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此合同
合同雙方:
______鎮_____村(鄉)_____大隊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承包魚塘的面積,地點,金額。
甲方將_____畝魚塘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池塘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承包價格為伍佰一年。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20___年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2.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魚塘內的排灌、國家或集體設施,另外在一年承包期滿後,願將灣後面的河流的大閘口免費修繕。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避免集體利益受到損害。
五,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10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魚塘,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魚塘。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魚塘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
甲方:______鎮______村(鄉)______大隊(村)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各村委會、村小組:
為了提高魚塘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規範農村魚塘承包行為,維護人民合法權益。經鎮政府研究,決定規範農村集體所有的魚塘承包合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村委會(村小組)與承包方必須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公開競標,簽訂合法有效合同,合同期一般不得超過五年。
二、村委會(村小組)總租金在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魚塘、湖泊,必須經過小港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公開競標。
三、承包期內魚塘、湖泊只能用於養殖業,承包方僅有湖塘養殖使用權,不得改變魚塘、湖泊用處,不得填塘(湖)用於建房或其他商業活動,更不得與他人形成交易。
四、逢乾旱季節,除保留歷史水位的30%外,魚塘、湖泊的水優先用於農業灌溉。
五、村小組的公共資源公開競標,必須要有村委會幹部參與全程監督,簽訂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村委會各備案一份。
承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料,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根據中央、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麵積 甲方將座落在__魚塘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__公斤,其中:
__年上交__公斤,__年上交__公斤……;
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魚佔__%,__魚佔__%,__魚佔__%……。
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月__日左右,甲方收到乙方上產的鮮魚後,即出具收魚憑證。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間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
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
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每年捕撈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內不到__規格的小魚、魚苗,
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
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魚塘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
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鄉、村……各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__
代表人:__
乙方:__村__村民__
__年__月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