(9)整理和儲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檔案和其它記錄資料;

(10)其它有關籌建的業務。

二、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築,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並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託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的所需裝置、傢俱和其它用品的採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三、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築及原有建築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的任務後,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准,並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 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後,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託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 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託××××和××××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築物的建築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萬平方米的×%。

合營企業委託××××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 採購

第五十四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裝置、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採購計劃和預算。並將擬在中國境內採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合營企業自行採購,或委託第三者採購。

第五十五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採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階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裝置、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徵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 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並與之簽訂僱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它有關規定製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九條 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合營企業的中、外籍高階管理人員和其它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階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階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稅務

第六十一條 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築物和原有建築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准後實行。

第六十二條 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 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採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築物和原有建築採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築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築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准後實施;

2.各種機器裝置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裝置,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 在新建建築竣工和原有建築改造完成後,總會計師應儘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並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章 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 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第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 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於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應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於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 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報送××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原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併報出。

第六十九條 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期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後,剩餘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 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第十三章 審計

第七十一條 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於該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後儘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後的××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種審計完成後,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覆。

第七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並且應儘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 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 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佔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築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築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築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年。新建築物竣工後和原有建築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年。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並報中國有關當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 合營企業遇到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額超過註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因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它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託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 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稽核並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 合營企業以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後剩餘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 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髮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後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淨收益。

第八十三條 合營企業清算後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後,各項帳冊和檔案交由原中國合營者儲存。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八十四條 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它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祕密

第八十六條 甲乙雙方對屬於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祕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它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檔案。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儘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 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後;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後;

3.如果本合同簽字後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准。

第二十四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關當局批准的,在獲得批准之後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 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宜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採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後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檔案、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在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 本合同於××××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市簽署。

甲方:×××                乙方:×××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____的水果店____年度承包協議如下:

1、乙方承包甲方的水果店經營水果,承包期為____年上學期開學至____年下學期結束,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 元。競標成功後當場交清。

2、乙方經營專案為水果,不能進行水果加工和變相加工經營,不能經營其他專案,一經發現上述不能經營的情況,罰款壹仟元,並立即取消其經營協議且不予退承包費。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將合同轉讓,乙方與外界發生糾紛,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甲方提供門面一間給乙方作為營業場所(由甲方指定)。

5、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愛護水電設施,節約水電,水電費按實、按市場價由乙方主動向甲方交納。

6、工商、稅務、衛生等其他費用甲方可幫乙方協調,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愛護學生,不經營腐爛、變質水果,遵紀守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交費用不退。

8、乙方在承包期間內不享受學校任何福利待遇。

9、乙方競標時必須交納壹仟元的保證金,承包期滿沒有違約情況時由甲方退還其保證金。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年月日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5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元,納稅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戶主:__(蓋章)

__年__月__日訂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6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為了發揮出租車的最佳效益,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增強駕駛員責任感,保障車主利益,增加駕駛員收入,更好地服務市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湖北省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

第一條 甲方將享有經營收益權的計程車,車號為的夜班,承包給乙方從事夜間經營活動,承包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為期個月。

第二條 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元,作為安全服務質量保證金,此金在合同期內不計利息。乙方須每天向甲方繳納夜班承包費元整。因修車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營運的,承包費協商解決。

第三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地駕駛車輛,確保乘客及他人安全,合同之日起,此前的所有相關費用及違章由甲方負責處理,此後在乙方營運期間一切違章及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擔,另外若乙方此後發生事故,因事故賠償和事故處理支出的實際費用,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保費的上浮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乙方無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轉讓此車或者期間將車給他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行監督。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車輛合法有效的證件。

3、因甲方的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停運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營運的,甲方付乙方每班元工資。

4、乙方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有權要求到該車的4S店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損壞件的更換以原車是什麼樣質量的配件為準。

5、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及甲方公司管理規定的;

(2)發生重大服務質量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

(3)造成交通事故3次以上(含3次),負主要或主要以上責任的;

(4)未經甲方允許,將車交於他人駕駛的;

(5)被有關部門吊銷《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的;

(6)其它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的。

第六條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在合同期內,乙方守法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有權要求甲方依照合同提供的相應的服務。

2、按時足額繳納每天承包費。

3、每天清潔車輛,保證車輛內外整潔、衛生。

4、乙方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停運的,除承擔當班的元承包費外,還應承擔停運損失費用,每天按元計算。

5、承擔夜班期間的燃油費、洗車費、燈泡損壞及補輪胎、交通違章費用。

6、積極參加甲方公司舉辦的各項文明建立活動。

第七條解除合同處理

1、合同到期前3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申請是否續租,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解除合同後,甲方在查清乙方的交通事故、交通違章處理完畢後,及時足額退還乙方的安全服務質量保證金。

3、若甲方車輛轉讓,或公司政策原因,此合同自動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若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擅自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必須支付違約金元。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燃油料價格的上下浮動與承包費用沒有關係。

2、燃油補貼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名蓋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 ,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遞增包乾。

二、承包期限自 年日起至月日止,共年。

三、上交利潤數額

1.承包方上交利潤包乾基數為

2.承包方按____遞增____%比例上交利潤。 3.承包方上交利潤時間按__計算,即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

四、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

五、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__萬元;__年__萬元;__年__萬元;__年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____;裝置完好率達到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閒置資產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元;____年為____元;____年為___元;____年為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潤________

六、貸款歸還,承包前的債權債務處理:

七、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2.對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後,可依法定程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3.按合同規定兌現獎罰條款。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經營者____是企業在承包期間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45條規定行使職權。

2.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3.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

4.承包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

八、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利潤或延長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潤指標,除由經營者和其他負責人按合同規定賠償外,不足部分以企業資金補足。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法院起訴。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分,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性別______,______族,生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住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經營餐飲、茶點的場地和相關的設施、裝置(包括經營權)發包給乙方具體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發包的標的物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經營場所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的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平方米。

3、經營場所的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經營管理和乙方承包經營期滿交還該經營場所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乙方應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限、用途

1、承包經營期共伍年。自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承包經營場所僅作為餐飲及茶點等營業場所及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經營範圍使用。

3、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經營標的,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繼續承包經營,則必須在承包經營期滿陸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經營承包合同。

第五條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由應當交付天信公司的房屋租金和應當交付甲方的承包金組成,分別按下列方式計算及交納。

1、____________應當向天信公司交納的房屋租金已由甲方向天信公司實際交納,乙方從______月起至______月止(連續______個月),每月1日向甲方支付______萬元(大寫:______)。從____________起,乙方與甲方(甲方不付支付房租義務,實為監督乙方履行向天信公司實際交付房屋租金的義務)一道向天信公司每半年一次性交納房租,具體房屋租金數額以與天信公司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為準,直至承包期限屆滿時止。

2、乙方除向天信公司交納房屋租金以外,還應當向乙方交納承包金,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承包金為______萬元(大寫:______);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年承包金為______萬元(大寫:______);第五年的年承包金是______萬元(大寫:______)。承包經營期起算之日為____________起,每月1日按年總承包金除以十二個月即每月的月承包金,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承包經營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乙方應按時交納承包經營期間的水費、電費、氣費等一切費用(包括因經營承包行為而產生的其他稅費)。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甲方以本標的物交接之日形狀交與付乙方,乙方應合理使用經營場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及裝修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變動。承包經營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提前退出承包經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承包經營權的轉讓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承包經營標的。

2、天信公司出售房屋,房屋的優先購買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享有該權利。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經營標的;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包經營權轉讓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的。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1個月以上。

(8)無法預交房屋租金。

3、承包經營期滿前,乙方要繼續承包經營的,應當在承包經營期滿6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本次承包經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承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4、承包經營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承包標的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經營的場所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在交付給乙方時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維修義務屬於乙方,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承包經營期滿後,將承包經營的場所及附屬設施、裝置如數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承包經營的場所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標的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承包金總額20%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承包金2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經營標的的,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承包經營標的,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包標的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和天信公司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承包經營範圍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承包金累計1個月以上的。

2、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30%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中途擅自退出承包經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承包金5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承包金的2倍支付滯納金。

5、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經營標的。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承包金的5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經營的場所,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交納______萬元(大寫:______)的定金。本合同簽訂3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保證金______萬元(大寫:______),用於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若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無法足額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則本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乙方交納的______萬元定金甲方不退還。本合同生效期滿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保證金(包括______萬元定金)由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不支付利息。

2、甲方截止____________前經營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____________起之後因本合同標的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承擔經營承包期間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職工工傷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火災安全事故、電氣安全事故、盜搶安全事故等等一切事故)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相關安全事故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由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電話: ______

傳真:______

地址: 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9

發包方:

承包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串串香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餐館,餐館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餐館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承包給乙方的位於市區路第號和第號門市;

2、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財產進行清點。

3、甲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餐館全部移交給乙方,由乙方進行簡單裝修

5、上述門市房屋的承租權和室內財產屬甲方所有,甲方應同餐館經營權一併移交給乙方,供乙方經營使用。

第三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鑑訂之日乙方付給甲方元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付給甲方元整;乙方給甲方的承包金包含門市房屋租金,門市房屋租金由甲方負責向門市房屋所有權人支付。

2、承包金必須在約定的時間一次性付清。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條件地收回乙方的承包權。

第五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保證該門市房屋的使用安全,其所屬硬體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市房屋的使用功能,嚴禁改變房屋的本體結構。否則,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所投入的不可移動的裝置設施和室內的裝飾裝修,在屆滿後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

安全責任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守法經營、文明經營,對就餐客戶的食品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對來本店的客戶以及本店工作人員承擔全部人身安全

責任和防盜等治安責任。

第七條

餐館的轉包與轉讓

在承包期間,乙方無權處置甲方財產,更不得將承包權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承包權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該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

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和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

)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

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商、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

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專案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製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定、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裝置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資料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資料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

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機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

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

(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

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範圍按____勞字____號檔案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金。

第十九條、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

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四款、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三十條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檔案材料發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或成員單位備案。

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11

訂立此協議的合夥人:

1、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2、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合夥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服飾店,該服裝店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

專案/商品_服裝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甲方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乙方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二)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服裝店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___________負責收銀、__________負責管理、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7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服裝店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服裝店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銀行帳號由_________保管、服裝店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服裝店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服裝店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總共兩頁、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12

發包方: (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經 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 生產線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執行模式,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並嚴格參照行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 年的總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費,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費為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並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願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裝置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裝置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後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原車間、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稽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裝置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根據市場前景和公司發展需要,乙方可自籌資金投資建設 產品生產線,每銷售一瓶可按 元提成作為全體股東收益。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生產經營直至公司章程規定的經營期滿。

五、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六、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七、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八、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予以角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檔案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檔案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一份,董事會祕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__ (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乙方)

為更好,更有效地盤活我村___________市場地資產、充份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提升市場的經濟效益,根據___________市場的實際情況,依據《合同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市場概況

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市場位於東莞市清溪鎮上元村,佔地面積約5000平方米,市場各項設施及建築狀況以乙方20xx 年 月 日所看到的現狀為準。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將___________市場整體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期限為20xx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及交租時間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人民幣元(大寫。承包費用採取按月繳交的方式,乙方需於每月 日前繳清當月租金。

四、合同保證金的交納

乙方需於簽訂合同之日內交納人民幣______元(大寫元正)合同保證金。合同到期後,若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甲方將該筆保證金無息退回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應辦理好 市場交接手續。對於該市場內原有的承租戶,乙方將市場檔口對外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自交接之日起,市場由乙方經營管理,由此產生的各種風險及費用(如市場管理人員工資、稅收、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乙方認為需要對該市場進行改造的,應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提交有關改造方案。乙方改造市場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自市場改造之日起4個月內,甲方免於收取乙方承包費。

八、築設施的賠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出資建造的設施賠償則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之日起, 市場所有建築及設施(含乙方出資建造的各類建築及設施)歸甲方所有。

九、甲方權力、義務

1、甲方及有關部門有權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統一對市場進行考核,乙方須予以積極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權派出工作人員對市場進行巡查,並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積極落實整改措施。

十、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市場用於經營,保證市場有序運營。

2、乙方應積極配合村委會及相關部門的管理,並負責出資購置市場消防安全等各類用品。

3、乙方自行承擔市場各類設施維修、維護的費用,並承擔市場正常執行的各項經費。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市場轉包他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沒收乙方已繳交的合同押金。

十一、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時繳清租金,若遲延交租的,每延期一天,應向甲方繳交人民幣 元(大寫 )滯納金;若乙方延遲支付租金30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沒收乙方已繳交的合同押金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14

甲方(發包方):

聯絡人:

聯絡方式:

聯絡地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聯絡地址:

甲乙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店鋪事宜,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店鋪資訊

1.店鋪地址:

包括範圍:

下列場所設施不在承包範圍之內:

(上述在承包經營範圍內的店鋪及其設施,以下統稱“店鋪”)

2.除非另有說明,該店鋪(包括店內設施)歸甲方所有。

二、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期限到期前,雙方可協商續簽合同事宜。

三、承包費用

1.承包費用: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的承包費用見下表:

專案標準備註

固定費用 元/每月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費用。

提成費用銷售金額的 %1.按月結算。

2.每月 日前核算支付上月費用。

其它費用

說明:

(1)銷售金額定義:店鋪的全部消費金額,不包括非經營性收益。

(2)甲方有權隨時檢查賬目等情況;如發現乙方有弄虛作假情形,每出現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並按實際賬目支付費用。

2.保證金:

(1)保證金標準:人民幣(大寫) 元整(¥ )。

(2)支付時間:本合同簽訂後 三 個工作日內支付。

(3)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 五 個工作日內,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保證金支付方承擔的費用、款項、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四、移交與歸還

1.移交安排

(1)承包期限開始前,甲方應將店鋪移交給乙方。

(2)甲方需將下列物品與店鋪一併移交:

編號名稱/規格品牌數量價值備註

(3)甲方逾期移交店鋪的,乙方有權相應延後承包期限;逾期超過15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2.歸還安排

(1)承包到期、提前解除或終止之後的五日內,乙方應將店鋪及甲方原移交物品歸還給甲方。

(2)乙方逾期移交的,每逾期一天,除應按原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承包費用之外,還應按每天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未按約定移交導致甲方無法正常使用、處置店鋪的,視為乙方未移交。

3.移交及歸還店鋪及物品時,雙方應簽署交接檔案。

五、承包期間專項事務安排

1.成本、費用承擔

專案承擔者說明

店鋪租金甲方

物業費用甲方

暖氣(供暖)甲方

水電燃氣乙方乙方自行繳納相關費用。

人工成本乙方承擔者應負責向員工足額發放工資(含加班費),承擔法律規定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成本。

店鋪修繕乙方店內裝修、裝置的維修維護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原材料乙方

稅費乙方乙方應承擔並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期間店鋪的全部稅費。

其它經營成本乙方

承包費用乙方

說明:

(1)除非特別說明,上述費用均指店鋪承包經營期間的費用。

(2)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但實際由甲方支出或負擔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或從。

2.勞動關係安排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與乙方及乙方僱員不構成勞動關係,乙方自行向店鋪僱員支付工資,自行承擔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方面義務與風險。如因乙方及乙方僱員要求或政府機關要求等原因,導致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僱員承擔工資、社保公積金等勞動法方面的義務的,甲方均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並有權從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如有)中抵扣。

(2)甲方與乙方及乙方僱員不構成勞動關係,乙方如有需要,可申請通過甲方為乙方及乙方僱員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這種情況下,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全部費用(包括個人部分與單位部分)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均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並有權從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如有)中抵扣。

(3)甲方與乙方同時構成勞動關係,乙方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事宜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其它檔案為準。

3.證照

甲方將下列證照於店鋪移交時一併交由乙方使用:

4.稅務、財務安排

5.債權債務安排

(1)店鋪移交之前,與店鋪相關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

(2)店鋪移交之後歸還甲方之前,除本協議明確規定的以外,店鋪經營相關的債權債務和責任,由乙方負責。如導致甲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以甲方或店鋪名義對外借貸或簽署任何法律檔案,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六、雙方其它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情況下,隨時對店鋪與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查賬等。

(2)如有影響店鋪/甲方聲譽、違反本合同約定等事宜,有權要求乙方改正。

2.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店鋪的經營管理,除本協議約定的以外,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

(2)乙方自行負責聘用並管理員工。

(3)保證公司賬目清楚、財務資料完整。

(4)保證服務質量。

(5)未經甲方同意,不準將店鋪出租、出售、轉讓、轉包、與第三方合作經營等。

(6)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按本協議約定承擔費用,並向甲方支付承包費用之後,剩餘利潤歸乙方所有。

七、違約責任

1.一方未能履行付款義務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 0.5 %向收款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立即付款。

2.店鋪經營範圍中,下列原因之一,導致甲方向任何第三方、員工、客戶、消費者、供應商等承擔賠償、補償、報酬等責任的,乙方應立即向甲方進行全額賠償:

(1)根據雙方約定,屬於乙方應當承擔的費用範圍之內的;

(2)乙方承包期間,店鋪的生產、經營、消費導致的款項或責任的。如因甲方過錯造成的除外。

3.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出現食物中毒事件或其它涉及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事件,導致出現顧客重傷/重病/住院或財產損失上萬以上的情形的;

(2)乙方被國家機關責令停業整頓的;

(3)乙方的生產經營被新聞媒體點名批評報道等情形,導致店鋪聲譽嚴重受損的。

(4)甲方對乙方的違約行為要求改正,但乙方仍不改正或再犯的;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無法正常經營時間超過30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5.甲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6.如國家機關認定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模式違法,則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除按本合同約定結算解除之日前的費用以外,互不承包其它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其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企業改革承包經營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經_______餐飲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_______餐飲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_______餐飲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股東會有關檔案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全體股東共同簽訂餐飲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甲方、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經營方。

第二條 承包經營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執行模式,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餐飲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經營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餐飲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經營方_______年的總承包費為_______萬元整人民幣,作為_______餐飲全體股東的收益,收益按股份比例分成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在每年12月底前付清當年年承包費_______元整人民幣,其中,扣除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的收益金,每年_______月底前付給丙方30%當年收益金_______元整人民幣,逾期不交,丙方有權按欠交額的千分之_______收取滯納金。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經營方完成上交費,可自願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_______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丙方權利義務

一、對移交給承包經營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裝置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經營方合法經營,丙方不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經營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經營方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承包經營方的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_______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裝置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abc股東會審定後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______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_______股東會稽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裝置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_______股東會認可。

四、若以______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_______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六、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式解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檔案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檔案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股東各執_______份,董事會祕存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

身份證: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身份證: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

身份證: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