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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承包經營合同模板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37W

承包經營合同又稱“承包合同”。那麼汽車承包經營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汽車承包經營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模板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範文一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上崗證: CNG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省、市有關出租汽車管理政策和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關於車輛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甲方擁有車牌號 甲方具有計程車輛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營運車輛的完全所有權。

第二條:承包人資質要求,具有出租汽車客運資格,符合出租汽車經營所需的相關資格和證照,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品德良好,無不良嗜好。

第三條:合同期限和工作時間

本承包營運合同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承包費及支付方式和保證金使用

1、承包期內,每月承包費標準為 元,月頭付款方式,承包費用乙方按每月日將款匯在銀行卡,不按時支付租金的,累計時間超過 日的,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保證金。

2、為保證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證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車輛財產不受損害,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保證金。①甲方有權扣乙方保證金在承包期限內是否有違章罰款,保留100天后一次性無息返還給乙方。②乙方未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應在30日內將乙方,如果違反則用於抵扣違約金等費用。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結,該保證金暫不返還。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擁有該出租汽車的經營權、車輛所有權、車輛更新權、管理權和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如因特殊情況(如轉讓車輛、更新等可變因素),應提前 天內與乙方取得聯絡或者書面通知。

3、甲方享有政府對該車的所有福利、補貼、包括油補。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從事出租汽車營運,並享有合法的收益權。乙方承包甲方車輛從事出租汽車營運活動,應安全行駛、文明服務,每月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2、根據承包車輛營運需要,乙方可自選定駕駛員,所聘駕駛員應符合出租汽車客運資格條件。

3、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行業管理規定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按時交費、車容車貌整潔、證照齊全、標識清晰、服務規範、裝置完好、行車安全。

4、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報警,向保險公司報案並通知甲方,積極做好車輛的出險、索賠及善後處理事宜,並承擔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5、車輛在營運中因違章、違規所受處罰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間,承包車輛所發生的一切維修和保養、檢測等所有車輛產生的費用(如保險、發動機大修、年審、計價器年審、公司費用、鋼瓶年審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

7、營運時應隨車攜帶所有營運證件和必備的營運票據,確保營運標貼完整、清晰。證件、票據、標貼遺失後及時申請補辦,費用自理,否則後果自負。營運票據被盜或提供他人使用,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8、乙方因交通事故給他人帶來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酒後駕車、交通事故逃逸、謊報或瞞報交通事故,並遭保險公司拒賠,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和全部費用,甲方不負責任何費用及責任。

9、乙方或駕駛員在營運中,因疾病、酒醉、分娩、自殘、毆打、自殺、交通事故傷害、刑事案件等行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0、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包費。

11、合同到期後,乙方歸還的車輛應保證裝置齊全,設施完整,否則,將扣除保證金用於維修裝置和設施。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承包期內,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出現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嚴重影響甲方聲譽的。

2、因違法犯罪被拘留、判刑或強制戒毒以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能從事承包營運。

3、因乙方原因致使駕駛證、客運資格證失效。

4、不按時交付承包金,累計事件超過 天,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保證金。

5、因乙方其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前款約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合同終止

(一)、本承包經營合同期屆滿,本合同終止。

(二)、承包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提前終止。

1、乙方因傷病經二級以上醫院診斷,並經司法鑑定機構鑑定,無法繼續從事營運的;

2、因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因法律法規和政府規定不能繼續履行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收回承包車輛及相關營運證件,與乙方結清違約金、租金等各項費用後,免息退還乙方承包服務質量保證金。乙方如未結清租金等各項費用,不支付違約金及補償費,甲方有權以乙方服務質量保證金衝抵,衝抵不足部分,甲方有權追繳。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對合同書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準確理解,自願簽訂並願意按照約定條款履行合同並簽字蓋章。

(二)全車證件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範文二

甲方(發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號出租汽車車主。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之規定,結合出租汽車公司經營管理實際,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出租汽車駕駛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自己出資購買掛靠於 出租公司 車一輛,號牌: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包括車的裝置(頂燈、計價器GDPS、LED等)承包給乙方駕駛經營。

第二條:因甲方有事不能從事出租駕駛,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別註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補貼歸: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承包費。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擁有承包計程車的所有權,有權督促乙方守法、守約經營。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元(大寫:元整)人民幣(不計息)。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駕駛出租車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有權督促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必須按主管部門和甲方要求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政府檔案和出租汽車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義務

1、及時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賠所需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二級保養卡、相關證件和稅費繳仡憑證、保險卡。該保險以甲方在出租汽車公司辦理的有效、規範的機動車輛保險單(含交強險、車身險、第三者險、不計免賠)的正本為準。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乙方自主合法經營、自負盈虧、除繳納承包費外、盈利部分為乙方的承包利潤。

2、合同簽字生效接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

(二)義務

1、乙方在駕駛經營期間必須隨身攜帶從事本市計程車駕駛的有效證件。

2、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承包費,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未按時繳納承包費超過五天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從乙方繳納的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中加二倍扣除相應承包費,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3、乙方應當隨時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剎車油等,保證車輛正常執行。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缺油、水、電、剎車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車輛非正常磨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政府有關檔案規定,必須嚴格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經營,優質服務,不得違章作業。

6、乙方必須每月參加出租汽車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過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的,公司不予協助辦理服務證和資格證年審,乙方應配合接受出租汽車公司管理人員的相關檢查。

7、乙方應當愛護車輛,隨時保持車況良好,車容車貌美觀,做到儀表端莊、服裝整潔、講究衛生、文明禮貌、熱情周到、優質服務;每天更換座套,車內衛生乾淨,整潔無異味;隨時清洗頂燈及後尾箱衛生;發現車輛有問題,應及時修理,嚴禁病車上路營運。

8、乙方應隨車攜帶並保管各種證件、憑證,如因證件遺失給車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給自身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運載贓物、毒品、違禁物品以及進行流氓、色情、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經濟損失的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乙方應妥善保管承包車輛,如在承包期間車輛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抵押、變賣或用於償還債務,否則應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11、乙方拾到乘客遺失物、現金等,必須立即交出租汽車公司或者退還給失主,發揚拾金不昧和見義勇為精神。如違反交通管理規定和行業服務規範而受到服務質量投訴、造成車輛停、處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停運期間的承包費照常繳納。乙方因交通違法或經營違法行為給公司服務質量信譽考核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有權對駕駛給予相應 的經濟處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有關出租汽車的非法聚會、鬧事、上訪、罷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給甲方造成所屬出租汽車公司和他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乙方不得轉包或者聘臨時駕駛員,也不能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如因臨時有事不能出車應提前找好有齊全證照、符合公司規定的、並經公司同意批准的駕駛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

14、如乙方將車輛交與他人營運、駕駛、學車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不予退還承包風險金,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

15、乙方在承租經營期間必須在攀枝花內營運,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16、乙方必須遵守服務質量承諾,攀枝花出租汽車的特種經營規定及攀枝花市運管條例。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為合同平等主體,雙方為平等主體的承包關係,乙方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1、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損毀、丟失等事故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指保險公司不予賠付或者不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彌補損失部分,由乙方補足。

2、合同履行期滿後,乙方無前項約定事故發生,全額退還乙方所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發生前項約定事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如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用於彌補甲方損失後的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3、合同期滿,乙方交回車輛時,隨車工具,LED計價器、IC卡、該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服務證,經甲方檢查驗收合格後,如有未處理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服務糾紛、拖欠費用、車輛損壞、證件不齊等問題,餘款退還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合同解除

1、特殊說明,該計程車如果發生轉讓(即買賣),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負違約金。

2、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收回車輛自己經營。如果國家對計程車政策性調整,雙方再協商。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法

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的丙方(見證方)為承包車輛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見證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見證作用,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見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方一份。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影印件兩份,彩色照片 張為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本車甲方全租給乙方經營,乙方在承租經營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只協助處理,不負連帶責任。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肇事報保險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險增加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甲方(簽字蓋印) 乙方(簽字蓋印)

丙方(蓋章)

經辦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汽車承包經營合同範文三

經營業主(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租賃人(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為乾縣神龍出租公司合法經營戶,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願將其所經營的車輛租賃於乙方。為規範其經營行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租賃協議: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車陝DS1697 ( 羚羊 )一輛以及隨車手續,甲方保證該車手續齊全,車況良好,符合合法經營條件。乙方租賃時必須提供其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及駕駛證、資格證,並將以上證件的影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屬公司。

二、雙方約定、每月的租賃費為 元 (大寫 : ),乙方必須於每月底前將租賃費交於甲方,並在合同生效時交納風險押金 10000 元(大寫 :壹萬元 )。

三、甲方負責承擔保險、牌照有償使用費;乙方負責月度管理費、二保、審營運證費、審灌、審車、審計價器、修車、換輪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對於交通事故,甲方只負責提供相關理賠手續,其餘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交通事故時車輛的停駛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正常機械磨損導致發動機大修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人為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負責。變速箱發生問題修理費由乙方負責。

五、租賃期滿後,乙方給甲方交車時要保持原來正常車態。

六、乙方在租賃期滿後,乙方將車輛歸還甲方時對車輛驗收合格,並確認乙方未拖欠租賃費、修理費、違章違法行為及沒有其它經濟糾紛時,於交車後30日後將押金退還乙方。

七、自乙方租賃起3日內,如發現車況不適宜租賃,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給予檢查、修理。乙方租賃期滿將車輛交還甲方後,3日內如甲方發現車況不符合乙方租賃時的狀態。如3日內,任何一方不提出,超過3日後,即視為接受。

八、如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貳仟元整,如造成損失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對方,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九、上級部門給予車輛的政策優惠及各種補助均由甲方負責領取。

十、本協議租賃期限為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交車日期:

車上備品:

甲 方: 電 話:

乙 方: 電 話:

乙方擔保人:

二0 一三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