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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運輸合同(精選23篇)

欄目: 倉儲保管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69W

倉儲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倉儲運輸合同(精選23篇)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雙方於 200 年 月 日,在 ,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範圍及方式

1.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甲方倉庫所輻射範圍內的甲方指定產品的(運輸√ 、倉儲√ )業務,(請打勾選擇)未選擇簽訂的業務條款無效;甲方倉庫地址或輻射範圍變更時由甲方物流部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運輸方式分為汽車運輸、鐵路運輸、海運、零擔運輸和整車運輸等。

第二條 貨物交接責任

1.由甲方向乙方下達運輸指令,指令中應標明貨物的名稱、發站 、數量以及收貨人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有效收貨人的簽名或蓋章模式。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收/提貨人授權書。

3.乙方嚴格按照甲方運輸指令中標明的狀態提取貨物,如發現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

4.乙方所派車輛必須手續齊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效能良好,廂內乾淨、乾燥、無異味,平整而沒有明顯的凸出物體,還必須配備防雨蓬布、粗繩索及保護材料。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裝車,並視為乙方沒有派車提貨。

5. 乙方對所運輸的甲方產品有責任購買貨物基本險,嚴禁車輛攜帶走私物品、黃色物品和毒品等國家違禁物,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6.貨物送達後,乙方應要求收貨方進行簽收並檢查簽收模式與甲方物流部提供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則視為無效簽收,簽收的內容包括型號、數量、到貨時間(具體到小時),如有塗改須有收貨單位蓋章;乙方對貨物簽收內容的有效性負責,有效簽收的回執聯作為備查依據,當客戶提出質疑後,由乙方負責解釋並處理,如發生賠償糾紛,由乙方負責賠償。

7.乙方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變更收貨人,甲方應承擔由此增加的運輸費用。

8.如甲方有加急定單需求,乙方應儘量滿足,甲方必須在運輸指令中註明“加急”字樣,說明具體時限,並依照加急時限進行運輸及時率考核。

9.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將上月實際運輸的收貨人有效簽收單據回執聯返回甲方,對於當月11日至當月30日之間返回的有效簽收單據回執聯,乙方應承擔200元/單的違約責任。超過當月30日仍未能返回有效簽收單據回執聯的,且不能證明貨物已經安全送達時,甲方將視為貨物走失,乙方應按照甲方貨物的合同價格進行賠償。

第三條 倉儲貨物的種類及在庫風險

1.甲方要求乙方在雙方選定的倉庫負責甲方貨物的出入庫裝卸及在庫管理。

2.應甲方的要求,乙方需管理甲方經營部和客戶餘留暫存在倉庫的所有貨物;按甲方認可的甲方下屬單位指令和雙方共同議定的流程進行出入庫作業及此部分貨物在庫安全。

3.乙方負責承擔甲方到庫貨物卸下運輸車輛(卸貨簽收)至貨物裝上提貨車輛(提貨人提貨簽收)之間的貨物所有安全責任。

第四條 倉儲合作區域及庫房硬體要求

1.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庫房,由乙方負責倉儲管理。在運作過程中,乙方調整倉庫時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通知內容含倉庫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調整面積等,並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庫房應安全、衛生、乾燥、整潔;有足夠大的停車場;裝卸區應建有遮雨棚;庫區道路和庫區外圍10公里內的主幹道應平整、暢通便利、不受交通管制。

第五條 物流費用計價方式

1、 汽運、鐵運、海運價格:執行汽運、鐵運、海運的點到點整車運價,根據產品具體型號整車、火車車皮、集裝箱滿載量轉換得出單臺價格。

2、 幹線零擔價格:執行幹線點到點零擔單臺運價。

3、 配送價格:為區域小類臺價,分為零擔價格和整車價格,甲方在一次性交接給乙方的運輸指令中如果單個運輸點的貨物體積達到或超過18立方米時按整車運輸價格結算,否則按零擔價格結算。

4、 倉儲價格:按照單位面積租賃價格及有效面積利用率核算。

5、 裝卸價格:執行單臺裝卸價格,按照裝、卸動作分別計價。

第五條 費用支付方式

1.為保證乙方能夠按時收到物流費用,乙方委託甲方把物流費用支付給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具委託付款書給甲方,乙方承擔由此帶來的所有責任。甲方同意並接受乙方的建議,並按乙方的委託指令付款,甲方不承擔由此帶來的任何責任。

2.乙方應具有開具合法有效可抵扣進項稅的運輸、裝卸、倉儲發票的資格,如乙方不能開具合法有效可抵扣進項稅的運輸、裝卸、倉儲發票,甲方有權不支付物流費用,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依據乙方的運輸服務水平增減運輸範圍。

2.乙方宣告具有國家規定的從事物流行業及倉儲業務的資質,若因不符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因甲方物流改革需要,須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4.乙方應對運輸和倉儲貨物建立跟蹤機制,一旦發生意外造成無法按要求時間、數量、質量送達指定收貨人時,應及時向甲方物流部反映,以便妥善處理。

5.雙方對對方在洽談和/或履行本協議期間提供的任何專有的、祕密的或保密性的資料和資料予以保密,並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人士披露,否則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保留追索賠償損失的權力。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免除責任:由於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造成雙方未能按約定履行合同約定各項條款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由於乙方延遲執行運輸指令而發生不可抗力時除外。

2.甲、乙雙方對重大問題的討論均採用書面形式交換意見,並實行簽收制度。雙方應指定簽收人及代簽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對方的檔案;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書面意見後,另一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覆(另有約定的除外),逾期不答覆的,視為接受。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時間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期間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變更或終止協議,但需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獲得對方認可。新的協議未簽訂前,仍按照本協議條款執行。

第九條 法律效力

1.以上合同中未明確事項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與本合同發生衝突時以本合同中的規定為準。

2.如甲乙雙方以前簽訂的合同未終止且與本合同存在差異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合同終止

在下列條件下,合同可以終止:

1.合同期滿。

2.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合同。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4.協議規定或國家相關法規一方有權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時,該方可決定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及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成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等產生的任何爭議及本合同未盡事宜,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若一方不願或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倉儲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自願的原則下籤訂以下合同:

1)甲方租用乙方庫容為立方米的倉儲場地,租用期限為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元/立方米/天,租金採用先付後用方式,即提前預付3個月的租金。乙方負責所出租場地的安全工作,並做好防潮、防火、防鼠工作。乙方不接受甲方的危險品進庫倉儲。

2)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裝卸服務,以甲方蓋有公章的委託函傳真件作為乙方操作依據及結算憑證。如貨物以托盤進庫,裝卸費為元/噸,如貨物以非托盤形式進庫,裝卸費為 元/噸;貨物出庫如委託乙方運輸的,免除裝卸費;如未委託乙方運輸的,出庫裝卸費與進庫裝卸費一致。

3)乙方指定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運輸服務(包括航空、公路、配送,危險品除外),運輸價格見附件,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以甲方蓋有公章的委託函傳真件作為操作依據及結算憑證。

5)運費及各項雜費結算:

每月25日丙方將本月的所有運雜費彙總,由丙方發對賬單給甲方,甲方收到後在5個工作日進行確認並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運雜費,如超過5個工作日未確認視同甲方認可運雜費總額並同意於7個工作日內支付運雜費。如逾期支付,甲方應每天支付逾期款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逾期15天在乙方催討後仍未能付款,乙方有權拒運或暫扣甲方委託的貨品。

6)關於貨損:

如未買保險且由於承運人或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運輸中產生的貨物滅損最高賠償額按為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乙方所有賠償責任,無論是如何引起的,且儘管損失或損壞的原因可能無法解釋,決不超過為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倉儲中如甲方未委託乙方投保倉儲險的所產生的貨物滅損,按實際價值進行賠償,但最高按每立方米200元進行賠償。?無論什麼情況下,對於間接損失或市場損失,乙方都不對甲方或貨主承擔責任。

乙方對以下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損失的或延誤的,不負責任: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災、罷工、民變、暴亂、戰爭等;甲方提供的資訊資料錯誤、不準確造成的損壞、延誤、錯交;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缺陷或貨物性質不適合特定運輸方式以及運輸過程中因氣候原因引起的貨物損壞或變質;包裝方法不良;交付時外表狀況良好,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或損壞及貨物合理損耗。 ?甲方未對貨物進行防潮處理、對因受潮而導致的貨物損壞或損失。索賠期限:甲方在貨物發生損壞或缺失後的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索賠;沒有按照前述要求按期向乙方提出並通知乙方的索賠,應被視為放棄。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甲 方: 乙 方: 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倉儲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乙方為甲方提供關於集裝箱倉儲.運輸的服務,雙方本著互相協助的前提,明確責任,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門到門事項: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提前一天於下午15點將需要承運的集裝箱運輸業務以傳真方法清晰的寫明船名、提單號、中轉港、目的港、箱型、箱量、裝箱單資料,門點等相關資料,正確無誤的告知乙方。

2.乙方對進口拆箱後發現的箱體內部壞、汙箱等情況,經甲方確認後在墊付相應的費用,甲方對於乙方墊付的港雜費等應及時給予結清,以便乙方資金週轉。

3. 甲方須將公司的通訊表提供給乙方以保持雙方的正常聯絡不脫檔。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車況良好的集卡車輛進行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2 、根據甲方指令放裝置交接單,安排車輛提箱、裝箱及進港服務,按甲方的要求,準時抵達裝拆箱門點,同時向甲方提供正確的箱封號、車號及司機手機號碼。

3 、乙方承擔駕駛員提箱時檢查不周導致的壞、汙箱費用。

二.內裝事項:

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接收甲方交付的貨物入庫時,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對倉儲物資進行驗收,如在驗收中發現與甲方提供的入庫驗收單資料不符現象,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實處置。

2、驗收中如發現有貨損,貨缺及外觀質量問題,乙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

3、貨物在驗收完畢後,在以後的儲存過程中發生的殘損、數量、質量等問題(人力 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負責。

4、乙方倉庫應24小時有人收貨

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並根據港區網上提供的資訊安排出庫及進港。

6、由於乙方裝箱時疏忽將貨物裝錯集裝箱而導致甲方產生重大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甲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甲方對交付給乙方儲存的倉儲物資擁有所有權。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動用甲方的倉儲物資。甲方應在集裝箱規定進港時間前24小時將相關貨物送至乙方倉庫並將有關資料以傳真方式告知乙方,如由於甲方未能及時送貨和告知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應在貨物入庫前以傳真方式通知乙方,並提供詳細的進倉資料及編號,以便乙方收貨。如在甲方未提供進倉編號的情況下,乙方將不予收貨。

7.貨物在運輸和儲存中,遇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破損.滅失(如暴雨、地震、泥石流、颱風……),各執保險。

三. 運費結算

1 按月結算,乙方根據校對確認的帳單全額將發票開好並送至甲方。

2 甲方在收到發票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運費結算給乙方,費用結算為45天以內結清。

四.其它條款

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以用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

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 本協議的有效期為一年,屆時雙方無異議,則可自動延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倉儲運輸合同 篇4

受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確立合作關係, 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並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產品資料所示的品名、貨號及操作儲存要求進行貨物的裝卸、儲存及運輸。

第二條 乙方將物品寄託與甲方 倉庫堆藏及保管和運輸,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三條 甲方對於寄託物堆藏自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責,如就其所保管倉儲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條 自乙方首批貨物入至甲方倉庫起的一個月內,出貨時乙方會派專人到場協助甲方專人入庫、理貨、發貨、盤點等相關事宜。待甲方對產品規格包裝瞭解掌握後,甲方應自行承擔理貨、發貨等相關事宜的責任。

第五條 貨物入庫時,乙方會派專人到場協助甲方將貨物入庫,由甲方簽收單據。

第六條 每月月底,乙方會派專人到場協同甲方對貨物盤點。

第七條 在報表完全正確情況下,當實物出現盤虧時,由甲方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八條 乙方會以傳真或郵件的形式,通知甲方發貨,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將貨物準時運到指定的地點。

第九條 日期從 至 一個月內,乙方派專人到場協同發貨,如發生貨物發錯,乙方承擔全部運輸費用。

第十條 甲方應對運輸的貨物認真負責安全,對於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遺失、短缺、損壞、人為的變質,由甲方按照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乙方。

第十一條 甲方把運輸貨物的運輸憑證於發貨當天郵件或傳真給乙方,運輸憑證需註明日期、運單號、發件人、收件人、始發站、目的站,件數、重量、貨物型別,結算金額等,並蓋章。以便乙方存根,方便結賬。

第十二條 每月最後一天為庫存檔點日,如遇節假日順延,盤點後由甲方提供當月貨物庫存明細報表、運輸費用表,以郵件或傳真的形式發給乙方,以便雙方對賬。在對帳中,雙方賬目產生差異時,甲方應當協助乙方查清差異。

第十三條 付款採用月結方式,每月 出對賬單,經甲乙雙方對賬無差異後,由乙方結算費用給甲方,結算時間為每月 ,如遇節假日順延。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需要,貨物由甲方倉庫和乙方所在地互相調撥,甲方應協助乙方將貨物調撥到乙方所在地。

第十五條 乙方認為需要為貨物在途運輸另外自行購買保險時,甲方應於貨物出庫當天提供到達目的地車輛的車牌號碼以傳真或郵件形式給乙方。

第十六條 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 起至 止。任何一方解除協議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十七條 甲方應為自己保管乙方倉儲物,不得使第三方代為保管倉儲物。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使第三方代為保管者,對於寄託物因此所受的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甲方返還倉儲物得在甲方堆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地為之。

第十九條 雙方未盡事宜,再協商解決。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倉儲運輸合同 篇5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負責人

(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方負責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確立合作關係, 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並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產品資料所示的品名、貨號及操作儲存要求進行貨物的裝卸、儲存及運輸。

第二條 乙方將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澄江路1005號倉庫堆藏及保管和運輸,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三條 甲方對於寄託物堆藏自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責,如就其所保管倉儲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條自乙方首批貨物入至甲方倉庫起的一個月內,出貨時乙方會派專人到場協助甲方專人入庫、理貨、發貨、盤點等相關事宜。待甲方對產品規格包裝瞭解掌握後,甲方應自行承擔理貨、發貨等相關事宜的責任。

第五條 貨物入庫時,乙方會派專人到場協助甲方將貨物入庫,由甲方簽收單據。

第六條 每月月底,乙方會派專人到場協同甲方對貨物盤點。

第七條 在報表完全正確情況下,當實物出現盤虧時,由甲方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八條 乙方會以傳真或郵件的形式,通知甲方發貨,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將貨物準時運到指定的地點。

第九條-1日期從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10月26日一個月內,乙方派專人到場協同發貨,如發生貨物發錯,乙方承擔全部運輸費用。

第十條 甲方應對運輸的貨物認真負責安全,對於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遺失、短缺、損壞、人為的變質,由甲方按照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乙方。

第十三條 甲方把運輸貨物的運輸憑證於發貨當天郵件或傳真給乙方,運輸憑證需註明日期、運單號、發件人、收件人、始發站、目的站,件數、重量、貨物型別,結算金額等,並蓋章。以便乙方存根,方便結賬。

第十四條 每月最後一天為庫存檔點日,如遇節假日順延,盤點後由甲方提供當月貨物庫存明細報表、運輸費用表,以郵件或傳真的形式發給乙方,以便雙方對賬。在對帳中,雙方賬目產生差異時,甲方應當協助乙方查清差異。

第十五條 付款採用月結方式,每月1-5號出對賬單,經甲乙雙方對賬無差異後,由乙方結算費用給甲方,結算時間為每月5-10號,如遇節假日順延。

第十六條 如果乙方需要,貨物由甲方倉庫和乙方所在地互相調撥,甲方應協助乙方將貨物調撥到乙方所在地。

第十七條 乙方認為需要為貨物在途運輸另外自行購買保險時,甲方應於貨物出庫當天提供到達目的地車輛的車牌號碼以傳真或郵件形式給乙方。

第十八條 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20xx年 9 月26 日起至20xx年9月25日止。任何一方解除協議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甲方應為自己保管乙方倉儲物,不得使第三方代為保管倉儲物。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使第三方代為保管者,對於寄託物因此所受的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甲方返還倉儲物得在甲方堆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地為之。

第二十一條 雙方未盡事宜,再協商解決。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倉儲運輸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自願的原則下籤訂以下合同:

1)甲方租用乙方庫容為立方米的倉儲場地,租用期限為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 元/立方米/天,租金採用先付後用方式,即提前預付3個月的租金。乙方負責所出租場地的安全工作,並做好防潮、防火、防鼠工作。乙方不接受甲方的危險品進庫倉儲。

2)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裝卸服務,以甲方蓋有公章的委託函傳真件作為乙方操作依據及結算憑證。如貨物以托盤進庫,裝卸費為 元/噸,如貨物以非托盤形式進庫,裝卸費為 元/噸;貨物出庫如委託乙方運輸的,免除裝卸費;如未委託乙方運輸的,出庫裝卸費與進庫裝卸費一致。

3)乙方指定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運輸服務(包括航空、公路、配送,危險品除外),運輸價格見附件,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以甲方蓋有公章的委託函傳真件作為操作依據及結算憑證。

5)運費及各項雜費結算:

每月25日丙方將本月的所有運雜費彙總,由丙方發對賬單給甲方,甲方收到後在5個工作日進行確認並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運雜費,如超過5個工作日未確認視同甲方認可運雜費總額並同意於7個工作日內支付運雜費。如逾期支付,甲方應每天支付逾期款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逾期15天在乙方催討後仍未能付款,乙方有權拒運或暫扣甲方委託的貨品。

6)關於貨損:

如未買保險且由於承運人或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運輸中產生的貨物滅損最高賠償額按為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乙方所有賠償責任,無論是如何引起的,且儘管損失或損壞的原因可能無法解釋,決不超過為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倉儲中如甲方未委託乙方投保倉儲險的所產生的貨物滅損,按實際價值進行賠償,但最高按每立方米200元進行賠償。

無論什麼情況下,對於間接損失或市場損失,乙方都不對甲方或貨主承擔責任。

乙方對以下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損失的或延誤的,不負責任: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災、罷工、民變、暴亂、戰爭等;甲方提供的資訊資料錯誤、不準確造成的損壞、延誤、錯交;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缺陷或貨物性質不適合特定運輸方式以及運輸過程中因氣候原因引起的貨物損壞或變質;包裝方法不良;交付時外表狀況良好,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或損壞及貨物合理損耗。 甲方未對貨物進行防潮處理、對因受潮而導致的貨物損壞或損失。

索賠期限:甲方在貨物發生損壞或缺失後的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索賠;沒有按照前述要求按期向乙方提出並通知乙方的索賠,應被視為放棄。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甲 方: 乙 方: 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簽約時間:

倉儲運輸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自願的原則下籤訂以下合同:

1)甲方租用乙方庫容為立方米的倉儲場地,租用期限為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為 元/立方米/天,租金採用先付後用方式,即提前預付3個月的租金。乙方負責所出租場地的安全工作,並做好防潮、防火、防鼠工作。乙方不接受甲方的危險品進庫倉儲。

2)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裝卸服務,以甲方蓋有公章的委託函傳真件作為乙方操作依據及結算憑證。如貨物以托盤進庫,裝卸費為 元/噸,如貨物以非托盤形式進庫,裝卸費為 元/噸;貨物出庫如委託乙方運輸的,免除裝卸費;如未委託乙方運輸的,出庫裝卸費與進庫裝卸費一致。

3)乙方指定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運輸服務(包括航空、公路、配送,危險品除外),運輸價格見附件,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以甲方蓋有公章的委託函傳真件作為操作依據及結算憑證。

5)運費及各項雜費結算:

每月25日丙方將本月的所有運雜費彙總,由丙方發對賬單給甲方,甲方收到後在5個工作日進行確認並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運雜費,如超過5個工作日未確認視同甲方認可運雜費總額並同意於7個工作日內支付運雜費。如逾期支付,甲方應每天支付逾期款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逾期15天在乙方催討後仍未能付款,乙方有權拒運或暫扣甲方委託的貨品。

6)關於貨損:

如未買保險且由於承運人或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運輸中產生的貨物滅損最高賠償額按為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乙方所有賠償責任,無論是如何引起的,且儘管損失或損壞的原因可能無法解釋,決不超過為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倉儲中如甲方未委託乙方投保倉儲險的所產生的貨物滅損,按實際價值進行賠償,但最高按每立方米200元進行賠償。 無論什麼情況下,對於間接損失或市場損失,乙方都不對甲方或貨主承擔責任。

乙方對以下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損失的或延誤的,不負責任: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災、罷工、民變、暴亂、戰爭等; 甲方提供的資訊資料錯誤、不準確造成的損壞、延誤、錯交;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缺陷或貨物性質不適合特定運輸方式以及運輸過程中因氣候原因引起的貨物損壞或變質; 包裝方法不良;交付時外表狀況良好,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或損壞及貨物合理損耗。  甲方未對貨物進行防潮處理、對因受潮而導致的貨物損壞或損失。索賠期限:甲方在貨物發生損壞或缺失後的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索賠;沒有按照前述要求按期向乙方提出並通知乙方的索賠,應被視為放棄。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甲 方: 乙 方: 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簽約時間:

倉儲運輸合同 篇8

甲方(託運人):

公司地址:

公司營業執照號:

乙方(承運人):

公司地址:

公司營業執照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真誠合作,自願、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從 發往 的貨物,運輸方式為(或包括): 。

2、乙方應依甲方指定方式運輸,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二、代表條款

1、如有需要,甲乙雙方可指定各自介面人處理甲乙雙方相關貨運事宜;甲乙雙方所指定介面人發生變更時,應書面通知對方。

2、經甲乙雙方指定的物流人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檔案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受本合同所具有法律效力約束。

三、貨物及包裝

1、甲方交付乙方之貨物必須是能安全、合法運送的,不能包含危險物品,違禁、違規之物品。如甲方託運違禁、違規之貨物,乙方有權不退還其運費,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甲方需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如因包裝不當導致的貨損貨差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貨物交接

1、乙方按照約定負責在甲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收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地點。

五、價格、結算與付款

1、甲乙雙方按照約定的價格進行結算,具體結算價格見附件一。如果附件沒有附價格表,則以乙方在資訊系統給甲方的報價為準。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報價均為人民幣報價,如果涉及到以其它幣種付款,由雙方協商折算的匯率。

2、甲方應預付運費給乙方,當甲方餘額不足以支付運費時,乙方有權暫扣貨物,直到甲方付清運費,再發運貨物。

3、甲方通過轉賬方式支付貨款,乙方收款銀行資料如下: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六、賠償規則

1.所有可追蹤查詢的貨物,在乙方收到貨物以後,實際承運商收到貨物以前(以網站上收件資訊為準),如果貨物出現丟失,乙方按照三倍運費賠償給甲方,不再另外退運費。

2.快遞、專線及EMS類貨物,在乙方轉交給實際承運商,即在承運商網站上可以查詢到包裹的收件資訊以後丟失,按照申報價值進行賠償,最高不超過100美金;另外退還運費給甲方;個別單獨說明的運輸服務除外。單獨說明是指達方物流在其官方網站或者系統有文字內容加以說明。

3.小包掛號類貨物(中國郵政掛號除外),在乙方轉交給實際承運商,即在承運商網站上可以查詢到包裹的收件資訊以後丟失,乙方會協助甲方向實際承運商申請賠償。如果實際承運商接受索賠申請並確認賠償,乙方按照申報價值進行賠償,最高不超過40美金;是否退回運費,視承運商實際賠償結果而定。

4.中國郵政小包掛號件及所有不可追蹤的貨物沒有賠償。

5.在賠償範圍內的貨物,七個工作日(從出貨當天算起)不上網即認定為上網前丟失,甲方必須在確認丟失後的1個月內提出索賠申請,過期不受理。

6.貨物上網以後,當實際承運商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貨物丟失以後,才能認定貨物為上網後丟失,甲方必須在確認丟失後的1個月內提出索賠申請,過期不受理。

7.如果是貴重物品且該類物品在乙方保價服務承保範圍之類,可以使用乙方的保價服務。如未投保,按以上通用規則進行賠償,不再接受任何申訴。

8.如果是因為海關、爆倉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及丟失,沒有賠償。

七、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可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修改合同條款或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 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沒有徵得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把其在合同下的權利或責任轉讓給無關的第三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之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簽約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倉儲運輸合同 篇9

貨物運輸合同的內容並無固定的 ,筆者在此列出了自己總結的陸路貨物運輸合同內容 (每條不分先後順序)

第一:承運方和託運方的個人資訊

第二: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情況

第三:包裝要求

第四:貨物運輸的時間地點

第五:運輸費用

第六:貨物裝卸責任及費用

第七:託運方、承運方和收貨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雙方的違約責任

第九:意外不可抗力的規定

第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合同本身相關事宜

合同

託運方:                  承運方: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影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_忍崛。_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 ‰ 向託運方收取。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 保價期限

自託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_扔行АM性巳擻Υ諢蹺鍥鷦酥_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註明保價金額或宣告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_茸盎蹺鍤_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 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                  承運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職  位:                 職  位: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

相比陸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的內容較少些, 也相對簡單些。合同主要內容如下:貨物名稱、重量、件數、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包裝要求及運輸標誌;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運費、港口費和其他費用及其結算方式;承運日期、運到期限(規定期限或商定期限)和貨物價值;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以下是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根據經濟民法典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需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 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倉儲運輸合同 篇10

存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保管方:(以下簡稱乙方) 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乙方和甲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倉儲物

二、倉儲費用

乙方提供倉庫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倉庫租金按月包庫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計月租金為_________元整。

三、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出入庫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

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儲存一份。

五、驗收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驗收期限:_________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乙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六、貨物的損耗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七、付款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甲方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甲方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餘保管費用;

3.保管費用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八、乙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甲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4.由乙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甲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九、甲方的責任

1.由於甲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甲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____%(或____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甲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乙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甲方負責。

5.甲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甲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甲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乙方代運的貨物,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十、宣告及保證

(一)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郵件、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倉儲運輸合同 篇11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

承運方: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  承運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開戶銀行:__  開戶銀行: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倉儲運輸合同 篇12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為滿足本公司正常均衡供貨需要,保證商品按區及時準確配送到貿易客戶,甲方將倉庫及倉儲商品,委託乙方進行倉儲、保管、配送、貨架器具回收,以及資訊反饋等倉儲物流服務,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一、貨物驗收:

1、乙方負責廠家供貨時的商品驗收工作,包裝外觀、品種規格、數量及質量的驗收,如發現訂貨與到貨不符或日期等質量問題需及時通知甲方並在單據上簽字註明。

2、乙方不得將未複核驗收的商品矇混進倉。不可以事後驗收為藉口,推卸出現差錯、損失的責任。

3、自商品驗收入庫之後,商品的保管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對每件商品指定保管責任人,並對商品的丟失、被盜、損傷、髒汙、黴變、過期等負有直接的工作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倉儲保管:

1、商品及貨架進倉後,乙方應及時做好商品的接收、裝卸工作,裝卸搬運商品需輕拿輕放,嚴禁亂丟亂扔、野蠻裝卸。

2、乙方儲存商品時按商品類別合理排放。堆碼商品不超高、不超重、不倒塌、不壓垮。

3、乙方必須定期檢查商品,每天做好防黴、防蟲、防損傷、防過期、防髒汙以及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商品安全。倉儲時商品不能直接接觸地面,並嚴格按先進先出原則。

4、倉儲保管細則參看《倉庫管理規定》。

三、配送服務:

1、乙方負責每天中午前到甲方辦公室收取送貨單,並根據甲方送貨單及時準確將商品送到貿易客戶倉庫。

2、乙方負責每天按送貨地點遠近安排司機送貨路線,確保公平公正並及時與司機溝通。

四、票據管理和資訊反饋:

1、乙方負責將核對條碼並驗收後的商品錄入電腦,保持資料準確。

2、乙方保持每天流轉送貨、配送、贈送、退貨、調撥等等的資料準確,單據按公司要求登記留底備份。

3、送貨單倉庫需劃單的,乙方必須及時在電腦系統更改,重新打單後方可送貨。

4、乙方對存貨不足、保質期臨近商品、暢供斷貨品、來貨未銷或滯銷品要及時以書面記錄形式通知反饋。

五、責任及義務:

1、#####

2、乙方須向甲方繳交押金萬元,合同期滿時予以退還。商品在倉儲、配送過程中,由於管理不善而發生丟失、損壞、過期的,乙方須承擔

責任。鼠咬及人為損壞的,合同期前6個月甲乙雙方各承擔商品金額的50%,以後由

乙方100%承擔;庫存商品丟失及過期的,乙方負責按出貨價100%賠償。

3、成本倉及半成品倉舊日期商品未及時書面上報甲方處理的,或超過二個月未處理舊

貨商品未書面上報的,責任在乙方,由乙方負責購買。

4、#######

5、#########

6、乙方按先進先出原則進行配送甲方商品。並且每週必須清理倉庫散貨。甲乙雙方每月5日、15日、25日進行一次賬務核對並雙方簽字、確認甲乙雙方每月第一個週六盤點倉庫並雙方核對資料,乙方應保證甲方商品安全及資料準確。盤點時庫存缺少的,缺少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工資每月在核對盤點差異後發放。

六、補充事項:……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如有補充或變更,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關此合同的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出現爭議無法解決時可通過國家司法途徑解決。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需繼續合作,則在本合同到期前90天進行洽商,重新簽訂服務合同。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託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蓋章: 蓋章:

日期:20xx年月日 日期:20xx年月日

倉儲運輸合同 篇13

貨物運輸合同的內容並無固定的格式,筆者在此列出了自己總結的陸路貨物運輸合同內容範本(每條不分先後順序)

第一:承運方和託運方的個人資訊

第二: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情況

第三:包裝要求

第四:貨物運輸的時間地點

第五:運輸費用

第六:貨物裝卸責任及費用

第七:託運方、承運方和收貨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雙方的違約責任

第九:意外不可抗力的規定

第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合同本身相關事宜

合同範本

託運方:                  承運方: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影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 ‰ 向託運方收取。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 保價期限

自託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託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註明保價金額或宣告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 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                  承運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職  位:                 職  位: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本】

相比陸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的內容較少些,格式也相對簡單些。合同主要內容如下:貨物名稱、重量、件數、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包裝要求及運輸標誌;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運費、港口費和其他費用及其結算方式;承運日期、運到期限(規定期限或商定期限)和貨物價值;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以下是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範本

根據民法典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需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倉儲運輸合同 篇14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確立合作關係, 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並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產品資料所示的品名、貨號及操作儲存要求進行貨物的裝卸、儲存及運輸。

第二條 乙方將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澄江路1005號倉庫堆藏及保管和運輸,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三條 甲方對於寄託物堆藏自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責,如就其所保管倉儲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條自乙方首批貨物入至甲方倉庫起的一個月內,出貨時乙方會派專人到場協助甲方專人入庫、理貨、發貨、盤點等相關事宜。待甲方對產品規格包裝瞭解掌握後,甲方應自行承擔理貨、發貨等相關事宜的責任。

第五條 貨物入庫時,乙方會派專人到場協助甲方將貨物入庫,由甲方簽收單據。

第六條 每月月底,乙方會派專人到場協同甲方對貨物盤點。

第七條 在報表完全正確情況下,當實物出現盤虧時,由甲方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八條 乙方會以傳真或郵件的形式,通知甲方發貨,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將貨物準時運到指定的地點。

第九條-1日期從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10月26日一個月內,乙方派專人到場協同發貨,如發生貨物發錯,乙方承擔全部運輸費用。如發生貨物發錯,甲方承擔全部運輸費用。

第十條 甲方應對運輸的貨物認真負責安全,對於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遺失、短缺、損壞、人為的變質,由甲方按照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乙方。

第十三條 甲方把運輸貨物的運輸憑證於發貨當天郵件或傳真給乙方,運輸憑證需註明日期、運單號、發件人、收件人、始發站、目的站,件數、重量、貨物型別,結算金額等,並蓋章。以便乙方存根,方便結賬。

第十四條 每月最後一天為庫存檔點日,如遇節假日順延,盤點後由甲方提供當月貨物庫存明細報表、運輸費用表,以郵件或傳真的形式發給乙方,以便雙方對賬。在對帳中,雙方賬目產生差異時,甲方應當協助乙方查清差異。

第十五條 付款採用月結方式,每月1-5號出對賬單,經甲乙雙方對賬無差異後,由乙方結算費用給甲方,結算時間為每月5-10號,如遇節假日順延。

第十六條 如果乙方需要,貨物由甲方倉庫和乙方所在地互相調撥,甲方應協助乙方將貨物調撥到乙方所在地。

第十七條 乙方認為需要為貨物在途運輸另外自行購買保險時,甲方應於貨物出庫當天提供到達目的地車輛的車牌號碼以傳真或郵件形式給乙方。

第十八條 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20xx年 9 月26 日起至20xx年9月25日止。任何一方解除協議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甲方應為自己保管乙方倉儲物,不得使第三方代為保管倉儲物。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使第三方代為保管者,對於寄託物因此所受的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甲方返還倉儲物得在甲方堆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地為之。

第二十一條 雙方未盡事宜,再協商解決。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倉儲運輸合同 篇15

貨物運輸合同的內容並無固定的格式,筆者在此列出了自己總結的陸路貨物運輸合同內容範本(每條不分先後順序)

第一:承運方和託運方的個人資訊

第二: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情況

第三:包裝要求

第四:貨物運輸的時間地點

第五:運輸費用

第六:貨物裝卸責任及費用

第七:託運方、承運方和收貨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雙方的違約責任

第九:意外不可抗力的規定

第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合同本身相關事宜

合同範本

託運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影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向託運方收取。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保價期限

自託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託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註明保價金額或宣告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第十二條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年月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承運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職位:職位: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本】

相比陸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的內容較少些,格式也相對簡單些。合同主要內容如下:貨物名稱、重量、件數、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包裝要求及運輸標誌;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運費、港口費和其他費用及其結算方式;承運日期、運到期限(規定期限或商定期限)和貨物價值;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以下是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範本

根據民法典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天內集中於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需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年月日

倉儲運輸合同 篇1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雙方於 200 年 月 日,在 ,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範圍及方式

1.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甲方倉庫所輻射範圍內的甲方指定產品的(運輸√ 、倉儲√ )業務,(請打勾選擇)未選擇簽訂的業務條款無效;甲方倉庫地址或輻射範圍變更時由甲方物流部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運輸方式分為汽車運輸、鐵路運輸、海運、零擔運輸和整車運輸等。

第二條 貨物交接責任

1.由甲方向乙方下達運輸指令,指令中應標明貨物的名稱、發站 、數量以及收貨人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有效收貨人的簽名或蓋章模式。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收/提貨人授權書。

3.乙方嚴格按照甲方運輸指令中標明的狀態提取貨物,如發現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

4.乙方所派車輛必須手續齊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效能良好,廂內乾淨、乾燥、無異味,平整而沒有明顯的凸出物體,還必須配備防雨蓬布、粗繩索及保護材料。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裝車,並視為乙方沒有派車提貨。

5. 乙方對所運輸的甲方產品有責任購買貨物基本險,嚴禁車輛攜帶走私物品、黃色物品和毒品等國家違禁物,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6.貨物送達後,乙方應要求收貨方進行簽收並檢查簽收模式與甲方物流部提供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則視為無效簽收,簽收的內容包括型號、數量、到貨時間(具體到小時),如有塗改須有收貨單位蓋章;乙方對貨物簽收內容的有效性負責,有效簽收的回執聯作為備查依據,當客戶提出質疑後,由乙方負責解釋並處理,如發生賠償糾紛,由乙方負責賠償。

7.乙方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變更收貨人,甲方應承擔由此增加的運輸費用。

8.如甲方有加急定單需求,乙方應儘量滿足,甲方必須在運輸指令中註明“加急”字樣,說明具體時限,並依照加急時限進行運輸及時率考核。

9.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將上月實際運輸的收貨人有效簽收單據回執聯返回甲方,對於當月11日至當月30日之間返回的有效簽收單據回執聯,乙方應承擔200元/單的違約責任。超過當月30日仍未能返回有效簽收單據回執聯的,且不能證明貨物已經安全送達時,甲方將視為貨物走失,乙方應按照甲方貨物的合同價格進行賠償。

第三條 倉儲貨物的種類及在庫風險

1.甲方要求乙方在雙方選定的倉庫負責甲方貨物的出入庫裝卸及在庫管理。

2.應甲方的要求,乙方需管理甲方經營部和客戶餘留暫存在倉庫的所有貨物;按甲方認可的甲方下屬單位指令和雙方共同議定的流程進行出入庫作業及此部分貨物在庫安全。

3.乙方負責承擔甲方到庫貨物卸下運輸車輛(卸貨簽收)至貨物裝上提貨車輛(提貨人提貨簽收)之間的貨物所有安全責任。

第四條 倉儲合作區域及庫房硬體要求

1.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庫房,由乙方負責倉儲管理。在運作過程中,乙方調整倉庫時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通知內容含倉庫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調整面積等,並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庫房應安全、衛生、乾燥、整潔;有足夠大的停車場;裝卸區應建有遮雨棚;庫區道路和庫區外圍10公里內的主幹道應平整、暢通便利、不受交通管制。

第五條 物流費用計價方式

1、 汽運、鐵運、海運價格:執行汽運、鐵運、海運的點到點整車運價,根據產品具體型號整車、火車車皮、集裝箱滿載量轉換得出單臺價格。

2、 幹線零擔價格:執行幹線點到點零擔單臺運價。

3、 配送價格:為區域小類臺價,分為零擔價格和整車價格,甲方在一次性交接給乙方的運輸指令中如果單個運輸點的貨物體積達到或超過18立方米時按整車運輸價格結算,否則按零擔價格結算。

4、 倉儲價格:按照單位面積租賃價格及有效面積利用率核算。

5、 裝卸價格:執行單臺裝卸價格,按照裝、卸動作分別計價。

第五條 費用支付方式

1.為保證乙方能夠按時收到物流費用,乙方委託甲方把物流費用支付給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具委託付款書給甲方,乙方承擔由此帶來的所有責任。甲方同意並接受乙方的建議,並按乙方的委託指令付款,甲方不承擔由此帶來的任何責任。

2.乙方應具有開具合法有效可抵扣進項稅的運輸、裝卸、倉儲發票的資格,如乙方不能開具合法有效可抵扣進項稅的運輸、裝卸、倉儲發票,甲方有權不支付物流費用,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依據乙方的運輸服務水平增減運輸範圍。

2.乙方宣告具有國家規定的從事物流行業及倉儲業務的資質,若因不符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因甲方物流改革需要,須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4.乙方應對運輸和倉儲貨物建立跟蹤機制,一旦發生意外造成無法按要求時間、數量、質量送達指定收貨人時,應及時向甲方物流部反映,以便妥善處理。

5.雙方對對方在洽談和/或履行本協議期間提供的任何專有的、祕密的或保密性的資料和資料予以保密,並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人士披露,否則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保留追索賠償損失的權力。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免除責任:由於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造成雙方未能按約定履行合同約定各項條款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由於乙方延遲執行運輸指令而發生不可抗力時除外。

2.甲、乙雙方對重大問題的討論均採用書面形式交換意見,並實行簽收制度。雙方應指定簽收人及代簽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對方的檔案;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書面意見後,另一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覆(另有約定的除外),逾期不答覆的,視為接受。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時間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期間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變更或終止協議,但需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獲得對方認可。新的協議未簽訂前,仍按照本協議條款執行。

第九條 法律效力

1.以上合同中未明確事項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與本合同發生衝突時以本合同中的規定為準。

2.如甲乙雙方以前簽訂的合同未終止且與本合同存在差異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合同終止

在下列條件下,合同可以終止:

1.合同期滿。

2.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合同。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4.協議規定或國家相關法規一方有權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時,該方可決定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及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成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等產生的任何爭議及本合同未盡事宜,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若一方不願或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倉儲運輸合同 篇1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代儲存,為了加強雙方責任,擬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倉庫租金計算

1.為了提高倉庫使用率,確保物資安全,經協商,確定乙方提供倉庫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倉庫租金按月包庫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合計月租金為_________元整。

二、貨物進出庫手續

2.為加強進、出庫管理,甲方應按時通知乙方年度、季度、月份進貨計劃、以利乙方安排各項勞務計劃,及時做好收發工作。

3.貨物入庫一律憑甲方規定憑證所列數量、名稱,核點無誤後,乙方按規定通知甲方及時記賬備存。

4.貨物入庫前,乙方負責卸車,並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會同有關部門作出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甲方與有關部門處理。

5.凡是貨物出庫一律憑甲方規定的憑證辦法發貨,否則不予辦理。

6.貨物進、出庫過程中,如發生差錯、事故,應由責任方負責。如因乙方保管不妥,或裝卸過程中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需要發往外埠的貨物,甲方應在鐵路規定的時間內,向鐵路部門申請車皮計劃,然後通知乙方向發站辦理請車,並及時辦理整車發貨事宜,有關鐵路運雜費用暫由乙方墊付,然後再向甲方結算。

三、勞務費的結算

8.凡整車到達乙方專用線裝卸(包括上下盤站作業)進庫費每噸收____元,出庫費每噸收____元。(如火車發貨仍按____元)為便於結算應在入庫時一次收清,出庫不另收費。

9.凡甲方在乙方專用線上卸車後,組織直髮貨物,進出庫每噸各收_____元,直髮貨物各項手續均由甲方辦理,乙方只負責裝卸勞務。有關數量、質量、外觀由收貨人負責。

10.凡汽車到達貨物進、出庫每噸收_____元(入庫前視同第四條辦理)

11.凡整車到達專用線的過載車輛,每車皮噸按一元計收過軌費,取送調車費每節_____元,由乙方墊付,月底向甲方結算。乙方結算時應將發站、車號、噸位抄寫一份送甲方核對)。

四、其他事項

12.甲方如需乙方汽車運輸及裝卸貨物時,其費用標準按北京市運輸公司規定計算。

13.甲方需乙方在庫內提供勞務時,所需材料由甲方負責供應,乙方提供勞力工,每工時按_____元計算。(不足4小時按半工日,超過4小時按一工日)

14.為確保庫存賬物相符,每月末雙方對賬一次,如發現庫存不符合應及時查清,以免影響正常收發、儲備。

15.乙方在每月末提出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向甲方開戶行託收結算。

五、共同責任

16.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期滿雙方無異議,本協議繼續生效,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安排調整倉庫。終止協議時,雙方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密切協作,爭取儘快出庫,最遲在三個月出清。

17.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18.本協議一式____份(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倉儲運輸合同 篇18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

受託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業務合作範圍

本合同合作內容是乙方為甲方提供物流倉儲服務。甲方將其貨物委託給乙方管理和操作;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併為本業務服務提供必要的設施裝置。本業務內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倉庫;

2.倉儲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貨物出入庫及倉儲日常管理,日常盤點等服務;

3.單據及資料服務: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倉儲管理報表,並妥善保留業務單據;

4.倉儲增值服務:當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除倉儲管理之外的增值服務,如:打碼、更換包裝、

二次包裝、銷燬等服務時,應在合理時間內提前告知乙方,並在雙方對服務標準及價格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由乙方提供上述服務。

第二條甲、乙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權力能力及主體資格;

2)甲方保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合法經營;

3)甲方應遵守乙方執行倉儲管理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4)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貨物不得含有危險品、汙染品、違禁品等有害或違法物品,如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貨物因甲方原因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及損害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各項費用;

2.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權利能力和主體資格;

2)乙方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合法經營;

3)乙方負責倉庫的安全保衛工作,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貨物儲存標準對貨物進行保管。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可代甲方為其儲存在乙方倉庫內的貨物購買保險,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委託貨物的貨損,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產品貨值表》進行相應賠償,但最高賠償數額不超過甲方產品的銷售價格。

5)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甲方貨物遭受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取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定義,包括:戰爭、動亂、飛行物體墜落、商品自身問題或溫溼度引起的變質、變色、發黴等非甲乙雙方的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風、雨、洪水、雪、地震等。

第三條服務費用及標準

1.本業務的具體費用標準詳見《物流服務收費標準》。

2.本業務費用決定的前提條件

1)本業務相關的報價(以下稱“本報價”)表示的前提條件是《倉配物流收費標準》中指定的服務內容,如果超出指定的服務內容之外,報價另行商定。

2)甲方在本報價的貨品因特殊要求而另需增加裝置時,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雙方每月結算一次。即:乙方每月5日前(如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發生的《物流費用結算表》以郵件的形式傳送給甲方,甲方應在乙方郵件發出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並通知乙方開立發票,逾期不確認的視為甲方無異議。如果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上月《物流費用結算表》存在異議,其應在收到上述結算表後5個工作日內提出並與乙方核對,雙方確認無誤後,甲方通知乙方開立發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30日內付款;

2.付款方式:甲方以銀行轉帳形式匯至乙方指定的以下帳戶。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逾期付款違約金:若甲方逾期支付支付乙方本合同項下物流服務費用的,則須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公式:違約金總金額=甲方應付當期物流服務費總金額×0.5%×逾期天數。

如果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物流服務費用超過60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及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時,對方可立即停止履行本協議;

3.在甲、乙任何一方未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如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未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本合同結束後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以此類推。

4.本合同之終止並不影響本合同協議項下未完成之結算或任何一方付款義務以及其他在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所瞭解的對方企業資訊,即使本合同終止後,在事先沒有得到對方的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分歧和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同意並簽字的解決方案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服務協議與補充協議相沖突的部分,以補充協議為準。

3.如雙方協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對本合同任何變更、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檔案確認。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倉儲運輸合同 篇19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 年 月 日 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 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運費:

倉儲運輸合同 篇20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

受託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業務合作範圍

本合同合作內容是乙方為甲方提供物流倉儲服務。甲方將其貨物委託給乙方管理和操作;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併為本業務服務提供必要的設施裝置。本業務內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倉庫;

2.倉儲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貨物出入庫及倉儲日常管理,日常盤點等服務;

3.單據及資料服務: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倉儲管理報表,並妥善保留業務單據;

4.倉儲增值服務:當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除倉儲管理之外的增值服務,如:打碼、更換包裝、

二次包裝、銷燬等服務時,應在合理時間內提前告知乙方,並在雙方對服務標準及價格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由乙方提供上述服務。

第二條甲、乙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權力能力及主體資格;

2)甲方保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合法經營;

3)甲方應遵守乙方執行倉儲管理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4)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貨物不得含有危險品、汙染品、違禁品等有害或違法物品,如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貨物因甲方原因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及損害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各項費用;

2.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權利能力和主體資格;

2)乙方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合法經營;

3)乙方負責倉庫的安全保衛工作,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貨物儲存標準對貨物進行保管。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可代甲方為其儲存在乙方倉庫內的貨物購買保險,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委託貨物的貨損,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產品貨值表》進行相應賠償,但最高賠償數額不超過甲方產品的銷售價格。

5)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甲方貨物遭受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取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定義,包括:戰爭、動亂、飛行物體墜落、商品自身問題或溫溼度引起的變質、變色、發黴等非甲乙雙方的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風、雨、洪水、雪、地震等。

第三條服務費用及標準

1.本業務的具體費用標準詳見《物流服務收費標準》。

2.本業務費用決定的前提條件

1)本業務相關的報價(以下稱“本報價”)表示的前提條件是《倉配物流收費標準》中指定的服務內容,如果超出指定的服務內容之外,報價另行商定。

2)甲方在本報價的貨品因特殊要求而另需增加裝置時,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雙方每月結算一次。即:乙方每月5日前(如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發生的《物流費用結算表》以郵件的形式傳送給甲方,甲方應在乙方郵件發出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並通知乙方開立發票,逾期不確認的視為甲方無異議。如果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上月《物流費用結算表》存在異議,其應在收到上述結算表後5個工作日內提出並與乙方核對,雙方確認無誤後,甲方通知乙方開立發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30日內付款;

2.付款方式:甲方以銀行轉帳形式匯至乙方指定的以下帳戶。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逾期付款違約金:若甲方逾期支付支付乙方本合同項下物流服務費用的,則須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公式:違約金總金額=甲方應付當期物流服務費總金額×0.5%×逾期天數。

如果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物流服務費用超過60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及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時,對方可立即停止履行本協議;

3.在甲、乙任何一方未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如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未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本合同結束後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以此類推。

4.本合同之終止並不影響本合同協議項下未完成之結算或任何一方付款義務以及其他在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所瞭解的對方企業資訊,即使本合同終止後,在事先沒有得到對方的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分歧和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同意並簽字的解決方案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服務協議與補充協議相沖突的部分,以補充協議為準。

3.如雙方協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對本合同任何變更、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檔案確認。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倉儲運輸合同 篇21

甲方(託運人):

公司地址:

公司營業執照號:

乙方(承運人):

公司地址: 公司營業執照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真誠合作,自願、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從 發往 的貨物,運輸方式為(或包括): 。

2、乙方應依甲方指定方式運輸,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二、代表條款

1、如有需要,甲乙雙方可指定各自介面人處理甲乙雙方相關貨運事宜;甲乙雙方所指定介面人發生變更時,應書面通知對方。

2、經甲乙雙方指定的物流人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檔案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受本合同所具有法律效力約束。

三、貨物及包裝

1、甲方交付乙方之貨物必須是能安全、合法運送的,不能包含危險物品,違禁、違規之物品。如甲方託運違禁、違規之貨物,乙方有權不退還其運費,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甲方需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如因包裝不當導致的貨損貨差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貨物交接

1、乙方按照約定負責在甲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收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地點。

五、價格、結算與付款

1、甲乙雙方按照約定的價格進行結算,具體結算價格見附件一。如果附件沒有附價格表,則以乙方在資訊系統給甲方的報價為準。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報價均為人民幣報價,如果涉及到以其它幣種付款,由雙方協商折算的匯率。

2、甲方應預付運費給乙方,當甲方餘額不足以支付運費時,乙方有權暫扣貨物,直到甲方付清運費,再發運貨物。

3、甲方通過轉賬方式支付貨款,乙方收款銀行資料如下: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六、賠償規則

1.所有可追蹤查詢的貨物,在乙方收到貨物以後,實際承運商收到貨物以前(以網站上收件資訊為準),如果貨物出現丟失,乙方按照三倍運費賠償給甲方,不再另外退運費。

2.快遞、專線及EMS類貨物,在乙方轉交給實際承運商,即在承運商網站上可以查詢到包裹的收件資訊以後丟失,按照申報價值進行賠償,最高不超過100美金;另外退還運費給甲方;個別單獨說明的運輸服務除外。單獨說明是指達方物流在其官方網站或者系統有文字內容加以說明。

3.小包掛號類貨物(中國郵政掛號除外),在乙方轉交給實際承運商,即在承運商網站上可以查詢到包裹的收件資訊以後丟失,乙方會協助甲方向實際承運商申請賠償。如果實際承運商接受索賠申請並確認賠償,乙方按照申報價值進行賠償,最高不超過40美金;是否退回運費,視承運商實際賠償結果而定。

4.中國郵政小包掛號件及所有不可追蹤的貨物沒有賠償。

5.在賠償範圍內的貨物,七個工作日(從出貨當天算起)不上網即認定為上網前丟失,甲方必須在確認丟失後的1個月內提出索賠申請,過期不受理。

6.貨物上網以後,當實際承運商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貨物丟失以後,才能認定貨物為上網後丟失,甲方必須在確認丟失後的1個月內提出索賠申請,過期不受理。

7.如果是貴重物品且該類物品在乙方保價服務承保範圍之類,可以使用乙方的保價服務。如未投保,按以上通用規則進行賠償,不再接受任何申訴。

8.如果是因為海關、爆倉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及丟失,沒有賠償。

七、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可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修改合同條款或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 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沒有徵得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把其在合同下的權利或責任轉讓給無關的第三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之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簽約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倉儲運輸合同 篇22

存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倉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存貨人和保管人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人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人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人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人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4)由保管人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人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地點外,並賠償存貨人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他約定責任

2.存貨人的責任

(1)由於存貨人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人庫時,存貨人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_%(或_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人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人償付違約金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人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人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人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毀損、變質的,由存貨人負責。

(5)存貨人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人(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人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人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人代運的貨物,存貨人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他約定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__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存貨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章):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製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倉儲運輸合同 篇23

保管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存貨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堆藏及保管倉儲物訂立倉庫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將所有後開標示記載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______倉庫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 甲方保管寄託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並隨時注意查明保持該倉儲物及原狀完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的義務。

價目表(略)

第四條 前條保管費支付時期約定每月______日,乙方應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一次。

但倉庫內堆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滅失敗倉庫契約消滅的,甲方得就其已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數計算請求保管費,乙方決無異議。

第五條 甲方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

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為限。

第六條 乙方對倉儲物除於寄託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倉儲物有發生危險

第七條 本契約終了後甲方即無繼續堆藏及保管倉儲物的義務,而應將寄託物返還於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應即返還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託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 甲方依前條規定行使拍賣權,就寄託物拍賣其所得分,扣去因拍賣所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田,以及因遲延移去寄託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餘甲方應將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

第九條 甲方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以達清償的目的,對於倉儲物可行使留置權。

第十條 甲方對於寄託物堆藏自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責,如就其所保管倉儲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倉儲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倉儲物。

第十二條 甲方未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亦非習慣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為保管者,對於寄託物因此所受的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項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倉儲物,但甲方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為堆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 保管期間屆滿後甲方應將倉儲物及其所生孳息一併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 甲方返還倉儲物得在甲方堆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地為之。

但寄託物如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轉使第三人代為保管的,得於倉儲物的現在地返還。

第十六條 甲方在保管期間如有第三人就寄託物對甲方提起訴訟,主張寄託物系其所有而對甲方訴請返還或就寄託物為假扣押假處分的執行時,甲方有應即時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對於倉庫堆藏的倉儲物發生黴爛、發酵、蒸發變質等有減少價格之虞時,應有從速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對於前二條危險通知的義務如怠於履行、致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式維護權利因此所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之責。

第十九條 甲方因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請求,應許其檢點倉儲物使其可查悉倉儲物的現狀以防止其損壞滅失或其他減少價格的危險,亦應允許其摘取樣本,甲方絕無異議。

第二十條 甲方於本合同訂立同時應由倉庫簿填發倉庫交付乙方收執。

第二十一條 前條倉單如遺失、被盜或滅失時可請求補發。但應先由乙方或倉庫單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式宣告其原填發倉單為無效後,始得請求補發。

第二十二條 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於倉單填發後認為有將倉儲分割為數部分以便分別處分的必要者,甲方自當應其請求為之分割換髮各該部分的倉單,但原倉單同時由持有人交還甲方收回。

前項分割倉儲物及填發新倉單的費用由請求人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除寄託物滅失保管期限屆滿,或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致給付不能解除條件成就解除權及撤銷權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為的消滅原因而歸於消滅外,在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均值得隨時終止契約而請求返還寄託物。

寄託物標示 (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