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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精選20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49W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1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二)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精選20篇)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二)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上海理想*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範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覆,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件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

工程總價:人民幣 元整(¥ 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2、工程施工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

元整(¥ 元);

3、工程驗收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六、工程驗收

1、 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執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指派 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稽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稽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一週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2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三)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三)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並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

無。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於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中國教育總網文件頻道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視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12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1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5、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世紀大道211號19樓 。

十四、合同文字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定於 20xx 年 8 月 4 日開工,至20xx年 8 月 7 日早上竣工。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範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為人民幣 18602.6 元整。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一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即人民幣 20xx 元整;

2、工程施工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的全部款項,即人民幣 16602元整;

六、工程驗收

1、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2、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甲方指派一名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稽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稽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一週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並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於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

十二、合同文字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 《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

2.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設計指標

┌──────┬─────┬──────┬───────┬─────┐

│建設用地面積│建築總面積│規定建築面積│建築高度或層數│建築覆蓋率│

├──────┼─────┼──────┼───────┼─────┤

│      │     │      │       │     │

└──────┴─────┴──────┴───────┴─────┘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     │檔案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

│1  │用地方案圖       │    │  │    │    │

├──┼────────────┼────┼──┼────┼────┤

│2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    │  │    │    │

│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檔案所決定)│

├─────┼──────┼──────┼────────────────┤

│第一次付費│20%定金  │      │20%定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3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築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7.4 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 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5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築總面積

規定建築面積

建築高度或層數

建築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檔案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序號

資料及檔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檔案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3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築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鑑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6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字,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檔案;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

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

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

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檔案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絡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

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檔案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資料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檔案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

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

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

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

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

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裝置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裝置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裝置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裝置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裝置為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裝置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

後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

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專案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

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裝置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裝置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裝置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裝置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

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裝置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裝置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裝置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裝置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裝置。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裝置,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裝置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

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裝置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

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銀

行稽核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專案、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

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裝置、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

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裝置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

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

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裝置、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裝置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

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儲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字,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檔案;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

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

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

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檔案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絡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

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檔案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資料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檔案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

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

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

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

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

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裝置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裝置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裝置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裝置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裝置為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裝置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

後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

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專案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

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裝置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裝置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裝置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裝置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

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裝置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裝置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裝置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裝置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裝置。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裝置,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裝置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

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裝置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

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銀

行稽核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專案、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

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裝置、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

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裝置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

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

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裝置、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裝置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

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儲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乙方:____  代理人:____ 法人住址:___ 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誠信、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商品房土建工程承包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專案地點:

該工程專案地點位於桂林市瓦窯西路二巷4號“萬福莊園”。

二、建築面積:

工程專案總建築面積約30000平方米,建築層數13層(含地下室兩層)。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承包內容:

土建及水電(未含消防、基坑工程、地質處理、墊層、道路等)。

五、結算方式:

1、土建工程結算方式:按20xx年定額和桂林市定額站規定執行的現行工程量結算的標準結算出工程總造價,同時在結算出總造價的基礎上,下浮2%;

2、水電工程按20xx年廣西水電定額結算後下浮8%;

3、門、窗材料由甲方指定價格,雙方確認結算(市場實價+3%採購配套費+稅+20%的採購配套管理費)不打入總結算之中;

4、外牆裝修材料由甲方選定並指定價格,雙方確認進行結算;

5、鋼材按甲方指定的廠家、價格按市場同等價格。

六、工期:

本工程專案施工工期為500天(含節假日兩天)交付給甲方使用。

七、發包條件:

1、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付給甲方伍拾萬元執行保證金。

2、乙方支付500萬元(含50萬元執行保證金)給甲方作為該專案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此款不計利息,支付時間為: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 月 日,乙方支付到甲方帳戶,如此款未按時到甲方帳戶,此合同作廢。乙方支付的伍拾萬合同執行保證金不予退回給乙方,歸甲方所有。乙方匯給甲方的本專案前期費用及保證金,待本工程主體±00以上,建至六層時全部付清給乙方。

八、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甲方用甲方開發的本專案(萬福莊園作擔保)。

九、本專案甲方約在20xx年 月底交付乙方施工,特殊情況雙方友好協調,開工時間順延。

十、如果乙方交付給甲方的前期費用及保證金按規定的開工時間未能開工,在超過一個月後,甲方按3%的利息支付給乙方。

十一、當乙方完成±00以上兩層封頂,按工程量的80%付給乙方,以後的付款方式每完成3層工程量付80%給乙方,直到封頂。進入工程裝修並完成裝修付給裝修工程的80%給乙方。之後的工程款,待整個工程完畢達到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時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0%給乙方,餘款結算扣除3%保脩金外,十個月內全部付清(保脩金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甲方付給乙方的工程款,要由乙方提供該工程專案與民工簽訂的民工勞務輸出合同費用,便於每次撥付工程款時按比例由乙方領取支付給民工,確保民工勞動費用。

十三、本合同只對合同乙方簽訂人負責。

十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乙方付給甲方伍拾萬元人民幣作本合同的執行保證金。保證金到甲方帳戶後,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專案另行發包給他人。但如果乙方未將本合同執行保證金3個工作日內付到甲方帳戶,則視為乙方放棄本專案。本合同作廢。

十五、本合同條款與施工合同有衝突的,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十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8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分包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約定,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第三條 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曆天數 天。

2.甲方根據總工期及分項工期的要求另文下達詳細施工計劃(含節點計劃),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根據調整計劃及時安排所需要的施工人員進場。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甲方調整工期,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異議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

1.乙方必須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以及本工程採用的施工技術規範、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及技術交底進行組織施工,加強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及其質量缺陷的修復。

2.乙方在施工中應根據現行質量標準組織驗收,如果質量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復,其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又無法修復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包括甲方質量罰款在內的全部經濟損失,且承擔質量不合格的違約責任,工期不予順延。

3.隱蔽工程在未經三檢和現場監理檢查之前均不得隨意覆蓋,乙方應保證甲方質檢人員及監理對將要覆蓋的工程進行檢查和測量,合格後才能覆蓋。否則應由乙方返工並承擔一切費用。

4.本工程質量標準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達到合格工程。質量未達標的,乙方向甲方承擔未合格工程價款30%的違約金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承擔與工程質量保修期一致的質保責任。

5.乙方施工完畢後5日內,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並通知甲方提請建設單位進行驗收;如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按規範要求進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期間所產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交付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保留對乙方進行追償的權利。

第五條 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如有時);

3.甲方與業主的施工合同;

4.招投標檔案;

5.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範;

注:上述檔案應互為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2.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專案下分包作業所必需的施工條件;

3.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

4.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稽核乙方的月、季施工計劃。監督乙方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控制措施的實施。

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乙方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6.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裝置。

7.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七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要求向甲方負責,按甲方的要求組織工人進行作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範圍、內容及工程量進行調整,乙方應無條件地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

2.乙方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月報和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准後嚴格實施。

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勞動監察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缺陷、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裝置、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若有)協調配合,照顧全域性。

5.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定標識、標牌,搞好民工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等有關工作。

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8.乙方須服從甲方及現場管理人員的指令。

9.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承擔並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

10.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的要求支付民工工資,不得出現拖延、剋扣、截留、挪用等情形,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拖欠金額 10 %的違約金,並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一切責任。

11.乙方必須和現場的所有人員含臨時僱工都要簽訂勞務合同,並將合同及身份證影印件報甲方備案,若乙方不簽訂合同或故意瞞報,每發現一人向甲方承擔5萬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執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費用。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並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加強現場管理,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汙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九條勞動力組織與管理

1.根據甲方的施工進度及用工要求,乙方應合理組織勞務作業隊伍,選派合格的作業人員和安排充足的勞動力保障專案的順利實施。在遇農忙、節假日、勞動力緊缺等時期,要確保班組的穩定和足夠的勞動力,保障施工進度。若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保障勞動力而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他勞動力進場施工,乙方要承擔由此引起的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使用下列作業人員進場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其清退出場,同時收取乙方一定的違約金,使用下列作業人員造成的相應責任和經濟損失等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1)未年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2)已達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3)患高血壓病、心臟病、癲癇、精神病以及身體殘疾等從業禁忌的人員;(4)從事特種作業卻無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人員;(5)無有效身份證件的人員;(6)其他與甲方要求不相符合的人員。

3.乙方應依法與所屬工人簽訂個人勞務合同並對進場施工的作業人員編制花名冊,內容應包括:姓名、性別、職務、年齡、工種、家庭詳細地址、身份證號碼、緊急聯絡人及電話號碼等資訊。乙方應把農民工花名冊、勞務合同、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影印件等,自農民工開始工作之日起提前1日送甲方專案部備案;如施工過程中農民工人數有增減,應當自變化之日起提前1日將新的農民工花名冊、勞務合同、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影印件等送甲方專案部備案。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實名制管理,所有人員進入專案上下班必須有考勤記錄,必須辦理民工工資卡。乙方負責記錄好工人的出勤情況和工資金額等日常管理事項,逐月編制工資支付表,每月30日前將上一個月的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統計表報甲方專案部審查、備案。

5.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不得出現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若出現,由乙方承擔 200-20000 元每次的違約金責任。甲方有權令其停止工作並清退出場,情節嚴重或造成不良後果的,除必要的經濟賠償外將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1)作業人員在工作、生活區域內無理取鬧、打架鬥毆等;

(2)作業人員拉閘斷電、蓄意破壞安全生產設施等;

(3)作業人員擅自動用施工機具、機械裝置等;

(4)作業人員盜竊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物資等;

(5)作業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野蠻作業,違規用電等;

(6)作業人員在生活區不遵守制定的管理制度等;

(7)作業人員有違反法律法規或治安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的。

第十條 材料、裝置供應與管理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週轉材料實行調拔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材料按預算分折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如材料使用超出預算用量,則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的清包工方式

2.合同單價:

3.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乙方為實施和完成本協議工程及其缺陷修復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進入工程實體的主材除外),小型機具及配件、修理費,場內材料轉運,勞保用品,安全,保險、利潤,文明施工費,質檢(自檢),管理費,補救措施費等全部費用及所需的一切工作和條件,以及合同所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以及人員從進場準備到工程竣工驗收退場之間發生的全部費用。

4. 工程數量增減不調整合同單價,單價除上述內容外,包含但不限於以下除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工、料、機外,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工程勞務內容而發生的由乙方承擔的稅費和可能發生的包括雨季、乾旱、高溫,拆遷、停電、停水、臨時待料、施工配合、二次或多次材料及裝置轉運、材料漲價、機具裝置漲價、人工費漲價、因測量複核而臨時停工、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國家及地方有關部門檢查而臨時停工等所有因素可能引起的一切風險。

5. 甲方也不接受本合同計件範圍內任何形式的計日工,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

6.勞務作業工程量的確認:按實際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的工程量進行確認,以甲方指定人員共同簽字確認的產值報表作為支付依據。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支付及發票

1.勞務作業分包款的結算:根據工程施工進度和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每期由甲方對乙方進行收方結算,最終結算以甲乙雙方蓋章認可的勞務結算審定單為結算支付依據;出現下列情況時,甲方對乙方報送的工程量或工時不予計量:

(1)未經甲方書面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的工程量;

(2)未經甲方驗收或質量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工程量;

(3)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

(4)未經甲方直接安排或事先書面同意而發生的計時工。

付款方式及支付比例:待雙方辦理完結算,乙方提供增值稅發票等四流一致資料齊全後一次性支付,支付比例100%

2.乙方申報支付計劃前應提供的資料:(1)勞務班組的分項合同(有班組長簽字加蓋手印、勞務公司蓋章的原件(含班組長身份證影印件),並且合同要素必須體現有數量、單價、總價、支付、結算等條款;(2)提交上一次人工工資發放明細即“民工工資實際支付表”,民工工資實際支付表必須有乙方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簽字加蓋手印、班組長簽字加蓋手印、甲方派駐專案部的管理人員簽字加蓋手印、勞務公司加蓋公章。以上資料全部齊全之後才能提請民工工資支付計劃.

3.若專案開設民工工資專戶,乙方所有人員工資必須按實際發放,乙方在進行專案民工工資支付時須按照甲方公司規定開具勞務發票、出具民工工資代發委託書、勞務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務合同、個稅申報表、工資表、考勤表等相關資料。若以上資料不齊全時,甲方將扣除委託支付民工工資的相關稅費、社保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後再進行支付。

4.全部款項支付至本合同簽署處列明的乙方銀行賬戶(乙方銀行賬號資訊詳見合同簽署欄,若乙方變更該銀行資訊,需於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未通知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乙方在甲方每筆款項支付前,應首先按稅務機關相關要求向甲方開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稅發票(甲方開票資訊詳見附件),自開票之日起15日內送至甲方,並按要求提供乙方單位增值稅及附加完稅證明;乙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必須符合國家稅務規定,不得使用假髮票、套開發票,發票內容必須與合同約定內容一致,否則乙方應無條件更換髮票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甲方享有永久的索賠追償權力。

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出具稅務部門認可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應在開票之後 5日內將發票送達至甲方指定專門人員,由甲方指定人員辦理髮票交接手續並簽字確認,簽收發票的日期為發票的送達日期。無甲方指定專門人員簽字確認,視為乙方未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如發生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的情形,由乙方承擔責任。

6..因乙方遲延送達、開具錯誤等原因導致其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通過稅務部門認證的,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通過認證的發票中載明的稅款金額。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乙方不支付違約金或者不予賠償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損失。

7..如果甲方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聯和抵扣聯,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加蓋乙方發票專用章的記賬聯影印件。

8..如果獲得開具的彙總專用發票,則乙方應提供其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銷售貨物清單》,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9..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實際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與合同約定或法定不一致的(除國家政策調整外),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無法抵扣部分的稅款金額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20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0..乙方開具的發票不規範、不合法或涉嫌引起稅務問題的,乙方應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虛開發票 2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乙方重新開具的發票仍與合同約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項前述約定承擔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無法抵扣部分的稅款金額;乙方無法開具發票的,乙方除按本項前述約定承擔責任外,乙方應退還甲方已付款項,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1.因乙方開具不及時給甲方造成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發票等情形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1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

12.乙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需確保發票票面資訊真實,相關材料品目、價款等內容與合同一致,因發票票面資訊有誤導致發票不能抵扣稅款或者被認定為虛開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10 %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包括但不限於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及責任、保險條款

1、乙方在施工過程必須嚴格按照建築業相關規範規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施工,如果違反以上規定(如:酒後作業、不按規定佩帶勞動防護用品、施工過程中不按規定採取防護措施、野蠻施工等)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及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及後果。

2、施工期間乙方發生的全部安全事故及損失賠償、行政處罰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甲方墊付以上損失賠償、行政處罰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並可直接從應付乙方勞務款中予以扣除。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安全施工,乙方必須為勞務人員及裝置購買意外保險,人員意外保險(除甲方購買之外)乙方按不低於保額80萬加8萬元的方式購買。

4. 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相關檔案規定,乙方的現場人員變動,必須及時向甲方申報,以便甲方向人社辦及時申報《建築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人員增減變動名單》,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施工變更

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乙方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變更。

2.因變更(甲方書面確認)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3.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事故或者甲方因乙方原因受到相關政府部門、建設單位處罰的,每發生一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其罰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累計超過3次或者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後勞務的結算按實際完成產值的70%結算,剩餘30%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相應的賠償。

2. 乙方勞務作業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如因質量問題影響甲方不能順利通過相關部門驗收,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且甲方有權不予支付相關工程款,已支付的部分,乙方應限期予以退還。

3. 因乙方原因無法保證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同時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

4.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金額30%的違約金。

5. 乙方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上訪鬧事、圍堵甲方公司或專案部,若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根據情節輕重要求乙方支付3-5萬元/次的違約金;累計超過3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相應的賠償。

6. 若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約定內容的,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直至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將違約事項處理完畢,並經甲方書面確認為止。

7. 乙方違約時應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賠償金、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律師費、交通費以及其他維權費用。上述費用、乙方違約款及罰款、以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等,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直接扣除,扣除後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予以補足。

8.出現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在約定期限內按時履行的,雙方可以書面協商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且雙方互不負責。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採取防止損失擴大的措施,並於事件發生後7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同時提供政府相關單位出具的有效證明檔案,否則應承擔擴大損失的責任。

9.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建設單位、政府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通知自甲方發出三日後生效;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0. 本合同之違約責任條款,是甲乙雙方按照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且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進行的合理、合法的約定。雙方承諾並確認,出現本合同解除情形時,非違約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履行結算和清理義務,不再行使請求減輕違約責任的權利。

11. 本合同未約定的違約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應向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及補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簽字蓋章後及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約定的,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確認所有往來檔案、涉訴資料的寄送均以本合同簽署欄載明的地址為準(若載明通訊地址與身份證載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記的住所地不一致且無法有效通知的,以身份證載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記的住所地為準),一方若變更,應於變更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視為未通知並仍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準,變更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書面通知除雙方當面簽收外,均以快遞形式寄送。傳送的書面通知除收件人正常簽收外,自快遞發出之日起第7日視為送達之日(無論是否實際收到、無法送達或退件)。

(以下為簽署欄,無正文)

甲方(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銀行:

帳號: :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建民房概況

1、本合同建房位置為: 。

2、廚房型別:共兩棟,東側為框架結構五層樓房,西側為磚混結構 三層樓房。

附廚房設計圖。

3、廚房面積(允許實際誤差_____%):東側廚房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

西側廚房總面積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承包方式:

包清工,乙方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於:廚房主體材料及外牆保溫、防水、外牆大理石、瓷磚、樓梯扶手、粉刷、採暖、門窗、上下水管道、屋內暗線敷設等材料,以及施工期間的釘子、鐵絲、切割片、小線等消耗品),以上材料由乙方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規格、型號購買材料,並達到國家建築材料驗收標準。

但是甲方負責購買東西樓層屋內的地板磚,施工仍歸乙方。

第三條: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為固定工價,根據廚房面積按每平方 元計算,工程總價款為_____元。

2、進場後乙方先進行東側_____層廚房施工,進場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

東側第一層施工完畢甲方再支付乙方_____元;待第三層施工完畢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待第五層施工完畢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

東側施工完畢進行西側廚房施工, 待第一層 施工完畢甲方支付

乙方 元;待第三層施工完畢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

以上施工為主體工程,待東西側廚房主體工程施工完畢後由乙方進行東西廚房的配套工程,施工完畢後,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剩餘工程款自工程驗收合格_____日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四條

工期 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工程質量

1、廚房主體以及內外粉刷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

廚房建築施工過程中,甲方隨時監督施工質量,如存在施工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提出,乙方應進行返工,相關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2、若因建築材料問題導致工程質量瑕疵的,均有乙方負責,進行返修或返工,相關損失和費用(包括由此新產生的工程款)概由乙方承擔。

由此導致的工期延誤均有乙方承擔。

第六條: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止事故和意外發生。

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出現傷亡事故以及施工造成第三人損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因乙方責任導致工期拖延,廚房未能及時驗收的,每遲延一日滯納金為_____元。

2、非因乙方責任導致工期拖延的,拖延部分雙方互不追究,工期相應順延。

第八條:其他約定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中途提出工程變更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進行,工期相應順延。

2、本工程保修期為2年,保修期內發現或發生問題,乙方應負責維修。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10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我國有關建築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為維護雙方各自權利,經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同,達成如下合條款:

1、工程名稱:陳總在跳馬鄉組建設的農家樂 (以下簡稱甲方)

2、本人暫只承包農家樂的所有圍牆包工建設專案 (以下簡稱乙方)

3、雙方責任,甲方責任:

(1)甲方開工前負責搞好三通一平工作,確保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和現場的平整工作,採購合格材料進入施工現場。

(2)甲方用挖機把所有圍牆的基礎整平、壓實,如有機械不能到位的地方,而要用人工修整的,由甲方出計時工請乙方人員用手工清理整平。

(3)負責提供乙方人員的建設所用的一切機械裝置和工具,以及炊具。

(4)按協議向乙方付工程款,負責協商好有關部門和周邊的關係,如有停工待料2天以上的由甲方付給乙方計時工。

(5)承包價格:圍牆每米108元,砌多長算多長;計時工:每天大工170元/天,小工150元/天。

4、乙方責任

(1)乙方用水泥、空心磚(長400cm高20cm寬19cm)砌成2.2米高的圍牆(包水泥磚作蓋)兩邊粉毛灰。

(2)圍牆基礎只負責砼厚8釐米,寬30釐米的混凝土,砼層以下的任何清理由甲方負責。

(3)乙方只負責30米以內的材料運送,如超過30米運距由甲方合理補給乙方運距費用。

5、付款方式:

進場付給乙方部份伙食費,再按進度付給乙方70%人工工資。竣工驗收後一次性付清。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1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專案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____________

7.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主要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裝置、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後保險期一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為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1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專案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____________

7.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主要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裝置、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後保險期一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為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13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

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

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號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專案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平方

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

元),安裝: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月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

表、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

,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

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

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

修改施工圖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

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

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天(日曆天),自

__年_月_日開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

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

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

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

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

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

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

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

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

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

,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

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

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

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

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

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

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

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

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

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

%備料款,計人民幣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

__%計人民幣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萬元

;材料裝置差價__萬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

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

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

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

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

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

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

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

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

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

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

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

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

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

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

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

,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

,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

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

《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14

甲方: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聯絡電話: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根據《民法典》和甲方《經營管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定如下承包經營合同。

一、雙方同意,乙方與甲方不形成勞動關係,甲方所設的預結算部由乙方承包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主分配、自負盈虧原則。

二、承包經營方式

1、甲方招投標專案的預結算均交由乙方編制。

2、根據甲方年度工作計劃,乙方在年完成的經濟指標保底/ 萬元。

3、乙方按公司預結算收費標準收費,由甲方財務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收取,其中的 70 %由乙方支配,作為預結算部人員的工資及獎金分配;

30 %由甲方支配,作為辦公場地使用費和管理費用。

4、甲方不再收取乙方辦公場地使用費和其他管理費。

三、其他費用承擔

1、甲方承擔乙方經營過程中的以下費用:辦公耗材、電費、水費、餐費。

2、乙方承擔經營過程中的以下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聘用員工的工資、獎金、社保等。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①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管理制度對乙方聘用人員進行人事、紀律、形象、懲處管理,有權要求乙方辭退不遵守甲方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的人員。

②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個人常駐甲方辦公室經營的基本條件,即:辦公室、辦公桌、椅以及就餐條件。

③甲方公司專案外的投標預算業務,在專案經理沒有特殊要求時,應安排乙方編制,並由乙方填寫《投標預算編制費審批表》合理收取相關費用,甲方經營部主管領導審批,監督費用的收取。

④乙方如因投標預算原因導致投標專案廢標,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⑤乙方收取的公司專案預結算費必須全部上交甲方財務部。

甲乙雙方每月對收取的預算費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甲方依據約定扣除乙方每月應上繳的金額,剩餘金額甲方分兩次返還給乙方:總金額的60%甲方按月返還給乙方,總金額的10%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結算給乙方。

2、乙方權利、義務

①負責甲方在建工程專案款、安措費、專案結算的核查、支付及使用過程的監督工作。

②參加甲方專案的圖紙會審、合同評審、技術交底等工作。

③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定的工程預結算收費標準自行決定下浮數額,但應服從甲方收費安排。

④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員必須將勞動合同報甲方備案,服從甲方管理,且與甲方無任何勞動關係。

⑤乙方應服從甲方自營專案及正常經營業務的工作任務安排,不得無故拒絕甲方安排的工程預結算業務。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

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嚴格恪守職業道德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祕密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洩露。

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的權利。

⑦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債務、債權,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和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五、其他

1、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如需續簽,則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辦理。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

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財務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預結算部投標預算收費標準》附後。

甲方:

授權委託人:

年 月

乙方:年 日 日月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15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工期總天數______天(以實際進場施工之日算起);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按照《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驗收。

四、合同價款

總計合同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小寫¥______。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工程進場完成______%工作後10天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______%工程費用;本工程進場完成______%工作後15天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______%工程費用;本工程竣工驗收後20天付清餘下的工程費用(除工程保修押金)。工程價款通過銀行轉(匯)入對方帳戶(以本合同註明帳號為準)。所有款項支付須先開發票後支付。

六、施工準備

1、承包人在合同簽定後______日內免費完成圖紙的設計和細化,完成後由發包人提交給設計院,承包人協同參與技術交底以便圖紙通過。

2、發包人應在施工前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準測量點和水、電接入點;

七、安全責任

1、甲方指導乙方組織實施,檢查乙方施工安全設施。

2、乙方應指派專人負責安全,施工現場應有安全標示和安全設施。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責任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內,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屆時驗收,如發包人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承包人,並與承包人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發包人必須承認承包人的竣工時間;發包人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其他損失均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驗收通知未提出異議,但到期又不按期組織驗收或發包人提前使用的,視為驗收合格;

3、竣工工程經驗收合格之日,辦理工程移交,從驗收之日起三日內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5、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內承包人對工程負責免費保修,保修期限屆滿後,承包人提供終身優惠服務。

6、承包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工程產品,並對其負責。由於承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承包人應負責無償給予修繕,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承包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委託其他單位時,承包人應承擔全部工程費用。

九、現場代表

發包人現場代表______,承包人現場代表______,雙方代表的權利義務按本合同約定,解決工程中所遇問題的協商、及決策意見的簽證、處理;如一方換人時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對方。

十、違約責任

因承包人施工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承包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應根據實際損失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一方違約時,除前面條款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貳份,發包人與承包人各執壹份。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專案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範圍及內容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3、合同總工期為______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採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採用下列___種方式:

1、採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___,如今後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___%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___%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並按下列約定執行:

(1)工程預算價:______(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_________(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___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稽核後,由會計事務所或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稽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專案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籤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專案負責人簽字,並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複核簽字,並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___%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___%,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說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說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稽核報批,並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後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_________

2、工程款按___方式支付,具體為:______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稽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工程款的___%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後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裝置供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並按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執行。質量保證期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專案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專案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於______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___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___%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範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閱,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後小時內驗收完畢並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後天內提供符合規範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並應一式份。

8、其他約定: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稽核批准,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後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撤出所有人員及裝置,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___%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___‰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專案經理:_________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_________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裝置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裝置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兌現,應與乙方協商,並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___日內進場維修,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專案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___%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___後生效。

2、本協議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1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1.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1.3質量等級:

1.4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合同語言:

3.2適用法律法規:

3.3適用標準、規範:

第四條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

4.2圖紙提供套數: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5.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六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甲方工作。

7.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乙方工作

8.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護的要求:

8.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進度計劃

9.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

第十條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工程質量等級。

15.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試車。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調整的條件:

19.2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工程預付款。

20.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裝置。

23.1甲方供應材料、裝置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乙方採購材料裝置。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28.1結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保修。

29.1保修內容、範圍:

29.2保修期限:

29.3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保脩金利率:

第三十條爭議。

30.1爭議的解決程式:

30.2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違約。

31.1違約的處理:

31.2違約金的數額:

31.3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索賠。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36.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保險。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41.1合同副本份數: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遼寧省電力供電公司將 承包給 施工,為保證該工程按期、保質完成,明確雙方職責,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內容:

三 工程地點:

四 設計單位:

五 工 期:

六 質量標準:

七 合同價款(工程總造價):工程施工費用總造價暫定 (¥ )萬元人民幣,工程竣工後以工程竣工決算為準,甲方需要增加的專案部分以設計變更為準。

第二條 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 合同語言:漢語

二 適用法律: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 適應標準、規範:建築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準。

第三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一 甲方專案負責人:

二 乙方專案負責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 : 負責施工全過程工程質量檢查。

第四條 甲方工作

一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要求:甲方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安全監護、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二 負責組織遼寧省電力供電公司生技部、審計部、財務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執行維護單位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三 根據乙方申報的開竣工報告,確定開竣工時間。

四 負責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圖及施工變更單,組織設計部門及乙方對工程施工圖進行施工前會審,設計交底。

第五條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準,擔負 施工任務。

二 與甲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所有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須向甲方申報開工報告,報告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後,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請,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四 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五 提供施工的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表和工程事故報表,提供前後裝置對比變化的照片及錄影,並移交檔案。

六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發生的費用,但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賠償除外。

七 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八 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及鄰近建築物的保護工作。

九 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的損失和罰款。

第六條 工程質量等級

一 工程質量等級:按電力行業優質工程執行。乙方如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至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 質量評定部門:遼寧省電力供電公司生技部、審計部、財務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執行維護單位等相關部門。

第七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一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組織遼寧省電力供電公司生技部、財務部、審計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執行維護單位對施工專案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等費用,處理合格後甲方重新組織人員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

二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發出的施工指令,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甲方實施檢查檢驗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的施工進行。

三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時,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八條 工程預付款

本工程開工前不預付工程款。

第九條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工程竣工決算後,扣除工程決算款20%做為保脩金,其餘工程決算款付給乙方。

第十條 竣工決算

一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交決算報告。

三 保脩金和支付方式:按工程決算款20%,保修期滿全部付清,保脩金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均不計算利息。

第十一條 保修條款

一 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施工的專案及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的質量。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驗收合格並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內起3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條 爭議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營口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確保工程施工科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決算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線路、變電所停電等事故,所發生的損失,也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擔負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和份數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各自分送相關部門。

第十五條 附加條款

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法人代表: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19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充分了解和協商,本著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建築施工承包事項,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住房建設工程交給乙方施工建設。

二、承包方式:採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只提供建房所需的用電用水。乙方提供勞務、建築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以及建築材料。

三、承建專案: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向外牆貼瓷磚、後向牆面粉水泥砂漿、衛生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四、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按圖施工,如有尺寸改動,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才能改動。如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款結算方式:總工程完工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正。主體工程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工程__________平方米。每層倒水泥混凝土樓面完成,預付款__________。

六、乙方包人工、毛板、頂架、鐵釘、扎線、電纜、灰機、震筆、震船、電介泥漿攪拌機、排山、防護網等工具機械所需費用。

七、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完成本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10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

八、施工安全: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的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規範施工,指派專人負責,採取積極的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一切安全事故隱患。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九、本工程完工後,雙方驗收一個月內結完全部工程款。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篇2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標的情況:

1.坐落於;

2.承包面積為平方(共計層……),建造結構、式樣、要求等見設計、施工圖紙;

二、承包價格及付款

1.承包價為 元/平方,總價 元;

2.付款時間及額度:

完成第 層建造後,付款 元;

完成第 層建造後,付款 元;

尾款 元,待完工 月後付清。

三、甲方權利、義務

權利

1.要求乙方按照設計、施工圖紙裡的要求完成工程;

2.有權要求乙方加快建造,並提供足夠勞動力建造房屋。

3.乙方違約時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義務

1.建造材料自行購買,範圍:鋼筋、水泥、石子、沙、磚、管道、瓷磚、鋁合金窗(按情況填寫);

2.按照約定付款。

四、乙方權利、義務

權利

1.在依約完工後,有權要求甲方依約付款;

2.甲方違約情況下,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義務

1.乙方負責完成本合同項下房屋的建造工程,乙方提供除甲方自行購買的材料外所有勞動力、裝置、設施。

2.乙方對施工場地內人員、財物的安全等責任負全部責任,如有因乙方及其僱員造成的任何人員、財產損害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涉;

3.按照設計、施工圖紙要求完成建造工程,不得偷工、減工、錯誤施工;

4.施工期間保證及時清理有關垃圾,處理好相鄰關係,如有因施工導致的損害和賠償,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違約責任

1.任一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則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

2.違約金為 萬元;

3.乙方未按照設計、施工圖紙要求施工視為根本違約,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4.乙方故意拖延或因非因甲方原因低於正常建造進度施工,視為根本違約,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5.甲方未依約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負違約責任。

6.如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本合同,雙方互不相承擔違約責任。

六、生效及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簽約之日其生效;

2.本合同未盡之處,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效力與本合同一致;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設計、施工圖紙另外提供,雙方在設計施工圖紙上籤章確認方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