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承包人:
分包人:
在周口市城管局、周口市東新區政府、周口市搬口辦事處的協調下,經業主周口銀龍水務公司的同意,中國水務集團渝泉水業有限公司將周口市南水北調東區水廠工程的圍牆工程分包給雙方就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 20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
2、分包工作物件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周口市南水北調東區水廠工程
工程地點: 周口市東新區
分包範圍: 水廠工程的圍牆工程(僅限圍牆)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日期:(按政府要求) 年 月 日,結束日期: 年 月 日。(除黏貼花崗岩外,其餘工作必須在20xx年4月20號之前完成)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施工程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合格的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6、標準規範
本合同標準規範如下:
(1)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
(2)建築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本合同; 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等相關約定;
7、圖紙
7.1工程總承包人應在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分包人提供圍牆圖紙套。
8、專案經理
8.1工程總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專案經理為,職務 專案經理 。
8.2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專案經理為:職務: 。
9、工程總承包人義務
9.1向分包人提供已有的相應的工程地質勘探報告,圍牆圖紙等相關工程總承包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圖紙;
9.2向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點控制的位置;
9.3稽核分包人制定的圍牆施工方案,工期計劃及為完成此工程所需的勞動力安排計劃;並在分包人實施過程中予以監督;
9.4在分包人圍牆施工過程中,就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有異議時,工程承包人有權向監理、甲方乃至政府相關部門彙報溝通;只要工程總承包人盡到以上義務時,就視做完成對本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義務;
9.5在分包單位圍牆工程技術資料的完整與正確的前提下,必須做好資料的合併與歸檔工作;
9.6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款;
10、分包人義務
10.1分包人對本合同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0.2分包人根據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
10.3分包人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方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因此而引起的相應的各種罰款;
10.4分包人應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裝置、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10.5分包人應按時完成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辦理交工驗收,並在交工驗收合格後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合格的工程技術資料;
10.6分包人對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在成品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的,分包人按責任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其他損失;
10.7分包人須自行安排、解決分包人為生產所需的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8鑑於分包人對施工現場情況的充分了解,分包人不得任何理由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延長工期、增加費用等要求;
10.9鑑於圍牆的鐵藝、大理石與廠區的整體設計風格相協調一致,因此,本工程中的鐵藝、大理石,分包單位必須提供樣品及價格,並經過業主周口市銀龍水務有限公司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由此引起的價格增減在分包工程款中做相應的增減。不包括燈線,燈線另作計算;
10.10對於分包人採購的其他材料必須滿足建築工程的相關規範要求,並經監理認可後方可實施;
10.11分包人應為施工場地內自由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保險事故發生時,分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分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與工程總承包人無關,由此造成對工程總承包人影響和損失的,均由分包人全額承擔。
11、施工驗收
11.1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按規範要求在隱蔽工程前及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隱蔽工程報告或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2天內告知監理及業主,要求業主、監理對分包人施工成果在7天內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作分包人已經完成。但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總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11.2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仍由分包人承擔。
12、工程的計價方式及支付方式
12.1經各級政府協商,業主同意,本分包工程的綜合單價為1543元/米(按附件的圍牆圖紙及現場平面圖);
12.2由於本分包工程的施工時間短,因此本工程無預付款,全部工作完成(包括資料的移交)。根據工程量、形象進度,乙方可向甲方借款(每次借款不超過已完成工程量的80%)。驗收合格後7天內,分包方根據本合同及建築工程的正式發票向工程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工程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的全部合格資料後7天內支付工程總價款的95%。餘款5%作為工程保脩金,質保期滿後7天內付清(無息)。
12.3保修期內由於分包方不履行保修義務的而引起工程承包人發生的相關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
13、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 肆 份,工程承包人執 壹 份,勞務分包人執 壹 份,業主執 貳 份
14、補充條款
15、合同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設計總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專業設計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崇州糧油儲備加工及配套專案及攀枝花市國家糧食儲備庫綜合樓 工程專案設計,並由甲方全權負責工程專案設計的各專業設計的配套組織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專業設計分包合同。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1 本分包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1.2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1.3建設工程的批准檔案。
1.2 合同簽訂雙方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條 本合同與專案總承包合同的關係
2.1 乙方承擔工程專案中的 六個單體的施工圖 設計,配合甲方完成此工程專案的設計。
第三條 本合同工程設計專案的名稱、地點、規模、投資、設計階段、設計內容、及設計深度與標準
3.1工程專案的名稱:崇州糧油儲備加工及配套專案,攀枝花市國家糧食儲備庫 綜合樓
3.2工程專案的建設地點:崇州,攀枝花市
3.3工程專案的規模: 多層框架結構,面積小於10000平方米
3.3.1工程專案的用地面積:
.3.2工程專案的總建築面積:9396.33平方米
3.5工程專案總設計費:93960。00元
3.6設計階段,設計標準及深度要求 通過施工圖審查。
第四條 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成果檔案
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設計成果,施工圖電子版本,相關計算資料
第六條 設計收費
6.1支付方法
6.1.1 甲方承諾施工圖審查通過後三日內支付全款設計費。
第七條 雙方責任
7.1 甲方與乙方共同責任
7.1.1專業設計分包的技術協調應視為雙方內部事務,應雙方協商解決一切問題,共同保證承接的工程專案質量。
7.1.2乙方應對自己專業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按現行的法規執行。
7.1.3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7.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名稱: (公司蓋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工作物件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2、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為: 天。
3、勞務報酬及支付方式
3.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3.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3.3 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大寫 (小寫¥ 元)。
3.4 由勞務分包人提供全額建築業發票,工程承包人按工程勞務進度付款,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全額付清。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合格 等級。
5、分包人義務
5.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絡;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5.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5.3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裝置、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域性;
5.4 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代工地要求設定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5.5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力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式。
6、安全施工與檢查
6.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軍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6.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7、安全防護
7.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2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8、事故處理
8.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8.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9、違約責任
9.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9.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9.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10、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10.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11、合同解除
1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11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1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1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2、合同終止
12.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13、合同生效
1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辦,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代理人:開戶銀行:
勞務分包人:(公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 合同內容和要求: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標誌設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VI匯入、VI執行、及VI手冊的整理
二、費用
VI設計及VI手冊的整理: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萬元( 大寫:_________)(RMB)(以上費用含設計費和VI手冊印刷裝訂費,裝訂VI手冊共計________份)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50%,即人民幣¥____ 萬元整(______萬元整),
2、VI手冊整理完成;印刷裝訂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
四、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相關策劃設計工作。
2. 乙方需在規定時間二○○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甲方公司VI
3. 甲方有責任全力配合乙方開展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並根據乙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 因版權、文責所引發的法律責任,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五、智慧財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乙方可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需另行簽訂轉讓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因VI設計工作是十分艱鉅的,不僅需要經過大量調研工作,更需一流設計師的創作,乙方在開始著手設計時就已經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鑑於此,甲方承諾如提前終止合同,仍承擔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義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的除外)。
乙方如違約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 .
七、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貴州勘測設計有限公司與工程發包人XX縣城西區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簽訂了專案設計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
本合同。
一、 勞務分包工作物件及提供勞務內容:
1.工程名稱:小鎮一期精品室外配電工程設計
2.工程地點: 西片區
3.分包範圍: 現場測量、繪製圖紙、工程設計
二、分包工作期限工期:
1.開始工作日期: 20xx年1月8日
2.結束工作日期: 20xx年5月9日
3. 工程日曆工期: 120 天
三、質量要求:
1. 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一次性驗收合格。
2. 符合國家標準及設計要求。
四、質量保證:
必須滿足電力行業標準,通過電力部門審圖,滿足使用者要求。
五、標準規範
除主合同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1. 根據XX縣城西區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力工程設計委
2. 建設方提供負荷資料和箱式變壓器安裝地點。
3. 設計中遵守國家和電力行業的有關配電設計標準、規範和規
4. 《中國南方電網110kV及以下配電網裝備技術導則》
5. 《架空送電線路杆塔結構設計技術規程》(DL/T5154-20xx)
6. 《10kV及以下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技術規程》(DL/T5220-20xx)
7. 《城市電力電纜線路設計技術規定》(DL/T5221-20xx)
8. 《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GB 50217-20xx)
9.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範》
10.《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 DL/T621-1997》
11.《電力裝置的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設計規範GB50062-92》
12.《低壓配電設計規範GB50054-95》
13.《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範 GB50169》
六、圖紙
分包方勘察設計成果出圖 九 套,一套交承包人,八套交使用者。
七、勞務分包方現場負責人
1、 勞務分包方的現場負責人為: ,其簽字代表乙方。
2、如乙方需更換現場負責人應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八、合同價款:
1.本合同的勞務分包價暫定為人民幣 壹拾叄萬陸仟元 (¥:146000.00),具體按XX縣城西區開發辦(合同實施金額)收款金額(85%)結算。
2.如主合同有增減,分包合同根據增減情況進行調整。
3.相關稅收由勞務分包方負責。
九、付款方式:
根據主合同收款情況進行結算。
十、承包人義務
負責根據收款進度情況進行與分包人進行結算。
十一、勞務分包人義務
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質量向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
2、嚴格按照相關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業主要求進行勘測、設
3、 專案實施過程中必須服從建設方、監理方的統一管理。在作
4、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資料及勘察設計成果。
5 、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
6、乙方作業所用車輛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使用。
十二、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辦理。
十三 、爭議的解決
工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
十五、合同解除
1、 本合同的勞務未完成之前,承包人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
2、 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
十六、其它
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
2、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後生效
十七、補充條款
在專案實施過程中所有發生的一切責任由分包人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