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5、資金來源:
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
1、綠化工程施工圖紙及招投標檔案專案清單範圍的所有內容;
2、綠化工程承包範圍內種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養護管理,保證養護期內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長。並保持良好的景觀效果。
4、土建工程質量保修。
第三條:施工工期限共 個工作日。
議定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結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時工期可以順延)。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
在工程進中、承包方應按照本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精心施工,認真執行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範。何等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不符要求而發生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第五條:材料和設施供應:凡包工包料工程由乙方負責採購調運進場;並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等要求,否則,承包方應無條件及時更換,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工期不予順延,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方應足額賠償。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本工程款按下列辦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採用 承包方式;
2、工程價款 元(暫定價以決算價為準)。
3、付款方式:
第七條: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及其附件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7、工程報價單和預算書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工程師:在工程施工中,發包方委託 為施工監理;承包方指派 為工程專案負責人,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及監理單位的現場管理和對綠化工程養護的監督考核;
2、發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製圖會審及設計交底;協調處理地下管線、鄰近建築物;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負責保護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施工場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
第九條:種植要求
1、種植地平整要符合設計意圖和種植標準;
2、苗木要保證質量,由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栽植;
3、按圖施工,如需變動,經發包方、承包方書面確認之後,方可改動。
第十條:初步驗收:承包人在按照規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3個月,提出初步驗收書面申請,發包人在接到書面申請14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驗,並出具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工程變更:承包人在工程變更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價款按下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供適當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第十二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工程施工驗收標準:《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
2、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作進行定期考核 。
第十三條:竣工決算:
1、工程養護期(即保修期)結束時為竣工時間,在工程竣工後28日內,承包方提出竣工驗收書面申請和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並按照合同約定價款和調整變更的內容,進行工程竣工決算。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決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歷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資結算價款,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質量保修:養護期為 個月,從施工結束之日起計算。雙方應在簽定合同時簽定質量保修書,約定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保修責任。質量保修書為合同的附件,須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
第十五條 履約保證金
承包人在簽定合同時,向發包人交納 元的履約保證金,待工程驗收後一次性返還,無息。
第十六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經承包方催要,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支解以後以分包名義轉包給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據本條2、3、4、5款的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造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的終止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八條 安全施工
承包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九條 違約責任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自已的義務,若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足額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一)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和份數
合同的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約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方儲存貳份,承包方儲存貳份。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公司部分環境景觀綠化工程的施工。甲、乙雙方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訂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環境景觀綠化工程
2、 工程地點:市縣路號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養護成活、包工期、保質量、保安全
二、 工程價款
1、 合同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承包範圍內合同價款暫定為萬 元整,竣工後據實結算。
2、 合同價款涵蓋內容為:
(1) 綠化包括起苗、包裝、運輸、挖坑、換土、採購雜肥、栽種、清場、 直至養護期間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等包種、包活、包養護等全部內容。
(2) 綠化土方平整及換、填土,渣土外運由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測量 後,方可外運。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計開工時間年月日。
2、本工程預計完工時間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劑因素和自然災害,或甲方原因,影響施工,經甲方簽證後可順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違約金人民幣1000元。甲方可從乙方的工程款內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畢,餘款在養護期滿,驗收合格並移交甲方完畢後全部付清。
五、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24個月,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六、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場地、水準點、座標控制點、水電源接引點。
2、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處理、現場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結算。
3、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後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生效。
4、甲方負責提供四套施工圖紙。
5、甲方委派為本工程現場代表,負責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需要甲方協調的相關問題,並參與各種驗收和簽證工作,如變更現場代表應及時通知乙方。
七、乙方責任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三天內進場施工,否則乙方每日需承擔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乙方超過七天沒有進場施工的,甲方無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誤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按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賠償甲方。
2、乙方進場施工後,五天內完成《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並報監理和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後的《施工組織設計》所承諾配備的機械裝置和工程技術人員、勞動力的數量開展工程進度;否則,甲方有權另行聘請其他施工單位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趕工的工程量,並按實際支付費用的1.5倍從乙方合同款項中扣除。
3、乙方負責辦妥政府規定與本工程有關的施工手續,並自行承擔因此產生的乙方需支付全部費用。
4、乙方遵守有關法律的規定,接受甲方、監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圖紙會審紀要、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施工。
5、乙方進行施工後,在各方面與其他單位密切配合和承擔管理協調責任。
6、乙方需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用電,並採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對紅線周圍的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及市政設施造成破壞,因乙方原因導致破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每週例會前一天向甲方、監理單位報送週報,週報包括本週計劃和上週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況說明(包括擬採取措施、最終完成時間)。
8、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並按照環境檢查稽核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粉塵、廢水等汙染防治措施及生態保護、水土保持措施,費用乙方承擔。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政府部門的罰款由乙方負責。如超出政府相關部門規定時間施工,造成周邊居民投訴,責任由乙方承擔。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負責修復。工程完成時,進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場清。
10、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範規定規定的內容,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
1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後保修期內,由於乙方責任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報紙、電視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會給本工程的社會形象造成影響,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2、乙方專案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包括水電安裝負責人)需按時參加甲方專案部(或監理)組織的工程例會,因故不能按時參加的,須提前4小時向甲方請假,並在獲得甲方批准後方可缺席或遲到,否則乙方每人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元。
13、對工程例會(或會下),確定須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配合分包的工作,配合甲方銷售和入夥的有關工作,確保工程質量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等),乙方須按時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則甲方有權推遲支付當期應付的工程進度款。
14、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委託甲方代付,甲方在需付乙方的工程款項中扣除代付的施工用水用電費。
15、乙方需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按時發放工人工資,否則將延緩支付工程款的時間。若出現勞資糾紛由乙方負責,否則甲方可以在付款時扣除代為發放。
16、乙方委派 為本工程現場代表,負責施工期間的全面管理。如變更現場代表應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
八、材料的供應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採購,到現場後,必須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並得到甲方簽字認可後,才能栽種。
2、乙方所購苗木必須是新鮮、樹杆挺直、樹形好、植株健壯。枝葉茂盛豐滿,無病症現象。
3、工種所用材料,必須先向甲方提供樣品及各種資料,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後,才能進場。進場後,必須及時向甲方報驗,經檢查合格後,才能施工。
九、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施工質量等級驗收評定執行當地《園林綠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有關規定,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質量要求能滿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為質量標準,其園林綠化標準達到預期設計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無條件重植。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圖四套,電子文件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關的資料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的14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應損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應向甲方報驗,經甲方檢查、簽證後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需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同時為其辦理必要的保險手續。
3、乙方須確保工地現場治安狀況良好,不會對正常施工造成破壞影響。
4、乙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以及臨近正在施工建築區附近施工時,施工前須做足安全措施後實施。
5、乙方全體現場施工人員須統一管理,佩戴工作牌。
6、施工期間,所有機械、工具、建築材料等須堆放整齊,並保持道路通暢,及時清除餘土及建築垃圾,做到工完場清。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要求的,甲方可視其情況處以罰款。
十一、違約
1、違約的處理: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
2、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甲方違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3、違約金的標準: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損失,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十二、養護
1、乙方派人負責對本工程進行為期兩年的免費養護工作。
2、乙方應向甲方遞交兩年養護期的《綠化工程養護計劃書》。
3、如乙方派人養護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應補種。
4、因死亡而重新更換的苗木,需經過一年的養護後予以確認。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可生效,養護期滿付清尾款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單位:××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綠化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公司部分環境景觀綠化工程的施工。甲、乙雙方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訂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公司院內環境景觀綠化工程
2、 工程地點:××市××縣××路××號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護成活、包工期、保質量、保安全
二、 工程價款
1、 合同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承包範圍內合同價款暫定為××萬 元整,竣工後據實結算。
2、 合同價款涵蓋內容為:
(1) 綠化包括起苗、包裝、運輸、挖坑、換土、採購雜肥、栽種、清場、 直至養護期間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等包種、包活、護等全部內容。
(2) 綠化土方平整及換、填土,渣土外運由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測量
後,方可外運。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計開工時間××年××月××日。
2、本工程預計完工時間××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劑因素和自然災害,或甲方原因,影響施工,經甲方簽證後可順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違約金人民幣 元。甲方可從乙方的工程款內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畢,餘款在養護期滿,驗收合格並移交甲方完畢後全部付清。
五、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24個月,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六、甲方責任
1、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施工過程、設計變更等的簽證。
2、協調好各專業與綠化施工之間的關係。
3、工程竣工後組織工程驗收,並按合同約定審定竣工結算。
4、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責任
1、按甲方審定的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及國家有關園林綠化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現場施工中,如有設計及品種修改,需接甲方書面變更通知單後實施。
3、乙方需辦理好施工的一切相關手續,服從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費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
5、施工應服從甲方及監理統一管理及協調。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6、合同規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的內容、通知以及設計變更等規定由乙方完成工作),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單位完成,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當期工程款中扣除,影響工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7、施工中由於乙方施工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8、施工中乙方應注意對施工現場已有的建築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設施及電纜溝進行保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及嚴重後果,概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一切責任。
9、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工程轉讓或分包其他單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0、全部工程完工後,乙方負責清運綠化所產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場清。
八、材料的供應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採購,到現場後,必須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並得到甲方簽字認可後,才能栽種。
2、乙方所購苗木必須是新鮮、樹杆挺直、樹形好、植株健壯。枝葉茂盛豐滿,無病症現象。
3、工種所用材料,必須先向甲方提供樣品及各種資料,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後,才能進場。進場後,必須及時向甲方報驗,經檢查合格後,才能施工。
九、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施工質量等級驗收評定執行當地《園林綠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有關規定,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質量要求能滿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為質量標準,其園林綠化標準達到預期設計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無條件重植。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圖四套,電子文件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關的資料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的14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應損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應向甲方報驗,經甲方檢查、簽證後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違約
1、違約的處理: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
2、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甲方違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3、違約金的標準: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損失,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十一、養護
1、 乙方派人負責對本工程進行為期兩年的免費養護工作。
2、 乙方應向甲方遞交兩年養護期的《綠化工程養護計劃書》。
3、 如乙方派人養護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應補種。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換的苗木,需經過一年的養護後予以確認。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可生效,養護期滿付清尾款後自行失效。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搞好x表業有限公司廠區內綠化帶及河堤草場的周邊綠化環境,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現有的綠化養護。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養護專案相關情況:
養護地點:xx市x
養護面積:441215平方米
地域範圍:見本合同附件――養護區域圖紙
二、養護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一年。
因為合同中區域在過去幾年時間裡面都沒有實施過規範的養護,因此在整個合同期內劃分出前兩個月為整改期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綠化整改期。在整改及養護兩個期限內因為乙方所投入的人力、肥料、勞動強度等都有很大區別,所以兩個階段分開計價。 價格:(不含水、電費)本站
整改期價格:32440.00元/10人/2月
養護期價格:94950.00元/6人/10月
合同總金額為:32440.00+94950.00=127390.00元/年
三、綠化服務內容:
包修建、除草、淋水、施肥、植物病蟲防治、管理不善導致死 亡的補種。
四、保養的質量和要求:
1、總體要求:植物生長健壯,無病蟲害,無雜草,無枯枝。整體美觀。(詳見附件《x綠化工程公司對x表業廠區綠化帶及河堤草場養護驗收標準》
五、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詳見乙方所提供的招標時期的報價單,如附件《x綠化工程公司對x表業廠區綠化帶養護專案報價單》。
2、甲方應在次月10號前,憑乙方提供的有效足額發票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支票支付上月的綠化服務費。如乙方未能按時提供發票的,則付款時間相應順延。
六、雙方責權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定量提供本合同內所涉及到的服務。並有對服務質量提出評價的權利,要求乙方改進方法和改善品質。如無改進,甲方有權依《綠化服務違約處罰規定》及合同的其他條款進行處理。
2、在乙方承包伺服器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不符合合同規範的操作提出批評和指導。
3、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提供的服務人員數量,素質,勞動能力等進行檢查和評估。
4、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在合同期間使用的肥料、藥物的品質和數量。
甲方責任:
1、在合同期間甲方有責任為乙方的園藝工人和管理人員提供住房兩間,用於解決乙方工作人員的住宿(產生水、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倉庫庫房一間,用於乙方保管生產裝置和工具。
2、在乙方進入初期1個月內,甲方有責任為乙方實施灌溉等解決好水源問題。
3、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養護期間的水和電。
4、甲方有責任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服務費。
5、甲方有責任教育自己員工遵守乙方設定的園林警告、提示標識。共同保護乙方的勞動成果。
乙方權利:
1、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期間有權取得服務和勞動報酬。
2、乙方有權為保護其勞動成果或者避免發生意外,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設定一些警示標識。
乙方責任:
1、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由乙方負責(包括工作人員吃飯)。
2、在服務期間乙方自行承擔養護期間所使用的工具,肥料,藥物及等發生的費用。同時維護好甲方的公共設施、裝置,如由於乙方責任而造成的設施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3、在服務期間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地震,洪災等)所引起的園林損毀,乙方應該自行修補,並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派1名業務主管負責日常人員工作安排及業務聯絡,並定期向甲方相關工作人員彙報工作進度和工作結果。
5、綠化養護人員在工作期間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制度並服從甲方管理。進駐服務區前 需將公司管理人員及駐服務區域人員架構名單、身份證影印件資料呈交甲方。如該人員有變動,乙方應提前一個星期書面通知甲方。
6、乙方綠化工人須經培訓才能上崗,統一服裝、衣著整潔、文明有禮、胸前佩戴工作證。
7、綠化養護如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甲方提出意見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天內改正。
8、乙方負責綠化養護區域內清潔衛生工作。
9、為加強對綠化工作的日常檢查和監督,確保按本合同完成綠化工作和達到質量標準,乙方應建立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養護未達到合同要求,甲方可開出整改通知單,如一個月內整改通知單達 二 次以上,甲方有權扣除當月養護費的 5 %。或是連續兩月達四次/月以上,若乙方當月受有效投訴累計達到小區業戶總數的1%時(服務區域業戶總數在五百戶以下的按累計達到五次計,就同一事項有多人投訴時按一次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甲方無故不按時支付合同款項,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
2、任何一方無故單方終止合約,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一個月清潔費作為補償。如遇不可抗力,雙方協商解決的辦法。
3、乙方提供的資訊若有虛假或不實,包括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所提供的資料或證明檔案,甲方一經查實即可解除合同並可以合同總金額的30%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4 、如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八、其他約定:
1、任何一方因其它原因而無法繼續履行合約的,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甲方依據本合同的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2、甲方另有要求增設合同規定範圍外服務專案,再議價格。
3、合約期滿後,乙方在不取得續簽合同的情況下,應無條件退場。
4、每月付款前,由甲方根據對乙方的工作檢查情況,填寫《對承包公司工作檢查記錄表》檢查合格後,甲方憑該表和乙方開具的有效發票付款;如檢查情況不達標,乙方應按標準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權扣除當月承包清潔服務費,並有權終止本合同而無須任何經濟補償。
5、本工程嚴禁轉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分包。
九、招標檔案和乙方投標檔案為此合同有效部分。
十、合同附一報價單。附二養護區域圖紙、附三養護方案及驗收標準。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簽字有效。雙方在合同期間必須認真履行,未盡事宜,需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不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定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蓋章) (蓋章)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現就 園林景觀綠化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景觀綠化工程施工。
1.2工程地點: 。
1.3工程範圍: 組團園林景觀綠化工程施工,詳見景觀施工圖紙。
1.4工程內容
1.4.1園林綠化工程:主要包括場地修復、整平、整形,種
植土細整、施肥,苗木花卉運輸、種植、支撐、整形及養護 年(指竣工驗收合格之日開始)、場地清理。 甲方應保證現場有足夠的種植土。
1.5施工工期
1.5.1開工日期: 。
1.5.2竣工日期: 。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2.1本工程施工合同包乾價總為 元整(含稅),小寫: 元。暫按現有施工圖計價,如有設計變更,結算方式見第三條規定。
2.2園林綠化工程造價採用由苗木價和綜合費率組成的固定綜合總價包乾方式,以施工圖苗木清單及單價為計算基礎。綜合總價包括完成該專案所需的苗木採購價、運輸費、苗木成活費、種植施工費、水電費、苗木支撐費和完成該專案所需發生的管理費、利潤、規費、風險包乾係數、稅金及其他由政府檔案規定的各類費用。 苗木價格及其綜合費率見合同附件。
2.3工程完工通過竣工驗收後10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80%。辦好竣工資料交接手續並經結算稽核後,甲方支付至該專案結算總造價的95%,其餘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12個月,質保期滿後,經驗收合格無質量問題後一次性付清(不計利息);
2.4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款以人民幣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之內,乙方在接受工程款前需向甲方開具專案所在地稅務部門出具的等額合法發票;
2.5工程竣工驗收後10日內乙方報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檔案和工程結算資料供甲方稽核,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資料後30個工作日內稽核完畢,在稽核完成後15個工作日內與乙方完成結算工作。
第三條 工程結算
3.1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或設計要求需要變更的部分按設計變更處理。苗木價格採用苗木清單價格及甲方審定的簽證價格,綜合費率按38%計取。
3.2本工程竣工結算造價構成:
3.2.1施工圖內容合同包乾價;
3.2.2因變更設計而發生的甲方簽證費用。
第四條 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4.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圖紙、預定方案及工程量計價清單保質保量進行施工,按時完成並交付甲方驗收。
4.2苗木需樹形美觀,長勢良好,無病蟲害,外地苗木須出示苗木檢疫合格證,驗收時苗木成活率需為1oo%,景觀效果達到甲方要求。所有苗木存活保證期為12個月,期間發生苗木傾斜或死亡的,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內進行扶植、補植,扶植、補植的苗木成活保證期為補種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發生的所有補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4.3苗木的規格、形態必須經甲方景觀工程師稽核確認,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甲方及景觀設計單位同意,方可進行苗木種植。對於特殊位臵(主要景觀節點)的主景樹以及比較重要的高大喬木,施工單位必須在到場前做好拍照、編號、記錄等工作交甲方確認,以便甲方選擇和備案。
4.4種植苗木的土質需為營養豐富適合相應苗木生長的土壤。喬木進場時土球規格應符合《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如種植喬木的土壤條件不好則需進行換土;灌木種植時需保證40cm厚土質良好的種植土。
第五條 驗收標準
5.1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應在7天內進行驗收(特殊情況需延期的應通知乙方)。
5.2驗收標準:喬木及中下層灌木規格按照設計圖紙規定尺寸驗收,喬木須為熟貨,小於圖紙要求規格的苗木以實際規格為準;大於圖紙要求規格的苗木必需經甲方現場管理人員認可後以實際驗收規格為準,否則均視同圖紙規格驗收;冠幅和高度如有一項達不到圖紙規格,按就低原則結算。乙方更改苗木品種、規格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三日內無條件更換,乙方須支付規定苗木單價壹倍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3胸徑:(幹徑):指喬木主幹離地表面1.2米處的直徑。冠幅:指喬木樹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徑。樹高:指從地表面到苗木正常生長頂端的垂直高度。
5.4苗木採購種植完成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苗木採購驗收單及詳細資料一份,以供甲方進行結算稽核。
5.5乙方進場苗木規格未在清單列表範圍內的,如清單中約定了12~l3cm、1416cm的苗木價格,現場驗收為13~14cm之間,按l3cm結算。
5.6隱蔽工程覆蓋前應提前24小時報請甲方代表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覆蓋。如甲方代表未按時驗收,乙方有權覆蓋。對己覆蓋的隱蔽工程,甲方有權重新敞開檢驗,如檢驗不合格,其檢驗及返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檢驗合格,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文明施工,採取相應措施,做好安全防範。
6.2在施工期間嚴禁乙方人員打架鬥毆、聚眾賭博,如發生上述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另選施工隊伍施工,由此產生的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3在施工期間因乙方過錯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或乙方與任何第三人產生的民事糾紛,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6.4施工過程中,乙方應保證場地的清潔,對工程垃圾及時處理,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生態環境。
第七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7.1甲方權利與義務
7.1.1甲方指定 為本工程現場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工程的所有工作,與本工程相關的資料檔案等經其籤認即視為甲方認可,其所有行為均是甲方真實意思表示,甲方一律認可。
7.1.2組織設計單位與乙方進行施工圖交底會審,提供測量基線、水準點,提供施工圖 套,總平面圖 套。
7.1.3甲方提供現場的水、電介面到雙方商定的地點。
7.1.4甲方景觀工程師對苗木種植質量進行全過程監督,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有權向乙方提出任何整改措施。
7.1.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可根據乙方工程進度,與甲方配合程度,苗木質量情況等多方面因素,有權對乙方的施工範圍進行調整、重新分配。
7.1.6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合同價款。
7.2乙方權利與義務
7.2.1在開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供駐工地人員名單及相關證照,且人證相符。乙方指定 為本工程現場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工程的所有工作,與本工程相關的資料檔案等經其籤認即視為乙方認可,其所有行為均是乙方真實意思表示,乙方一律認可。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現場負責人,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但變更前 的一切行為仍是乙方真實意思表示,乙方均認可。乙方現場負責人 必須保證出勤率在80%以上,其他管理人員必須保證出勤率在90%以上;
7.2.2甲方可能會向乙方陸續提供施工所需的最新資料,乙方應根據最新資料及現場情況調整施工方案。
7.2.3與工程相關的城管、環衛、計生、市政交通等部門的手續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7.2.4乙方在施工期間及養護期間所用的水電裝表計量(總分表量差由各施工單位分攤),甲方按水電費的實際市場價收費,在支付工程款時扣除。
7.2.5乙方在其承包專案範圍內施工時應及時清理垃圾。經甲方書面通知後未改善的,乙方將承擔雙倍清理費用的違約金。
7.2.6在甲方驗收完畢以前,所有工程成品、半成品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此產生的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7.2.7工程施工作業時要採用合理的施工作業方案,選擇適當的運輸工具,不得損壞各種地下管線,道路,架空供電、通訊線路及其它建築物和植物等,損壞有關物件產生的糾紛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2.8在施工過程中確因甲方使用或銷售需要,對區域性單位工程進行的工期調整及進場各標段交接處施工,無論是否發生交叉施工影響或相互配合,均不另行計算施工配合及趕工費用。如影響工期,雙方商定同意後,工期相應順延。
7.2.9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國家相關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從工地的臨時配電房接出用電線路,保證夜間施工照明。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乙方與民工之間產生糾紛(如拖欠民工工資等問題),甲方認為有損甲方聲譽的,甲方有權按照民工提出的要求先行解決,並就由此產生的費用在乙方合同款項中全額扣回,如扣除前述款項後仍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8.2未在合同工期內完工,每延誤一天(甲方批准順延除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天的違約金;延誤 天以上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8.3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及安排,並與其他專業承包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諉責任,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如乙方專案經理不稱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一週內更換,如乙方拒絕更換,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5有下列情況之一經甲方書面警告一次無效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5.1乙方在其施工範圍內的地形處理達不到要求。
8.5.2乙方在承包標段施工範圍內產生的建築垃圾未清理運出或未運至甲方指定的地方。
8.5.3非因甲方原因未按施工進度表完工時,在甲方書面通知後一週內仍無改觀。
8.6本工程禁止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8.7甲方根據本合同行使單方解除權後,在結算時甲方有權只按經甲方稽核籤認合格工程量的90%辦理結算,剩餘金額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因此解除合同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8.8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時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該工程款5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的工期延誤或者停工等情況,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和相關費用。逾期超過10個工作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①提交甲方單位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②由 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提示:管轄條款由法律事務部門根據合同實際情況確定一種。無論訴訟還是仲裁解決,均應選擇與甲方最密切聯絡的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如選擇仲裁方式,機構名稱必須準確,符合仲裁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其他
10.1本合同中涉及書面通知條款的通訊地址,均以乙方在本合同第一頁所填地址為準,若地址變更,乙方須於變更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該地址發出的函件視為送達。
10.2本工程的招投標檔案以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與合同有關的補充檔案、工程量計價清單、圖紙及備忘錄等均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10.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貳份,具同等的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
年 月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和法規,甲方就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內容與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
二、 承包工程內容:
三、 承包及付款方式:包工包料,暫估價為 萬元,每月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支付進度款。
四、 工 期:20xx年 月 日開工到20xx年 月 日竣工。
五、 工程質量
1、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築、市政工程施工規範、規程和準進行施工。
2、 隱蔽工程必須接受業主單位派駐工地代表檢查驗收和質量監督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3、 工程竣工後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驗,發現不合格工程部位,必須無條件返工,直到合格為止。
六、 工程造價
1、 工程承包預算造價執行(20xx)《浙江省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工程定額》;材料價格按施工當期的《湖州市建設工程造價資訊》、《浙江省建設維修工程造價資訊》計取;工程量按實計取;人工費按相應規定調整。
2、 工程竣工後,按實際工作量由乙方編制竣工決算,甲方報審價部門稽核後,結算工程承包款項。
七、 工程款撥付
1、 工程竣工決算稽核後,其餘工程款付清。
八、 施工安全
工程施工期間,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援、緊密配合,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 。
二、工程造價:經雙方協商定為竣工後雙方清算實際工程量做出決算。
三、乙方負責為甲方海天石化設計綠化平面圖,經甲方稽核同意後,乙方必須嚴格按效果圖施工。
四、乙方按設計的苗木種類,即甲方要求進行採購(苗木米徑、地徑、樹冠、高度等)。苗木進場後,甲方派人進行驗收。
五、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六、施工過程中,如遇圖紙變更、苗木種類變更、苗木規格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認可方能更換。
七、乙方應保證所栽培苗木的成活率達90%以上,並平時提供苗木養護技術指導和服務;一年內非人為因素死亡的苗木乙方應無條件免費更換,包栽包活。(養護期一年)
八、甲方提供樹苗,乙方負責移植栽培養護,甲方按50元/棵的費用付給乙方。
九、甲方負責平整所栽花木場地,做好場地通水工作。乙方所用工具,由乙方自己負責。
十、工程款(進度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合同簽訂後,待乙方工程完成一半時甲方付給乙方核實工程量50%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付總工程量價款的90%,餘款在保修養護期後付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間,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誠信、公平、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可訴至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給甲方後條款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某泵站綠化工程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已方):
為提高泵站品位,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委託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援、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地點:。
二、工程內容:
土層基礎、綠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詳見圖紙)。?以上專案經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後預算總表所列專案、規格、備註、數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開工日期:本專案工程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日曆天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四、工程合同價款:?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對工程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須經雙方確認方可進料施工。
2、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發生的水電費用。
六、工程付款辦法: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後3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為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整。乙方收款後第二天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2、待完成總工程80%後,甲方於3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整。
3、工程竣工後,甲方於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20%,即人民幣整。
4、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整。
七、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完工後達到級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範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於竣工後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於驗收後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整改,並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費用。甲方在驗收合格後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並於?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九、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則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人民幣?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圍蔽處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養護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綠化保養期為十二個月,保養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保養期滿後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質量要求:大樹及時支撐固定,栽植後及時澆水,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時防治病蟲害,確保苗木正常生長。養護達到國家城鎮綠地園林養護標準。
十一、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後合同即告終止。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份。
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蓋章)__乙方代表(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
簽約地點:_____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已方):
經邀請招標,甲方將政府機關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援、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機關府院內。
2、工程總造價:萬元。(具體以結算總價為準)。
3、工期
乙方確保在20xx年10月1日開工,於20xx年1月1日完工。
4、開工準備
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技術交底以及工程量清單等工作(附工程量清單及單價);合同簽訂後,乙方須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報給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後,甲方支付決算總價的90%,一年後,苗木存活率達100%,經驗收合格,按審計決算付清餘款。
6、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7、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1)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2)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
(3)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4)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5)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12個月,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8、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及時按期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每推遲一天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200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500元。
9、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條款終止。
10、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11、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釋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專案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
1.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
1.5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工程承包範圍
2.1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工程總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檔案及圖紙
第3條本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3.1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本合同條款
(3)中標通知書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6)圖紙
(7)工程量清單
(8)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_____________.
4.3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圖紙
5.1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監理
6.1監理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6.2監理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許可權。
第8條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1)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
(3)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7)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條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6)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
(7)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___________________
(8)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日
第11條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_,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11.4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延期開工如發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工期延誤
14.1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____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____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______________
(3)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工程質量
16.1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
16.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____________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
17.2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
第21條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檔案中規定,採用_______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_______
第22條工程量的確認
22.1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
22.2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為預付款。
23.2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工程進度、部位)
佔合同承包總造價
百分比
金額
人民幣(元)
23.3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____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結算總價的______%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裝置供應
第24條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
24.1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附後)
24.2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裝置交驗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_________
24.4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25條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
25.1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的約定:______________
25.2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確定變更價款
28.1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____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____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竣工驗收
29.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檔案後____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____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竣工結算
30.1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驗收____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____日內提出稽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____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綠化種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噴泉、噴灌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附屬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質量保修責任
32.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派人保修。
32.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保修費用
33.1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
第34條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違約責任
35.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
35.4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5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36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工程分包
37.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2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條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38.2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擔保
39.1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4)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合同解除
40.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____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式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42條合同份數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附件: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
序號
苗木材料名稱
規格
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供應
時間
送達
地點
備註
合計總價:
工程合同範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_________________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_________________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_________________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_________________(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_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_________________
六、有關補充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了搞好新建綜合大樓區域的綠化美化工作,經與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體現植物多樣性,乙方負責挑選適應當地氣候條件生長的苗木品種進行栽植幷包栽包活。
二、資金投入由乙方全額墊資。
三、苗木品種、規格、數量、單價以及其它附屬工程另附明細表,工程總預算為元。
四、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苗木、品種、規格進行栽植。
五、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時間要求至開工之日起1個月(由於天氣原因,2株大桂花及3株20㎝的香樟無法種植,工期順延,不包括在內)完工。
七、付款方式:乙方主體綠化完畢,與合同相符後分期付款,首付萬元,月日前付款萬元,餘下金額於年月日前付清,未成活苗木乙方無條件補栽。
八、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
九、此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一、工程名稱及建設地點: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
二、工程範圍:
按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的園建、景觀、綠化工程
三、工程總造價:
合同總價含費用確定合同價款為人民幣(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佰拾元角分)。
四、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叄年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甲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在開工前三天內完成三通一平(包括進場道路)接通水、電,提供材料和工具存放倉庫,為乙方人員的住宿及現場辦公提供方便。
甲方委派許志敏同志為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理、督促乙方按規定搞好各項技術資料報表整理及處理其它事宜。
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乙方負責的綠化景觀設計在開工前三天內完成組織施工圖會審、編制詳細的施工計劃,並送交甲方,經甲方確認後,作為乙方施工及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進度的依據。
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專案,服從甲方現場人員及監理的指導。
自覺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愛護公物,不損壞甲方設施。
七、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八、工程驗收:
工程竣工後,甲方根據雙方確認工程預算,設計施工圖紙及國家相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驗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同時乙方將全部技術檔案資料移交給甲方。
該工程養護期為三年,如在養護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內派出人員進行處理。
本工程至年月日,苗木成活率為100%。期間,乙方應對死亡的苗木進行補植。
九、其他事項:
在施工中,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乙方負責辦理進出的一切手續,其他對外手續由甲乙方共同辦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設計圖、工程專案預算以及共同認可的附件共同組合檔案,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設計圖、工程預算均經甲方認可後,方能正式開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甲乙雙方履行所有合同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雙方簽訂的其他條文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公開招標,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援、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總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3.工期 乙方確保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於____月____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合格_______級。
4.開工準備 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報給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後,付合同價的13;半年後經複驗合格,再付合同價的13;工程初驗後15個月經驗收合格,按審計決算付清餘款。
6.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7.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1)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2)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
(3)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4)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5)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_________個月,養護標準達到_________,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8.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及時按期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每推遲一天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_________元。
9.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條款終止。
10.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1
1.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返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釋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專案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範圍
2.1 承包範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檔案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xx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許可權。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 ,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___________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檔案中規定,採用 ____________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後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
│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 佔合同承包總造價 │ 金額 │
│ (工程進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幣(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________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____________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 %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裝置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附後)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裝置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
25.1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的約定:
25.2 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檔案後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稽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綠化種植工程: (3) 噴泉、噴灌工程: (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式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_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附件: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管理站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花圃
甲方將___公路K0+000至K15+000路段栽植綠化小灌木的工程委託乙方完成,為了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路兩側小灌木的栽植。
2、施工範圍:_________________挖坑、購苗、運輸、栽植、澆水、修剪。
3、施工要求:_________________公路兩側綠化帶內每隔100m栽植1叢紅葉小櫱或金葉女負小灌木,冠徑≥50㎝,苗高低一致,公路兩側紅黃相間栽植,村口、叉路處加密栽植。
二、工程造價及施工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每叢小灌木50元,總價以驗收結果為準。
2、施工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按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三、工期:_________________20__年10月27日---11月5日,工期為10天,如遇雨天工期順延。
四、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負責施工質量檢查監督及工程款結算,在工程結束後組織人員驗收,出據驗收單,根據驗收結果當年結付工程款。
2、乙方按甲方要求組織苗木,技術力量和勞動力,保質、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務,在20__年5月前對未成活苗木進行無償更換補植(人為、機械損壞的苗木、丟失的苗木不在無償更換之列)。
五、付則: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花圃(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年__月___日
甲方:
註冊地:
聯絡電話:
郵編:
乙方:
註冊地:
聯絡電話:
郵編: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自願合作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雙方就“ ”(以下簡稱本工程)的樹木供應、種植、養護等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1、 工程範圍與內容
1.1、專案名稱: 景觀綠化工程
1.2、專案概況:本工程由日本綜合計畫研究所設計,綠化面積約8000平方米。
1.3、工程範圍及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施工區域為 綠化工程,其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原場地清理、土方平整與地形營造(回填土與種植土由甲方另行分包)、種植土壤草炭土改良、草坪、灌木、喬木的供應與種植、種植槽穴的挖掘及植物養護等涉及綠化工程的各項內容,具體以甲方確認的施工圖、苗木明細表及附件1工程量清單為準。
2、工程造價
2.1、承包形式: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包養護包成活的承包形式。
2.2、本工程合同總價暫定為萬元人民幣,最終依據合同單價及甲方確認的乙
3、工期及養護期
3.1、本工程工期為25個日曆日,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前述期限包括法定節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時間)如確需採取加班加點或其他趕工措施的,乙方應當積極採取趕工措施並承擔費用,甲方不予增加費用。
3.2、若乙方未能按期開工或竣工交付或違反任何一階段工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均須向甲方承擔1000元違約金。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甲方可自應付款中扣減。若因甲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甲乙雙方形成書面確認書工期相應順延。
3.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驗收手續後起算養護期,養護期為12個月,養護所包括有內容按計價說明。
4、付款方式
4.1、支付方式:銀行轉帳方式支付
4.2、除甲乙雙方另行達成付款協議外,按下列條件支付:
4.2.1、預付款:合同簽訂後付到合同總價的30%。
4.2.2、進度款:
、完成場地整理計苗木種植支付完成額的40%;
、草坪種植完成支付完成額的20%;
4.3每期申請工程款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已完成內容的確認函,申報的各工程內容須經監理方、甲方現場代表簽字確認,且經甲方稽核核准後7日內付款。若申報與實際施工狀況不符,甲方有權不予支付。
4.4、本工程竣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在乙方向甲方遞交竣工報告、完整工程檔案資料後一個月內,雙方對乙方已完工程量進行確認,甲方在確認後2個月內,支付至已完工程量工程造價(不包含養護費)的80%”。
4.5、在養護期滿後,乙方種植植物的成活率達到合同約定標準,且乙方已提交完整工程結算資料,工程交付甲方後90日內,雙方進行工程造價的最終結算,結算值經雙方確
5、種植要求及驗收
5.1、乙方負責供應的樹木的品種、規格、冠幅等要求須符合設計標準,且滿足設計效果要求。
5.2、本綠化工程草碳土上30mm厚,對於喬木、灌木種植、施工技術要求按附件3,乙方所種植的各種苗木應保種保活,成活率要達到100%,若在養護管理過程中死亡的苗木應及時更新,更新種植的苗木品種、規格應和原要求相同不得改變品種及下調規格。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分項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乙方在工程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分項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但以後發生質量問題應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要求重新檢查驗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長。
5.4、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一週內應組織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驗收手續後起算養護期。
6、工程變更及簽證:
6.1、甲方有權對原設計作出變更,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執行,其變更內容包括對原設計施工圖的修改、更改原設計材料,增加或減少本合同範圍、改變工程計劃或施工順序等,工程變更由甲方簽字蓋章後簽發。
6.2、因工程變更或其它原因使造價增加而發生的工程費用,乙方應以書面形式給予簽證,簽證費用按本合同計價原則執行,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簽證單須經甲方專業工程師、甲方專案經理共同簽字並加蓋甲方簽證章方為有效,缺任何一項甲方均有權不予認可,乙方按變更內容進行施工的,此簽證費用方可作為結算價款。
6.3、施工中甲方如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甲方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甲方書面通知時,乙方應當及時調整進度計劃,對於乙方按雙方確認的進度計劃等檔案而採購的材料、裝置,乙方應當及時處理;已運入施工現場的,雙方協商處理;未運入施工現場的非專用材料、裝置,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承擔賠償或補償。
6.4、工程變更計價:工程變更的價款應以合同規定的費率、材料、分項工程綜合價格為準,經甲方認可後作為結算依據,對工程變更工程量按實際發生計算。
7、甲、乙方責任
為保證本工程按期保質地完成,甲、乙雙方的職責、義務明確如下:
7.1、甲方: 在整個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授權 為本工程專案經理,處理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相關事宜,其代表甲方履行如下職責:
7.1.1、提供施工圖紙(一式兩套)及與工程相關資料給乙方,協助乙方同其它分包方協調配合工作。
7.1.2、組織圖紙會審技術交底工作,審批審定工期計劃,深化設計圖、施工組織方案及技術方案,有組織實施的責任。
7.1.3、工地現場為乙方提供便利的施工條件,(如提供電源位置、生活用水接駁、材料堆放位置)以保證工程順利竣工。
7.1.4、設計變更等發生的費用有按期簽證的責任。
7.1.5、按合同規定條款支付工程款的責任和義務。
7.2、乙方:
乙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承包範圍進行施工,並嚴格遵守甲方、監理方所有合理指令,按期保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內容,乙方派遣 為本工程專案經理,全權代表乙方履行如下職責:
7.2.1、乙方按合同規定進行植物的採購、種植、養護,並對工程進度進行控制,確保工程達到合同標準,對植物成活負有全責,期間引起的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並賠償所有損失費用。
7.2.2、乙方應按國家或大連市現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承擔所需全部費用,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7.2.3、本工程在甲方未驗收、接管之前,乙方對已完工程、成品等有負責看管、保護的責任,即有成品保護的責任,若因非甲方原因導致工程受損,由乙方負責修復並承擔費用。
7.2.4、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計劃及施工組織方案,並按甲方稽核後的計劃執行,但是甲方對進度予以確認和修改,並不免除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和工
7.2.5、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監理方現場管理辦法的規定,應當在每週、每月向甲方提交當期完成工程量報告及當期技術資料、下期進度計劃等檔案。
7.2.6、乙方已認真考察了工地並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邊情況、土質、地質狀況、道路、儲存空間、作業空間狹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響工期、承包價款之情況,已充分認識到各種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會有其他施工單位作業,不會獨佔工作面和工作空間以及施工現場,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對工期、價款的影響。乙方確認本合同所約定的工期、工程價款或結算依據的標準,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對工期、價款的影響。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保證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長工期或增加費用。
7.2.7、乙方應當進行圖紙審查,盡到足夠的注意。對於圖紙的明顯錯誤,例如相關尺寸規格、標高、數量、技術引數等的不一致,各專業圖紙之間可能存在的對同一空間部位、同一事項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項,乙方應當在收到圖紙後七日內向甲方書面報告,並根據甲方的指令執行。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報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或工程量增加、損失,由乙方承擔。
7.2.8、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護、防火防盜、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負責。乙方須採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損壞或受惡劣天氣的影響。
7.2.9、乙方必須每天將垃圾集中於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點,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妥善存放和處置乙方裝置或多餘的材料,並每天清除一次殘留物、垃圾和甲方認為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
7.2.10、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時簽證而停工或延誤工期,否則視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須按本協議所約定的違反進度的責任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11、本工程所需的苗木等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按本合同約定或甲方事先確認的標準採購。乙方所採購的材料在種植或使用前,須經甲方初驗合格後方可進行,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重新種植或鋪設,因此而導致延長工期或增加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2.12、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員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現場人員人身意外傷亡的保險、工程的一切保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並承擔其費用。
7.2.13、乙方必須在本工程完工後三日內將該工程交付甲方使用,並須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報告及資料,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工程款。甲方在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前臨時使用已完工程的不視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應當對工程質量承擔責任,除非乙方有證據能夠證明是甲方或實際使用人造成的質量問題。
7.2.14、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在竣工驗收合格後14日內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紙五套,竣工圖電子磁碟一份。
7.2.15、乙方應當在合同約定開工前7日內向甲方提交乙方現場負責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術人員、安全人員、專案經理名單,並附相應的證書。如發生變動,乙方應當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乙方必須由其內部職工組成的專案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發現現場乙方上述人員與乙方所報不符,視為乙方違法分包。
7.2.16、乙方專案經理及主要技術負責人未經甲方同意較長時間離開工地或乙方違反工地管理規定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甲方對不稱職的乙方專案經理或人員的撤換有決定權。
7.2.17、在養護期內,乙方有對本綠化工程植物保證成活且生長正常的責任。
7.2.18、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呈報苗木養護方案及保護措施,該養護方案經甲方稽核通過的,乙方須按該養護方案、保護措施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標準進行綠化養護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對養護方案進行調整,乙方必須服從。
7.2.19、養護期內乙方每月應做好苗木的養護紀錄,並建立符合要求的苗木養護檔案。並於本合同解除時,將該養護紀錄及檔案移交甲方。
7.2.20、乙方對苗木養護所使用的農藥、氣劑等須保證對他人及動物無傷害,如因乙方所使用的農藥、氣劑造成他人或動物受到傷害,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2.21、在養護期內,乙方應保證各種苗木均不得有爛根、黑根、折枝或嚴重病蟲害現象。
7.2.22、乙方在養護期內免費給甲方物業提供各種苗木的栽培、養護、修剪等技術培訓,提供育苗護樹的參考資料。
8、違約責任
8.1、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乙方支付給甲方RMB1000元逾期違
8.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停工達7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當無條件於七日內退場,乙方並應當承擔本條第8.1款約定的合同解除責任。雙方於乙方退場後結算。
8.3、在施工過程中,對於工程質量或樹木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負責更換、拆除、返工、改建直至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對由於更換、拆除、改建、返工而逾期竣工,承擔本條8.1款工期延誤違約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全額承擔;但如乙方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達7日仍未符合約定標準,或同一部位經三次仍未符合合同標準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承擔本條第8.1款約定的合同解除責任。如甲方不予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每項質量問題20xx元人民幣的標準承擔質量違約金。
8.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合同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或將本工程違法分包或轉包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5、凡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均須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賠償金,如該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8.6因乙方原因導致解除合同,甲方為完成剩餘工作委託其他施工企業繼續施工而需比原合同價格多發生的工程費用,皆由乙方賠償給甲方,甲方在支付其餘工程款時予以扣除。
8.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擔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不賠償預期可得利益。
8.8、工程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
9、爭議處理
在合同履行中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本著協商一致的原則,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按法律程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它
10.1、本合同未詳之處,雙方另訂附則,雙方協商解決。
10.2、雙方之間的一切約定均採用書面形式,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所有口頭承諾均無效。
11、合同分數及附件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兩份。
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量清單、附件2工程量計算規則及計價說明、附件3景觀綠化工程施工技術標準、附件4苗木綜合單價分析表
12、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