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裝飾裝修工程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有關事項,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守約。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地點:
1.2 工程內容(附工程設計圖紙及文字說明和工程預算書)
裝飾內容以圖紙和預算為依據,實際施工如有增減應徵得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增減部分按實際結算。
1.3 承包方式:經充分協商雙方確定為_______________類承包方式。
a類為包工包料 b類為包工不包料
1.4根據設計圖紙及工程預算書內容和承包方式。
雙方確定合同額為 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
設計費為 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
1.5 施工期限:根據國家建設裝飾工程工期定額、雙方商定。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 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6.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現場場地,電源線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1.6.2不屬於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施變更,提供工程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出於施工無法進行而影響進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而影響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現場負責人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而影響施工。 1.6.6未按合同規定撥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1.6.7因政府行為、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絡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3.1 開工前_______________天,為乙方接通施工現場、電、水、交通、負責直協調工作。
施工期間:甲方需派現場負責人會同乙方對隱蔽工程進行24小時檢查驗收,合格後並簽署意見,由乙方儲存作為竣工驗收依據。
3.2 不拆動原建築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3 做好及時供應工作,發現材料不足時需立即補足。
3.4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理負責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乙方義務
4.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
4.2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嚴格執行市(區)縣有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
第五條 工程變更
工程專案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協商一致,鑑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六條 工程驗收
6.1 隱蔽工程:甲方需派技術負責人會同乙方對隱蔽工程24小時進行檢查,驗收合格並簽署意見,由乙方儲存作為竣工驗修依據。
6.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驗收單,逾期即視為該工程驗收合格,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第七條 工程款交付方式
7.1 第一次於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即_______元。 7.2第二次於工程進度的_______%時,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_%,即______元。
7.3 第三次於工程進度的_____%時,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即________元。
7.4 工程驗收合格後,由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填寫工程結算清單,七日內付清餘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2 未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8.3 因單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8.5 由於甲方原因,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8.6 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8.7 由於乙方原因,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保修
9.1 本工程保修期為壹年,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
9.2 乙方提供終身維修服務,保修期外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9.3 人為破壞及外來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質量原因,自然災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損失不在保修範圍。
第十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可以提請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它專案具體規定
11.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垃圾清運費(此費用不在工程價內)
11.2 工程竣工決算以實際工程量計算為準。
11.3 增減專案由雙方協商,雙方簽證為依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12.2 甲、乙雙方直接鑑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12.3 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和款項結清後自動終止。
12.4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簽證原則,可將合同文字提交所在市(區)縣有關簽證部門進行簽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12.5 合同的其它附件。
第十三條 其它約定條款
發包單位 承包單位:
(蓋章) (蓋章)
地 址: 地 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雙方責任感,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確保雙方的經濟利益,經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整體裝修與整改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承包工程的工期定為20個工作日,由籤合同後第五天(施工隊進場)開始計算。
2、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得以順延,但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
3、在履行過程中,如乙方認為有變更設計的需要,須經甲方認可後進行調整,工期相應得以調整。
第三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工程總造價為萬元(包稅金),合同簽訂後三天付工程總造價的10%;
2、開工後按工程進度付款,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0%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驗收後,待保修期1年滿後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進行施工,施工專案列表說明,作為本合同附件。
2、乙方所提供材料樣版須由甲方確認。
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如要變更裝修設計,須事先通知乙方,在變更資金、材料落實之後,乙方予以實施。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如認為有變更裝修工程之需要,應與甲方先行協商,確認後施工。
第五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1、工程完工後,由甲方驗收。
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之施工專案列表逐一驗收,以修改後樣版房質量為標準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1、負責工地施工水電;
2、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3、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由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4、承包方負有12個月的保修期責任,由交工驗收當天起計算。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甲方在接乙方通知後七天內進行檢查,經雙方鑑定,屬乙方施工問題,由乙方即行修復,屬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的,由甲方負責。
發包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除工期得以順延外,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十五日後不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第七條 糾紛解決辦法
1、發生爭議時,雙方應耐心協商;
2、協商不成時,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本合同在保修期屆滿前結清款項後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牆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20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20年月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4、乙方剩餘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專案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專案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乙方單位名稱:
(蓋公章)(蓋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