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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合同範本範例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9.63K

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倉儲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倉儲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倉儲合同範本範例
倉儲合同範文一

甲方(保管人): (身份證號: )

乙方(存貨人):

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倉儲物:

1.倉儲物名稱:

2.品牌、規格、型號:

3.數量:

4.價值:

實際保車輛名稱、數量等情況以《車輛交付保管及提取清單》為準。

二、倉儲場所

三、保管方法:甲方提供停車位,停放乙方商品車輛。乙方的車輛不斷週轉,陸續交付甲方儲存,陸續提走。

四、倉儲期限:自 年 月 日自 _年 月 日。

五、車輛交付及提取的方法:車輛在交付保管時,乙方向甲方出具一式二份《車輛交付保管及提取清單》(式樣附後),甲方應當驗收車輛是否完好無損,在確認完好無損後在該清單上籤章確認(同時籤一式二份清單,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提取車輛時應當向甲方出具介紹信和出示提取車輛人員身份證原件,檢查所提取的車輛是否完好無損,在確認完好無損後在《車輛交付保管及提取清單》上填寫“已提取”並簽名(同時籤一式二份清單)。

如乙方提車時不出具乙方介紹信甲方應當拒絕乙方提車,否則造成車輛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確定專人提取車輛並書面通知甲方,同時向甲方提供該專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應在身份證影印件上簽名留筆跡)備案。如更換專人,應重新按上述約定辦理手續。

六、雙方對儲存車輛應定期(每 月)盤點、對賬,做到賬、卡、物三相符。

七、甲、乙雙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為乙方每天24小時提供車輛交付保管及提取服務,乙方有權憑介紹信隨時檢查儲存的車輛。

2.甲方應妥善保管車輛,確保乙方車輛的安全和完好無損,防止火災等各種災害性事故;防止乙方車輛(零部件)被盜、丟失、缺件、損壞、損傷等發生。

3.甲方不得將車輛交第三人保管,不得許可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觸控、移動、使用提取車輛。

4.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倉儲費。

5.《車輛交付保管及提取清單》是雙方交付和提取車輛的憑證,雙方應妥善保管。

八、倉儲費及支付

每(月、季)按 計算倉儲費,每(月、季)倉儲費合計: 元(大寫: )。乙方每 個(月、季)向甲方支付倉儲費;支付日期: 。甲方須向乙方開具發票,先開發票後付款。

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妥善保管好乙方的車輛,違反了本合同的約定,造成了車輛的被盜搶、丟失、缺件、損壞、損傷、損毀、等,不能保持車輛的完好無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損失計算方法:

1)被盜搶、丟失、損毀,其損失計算為甲方在該車保管地的零售價;

2)缺件、損壞、損傷,其損失計算包括但不限於:維修費、零件費、工時費、運輸費、因新車出售前本瑕疵導致向客戶折讓的差價等。

2.如乙方不按約定向甲方支付倉儲費,經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後仍不支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按同期同檔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一方其他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十、雙方發生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起訴,由本合同簽署地法院管轄,本合同簽署地:重慶市渝中區。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倉儲合同範文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倉儲物

倉儲物名稱 品種規格 性質 數量 質量 包裝 件數 標記 倉儲費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儲存場所、儲存物佔用倉庫位置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條 倉儲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倉儲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倉儲物入庫檢驗的方法、時間與交付倉儲物後,保管當給付倉單。

第七條 儲存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條 倉儲物的損耗標準及計算方

第九條 保管人發現倉儲物有變質或損壞的,應及時通知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 法:

第十條 倉儲物(是/否)已辦理保險,險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險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倉儲物出庫檢驗的方法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與時間及________________。 與時期間限::

第十三條 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倉單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第十四條 存貨人未向保管人支付倉儲費的 ,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倉儲物。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違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及時書面通知承攬人並承擔由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倉儲合同範文三

保管人(以下簡稱甲方):

存貨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儲藏及保管倉儲物訂立倉儲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將所有後開標示記載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倉庫儲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 甲方保管寄託物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並隨時注意觀察,保持該倉儲物原狀完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價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 價目表(略)?

第四條 前條保管費支付時間約定每月 日,乙方應一次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但倉庫內儲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滅失致倉儲契約消滅的,甲方得就其已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數計算請求保管費,乙方決無異議。

第五條 甲方因儲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為限。

第六條 乙方對倉儲物處於寄託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倉儲物有發生危險的性質或瑕疵的,免其責外,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本契約終了後甲方即無繼續儲藏及保管倉儲物的義務,而應將寄託物退還於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應即返還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託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 甲方依前條規定行使拍賣權,就寄託物拍賣其所得金,扣去因拍賣所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移去寄託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餘甲方應將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

第九條 甲方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對於倉儲物可行使留置權,以達清償的目的。

第十條 甲方對於寄託物儲藏自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責,就其所保管倉儲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自己保管倉儲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倉儲物。

第十二條 甲方未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亦非習慣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為保管者,對於寄託物因此所受的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 起至 止。

第十五條 甲方返還倉儲物得在甲方儲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地為之。但寄託物如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轉使第三人代為保管的,得於倉儲物的現在地返還。

第十六條 甲方在保管期間如有第三人就寄託物對甲方提起訴訟,主張寄託物系其所有而對甲方訴請返還或就寄託物為假扣押假處分的執行時,甲方有即時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在倉庫儲藏的倉儲物發生黴爛、發酵、蒸發、變質等有減少價格之虞時,應有從速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對於前二條危險通知的義務如怠於履行,致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式維護權利因此所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之責。

第十九條 甲方因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請求,應許其檢點倉儲物使其可查悉倉儲物的現狀以防止其損壞滅失或其他減少價格的危險,亦應允許其摘取樣本,甲方絕無異議。

第二十條 甲方於本合同訂立同時應將倉單交付乙方收執。

第二十一條 前條倉單如遺失、被盜或滅失時可請求補發。但應先由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式宣告其原填發倉單為無效後,始得請求補發。

第二十二條 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於倉單填發後認為有將倉儲物分割為數部分以便分別處分的必要者,甲方自當應其請求為之分割換髮各該部分的倉單;但原倉單同時由持有人交還甲方收回,前項分割倉儲物及填發新倉單的費用由請求人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除寄託物滅失、保管期限屆滿,或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致給付不能、解除條件成就、解除權及撤銷權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為的消滅原因而歸於消滅外,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均可隨時終止契約而請求返還寄託物。

寄託物標示:

物品種類:

品質:

數量:

包裝的種類:

個數:

記號: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日期: :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