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會、村小組:
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規範農村魚塘承包行為,維護人民合法權益。經鎮政府研究,決定規範農村集體所有的魚塘承包合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村委會(村小組)與承包方必須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公開競標,簽訂合法有效合同,合同期一般不得超過五年。
二、村委會(村小組)總租金在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魚塘、湖泊,必須經過小港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公開競標。
三、承包期內魚塘、湖泊只能用於養殖業,承包方僅有湖塘養殖使用權,不得改變魚塘、湖泊用處,不得填塘(湖)用於建房或其他商業活動,更不得與他人形成交易。
四、逢乾旱季節,除保留歷史水位的30%外,魚塘、湖泊的水優先用於農業灌溉。
五、村小組的公共資源公開競標,必須要有村委會幹部參與全程監督,簽訂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村委會各備案一份。
合 同 書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總場授權其管理和出租的魚池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繳納租金並承擔相應的其他任務,為確保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形式: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各項費用自理。租賃費一年一議,定額上繳。
第二條:租賃地點及面積:五湖漁場第 排 號魚池,佔地面積 畝,其中水面 畝。
第三條:租賃費和其他任務指標:
1、乙方20_年向甲方上繳租金共計 元。
2、上級分配給甲方的`水利任務、抗洪搶險、共同生產費用及場內公路護坡、溝渠疏洗等各項義務工,甲方按有關政策和規定分攤給乙方。
第四條:魚池租賃承包期:從20_年2月1日起至20_年元月31日止。 第五條:其他約定
1、乙方上繳租金時間為本年的4月1日之前,對無能力年初上繳資金的承包戶,也可常年分期上繳,但不得超過次年元月1日,超過日期的欠款部分按同期農業銀行最高貸款利率的150%計息。歷年欠繳的利息從上期的結算截止日起到本年還清之日止,按以上標準計息,當年欠款和歷年欠款的本、息應於當年農曆十二月二十四日前交清。
2、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項,必須向乙方出具蓋有甲方單位印章的收據,否則乙方有權拒交。乙方未取得蓋有甲方單位印章的收據交款,視為乙方未向甲方交款。3、乙方對本人承包轄區周圍的溝渠、道路、電線、樹木等公共財物負有保管
責任,不得蓄意損壞。對以上裝置及財產人為造成損壞所發生的維修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場與承包戶合資興建的石子公路,其段面維修費場與承包戶各承擔50%。乙方所受益排灌溝渠,由乙方自覺投勞,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未繳清甲方租金和歷年欠款本、息之前,乙方對租賃魚池所產生的
收益不得自行處置,所有產品如需出售,必須通知甲方派員到場,由甲方收取產品銷售款,衝抵乙方應繳甲方當年租金和歷年欠款的本、息,否則,乙方應向甲方結付銷售款20%的違約金。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租賃魚池轉包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6、合同期滿或者乙方提前終止合同時,甲方對乙方租賃魚池期間投入的魚池改造資金、房屋等資產和租賃魚池內剩餘的產品不承擔任何責任,因產品或財產沒有處理,影響下輪承包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總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五湖漁場規章制度協商解決。
9、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雙方以前就本合同約定魚池所簽訂的租賃合同自行失效。
10、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現將位置於四都鎮新四村黃塘嶂的黃塘嶂水庫及甲方在黃塘水庫邊開挖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於水產養殖及其它相關養殖,在合法、自願、公平的原則下籤定以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面積:
水庫水產養殖面積約30畝、水塘約3畝
二 、承包時間:
承包期為 年從 月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
前承包費為每年 元整(¥ ),後 年承包費為每年 元整(¥ )於每年12月前準時上交甲方。
四、四方權力和義務:
1、承包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
2、 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經營及養殖行為。
3、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前做好三通工作即通路、通水、通電。
4、承包期間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在水庫、水塘的合法養殖活動,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問題導致乙方不能水庫水面及魚塘進行正常合法的養殖活動時,甲方應及時出面解決、如導致乙方不能繼續養殖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養殖損失。
五、乙方權力及義務:
1.乙方應按時合同約定時間及時繳納承包費用。
2.包期間經乙方使用而產生的電費、水費、及其他養殖稅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承包期間乙方不得在水庫周邊養豬。
4.承包期間乙方有義務幫甲方看管甲方名下的花木及其他基礎設施不被損壞、偷盜。
5.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水庫工程設施安全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六、如因國家徵收養殖損失補嘗歸乙方、其他補嘗歸甲方。
七、如果對合同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式解決。
八、附甲方原承包合同影印件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籤後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承包位於 魚塘一口,有效水面約畝,已支出投資額為45萬元(此款已作為該魚塘承包經營權轉讓金支付給原魚塘承包人),甲方出資22.5萬元,乙方出22.5萬元,分別佔投資總額的50%和50%,後繼魚塘經營投入資金各佔50%。
第二條 本合夥經營期限為從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魚塘被國家徵收致無法經營為止。
第三條雙方共同經營管理魚塘,經營利潤和虧損按照雙方的出資比例(即各佔50%)分攤。如遇國家徵用土地,必須由雙方共同與政府協商退地補償事宜,並共同在退地補償協議上簽字,否則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萬元。
第四條雙方均不能利用所承包魚塘獨自接受他人垂釣休閒要求;經雙方一致同意方可同意他人在承包魚塘垂釣休閒,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按出資比例共同承擔,產生的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五條有關魚塘的建設和發展等相關資金投入,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如果一方不聽對方意見,固執己見擅自行動,由此造成的額外支出和損失,概由其本人承擔,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 魚塘工作人員的聘用和平時費用支出,均須雙方當面協商,達成一致後簽字負責,否則,未簽字的一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由擅自行動的一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在不影響魚塘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雙方可協商利用魚塘開發其它專案,風險和利潤按開發專案的實際出資比例分攤。
第八條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或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東西湖區人民法院起訴。因訴訟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及差旅費等)概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魚塘被國家徵用;
(二)合夥雙方協商一致;
(三)一方嚴重違約或嚴重損害對方利益;
(四)出現合夥事業無法完成或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捺印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
乙方:
乙方通過與甲方協商的方式,取得甲方魚塘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所有的魚塘,發包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期為____年,即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乙方承包的魚塘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按每畝____元,共有__畝,付款方式為一年一付。
四、乙方承包魚塘後可以在魚塘內填土,填土後乙方可以種花或搞多種經營。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魚塘有獨立的經營權,可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魚塘的自主經營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魚塘的開發治理成果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所承包的魚塘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保證該魚塘界線與其他人無任何爭議,如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九、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法導致解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__元,退還乙方承包魚塘的所有款項,同時對乙方的投資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他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一、合同期滿後乙方願意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續簽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發包方:恩陽區石城鄉方山村五社(簡稱甲方)
承包方: 楊東(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經村社研究決定,將石城鄉方山村五社集體所有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於養殖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位於 , 面積大約 畝 。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5年,自20_年5月1日至20_年5月1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大寫 貳佰元 小寫( 200.00 元 ),
2.承包金乙方一次付清給甲方200.00/年_5=1000.00元,大寫壹仟元人民幣。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據。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甲方在農忙季節用魚塘水時水位不得低於1.3米。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魚塘。
2、因拆遷、徵收、徵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響享有補償、賠償的權利。
3、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 方: 石城鄉方山村五社
法人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現將位置於的新堰塘承包給乙方用於水產養殖及其它相關養殖,在合法、自願、公平的原則下籤定以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面積:
堰塘水產養殖面積約30畝。
二、承包時限:
承包期為 年從 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
承包費為每年200元。
四、甲方權力和義務:
1、承包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
2、 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經營及養殖行為。
3、承包期間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堰塘的合法養殖活動,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問題導致乙方不能在堰塘水面及堰塘進行正常合法的養殖活動時,甲方應及時出面解決、如導致乙方不能繼續養殖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養殖損失。
五、乙方權力及義務:
1.乙方應按時合同約定時間及時繳納承包費用。
2承包期間乙方有義務幫甲方看管甲方名下基礎設施不被損壞、偷盜。
3.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堰塘工程設施安全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六、自然災害:
1.如遇天氣乾旱,於農業灌溉用水發生矛盾時,堰塘的中心垂直水位必須保持1米。
2. 如遇天氣洪澇,乙方應及時開缺洩水,確保堤壩的安全。如堤壩垮塌,乙方產業損失自負。
七、如果對合同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式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
乙方:
20_年 月 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麵積
甲方將位於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月____日(時間不超過前後10天)甲方?
盞揭曳繳轄壞南視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方法。
4、乙方每年捕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內不到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魚,應按總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魚塘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養殖業,更好的管理開發水利工程,明確承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麵積
甲方將 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享有管理使用權和經營受益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費每年 元,20_年預交20_年承包費,20_年起每年12 月底交清當年承包費。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應在法律範圍內根據市場需要經營、建設;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干涉乙方自由經營權。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相關扶持政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積極協助辦理。
3.甲方應對周圍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侵害乙方經營權利的情況,甲方應負責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3米。
5.因防汛固堤、排水抽水等抵禦自然災害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6.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塘壩乾涸、崩潰等情況,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承包費用。
7.甲乙雙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合 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則享有優先承包權。
8.為鼓勵乙方積極建設投入,甲方承諾在合同期滿時,對乙方在該專案上進行的固定資產投入(如房屋、養殖場、修路造地等)按期滿時的市場評估價格一次性結清後再續簽合同。
9.此合同具有期內繼承權和轉讓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雙方任何一方如有違約,應償付對方違約金6萬元
第五條 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簽定開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日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料,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充
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麵積
甲方將座落在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
(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一九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一九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月____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後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產的鮮魚(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每年捕撈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__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旱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鄉、村(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組____(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__村____村民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合夥人:甲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承包位於____________魚塘一口,有效水面約______畝,總投資為__________元,甲出資__________元,乙出資________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
第三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四條 甲乙雙方均可利用所承包魚塘獨自或夥同友人垂釣休閒,對方不得干涉。但垂釣應當合理適度,不影響魚塘可持續發展。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
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發包方):_____ ____
現地址:____ 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 ____
現住址:_______ __
身份證號碼:_____ ____
為了提高魚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發包,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_____ _魚塘共計__30 _畝交給乙方承包養殖,魚塘路邊自建房屋 8 間及場地交給乙方經營農家樂(注:農家樂為餐飲服務行業)。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伍 年,即從 年 月__ 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額和交納方法:實行先交承包款後使用原則,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為____萬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每年的承包金應於當年_ 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納完畢。
第四條 在承包期間,乙方所承包魚塘用電須服從電管站管理,要安全用電,開戶、電力裝置安裝、材料費用以及魚塘用電電費由乙方全權負責。如發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魚塘用途
1、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後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
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後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僱請民工強制拆除,所需一切費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條 乙方承包的只是魚塘的水面,魚塘基面使用權仍屬甲方,乙方只能作暫時使用。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徵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青苗費、土地補償費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
乙方在接通知30日內必須交出魚塘,乙方應繳的承包款則按發出通知當日減收一個月計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魚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作任何補償。 乙方施工的建築物要在承包期滿後10天由乙方自行拆遷,逾期不處理的則歸甲方所有。如需修築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維修整治,但承包期滿後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第八條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第九條 乙方必須按合同所定期限繳納承包款,逾期15天未完成的,作自動退包處理,甲方有權沒收押金並終止合同,收回魚塘重新發包。
第十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准並辦妥手
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10__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在承包期間,如要轉讓給他人承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轉讓。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必須完成全部承包款並經得甲方同意,才能終止合同,另甲方有權將押金沒收作為補償。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一條 今後凡有遇河湧水質有問題或受到汙染,承包者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交承包款。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第九條
第十二條 風險責任:
1、農家樂屬於服務行業,所涉及的食品安全、衛生許可、稅務、工商等一切相關事項的辦理由乙方自行解決,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在承包期間,乙方必須購買農業保險。否則一切事故、災害及人為造成的損失,及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於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實行抵押承包的原則,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在
___10___天內交納承包押金給甲方,即押金金額為_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作為履約的保證。承包合同期滿,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退還抵押金給乙方(無息)。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全部承包押金。
3.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10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押金,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第十二條 糾紛的處理辦法:___訴訟程式__。
第十三條 補充協商部分: 。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團頭湖村村民委員會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經村支兩委研究決定,將村集體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於養殖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承包魚塘位於,面積畝。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大寫小寫。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納當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據。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由乙方自主經營水產品養殖。
2、因拆遷、徵收、徵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響的享有水產品補償、賠償的權利。
3、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同等價格乙方享有優先權。
4、魚池魚乾實行保質承包。
5、合同期滿,空池空塘移交,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6、合同期滿,池幹樹木等負植物,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作補償。
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團頭湖村村民委員會乙方:
年月日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甲方將集體所有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於養殖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承包給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為:養殖,但乙方可以適時以合理的方式調整和優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和設施裝置配套提供:(水、電、路)
為用於乙方養殖業甲方許可乙方無償使用下列資源和裝置: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據。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並履行相關表決和報批手續保證承包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魚塘。
2.享有承包魚塘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魚塘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據需要自主決定轉包或調整養殖結構或魚塘用途。
8、遇政府拆遷、徵收、徵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響享有補償、賠償的權利。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魚塘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5.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未定合同的相應順延。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包括養殖業可得利益和為重新承包相類似的魚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費、和重新投資。
2.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魚塘承包合同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現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