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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精選16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4.32K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精選16篇)

甲方在建房屋_____間,一共______層,建築總面積為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乙方提供勞務、建築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乙方不負責樓梯、樓面、樓底、現澆混凝土板面與板底的粉刷。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二、承建專案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向外牆貼瓷磚、後向牆面粉水泥砂漿、衛生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三、承包價格承包價格每平方米元,建築面積按每層樓外牆計算。女兒牆按每米元計算,包括水泥砂漿抹面。樓面混凝土搗制另請施工隊伍,所需費用甲乙雙方各負擔50%。

四、付款方式乙方完成

第一層磚砌澆好樓面甲方付款_____元;甲方付清後乙方開始

第二層磚砌,澆好樓面後甲方付款_______元;付清後乙方開始

第三層磚砌,完成第三層磚砌澆好樓面甲方付款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經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如果甲方修改房屋樣式或加高屋頂等原因導致工程量增加,則對增加的工程量另外計算價錢。)

五、質量要求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六、雙方責任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七、注意安全文明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法律責任和任何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衛生。

八、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2

工程名稱: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

一、工程承包範圍

各種管線的預埋(包括給排水管的預埋、各消防水管的預埋、各線路管的預埋),各種管線的安裝(包括給排水管安裝、各消防水管安裝、各線路管的安裝),各種電燈、插座、配電箱、消火栓的安裝,施工現場各臨時用電用水的管線安裝。並自行提供工具和輔材。

二、承包單價

工程承包範圍內的所有工作,以建築面積(以《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量清單計價定額》計算規則計算的面積)為承包工程單位計價基礎,按元每平方米進行計價。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要求

乙方的施工內容必須達到國家現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有關條款所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甲方在乙方開工前進行某項作業技術交底的要求。

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若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達不到《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有關條款所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及甲方所進行的作業技術交底要求,則必須立即返工,直到達標為止。返工所產生的人工、材料、機械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因返工所造成的不良影響、耽誤工期等,甲方根據損失的大小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五、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主體結構每建完一層支付工程款的70%,其餘工程款在主體結構以及合同承包範圍內的工程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乙方應在簽訂本分包合同時向甲方繳納合同保證金元。其退還時間為主體結構第一層以下工程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六、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安全責任及要求

1、安全施工與檢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遵守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凡乙方在本工程所發生的一切傷、亡、病、殘等大小事故所產生的費用在5000元以內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含第三者責任),5000元以上部分由甲方負責(包括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質量保修

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本工程保修期為 年。

九、違約和爭議

1、違約

1.1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有權停止工程的正常施工;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1.2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時完工,因其違約應支付與甲方的違約金每天為 元;

(2)如因乙方的施工工期不能滿足甲方施工需要,就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協議,乙方不得有異議並立即撤出施工現場,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3)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國家有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要求的質量標準以及不符合圖紙的要求標準,乙方必須無條件對不合格部位進行修復或更換。如乙方不能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後對不合格部位進行及時修復或更換,甲方可以自行處理,發生費用從所扣乙方質量保脩金中扣除;

(4)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資,給甲方造成了不良影響,甲方將以經濟手段處罰乙方,甲方可以將乙方剩餘的工程款直接支付與在乙方隊伍中施工作業的民工。

十、其他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領導和管理,遵守本工程專案部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若有違反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2、乙方所有人員必須遵守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和建設單位的一切制度和紀律,若有違反,由有關單位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有效,產生同等法律效力。結清賬務後本協議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3

建設方: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設市場管理條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本工程結構特點,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公平、公正、合理、自願的原則,雙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點:山陽縣西關村。

二、工程名稱:住宅樓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承包範圍及內容:

圖紙設計內的土建、水電工程。主要工程專案內容及要求:

1、基礎工程:基礎灌柱樁工程、砂石回填、基礎樑等。

2、主體結構工程:按圖紙設計要求精心施工,所用材料必須(鋼筋、水泥、磚等)合格。

3、裝飾工程:①內外牆水泥壓光,地面為原砼毛面,東西外牆為水泥壓光,南北為塗料,顏色待定。②門窗:內門不做,只留門洞,進戶門為防盜門(防盜門價款必須在800—1000元/每副),窗為普通鋁合金窗。③樓梯間:樓梯地面及踏步為水泥壓光,樓梯間牆面做仿瓷塗料,樓梯欄杆為不鏽鋼欄杆。④屋面爐渣找坡壓光,做SBS卷材防水,雨水管為PVC管。⑤電照工程:線管預埋和穿線,線管材料由乙方負責,電線由甲方出資購買。⑥給排水工程:樓內圖紙設計的給排水主管道(衛生器具除外)。

五、承包價格及價款

本工程為七層磚混結構,建築面積大約1000m,建築面積計算以建築物水平投影為準,陽臺按水平投影面積的2/3計算,工程每平方造價700元(灌柱樁開挖4m以內由乙方負責,4m以下甲方按實際結算補工程費用)。建築面積如有增減,按實結算。

六、工程質量標準要求

按圖紙設計要求和規範要求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七、工期:

工程從開工竣工之日,有效工期180天。20xx年10月10日開工,20xx年5月15日竣工,因停電、雨天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天氣工期順延。

八、付款辦法:

工程開工後5日內付乙方工程貳拾方萬元,主體三層封頂後付乙方工程貳拾萬元,主體結構工程竣工後付乙方工程款壹拾伍萬元,其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後,雙方結算後一次性付清。留壹萬元保脩金,一年後付清。

九、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①開工前,確保工程“三通一平”,即水通、電通、路通、場 2 2地平整。

②因施工場地狹小,甲方應給乙方指定地點堆放材料及相應其它機械裝置堆放處。

③負責協調處理周邊關係,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④按合同約定付款。

2、乙方責任:

①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合同特定的工程內容。

②按規範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③安全問題:乙方必須教育工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班前做好安全教育,定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違約責任: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內容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誠信、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商品房土建工程承包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專案地點:

該工程專案地點位於桂林市瓦窯西路二巷4號“萬福莊園”。

二、建築面積:

工程專案總建築面積約30000平方米,建築層數13層(含地下室兩層)。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承包內容:

土建及水電(未含消防、基坑工程、地質處理、墊層、道路等)。

五、結算方式:

1、土建工程結算方式:按20xx年定額和桂林市定額站規定執行的現行工程量結算的標準結算出工程總造價,同時在結算出總造價的基礎上,下浮2%;

2、水電工程按20xx年廣西水電定額結算後下浮8%;

3、門、窗材料由甲方指定價格,雙方確認結算(市場實價+3%採購配套費+稅+20%的採購配套管理費)不打入總結算之中;

4、外牆裝修材料由甲方選定並指定價格,雙方確認進行結算;

5、鋼材按甲方指定的廠家、價格按市場同等價格。

六、工期:

本工程專案施工工期為500天(含節假日兩天)交付給甲方使用。

七、發包條件:

1、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付給甲方伍拾萬元執行保證金。

2、乙方支付500萬元(含50萬元執行保證金)給甲方作為該專案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此款不計利息,支付時間為: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 月 日,乙方支付到甲方帳戶,如此款未按時到甲方帳戶,此合同作廢。乙方支付的伍拾萬合同執行保證金不予退回給乙方,歸甲方所有。乙方匯給甲方的本專案前期費用及保證金,待本工程主體±00以上,建至六層時全部付清給乙方。

八、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甲方用甲方開發的本專案(萬福莊園作擔保)。

九、本專案甲方約在20xx年 月底交付乙方施工,特殊情況雙方友好協調,開工時間順延。

十、如果乙方交付給甲方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按規定的開工時間未能開工,在超過一個月後,甲方按3%的利息支付給乙方。

十一、當乙方完成±00以上兩層封頂,按工程量的80%付給乙方,以後的付款方式每完成3層工程量付80%給乙方,直到封頂。進入工程裝修並完成裝修付給裝修工程的80%給乙方。之後的工程款,待整個工程完畢達到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時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0%給乙方,餘款結算扣除3%保脩金外,十個月內全部付清(保脩金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甲方付給乙方的工程款,要由乙方提供該工程專案與民工簽訂的民工勞務輸出合同費用,便於每次撥付工程款時按比例由乙方領取支付給民工,確保民工勞動費用。

十三、本合同只對合同乙方簽訂人負責。

十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乙方付給甲方伍拾萬元人民幣作本合同的執行保證金。保證金到甲方帳戶後,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專案另行發包給他人。但如果乙方未將本合同執行保證金3個工作日內付到甲方帳戶,則視為乙方放棄本專案。本合同作廢。

十五、本合同條款與施工合同有衝突的,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十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協定,衡陽古城文化旅遊渡假村建設專案工程 發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及安全施工,雙方本著自願、互利的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承包工程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一致,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條款,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1、下列檔案應視為構成併成為閱讀和理解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工程執行承包施工合同

2)本工程執行全國統一的合同專用條款

3)本工程執行全國統一的合同通用條款

4)本工程執行的技術規範

5)按期支付農民工工資承諾書

6)安全生產合同書

7)文明施工合同書

8)防火、防盜合同書

9)本工程的圖紙

10)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檔案

2、工程名稱:衡陽古城文化旅遊渡假村建設專案工程

3、施工地點:衡陽縣集兵鎮車輪村

4、開工日期:20xx年2月1 8日(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5、施工範圍及承包方式:

為完成第一期所需的工程範圍、便道修建及護坡修整,包括合同書中明示或暗示的工程內容,由承包方包工、包料、包機械、包日期、包文明施工、包質量獨立承擔的承包方式。 工程內容:鄉村公路約14公里、水庫擋土牆、施工便道、綠化亮化、場地平整等土石方約10立方,工程總造價預計1.5億元人民幣左右(按實際工程量為準),施工中的土石方工程量的計量方法:以自然方測量為準,擋土牆計量方式以設計圖紙為依據,按實際發生的工程每立方計算。

6、規定工期:

開工日期自甲方下達開工令之日起至工程全部驗收完工總日曆,按國家規定預算工期和雙方議定擋土牆l2個月工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十個有效工作曰內辦好施工手續(如遇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政策行為、戰爭等人力之不能及之因素,則開工時間順延除外)。 .

7、議定價款

經雙方協商,承包方服從甲方根據建設計劃所需安排地段的工程材料及全部施工範圍及圖紙內容、承負管理費、臨建辦公室、庫房、冬季施工措施費、安拆費、機械使用費、轉移費、利潤、建築行業稅、地稅、各種保險及屬承包方施工中所需的各種手續費用,具體單價議定為:基礎部分開挖承包單價為貳拾伍元整/m³,土方單價為肆拾伍元整/m³,回填單貳拾叄元整/m³,基礎模板單價為 元/㎡,混凝土澆築為伍佰元整/ m³,基礎鋼筋製作安裝單價為 元/噸,基礎混凝土墊層單價為肆佰伍元整/ m³,基礎砌體單價為 元整/m³,澆築毛石混凝土單價為 元整/m³,漿砌毛石單價為 元整/m³,單價計算。(包括材料、運輸、人工、管理等一切費用,相關調差按湖南省時差計算,以每月1號為準)

8、結算程式和方式:

1、按20xx年的定額計算人工、材料調差每月25日上報進度,次月5日結算工程款80%,其餘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個月內一次付清(甲方須在乙方提交驗收報告後1個月內完成驗收)。有保質期的單項工程留3%等保質期到後,合格後付清。

2、承包合同定金:乙方簽訂承包工程合同書時,乙方交銀行壹佰萬元(1000000.00元整)作為保證金甲乙雙方共一賬號雙控三個月,無其它相關違約事宜,解凍後由乙方自行調配。

9、工程進度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技術規範和圖紙進行施工,承包方的一切工程須由甲方法人代表簽字有效,並服從現場指揮和工程師的指揮監督且服從建設單位統一計劃建設所需安排地段施工。

2)如乙方施工中質量達不到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如本工程出現重大質量責任事故(案次)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案次)均由承包方自負,甲方不承負其任何責任。(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由乙方施工過程中自己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此次安全事故的全部責任)。

10、甲方職責

1)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技術資料(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將甲方提供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向第三方轉借),此合同內容不準洩密,違者自負。

2)負責解決乙方一切施工條件,承包方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和質量如期竣工。如不能滿足乙方施工條件,並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經業主監理核實工程量分期支付工程進度款,違約方按合同法為準執行。

11、乙方職責:

1)按承包合同執行且符合資質要求而具備自負經濟實力。自行組織調動本單位施工機械和施工人員按時進場施工,服從甲方及監理公司,在要求的工期內完成所有地施工內容。一切安全事故及所需手續和施工中的費用均由承包方自負。

2)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轉包,分包(及多入合作行為)、違反施工要求(損壞村民及國家地方設施)等,如發現違規違法,一經核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糾紛均由乙方自負。

3)乙方不得任意延期進場施工、停工、鬧事及影響甲方工程建設,違者均由乙方自負。

12、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本著協調解決原則共同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雙方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3、其他未盡事宜

雙方根據合同條款精神針對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4、資質、施工計劃、安全施工合同書、文明施工合同書、農民工資承諾書、防火、防盜合同書進場三日內乙方主動交付甲方,違者乙方自負一切。

15、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工程尾款後本協議自動失

1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法律法規:

3.3 適用標準、規範: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 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

第十條 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 試車。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調整的條件:

19.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

23.1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採購材料裝置。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8.1 結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9.1 保修內容、範圍: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 保脩金利率: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式:

30.2 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1.1 違約的處理:

31.2 違約金的數額:

31.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 保險。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41.1 合同副本份數: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 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________    地 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電 話: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 號: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7

合同編號:__發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委託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_訊地址:__編碼:__聯絡人:__電話:__傳真:__帳號:__電子信箱:__承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委託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_訊地址:__編碼:__聯絡人:__電話:__傳真:__帳號:__電子信箱:__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並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圖紙和檔案的保管與提供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提供給承包方兩套複製件。承包方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僱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他檔案用於

第三方或轉讓給

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檔案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檔案的四套影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於不能複製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複製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範和其他檔案的影印件供僱主使用,其費用由僱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影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檔案號:__,工程專案表檔案號:__,申請建築許可執照檔案號:__,計劃任務書檔案號:__,初步設計檔案號:__,總概算檔案號:__。

3.工程編號:__;施工許可證號:__;營業執照號:__

4.工程地點:__市__區(縣)__路

5.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承包方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承包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四條 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天(日曆天),自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

一)。

2.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 工程師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職務:__,職權: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檔案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 工程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1

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_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1

2.發包方在不妨礙承包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第八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元。其中:材料費: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元(人民幣),稅金: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5)其它__。

第九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計人民幣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元;材料裝置差價__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種差價調整辦法。

(1)按主材計算價差。發包方在招標檔案中列出需要調整價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價格(一般採用當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資訊價或結算價),工程竣工結算時按竣工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資訊價或結算價,與招標檔案中列出的基期價比較計算材料差價。

(2)主材按抽料計算價差,其它材料按係數計算價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圖計算的用量和竣工當月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結算價或資訊價與基期價對比計算差價。其它材料按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調價係數計算差價。

(3)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竣工調價係數及調價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後,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託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審查,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鑑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施工準備

1.發包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承包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一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發包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裝置、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二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承包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

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承包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發包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以書面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當事人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於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負擔。

4.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發包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發包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當事人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六條 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十七條 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汙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裝置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道和破壞環境。

第十八條 發包方駐工地代表:

1.發包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1)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2)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第十九條 承包方駐工地代表名單:姓名:__,職務:__,職權:__。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第二十條 發包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時間和起止地點: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

第二十一條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

4.向發包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

5.對施工現場交和噪音的要求: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

8.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__

第二十二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1.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歸承包方,百分之__歸設計單位。

2.由於承包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承包方償付給發包方萬分之__的違約金。如承包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付給承包方萬分之__的獎勵。獎金由發包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發包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發包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承包方應從全域性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3.當事人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級XX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二十三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發包方派__為駐現場負責人,承包方派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承包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二十四條 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清工程餘款後,承包方向發包方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工程保修單。

4.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_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為_年;

(5)裝修工程為_年。

5.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違約責任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方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5.承包方驗收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二十七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方。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

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

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

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二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方應立即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3.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

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九條 工程風險

1.發包方的風險

(1)發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發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裝置的損失和損壞。

(3)發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

(4)戰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

(5)其他由於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

(1)由於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裝置)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於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後發生第1款

(3)和

(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後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的付款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十條 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

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由發包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一條 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

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發包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方按發包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發包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理解及對原定材料、裝置的換用,必須經發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離。

第三十三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方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3.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三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__天,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知,並在發出知前7天告知對方,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

第五十五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條 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

第三十六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儲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條款內約定。

第三十八條 補充條款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蓋章):__       承包方(蓋章):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年____月____日        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          簽訂地點:__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8

甲方: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聯絡電話: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根據《民法典》和甲方《經營管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定如下承包經營合同。

一、雙方同意,乙方與甲方不形成勞動關係,甲方所設的預結算部由乙方承包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主分配、自負盈虧原則。

二、承包經營方式

1、甲方招投標專案的預結算均交由乙方編制。

2、根據甲方年度工作計劃,乙方在年完成的經濟指標保底/ 萬元。

3、乙方按公司預結算收費標準收費,由甲方財務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收取,其中的 70 %由乙方支配,作為預結算部人員的工資及獎金分配;

30 %由甲方支配,作為辦公場地使用費和管理費用。

4、甲方不再收取乙方辦公場地使用費和其他管理費。

三、其他費用承擔

1、甲方承擔乙方經營過程中的以下費用:辦公耗材、電費、水費、餐費。

2、乙方承擔經營過程中的以下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聘用員工的工資、獎金、社保等。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①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管理制度對乙方聘用人員進行人事、紀律、形象、懲處管理,有權要求乙方辭退不遵守甲方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的人員。

②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個人常駐甲方辦公室經營的基本條件,即:辦公室、辦公桌、椅以及就餐條件。

③甲方公司專案外的投標預算業務,在專案經理沒有特殊要求時,應安排乙方編制,並由乙方填寫《投標預算編制費審批表》合理收取相關費用,甲方經營部主管領導審批,監督費用的收取。

④乙方如因投標預算原因導致投標專案廢標,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⑤乙方收取的公司專案預結算費必須全部上交甲方財務部。

甲乙雙方每月對收取的預算費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甲方依據約定扣除乙方每月應上繳的金額,剩餘金額甲方分兩次返還給乙方:總金額的60%甲方按月返還給乙方,總金額的10%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結算給乙方。

2、乙方權利、義務

①負責甲方在建工程專案款、安措費、專案結算的核查、支付及使用過程的監督工作。

②參加甲方專案的圖紙會審、合同評審、技術交底等工作。

③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定的工程預結算收費標準自行決定下浮數額,但應服從甲方收費安排。

④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員必須將勞動合同報甲方備案,服從甲方管理,且與甲方無任何勞動關係。

⑤乙方應服從甲方自營專案及正常經營業務的工作任務安排,不得無故拒絕甲方安排的工程預結算業務。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

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嚴格恪守職業道德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祕密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洩露。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的權利。

⑦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債務、債權,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和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五、其他

1、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如需續簽,則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辦理。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

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財務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預結算部投標預算收費標準》附後。

甲方:

授權委託人:

年 月

乙方:年 日 日月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9

甲方(委託人):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充分協商,依照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引薦甲方和該專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該工程專案的重要資訊,並最終促成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該工程專案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書面的工程承包合同。

二、 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專案的資訊,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專案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專案的上述資訊真實有效。

三、 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____________________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籤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因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間報酬的1%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專案居間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間報酬在甲方與乙方引薦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該工程專案施工合同後5內日支付________________,進場後5日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剩餘部分分_________次付清(每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可以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

五、 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得的商業祕密做出不利於對方的行為,否則有利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 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如果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七、 爭議解決方式

1、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 其他事項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轉委託。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應。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責任人:

依照《_____》及相關法規的有關規定,甲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承包事宜與乙方協商,約定把該專案交由乙方承包,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

2、工程編號:

3、工程地點:

4、工程範圍:本工程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二、工程期限

1、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

2、開工前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工期順延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裝置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_____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_____天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四、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築執照;

2、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

3、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

4、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

5、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6、工程竣工時,及時組織人員驗收,按時支付工程款。

乙方職責

1、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

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安全、文明施工,酒後不得作業;

4、工程完工時,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驗收工作。

五、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____%備料款給乙方,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餘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七、安全施工

1、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____%償付乙方賠償金。

2、乙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於建設工期延遲的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九、糾紛解決辦法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2)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3、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

住址:

代表人:

聯絡方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住址:

責任人:

聯絡方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工程編號:_________

三、工程地點: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裝置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___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___天以上(每次連續___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___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為____,金額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九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一條、糾紛解決辦法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________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

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法律法規:

3.3 適用標準、規範: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 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

第十條 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 試車。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調整的條件:

19.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

23.1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採購材料裝置。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8.1 結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9.1 保修內容、範圍: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 保脩金利率: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式:

30.2 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1.1 違約的處理:

31.2 違約金的數額:

31.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 保險。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41.1 合同副本份數: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 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稱甲方)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專案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內容:_________

5.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_________

7.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_________1

1.乙方主要義務:_________1

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裝置、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後保險期________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

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1

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為止。但保修一條除外。1

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XX銀行一份。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4

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分包合同書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物件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分包範圍: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總日曆工作天數:_________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

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影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專案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專案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專案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專案經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

(2)在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_________;

(5)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_,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質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驗收;

10.5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裝置,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裝置、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 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絡,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

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絡;

自覺遵守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

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裝置、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域性;

11.5 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定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 做好施工現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資料及其他設施;

11.9 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保護措施費用。

13.3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處理。

14.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 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 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4 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必須,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_________。

15.5 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裝置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_________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裝置、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

經確認後,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

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

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

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採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2)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採用第

(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元。

17.4 採用第

(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5 採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價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______%,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後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事故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過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元;

(2)中間支付:_________。

19.2 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裝置,效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除錯完畢,執行良好後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

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

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除錯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裝置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

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

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

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租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發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

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

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髮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在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1天內未給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索賠答覆程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_________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

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採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

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裝置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後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專案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

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應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

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一份;

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執_____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並送備案後生效。

35.補充條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裝置、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裝置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週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勞務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5

發包人:

承包人:

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勞務作業承包給乙方。為公平、公正合法執行勞務承包行為,雙方協商訂立合同以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築面積:

二 、配電間低壓出線到第一個總配電箱之間電纜及總配電箱不在範圍內,專變部分範圍包括不限於第一個總配電箱至各級分箱,至用電裝置。

弱電:給排水部分

給水:水錶之後第一個閥門至戶內的指定給水點,預留給水立管套管。

排水:主樓內雨水、汙水的排水立管、支管、排水管安裝到雨水汙水井內,含給排水的套管的套管的預留、預埋。

三、施工工期

總日曆天數為____________天。具體以階段施工進度計劃為準。

四、承包單價

地下室及商鋪按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元/㎡。住宅按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元/㎡包乾。

設計變更及工程量增加部分超5%日另行計算,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的審計結果的定額直接費中調增後人工費計取。

定額外用工。按每日__元計算。

變更籤證按定額實物量結算定額人工調整與地下室相同。

五 結算及付款方式

1.主體部分,工程進度達到0.000樓面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0.000以上每月付款一次。按____________元/㎡乘以當月實際完成主體部分施工面積。按元/㎡,二次預埋按元/㎡。

2.裝飾部分,穿線按燈具做給排水每月付款一次,按元/㎡乘以當月實際完成主體部分施工面積。

3.餘額在全部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付到95%,剩餘5%作為質保金,一年期滿後一次付清。

六雙方職責

1.乙方服從開發商和總包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承擔制度和時間,節點施工的責任。

2.乙方應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路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3.乙方不能講本勞務作業在轉包給其他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約本合同。

4.乙方自行提供必要的勞保用品。

5.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示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種工種操作證等有效證件,進場工人必須是18至60的男性公民。要求身體健康,頭腦清醒,具有一定的思想素質。

6.材料節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愛惜材料,在保證質量進度的前提下儘可能的節約,杜絕浪費,如檢查發現浪費材料以100元/次罰款。

7.甲方提供民工食宿條件,伙食由乙方負責。

8.甲方提供施工所需圖紙並指導,監督施工。

9.甲方及時提供工程所需的各種材料。

10.甲方提供塔吊,龍門吊等大型裝置。

11.甲方及時提供技術交底,施工進度計劃。

12.甲方及時檢查乙方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及竣工驗收。

13.甲方提供民工勞務,工傷事故保險。

14.乙方不得因甲方工資發放滯後而停工或罷工或無故影響工程進度形象。不可抗力是指大雨,強風,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因政府部門等第三方干預導致安裝無法順利進行。

七工傷事故責任分擔

1.3000元以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2.3000元以上安全事故,乙方承擔3000元,其餘的由甲方承擔。

八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繼續履行合同。

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正義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工程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後蓋章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專案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_(萬元),

其中土建:____________(萬元),

安裝:_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驗收。

二、開工前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一);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總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