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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範本(精選9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8.86K

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範本(精選9篇)

乙方:

為了加強本鎮環境管理工作,規範生活垃圾的清運,給居民營造一個潔淨、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清運甲方區域內生活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清運範圍、頻次

1、清運範圍: 本鎮 X個行政村所有垃圾池內垃圾清運。

2、清運頻次:乙方必須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運一次。

二、協議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費用: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為¥ 元/月(大寫:幣 元整/月)。

2、結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X市正規稅務發票或稅務收據給甲方,甲方以轉帳方式向乙方結算。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甲方確保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運。

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運質量。有權對乙方現場清運過程中出現的“滿池、漏池、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運質量的現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內,並保證送給暢通。

4、甲方如遇檢查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配合甲方適當增加垃圾清運次數。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須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須按本協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生活垃圾清運工作,應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3、乙方每次清運後不得有“滿池和漏池”現象,。若乙方沒有按時清運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應及時派人到現場檢查、督促清運到位。

4、乙方清運出現“落渣、漏渣” 現象時,須及時將現場處理乾淨。

5、乙方在清運過程中有損壞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6、乙方如遇垃圾場變阻等特殊原因,應及時通知甲方主管人員,告知延遲清運,但最多不得延遲一天。

7、乙方應指派專人檢查、督促甲方現場的生活垃圾清運情況,及時收集甲方的反饋意見。

8、乙方在垃圾清運工作時應做到安全、有序,自覺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員在垃圾清運工作時,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沒有履行日常垃圾清運工作,或日常垃圾清運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相應扣除乙方垃圾清運費。如乙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協議。

2、乙方每天清運生活垃圾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扣除當天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用(特殊情況除外,但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協議的續簽與變更:

本協議到期日前一個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續簽本協議。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協議有效期順延直至簽訂新協議。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內未與甲方續簽本協議,視為本協議終止。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

2、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範本 篇2

甲方:創業農場街道辦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管轄區內的垃圾清運工作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現簽定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垃圾清運承包範圍:

三、承包金額:

四、甲方權利、義務:

1、嚴格履行合同,定期、不定期對垃圾清運工作督促檢查,及時向乙方反饋檢查結果。

2、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培訓等。

五、乙方權利、義務:

1、負責清運承包區內全年產生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商業垃圾、住宅戶的秸稈雜物等。

2、保證每天出勤,及時清運垃圾,垃圾日產日清不滯留,不留死角。

3、垃圾車駕駛員證照齊全,達標上崗。

4、駕駛員及隨車環衛工人不得酒後上崗,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5、冬季垃圾形成的冰包要及時刨碎、外運,不得形成垃圾包。以地面為準,超過20公分高(冬季)為垃圾包,如乙方不及時處理,甲方安排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垃圾必須清運到指定垃圾場,不得隨便亂卸造成二次汙染。

7、乙方需接受甲方監督,服從甲方管理。甲方對乙方進行工作檢查時,一次不合格警告,兩次不合格罰款200元,三次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

8、在場部垃圾點裝卸垃圾時,垃圾箱要輕抬輕放。如造成損壞,車主需按損壞程度照價賠償。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視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的罰金。情節嚴重且屢次不改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每季度考核評比分在90分(含)以上者為合格;考核分低於90分以下者,每少一分扣500元;考核分80分以下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未經請假、擅自脫崗,沒有及時清運垃圾超過三次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4、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終止本合同。

5、在迎檢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對乙方處以200元---500元罰款。

七、合同保障:甲乙雙方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範本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及時清運處理甲方山廈總廠廠區及宿舍區、新廠、牛嶺宿舍、岐嶺宿舍、任屋廠區及宿舍區、外租倉庫區(包括鞋城、天華、融通、金鍾、忠禮、曜良倉、鴻源、源昌、盛東、金鋒倉共計10個倉庫區)的生活垃圾, 外租倉庫區可以因應甲方生產經營狀況,予以變動區域,但保持倉庫區數量不變。

如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或者政府徵收,除山廈總廠及宿舍區以外,雙方同意可以減少承運區域,乙方亦同意相應減少承包費用(可以變動的承包區域為:新廠廠區、牛嶺宿舍、岐嶺宿舍、任屋廠區、任屋宿舍區),按照以下原則減少承包費用:

在減少以上任何一個區域的基礎上不予扣除承包費用金額,減少以上任何二個區域時即減少承包費用為人民幣壹仟園整,減少以上任何三個區域時即減少承包費用為貳仟園整,減少以上任何四個區域時即減少承包費用為參仟園整,減少伍個區域時即減少承包費用為肆仟園整。

經甲乙雙方代表共同友好協商,乙方承包甲方的生活垃圾清運任務,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 甲方責任

1、 提供擺放垃圾桶、吊臂箱(垃圾承運站)的地點。垃圾點要方便車輛出入和操作;不影響市容衛生;地面要有堅固的混凝土層。

2、 把本單位的生活垃圾裝進垃圾桶(垃圾承運站)內不隨地亂倒,如發現桶周圍地面有垃圾,應主動請進桶內,確保桶周圍整潔,桶內和周圍不放廢油、化學品和易燃品。(建築餘泥、傢俬垃圾、裝修垃圾、綠化樹枝及卡板另行收費)。

3、 甲方付給乙方清運費每月人民幣 貳 萬 柒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整,每月結算一次,由乙方開出收據,甲方次月十日前以轉帳或者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應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負責每天早上09 時至下午18 時,派垃圾車清運乾淨各承包區域垃圾及垃圾承運站內的垃圾一次,遵守垃圾站的有關規定,做到垃圾日產日清,不得無故曠運(如有特殊情況,乙方應儘快處理),如屬廠內道路不通,由甲方協助解決。

2、 負責繳交、辦理垃圾準運證手續費、垃圾填埋場管理費、政府要求的證件和牌照。同時,嚴格遵守城市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及法規,依法處理生活垃圾及符合國家認定的對垃圾的清運要求。

3、 經甲乙雙方商定,在甲方公司暫時設立垃圾桶 30個及一臺吊臂箱(密封式垃圾壓縮箱),由乙方免費提供。同時,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對垃圾桶的數量進行增減。

4、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甲方的廠規廠紀,做到操作規範,安全文明施工。

5、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廠區內),乙方人員出現的一切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6、 乙方不能按約履行合同,又不能及時補救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完成合同約定工作。

7、 如遇到特殊情況,垃圾堆積較多需要增加清運服務時,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通知時間進行垃圾清運。

8、 本合同為固定價格,不受人工費、燃油費上漲等任何其它因素影響。

9、 若乙方未及時清運垃圾,遇上級檢查不合格,罰款由乙方支付。

三、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相關的責任。甲乙雙方如有以下第一點至第五點任何一情況發生,則視為嚴重違約: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項第1條、第3條、第4條、第7條,經甲方三次書面投訴乙方,乙方未採取措施及時改進;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項第2條、第9條,不按照規定辦理相關垃圾清的合法手續及費用;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項第6條,甲方可自行或委託第三方完成合同約定工作。

4、乙方在甲方廠區內偷盜物質,採用非法手段侵佔甲方利益。

5、甲方如因生產經營問題,需要提前終止合同,

四、合同終止與解除:

1、乙方服務質量欠佳,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並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

2、在合同到期前三個月,甲乙雙方再友好協商是否續約。

3、合同期內,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協商條件提前終止合同。

5、甲乙雙方如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三項“違約責任”中任何一條,則違約方需支付27000元違約金給對方,對方亦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並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

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20xx年8月16日起生效至20xx年8月15日止。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簽合同。本合同履行地點為深圳市甲方山廈總廠、新廠、牛嶺宿舍、岐嶺宿舍、任屋宿舍、外租倉庫區(包括鞋城、天華、融通、金鍾、忠禮、曜良倉、鴻源、源昌、盛東、金鋒倉共計10個倉庫區)。 以上協議各項條款內容雙方都須嚴格遵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屆時可再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協議一式四份,從簽字(蓋章)之日起實時生效,甲方公司行政部存檔一份,甲方公司會計部存一份,乙方公司存檔一份,乙方公司會計部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新南旭日電子玩具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範本 篇4

甲方:舒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乙方:北隅村民侯樹勤、金墩村民翟恩全

為了全面加強開發區環境衛生日常管理,提高我區環境衛生質量管理水平,經開發區黨工委研究決定,對全區道路衛生保潔工作進行承包。針對具體的保潔工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範圍

1、保潔範圍具體位置分為兩片:

金墩片(翟恩全負責):經一路、緯一路、經三路(三里河路——龍潭南路段)、古城北路、緯二路、鼓樓北街(三里河路——龍潭南路段)上述道路的全面保潔以及人行道、綠化帶、樹壋除草,三里河路全面清掃。

北隅片(侯樹勤負責):龍潭北路(古城北路——春秋北路段)、龍潭南路、鼓樓北街(龍潭北路—緯三路段)上述路段的全面保潔以及人行道、綠化帶、樹壋除草,龍潭北路(春秋北路——萬佛路段)、萬佛路(南至舒六路)全面清掃。

2、乙方針對上述保潔範圍必須做到路中心至兩側建築物牆根,橫到邊、豎到沿清掃保潔。

二、承包費數額及支付方式

承包費採取按月支付的方式,每月承包金額為人民幣叄萬捌仟元(含稅),每月的15日前支付上月的承包費。另年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人民幣6000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方的權利

1、甲方享有對乙方工作的監督管理權。

2、乙方必須在用工前為每名上路保潔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五、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負責保潔人員的招聘及工作安排,同時為保潔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乙方保潔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衣著整潔、標誌明顯、機具齊全,保潔車輛乾淨整潔。

3、乙方保潔人員清掃保潔實行一天兩普掃、全日保潔,作業人員採取兩班倒的方式,不間斷巡迴保潔。普掃時路面要見本色、不留死角,並達到“五淨、五無”標準,即咱面淨、路沿淨、樹穴妝、門前淨、牆根淨;“五無”標準,即無垃圾堆、無果皮紙屑廢棄塑料袋(白色樹掛)、無磚石瓦塊、無樹葉雜草、無汙泥積水。

4、嚴禁焚燒垃圾、樹葉,不向花壇綠化帶、下水口、果皮箱內倒垃圾、塵土,保持職責路段範圍內的果皮箱、垃圾桶潔淨,隨髒隨擦拭。

5、垃圾箱(指中轉箱、垃圾桶)不滿或垃圾明點清運完畢後,保持垃圾箱外和明點周圍無曝露垃圾。

6、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員應接受甲方人員進行的各項監督、檢查和考評。

7、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各項工作紀律和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的督導、檢查和工作安排。

六、責任承擔

1、在承包期限內,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工作,按照相關規定,每發現一次當場處罰人民幣100元,當日上報甲方財務科,所涉罰款從承包費中予以扣除。

2、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應對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並對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在工作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承擔。

七、合同的生效方式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八、其它約定

1、乙方不得轉包承包事項,否則,解除合同,並追究違約責任。

2、由於政策的變化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中止。

九、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 乙方: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本鎮環境管理工作,規範生活垃圾的清運,給居民營造一個潔淨、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清運甲方區域內生活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清運範圍、頻次

1、清運範圍: 本鎮 X個行政村所有垃圾池內垃圾清運。

2、清運頻次:乙方必須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運一次。

二、協議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費用: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為¥ 元/月(大寫:幣 元整/月)。

2、結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_X市正規稅務發票或稅務收據給甲方,甲方以轉帳方式向乙方結算。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甲方確保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運。

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運質量。有權對乙方現場清運過程中出現的“滿池、漏池、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運質量的現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內,並保證送給暢通。

4、甲方如遇檢查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配合甲方適當增加垃圾清運次數。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須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須按本協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生活垃圾清運工作,應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3、乙方每次清運後不得有“滿池和漏池”現象,。若乙方沒有按時清運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應及時派人到現場檢查、督促清運到位。

4、乙方清運出現“落渣、漏渣” 現象時,須及時將現場處理乾淨。

5、乙方在清運過程中有損壞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6、乙方如遇垃圾場變阻等特殊原因,應及時通知甲方主管人員,告知延遲清運,但最多不得延遲一天。

7、乙方應指派專人檢查、督促甲方現場的生活垃圾清運情況,及時收集甲方的反饋意見。

8、乙方在垃圾清運工作時應做到安全、有序,自覺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員在垃圾清運工作時,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沒有履行日常垃圾清運工作,或日常垃圾清運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相應扣除乙方垃圾清運費。如乙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協議。

2、乙方每天清運生活垃圾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扣除當天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用(特殊情況除外,但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協議的續簽與變更:

本協議到期日前一個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續簽本協議。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協議有效期順延直至簽訂新協議。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內未與甲方續簽本協議,視為本協議終止。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

2、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範本 篇6

甲方:城口縣黃安壩亢谷旅遊景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亢谷景區水田坪至東大門公路及河道沿線(含龍洞灣步道、停車場、廁所)衛生清掃保潔工作確定由乙方承包,並將垃圾清運至指定垃圾桶。

二、承包期限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三、質量要求:

(一)、公共廁所

1、衛生間垃圾筒要做到隨滿隨清,並一週要清洗兩次;

2、地面、牆面瓷磚全天保持乾淨無雜物;

3、洗臉池、大小便池保證通暢,不留雜物汙漬;

4、在正常天氣下,要經常開窗通風。在冬季及惡劣天氣下,也要及時關窗,保潔保暖;

5、發現衛生潔具損壞,管道、閥門、龍頭漏水堵塞,應及時處理,自己不能做的及時通知相關負責人;

6、保潔員還擔負著教育與管理的職責,要及時發現、制止、處理在廁所破壞、盜竊公物等不文明、不道德現象,並及時告知管委會;

(二)停車場

1、保持地面整潔無垃圾;

2、保持進出口通暢,無石頭、泥塊等障礙物;

(三)龍洞灣步道

1、保持步道清潔,無白色垃圾,無痰跡;

2、及時清理步道內垃圾箱;

3、保證步道內廁所幹淨無異味;

4、負責步道內公共設施不被破壞和盜竊;

(四)公路及河道沿線

保持公路及河道沿線無白色垃圾;

四、承包額及發放辦法:每月承包款為1200元,承包款按季度支付,未完成承包任務的根據景區綜合管理部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五、清掃保潔所需工具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

六、乙方必須按合同第三條質量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要求。如果發現乙方不符合質量要求,甲方有權視乙方未完成工作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直至解除合同。

七、乙方應當由自己完成所承包的工作,如因病因事需他人替代時,第三人報酬由承包方負責,乙方應當就他人完成的工作質量向甲方負責。

八、承包期內,乙方發生一切意外事故及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

九、合同期為一年,期滿後如需續簽,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本合同一式三分,景區管委會辦公室、綜合管理部、履約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範本 篇7

甲方:創業農場街道辦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管轄區內的垃圾清運工作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現簽定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垃圾清運承包範圍:

三、承包金額:

四、甲方權利、義務:

1、嚴格履行合同,定期、不定期對垃圾清運工作督促檢查,及時向乙方反饋檢查結果。

2、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培訓等。

五、乙方權利、義務:

1、負責清運承包區內全年產生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商業垃圾、住宅戶的秸稈雜物等。

2、保證每天出勤,及時清運垃圾,垃圾日產日清不滯留,不留死角。

3、垃圾車駕駛員證照齊全,達標上崗。

4、駕駛員及隨車環衛工人不得酒後上崗,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5、冬季垃圾形成的冰包要及時刨碎、外運,不得形成垃圾包。以地面為準,超過20公分高(冬季)為垃圾包,如乙方不及時處理,甲方安排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垃圾必須清運到指定垃圾場,不得隨便亂卸造成二次汙染。

7、乙方需接受甲方監督,服從甲方管理。甲方對乙方進行工作檢查時,一次不合格警告,兩次不合格罰款200元,三次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

8、在場部垃圾點裝卸垃圾時,垃圾箱要輕抬輕放。如造成損壞,車主需按損壞程度照價賠償。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視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的罰金。情節嚴重且屢次不改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每季度考核評比分在90分(含)以上者為合格;考核分低於90分以下者,每少一分扣500元;考核分80分以下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未經請假、擅自脫崗,沒有及時清運垃圾超過三次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4、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終止本合同。

5、在迎檢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對乙方處以200元---500元罰款。

七、合同保障:甲乙雙方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範本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河南省城市環境衛生法》、《建設部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等相關法律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道路清掃保潔承包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人民路、礦八路、健康路及市場道路的清掃保潔、清運承包給乙方,乙方應配備足量的人員及保潔工具,確保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乙方擁有環衛工人的招收、管理的權利,對環衛工享有路段分配、工資發放、獎罰自主權,承擔與環衛工人建立勞動關係後產生的責任,自行支配使用環衛車輛、工具等,自行負責車輛、工具的維修費用。

三、乙方承包經費為 元,甲方每月10號前撥付承包經費。若增加或減少承包面積或有國家法律、法規等政策的因素導致費用的增減,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督察、檢查,乙方必須保證所承包路面的清潔,並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和管理,對達不到標準和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扣減乙方保潔費用。

五、根據情況需要,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工作時間內安排乙方支援突發事件、參與公益事業等,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六、甲方交給乙方的保潔車、工具等固定資產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合同解除時,乙方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丟失或損壞的,按原值的10%逐年遞減賠償。

七、甲乙雙方中任何乙方單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八、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代章):

乙 方 :

年 月 日

垃圾清掃清運承包合同範本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及時清運處理甲方山廈總廠廠區及宿舍區、新廠、牛嶺宿舍、岐嶺宿舍、任屋廠區及宿舍區、外租倉庫區(包括鞋城、天華、融通、金鍾、忠禮、曜良倉、鴻源、源昌、盛東、金鋒倉共計10個倉庫區)的生活垃圾,外租倉庫區可以因應甲方生產經營狀況,予以變動區域,但保持倉庫區數量不變。

如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或者政府徵收,除山廈總廠及宿舍區以外,雙方同意可以減少承運區域,乙方亦同意相應減少承包費用(可以變動的承包區域為:新廠廠區、牛嶺宿舍、岐嶺宿舍、任屋廠區、任屋宿舍區),按照以下原則減少承包費用:

在減少以上任何一個區域的基礎上不予扣除承包費用金額,減少以上任何二個區域時即減少承包費用為人民幣壹仟園整,減少以上任何三個區域時即減少承包費用為貳仟園整,減少以上任何四個區域時即減少承包費用為參仟園整,減少伍個區域時即減少承包費用為肆仟園整。

經甲乙雙方代表共同友好協商,乙方承包甲方的生活垃圾清運任務,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 甲方責任

1、 提供擺放垃圾桶、吊臂箱(垃圾承運站)的地點。垃圾點要方便車輛出入和操作;不影響市容衛生;地面要有堅固的混凝土層。

2、把本單位的生活垃圾裝進垃圾桶(垃圾承運站)內不隨地亂倒,如發現桶周圍地面有垃圾,應主動請進桶內,確保桶周圍整潔,桶內和周圍不放廢油、化學品和易燃品。(建築餘泥、傢俬垃圾、裝修垃圾、綠化樹枝及卡板另行收費)。

3、 甲方付給乙方清運費每月人民幣 貳 萬 柒 仟 零 佰 零 拾 零元整,每月結算一次,由乙方開出收據,甲方次月十日前以轉帳或者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應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負責每天早上09 時至下午18時,派垃圾車清運乾淨各承包區域垃圾及垃圾承運站內的垃圾一次,遵守垃圾站的有關規定,做到垃圾日產日清,不得無故曠運(如有特殊情況,乙方應儘快處理),如屬廠內道路不通,由甲方協助解決。

2、負責繳交、辦理垃圾準運證手續費、垃圾填埋場管理費、政府要求的證件和牌照。同時,嚴格遵守城市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及法規,依法處理生活垃圾及符合國家認定的對垃圾的清運要求。

3、 經甲乙雙方商定,在甲方公司暫時設立垃圾桶30個及一臺吊臂箱(密封式垃圾壓縮箱),由乙方免費提供。同時,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對垃圾桶的數量進行增減。

4、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甲方的廠規廠紀,做到操作規範,安全文明施工。

5、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廠區內),乙方人員出現的一切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6、 乙方不能按約履行合同,又不能及時補救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完成合同約定工作。

7、 如遇到特殊情況,垃圾堆積較多需要增加清運服務時,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通知時間進行垃圾清運。

8、 本合同為固定價格,不受人工費、燃油費上漲等任何其它因素影響。

9、 若乙方未及時清運垃圾,遇上級檢查不合格,罰款由乙方支付。

三、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相關的責任。甲乙雙方如有以下第一點至第五點任何一情況發生,則視為嚴重違約: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項第1條、第3條、第4條、第7條,經甲方三次書面投訴乙方,乙方未採取措施及時改進;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項第2條、第9條,不按照規定辦理相關垃圾清的合法手續及費用;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項第6條,甲方可自行或委託第三方完成合同約定工作。

4、乙方在甲方廠區內偷盜物質,採用非法手段侵佔甲方利益。

5、甲方如因生產經營問題,需要提前終止合同,

四、合同終止與解除:

1、乙方服務質量欠佳,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並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

2、在合同到期前三個月,甲乙雙方再友好協商是否續約。

3、合同期內,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協商條件提前終止合同。

5、甲乙雙方如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三項“違約責任”中任何一條,則違約方需支付27000元違約金給對方,對方亦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並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

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20_年8月16日起生效至20_年8月15日止。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簽合同。本合同履行地點為深圳市甲方山廈總廠、新廠、牛嶺宿舍、岐嶺宿舍、任屋宿舍、外租倉庫區(包括鞋城、天華、融通、金鍾、忠禮、曜良倉、鴻源、源昌、盛東、金鋒倉共計10個倉庫區)。以上協議各項條款內容雙方都須嚴格遵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屆時可再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協議一式四份,從簽字(蓋章)之日起實時生效,甲方公司行政部存檔一份,甲方公司會計部存一份,乙方公司存檔一份,乙方公司會計部存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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