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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承包合同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5.81K

物流:以倉儲為中心,促進生產與市場保持同步。那麼簽訂物流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流承包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物流承包合同
物流承包合同範文一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物流企業優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訂立本承包經營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承包經營事項

本合同所涉承包經營事項為: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其中,如完成承包行為的車輛為甲方提供,乙方還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

乙方享有的貨物運輸權、運營收益權以及車輛使用權受本合同約定的限制。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__日止。

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後,如甲方繼續發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承包經營期限內,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貨物運輸的貨源,由乙方運輸至甲方或貨主指定的地點。

2、甲方與貨物託運人辦理託運手續和運費清結。

根據經營需要,甲方也可以書面(不得口頭)委託乙方辦理貨物託運手續和運費清結。

3、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完成甲方安排或隨時指定的運輸業務。

4、承包金反向給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承包金。

5、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燃油、燃氣費用、路橋通行費用、車輛維修保養費用(保險公司賠償的除外)等經營成本。

二、補充承包經營方式:

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作為完成承包經營的運輸工具(勾選):

1、甲方提供運輸工具。( )

甲方提供物流車輛的車牌號、型號、噸位、機械狀況、服務內容及價格等事宜

車型

車牌號

噸位

機械狀 況

車 箱

內 徑

購 置

時 間

車 輛

所 有

車 輛

工 具

運 行

方 式

本合同期滿,乙方應將機動車輛檢修後,交甲方檢驗接收,並隨交修車工具。

2、乙方以自有車輛作為運輸工具。 ( )乙方的運輸工具為: 號 汽車,車架號,發動機號 ,以及隨車工具。

3、上述車輛,必須車況完好、審驗合格、安全適用、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4、上述車輛,由甲方統一辦理保險投保。

5、上述車輛,在承包經營期限內進行維修、保養的,應統一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廠進行。

三、貨車採用班車運輸方式。每週一、二、三、四、五、六、天執行,法定節假日另行通知。

貨車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車管理及運營質量考核標準》規範運作。

第四條 承包經營保證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經營保證金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承包經營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其中叄萬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當時支付;剩餘貳萬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3個月內支付。該保證金為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非甲方原因造成損失的賠償資金保證。

承包經營保證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經營期間,保證金不計付銀行利息。

承包經營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無債權、債務的,甲方在30日內一次性退還乙方扣除保證金提成部分的剩餘保證金。

二、承包金

1、承包金按貨運單趟支付。支付金額為人民幣 元。

2、承包金累計支付的,在承包經營的次月12-18日發放。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糾正乙方在貨物運輸中違法、違規行為。

甲方有義務保證本企業貨運資格合法、提供的車輛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2、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需要,自主地組織和調配貨源。

甲方有義務公平、公正、合理的為乙方組織貨物配載。

3、甲方有權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安全和職業道德學習,並進行考核。學習時間為 月 日,甲方另有權通知乙方參加臨時學習。

甲方有義務按照主管部門規定和通知,組織乙方參加主管部門舉辦的學習、培訓、評比等活動。

4、甲方有權制定本企業貨物運輸的規章制度。(該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有義務保證規章制度符合物流行業的特點或交易習慣,不得增加乙方的負擔和責任。

5、甲方有權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指定專人對乙方使用的車輛進行安全、車容、車況檢查。如乙方使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運輸。

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正常運輸,不得無理干涉。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制定統一服務規範、在運輸車輛上貼上統一標示或廣告。(甲方制定的統一服務規範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義務保證統一服務規範符合物流行業的特點或交易習慣,不得增加乙方的負擔和責任。

7、甲方有權選擇投保的保險公司,有權決定對運輸貨物投保貨物損失險。

甲方有義務選擇服務質量優良、保險費用適中、理陪迅捷的保險公司投保,並應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義務對提供的車輛投保交強險、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併為乙方投保駕駛員人身傷害保險。

8、甲方有權制定本企業統一的運費標準和其他費用收取標準。

甲方有義務保證本企業統一的運費標準和其他費用收取標準不低於同地區、同行業的費用標準。

9、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求要求乙方更換車輛或變更線路,乙方必須配合。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貨物運輸期限內,自主安排運輸。乙方有義務保證完成甲方的貨物配送運輸,並服從甲方的統一貨物調配。

2、乙方有權對甲方調配的貨物進行查驗,有權拒絕運輸國家禁止運輸或可能造成危險的物品。乙方有義務按車輛相關規定維修和保養車輛,保證車輛安全效能完好、車容整潔。乙方有義務遵守交通法規和機動車操作規程,保證行車安全。

3、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本合同約定或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費用,有權對甲方沒有依據的收費提出異議或向主管部門投訴。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代為清結的運費和其他費用,並承擔因遲延支付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運輸過程中擅自倒貨、換車、配載,不得將車輛交給第三者駕駛,不得捎帶與工作無關的第三者,不得違反承包經營用途使用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

5、乙方有權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範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範,並承擔違反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6、乙方有義務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貨物損毀時,在30分鐘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並立即報警。

7、乙方有義務保證聯絡渠道通暢,可以隨時接受甲方貨運調配。

8、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七條 貨物運輸風險承擔

一、貨物運輸風險

貨物運輸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因交通事故、貨物損毀、違章、自然災害等造成的物質損失以及對車輛內、外人員的賠償責任。

二、風險承擔

1、交通違章造成的行政處罰,乙方全部承擔。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運輸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況下的事故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中,扣除保險公司理陪並實際賠付的部分,但保險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貨物毀損的,除因甲方提供的運輸工具和貨物包裝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況下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中,扣除保險公司理陪並實際賠付的部分,但保險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災害等造成的物質損失和賠償責任,由乙方提供有權部門的書面證明,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5、車輛和貨物包裝固有原因的確定,以國家相關檢驗機構的書面認定為準。

6、乙方遭受人身損害的,除保險公司理陪並實際賠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三、賠償處理費用承擔

賠償責任認定和處理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人員工資、旅差費、法院訴訟費用、必要的律師代理費、主管部門的處理費用、鑑定費用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單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如有違反,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其他直接經濟損失,違約方另行賠償。

二、下列情況下,由甲方支付乙方年度承包費總額20%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提供的運輸工具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

2、未向乙方提供營運證照、繳費憑證,致使乙方無法營運的

3、在貨源緊張時,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員調配貨運的

三、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費總額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完成承包經營的車輛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

2、不能保證甲方調配貨運的

3、不能保證車輛安全效能完好、車況整潔的

4、不參加甲方組織的學習、培訓的

5、將車輛交他人駕駛的、擅自倒貨、換車、配載的、捎帶與工作無關的第三者的、違反承包經營用途使用車輛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聯絡的

7、無合法情由,拒不執行甲方統一服務規範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戶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四、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並應賠償甲方的其他實際經濟損失:

1、連續兩次不能完成甲方調配貨運的

2、連續兩次違章駕駛並受到行政處罰的

3、三次不參加甲方組織的學習和培訓的

4、發生交通事故並承擔全部事故責任的

5、以甲方名義與他人簽定貨運協議並收取運費的

6、盜竊、故意損壞、故意丟失甲方調配的貨物的

7、故意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的

8、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的

9、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戶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五、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違約金。

六、其他違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七、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病流行、國家政策調整等不能預見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本協議,並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終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變更或終止:

一、 甲方破產、解散或營運權證作廢。

二、 乙方車輛因事故或年限報廢、被轉讓和車輛更新。

三、 乙方死亡、喪失營運(勞動)能力、受到刑事處罰。

四、 合同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簽。

五、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

第十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蘭州市城關區)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確認,雙方為承包經營合同關係,無勞動、僱傭、勞務等關係。

三、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戶資料、貨運單價、貨物品種、運輸終端客戶資料,均屬於甲方商業祕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乙方在一年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戶簽定運輸協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經甲方簽章、乙方簽名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 乙方宣告

乙方特別宣告:

本合同所有條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義,並知悉合同約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條款沒有加重本人的義務和責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況,客觀真實。本人願意遵守並嚴格執行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本人承擔全部法律後果。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 地 址:

常住地址:

身份證號: 手機號:

住宅電話: 備用電話:

年 月 日

物流承包合同範文二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此貨物運輸承包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需續約,合同期滿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同等運輸質量和運輸價格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將貨物運輸承包給乙方,雙方確定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到貨地點、收貨人、送達時間等事項,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出具的貨物清單為準,乙方同意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準時、安全、準確的運輸及送達貨物。

三、物流費用的結算

1、從甲方公司駐地到物流園,費用按照 元/件結算(6小箱/件),結算依據以甲、乙雙方核籤的甲方貨物清單為準。

2、每月結算一次,上月費用於次月5日前結清;結算時由甲方出具書面收款單據。

四、違約處理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準時、準確、安全送達貨物,一級乙方擅自更改物流公司等均視為違約,所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並向甲方進行如下違約賠償,乙方無異議。具體違約賠償如下:

1、未按時送達貨物,乙方向甲方違約賠償500元乙方向甲方按貨物價值進行等價賠償。

2、未準確和安全送達貨物,乙方向甲方按貨物價值進行等價賠償。

五、雙方約定事宜

1、貨物裝卸均由乙方負責,並自行承擔裝卸費用,甲方不負責提供裝卸人員。

2、貨物出廠前,乙方根據甲方出具的貨物清單自行清點數量,並在甲方留存的貨物清單上簽字;貨物出廠後,乙方若發生貨物短缺,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負責並以自己的名義與物流公司對接,物流公司所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與其交涉,甲方概不負責,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貨物價值等價向甲方賠償。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損失及損壞,由乙方按貨物價值向甲方等價賠償。

5、乙方同意嚴格執行甲方的《物流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關於物流配送方面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後方可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及乙方人員進入甲方廠區時,同意先行到傳達室進行登記,並同意進入甲方廠區後嚴格按甲方要求停放車輛、控制車輛行駛速度、安全駕駛車輛;乙方同意不攜帶危險物品和不相關人員進入甲方廠區;乙方同意留宿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留宿相關人員;乙方承諾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甲方一經發現上述問題,書面向乙方通知,乙方須按照每次每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

8、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貨物無法運輸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未書面通知視為能夠運輸,乙方須向甲方承擔違約賠償1000元。

9、若單方面違約,甲、乙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積極協助乙方,乙方主動配合甲方,雙方均無異議。

1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於爭議的處理提交甲方當地仲裁機構。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物流承包合同範文三

承包方:

發包方:

發包方與承包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1.發包方具備的條件

1.1 發包方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 發包方擁有 方圓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 方圓 、企業標誌 (名稱、圖形)、專利 (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2.1 承包方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合法公民、企業法人或社會團體。

2.2 承包方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 平方米。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提供經營場所在本合同年度內的權屬證明且應保證該營業場所無法律糾紛或權屬糾紛。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 (區域)地域範圍內,承包方將擁有發包方品牌使用權;企業標記權;專利權;其他權利 。合同簽訂後發包方授予承包方在發包方指定範圍內獨佔性使用。承包方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 等方面使用發包方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改變發包方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發包方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 發包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3 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承包方,承包方收到該材料後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仿冒、篡改及借給第三方使用。

3.4 經營方式:承包方向發包方一次性繳納承包費,金額由發包方根據承包方的規模及業務量協商確認。承包方有權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前30日內應書面通知發包方,經發包方書面同意後,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約權。承包方無權轉賣經營品牌使用權,如承包方未續簽合同,發包方可以在該區域另招承包商。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 8 月 11 日起至 年 月 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 30 工作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承包方應支付給發包方的承包費用包括:網路使用費、系統管理費、裝置折舊費。承包方員工工資獎金、社會保險及所有車輛裝置的相關開銷(該開銷包括但不限於承包方車輛裝置保險、日常維修維護、過橋過路費用、日常燃油費用等)由承包方全額承擔。

承包費收費標準:首年承包費(從本合同簽訂日起一個自然年度內)按標準全額收取,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3 日內,承包方向發包方一次性支付承包費人民幣 元/年(大寫:_________________)。

6.押金

6.1裝置押金為發包方配置 給承包方的裝置及車輛押金,承包方不得將企業的財產轉讓、變賣、轉移、抵押、出租或贈予,裝置押金在解除承包合同後無息返還,發包方承諾除裝置損失外不以任何形式扣減裝置押金,非正常磨損按實際情況扣減裝置押金。針對押金金額,根據發包方提供給承包方的裝置數量而定,發包方與承包方應書面簽署裝置押金明細清單,該清單合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自本合同簽訂後 10 日內,承包方應一次性全額支付裝置押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到期未支付,發包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後果有承包方承擔。

6.2運營押金是預存在發包方的包括但不限於運費預存款、快遞和快運運營每天產生的運輸費用,由承包方於次日上午10點前將存入系統賬戶,保證運營押金基數不變。運營押金的金額由發包方根據承包方的規模及業務量協商確認。自本合同簽訂後 10 日內,承包方應一次性全額支付運營押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到期未支付,發包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後果有承包方承擔。

如承包方在簽定本協議未滿六個月時且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解除的,發包方只退還承包方所交押金(不包含利息)的50%給承包方。

7.發包方的義務

7.1 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提供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注:發包方根據制定人員配置配發裝置,如需增加員工,需提前申請,新增配置需自行向公司購買)。

7.2 發包方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3 日內,向承包方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著裝標準、網路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

7.3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包方承諾對承包方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於 2 次的統一培訓。因培訓過程中產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由承包人承擔。

7.4 發包方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承包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承包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7.5 發包方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承包方的義務

8.1 承包方應當按照發包方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 承包方應當按照發包方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 日 (日/月/年)與發包方以及發包方的其他承包方進行費用結算。

8.3 承包方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發包方或發包方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發包方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 承包方遇承包商、經營場所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在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發包方。

8.5 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後 24個月 內,承包方及其僱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發包方的商業祕密;未經發包方同意,不許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

8.6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允許將發包方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 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能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能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8.8 承包方應當按照發包方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承包方應當接受發包方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抽查,對違反發包方服務標準的行為,應當予以改正。

8.9 承包方應當按照發包方要求的時間、形式儲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並定期向發包方報送各種報表。

8.10承包方在經營期間因自己的經營、管理等問題損害了他人利益時,由承包方自行承擔賠償的責任,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承包方行為造成發包方被索賠時,承包方負擔因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8.11承包方應遵守國家對於禁運品的有關規定,並保證所承運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承包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8.12承包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明確快件運輸過程中責任劃分並呈報給發包方,如:收件快遞員責任、收件站點責任、車輛運輸責任、接站點責任或是派件員責任等,以防出現糾紛找不到責任人。

8.13承包方必須按照總公司要求對辦公地點進行裝飾裝修,統一人員著裝及裝置,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8.14承包方的員工在工作過程當中所發生的人身、財產損害以及對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有承包方承擔。

9.廣告宣傳

承包方可以釋出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發包方的智慧財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祕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發包方審查並書面同意後方可釋出。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 承包方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 15 日內向發包方書面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發包方未按照約定向承包方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承包方書面催告後,發包方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承包方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承包方有權書面通知發包方解除合同。

10.4發包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承包方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承包方有權書面通知發包方解除合同。

10.5 承包方無法達到發包方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後 10 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發包方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發包方有權書面通知承包方單方解除合同。

10.6 承包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發包方書面催告後 7 日內仍未交付的,發包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和不可抗力

11.1 承包方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範圍攬收快件,對發包方及發包方的其他直營店、承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 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發包方及發包方的其他直營店、承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 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發包方的商業祕密,給發包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發包方支付承包費三倍的違約金。

11.5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發包方支付承包費三倍違約金。

11.6 發包方提供的智慧財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承包方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7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資訊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1.8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勞工問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一致後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交通運輸部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瀋陽市 人民法院起訴。

13.資訊傳遞

13.1乙方同意本合同所涉及的書面資訊(包括電子資料檔案)傳遞甲方可通過如下幾種方式中的任意一種向乙方進行送達,書面檔案、電子資料檔案、資訊在該檔案、資訊到達乙方指定收件地址後視為已送達乙方:

Ⅰ特快專遞

Ⅱ傳真(如有):雙方指定如下傳真號碼作為接收書面資訊往來的專用接收傳真 具體如下:甲方傳真號: 024-85890757

乙方傳真號:______________

Ⅲ 電子郵件:雙方指定如下電子郵件地址作為接收書面資訊往來的專用郵箱 具體如下:甲方郵箱地址:

乙方郵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雙方同意甲方指定公司員工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為雙方指定業務聯絡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為雙方業務指定聯絡人。

14.商業祕密資訊的保密

14.1本合同所稱的商業祕密資訊是指:無論甲方或其關聯公司所持有的商業祕密、貿易機密、操作資訊、技術資訊、以及所有不被公開知道的,或與商務或財務相關的資訊,且包括但不限於:

(1)有關甲方企業的經營資料、財務資料、上下游客戶資源資訊、運營模式、技術性資料、重大合同。

(2)甲方總體規劃發展策略、市場營銷計劃、管理方案。

(3)甲方經營活動情況,市場營銷計劃、客戶名稱及資料清單、銷售目標、銷售統計表、銷售辦法及訣竅、市場份額統計表、價格策略、市場研究報告、渠道資源、營業金額、利潤情況等。

(4)甲方財務資訊、資金使用和流動情況、財會賬憑證、賬本、報表、組織架構、股東資料、投資背景等。

14.2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必須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刺探與業務無關的保密資訊。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告、釋出、出版、授權、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保密資訊。

15.投訴與諮詢

甲方總部設定統一客服服務熱線,乙方授權許可經營地區遇有客戶向甲方(總部)進行投訴、諮詢,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予以妥善解決,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客戶正常服務需求遲延解決且給客戶造成損失的,乙方未能在24小時內協調解決,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違約金,每發生一次扣除押金千分之一,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收到客戶投訴達 10 次以上時,乙方不再享受第5條第(3)款優惠政策。

16.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4 份,雙方各持 2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