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 甲方聘用乙方做儀表車床主管,負責甲方的儀表車床調機、技術指導、產品質量且保證甲方機器正常運轉,產品質量過關。
二. 乙方每月薪水 元,工資發放時間次月 日,發放上月薪水。
三.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間為有限期。
四. 乙方每月加班在3個晚上10小時內,甲方不給於乙方加班費。
五. 年終獎金,甲方認為乙方成績突出,遵守制度,甲方付乙方獎勵1300元,如乙方業績平平,不遵守甲方制度,取消年終獎。
六. 甲方合理安排的工作乙方要服從管理。
七. 乙方必須認真做好本職工作,配合甲方做好生產。
八.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如有違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解決。
九. 如乙方嚴重失職,沒有做好本職工作,甲方有權辭退乙方
十. 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造成嚴重後果,乙方負責。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製作安裝塑鋼門窗,經雙方協商制定以下內容,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製作安裝華藝集團太陽能辦公樓塑鋼窗,每平方米170元整(綜合價包括紗扇等),數量約計240平方米以實際洞口面積為結算依據。
二、質量標準及要求:
1、質量標準:合格。
2、要求:採用長鴻、魯巨集型材4mm格法玻璃,鋼襯1mm厚噴漆。80系列型材,推拉扇帶紗扇,防水密封膠,並提供產品合格證。
3、滿足鋼度及抗風壓要求。
4、乙方提供竣工資料。
三、驗收標準以質檢站驗收合格為標準。
四、材料成品檢驗方法:甲方不定期到加工方進行材料及加工方法的抽驗,加工方應按有關規定在監理與甲方共同抽樣的情況下到甲方指定的檢測單位送檢,費用有乙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乙方安裝完、窗框合格後付總價款的30%,乙方安裝完付至80%,驗收合格後付至95%,保修期一年無償維修,保修期滿全部付清。
六、開工日期:20xx年7月14日。
七、竣工日期:20xx年7月23日。
八、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應與土建承包人密切配合搞好團結,不允許發生打架鬥毆現象,如發生根據情況進行處罰。乙方應文明施工,隨時清理自棄雜物,做到人走場清。
九、乙方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安裝人員進行安裝教育,遵守安全規程,保證不發生傷亡事故,如發生有乙方負責。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有當地有關部門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十一、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原礦石委託乙方選廠加工。乙方以加工的方式收取甲方礦石加工費。為約束雙方,簽訂如下選礦加工合同,所訂合同條款雙方共同守信。
一、甲方自己負責自己的原礦石到達乙方選廠礦坪。
二、乙方為甲方加工的原礦石數量:。以甲方派員過磅乙方派員監督為準。
三、乙方選礦加工價格:每噸入選原礦的加工價格為 元。選礦所產生的一切生產費用原則上由乙方自負。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選廠或股東與其他人以前產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甲方生產期間,乙方必須保證無其他債權人以任何藉口乾澀甲方正常生產。
五、委託選礦加工後的精礦質量與綜合回收率: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委託選礦加工後精礦質量。即:精礦品位 %(含 %)%以下。精礦的綜合回收率: %以上的原礦石綜合回收率要求達到 %以上。
六、精礦質量的考核,以甲方化驗室的化驗結果為依據。乙方入選加工後的精礦質量連續三個班達不到合同規定的要求,甲方有權更換相關環節的人員,並處罰金 元。
七、選礦所產生的尾沙由 方處理,處理方法 。
八、乙方在入選加工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原礦和精礦產品不受損失。如發生甲方原礦和精礦產品丟失、被盜等現象,乙方應照價賠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訂做方(甲方):
製作方(乙方):
一、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日期 合同編號:
品 名
規 格(長*寬*高)
單位
數 量
單 價(元)
金 額(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整 金額(小寫):¥ 元
交貨日期: 合同簽定起 日內
其它說明: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三、驗收標準、方法:按樣品工藝為檢驗標準。
四、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五、交貨方式及地點:乙方負責送到甲方安裝地(北京範圍內),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七、違約責任: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如出現問題根據問題所屬承擔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
九、其它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戶名:x有限公司 帳號: 開戶行:
訂 做 方
制 作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單日期: 年 月 日
此協議於____年__月__日由以下兩方簽訂:
委託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郵編:______)
電話: (__)______
傳真: (__)______
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號碼:______
增值稅號碼:______
(以下稱“委託方”)
加工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__(郵編:____)
電話: (__)____
傳真: (__)____
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號碼: ____________
(以下稱“加工方)。
委託方和加工方合稱為“雙方”。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_____茶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託方加工_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託方為____產品之唯一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每月訂單
(4)委託方必須提前10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5)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傳真書面向委託方確認訂單。
(6)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後,委託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7)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15天(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加工費
(10)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____。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11)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12)委託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託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技術及工藝
(13)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託方提供(見附件一),加工方嚴格按照____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託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線上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託方承擔,除非:
A 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 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 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付款條件
(14)首次加工費,委託方在產品生產完成10日後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15)加工方必須在委託方付款之後三個工作天內向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有關智慧財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16)非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託方的商標、商號或洩露加工方為委託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雙方責任
(17)加工方根據委託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託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託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託方將負全部責任。
協議終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19)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0)協議終止後,委託方必須於協議終止後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於委託方之剩餘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協議期限
(21)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一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託方: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
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______加工等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根據生產或貿易需要,委託乙方加工__________,該__________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開具加工通知單,甲方確認,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調撥和加工所有權屬甲方的貨物。
3.乙方根據事先約定的提貨時間,加工好指定______,保證甲方準時提貨。如甲方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提貨,應提前__________小時與乙方協商,甲方將盡量滿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單價表》”的內容收取加工費用。如遇市場行情變化乙方需要調整收費標準,雙方可以協商。
5.協議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協議,應立即將情況以最快方式通知對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但因戰爭、暴動、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不能繼續履行,則雙方均免於責任。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協議有效期從簽訂之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範圍
一、本協議適用於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託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託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託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委託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託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裝置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製作,乙方收取製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 專案約定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託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檔案、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製成品測試程式,提供測試規範性檔案,並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援。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託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後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託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商業資訊、財務資訊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後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製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製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後,方可製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式複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裝置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效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體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聯結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於乙方製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智慧財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智慧財產權許可。若發生因智慧財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於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製: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後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週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託訂單的方式,確定委託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 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週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託加工訂單》、《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甲方開具發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承攬方: 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簽訂時間: 年月日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定做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時間、: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蓋章(簽字)通過傳真方式簽訂即生效,高於任何的書面口頭協議。
定作方
單位名稱:
(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承攬方
單位名稱:
(章)
單位地址: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開 戶 銀行:
帳 號:
郵政 編碼:
稅 號: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監(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根據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糟燒酒精業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委託方式
甲方提供下屬生產基地黃酒釀造所產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燒酒精。
糟燒酒精由甲方收回用於黃酒生產,剩餘幹糟由乙方自行處置。
二、生產加工
乙方具備相關生產場所,並獲政府部門生產許可,配備與甲方生產規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燒酒精生產能力,即具備加工日產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現生產的重大調整或生產規模的擴大,應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觀原因喪失或部分喪失生產能力的也應提前半年告知對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與正常值有偏離的,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拒絕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計量和計價上作調整。
三、結算辦法
1、酒糟數量:按甲方冬釀年度主糧投料的 %計算;
2、酒糟價格:以每公斤 元計算;
3、酒精價格:成品摺合成50°酒精度,以每噸價格4,500元計算;
4、總價結算:甲方發出的酒糟總價與乙方返回糟燒酒精總價相抵,其差額由各自給付。
5、結算時間:以每一黃酒釀期結束為結算時間。
四、成品質量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不得新增輔料,糟燒酒精質量指標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須符合國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購酒精充當自產酒精,或在自產酒精中新增部分外購酒精。如有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送貨方式
甲方負責將酒糟堆放在固定地點。
乙方負責酒糟裝運、現場清理,並保證裝運及時,環境清潔。
糟燒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六、安全責任
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酒類生產、消防等法規要求組織生產。
乙方對生產、運輸、裝卸等業務中的安全負全責。
七、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日起五年有效。
協議到期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進行續簽。
八、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上海釀酒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x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協議簽訂日:
協議簽訂地:上海x鎮
甲方:(定做方)
乙方 (承攬方)附加身份證影印件
加工,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產品樣本圖案。天然彩沙、鍍金線及專用工具,乙方自購。如在本廠購買材料,由於乙方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做畫,為保證本廠產品質量,材料不退。
2、甲方對乙方產品負責回收並以現金支付加工費(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產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通過考察同意後,自願購買材料。如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自己負責。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樣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組織人員加工,技術轉讓,需經廠方同意方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二、違約條款
1、甲方違背合同第一條(2款)時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違約金。
2、乙方外購材料摻雜使假,私自技術轉讓時,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違約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 月,200 年月 日起至200 年月 日止。
本合同期瞞後,乙方申請,甲方有權依據生產定單續簽或終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並有驗收標準為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 託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加工訂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儲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規格、數量和質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甲方檢驗。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訂作物的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調換或補齊。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乙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3、甲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訂作物或專案,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乙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訂作物和專案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訂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訂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訂作物日期的計算:乙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訂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訂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訂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乙方在發出提取訂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甲方可向乙方給付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訂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交付訂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訂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訂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訂作物,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未經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訂作物,甲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訂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訂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 %(20%-60%幅度)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訂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甲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訂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訂作物的責任。
8、由於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9、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由乙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 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甲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訂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 %(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 %(20%-60%的幅度)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訂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訂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甲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訂作物的,乙方有權將訂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甲方;變賣訂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甲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訂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
5、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6、無故拒絕接收訂作物,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變更交付訂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訂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甲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購貨單位(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供貨單位(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模具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模具的名稱:按照每次《模具外協加工單》標註的名稱;
2、出產單位: 商標:
3、模具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如<<模具外協加工單>>)執行。
第二條 模具的包裝標準:
第三條 模具的交貨方法、運輸方式、交貨期限
1、交貨方法: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日期送貨到甲方工廠,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2、運輸方式:__________。
3、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4、交貨期限:XX年 月 日以前將模具交付甲方
第四條 模具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模具的價格:×××××元人民幣/套;
2、模具貨款的結算:模具交付甲方,待驗收合格後,甲方在本月月底支付已方模具費。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圖紙及該圖紙的電子文件(如附件)。
第六條 模具的工藝要求:模具圖紙、模具外協加工單如附件。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 ;
2、驗收手段: ;
3、驗收標準: ;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能交貨,應向甲方償付總貨款的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模具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模具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模具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30%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雙方另行協商履行期限,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如甲方因生產需要,要求增加該模具數量,其價格另議。
第十二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雙方本著誠原則簽定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址: 簽約地址:
電話: 電話:
二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