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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荒地承包合同(精選14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9W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精選14篇)

乙方:

為發展經濟保護和發展林木資源,甲方把原龍潭政府林場(已荒棄多年)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範圍:承包範圍為舊龍潭政府林場的全部範圍,面積約七十五畝,四至界限為:東至風流坳橫至石託窩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為界;南至林場屋對面荒田坑邊為界;西與寶溪山背分水為界;北至山頂與寶溪山分水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從20_年6月1日至2072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價,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個五年叄仟元;第二個五年在原基礎遞增10%,即每年叄仟叄佰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願意續包,甲方給予優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後頭壩東至李壩院小路交界處,北邊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場賣給乙方,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當事人的姓名 住所

住所

住所

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山林位於後頭壩東至李壩院小路交界處,北邊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場賣給乙方,四至界線:東 西 南 北 面積約 畝。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山林要求保留原來的路,梗,以及原來的私人旱田不在本合同約束之內。

四、承包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後,種植的林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於甲方無關。買賣山場__達成如下協議:

六、 買賣山場售價為二十一萬五千元人民幣,乙方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必須於________年陽曆____月22號前將林木砍伐後將__栽上歸還甲方,栽樹的條件按標準執行。

八、一切開支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砍伐後的樹枝歸甲方所有。

十、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係,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各項工作,不得藉故推諉。

一、本協議簽字生效後,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林木成林後,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

三、林木成林後如甲方反悔,按市場價的十倍賠償給乙方。

四、砍山場由林業部門批覆才能砍伐,否則甲方不負責任。

此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村民 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湖南省宜章縣漿水鄉上源頭村委會

乙方:湖南省宜章縣漿水鄉上源頭村四組村民廖輝

為了開發利用荒山地,經村支委研究同意將屬其上源頭村集體林場其中一小角荒山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私辦豬場,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積及四至範圍: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總面積約4畝,以四界範圍為準。四界範圍是:南至消毒室橫直以水溝為界,北至現有廠房後拉直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為界,東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嶺以公路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從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幣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總計承包費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支付辦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給甲方(村委會)。

四、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一)、乙方享有承包經營權,可自由種養,但不得超出四至範圍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內,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資金、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依法經營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發生權屬爭議,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如因國家需要徵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省宜章縣漿水鄉上源頭村委會代表簽字:

乙方:

簽訂日期:20xx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山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大農業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的名曰的山地租賃事宜,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協商,自願同意一致達成:決定由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山地種植速生豐產用材林。在此,為明確雙方責任和權力,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如下條約:

一、 承包範圍及面積

租賃的林地位於 村 (小地名叫 ),總面積 畝,林地的具體位置和四至界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以雙方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圖幅名稱:,圖幅編號: 實地勾繪的紅線範圍內為準(詳見附圖)。其測算方法為:用萬分之一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求算。

二、 租期及承租形式

1、起止期限:年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 年 日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由乙方開墾通往租賃山林道路(4米寬,從 至,能滿足木材運輸基本要求)和讓予甲方速豐桉第二次砍伐收益,作為承包金支付方式。

三、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 乙方必須在簽定合同

道路標準為:4米寬,從至,能滿足木材運輸基本要求。

2、乙方租用該山地使用期間,可以根據自己現定的經營專案需要,在租賃範圍內,修整道路以及安裝水電設施,但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3、乙方租用該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應尊重甲方進行協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援乙方,乙方要按雙方商定及有關政策標準給與合理的補償。

4、乙方租用期間,如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地震、颱風、水災、病蟲害、戰爭等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而無法經營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合同。

5、乙方租用甲方的該山地經營所產生的正、負效益,即自負盈虧,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一切債權債務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6、乙方合法經營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力

1、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山地另行發包或他用,甲方必須教育村民,自覺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利。

2、甲方保證對發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因山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3、乙方在爭取上級的專案扶持資金等,甲方必須在其能力範圍內對乙方手續辦理上給予方便。

4、甲方有義務自覺維護乙方的財產安全,不得破壞乙方經營的所有設施。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因灌溉林樹、修整道路、安裝水電設施所需的條件和便利。

5、如果發生盜伐和山火,甲方有義務組織人員撲救,盡力協助乙方處理工作保護乙方的財產安全。

五、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應承擔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視為合同終止。

2、如甲方違反上述合同或違法干擾乙方,或無故解除合同使乙方無法正常種植經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3、開發前如出現與外鄉鎮的爭議地而造成無法經營的面積,經雙方協商後,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給乙方經營。如乙方經營後出現爭議的,由甲方承擔爭議面積的種苗款,同時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補給乙方經營。

4、如因政府行為的徵地需要,雙方均不屬違約。

六、糾紛處理

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調解不成時,由當地政府負責協調解決,調解宣告失敗時,雙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所有權的一塊荒山(山名為____________)約______畝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期限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年荒山的租賃費為____________整,租賃費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經營期間的費用、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擔過重任何債務。

四、乙方必須加強安全防火管理,如出現火災等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目前荒山上的殘次林全部歸乙方所有。

六、荒山的經營權歸乙方所有,經營專案僅為造林,經營方式甲方不得干預,如乙方經營的專案可享受政府優惠、補貼等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並應提供幫助。

七、乙方在沒有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

八、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九、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存底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改善自然生態環境發展林業,植樹造林,造福後代。雙方協議以下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山地、荒地560畝,綜合治理,栽植樹木。

二、承包期限雙方協定為20xx年。

三、承包費:林地每畝30元,荒地每畝10元,付款一年一次兌現。

四、承包期內所有權,經營管理權歸乙方(專業合作社)所有。

五、甲方按乙方所需設計要求,提供公用辦公室,場所用地。

六、在本合同實施期間,如影響乙方落實,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開發利用荒山地,經村支委研究同意將屬其上源頭村集體林場其中一小角荒山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私辦豬場,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積及四至範圍: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總面積約4畝,以四界範圍為準。四界範圍是:南至消毒室橫直以水溝為界,北至現有廠房後拉直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為界,東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嶺以公路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從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幣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總計承包費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支付辦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給甲方(村委會)。

四、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一)、乙方享有承包經營權,可自由種養,但不得超出四至範圍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內,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資金、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依法經營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發生權屬爭議,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如因國家需要徵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發展經濟保護和發展林木資源,甲方把原龍潭政府林場(已荒棄多年)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範圍:承包範圍為舊龍潭政府林場的全部範圍,面積約七十五畝,四至界限為:東至風流坳橫至石託窩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為界;南至林場屋對面荒田坑邊為界;西與寶溪山背分水為界;北至山頂與寶溪山分水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從20xx年6月1日至2072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價,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個五年叄仟元;第二個五年在原基礎遞增10%,即每年叄仟叄佰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願意續包,甲方給予優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開發利用荒山地,經村支委研究同意將屬其上源頭村集體林場其中一小角荒山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私辦豬場,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積及四至範圍: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總面積約4畝,以四界範圍為準。四界範圍是:南至消毒室橫直以水溝為界,北至現有廠房後拉直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為界,東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嶺以公路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從20_年元月一日起至20_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幣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總計承包費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支付辦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給甲方(村委會)。

四、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一)、乙方享有承包經營權,可自由種養,但不得超出四至範圍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內,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資金、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依法經營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發生權屬爭議,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如因國家需要徵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鎮) 村農業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將本組的 畝機動地(荒地)承包給乙方, 為明確在承包期內雙方的權力與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向遵守。

一、承包面積、承包費

甲方將集體所有的 畝機動地(荒地)發包給乙方。承包費: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承包費在每年 月 日前交清。承包地的具體地界: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本社本組對社員承包責任田同樣的各項服務。

2、乙方有權安排高效益農作物品種種植,收益歸已。

3、乙方在承包期內要種地養地,不得搞損壞土地的經營活動,要保護好現有樹木水利裝置等公用設施,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4、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獲得按本承包地以往貫例配予的灌溉水源。(如配套的機電井設施或河水相應的水分)

5、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交清承包費,若超期,得起一天,每超期一天,甲方繳納2%。的滯納金。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回承包費,有權督查乙方種地養地的情況,有權 監督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整個經營活動,對違犯合同的行為要立即制止。

2、甲方要保護乙方的合法經營權益,當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甲方應盡力協助保護和挽回經濟損失。

3、甲方按本地塊的貫例合理的給乙方配水,除欠水電費者外,不能以其他任何藉口卡水停電

五、其他事宜

1、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不得種植超過承包期收益的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內,若遇國家徵地,應無條件的服從,承包費按照實際耕種年限繳納。乙方的投入費用可參照有關政策,以本社、組農戶承包責任田的補償辦法酌情處理。

3、荒地的農田基本建設

渠道

道路:

林帶:

其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必須由鄉合同管理委員會審查鑑證,五十畝以上者經縣合同管理委員會鑑定後,才能正式生效。如有爭議,由鄉合同管理委員會調查,若不服從的,可申請縣農業合同管理委員會複議或訴訟法院判決。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義務,除繼續履行外,還應繳納10%的違約金,當年年底前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可收回土地,另行發包。

2、甲方如果隨意變更或收回土地應賠償乙方同等數量土地的盡收入

甲方 村農業經濟合作社

法定代表 委託人

乙方

擔保人

鑑證機關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1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甲方將自已擁有產權和使用權的荒地出租給乙方經營林地開發,現就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租期及租地費用的給付。

(1)乙方租用荒地的面積為租期自 日起至年月日止。租地費按一畝元一年,每年共計 元(¥ 元)。

(2)乙方在每年 月 日前按時續訂合同並將地租費用按時付給甲方,不得無故拖延。(注:國家中小河流專案近期沒有實施,荒地可一直由乙方承包,如中途專案開工實施,乙方無條件服從讓出荒地,甲方不擔任何經濟補償。)

(3)、承包期內,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地費以外的任何費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藉口要求增加地租費。

二、甲方因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良好的環境,有責任協調處理相鄰關係,保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如發生矛盾和衝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相關調解工作。

三、乙方種植的意楊樹歸乙方所有。甲方對此項種植專案不擁有產權和管理權在內的任何權利。甲乙雙方在維護荒地現狀前提下,甲方擁有監督權。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如將承租地轉租他人或轉租、變賣他人,乙方在行使此項權利時,在事前徵求甲方意見,不違背前三項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預,並協助好乙方的相應工作。

五、乙方經營荒地種植樹木、如能享有國家相關政策和補貼、與甲方無關。甲方不享有任何權利。

六、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不得違約。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東南西以溝邊為界、北以橋為界,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業等。由乙方有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為__年。共230畝。

從20__年1月1日至2064年12月30日止。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__元。承包到期後、乙方有排他性的優先繼續承包權20年、如乙方放棄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

承包到期後,如乙方自願繼續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10年,也可無償退出。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共計人民幣:¥20__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徵用,地上附著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全歸乙方。

3、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 轉租。合同期滿後,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違約金人民幣:¥20__元(兩千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 ¥50000元(伍萬元整)。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起訴到當地法院即黃龍縣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證:

日期:

山地荒地承包合同 篇1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燕子墩鄉蛟龍口村村民委員會委員經協商,願將本村現有位於 荒地 畝承包給乙方建養殖廠,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1、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付款方式,乙方於 年 月 日一次性交清 年位於 畝荒地 元整,甲方收到租金後應該給乙方出具收據並籤村委會章。

3、甲方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必須以本合同為依據,報本村村民委員會和燕子墩鄉經營管理站備案登記,鄉、村兩級組織必須保證不干涉乙方和承包經營權。

4、乙方在承包荒地期間,因建廠及後續生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負。合同期滿後,如再次發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荒地的使用權由乙方所有。可與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經營期不得超過本協議期限,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將土地發包給乙方,要保證發包土地權屬清除,沒有任何爭議,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土地,保證原有道路暢通。如有遺留問題一律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乙方同時搞好生產場地和生活區域的環境衛生。

6、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地,在承包期內,國家給予該承包荒地的優惠政策和各種補貼由乙方享受。

7、承包期內國家永久性佔地補償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8、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在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該承包土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用地,,不得用於其他生產用地。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全部責任。

9、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單方解除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造成方全部承擔。

10、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經村委會蓋章備案後生效。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燕子墩鄉經管站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