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農村林地承包甲乙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承包方案決議,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承包林地情況(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承包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雙方權利
(一) 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權。
2、有權按本承包合同約定的承包林地的用途監督、檢查乙方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有權制止乙方非法損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為。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的產品。
2、享有承包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承包林地經營權以轉讓式流轉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它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甲方備案。有權與其它農戶聯合,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林業生產。
3、有權享受國家發展林業的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獲得林木補償費和按比例分成的林地補償費。
四、 雙方義務
(一)甲方
1、應當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經營自主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資訊等服務。
(二)乙方
1、不得改變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將承包林地用於非林業建設或者閒置荒蕪。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在承包林地內發生的毀林行為,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特別約定
1、乙方承包林地,甲方已擁有林權證書的,自本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應持林權證書和本承包合同到原辦證單位作變更登記。
2、甲乙雙方均可行使和均應該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內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林地補償費與甲方按 比例分成。
4、乙方承包林地上未有林木的,或依法採伐林木後的採伐跡地,均應當在兩年內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造成對方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為損失額的 %。
2、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不因甲方負責人(或承辦人)乙方代表人的變更影響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承包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承包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鎮)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鑑證單位)各執一份。備份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鄉(鎮) 村 組,負責人 。
住所: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鄉(鎮) 村 組農戶代表人 。
住所:為維護農村林地承包甲乙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承包方案決議,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承包林地情況(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承包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雙方權利
(一) 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權。
2、有權按本承包合同約定的承包林地的用途監督、檢查乙方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有權制止乙方非法損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為。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的產品。
2、享有承包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承包林地經營權以轉讓式流轉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它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甲方備案。有權與其它農戶聯合,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林業生產。
3、有權享受國家發展林業的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獲得林木補償費和按比例分成的林地補償費。
四、 雙方義務
(一)甲方
1、應當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經營自主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資訊等服務。
(二)乙方
1、不得改變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將承包林地用於非林業建設或者閒置荒蕪。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在承包林地內發生的毀林行為,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特別約定
1、乙方承包林地,甲方已擁有林權證書的,自本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應持林權證書和本承包合同到原辦證單位作變更登記。
2、甲乙雙方均可行使和均應該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內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林地補償費與甲方按 比例分成。
4、乙方承包林地上未有林木的,或依法採伐林木後的採伐跡地,均應當在兩年內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造成對方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為損失額的 %。
2、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不因甲方負責人(或承辦人)乙方代表人的變更影響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承包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承包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鎮)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鑑證單位)各執一份。備份一份。
發包方(蓋章): 負責人簽名:
承包方(簽名):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人簽名:
甲方(發包方): 村 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組 戶 主:
身份證號: 住 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造林,樹木歸乙方。
宗地號: 單位:公頃、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 元人民幣(大寫)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經同甲方協商,承包的林地用於林業生產和發展林下經濟。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變林地用途(建築、開礦等)時,應同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雙方權益。乙方應落實管護措施,林木採伐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式辦理。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經營保護好森林、林木;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技術、資訊等服務;
6、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本合同約定的林木所有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組織林地、林木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流轉,享有在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臵權;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扶助金;屬於公益林的享有生態補償權。如遇國家徵用林地,享有林木補償費、安臵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享有林地補償費的 %。
3、有權制止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並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彙報;
4、依法保護、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採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及時造林。不得因發展林地經濟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經營;
5、承包期內林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方式流轉的,當事人雙方應簽訂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按法定程式方可進行;承包期內可以繼承。
6、乙方應依法採伐林木,採伐後應及時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轉租他人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一旦發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及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乙方賠償損失並支付林木價值 %的違約金;
(三)乙方沒有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應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壞的,應按規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損失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進行建築、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對乙方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五)本合同約定的受讓的林地應及時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戶主)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時如乙方林木繼續存在,雙方應續簽合同,具體條
款按當時情況重新制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縣林業局、鄉鎮林業站各一份。
發包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承包方簽字:年 月 日日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對員工餐廳的綜合管理,提高員工膳食標準,經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員工餐廳由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
乙方負責供應甲方員工每日早、中、晚三餐,具體內容如下:
1、早餐:西飯、饅頭、包子、麵條、綠豆粉等;
2、中、晚餐三暈四素一湯。
二、承包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後雙方要求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餐費標準:早餐每人每餐5元,中、晚餐每人每餐各10元。
四、承包方式:
1、月承包補貼金: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承包補貼金大寫: 整,小寫: 元。
2、採取廚房整體外包的方式,盈虧不互補(除每月支付5000.00元補貼金外)。
五、場地使用及相關費用
1.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廚房場地和用具的使用權。進場前甲方負責將基礎設施裝修完畢或破損部分及用品一次性維修保養完成後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經清點(按清單雙方簽名)後交付乙方使用,若雙方終止合同後,乙方應將上述物品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自然損耗除外)。
2.承包期內,食堂內的用具維修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區內外的設施維修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
3.承包期內,甲方負責水電費,乙方負責燃氣費及其它費用。
六、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採購、配菜、服務水平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治安、消防等規章制度。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食堂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人員配備、採購、製作、廚房、餐廳的環境等管理事項。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禁止供應未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的各類食品和“三無”調味品。
3.由於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潔給甲方員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後果的,必須承擔相關費用以及法律責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乙方不承擔甲方房產和設施的經濟損失。
七、違約責任
1.經營期間,雙方不得擅自中斷合同,單方無正當理由提出解除合約,需經雙方協商後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質量是生命,安全出效益。為確保該工程按時按質竣工驗收,據雙方總合同約定,現將該工程所有水電安裝作業價款如下約定: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總建築面積:
一、承包方法:
1 承包形式:單包工
2 工作量:工程上的水電安裝;臨時設施上包括:辦公室、門衛、倉庫、宿舍等的照明、插座等用電的接線、敷設。文明設施配套上:材料歸堆、材料進退場裝卸、現場文明清理等都屬乙方工程承包範圍。
3 承包價格:(1)按國家招標建築面積元。(2)消防施工按招標建築面積7363每平方米 元。(3)外網管道施工每米 元。(4)按圖紙設計和甲方要求,含施工前圖紙變更,一次性包定。注:已施工完的安裝專案和中途正在施工中的專案設計變更,其費用另算。
二、工程進度:按甲方及業主要求,總工期 天,基礎、主體階段跟著土建進度走,敷線盒、燈座、穿線、安裝開關等必須按甲方制定的生產小段進度計劃如數完成,乙方如完不成生產任務,甲方有權採取小段罰款進行制約。
三、質量上:專案部對該工程質量管理目標——一次性驗收合格,爭創優質主體。乙方必須熟悉圖紙、按圖紙施工精選技術力量過硬、素質高的施工隊伍,保證正常的使用功能,使業主、甲方滿意,確保竣工驗收順利圓滿。
四、安全上:必須保證施工安全,杜絕任何大小事故。乙方必須配備安全員,安全帽由各工種自備,但乙方需購置符合國家安監合格產品,對職工要簽定好安全合同,分項工程要有安全技術交底,服從現場安全管理,發現隱患及時彙報,所有施工中的安全由乙方(承包人)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文明衛生
1 現場每天保持整潔,講文明、講衛生,工種間互相協調、配合、不爭不吵,給業主和監理留下好印象。材料進場堆放整齊、垃圾歸堆,材料每天做到工完場清、不浪費,發現浪費加倍罰款。
2施工垃圾應運至指定堆放地點;剩餘飯菜禁止亂倒,應倒入指定的桶內;不隨地大小便、不說髒話、不交頭接耳、不酗酒、不成幫結派、打架鬥毆、不賭博、不看色情錄影和書籍;服從門衛管理,遵守進出時間;語言文明,不酒後鬧事,班組和職工之間一定要簽定好職工治安責任制合同。
六、罰款制度
施工不帶安全帽罰款50元/人次;帽帶不扣罰款20元/人次;赤膊穿拖鞋施工罰款50元/人次;懸空拋物罰款100元/人次;井字架吊籃乘人罰款100元/人次;宿舍內私拉電線罰款50元/次;燒電熱水器、電炒鍋、電爐罰款50元,並沒收;點白日燈罰款20元,酗酒鬧事、打架鬥毆出現一次處以200-500元的罰款,除追究其責任外,情節嚴重的交當地執法部門處理;亂倒剩餘飯菜罰款20元;在新建樓內大便罰款100元;不服從現場管理、指出問題而不及時整改者罰款100元。
七、保修: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一年。
八、付款方式
按工程進度付款。
1、 工程施工至車間照明線盒線管及一樓消防安裝完,付人工費總造價50%進度款。
2、 工程完工,一個月內付清工程總造價95%工程款。
3、 餘款在保修期滿付清尾款5%。
九. 此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各執一份為憑,存檔一份,並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法律依據。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