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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承包合同(精選12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09W

建設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建設承包合同(精選12篇)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

1.2、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總日曆日期:_________

1.3、質量等級:_________

1.4、合同價款: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合同語言:_________

3.2、適用法律法規: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

第四條 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_

4.2、圖紙提供套數:_________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

5.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

7.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

7.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

7.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

7.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7.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

7.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7.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

8.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8.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8.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

8.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8.6、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

8.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8.8、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_________

第十條 延期開工:_________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_________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_________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_________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_________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_________

15.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_________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_________

第十七條 試車:_________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調整的條件:_________

19.2、調整的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_________

20.2、預付時間和比例:_________

20.3、扣回時間和比例:_________

20.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2.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_________

22.3、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的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採購材料裝置: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27.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8.1、結算方式:_________

28.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28.3、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28.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_________

28.5、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9.1、保修內容、範圍:_________

29.2、保修期限:_________

29.3、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29.4、保脩金利率:_________

第三十條 爭議。

30.1、爭議的解決程式:_________

30.2、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1.1、違約的處理:_________

31.2、違約金的數額:_________

31.3、損失的計算方法:_________

31.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索賠: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6.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

36.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 保險: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_________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合同生效與終止: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_________

41.1、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_________

41.3、合同書制定費用:_________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籤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設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專案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建築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開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

七、工程價款:共計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後支付合同款項的__%,計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價款的__%,計____元;質保金___元,質保期滿後支付。

九、質保期:____年。

十、雙方的責任義務

1、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係及糾紛;

②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

③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標高點;

④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

2、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③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

④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裝置的保護;

⑤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

⑥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日期:

建設承包合同 篇3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並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圖紙和檔案的保管與提供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方兩套複製件。承包方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僱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他檔案用於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檔案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檔案的四套影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於不能複製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複製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範和其他檔案的影印件供僱主使用,其費用由僱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影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二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批准、核准或備案文號:

3.工程內容及規模:

4.工程所在省市詳細地址:

5.工程承包範圍:

6.工程承包方式: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驗收,開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檔案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 工程合同總價、支付、結算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稅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____元,分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 __種差價調整辦法。

(1)按主材計算價差。發包方在招標檔案中列出需要調整價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價格(一般採用當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資訊價或結算價),工程竣工結算時按竣工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資訊價或結算價,與招標檔案中列出的基期價比較計算材料差價。

(2)主材按抽料計算價差,其它材料按係數計算價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圖計算的用量和竣工當月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結算價或資訊價與基期價對比計算差價。其它材料按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調價係數計算差價。

(3)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竣工調價係數及調價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後,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託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審查,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通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鑑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施工準備

1.發包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承包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

發包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裝置、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

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一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承包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

列情況造成承包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發包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以書面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當事人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於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負擔。

4.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發包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發包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當事人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二條 文明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二)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三)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四)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汙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裝置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十三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九條 發包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二十條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發包方派_________為駐現場負責人,承包方派_______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承包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二十四條 違約、索賠和裁決

(一)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發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方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5.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二)索 賠

發包人的索賠:發包人認為,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義務,且根據本合同約定、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資料的相關情況與事項,承包人應承擔損失、損害賠償責任,但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賠償責任時,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提出索賠。索賠依據法律及合同約定,並遵循如下程式進行:

(1)發包人應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30日內,向承包人送交索賠通知。未能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30日內發出索賠通知,承包人不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發包人在發出索賠通知後的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說明索賠事件的正當理由、條款根據、有效的可證實的證據和索賠估算等相關資料;

(3)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資料後30日內與發包人協商解決,或給予答覆,或要求發包人進一步補充提供索賠理由和證據;

(4)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資料後30日內未與發包人協商、未予答覆、或未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承包人認可。

(5)當發包人提出的索賠事件持續影響時,每週應向承包人發出索賠事件的延續影響情況,在該索賠事件延續影響停止後的30日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送交最終索賠報告和最終索賠估算。索賠程式與本款第(1)項至第(4)項的約定相同。

承包人的索賠:承包人認為,發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和義務,且根據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約定、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資料的相關情況和事項,發包人應承擔損失、損害賠償責任及延長竣工日期的,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賠償義務或延長竣工日期時,承包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索賠依據法律和合同約定,並遵循如下程式進行:

(1)索賠事件發生後30日內,向發包人發出索賠通知。未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30日內發出索賠通知,發包人不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2)承包人應在發出索賠事件通知後的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交說明索賠事件的正當理由、條款根據、有效的可證實的證據和索賠估算資料的報告;

(3)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有關索賠資料的報告後30日內與承包人協商解決,或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本款第(3)項提交的報告和補充資料後的30日內未與承包人協商、或未予答覆、或未向承包人提出進一步補充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髮包人認可。

(5)當承包人提出的索賠事件持續影響時,承包人每週向發包人發出索賠事件的延續影響情況,在該索賠事件延續影響停止後的30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送交最終索賠報告和最終索賠估算。索賠程式與本款第(1)項至第(4)項的約定相同。

(三)爭議和裁決

(1)爭議的解決程式:根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事項所發生的任何索賠爭議,合同雙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過。爭議的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說明爭議的內容、細節及因由。在上述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30日內,經友好協商後仍存爭議時,合同雙方可提請雙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關單位或權威機構對此項爭議進行調解;在爭議提交調解之日起30日內,雙方仍存爭議時,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調解的,按專用條款的約定通過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爭議事項。

(2)爭議不應影響履約:發生爭議後,須繼續履行其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保持工程繼續實施。除非出現下列情況,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實施。○1當事人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經合同雙方協議停止實施○2 仲裁機構或法院責令停止實施。

(3)停止實施的工程保護:根據款約定,停止實施工程或部分工程時,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職責、責任和義務,保護好與合同工程有關的各種檔案、資料、圖紙、已完工程,以及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優先採用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方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3.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工程風險

1.發包方的風險(1)發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2)由於發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裝置的損失和損壞。(3)發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4)戰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5)其他由於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1)由於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裝置)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2)由於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於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承包方按上述

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後發生第1款(3)和(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後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的付款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二十六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方。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二十九條 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由發包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條 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條 合同生效、終止、解除

(一)合同生效與終止

1.合同生效:在合同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合同副本的份數,及合同雙方應持的份數,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後合同義務:合同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二)合同解除

發包人解除合同

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履行其職責、責任和義務,發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糾正並補救其違約行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2.發包人有權基於下列原因,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的部分工作。在發出解除合同通知15日前告知承包人:(1)承包人實際進度明顯落後於進度計劃,發包人指令其採取措施並修正進度計劃時,承包人無作為(2)工程質量有嚴重缺陷,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使修復開始日期拖延達30天以上(3)承包人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明顯表明不履行合同、或經發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其履約後仍未能依約履行合同、或以明顯不適當的方式旅行合同(4)未能通過的竣工試驗、未能通過的竣工後試驗,使工程的任何部分和(或)工程喪失了主要使用功能、使用功能、生產功能(5)承包人破產、停業清理或進入清算程式,或情況表明承包人將進入破產和(或)清算程式。

承包人解除合同

1.基於下列原因,承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解除合同,但在發出解除合同通知15天前告知發包人:(1)發包人延誤付款達60天以上,或根據條款承包人要求復工,但發包人在180日內仍未通知復工的;(2)發包人實質上未能根據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影響承包人實施工作停止30天以上;(3)發包人未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交支付保函;(4)出現條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繼續履行合同主要義務已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5)發包人破產、停業清理或進入清算程式、或情況表明發包人將進入破產和(或)清算程式,或發包人無力支付合同款項。

2.解除合同後的結算(1) 雙方應根據結算資料,結清解除合同雙方的應收應付款項的餘額。(2)如合同解除時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應收款餘額,承包人可從條款約定的發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減,此後,應將支付保函返還給發包人。(3)如合同解除時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應收款餘額,合同又未約定發包人按條款提交支付保函時,發包人應根據條款的約定,經協商一致的解除合同日期結算資料後的第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支付拖欠款項的餘額和利息。發包人在此後的60日內仍未支付,承包人有權根據條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3.合同解除後的事項:合同解除後,由發包人或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結算及結算後的付款約定仍然有效,直至解除合同的結算工作結清。

第三十四條 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第三十七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姜堰市東興房地產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泰州廣源電氣工程安裝有限公司

簽定時間: 20xx 年 12 月 1 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為了明確雙方在建設過程中的權力、義務和經濟責任,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合同。

一、工程範圍

1、 工程名稱:東興用電工程

2、 工程地點:城東

3、 工程承包專案和內容:高低壓開關櫃(含二期工程間隔部分)、變壓器、柱上開關、隔離刀閘、避雷器、接地網、柱上開關、柱上開關以下高壓電纜、開關室至表計上樁低壓電纜、配電室密集型母線以及施工過程中輔助材料供應,所有裝置安裝除錯、電纜施放、表計安裝,本工程含設計費、試驗費、執行準備費、二級負荷安裝(含材料)及規費。本工程不含:電氣工程土建部分,所有電纜橋架,表計配套費(乙方協助甲方申請開戶)。

二、工程造價

4、本工程採用總承包形式,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元 ¥

三、建設工期

5、 根據有關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暫定工程總工期為預付款到賬後45日曆 天。

6、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完成土建基礎,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裝置未能到位,影響進場施工。

(2)不屬包乾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 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電、停水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規定撥付款而影響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6)因供電部門原因無法停電,致使乙方不能連續施工而影響進度。

四、工程質量、驗收與安全管理

7、 本工程的質量為優良。

8、 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及標準:①該工程施工圖紙、設計說明和設計變更;② 電力建設工程驗收規範;③裝置、材料製造廠產品說明書及技術資料。

9、 甲方在不防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督促。

10、 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 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乙方在施工中嚴格 執行電力工程方面的國標、部標、行標,特別是主要裝置應符合地方供電部門 要求。

11、 該工程竣工後,由地方供電部門根據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及標準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責任。

12、 乙方嚴格按照《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落實本工程施工的各級安全 責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責任發生的一切事故障礙,有相關責任方負責處理並 承擔費用。

五、工程造價的撥款和結算

13、本工程總造價為 壹佰伍拾捌萬 元人民幣。

14、本工程合同簽訂後10日內,甲方支付本工程造價部分工程款,計人民幣 壹佰萬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式送電前)支付工程餘款伍拾捌萬元。

六、其他事項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個執貳份。

16、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需辦理籤(公) 證的,自辦畢籤(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造

價款後終止。

17、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 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18、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9、二期工程低壓部分聯絡櫃一期以考慮,其費用待二期另行計算。

甲 方(合同章): 乙 方(合同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姜堰市民營經濟產業中心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建行通揚路分理處

帳 號: 帳 號:320xx8999

電 話: 電 話:0523-88212362

建設承包合同 篇5

公司於 年 月 日同 (建設單位)

就 工程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工程合同)。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由 同志內部承包經營並聘任 同志擔任本工程專案經理,並按公司有關規定組建工程專案部對本工程實行由專案經理負責制的承包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的經濟責任、管理許可權和經濟利益,保證本工程施工全過程中的安全、質量、工期及文明施工和成本控制等目標的實現,依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年度經營方案》、《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專案工程財務管理制度》及公司鄂君建字 號檔案中的《會議紀要》等檔案和其它相關管理制度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工程專案內部承包管理合同(以下簡稱承包合同)如下:

第一條 工程專案

本工程專案概況詳見工程合同,本工程專案經理應按工程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第二條 專案工程機構的設立

本工程在施工現場設立工程專案部。工程專案部是公司派出履行該工程合同中各項條款的實施機構,又是本工程承包經營管理的組織機構。專案部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專案經理具有該工程的經營管理權和指揮權,對工程質量、合同工期、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負全面責任,為本工程實施全過程的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 承包形式

本工程為全額承包形式,實行“基數包乾、確保上交、盈餘自留、虧損自補”的專案經理盈虧全責制。即:工程決算總價扣除上繳公司基數結餘部分由專案經理自主分配,發生虧損或上交不足部分由專案經理和承包人負責

全額賠償。

第四條 承包指標

一、按該工程決算總價的 計 元包乾上交公司。工程決算總價扣除上繳基數後的工程目標成本、全部稅費和所有規費、質量與工期等金、借款利息、承接與實施該工程的經營費用等均由工程專案部承擔。

二、工程質量:該工程一次交驗合格率100%;並達到與業主的工程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交納給業主的質量保證金為 萬元,質量違約金和各級質量檢查中的罰款由專案部全額承擔,獲得 優質工程獎的按公司相關規定獎勵專案部。

三、工期:按與業主工程合同約定工期(含簽證工期)考核,工期違約金由專案部全額承擔。

四、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 遵照建設部、工程所屬地政府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的專項要求,認真做好文明施工。每被當地行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一次,扣罰壹萬元。

2、杜絕重大安全、裝置、火災及工傷死亡事故,若發生上列事故,由專案經理及相關責任人賠償全部損失,並每次扣罰伍萬元,直至中止本承包合同。

第五條 承包風險抵押金

一、 為保證工程合同和承包合同順利履行,維護公司的社會信譽,本工程應由專案經理一次性交納風險抵押金 萬元,其中人工工資履約保證金 萬元。

二、 風險抵押金為現金者,在抵押期內按銀行壹年期存款利率另加2%計算利息。

三、 工程完工並辦理完竣工備案、內外結算等手續後,如完成承包指標,風險抵押金本息一次性退還或轉為下一輪承包抵押金。若專案部上交不足或對外發生債務的,公司有權從風險金中扣劃,不足部分專案經理和承包人應予補足。

第六條 承包管理

一、人員管理

1、專案會計必須由公司委派並明確其勞動報酬標準,會計人員的報酬由專案部發放。專案會計主要是負責監督該項工程的資金使用和運作情況,必須嚴格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及《專案工程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在對公司負責的前提下服從於專案經理的管理。其主要責任為:

①對整個專案工程的財務及資金全面管理。

②嚴格落實甲方撥付的工程款首先匯入公司為該專案部專設帳戶的制度,並及時彙報。

③監督專案部對各種材料應付款的支付是否到位,防止拖欠、截留,甚至挪作他用。

④監督工人的工資發放及勞保費的使用情況。

⑤督促專案部就本工程專案財務建帳,指導專案財務按公司要求做帳。

2、專案經理全面負責本專案部員工的組織與管理。

二、財務管理

1、工程專案在開工前,必須持公司相關證件,由公司委派專人到當地銀行開立專門賬戶,並及時呈報公司財務部備案,專案部不得另立戶頭。

2、 在公司整體監督該專案資金收支管理的前提下,專案部應加強資金管理,及時準確地編制資金收支計劃,安排好工程施工所需資金,全面負責工程款的收取,墊資款和各類保證金的回籠。嚴格控制支出,確保施工生產的正常執行。

3、專案部在公司開設內部銀行帳戶,資金集中管理,單獨立帳,專款專用;工程進度款按工程合同約定條款執行,甲方撥付的工程款必須先匯入公司為該專案部專設的帳戶,由公司統一撥付。公司財務部健全專案成本和資金核算臺帳,幫助和指導專案進行成本、資金的中間控制,定期組織進行成本、資金分析。

4、專案部必須如實上報每月完成工程量,並由公司代扣代繳相關稅費和按比例扣除專案部應上繳的基數部分,其餘部分由專案經理按規定自主安排用於該工程專案的施工生產經營。工程墊資或資金不足的,經董事會批准後,專案部可按公司內部銀行的借款規定向公司申請借款,所藉資金實行有償使用。本工程的借款年利率為 。

5、專案部應就本工程按國家頒佈的有關法規及財務制度建立財務賬簿,會計憑證應交給公司財務部門稽核留存,以便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稽查。如建立的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及報表等手續不健全、票據不規範、核算不正確、報送不及時,所產生的後果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三、專案部管理

專案部的各項管理工作必須嚴格按公司頒發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專案部按公司管理要求配備的各級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 計劃管理: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和季、月、旬作業計劃,加強施工過程的中間控制和人、材、物的協調,確保工程形象進度。

2、 技術管理:建立專案的技術管理體系,編制施工方案,做好技術交底工作。認真貫徹各項技術規程規範,搞好施工現場的計量、標準化工作。

3、 質量管理:按照業主的要求,嚴格執行標準,建立各級質量責任制,,強化質量管理。專案部必須設定專職的質監員,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部位的驗收簽字記錄,保管好各種原始單據和資料,確保竣工工程檔案資料的完整準確及時。

4、 安全管理:專案部必須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設定專職安全員和裝置管理員。建立各級安全責任制。堅持安全教育和常規的安全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制止違章作業,防止工傷死亡事故和裝置事故、火災事故的發生。

5、 文明施工管理:按施工方案的總平面圖搭建各類臨時設施,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按照建設部、工程屬地政府主管部門及公司標準要求搞好施工現場的標準化管理,搞好現場勞動保護工作,爭創文明施工現場。自覺遵守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企業規章制度,自覺維護企業整體利益和形象。

6、 預決算管理:配合公司編制預決算計劃,及時編制圖審、設計變更、聯絡簽證的追補預算,落實各種手續,負責辦理竣工決算。

7、 成本管理:編制施工預算,制訂專案承包經營目標,嚴格管理和控制專案成本,每月按形象進度部位制訂相應成本目標,建立人工、材料、機械等各種耗用臺帳,努力降低消耗,提高成本使用率。

四、專案部可與公司人力資源和裝置部簽訂供需合同,由公司人力資源和裝置部提供本工程所需機械裝置和週轉材料、勞務人員等。雙方信守合同,並按合同約定結算。

五、為確保工程專案合同目標的實現,公司各職能部室對工程施工的全過程,特別是資金、成本、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進行全方位監控,並按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檢查、考核與評價。各職能部室對專案部的對口管理負監督、管理和服務責任。

六、工程專案竣工後,沒有續接工程的,專案部成員的工資由專案部自行承擔。

七、專案經理不得擅自進行工程分包,確需分包的必須提交申請報告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按公司的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八、工程勞務分包按公司的有關制度執行,必須簽訂勞務分包合同,但一切責任由專案經理承擔。

九、專案部須承擔其崗位人員在崗期間的培訓和再教育的義務。

十、專案部和專案經理違反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擅自超越許可權,應負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七條 專案的終止與終結

一、專案部在專案實施全過程中,必須嚴格成本控制,在中間控制考核中,成本出現虧損或資金倒掛時,專案經理必須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原因並制訂整改措施。連續三個月發生上述情況,原則取消專案經理承包資格,同時終止專案承包合同。經公司審計部門審計後的虧損額由專案經理和承包人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二、專案部在專案實施過程中,發生重大質量事故、裝置、安全事故和火災事故及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事件時,發包方有權終止該承包合同,並由專案經理和直接責任人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三、專案經理因受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履約時,合同終止並清算。

四、工程竣工決算審定,款項(除保脩金)回籠後,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出具考核結論,專案經理出具無外債承諾書,並經審計部門審計後,結餘部分按以下順序分配:

1、內部承包合同中約定的有關質量、工期、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條款的獎罰額

2、專案部生產作業工人的應發工資(需附證明材料)

3、預提工程竣工到終結期間的專案部工作人員的工資(含獎金)

4、預留保脩金額度的10%作保修準備金

5、剩餘部分由專案經理自主分配,分配方案原則上報總經理稽核並經董事長批准後實施。分配中用於工資部分的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等各項應繳的稅、費由專案部及相關人員自理。

五、專案保修期內所發生的全額費用計入專案保脩金,不足部分在專案經理風險抵押金中抵扣。

六、工程專案保修期滿及保脩金回籠,所有款項結清後,專案終結。

七、因專案部、專案經理、專案部其他工作人員的原因造成公司承擔民事責任的,公司有權向專案承包人、專案經理和其他相關人員追償。

第八條 其 他

一、專案經理組建本工程的專案部後,須履行本工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同時按行業管理要求和公司的管理規定層層簽訂各類相關責任書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本合同未盡其他管理事項,均參照公司的相關檔案及管理制度執行。

三、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有爭議,由公司和專案經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法院處理。

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專案部與公司按本合同約定結算完畢後終止。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公司、總經理、專案經理和專案各執壹份。影印件按公司內部經濟合同管理規定發放。

湖北君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專案承包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工程建設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以下簡稱為甲方,乙方),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建設規模及地點

工程建設規模(單位:座): 17 。單座規格:外徑8米,長52米(以實際棚數為準、具體材料詳見附件)。

第二條 工程合同總價

本工程每座造價: 叄萬柒仟元整( 37,000 ),預計總價:陸拾貳玖仟元整( 629,000.00 )。

第三條 工程建設期限

1. 本合同總工期為天(日曆天從工人進園之日算起)。

2. 本工程開工日期

3.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工程監理負責人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以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⑴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風災,水災,自然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

⑵ 因施工地塊騰不出來,施工機械、人工等無法施工的。 ⑶ 工程款不到位,造成工期後延。

第四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 甲方委派技術人員現場監理,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質檢員要求,嚴格遵守施工方案和材料標準,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若因乙方施工造成質量和安全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2. 甲方應在乙方機械進入施工場地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場地內有無光纜,管道,洞穴及其它隱患,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3. 甲方應在工程竣工後三日內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工程移交甲方管理。工程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在乙方人員和機械設施進入施工場地後三日內,甲方按工程合同總價的20%預付工程款。

2. 剩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工程進度支付,框架完工後再支付工程合同總價的20%,立柱完工後再支付工程合同總價的20%,鋼架、竹竿完工後再支付工程合同總價的20%,待工程驗收後10天內支付17%的工程款,剩餘3%作為質量保證金,在工程完工一年後支付。所有付款乙方不開具國家正規發票。如開發票稅金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單方終止本合同,違約方除向守約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外,另按合同總價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2. 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安裝的相關裝置,材料不符合合同或合同附件要求規定的,由乙方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或由於乙方自身其它原因造成工程交付時間延後的,每延期十五天按合同總價的1%支付逾期違約金。

3.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 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所述有關規定,質量不能達到設計規範或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合同書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八條 特殊條款

1.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製定特殊條款。

2. 乙方在施工期間發生任何工傷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其它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中關於過程施工質量,技術要求的相關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存檔一份。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甲方): 簽訂地點:

承包方(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在承包方全面瞭解施工現場條件並完全清楚承包工程情況的前提下,甲方決定將鋼結構廠房建設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責任,確保能保質保量完成施工,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築面積:以 實際面積結算。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範圍:施工圖紙範圍內的鋼構架工程專案(注:無圖紙以雙方協商為準)。

第二條:工期要求

1、本工程工期為 個日曆天(不含颳大風、下雨、節假日)。

2、工程工期起算日: 鋼構安裝是在具備吊裝的前提下,開始計算工期。

3、本工程承包人必須保證充足的人員和材料、機械、裝置的投入。

4、甲方原材料未按時進場,或質量、外觀不符合施工要求,資金未按進度支付,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的。因發包人原因、惡劣天氣等原因造成的停工,順延相應工期(附甲方認可的延期書面報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不得順延。

5、承包人應嚴格按照工期要求安排工程進度,確保工期按時完成。

第三條:承包方式、工程費用和結算支付方式

1、本工程採用包施工、包易耗材料(如焊條、切割片、氧氣等)、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以乙方施工面積為準計算(不含非標準廠房)每平方米單價為 元(不含稅),總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萬元),該綜合包乾總價只包含鋼構架安裝以內的一切安裝費用,在合同生效後不因任何情勢變化而變動。如實際施工與原圖不符,由甲方與鋼構架生產廠家進行協調優化方案,確保結構的承載力和行車的安全系統,若由此加大了工作量,最後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

第四條: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要求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等任何因素造成的事故及經濟責任,由此發生的所有責任及費用由承包人自行全部承擔。

2、承包人與在本工地施工的其他施工隊共同承擔本工地的安全責任,每個施工隊對其所屬人員的安全負全責,在各自做好所屬人員的安全教育、管好自己的人的基礎上,共同做好工地的安全協調工作,嚴禁非本工地施工人入內(在乙方備案的甲方管理人員、監理人員除外);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強行施工,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承包方要保證安全文明施工,自行承擔因違規操作引起的行政處罰。承包方必須委託擔保人或用其自有的財產 作為安全責任擔保,同時自行購買施工人員及第三方人身和財產保險,並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及所產生的費用。

4、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妥善保護現場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如有毀損,應承擔無償修復或賠償或恢復原樣的責任。乙方不得私自處理廢品、邊角廢料等(銷售或帶出廠區);發現一次處罰1000元,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5、乙方施工中如有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工期不予順延。隱蔽工程必須提前通知甲方委託的監理工程師驗收方能進入下道工序。

6、因專業性較強,不得將本工程轉包或分包。

7、雙方按照提前觀摩的“ ”的鋼構架廠房外觀標準施工。

第五條:質量要求

1、安全質量符合圖紙要求及國家相關施工驗收規範規定。

2、質量合格、外觀優良且符合觀摩的廠房外觀標準。

3、雙方對工程施工中涉及的質量問題有異議時,可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工程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鑑定,若鑑定結果支援提出異議方的觀點,由出問題方承擔鑑定費用及相應損失;若鑑定結果不支援提出異議方觀點,提出異議方承擔鑑定費用;若雙方均有責任,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六條:材料供應

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承包人派人清點驗收後,承包人妥善保管,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修復。

2、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的保管,丟失損失由發包人負責。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乙方提供的材料表不符,導致廠房外觀達不到提前觀摩的樣版,乙方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質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為 個月,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承包人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質量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工程交付後由發包人造成的維修責任,由發包人自行承擔維修責任。

4、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如屋面漏、大門不能正常使用等等)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24小時內派人免費維修,維修完畢後由業主簽字確認。

第八條:竣工驗收及工程移交

1、工程竣工驗收,以施工圖紙、設計更改通知、國家相關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外觀以提前觀摩的廠房為標準。

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竣工驗收要求,甲方應在接到報告後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組織驗收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3、工程通過驗收後,雙方應即時辦理工程移交手續,雙方在移交證書上簽字蓋章之日為本合同工程的正式移交之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的,應按逾期竣工處理。

第九條: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後,甲方根據乙方進度付款,剩餘 %將作為質量保脩金,保修期滿後履行了保修責任且無其他質量問題一次付清。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因乙方施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而導致的工程質量損失,按《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單方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終止合同的,應向甲方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或單方終止合同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終止合同的,應向乙方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逾期完工超過10日或無故停工超過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權時,需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合同自通知發出之日起解除,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三天內完成退場,否則,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時,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承擔違約責任,兩日內承包人停止施工。

6、乙方必須保證工完料清,隨時保持現場材料堆放整潔,按期移交臨時佔用場地,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擠站道路、通道,並在規定期限清理現場,辦理移交。如乙方不能按期清理、移交,自甲方和監理下達通知起,每日處以1000元罰款,超過兩日,業主可自行安排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施工過程中,周邊關係由乙方自行協調,費用由乙方解決。若因甲方應辦理而未辦理相關手續造成的停工等經濟損失,由甲方解決。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申請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承包合同 篇8

甲 方: 公路管理辦公室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公路的管理,確保公路整潔,邊溝排水暢通,邊坡無塌陷、無斷裂,保障行車安全、舒適、暢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管護範圍

由乙方管理養護的路段為:

1、瀝青路從 到 共 公里。

2、瀝青路從 到 共 公里。

管護範圍為路面、邊溝、過路涵管、行道樹以及公路交通標誌等設施。

二、質量標準

1、保證路面平整,無坑槽,行車舒適。

2、公路邊溝排水暢通,路面清潔,無堆物,路肩整潔,無坑槽,路肩75公分寬,無雜草,邊坡無塌陷。路基完好,無挖掘,不受侵害,無斷裂。

3、砂石路全年平均好路率承包期第一年不低於 90 %,以後好路率增長不低於 %。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條件

1、有一定勞動力,並熱心公路事業,既能保證集中勞動力出工,又能保證交替出工。

2、乙方必須保管好和愛惜使用甲方提供的養護工具。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運料自己安排。

4、乙方必須遵守公路管理辦公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公路養護管理辦法、公路養護規範,掌握養護檢查評定標準,遵紀守法,文明護路,搞好地方關係,維護農民利益。

五、考核標準

評分為100分制,將乙方年薪總額平分12個月,按月考評分數與年薪相掛鉤,85分為合格;低於85分,按所扣分數比例扣減當月年薪。全年考核累計4次不合格,年終再從年薪總額中扣減10%作為處罰;全年考核累計6次不合格的即終止合同;全年累計考核10次以上優秀的,年終按承包費總額20%發給獎金。(具體考核評分標準附後)

六、安全生產

養護施工路段未按要求設定醒目警示、警告標誌的,除勒令立即整改外,將扣除經費100元/次,養護作業人員出現一切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七、雙方職責

1、甲方提供公路養護工具,。

2、甲方每年對養護人員進行一次技術培訓,努力提高一線養護工人的政治素質和養護業務水平。

3、乙方對故意破壞道路及設施的應及時制止並向甲方報告,由甲方處理。

4、甲方對乙方養護的路段每月底進行一次考核打分,分路段,每200米為一測點,進行測評打分、計算考核工資,做到當月考核當月兌現。

八、年薪及付款方式

全年年薪 元(每月 元),按結合月考核標準年底發放。

九、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公路管理辦公室各一份,簽章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公路管理辦公室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建設承包合同 篇9

甲方:縣建設局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將本局辦公樓服務工作任務向外發包,乙方自願承擔服務工作職責,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服務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壹年.

夏季:上午7:30----下午6:00

春秋冬季:上午7:30----下午5:30

二、服務工作職責:

1、清掃範圍及要求:辦公樓

二、三樓各工作間、六樓大會議室、衛生間、平臺、一至六樓的走道和樓梯間、大樓前過道及人行道大樓後面場坪花壇,要求窗明几淨,地面無垃圾,物品擺放有序.

2、有會議時,事先開啟房間,桌椅擺放整齊(冬夏開好空調),倒茶水,畢後打掃衛生,關閉空調、燈光、門窗.

3、協助辦公室搞好後勤服務.

4、星期六、日白天必須保證辦公樓清潔,物品不丟失.

三、工作待遇:

1、年薪4800元,每月底預發300元,其餘的部分在本合同終止時一併發放.

2、全年發放手套四雙,每季度發放一包洗衣粉.

3、乙方不享受醫療費補助.

4、本合同終止後不另發任何補助。

四、處罰措施:

1、未達第二款規定要求,發現一次扣工資10元。

2、在一年期間,乙方終止合同,甲方不再計發其餘部分薪金。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六、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方:陝西省第十一建築工程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 工程的勞務分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優質、高速的完成,保障雙方利益,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

4、建築面積:

二、分包範圍及質量要求

以及現場文明施工、施工區場地硬化、地面防護棚的搭設和乙方使用材料的現場卸車、倒運等工作;但不包等不屬於主樓結構所包括的內容。

2、分包方式:包工、包機械(塔吊、垂直運輸機械、砼攪拌機、鋼筋、木工機械等除外)、包工期、質量、包文明施工、包主體結構範圍內驗收。

3、質量標準:

4、工程進度:

三、工作內容

乙方承包範圍內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一)、鋼筋工程

1、鋼筋翻樣。

2、鋼筋機械安裝就位、操作、工作臺製作和布臵。

3、乙方結構工程中所直接使用的材料的二次倒運(不包括因甲方原因發生的反覆倒運)、歸堆碼跺、除浮鏽、原材料的標識工作。

4、豎向鋼筋連線的合理下料,運至工作面。

5、鋼筋製作:

(1)除鏽、調直、切斷、冷拉、彎曲。

l、分包範圍:結構工程的鋼筋、模板、砼的施工,施工外架, 括

(2)依據料表製作成型。

(3)鋼筋直螺紋機械連線的下料、搬運、連線。

(4)鋼筋的電弧焊、綁條焊、電氣焊割、平直鋼筋閃光對接焊。

(5)短料接長,餘料加工再利用、廢料加工再利用、廢料歸堆。

(6)半成品鋼筋分類整齊堆放、標識及水平、垂直運輸。

(7)按文明工地的要求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統一規劃,堆放整齊。

6、鋼筋綁紮:

(1)半成品材料運至施工層,按料單就位,並整齊堆放。

(2)按圖紙設計和國家規範,對結構施工範圍內的各種結構構件進行綁紮。

(3)對綁紮後的成品鋼筋進行有效保護。

(4)馬凳筋、梯子筋、保護層墊塊的製作、安放。

(5)鋼筋水平、垂直控制限位卡具的加工。

(6)設計洞口、施工預留洞口的鋼筋切割,洞口加筋處的制、綁、焊。砌體拉接筋的製作、安放。

(7)工作面行人通道的搭設拆除,澆搗砼時鋼筋保護工作。

(8)班組自檢、互檢、交接檢,向甲方報送自檢記錄,參與甲方、建設單位的質量檢查及隱蔽工程驗收。

(9)預埋鐵件的安放(加工製作不包括在乙方工作內容內)。

(10)嚴格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工完場清,保持工作面整齊乾淨,無散落材料。

(二)、模板工程

1、依據工程的結構特點,制定詳細的模板施工方案和施工操作工藝,甲方審定後,共同實施與遵守。

2、提供詳細的模板工程的材料計劃,供甲方審定。

3、嚴格依照藍圖繪製模板詳圖,進行模板的製作(木模的製作,木方的刨平、刨直加工,小鋼模配製成大模板)、拼裝。

4、木工機械的安裝就位,操作、保養。

5、甲方提供配製模板用的原材料(膠合板、方木等)、設施料(鋼管、扣件、卡具、腳手板、對拉螺栓)、定型全鋼大模板到場後的二次倒運、歸堆碼垛。

6、模板的安裝,加固,校正,拆除:

(1)模板的清理、刷油、擦光、模板的嵌縫、貼上海綿條。

(2)支模所需的各種材料(模板、方木、鋼管、螺栓、卡具、扣件、腳手板等)的場內水平、垂直運輸,且在工作面上分類整齊堆放。

(3)支模所用腳手架的搭拆。

(4)門窗洞口、預留洞口等模板的製作、安裝。

(5)嚴格按照圖紙及規範要求對模板進行就位、加固、校正。

(6)拆除後的清理、刷油及整理工作。

7、模板加工場地、堆放場地及模板安裝工作面符合文明工地的要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要整齊劃一。加工場地、堆放場地及工作面應隨時保持整潔做到工完場清。模板加工的餘料、刨花、鋸末清理不得超過4小時。

8、模板安裝完畢後的自檢、互檢、交接檢,向甲方報送自檢記錄,參與甲方、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及隱蔽工程驗收;砼澆灌過程的模板看護,及的處理。

9、模板的拆除,清理、起釘、刷隔離劑保護,扣件、卡具、對拉螺栓、螺母等工程完畢後的交庫(包括浸油,但不包括刷漆及維修等),方木、模板、鋼管等材料的分類堆放、碼垛。

(三)、砼工程

1、施工方案和操作工藝的制定。

2、商砼的後臺放料、輸送管道的佈設、安拆,臨時運輸及施工通道的搭設及拆除。

3、砼的澆灌、振搗、抹面、覆蓋塑料薄膜或麻袋、澆水、養護、修補及成品保護。

4、含底層地面墊層施工、砼輸送的泵管拆接、清理。

5、對工作面散落的砼、砂漿及時清理和再利用。

6、澆搗混凝土的區域清潔面貌的保持。

7、砼澆搗完畢後,泵管的拆除、清洗,輸送泵場地的清理。

(四)、架子工程

1、本工程的外腳手架採用 鋼管外架,協助甲方對架子方案進行審查,並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議。

2、架子所需型鋼、鋼絲繩、鋼管、架板(含木板)、扣件、密目網、小孔網、各種卡具進場後的場內二次倒運、歸堆碼垛。

3、嚴格按架子的設計方案進行搭設。

4、架子底部按施工方案用膠合板進行包裝。負責架管、踢腳板、底層包裝板的刷油漆工作。

5、架子搭設完畢自檢合格後,書面報給甲方參與甲方組織的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6、使用過程中進行日常檢查、維護、雜物清理工作。

7、主體結構工程施工中架子的搭設,架子下面的清理、打掃工作。

8、防護欄杆的搭設、“四口”、“五臨邊”的圍護、防護。

(五)、文明施工

1、保證施工區域、作業面、生活區保持整齊、乾淨,材料堆放整齊,達到 級文明工地標準。

2、進行文明施工的宣傳標語、條幅、橫幅的布臵掛設工作。

3、負責生產區的場地硬化、地面防護棚搭設。

(六)、其他

1、不包含圈樑、過樑、構造柱、防水、砌體等所有不屬於本工程結構件的工作內容。

2、不含施工電梯及塔吊附牆架搭設、等工作內容,若需乙方用工費用另行協商。

3、甲方負責將樓層的定位軸線、標高投測到各層,乙方提供專職人員配合,各樓層的細部放線工作由乙方負責完成,甲方複驗。

4、負責乙方所需材料的進場卸車工作,屬甲方外租週轉材料退場裝車乙方不負責,屬於乙方的模板材料、工具裝車由乙方負責。

5、塔吊指揮由乙方負責,甲方付給塔吊租賃費時,需乙方簽字認可。

四、採用的裝置及工藝方案

1、垂直運輸每棟樓採用 臺塔吊, 臺施工電梯。

2、鋼筋製作採用 臺鋼筋對焊機、 臺鋼筋彎曲機、 臺鋼筋切斷機、 臺鋼筋調直機、 臺電焊機, 臺砂輪切割機。

3、模板±0.00以下采用 系列小鋼模散拼(用螺栓連線,對拉螺栓處採用P10x系列模板打孔)的方案,±0.00以上採用 系列斷口式全鋼定型大模板施工,樑及頂板採用12mm厚優質雙面覆塑鏡面竹膠板,頂板模板的支撐系統採用碗扣式(或插口式)加絲座的方案,並配備 臺壓刨、 臺平刨、 臺電鋸、 臺臺鑽。

4、混凝土採用商品砼,運輸到施工現場,現場配備一臺砼輸送泵、二臺布料機布料。

5、施工外架:三層以下采用落地式雙排腳手架,從基礎墊層開始搭設,三層以上採用型鋼懸挑式施工外架方案,密目網防護。

6、本工程樓層均分二段流水作業,以保證二十四小時不間斷施工。

五、合同價款及計算辦法

在上述裝置配製及方案的前提下,按如下取費單價和結算方法進行結算:

1、基礎按地下室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 元。

2、地下室按其建築面積結算,每平方米元 元。

3、地上各樓層按其建築面積計算(但陽臺按其實際水平投影面積計算,計入其所在樓層的計算面積中,不足2.2米高的結構層按其實際投影面積計算),每平方米 元。

4、屋面以上所有不能計算建築面積的結構構件(如女兒牆、花架樑、裝飾構件等),按每棟樓 元包乾。

5、工作範圍以外的零星計時用工,按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計算。對於較大量的合同外工作,乙方同意協商施工的,雙方協商單價,不能按零星用工計算。

6、本合同單價是按簽訂合同時的施工藍圖考慮的,若發生變更,只要不發生建築面積的增減,無論其結構構件的難易與數量變化與否,取費單價和結算辦法不變。但變更引起乙方返工的,甲方應給乙方增加相應的費用。

7、以上單價為不含稅價,甲方應付給乙方的淨費用,稅金由甲方統一繳納。

8、工人住房租賃費由乙方承擔。因現場條件所限,乙方儘量把職工食堂開在場外,工人食堂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六、結算與付款

1、±0.000以上開始付款,乙方應在每月26日前報量,甲方 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經甲乙雙方有關人員籤認後,於次月15日以前付給乙方上月結算工程款的 %。主體工程完工兩月後,付至結算總價的95%,餘款待工程竣工後付清,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2、在合同簽訂時,乙方需提供銀行賬戶(如有變更,乙方法人須出據變更函),乙方收款經辦人員必須出據法人委託書,手續齊全甲方給予辦理付款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付。

七、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做好現場“三通一平”,辦理施工所需要的各種證件、批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2、全面負責現場的施工組織工作,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制定工程的生產計劃,確保生產均衡性和連續性。

3、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工程設計變更一式兩份,並進行質量、安全、技術交底。負責對乙方管理、監督、檢查、驗收等職能工作。

4、甲方按照工程進度計劃,根據施工需要向乙方及時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各種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須保證質量合格。對於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乙方有權拒絕使用。甲方還應保證24小時(建設單位影響除外,工期順延)材料隨時供應。乙方應提前5日提交材料計劃。

5、甲方提供 及配套設施料。

6、甲方負責提供合同規定的塔吊、垂直運輸機械、砼攪拌輸送機械、鋼筋加工機械、木工加工機械及施工用電、用水。(其中塔吊、施工電梯、砼輸送泵的司機工資由甲方負責。對於裝置用電線路甲方派專人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7、甲方配備專職電工,對現場用電線路進行布臵、檢查、維修。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接拆電源、開關,違反操作規程者,發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8、甲方負責鋼筋直螺紋機械連線的鋼筋接頭滾絲加工工作,其餘工作內容由乙方負責完成。

9、甲方負責現場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人員要進行進場前安全教育,宣傳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完善安全防護措施。在現場周圍和重點防範部位設立警示牌。建立健全現場安全制度,逐日進行安全檢查。對違反安全制度的乙方人員,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停工及處罰處理。

10、在不違反合同的前提下,乙方應執行甲方現場制定的管理制度;甲方下達的質量、工程進度、安全、技術等指標任務,乙方應努力完成。若乙方逾期不能完成施工計劃,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1、甲方協助乙方處理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12、甲方協調乙方同公安、勞動等社會部門的關係,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負責(暫住證由乙方自行辦理)。屬於甲、乙方各自行為(或內部職工行為)造成的損失或責任,責任方自理。

13、甲方按省、市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務工許可證、計劃生育有關證件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進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營業執照,編號:

(2)有資質證書,編號:

(3)有進場人員花名冊,及特殊工種上崗證書。

(4)保證合同人數及技術水平,合同初定進場人數為 人。

(5)乙方人員均需乙方正式編制員工。

(6)嚴禁使用童工和體、智殘缺工人。

2、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區域,必須接受甲方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消防、文明施工技術交底,並按甲方要求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進度要求組織施工。同時乙方不能轉包工程,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

4、乙方在施工前應熟悉圖紙,存在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提出。

5、乙方在施工前應根據合同協議條款,認真編制作業指導書及質量安全措施,在施工中嚴格按規程、規範施工,服從甲方、監理監督檢查,做好施工的自檢、交接檢、專檢工作,發現問題立即糾正,並按要求做好質量記錄。

6、乙方應根據總工期要求向甲方提出月旬作業計劃,並提出工期保證措施。

7、乙方應根據總工期要求及甲方批准的月計劃,提出材料、設施料等需用計劃,由甲方稽核備料。

8、乙方對進場職工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在工作中或接受其它任務時對甲方提出整改,應無條件服從,不推諉、拖拉。

9、乙方應按省、市進城務工有關規定,辦理務工、計劃生育、人身意外傷亡保險等手續。

10、按時支付自身員工(農民工)工資,因拖欠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八、大模板租賃

1、甲方向乙方提供設計模板所需的工程圖紙及其它資料,並向乙方作書面技術交底。乙方在模板設計方案完畢後交甲方稽核簽字,甲方按國家有關規範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乙方提供的模板如不符合質量標準,應予以修復或退換,如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工程圖紙有誤以及變更,導致乙方不能按時供貨或不符合質量標準,其責任、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3、模板進場前,甲方應及時解決模板堆放及拼裝平臺專用場地,進、出場時甲方要積極組織協調相關事宜(包括塔吊配合卸車、碼放等)。租用的全過程甲方要協助大模板的保管,無乙方簽字許可,不許外運。

4、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和保養,由乙方原因造成損壞,乙方負責;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的模板改制或損壞要照價賠償;甲方應向其他有關配合單位交底,防止模板的損壞,由於第三方原因導致的損壞,甲方負責督促第三方10日內照價賠償。

5、由於非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停工 日以上,大模板租賃費另按每日 元/m (樑模板、異型模板每日按 元/m)支付;若停工 日以上且近期確無復工希望,甲方可付清本工程預計租賃費總額,要求乙方將模板改造調往其它工地使用,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預計租賃費總額後不再計取每日 元/平方米的租金。復工後乙方應將大模板調回,甲方再次使用模板的改造費用,甲方承擔二分之一。

6、乙方向甲方不收取大模板租賃押金。

九、質量與驗收

1、在雙方共同認可的工藝方案和甲方提供的材料合格的前提下,乙方的施工應達到如下質量要求: 。若因乙方原因(出現安全、質量等問題),沒有達到上述結果,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為建立該質量要求所付出的費用。

2、甲方對乙方進行全過程跟蹤質量檢查和驗收,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允許偏差專案合格率必須達到 %以上,優良率必須達到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根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應隨時接受甲方、工程監理的檢查和驗收,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整改,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導致返工整改的費用。

3、在合格的全鋼清水大模板的前提下,乙方施工的主體部分必須達到 效果,即達到不用抹灰直接上膩子的效果,否則結構部分發生的抹灰費用由乙方負責。

4、如施工質量達不到約定條件部分,甲方一經發現,可以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不按施工圖預埋鐵件、預留插筋、孔洞,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負責返工和返修材料、人工費用。

5、為實現“長安杯”目標,乙方成立QC小組,建立兩項QC科技成果。

6、如乙方不能按國家建築規範和甲方要求施工,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存在嚴重問題時,甲方可採用警告、處罰要求撤換有關人員等方式限期整改,若仍未見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罰總承包費用的 %,並限期三天內退場,乙方任何人不得滯留甲方場所。甲方對乙方已經實施過的成品質量達到合同要求,可按合同價款予以辦理。

十、工程施工進度

根據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現場實際情況經雙方商定的形象進度實施。正常情況下,標準層平均每月不少於四層的進度,若工程進度達不到要求,是乙方的原因,乙方要承擔責任,每日按 元承擔違約金;工期提前一天,甲方應獎勵乙方 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後,工期順延,乙方保留因窩工索賠的權利,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一、安全和治安

1、甲、乙雙方共同簽訂《勞務分包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並作為合同附件。

2、甲方在施工中提供安全工作設施、料具(除自備安全用具外),安全設施搭建已包含在承包單價內由乙方完成。

3、甲方負責現場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進場安全教育。宣傳正確使用“三寶”,完善安全防護措施。在現場周圍和重點防範部位必須設立警示牌。甲方應建立健全現場安全制度,逐日進行安全檢查。對違反安全制度的乙方人員,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停工及罰款處理。

4、乙方進場時應協助甲方做好進場前安全教育。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對於高空作業,必須嚴加防範,繫好安全帶。如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及時排除,直至消除安全隱患,符合安全操作規範後方可施工。

3、乙方人員在施工操作中,不按安全規範進行施工,違章作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全部費用,甲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由於甲方或第三方原因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甲方或第三方解決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4、若乙方人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其它法規,除接受國家司法機關處罰外,還必須執行專案部綜合治安合同的處罰條款。

十二、文明施工與工完場清

1、乙方必須保證在自己的責任區和施工範圍內達到 級文明工地的要求。

2、乙方必須做好文明施工,進場必須統一服裝,統一安全帽。嚴禁打鬧、吵架等不文明現象的發生,違者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罰。

3、乙方應有計劃、有秩序的組織施工,做到工完場清料盡。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畢,多餘的材料必須清理乾淨,分類堆放。乙方必須安排專人打掃作業面及生活區,保持作業面及生活區整潔衛生,達到 級文明工地標準。

十三、材料的管理

1、乙方向甲方提供純勞務服務,除了乙方自備的機械和工具外,其餘所有的施工工具、材料、安全防護用品均由甲方負責提供,乙方領用。甲方對乙方的使用行使管理權。

2、乙方自備的機械、工具及勞保用品:

①移動配電箱及其電纜、振動器、振動棒、手提電鋸、手提電刨、角磨機等機械。

②主體結構施工的木工、架子工、鋼筋工、砼工四工種的操作工人隨身攜帶的榔頭、扳子、鋼捲尺、吊線錘、手鋸、手鉗、手斧、扎絲鉤、刮尺、刮槓、鐵鏟、鐵抹子等工具。

③雨鞋、安全帶、安全帽、電焊手套、眼鏡等勞保用品。

3、甲方向乙方提供 間現場辦公室和 間牢固的材料庫房。

4、乙方應確保科學、合理和節約地使用施工材料,應對材料的節約使用提出具體管理方案,不得隨意亂鋸木方、模板等。

5、甲乙雙方的工長應對各施工層低值易耗品材料進行準確定量,甲方工長根據定量簽發限額領料單,乙方工長簽字領用,甲方庫管人員憑簽字後的領料單每層發放一次材料。如果乙方使用時管理不當,因浪費而造成的材料不夠用,追加的材料甲方按進價調撥給乙方;如果乙方嚴格管理、精打細算節約了材料,甲方可對乙方給予適當的獎勵。

6、模板、木方等較大型的材料的管理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交底合理使用。

(2)杜絕野蠻施工,乙方在施工的過程中必須珍惜材料,不得隨意拋、摔和亂鋸。

(3)施工時,剩餘的材料必須清理乾淨,碼放整齊並及時利用。

(4)甲方的主管工長對乙方的使用進行過程控制。

(5)由於材料自身的質量問題(如鋼模板、絲座的焊點不牢固、木方變形等)或正常使用造成材料損壞的(如竹膠板週轉幾次後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必須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將損壞的材料集中碼放整齊,甲方應視損壞的情況決定修復或更換。

7、對於鋼筋機械、木工機械等應專人專機,安裝完畢由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後,交乙方保管、使用,並負責日常保養維修,由於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乙方負責。架子車、灰漿車、水管和不屬於乙方自備的工具、用具等由乙方向甲方借用,丟失或損壞應按原價賠償。

8、較大的施工工具、電動工具的管理

(1)較大工具(如鋼筋剪、管鉗、大扳手、大錘)由乙方管理人員在甲方簽字領用。

(2)使用過程中正常損壞的,乙方要及時交給甲方,甲方負責修理,乙方不承擔費用;但屬乙方人為損壞的,修理費由乙方承擔。

(3)由於乙方的原因而丟失的,乙方照價賠償;非乙方原因而造成丟失的乙方不負責任。

(4)甲乙雙方應共同管理,愛護一切工具、設施、裝置。

9、扣件、U型卡、ε型卡等小型鋼化週轉材料的管理,甲方向乙方指定的管理人員發放,乙方的管理人員簽字領用和保管。歸還時應整潔,扣件螺桿清絲刷油。正常損耗扣件按3%,U型卡、ε型卡按5%,其餘部分應全部如期歸還,超損部分由乙方負責原價賠償。造成丟失、損壞由乙方負責。

10、乙方若發現其他人偷竊工地材料和破壞工具、設施、裝置的行為應立即向甲方反映並協助甲方處理

11、因材料問題而發生的甲方對乙方的扣款或調撥,必須由乙方的現場總負責人簽字方才有效。

十四、其它約定

1、若甲方不能按時辦理結算或付款,即構成單方違約,造成因乙方不能按時向其班組工人發放工資而引起的停窩工損失,乙方保留向甲方索賠的權利。

2、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生甲方對乙方調撥、罰款或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賠等問題,不能超過合同的範圍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則辦理有關處罰或簽證的手續,而且必須經過雙方的現場負責人簽字才有效。材料實行過程管理,存在問題必須當時解決,甲方不得在完工以後對乙方進行材料方面的扣款。

3、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違反合同的事,甲方應先簽發工作聯絡單或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按時有效的整改,甲方可以對乙方給予適當的處罰。

4、甲方授予乙方對塔吊等機械使用過程的管理權,使機械的使用滿足乙方施工的要求。

5、甲方的管理人員須過程控制、跟蹤檢查、及時驗收,同時甲方保證工程監理人員的驗收應不分晝夜的隨工序跟進。

6、在合同履約過程中,雙方均應做到行為文明、語言禮貌、相互尊重、互相促進。

7、甲方應給乙方員工營造整齊、衛生的生活環境,甲方有事需要乙方協助的,乙方應力所能及協助。

8、《勞務分包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作為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末盡事宜,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如出現爭議,雙方應本著公正、客觀、平等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咸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結構工程完工,結算付款完畢後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承包合同 篇11

工程專案名稱:

委 託 方:

服 務 方:

建設單位:

專案管理單位:

根據國家及地方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對第二條中所明確的工程專案進行全過程專案管理服務,並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詞語定義

1.1業主: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專案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2專案管理單位:在協議中約定的,具有工程建設專案管理相應資質的和獨立法人資格的,接受業主單位委託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專案經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設工程專案管理中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委託代理人。

1.4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5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代理單位:指受發包人的合法委託,以發包人的名義代理實施專案或專案部分內容發包工作,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承包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被專案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專案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8造價諮詢單位:指業主委託的負責本工程造價諮詢並取得相應工程造價諮詢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工程:指業主和管理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0專案管理酬金:指管理單位為進行建設專案籌建、建設、聯合試運轉、驗收總結等工作發生的管理費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項起至工程設計完成止的階段。

1.12施工準備期:自施工圖設計開始起至簽發開工令為止的階段。

1.13施工實施期:自工程開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專案全部任務為止的階段。

1.14竣工驗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專案全部任務,提出交工至發包人組織驗收通過為止的階段。

1.15造價諮詢:指具有造價諮詢資質的單位受發包方的委託對工程專案進行造價控制的活動。

1.16施工監理:指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控制的監理活動。

1.17管理期限:協議書中約定的服務期限。

1.18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圖紙:指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文字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1合同關係:指發包方和承包方通過合同(協議)來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平等關係。

1.22管理關係:指管理單位按業主授予的權力對被管理單位實施的管理。

1.23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4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5工程專案總投資:指完成工程專案所發生的價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費、設計費、勘察費、配套增容費、建安工程投資(包括裝置)、二次精裝修費、工程預備費等。

1.26專案建設週期:指從專案的立項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時間。

1.27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專案全部任務,經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組織驗收的活動。

1.28竣工結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交工之後,向發包方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的活動。

1.29竣工決算:指建設專案竣工後,由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活動。

1.30竣工備案:建設單位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依照有關法規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的活動。

1.31聯動試車:指新建企業或新增加生產工藝過程的擴建企業在竣工驗收前,按照設計規定的工程質量標準,進行整個車間的有負荷或無負荷聯合試執行。

1.3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5小時或天:本合同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6審計:由國家規定的審計所或部門免費對工程各項費用的合法性進行稽核的活動。

1.37專案管理月報:由專案管理單位按月向業主報告工程專案實施情況的報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發包方指定單位分包部分工程內容。

1.40竣工資料:指在協議中約定或按國家有關規定,承包方應當提供的有關工程的資料(包括書面、電子、影像資料)。

1.41重大變更:指業主或由於客觀原因改變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增減建設規模15%以上,分期或合併建設或提前或推遲3個月以上實施的行為。

1.42業主代表:業主派出的授予處理工程專案建設相關事務的全權代表。

第二條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 本專案管理合同;

2、 專案管理的工作內容和職責(若分列);

3、 本合同實施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的補充合同檔案。

第三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築面積:

專案建安總投資(暫):

第四條 專案管理服務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託乙方並在甲方領導下實施專案管理,提供全過程建設管理和諮詢服務。

乙方派出由專案經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程師等組成的專案管理班子從對工程前期、施工階段、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諸階段,根據甲方確定的專案功能定位、建設標準、設計方案、投資規模等進行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管理和專業諮詢服務。

第五條 專案管理的依據

1、 專案管理合同文件;

2、 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政府部門的批准檔案;

3、 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合同檔案;

4、 經業主批准的專案管理計劃書;

5、 與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法規、規範、驗收標準。

第六條 乙方管理內容和職責

6.1總則

乙方在簽訂合同後一個月內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專案管理計劃書,主要包括擬達到的專案管理目標、專案概況、專案管理組織機構、專案實施總進度及節點實施計劃,專案管理的主要內容和方法,擬採用的相應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

6.2專案建設策劃

6.2.1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列出專案建設流程。

6.2.2制定專案建設的輪廓計劃。

6.2.3進行甲、乙雙方工作介面及職責的劃分。

6.2.4計算關鍵線路和關鍵節點的工作時間。

6.2.5對關鍵節點工作進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議。

6.3專案建設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

6.3.1辦理立項階段市政配套徵詢。

6.3.2辦理專案初步設計審批手續,初步設計檔案報送有關土地、規劃、消防、通訊、環保、環衛、衛生防疫、交通綠化、勞動保護、人防、抗震、監測、工務所、上水、電力等部門審批。

6.3.3按工程開工條件要求辦理施工場地,申辦臨時用水、用電、建築紅線、水準點等手續。

6.3.4選擇符合資質的專業監測單位進行地下管線監測。

6.3.5協助甲方稽核監測合同及費用。

6.3.6申報地下管線監測保護,辦理“綠卡”。

6.3.7申領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

6.3.8聯絡與規劃部門做好基地紅線測放。

6.4組織、協調管理

6.4.1聯絡、協調與專案有關的部門和社會配套單位的關係。

6.4.2對勘察、設計、施工等招標代理工作進行監督、協調,為招標工作順利開展提供相關資料。

6.4.3協調勘察、設計工作,努力使設計成果符合專案的功能要求和滿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組織或協助主管單位召開本工程擴初設計審批會。

6.4.5組織設計優化設計,及時將各方稽核意見、專家諮詢意見以及甲方使用意見提供給設計單位,對專案設計進行優化。

6.5合同管理

6.5.1起草或組織起草設計合同、勘察合同。

6.5.2組織合同談判。

6.5.3協助甲方對合同條款的最終確認。

6.5.4監理合同執行臺帳,對合同進行跟蹤管理。

6.5.5主持合同爭議的協調,配合合同爭議的仲裁或訴訟。

6.6工程投資管理

6.6.1協助業主稽核支付申請。

6.6.2稽核各相關合同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協助業主組織設計單位、造價諮詢機構對工程概算進行稽核。

6.7工程進度管理

6.7.1按照甲方對總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階段工程進度計劃,督促檢查落實各階段各單位進度實施情況。

6.7.2制定專案總進度網路計劃,確定控制節點,提出控制計劃目標。

6.7.3嚴格按計劃進度進行動態管理,一旦發現進度脫期趨向,及時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的積極措施予以調整,確保總工期如期完成。

6.8工程質量管理

6.8.1根據甲方意圖指定工程質量目標,並制定相應的分解目標,提出相應措施,貫徹到相應的合同中。

6.8.2督促相關單位制定相應的質保體系,及達到相應目標的對策措施。

6.8.3監理質量管理部門並落實具體人員和措施。

6.8.4組織各類質量檢查和驗收。

6.8.5組織工程竣工備案各項工作。

6.9文物古蹟

本專案實施工程中發現文物古蹟,乙方有責任督促施工單位保護,並及時報告甲方,不得私自處理。

(二)施工階段

6.10施工準備

6.10.1辦理施工圖委託稽核手續,並將稽核意見及時反饋給甲方和設計單位。

6.10.2審查施工單位資質、考察施工單位實力。

6.10.3對施工、監理招標代理工作進行監督、協調,為招標工作順利開展提供相關資料。

6.10.4審查施工合同條款,報甲方審定。

6.10.5辦理監理登記證、工程施工許可證及質監、安監報建手續。

6.10.6督促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審查簽發交底會議紀要。涉及工期費用、建設標準或使用功能的應報甲方認定。

6.10.7審查監理單位編制的建設監理規劃,督促監理單位按審批的規劃。

6.10.8督促監理單位審查施工組織設計。

6.10.9按規定協助甲方辦好專案及人員保險。

6.10.10協助業主辦理開工儀式的有關事宜。

6.11施工實施

6.11.1督促監理單位做好建築灰線驗收。

6.11.2審查設計修改檔案,涉及費用、建設標準的報甲方同意。

6.11.3審查監理單位編制的建設監理實施細則,督促監理單位按審批的細則開展工作。

6.11.4負責合同條款的解釋(有經濟條款需得到甲方認可)。

6.11.5稽核、合同條款的修改和補充(有關經濟條款需得到甲方認可)。

6.11.6稽核合同的索賠和反索賠(提出索賠報告、報甲方個審定)。

6.11.7處理合同糾紛(有關經濟糾紛的處理意見需得到甲方認可)。

6.11.8根據業主要求對未計價材料提出產品的標準和檔次要求。

6.11.9協調各獨立承包單位,市政配套單位及甲供裝置材料供應單位的進退場時間以及相應的施工週期,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順序。

6.11.10收集有關實際工期的詳細記錄,定期向甲方提供進度分析報告。

6.11.11稽核有關單位提出的工期索賠報告。

6.11.12做好甲供裝置、材料的質量預查,按質量標準要求組織驗收後提供給相關單位使用。

6.11.13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質量情況報告。

6.11.14組織各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

6.11.15參加處理工程質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報甲方備案並督促和檢查事故處理方案的實施。

6.11.16協調施工總平面佈置,為各獨立施工單位能夠按時進場施工提供現場條件。

6.11.17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協助甲方個與其簽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協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6.11.18定期組織檢查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

6.11.19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督促、檢查相關單位做到“三不放過”原則。

(三)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

6.12竣工驗收

6.12.1組織參建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驗收,辦理專案竣工備案。

6.12.2督促監理稽核竣工圖及工程施工竣工資料。

6.12.3組織工程聯動試車。

6.12.4辦理規劃、消防、通訊、環保、環衛、衛生防疫、交通、勞動保護、人防、上水、電力、檔案、房產證、氣象、靜電監測等竣工、報驗備用手續。

6.12.5協助業主進行竣工決算。

6.12.6配合業主開展專案審計工作。

6.12.7按有關要求整理竣工資料、拍攝工程錄影。

6.12.8資料歸檔。

第七條 甲方職責

1. 資金落實

負責本工程建設資金的落實,按合同規定和工程進度要求,按期核定、確保工程款、材料裝置採購款和市政配套費及本工程中發生的各類行政主管部門所收的各項費用等及時到位,並支付給本工程各施工、供貨承包單位和其它合同單位。

2. 確定功能定位和設計方案

由甲方負責確定專案功能定位,經設計招投標後由專家評議提出中標建議,由甲方最終確定設計中標方案,並對擴大初步設計的優化內容、建議標準予以確認。

3. 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

4. 主要裝置材料確定

5. 瞭解、掌握工程進度情況

6. 工程驗收

7.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現場辦公條件和與專案

管理相關的技術資料。

8. 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按期支付專案管理費。

第八條 服務班子的組成

乙方人員由 為專案經理,並配備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人員組成工作班子,名單在專案管理計劃中明確,進行本工程的專案管理,根據工程進度逐步到位隨時進行補充調整,乙方人員如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更換。

第九條 服務期限

自專案立項報建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資料歸檔止,時間自 至

第十條 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1、本工程專案管理暫按 元工程專案總投資為計費基數,專案管理費率為 ,專案管理酬金為 萬元(大寫: 萬元)。

2、建安總投資主要包括:建築安裝工程費、估算土地費、配套增容費、綠化景觀費、工程預備費等。建安費包括:土建及建築工程裝置費、二次裝飾費等。工程建安投資以批准的可行性報告中有關費用之和為準,屆時按本條第一款費率進行調整。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園承包合同 漁業承包合同

3、乙方暫履行本合同期間,凡屬乙方範圍之內的工作所產生的勞務費、工資、獎金、津貼、個人保險、車輛使用費等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4、支付給政府管理部門及與工程有關的費用,如設計、施工招標管理費,施工招標代理費、監理費、設計費、設計方案補償費,設計、施工招標過程中的會務費,工程竣工資料編制費,增補晒圖費,市政配套費與之相關的辦證費、質監費、工程和相關人員的保險費,由乙方代甲方辦理的裝置材料採購時所發生的報關、稅金、保險、倉儲、商檢、國內運輸等費用以及應甲方要求,乙方參加供裝置材料的調研和談判活動所發生的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5、乙方在承擔本工程專案管理工作期間範圍之內不應獲取超出本合同範圍外的與本專案相關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專案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於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專案專案管理費以人民幣結算,按專案進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數額規定如下:

本合同簽訂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專案管理費的 %,此後每季度末支付合同額的 %,餘額在 結清。共3頁,當前第2頁123

7、由於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於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變更,建設規模或建設標準的調整而導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減,根據實際工作量的增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8、如專案管理組提出合理化建議確實產生經濟效益,甲方給予所產生經濟效益的30%作為獎勵。

8.1“合理化建議”:是指乙方在專案管理過程中,運用本公司的資源、技術或專利等對甲方認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術成果進行優化,經論證是可行的,且不影響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標準,經甲方稽核採用的意見、建議、技術成果等。

8.2“合理化建議”採納後,經實踐證明達到了優化的目的,且經對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費、執行費等的計算,與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費、執行費等的計算比較,而為甲方節省的費用,並經甲方稽核認可。

8.3操作實施辦法:合理化建議實施後,由提出合理化建議的乙方向甲方報告,將合理化建議的內容、產生、形成過程的檔案以及產生效益的計算書作為附件一同報甲方,經甲方稽核認可後,其中節省費用的15%以專案管理費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專案專案管理費按每逾期一天支付應付專案專案管理費的萬分之五違約金。(上級撥款逾期日期不計在內)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對本協議第二條條款,應對所造成的實際損失承擔責任,賠償額為該分享損失費某專案管理費率-稅金。

3、除非甲乙雙方協議將合同中止,或因乙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否則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即使會同甲方和施工等單位研究搶險,修復方案,測算損失、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受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受害處理提供必要的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及施工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施工方裝置、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施工方承擔。(由甲方在與施工方的合同中明確)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及費用由甲方、乙方和施工方岑別承擔。(乙方承擔相應比例的專案管理費)

第十三條 其他

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施工總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保修期滿,且雙方工程款項結清之日起終止。

3.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和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貳份,副本貳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建設承包合同 篇12

房屋建設方(甲方):

承包施工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大冶市金牛鎮賀橋村夏家灣的宅基地住宅建設施工專案發包給乙方,雙方秉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特簽訂此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施工工程採取清包,即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二、建設工期

工程建設始於 年 月 日,乙方保證按如下要求完成工程建設進度:

卸舊: 年 月 日

動工: 年 月 日

上樑: 年 月 日

竣工: 年 月 日

如工程延期不能實現預定建設進度的,乙方須每延遲一天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

三、甲方職責

根據房屋建造需求,甲方及時提供水泥、鋼筋、磚頭、沙子等所需建築材料,以保證乙方按約定的工期順利施工,乙方可在材料購買

質量和價格上作指導性建議。

四、乙方職責

乙方自帶工程施工所需的模板、攪拌機、震動器、腳手架、混凝土攪拌機等一切施工用具(運費由乙方負責)和師傅、小工等施工人員,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或甲方要求進行施工,並從專業角度提出合理的建議、意見。

(一)承包範圍:

1、房屋主體工程

從甲方在澆灌好地基樑為正負零基礎上起,直至屋頂封頂(包括陽臺、樓梯、窗戶、化糞池等必須部分),均由乙方負責施工。澆地板、各層層面等需按規定使用振動器。

2、乙方施工範圍除房屋主體結構外,還須負責以下內容

(1)水、電、煤氣等管道、線路鋪設和相應配套設施(水電工部分)

(2)外牆、廚房、衛生間、房頂等部位做防水層

(3)地板鋪瓷磚或花崗石、衛生間裝修等貼瓷工程

(4)其他房屋附屬設施

樓梯欄杆、陽臺石膏條的安裝

(5)其它需安裝裝置,如賣方安裝由其負責,否則由乙方負責安裝

(二)工程質量要求:

1、砌牆平面平整垂直牆角,頂角垂直,砂漿飽滿,澆灌平整、牢實,粉牆光滑平整,牆磚、地磚平實、整齊,縫隙合理,做鋼筋、綁鋼筋符合圖紙要求。內牆水泥糊一層、外牆糊二層。

2、電路按圖紙施工,佈置合理規範、安全;開關、插座佈置合理,能正常使用。

3、水管、排水管道按圖紙設計或甲方要求施工。

以上工程質量如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檢查、驗收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甲方對工程作業進度、質量進行全程監督檢查,並於工程建設完工後一個月內對工程進行驗收。

六、工程款計算方式

房屋主體工程從起磚時開始按實際施工面積計算,按每平方米承包費220元計算(半層以簷口高度雙方再協商解決)。計算方法為:一樓按實際建築面積測量,測量從外牆的中間線開始量起;二樓按一樓測量面積加上陽臺面積計算。

打地基、澆灌地纖樑、地盤的工時費按市場價每日 元計算;貼瓷部分按市場價每日 元計算。

七、工程款支付辦法

工程款採取後結方式,房屋施工至上樑順利完成後支付總工程款的50%,工程完工後支付總工程款的30%,完工三個月後經檢驗房屋質量確無問題的支付總工程款的 20%。

八、質量保證義務

乙方要保證所建房屋質量可靠,如因乙方施工原因致使房屋在一年內出現漏水、裂縫等輕度質量問題的,乙方應當在一年內免費。如在 年內因施工原因出現地基下陷等嚴重質量問題的,乙方應無償予以返工、改建。

九、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認真按施工操作程式施工,自帶腳手架、安全帶、安全帽等安全設施,並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第

一、預防為主,若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其它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各自的材料、工具,甲乙雙方各自負責保管。

2、乙方施工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應愛惜材料,避免造成浪費。

3、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若在施工中遇到問題雙方協商更改。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尚若違反,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4、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再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執行。若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秉著友好的原則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