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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牆石材幹掛勞務合模板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5W

外牆幹掛石材作為建築物的圍護結構,體現了建築技術與建築藝術的完美結合。外牆石材幹掛勞務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外牆石材幹掛勞務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外牆石材幹掛勞務合模板
外牆石材幹掛勞務合同範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承攬的( )商務樓幹掛石材工程,因工程的需要,現甲方決定將工程中的外牆石材外掛分項工程交由乙方施工,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達成一致,本著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特簽訂本合同書,具體合同書內容如下: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分包方式及內容:按照甲方要求製作龍骨及外牆保溫工程。

四、質量要求:根據現行建築施工驗收規範要求,安全質量均需達到國標準要求。

五、分包價格:達到設計施工圖紙及甲方要求前提下,按施工面積計算,龍骨製作及保溫填充合同價為每平米42元(包乾價,不包括輔料)。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範圍內,龍骨製作及保溫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後付至總工程量90%。

2、合同範圍內,石材幹掛完成後付至總工程量的100%。

七、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施工現場,負責本工程各個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技術交底,負責按時付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工程款。

八、乙方負責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繫好安全繩,不能穿拖鞋短褲進入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堅持文明施工,做到每層完工後,工完場清。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首先協商,協商不成由相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通過仲裁或法院解決。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施工完成結算完畢後本合同自動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應。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牆石材幹掛勞務合同範文二

發包人: (以下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瀏陽碧桂園外牆石材幹掛裝修工程

1.2工程地點:瀏陽碧桂園內

1.3工程內容:按甲方提供設計圖紙要求,外牆石材幹掛工程施工。具體工程內容:現場定位、放線、彈水平線→開單下料→鋼架焊接→石材幹掛→材料運輸(120m以內)→少量的加工廠不能加工準確尺寸的石材加工→現場石材加工後產生的廢料清理→施工中的成品保護→按有關規定的保修。

2、承包方式:

2.1本工程採用包工不包料、人工費全費用綜合單價包乾的承包方式(綜合單價詳見附件1)。

2.2承包方式說明:承包人確認對本工程現場施工條件、質量標準、工期要求等因素計算相關費用。

2.3本工程全費包乾單價已包括以下費用:人工費(焊鐵掛石、石材下單)、機械費(小型電動工具、三級電箱以下的電線、電纜)、耗材費(焊條、砂輪切割片、鑽花、金剛砂切割片)、乙方人員住宿及水電費(甲方無償提供床鋪(架))、清理運輸費(120m內的材料搬運及現場加工石材產生的垃圾清理)等費用在合同期內不予調整。

2.4如甲方定位、放線、材料下單每平方米扣5元。

2.5輔材應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損耗率3%,損耗太大時,待甲乙雙方確認後,如是乙方故意浪費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其費用。

3、工期要求:

3.1總工期:日曆天

3.2開工日期:年月

3.3竣工日期:年月

3.4以上工期包括人員進場,施工準備至驗收在內所有工作需要的時間,如遇到特殊情況乙方必須滿足,甲方提前工期的合理要求。

3.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相應順延。

4、結算方式

4.1每月號按乙方現場已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面積結算。

4.2因設計變更及簽證式特殊原因(非乙方)的新增工程量,雙方參照市場價格、結算。

4.3甲、乙雙方約定辦理結算地點:福建鴻源幕牆裝飾有限責任公司廣州分公司瀏陽專案部。

5、質量要求:

5.1承包人應按國家、省、市相關工程主管部門的有關施工規範、圖紙及本合同約定的技術要求工程竣工一次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5.2質量獎罰:幹掛石工程質量處罰標準(見附表二)如沒有質量問題,每棟獎1000元給乙方。

6、付款方式:

6.1第1個月乙方人員進場十天付生活費(當月結算後扣除),每月號審定乙方實做工作量後,支付當月工程80%。

6.2整棟工程完工甲乙雙方檢驗合格後,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5%。

6.3結算總價的5%餘款作為工程保脩金,在一年後保修期滿之日起6天內無息付清(如保修期內屬乙方責任,乙方未按時保修應扣除相關費用)。

6.4保修費累計達到5萬,不再留保脩金。

7、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7.1甲方指派作為現場代表進行簽證,對現場施工質量、安全、進度進行檢查和監督,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7.1.2如乙方不按合同及相關技術標準進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暫停施工,待整改完畢並報清甲方同意後方可復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因甲方原因引起由甲方負責。

7.1.3甲方應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提供能滿足乙方施工需要的環境和場地等條件。

7.1.4甲方提供電源(配電箱到所屬施工區域),石材、鋼材提供到施工區域120m以內,外腳手架必須滿足施工安全的需要(外架上少量的架板移鋪乙方自行移鋪)否則造成一切損壞均由當事方負責。

7.1.5如有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負責乙方經濟等一切損失(如:颱風、洪水、地震)。

7.1.6甲方必須按乙方當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時結算,支付民工工資。

7.1.7法律規定的其它權利義務

7.2乙方權利義務

7.2.1承包人委派,為現場負責人。

7.2.2施工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他工種對本專案的質量,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甲方。

7.2.3乙方應組織技術熟練的工人進場施工,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7.2.4乙方應按安全施工的規定,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杜絕違反安全操作規範的施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甲方,解決對違反安全規定,造成的損失,均由當事人承擔。

7.2.5乙方應根據甲方對工期、質量的管理全面執行、進度款、結算款,均由現場施工員、專案經理及甲方指派的現場負責一同稽核。乙方所做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方可結算。

7.2.6乙方必須保證民工的工資及時發放,如有勞資糾紛事件,甲方有權代乙方向民工支付工資。

7.2.7乙方在施工中如借用甲方工具等裝置,應及時退還。否則按價在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7.2.8法律規定的其它權利義務。

8、施工要求:

8.1乙方施工必須達到合同要求及有關驗收規範,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等,對於不符合質量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的行為,經甲方或監理提提出後不做整改的,作為一次不良記錄;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如發現險情應立刻停止施工,通知甲方做好排險措施並作好施工現場保衛工作。

8.2為確保存合同期內完成工程,乙方應根據工程要求精心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包括人員、機械安排和日進度計劃。

8.3乙方應服從總包和監理、甲方關於質量、安全、進度方面的統一管理和協商。

8.4.1工序流程(詳見附件三)

9、安全文明、施工守則及注意事項:

9.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配合甲方處理施工現場和周邊關係的協調和安全保衛,以及相關職能部門關係協調,並自行負責所有費用。

9.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保衛和其他有關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及有關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如在施工過程中由於自身的原因造成人身、財產的損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甲方不承擔由此引發的任何經濟責任和費用。

9.3進場的施工人員禁止在施工場內生火,注意菸頭火種,易燃物品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如發生火災應追究責任(包括一切經濟損失)。

9.4乙方施工人員在工地內嚴禁打架鬧事、賭博等違法活動,一經發現即報公安部門處理。若甲方發現乙方的工人在施工現場內打架鬧事、賭博,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處。

9.5乙方進場的人員必須做到文明施工,不得在場內大、小便,不得高空擲物,違者由甲方處罰200元/處。

9.6乙方進場施工時必須做好本工程質量及成品保護,並要愛護其他工程產品,(包括外牆和鋪好的地面,安裝好的門窗、電器及其它設施)如有損壞,由乙方按價賠償損失。

10、其它:

10.1乙方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並未經發包人同意屬於嚴重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結算、付款。

10.2當乙方單項工程完工退場時,如遇配合工種等,在甲方協商下再無法提供施工工作面時,乙方可要求甲方扣乙方實際未完的工程量。由甲方安排第三方完成,否則甲方應負擔乙方實際發生相關費用。

10.3當乙方無法按質量、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務(或其它原因),應提前十五天告之甲方安排其它施工隊伍進場施工(乙方不得中途怠工、停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0.4乙方人員應遵守碧桂園內部管理制度的規定。

11、糾紛解決:

11.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1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外牆石材幹掛勞務合同範文三

甲 方:乙 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公開及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 外牆幹掛石材安裝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安裝日期

1.工期為年日到年日,安裝日期從甲方把鋼管架搭好並提供場地之日起計算。

四、工程價格:

外牆幹掛石材安裝單價按 /m2元計算(此價格含人工費、輔材、稅費、水電費、安全措施費等),工程量按實際收方面積為準。

五、工程安裝輔材及質量要求

1.輔材包含(角碼、掛件、雲石膠、結構膠、角鋼、螺絲等)。

2. 安裝的輔材以甲方認可的樣品為準,若乙方施工時所用輔材與樣品質量不符合,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並終止合同,且追究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石材幕牆統一技術標準,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現乙方的施工質量達不到國家的相關部門的驗收標準,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終止合同,並且拒付工程款。

六、付款方式:

輔材到施工現場經甲方驗收合格後5日內付 萬元整。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算後5個工作日,付總工程款的 %,留取3%作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內無任何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質保金。

七、乙方責任

1、乙方在施工中出現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2、乙方施工前必須自行安裝水、電錶。

3、乙方必須配合幕牆的收邊收口等工作,並且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4、乙方指派為現場代表。

5、乙方自行負責對成品的保護工作。

6、乙方負責石材排版並提供甲方所需石材詳細下料單及準確方量,如出現錯誤乙方負一切經濟損失。

八、甲方責任

1、負責協調外牆幹掛石材與幕牆的收邊收口工作。

2、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付款。

3、工程完工後及時組織人員驗收。

九、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未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進度完工,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 元/天計算,以此累計計算。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以後如執行合同過程中需要增加內容,雙方另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簽字後生效,合同執行完畢及款項結清後自動解除,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甲方代表: 電 話: 日 期:

乙 方:乙方代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