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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承包合同(精選19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47K

餐館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ABC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ABC餐飲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ABC餐飲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股東會有關檔案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全體股東共同簽訂ABC餐飲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甲方、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經營方)。

第二條 承包經營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執行模式,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ABC餐飲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經營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餐飲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經營方 年的總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作為ABC餐飲全體股東的收益,收益按股份比例分成(甲方40%、乙方30%、丙方30%)。在每年12月底前付清當年年承包費 元整人民幣,其中,扣除甲方40%、乙方30%的收益金,每年12月底前付給丙方30%當年收益金 元整人民幣,逾期不交,丙方有權按欠交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經營方完成上交費,可自願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丙方權利義務

一、對移交給承包經營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裝置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經營方合法經營,丙方不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經營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經營方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承包經營方的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ABC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裝置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ABC股東會審定後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ABC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ABC股東會稽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裝置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ABC股東會認可。

四、若以ABC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ABC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六、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合肥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式解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檔案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檔案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4份,股東各執5份,董事會祕存1份。 甲方(簽字):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乙方(簽字):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丙方(簽字):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餐館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行業規定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專案名稱:

專案地點:

一、承包範圍:

(一) 早餐服務

乙方為甲方所居住的 套房酒店公寓以及 廣場內的租戶及小業主提供早餐服務。 早餐標準不低於人民幣35元。

乙方應提供早餐標準選單經甲方確認。

早餐服務時間為: 週一至週五: 6:00 – 10:00

週末及節假日: 6:00 – 10:30

早餐標準為一房提供一份早餐,二房提供二份早餐,額外增加的早餐費用為人民幣35元。此價格只針對居住在 的客人。如果 的租戶或小業主則需要支付人民幣45元每個人。兒童身高一米以下免費,一米以上一米二以下半價。

(二) 午餐服務

乙方為甲方所居住的 房酒店公寓以及 場內的租戶或者小業主提供午餐服務。

1.午餐服務時間為:每天: 11:00 – 13:00

2.午餐價格由乙方自行制定。並提供一週標準選單經甲方確認。

(三) 送餐服務

在國家法律法規範圍內,乙方可提供送餐服務給甲方所居住的 套房酒店公寓以及 的租戶或者小業主。

(四) 會議室租賃、會所配套

1. 乙方需提供會議室租賃的費用表給甲方以便甲方提供給有需要的客戶。

2. 甲方承接的會議收入,扣除成本,按甲方得70%,乙方得30%收取。(上午不承接會議)

3. 寓和無 公司本部門使用會議室的,僅支付電費。

4. 本大廈51樓會所因接待活動需要7樓餐廳作為配套廚房時,乙方無條件同意將餐廳(含設施裝置)作為配套免費給甲方使用。

(五)裝置

1.甲方投入的固定資產及房屋用地,乙方以管理費的形式作為甲方的補償;乙方投入的固定資產,如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則由甲方按折舊後的現值買入; 如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則由乙方自行處理,與甲方無關。

2. 甲方投入的所有設施、裝置、廚具、餐具,乙方應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損壞

由乙方負責維修或增添,並保證其品質與原材質相同。

二、甲,乙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 乙方

1. 乙方為該專案設定服務人員包括廚師在內的總人數為5-6人,並保證每天不少於 5 人當班。乙方必須有充分的人力資源以保障所提供服務的正常運作。

2. 如有大型以及特別的活動時,乙方應視情況取消員工休假以保障有充足的人手提供相應地服務。在不影響公寓的正常工作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自行安排員工休假。

3. 在目前7樓廚房現有的裝置設施情況下,如乙方覺得需要添增裝置的,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但必須告知甲方以便核查所需裝置所需電力是否會對目前電力裝置造成過多的負荷。

4. 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保障酒店原有的設施和財物不受損壞,否則乙方需按價賠償。所有物品如有損壞,乙方有責任及時彙報並跟進。

5.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失物招領程式,如有發現員工違反該程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聘該員工。

6. 乙方必須保障員工的工作安全,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做好保護措施,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均有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 乙方必須保障食品的衛生以保障客人的安全,否則造成的人員衛生事故乙方承擔,並且甲方有權視情況的嚴重性來決定是否終止合約。

8. 乙方必須定期對廚房以及早餐廳的設施及裝置進行清潔消毒工作以保障衛生安全。

9. 乙方需做好用餐人員的登記,根據甲方提供的每日用餐人數做好統計工作以便核查。

10. 乙方應對額外的早餐進行收費並及時將收費憑證交至公寓前臺以便及時入賬並方便以後雙方核對。

11. 乙方需提供免費的早餐給公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業主方領導以及其他必要人員並做好相應地登記。雙方可協商決定具體的人數。

12. 乙方需按月支付7樓的運營所需的能源費用(水,電)及為提供正常運營所需之維修維護費用。

13. 乙方必須做好全部收入的統計以便甲方隨時核查。並在每個月5號之前支付管理費用給甲方,(具體費用第六條管理費執行)

14. 乙方必須保證資料的真實性,提供收費系統,以保證收費的真實性,並接收甲方的監督,如有違反,甲方可視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或終止此合約。

15.乙方應接收甲方就乙方的食品質量、食品衛生、環境衛生、食品品種及數量進行監督。

(二) 甲方

1. 甲方需保障能源設施(水,電)的正常供應,並每月需做好相應地資料統計以便乙方能及時核對並支付費用。

2. 甲方將提供7樓餐廳的衛生許可證給乙方,以便乙方正常經營。雙方可以後協商解決是否需要由乙方單獨申請。乙方在借用甲方的衛生許可證期內,凡出現的一切事故均有乙方負責。

3. 在移交前,甲方應保障7樓的設施裝置的正常運營,如有任何問題,甲方必須在移交前對損壞設施裝置進行維修。

4. 甲方必須每日需在酒店管理系統中打印出用餐人數表給乙方以便乙方核對。

5. 甲方財務人員必須在每個月30日前對乙方運營所產生的所有營業收入進行核對核查並雙發籤字確認以便乙方能及時支付管理費用給甲方。

6. 甲方需設立專人協助和監督乙方工作,定期將客戶意見反饋給乙方以便方提供服務及食品質量。

三、違約責任

1. 本合同執行期自乙方進場之日起計算。甲,乙雙方預訂從20xx年8月1日前進場,20xx年8月1日正式對外營業。如需更改進場日期,任何一方必須提前三天通知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2.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合同,無正當理由不能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發生前月的銷售額的20%作為違約金。

3. 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第四條導致合同解除,應承擔當月銷售額20%違約金。

四、合同解除

1. 如由乙方責任所造成的食品衛生或人員安全事故給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時,或乙方被食品衛生部門處以警告以上處罰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2. 如由甲方經營或主體發生改變而需要解除本合同時,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付違約責任。

3. 在合同執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結業等),造成無法履約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可提前30日通知雙方解除合同,並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4. 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的理由提出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發生前月的管理費營業額的20%作為違約金。

5.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被甲方檢查人員要求整改及客戶投訴一個月內超過5次或一年內超過15次,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兵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三十七個月,即自20xx年7 月31日至20xx年 8 月31日。

六、管理費

(一) 管理費計算方式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月管理費應為:

1.最低管理費為每月人民幣6,000元,當月總收入達到人民幣100,000元以內的,按當月銷售額8%或6000元就高收取管理費; 當月總收入達到人民幣10---15萬元的按當月銷售額10%收取;當月收入在15萬元以上的,按當月銷售額12%收取。

2、雙方同意, 甲方需保障月平均每天用早餐人數達到60人以上(保底人數),否則低於平均每天60人的按60人的早餐費用標準結算給乙方。( 以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的二個月內作為試行:如當月平均實際用早餐人數低於60人,則按100元/人減少管理費;試行結束後,雙方同意可根據統計資料調整保底人數,若統計人數高於60人/日則不予調整,若統計人數低於54人(含本數)則保底人數調整為57人)。

(二)管理費支付方式

1. 乙方接收後的第一個月食材等費用均由乙方墊付,從第二個月開始流轉;

2. 乙方提供服務費發票收,甲方需在每月的7日前將乙方上月收入總額(扣除食材、人員工資等)匯入乙方指定賬戶,乙方收到上述費用3日內向甲方支付上月管理費。

3. 食材、部分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4. 甲方做出贈送早餐促銷行為所發生早餐費用,應由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無條件同意該促銷就餐人數不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具體結算費用以雙方協商為準。

七、其他條款

1.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無錫市崇安區法院提請訴訟。

2. 雙方就本合同第四條第5款投訴的定義為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客戶因在餐廳就

餐因食物中存在異物、動物(含昆蟲)屍體或部分屍體而不適;服務人員與客戶發生爭執;客戶因在餐廳就餐不滿意而在公共網路及對甲方有較大影響的區域釋出不滿言論(經甲方核查屬實);因食品衛生問題對甲方及甲方客戶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使得甲方遭受訴訟、行政處罰、索賠等;餐廳衛生環境不達標內甲方檢查人員指出但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但客戶對食品口味不滿意、無明確理由的網路異議不在此列。

3. 合同有效期內,如一方提出對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補充,需以書面形式提出,經另一方同意,加蓋公章確認後方為有效。

4. 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商討是否續約,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

5. 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確認的文字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7. 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程式碼證等有效證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餐館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對員工餐廳綜合管理,提高員工膳食標準,經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員工餐廳由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及經營範圍

承包經營甲方員工餐廳,負責供應甲方員工(早、中、晚、夜宵、通宵)。在確保上述就餐正常供應後,可根據員工需要和能力許可,兼營小炒,承接接待餐業務,菸酒飲料等零售。嚴禁在食堂區域內(包括宿舍)進行非法經營活動和其它用途。

二、承包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有效期為______年。合同期滿後雙方要求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餐費標準

甲方食堂餐費標準按每人每天單價計:

人員

早餐

中餐

晚餐

夜餐

通宵餐

高層人員

高層人員

普通人員

其他人員

四、場地使用及相關費用

1.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廚房場地和用具的使用權。進場前甲方負責將基礎設施裝修完畢或破損部分及用品一次性維修保養完成後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經清點(按清單雙方簽名)後交付乙方使用,若雙方終止合同後,乙方應將上述物品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自然損耗除外)。

2.承包期內,食堂內的用具維修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區內外的設施維修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需要新增或更新廚房裝置用具,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添置費用由甲方負責(添入物品清單內)。

3.承包期內,甲方負責水電費,乙方負責餐廳衛生費、燃氣費及其它費用。

4.乙方對餐廳負全部責任,所有衛生條件必須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因違反有關部門衛生管理辦法而遭到處罰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5.如乙方要佔用甲方廠區承包區以外的其它地方擴大經營,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書面申請需徵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審訂批准。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採購、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就餐秩序,並加強就餐員工的素質教育與訓練。

4.員工憑就餐券或其它方式(就餐卡、簽名、刷卡等)用餐,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就餐的人數,如遇加班、放長假等非正常因素必須提前一天通知。

5.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治安、消防等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處罰乙方工作人員的違紀行為。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方負責食堂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人員配備、採購、製作、廚房、餐廳的環境等管理事項。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禁止供應未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的各類食品和“三無”調味品。

3.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將每天食品留樣24小時,以便發生事故追查原因。

4.由於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潔給甲方員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後果的,必須承擔相關費用以及法律責任。

5.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等所有工作場地的衛生,嚴禁進入甲方的辦公、生產和工作場地,違者按甲方的《廠紀廠規》處理。

6.餐廳工作人員一律憑“健康證”上崗,並每半年統一體檢一次,無健康證一律不得上崗。

7.乙方必須提前一週將選單給甲方管理人員稽核,經核准後在餐廳內公佈。

8.廚房和餐廳的殘渣剩飯由乙方負責處理,但不得扔在廠區內。

9.如市場物價上漲過高,造成乙方在連續二個月虧損的情況下,有權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費用,甲方應儘快進行市場調查,若情況屬實,應適當增加伙食費用。

10.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乙方不承擔甲方房產和設施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

六、結算方式

乙方每月將上月餐費開具正規發票送交甲方財務,甲方以月結______天的形式通過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乙方伙食費(乙方須提供抬頭)。

七、違約責任

1.經營期間,雙方不得擅自中斷合同,單方無正當理由提出解除合約,需經雙方協商後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按上月營業額補償對方。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八、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述審理。

九、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十、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十一、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月____日

餐館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因業務發展需要,甲方將位於廠區內的 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生產裝置的提供:

1.甲方為乙方提供廠房(車間)及電力,用水、蒸汽。

2.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裝置,節約物料,不得故意損壞或浪費生產裝置和物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並對其進行罰款。

二、承包保證金及返還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在簽訂合同後繳納 元給甲方作為保證金(押金),合同期滿或者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且在乙方已經清理完一切在本廠的債務、工人工資及交接手續後,甲方則將此押金不計息退還給乙方。若乙方違反本協議,則乙方無權要求返還。

三、加工價格:

四、工作時間:

甲方許可乙方實施彈性工作制,但乙方所配的人力應以滿足生產進度為準,乙方不得因人事安排不足而影響生產進度,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因而造成的一

五、不良品的處理(回收次品的賠償為 元/條,次品歸廠方處理) 1、因乙方製作方式及工藝問題而導致整床貨損壞的,乙方必須向甲方全額賠償(包括客戶要求甲方賠償的金額)。此種事故在合同期內發生超過2次(含2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2、因乙方製作方式工藝問題需要甲方洗水車間其它部門返洗或返工的,則甲方不另行支付乙方該床的加工費。

六、乙方的權責

1、乙方不得聘請一些來歷不明、沒有真正有效證件的工人入廠,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為自己的工人以他們自己的名義購買工作醫療保險及社會保險,甲方與乙方及其乙方聘請的僱員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及其工人在工作期間受傷或者死亡的,所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工人的報酬由乙方支付,於甲方無關。乙方應按時支付乙方工人的報酬。

4、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和其工人之間的一切事宜(包括工資、工傷等)均與甲方無關,如因這些問題導致甲方的利益受損,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商儀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館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 (簡稱甲方)

租賃承包方: (簡稱乙方)

為發展經濟,響應政府的招商引資,甲乙雙方本著做強做大,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了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租賃承包專案

1.甲方將礦區一整套600機組裝置及巖口堆場承包給乙方開採使用(裝置型號及數量、質量見機械裝置責任補充協議和交接清單)甲方可以自主更換機組裝置。

2.租賃承包期限為六年,自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機建時間),乙方在租賃承包一年期滿後,如果沒有經濟效益,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

3.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將現有的採礦裝置及礦口堆場生產線全部移交給乙方,並由乙方負責安全生產、開採、管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 租賃承包金的上交、方式和時間

每年租賃承包金壹佰萬元整,經雙方協商,乙方按全年12個月,年 月起開始分攤,月底支付甲方,(採取現金結算或銀行票據結算)。先期扣除叄拾萬元租金。

三、 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負責做好當地的老百姓和政府工作,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生產,料場加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養路費、灑水費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負責協調好乙方辦好礦區正常生產及道路暢通的有關事宜。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產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在全村各山場同等的上交費用歸甲方負責。

3.甲方負責繳納正常稅費及政府部門費用(國地稅、工商、國土、安監、環保、林業、水利等部門)。每年乙方承擔20萬元費用,如有部門變化再作協商。

4.甲方負責變壓器(500KW),增容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增容事項2個月內保證完成。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租賃承包合同簽字生效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負責,細則詳見安全責任補充協議。

2.乙方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繳納合同保證金貳拾萬元整,另一次預交甲方20xx年度租賃承包金叄拾萬元整,合同保證金貳拾萬元整待合同期滿時返還乙方或者充抵最後一個月的承包租金。

3.在租賃承包期內,乙方的運輸車輛必須安排甲方村現有的運輸車輛,乙方每月10號與運輸車輛結清支付費用,如乙方資金回籠困難,乙方可在當月15號付清,甲方協助乙方管理號運輸車輛,必須確保不能罷工、停運和上漲運費,由甲方協調,確保正常生產,否則因此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4.在租賃承包期內,乙方生產的石料必須經過甲方的碼頭下河,甲方收取乙方碼頭費0.7元/噸,甲方碼頭由乙方負責安排工人及工資,管理機械裝置維修及電費。

5.甲方必須2個月內拿到國土資源局擴界正規紅線圖和開採礦區,乙方開採在現有礦區後面(附圖一張)。

6.乙方要協助好甲方的工作,遵紀守法,服從全礦區的開採規劃管理,如不服從經安全部門檢查,造成罰款,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五、 乙方承包期滿後,如不再承包,乙方所建機組生產線由甲方所有。

六、 如果六年合同期滿後,乙方需要繼續承包,甲方按當時的政府政策,有限承包給乙方。

七、 違約責任:在承包期內如有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的相關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除外。

八、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再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執行日期為甲方機械裝置交與乙方正常使用一個月後執行,自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果。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合同管轄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身份證號: . 身份證號:

餐館承包合同 篇6

發包單位: (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承包範圍:

第四條:工程造價:

1、本工程按單價 元。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

合計人民幣: 元。

第五條:承包方式:

第六條:施工期限 天,施工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工期協商順延。

第七條: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鋼柱樑及檁條安裝完成付 元;屋面板及牆面板完成付 元;驗收合格後付 元,餘 元為質保金一年後無質量問題一週內付清。

第八條:雙方主要責任

1、甲方:

1)提供施工圖,並保證按期付款。

2)乙方進入現場前必須做到施工場地“三通一平”,即水、電、路通,場地平整,甲方負責把電源引至安裝地點。

3)派駐工地代表 ,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手續,負責工程量變更籤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其他問題。

2、乙方: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採購材料和裝置,及時安排生產;

3)乙方工地專案經理 ,負責本工地施工方面的工作;

第九條:工程變更應當由設計單位或甲方出具變更通知書,並及時通知乙方,因變更設計而調整的工程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與驗收標準按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05-20_執行。

2、甲方加到乙方:工程竣工提請驗收“的通知後,在十天內組織驗收,籤具驗收證書,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甲方超過驗收期限或工程已投入使用時,則視為驗收合格。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乙方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如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起訴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十三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履行完畢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合同全面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館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

丙方:

丁方:

為了更好的推動 “煤改氣”程序,經四方協商,甲方與丙方確定的不鏽鋼窯爐技術方案內容,丁方對技術方案進行審查和備案工作,並由甲方委託乙方承建不鏽鋼窯爐和天然氣配套工作,經過甲、乙雙方同意,其中窯爐的設計、建設、安裝、除錯等工作由丙方具體實施,乙方不收取管理費用,不鏽鋼窯爐技術方案及建設過程中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裝置維護保養、執行引數等事宜,由甲方與丙方自行協商確定。甲、乙、丙、丁四方就窯爐裝置的製造與安裝,根據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協議,以資四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標的

1、窯爐裝置名稱:

2、窯爐裝置安裝地點:

3、窯爐裝置要求:由甲方和丙方自行商定(見技術檔案)。

第二條 承包方式和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窯爐裝置由丙方進行設計、採購、施工、除錯、保運,以交鑰匙工程實行承包。

2、 (開具17%增值稅發票) 。

3、窯爐裝置價款的支付辦法:

裝置款項由甲方按照工程進度,直接支付給乙方,再由乙方支付給丙方。協議簽訂後,甲方在協議簽訂後三日內支付日內給付 ,爐體鋼結構完成耐火材料到場付 ,冷除錯合格後點火前付 ,剩下 在工程完工之日起6個月內一次付清,在上述付款過程中,乙方將根據甲方支付的款項週期,在合理時間內直接支付給丙方。

5、本窯爐裝置價款結算必須通過三方財務手續辦理,經過三方協商,甲方不得對乙方無財務手續的任何個人支付現金,否則乙方不予承認,在丙方同意接受該款項的50%承兌時,甲方最多隻能以協議總價的50%承兌支付給乙方,其餘50%以現金轉帳方式支付。

第三條 窯爐裝置製造安裝

1、本窯爐裝置擬定於20xx年12月20日進場施工,20xx年3月 30日正式使用(廠方基礎及廠房具備安裝條件後50天安裝完工,春節假期除外)。

2、現場安裝開始前十天,甲方應向丙方發出書面開工通知書。窯爐安裝熱除錯完成後20天內,甲方未進行產品試產並組織驗收既可視為合格交付。

3、窯爐熱除錯中,如窯爐未能滿足技術方案中的噸鋼耗氣量,丙方將無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技術方案要求。

4、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a)按窯爐裝置製作安裝準備規定,甲方不能提供製造安裝場地,裝置基礎、冷卻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消除,影響進場製作安裝;

(b)在窯爐製造安裝中如因停電、停水四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三天以上,影響正常製作安裝;

(c)未按協議規定付預付款、窯爐製造安裝進度款而影響製作安裝; (d)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 提供裝置安裝場地及用水用電,具備現場安裝條件。

2. 按照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協議款項。

3. 安裝過程中,做好廠區內的配合協調工作,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4. 有權對工程安裝過程中出現的違章施工、違章操作等作業進行制止。

5. 有權要求丙方按照協議進度進行施工,如因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由丙方承擔相關責任。

6. 組織工程驗收、除錯及試執行工作。

7. 窯爐在除錯過程中,如未達到技術方案要求,由丙方承擔相關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負責配合甲方及丙方工程進度。

2. 負責按照工程進度,收取甲方的裝置款項,並及時支付給丙方,以保證工程的順利實施。

3. 參與工程的驗收、除錯及試執行。

三、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按照甲方和丙方確定的設計方案進行裝置購置、施工、除錯、保運工作。

2. 按照甲方的書面開工通知書,及時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3. 在甲方廠區內施工時,進行文明施工,服從甲方的管理。

4. 根據工程進度,向乙方申請工程進度款。

5. 按照工程工期要求,及時完成裝置的安裝、除錯及試執行工作。因甲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6.窯爐除錯過程中,需滿足技術方案要求,如未滿足,將免費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

四、丁方的權利及義務

1. 對不鏽鋼窯爐技術方案進行審查和備案。

2. 關注不鏽鋼窯爐建設進度。

3. 為企業進行不鏽鋼“煤改氣”的相關政策扶持。

4. 參與工程的驗收、除錯及試執行。

5. 監督見證甲、乙、丙三方履行協議相關內容。

第五條 質量保修及其它

1、 本窯爐裝置保修期為壹年(爐主體質保3年,易損件除外),質保期自窯爐竣工資料交付之日起。在保修期內,對屬於丙方責任的窯爐質量問題,負責無償返修,接到甲方的電話24小時內到廠提供服務。

2、 自丙方將工程相關資料交付甲方之日起,甲方應組織乙方、丁方等相關政府部門人員在五個工作日內進行竣工驗收。

其 它

1、本協議正本一式八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兩份,四方可自行復印副本。

2、本協議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麗水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3、本協議未盡事宜,四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自四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 :

代表簽字:

丙方:

代表簽字:

丁方:

代表簽字:

協議簽訂時間:

餐館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通訊地址:

授權代表: 職務: 身份證號: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經營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將位於常德“武陵農資交易大市場倉儲中心”的 棟 的倉庫(以下簡稱承包經營物)租賃給乙方使用。承包經營物面積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 平方米(共間)。

1.2 本承包經營物功能為,承包給乙方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改變承包經營物的功能。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 本承包經營物採取乙方自行管理的方式。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限

2.1 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乙方如需續包須於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即 年 月日前)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承包經營事項重新簽訂承包經營合同。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如乙方逾期未提出書面續包要求,則視作乙方放棄續租,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作任意處置。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三條 承包經營物的交付

3.1 在本承包經營合同生效日起 日內,甲方將承包經營物交付乙方使用。

3.2 如甲方未按期交付超過七天,則應按乙方應交付承包金的日萬分之五給予乙方損失賠償。

第四條 承包經營費用

4.1 承包經營保證金

本租賃合同的保證金為首月承包金的叄倍,即人民幣 元(大寫: )。 備註:

4.2承包金

承包金為平價部分 間,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議價部分 間,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承包金總額為 元(¥ )

第五條 承包金的支付

5.1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人民幣 元,餘額 元於承包經營物交付前即 年 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否則甲方取消給乙方的所有優惠,承包金的總額按人民幣元收取。乙方延期支付應付款項如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取消該承包經營合同,並不予退還乙方已交付之定金,乙方無權異議;如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其他:

5.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得租金、電費及因本租賃經營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交還完好無損的承包經營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後七日內,甲方將向乙方退還承包保證金。

5.3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日數乘以拖欠承包金總額的萬分之五。

第六條 承包經營物的轉讓

6.1在承包經營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承包經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盡力使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6.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將其承包的標的物轉包或分包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無條件立即收回該承經營物,並不予退還乙方已交付之承包金及定金,乙方無權異議。若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七日內乙方仍佔有倉庫不予退出,則倉庫內貨物視作乙方放棄,甲方任意處置。

第七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7.1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承包經營物附屬射死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承包經營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執行狀態隨同承包經營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日常檢查監督權。

7.2 乙方在承包期間對承包經營物及附屬設施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保管之責,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7.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應愛護承包經營物,因依法使用不當造成承包經營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十日後乙方仍不予維修,甲方可自行維修,所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防火安全

8.1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須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本倉儲中心的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主管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8.2 乙方應在承包經營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房屋內消防設施用作其他用途。

8.3 承包經營物內確因維修等事物須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須甲方主管部門批准,並在甲方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完成。

8.4乙方應按消防部門的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承包經營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於合理時間內檢查承包經營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予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九條 保險責任

在承包經營期限內,甲方負責承包經營物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承包經營物內乙方自有的財產及其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罰分包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物業管理

10.1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承包經營期滿之日前或提前終止之日前將承包經營物打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承包經營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承包經營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0.2乙方在使用承包經營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常德市法規及甲方有關承包經營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自行承擔。倘由於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應向建築物周圍其他使用者的正常運作,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付。第十一條 裝修條款

11.1在承包經營期內如乙方須對承包經營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且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共用部門及其他相鄰使用者造成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正。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 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承包經營物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二條 承包經營物的轉包

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將承包經營物的部分面積轉包,但轉包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包戶收取承包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包而改變。

如發生轉包行為,乙方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包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包期限;

2、轉包承包經營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規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包協議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於轉包戶的轉包合同應同時終止。

4、乙方須要求轉包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於甲方合同中有關轉包行為的規定,並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合同時,轉包合約同時終止,轉包戶無條件遷離承包經營物。乙方應將轉包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包協議簽訂後的五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甲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包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6、乙方因為轉包行為的轉包人應付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13.1在承包經營期內,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業管理費(如有)超過一個月,甲方在通知乙方繳納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未全額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承包經營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單不限於乙方及轉包戶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業管理費(如有)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執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轉包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承包經營物內的財務(包括受轉包人的財產)並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五日後,甲方將申請排名留置財務擁有抵償應支付的因承包經營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13.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14.1 若因政府有關承包經營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政府行為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將按本條第二款執行。

14.2 若因規劃變更須拆遷倉庫,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30天內無條件搬遷,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補償,合同同時終止。

14.3凡因發生嚴重地震等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起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衣服,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並應該向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正出具的證明檔案,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責。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包協議的,乙方應於承包合同終止之日或其經營期限屆滿之日遷離承包經營物,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承包經營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承包金,如乙方不接受支付雙倍承包金,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承包經營物,並強行將承包經營場地內的物品搬離承包經營物,且不負任何保管責任。

第十六條 廣告

若乙方需在承包經營物建築物的本體上設立廣告牌,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並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手續。

若乙方須在承包經營物建築物的本體上設立廣告牌,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有關稅費

按國家及常德市有關規定須就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其他有關的稅項及費用,按該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做為發包人,甲方作為承包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八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出發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給予乙方或乙方給予的電話或傳真一經發出,掛號郵件以對方即本合同第一頁所述的地址並以對方為收件人付郵七日後或以專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視為已送達。

第十九條 適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發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通過仲裁程式解決,雙方一致同意以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常德分行作為爭議的仲裁機構。

19.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第二十條 其他條款

20.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0.2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二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手氣保證金款項後生效。

發包方(甲方):

代表:

承包方(乙方): 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餐館承包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址: 住所(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同期限

一、試用期;試用期為進場後一個月,一個月後甲方同意續用本合同自動生效。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所開電梯拆除時止。

二、工程名稱、地點

2.1工程名稱:崑山凱迪城二期二標段。

2.2工程地址:崑山市前進西路南虹橋路西。

三、乙方工作內容

1、因工作需要,擔任建築施工電梯司機工作。

2、負責施工電梯的操作、故障檢查、報告維修人員保證電梯機械狀況和安全狀況良好。

四、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4.1根據氣候變化、工藝、工序特點由專案部適時調整每天的工作時間。

4.2根據《勞動法》規定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但考慮到建築工程施工工藝的特殊性和連續性,甲方按施工工藝、工序和進度的要去安排連續生產時乙方應接受。

4.3雙休日、節假日休息、休假等綜合考慮安排在春節前後、極度低溫、露天作業環境下的雨、雪、霧(塔吊不可運轉)天、其它工序(工種)施工時。

五、勞動報酬計取及支付

5.1 甲方支付乙方每月 元,分兩期支付,每月5日至10日支付 600~800 元生活費;餘款年底支付,並扣一個月工資作為下一年合同履約金,履約金在次年工作一月後返還。(不足月,按月工資除以30乘以出勤天計算)

5.2 發生中途離職、開除時的勞動報酬支付與在職人員同步結付。

5.3 上述“5.1”中勞動報酬已包括和考慮了以下因素:

5.4.1包括乙方所完成的產品質量達到雙方約定的標準,遵守專案部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專案部和班組的安排,勞動態度良好,以自身的技術素質從事了 機械操作 範圍內的勞動所應得到的基本工資;

5.4.2包括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繼續勞動支付的加班工資,已均衡考慮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5.4.3包括失業、養老、醫療等保險金費;

5.4.4包括按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福利待遇;

5.4.5包括往返車旅費、解除勞動合同後的各種補助(貼)。

六、社會保險

6.1甲方依法保障乙方的社會保險權利。鑑於乙方工作的流動性,為方便乙方享受相關社會保險待遇,根據乙方的要求,就乙方社會保險辦理的地點和方式協商如下:把辦理社會保險的費用計入乙方的勞動報酬中,由乙方在戶籍所在地自行辦理。

6.2其它福利待遇折算成金額按一定比例計入乙方的勞動報酬中,由乙方按需要自行選購。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等

7.1甲方應組織乙方在進入施工現場當天接受專案部對新進場職工進行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儲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7.2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水電裝置安裝、機械操作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上崗前培訓,乙方須具備獲得相應的操作證書(獲得證書的費用由乙方自理)方可上崗。

7.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7.4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按章操作,服從指揮,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意外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7.5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無安全保護設施的危險作業。

7.6作業場所為: 年 月 日乙方察看的現場佈置情況或甲方向乙方交代的現場情況,建築行業常規的戶內外“四季”自然環境,或可能會是登高、懸空、雨、雪、大風等特殊環境。

7.7專案部為乙方提供的生活設施:集體共用宿舍每間22~25平米,每間設高低床五張,住5人,上鋪可放日常用品;燈二盞,開關二個,可供200W以下電器使用的插座一~二個;職工食堂基本滿足用餐要求,生活區設有公共廁所

一座、洗浴間,開水器(或開水爐)一~二臺.

八、雙方責任

8.1甲方責任

8.1.1乙方進行施工後第二個月起,每月按專案部的規定及時支付生活費600~800元,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後,十五天後支付清乙方全部勞動報酬(扣除每月發放的生活費等);

8.1.2提供乙方住宿、用餐等生活設施(可供5人住的宿舍內上鋪或者下鋪一張);

8.1.3對工程施工安全、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

8.1.4以班組為單位和總包專案部簽訂班組承包協議,為特殊工種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8.1.5根據從事的分項工程的進展情況,提前一週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

8.2乙方的責任

8.2.1進場後五天內向甲方提交身份證影印件、一寸照片四張(代辦暫住證、胸卡等)、上崗資格證書或特殊工種操作證,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合格等相關證明(上崗前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如實填寫職工資訊卡(公司員工登記表)。

8.2.2自行從勞動報酬中支付一部分辦理失業、養老、醫療等保險(俗稱三金);

8.2.3試用期滿後雙方不能繼續達成協議的,乙方應承擔不被繼續錄用給自身造成的損失,如往返(進、退場)車旅費、誤工費、補貼等一切費用。

8.24承擔因工程施工質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人工費、材料費的賠償;承擔違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後果和經濟責任。

九、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自行解除

9.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不管在試用期和在錄用期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9.1.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9.1.2乙方因嚴重違章操作、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

9.1.3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9.1.4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範圍內,所完成的產品屢次質量不合格或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

9.1.5乙方嚴重失職、對甲方和其它方面利益造成損失的;

9.1.6乙方因病或非工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1.7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隱瞞與其它用人單位未解除勞動關係的事實,因此發生爭議的。

9.1.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與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9.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9.2.1在試用期內;

9.2.2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9.2.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9.2.4乙方因不能勝任雙方約定的崗位工作提出辭職的;

9.2.5已提前 7 天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申請,同時書面作出工作交底、資料移交。如乙方未能辦理交底、移交或留下隱患而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9.3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自行解除:

9.3.1乙方被開除、除名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9.3.2雙方約定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比“試用期、合同期限”提前完成的;

9.3.3或乙方從事的工作在進行到一定階段,勞動力發生過剩為避免窩工甲方要求乙方退場的。

9.3.4遇重大不可抗力的發生和政府、政策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的。

十、勞動爭議

10.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給予對方全額賠償。

10.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同時發生爭議,無法協商一致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

11.1甲乙雙方除訂立本工程合同以外還必須簽訂“安全協議”和簽收“職工進場須知”“專案管理考核制度”。 稍後進場施工的職工須報甲方備案。

11.2本合同分二種簽署即“試用簽署”和“正式錄用簽署”(或直接簽署)後本合同作為正式勞動合同,全部條款蓋章後即生效;

11.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專案部一份、總承包單位備案一份。

11.6其它約定:(1) 無

十二、合同簽署

12.1試用簽署:

甲方法人(或法人代表)簽字或章: 乙方法人(或法人代表)簽字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12.2正式錄用簽署:

甲方法人(或法人代表)簽字或章:

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人(或法人代表)簽字或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

餐館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建設單位)

乙方: (施工單位)

甲方將坐落在 (地址) 的 (工程名稱) 土建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在招投標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制定以下條款

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內容:(除了寫明主體土建內容外,還應該寫明附屬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給排水和電器安裝) .

第二條 工程造價決算方式:

1. 工程造價計算公式:工程造價=(××定額直接費+材料差價)×(1+ %).即按實際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額》計算直接費,加上施工期間相對應的《××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資訊》資訊價計算出的材料差價,另外取 %綜合費為最後決算價(人工費和機械費不另調整).

與本專案主體工程相關的所有輔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價計算公式決算.必須全額以建築統一稅務發票進行結算付款.

本工程輔助的水電安裝工程按 (約定套用的定額與費率) 結算.

2. 工程量計算依據為: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圖紙或聯絡單,隱蔽工程量簽證,其他工程量增減聯絡單,本工程輔助工程聯絡單.

第三條 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開工後,乙方一週內拿出預算.甲方接到預算後一週內完成預算稽核,憑稽核後的預算造價付備料款30%,以後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進度款,並扣回備料款.實際完成工程量(即工程進度)由甲方現場管理員確定,如乙方有嚴重異議的,雙方可以根據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參照審定後的預算書進行計算確定.工程竣工時,進度款不超過預算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稽核決算後一個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餘5%作為質保金,滿一年後付清.每筆工程款必須全額憑建築統一稅務發票進行付款.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正式發票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好付款稽核手續,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開工通知的

日起開始計算工期,到竣工並通過甲方預驗收之日止,計算實際工期.工期為 天.工期每延誤一天處罰 元(從履約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須在不可抗力終止後24小時內經甲方代表簽證認可後方可順延工期.

2.乙方在簽定合同時,應該按照合同的總工期要求,制定施工進度表(即分階段工期計劃)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於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進度緩慢,分階段工期延誤天數超過施工進度計劃35%的,甲方有權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相關條款結算並處罰.分階段工期延誤天數未超過施工進度計劃35%的,每延誤一天處罰 元,不抵扣總工期處罰.

第五條 施工組織管理:

1. 甲方委派 為本工程管理負責人,委派 為本工程現場管理代表,並代表甲方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監督,二人共同負責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隱蔽工程量的簽證,工程圖紙變更的簽證,工程量增減的簽證.未經上述二人共同簽字,所有簽證無效.

2. 乙方委派 為專案經理,指派 為現場施工員,乙方的施工員在整個施工期間必須在現場從事施工管理,並全權代表乙方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所有簽證手續的簽字.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換施工員;乙方施工員不服從甲方指揮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換施工員,乙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 工程質量監督

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現場管理代表(或委託監理公司)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① 砼必須進行隨機取樣做試塊試驗,建築用的鋼材必須做好抗彎抗拉試驗,試壓費,試驗費由乙方負擔;②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時,先由乙方自檢,並在驗收前12小時以內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現場代表驗收,經甲方工程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代表以及監理人員質量驗收合格或確認數量並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終止合同,並作違約處理:

拒絕或干擾甲方進行質量抽樣檢查的;

隱蔽工程或其他區域性工程驗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後仍然不合格的;

3. 鋼材,水泥等主要建築材料沒有質保書或經過抽檢不合格,而繼續用於施工的;

未經甲方和設計部門同意不按圖紙施工的;

不服從甲方整體工程協調,施工過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揮的;

乙方因違反上述5條而被終止合同後,乙方已經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條決算後,乘以80%作為應付工程款,其餘20%作為彌補甲方損失,並處沒收全部合同履約金.

第七條 施工現場管理責任

乙方對現場管理,安全生產,保衛等工作負全部責任.所有安全事故責任乙方自負.如果違章施工,甲方有權制止,制止不服從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相關條款結算並處罰.

第八條 合同履約金及違約處罰

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交履約金 萬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一週內退還乙方(剔除處罰款).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乙方有明顯延誤工期或有嚴重偷工減料等質量問題,且不採納甲方建議又不積極採取措施的,甲方有權終止執行合同,並沒收履約金.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但尚未構成嚴重違約的,每次處以200元的罰款,從工程決算款或履約金中扣除.

第九條 前期要求:

乙方在開工前,必須與甲方和設計部門進行施工圖交底,並向甲方遞交《施工計劃》,《施工組織》,《施工質量保證書》,《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另行補充條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餐館承包合同 篇11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淨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於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後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後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牴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隻。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隻的吊杆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隻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絡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絡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者船隻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絡。

14。5。如買方所訂船隻到達裝運港後,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隻或將貨物交到吊杆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隻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於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後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隻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隻。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隻。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隻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隻船齡不得超過20xx年。對超過20xx年船齡的船隻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隻。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隻主要規範、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隻必須是______船級社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隻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xx年。超過20xx年船齡的船隻,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0xx年船齡的船隻。

15。8。對於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隻保持密切聯絡,並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隻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淨)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註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註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淨重及/或尺碼。

18。A。4。由製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註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隻的國籍已經買主批准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於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影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並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後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於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後,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效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後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複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於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並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於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並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

買方:

簽訂日期:

餐館承包合同 篇1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據《合同法》、《建築法》〉、《勞動法》及有關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將中鐵四局萊西市龍水街道辦事處周格莊段石砌護坡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責、權、利關係,特簽訂如下承包合同,以共同嚴格遵照執行。

一、 甲方責任:

1、 提供合法施工手續,三通一平施工場地。施工圖紙及施工技術要求相關檔案;由專職技術負責現場測量放線、監督指導。

2、 工程計費按合格成品的實際方量計算,每立方米 大寫 元、小寫 元,原材料石、沙、水泥等由甲方提供,原料供應不及時所造成的誤工,責任由甲方負責。

3、付款方式,施工人員進場施工,根據建設單位 支付比例支付進場費;按工程進度第一個月支付工程量的80%費用,以後每月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4、施工後剩餘原料由甲方負責。

二、 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國家高速工程有關規定、規範、設計圖紙、變更圖紙、檔案和投標施工檔案、技術標準、要求,精細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質量安全。

2、負責工地一切工程質量和勞動生產安全,遵守崗位職責和施工紀律。

三、 雙方責任:

1、 必須認真執行合同條款,一方違約,按條款處罰,嚴重違約,可中止乃至終止合同,經勞動仲裁部門依法處理。

2、 此合同未盡事宜,執行國家標準合同通用條款相關專案或雙方協商觖決。

3、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缺陷責任期滿失效。

發包方(甲方):(簽章)

承包方(乙方):(簽章)

餐館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_

乙方:___

甲方為營林需要,經與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以議價的方式,將造林作業發包給乙方進行,並向乙方支付承包費。雙方議定合同條款如下,以資互為遵守:

第一條 造林作業工程

造林作業包括如下階段與工序: 第一階段 清山:劈青,煉山,除雜;

第二階段 通帶、挖穴、回土

第三階段 栽/補植:栽植,補植;

第四階段 第一年撫育造林作業採取一次性發包,分階段驗收,分階段付款方式進行。

第二條 作業地點、作業面積

一、 作業地點: ;造林樹種:

二、 各階段作業費以經驗收合格的實際造林栽植作業GPS測量面積或小班地形圖勾繪面積進行最終結算。

三、 乙方應在甲方所劃定的範圍內作業,不得越界,且應在合法的前提下作業到邊界。如在承包作業過程中,因地方關係或林地狀況限制等原因,致使無法作業的地塊,經甲方同意後,可從本造林承包範圍內剔除。

第三條 開、完工時間

一、 乙方在 年 月 日進場施工,在 年 月 日前全面完成造林工作。

二、 如因糾紛或不可抗力原因致無法如期開、完工,乙方應於原因發生後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視實際情況重新確定開、完工日期;若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書面通知,視為上述因素不存在。

第四條 作業規範及單價

本合同所規範的開穴長度、寬度皆為水平長度、寬度。作業規範如下:

一、 清山(完成並驗收合格後,按450元/畝計)

1. 劈青

將造林地內雜灌、竹類、雜草、大芒等劈下鋪晒,留存高度必須在15公分以下。

2. 煉山

(1) 開闢防火線:防火線寬10--15米,乙方應將防火線內雜灌砍除,留存高度應低於10公分,並將靠外緣3米寬的雜草剷除乾淨,劈除的雜灌及枯枝落葉等地上雜物須搬離、掃出防火線。

(2) 煉山:防火線開闢完畢,乙方報經甲方及林業部門檢查同意並按有關部門規定到政府防火部門申報獲准煉山後,乙方即應按照政府有關林地防火煉山作業之有關規定在甲方指定範圍內煉山。乙方必須謹慎作業,因煉山導致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3. 除雜:將林地內煉山後 未燒淨的雜灌砍除,再集中燒淨。

二、挖暗穴、回土、(完成並驗收合格後,按100元/畝計)

1、 株行距:2m×3m,110穴/畝; 挖暗穴,挖穴回土同時進行。但要先去掉表面草皮樹根,規格:40×40×25m。

2、 將穴上方的表土剷下,敲碎,填迴穴內,穴內草根石塊撿淨,確保表土滿穴。

三、栽/補植(完成並驗收合格後,按95元/畝計)

1.栽植:

(1) 甲方以每畝實際穴數的苗木供乙方栽補植,乙方在運苗、卸苗、挑苗、放苗、栽植過程應小心看護苗木。

(2) 栽植前,乙方必須將苗木分級,折損苗木、小苗、細苗、分叉苗及病苗不得栽植,必須集中管護,並通知甲方處理。此部分苗木可從供應的苗木數量中扣除。

(3) 栽植時保證苗木根系順暢,防止窩根,同時將穴土回平,壓實整個穴面稍向上坡內傾,減少水土流失。

2.補植:

栽植率必須達100%,栽植後必須隨時對死株、病、弱、蟲害植株進行補植。栽、補植工序完工後的第15-30天方可驗收,驗收時苗木成活率必須達到95%或以上。

四、 第一年撫育(完成並驗收合格後,按205元/畝計)

1、 乙方對承包林地進行至少兩次撫育,保證不影響造林樹種生長和第二年補植,第一次當年度的6-7月份,第二次當年度的9-10月份,乙方根據造林地樹種和雜草生長情況可作適當調整,山腳雜灌雜草較多地塊要求增加一次撫育。

2、 質量要求全劈,將造林地內的雜草、雜灌全部劈掉,留存高度不得高於10公分。

第五條 苗木運輸管理規範

1. 甲方需準備運苗工具到指定提苗點提取相應數量的苗木,並負責將苗運至工具車可以通行的林地。

2.苗木運達林地後由乙方負責卸苗和管護,依甲方要求將苗木排列整齊,定時澆水。

3. 折損苗木、小苗、細苗、分叉苗及病苗不得栽植,須集中管護,並通知甲第六條 一、二、第七條 一、二、三、第八條 一、二、第九條 一、二、方處理。若有剩餘苗木,亦應集中管護,並通知甲方處理。如有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承包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承包費,已包括乙方的合理報酬、工人工資、管理等費用及其它一切相關費用,乙方不得再以與造林工作有關的任何支出要求甲方追加費用。造林承包費在合同期限內不因物價變動而調整。 監督、檢查和驗收現場林業員得隨時監督、檢查各項作業的進行,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技術指導並改善缺失。乙方不得因作業難度大而將林地內可造林地閒臵不種,否則甲方有權不驗收該小班。驗收按階段進行,乙方於每一階段完工或返工完工後,向甲方申請驗收,由甲方現場人員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後簽報給甲方派員驗收。驗收不合格者,甲方可要求限期返工,乙方完成返工後,可申請重新驗收。

付款方式

造林作業進場10天后甲方可預付乙方工人伙食費用,按林地面積每畝200元。造林全面完成驗收合格後5天內結付總造林款的90%(即每畝700元);餘下的10%等達到造林成活率要求,驗收合格後結清。撫育階段的承包費在撫育作業完成並驗收合格後支付。

違約責任

乙方越界作業所引起的糾紛,或給其它單位或個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與甲方無關。若因此造成甲方的肥料、苗木損失時,甲方可從尚未支付乙方的承包費中扣回已付出的該部分作業費。林地內可造林的地塊,若乙方不進行作業,則以違約論處,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核發該小班此工序之承包費。

三、 逾期開、完工

1. 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開工者,每逾一日甲方得向乙方扣罰該階段承包費的5‰作為違約金;逾期15日,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2. 乙方未按時完工,每延遲一天,按該小班面積該工序承包費的1%支付違約金,逾十五天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給付乙方已進行作業之承包費用及沒收質量保證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3. 若返工,則以完成返工的日期為實際完工日期。

四、 乙方必須確實按本合同作業規範施工,同一小班、同一工序經第二次驗收不合格者,從第三次驗收起,每次扣罰該作業工序10%的承包費作違約金。

五、 清山雜灌木、草頭等高度超過規定標準,甲方現場工作人員要求乙方立即返工。乙方返工不合格不得做下一工序。

六、 穴長、寬、深

1. 穴上下底長、寬及穴深規格任何一項平均值達不到標準的90%必須無條件返工。

2. 穴上下底長、寬及穴深規格任何一項平均值均達到標準要求95%(含)以上的為合格。

3. 穴上下底長、寬及穴深規格任何一項平均值僅達標準要求的90-95%,則每畝扣罰=挖穴單價×10%。

七、 栽植

1. 供苗總數限制:甲方以栽植株數實際需要的合格苗供應給乙方;發現合格苗木浪費者,以4.00元/株扣回超領部分苗木成本費(含運費)。

2. 驗收時苗木成活率必須達到90%或以上。

八、 植穴數

1. 每畝植穴數應依規定辦理,植穴率100%以上者不罰。

2. 植穴率介於98%至99%者,每畝扣罰50元。

3. 植穴率97%(含)以下者,必須無條件返工。

第十條 合同的中止、終止及其它解除事由

一、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時,合同暫時中止,雙方互不負賠償責任。

二、 乙方若工作進度嚴重落後不能完成全部造林面積,或工作質量嚴重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沒收保證金。

三、 本合同於各小班及其各階段工作,均全部完成,經驗收合格完成付款手續後,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一、 本合同不可作為向財務金融單位借貸的依據。

二、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館承包合同 篇14

___________村村委會村民代表會議會議記錄

時間:

地點:

議題:關於將本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給_____進行_______用地的表決。

為發展本村經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本村村民集體利益,經本村村民一致同意就“關於將本村_______承包給___進行_____用地”事項,召開村民會議。

會議情況:本村共有_____名有選舉權的成員即年齡超過18同歲的本集體組織成員,出席本次會議的人數為_____人,超過本集體組織中有選舉權的組織成員的半數,本次會議的召開有效。出席本次村民會議表示同意該事項的人數為______人,符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國的村民會議三分之分以上成員同意的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

以下是同意該承包事宜的人員簽名:(同意的村民要逐一簽名並按手印)

餐館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一條:乙方受甲方委託處理甲方的廢棄焦炭塔。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乙方的責任:

1、乙方負責對甲方的廢舊物資分割、整理併購買。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每日早上8:00點-17:00點)來甲方指定區域內進行作業,並保持周圍衛生清潔;廢舊物料由乙方拉出廠區。(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進行操作,甲方有權提出整改意見.)

2、乙方不得擅自到裝置區域清理廢料,在甲方指定地點清理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處理現場善後工作。

3、乙方廢舊物資出廠時,須出具由排程室開具的出門證(排程長或副總經理簽字,並加排程室公章和保衛部長印章),保衛部門衛才能放行。

4、乙方來甲方清理廢舊物料時,必須遵守甲方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在廢舊物料中發現甲方公司有用的物料、配件等物品時,應及時反饋給甲方的排程室或現場管理人員。

備註:如乙方違反以上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罰款。情節嚴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間,甲方排程室負責配合乙方進行現場確認處置的物料。

2、乙方在甲方廠區內需動火作業時,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需配合乙方到安全生產部開具相應級別的火票。

3、乙方在向廠外運輸廢舊物資時,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需配合乙方對處置物資進行過磅稱重,並開具出門證。

第三條:付款方式:在處理完成本批次廢舊物資時,以現金方式結算。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館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本村花草的管理,確保花草樹木生長繁茂,給本村居民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活居住環境,現甲方委託乙方對花草進行管理,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管理範圍:本村轄區內屬於村管理的花草;

二、管理內容:

1、清除花壇的雜草,使花壇不長雜草或極少雜草 ,不定期進行修剪;

2、根據植物生長規律,定期為各種樹木進行除草、鬆土、培土、澆水、施肥、防病、除蟲、修剪、整形、油石灰水等,使樹木生長健壯;

3、少量佈局調整、移植、補種;

4、保持綠地內的清潔衛生及排水順暢。

三、承包期限約為 壹 年,即從20_年4月1日起至20_年3月31日止。

四、管理費用:工資實行年承包制,計20_元。 此費用包含管理人工費、綠化水費、工具費、材料費、技術服務費、農藥化肥、機械費等。

五、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對乙方花草管理專案實行不定期監督和檢查。

(2)按合同規定核發乙方管理報酬。

(3)對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職責

(1)由乙方承包的合同花草管理專案應達到甲方要求,在承包範圍內,乙方應精心養護管理。

(2)乙方必須重視安全工作,在工作時間內確保安全。如發生安全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涉。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作出補充協議。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餐館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

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村東北荒坡,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業等。四至:東至柳溝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邊,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楊槐林和楊樹林北邊。不準毀壞楊、槐林木。西邊道路由乙方無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可分三期、為50年。

第一期為20xx年、即從20xx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0日止。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萬元。承包到期後、乙方有排他性的優先繼續承包權20xx年、如乙方放棄二期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二期承包到期後,如乙方自願繼續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20xx年,也可無償退出。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計人民幣:¥20xx00元貳拾萬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徵用,地上著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甲、乙雙方對半分成。

3、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轉租。合同期滿後,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旅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到當地法院即代縣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館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推廣“反租倒包、多元配套”水稻種植農業模式,培育水稻種植專業隊伍,建立公司特種糧食加工品種生產基地,秉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特簽訂稻田承包種植水稻合同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經營方式的規定:甲方採取由政府引導、企業運作、大戶經營、農民受益、反租倒包、多元配套的農業種植模式,由甲方集中流轉稻田承包給乙方種植水稻。

二、種植方式的規定:甲方要求乙方根據自己實際情況有選擇性地實行“稻、麥”,“稻、油”或“稻、菜”兩季輪作生產模式,發展冬季作物,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效益。如果當地政府對種植模式有特別規定的,按照當地政府要求種植,政府對特別要求種植的有關優惠補貼、獎勵全部歸乙方。

三、承包地點的規定: 縣 鄉(鎮) 村 組。東至 止,西至 止,南至 止,北至 止。

四、承包面積的規定:實際面積承包為 畝(包括應該分攤公用面積)。

五、土地租金的規定:稻田租金為 元/畝,第二年起以後連續五年土地租金在以上價格基礎上每年增加20元/畝收取(由政府規劃對所流轉稻田進行農田基本建設改造的稻田在建設期內除外)。第一年稻田租金在正式合同簽訂時交納,從第二年開始每年12月30日前交納,逾期15日不交,甲方取消乙方承包資格,扣除保證金,並追究其一年租金等額的賠償責任。

六、保證金的規定:為了保證承包種植工作的正常、有序進行,實行保證金制度,保證金從20xx年10月30日(稻穀收割後)起開始按照50元/畝收取,如乙方中途悔約退出,保證金扣除,不予退還。為了減輕種植戶資金壓力,此保證金可以衝抵稻田租金或每年生產季節五月一日前返還給乙方做生產資金,待稻穀收割時需重新上交給甲方,或以稻穀(最低保護價)抵扣保證金,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閒置土地一年的經濟損失。

七、合同期限的規定:合同有效期限為五年,即從二〇一二年 月 日至二〇一七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乙方能切實遵守甲方管理規程,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八、其他有關規定:

1、乙方作為甲方的水稻種植專業隊伍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遵守甲方的管理規程。在生產上甲方尊重乙方自主生產、自主經營的權力,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2、由甲乙雙方共同協調種植周邊關係,甲方將敦促當地政府維護種植正常生產秩序和社會治安以及用水用電事宜。乙方在生產生活過程中須注意與當地老百姓睦鄰有好,不得故意滋事,破壞團結,切實維護自身及甲方的形象。如因乙方故意挑起事端造成重大事故,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任。

3、乙方所承包面積不得以謀利為目的轉包給他人(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取消承包資格,扣除所交保證金及租金。

4、稻田面積的核定由當地工作小組、甲方與乙方共同核定,乙方如果發現實際面積與承包面積不符,需立即報告,申請重新測量。田埂、溝渠、機耕道應納入均攤面積的,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1.5%的標準執行,乙方必須接受。

5、乙方在此承包面積的基礎上如需增加面積必須向甲方申請,甲方根據情況予以統籌安排,乙方不得私自與當地接洽,私自流轉稻田,擾亂甲方稻田流轉秩序,哄抬稻田租金價格,如乙方恣意為之,一經發現解除合同關係,扣除所交保證金及租金,追究其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6、乙方作為甲方生產單位如果需要向上申報專案必須經過甲方同意,以甲方名義申請,不得私自申報。乙方不得以此承包面積成立獨立公司或合作社等組織。

7、乙方生產過程中以資源為原則實行六項配套服務(統一供應種子、統一供應肥料、統一病蟲害防治、統一農業保險、統一農業技術服務、統一糧食回收),但必須向甲方申請,甲方將統一安排,並需在20xx年12月30日前另訂六項配套服務合同。如乙方只需以上某個單項或數項服務甲方將以最優惠價格提供產品及服務。

8、乙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幾十交納保證金與租金,實行六項配套服務不能按時交納服務費用的,甲方視其為違約行為,將取消其承包和實施資格,並採取法律途徑追究其賠償責任。

9、甲方如果對乙方需求面積全部無法落實時,須及時告知乙方,全額退還定金及租金,並按照銀行利率支付利息;如果僅部分無法落實,雙方協商處理,面積未落實部分定金及租金退還,並按照銀行利率支付利息。在乙方未違約的情況下,甲方如果中途需收回稻田(在稻穀收割完後),必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並酌情賠償乙方一定的經濟損失。

10、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稻田用途,不得毀壞農田基本實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合同期滿必須對有損壞的農田恢復原狀。乙方如有以上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責令停止,並解除合同,要求依法賠償。

11、為了降低乙方種植風險,所有承包種植戶必須無條件地辦理當地農業保險,保險資金由公司統一收取,統一辦理,到期統一返還。一旦出現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甲方協助乙方向當地保險公司索賠。

12、公司將盡力為乙方爭取政府各項優惠政策。凡遵照政府早、晚稻雙季種植要求生產的,所有與此相關的政府補貼全部給乙方;凡按照稻麥、稻油、稻菜輪作生產模式生產的,當地對此有優惠補貼的全部給乙方;國家直接補貼給農民的直補資金歸當地農民;甲方開發“反租倒包、多元配套”種植模式、糧食加工及農業生產化專案所爭取的國家及政府扶持資金歸公司所有。

13、合同解除或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當地政府需徵用建設的;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一方經營顯著惡化合同無法履行達成諒解的。以上情況雙方均不負責違約責任。

九、訴訟處理的規定: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關申請裁決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合同期滿後自動失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處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電話: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電話: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餐館承包合同 篇1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單位內部招待所。

第二條 招待所的坐落,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招待所位於*單位辦公樓後院內。

2.該招待所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招待所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招待所承包期限共1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招待所,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招待所20xx年至20xx年承包金為 元(大寫 )。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分二次付款,第一次在簽訂本合同時交付承包金 元;第二次到 年 月 日前,需交付承包金 元。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稅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第六條 招待所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體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A.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3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體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 招待所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招待所。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招待所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招待所。

3.甲方出售該招待所,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招待所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招待所: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招待所。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招待所結構。

(3)損壞承包的招待所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於招待所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招待所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招待所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招待所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15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招待所及附屬裝置、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招待所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招待所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招待所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