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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採購合同正規格式(通用11篇)

欄目: 採購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46W

框架採購合同正規格式 篇1

合同編號:

框架採購合同正規格式(通用11篇)

甲方(供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乙方(需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購買 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標的物(規格、型號、單位、數量等):

二、質量標準:

1、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現行或最新國家標準、行業有關標準以及乙方提供或經乙方會籤的產品圖樣、技術要求及驗收規範等;屬國家強制認證(簡稱“3C”)產品應有認證證書並在產品上附“3C”標誌;沒有國家、行業、企業等相關標準的,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釋予以履行。

2、產品質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後算起 壹 年。質保期內甲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甲方對產品質量及其產生的不良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三、包裝方式:甲方應為產品提供適宜運輸的包裝方式,並附有相關資料和明顯標識,對於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毀,甲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全部損失。

四、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承擔: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向甲方下達次月訂單(訂單應註明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品牌及交貨日期),作為甲方交貨的依據。

2、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訂單後 4個小時內回覆,並確認回傳給乙方;確認後的訂單甲方必須嚴格執行。

3、甲方按乙方訂單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完全交付乙方,訂單未指定地點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廠;產品途中運輸費、裝卸費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風險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每次供貨時必須隨貨提交產品自檢的合格報告書及送貨清單(註明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含稅單價),並蓋章確認。

五、產品的驗收及異議:

1、乙方依據質量標準要求條款對每批到達的產品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產品有權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應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乙方僅對產品的數量、規格、型號與外觀進行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對產品潛在的質量問題免責。乙方有權以實際使用過程為期限對產品的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3、甲方收到乙方通過傳真、郵件、電話等方式的反饋後,應當於4個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對乙方的反饋進行回覆,並在2日內將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按同等數量替換為合格產品,否則,即視同預設乙方的處理意見,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對甲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回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不負保管責任;甲方對取回的產品質量持有異議,可以取回產品的三日內提出書面異議與權威見證性資料,否則,視同接受乙方的意見。

六、質量保證金:

甲方以貨款 萬元作為本合同產品的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於最長一項產品質保期屆滿後10個工作日內結清,保證金不計利息。

七、結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 28日前開具當月貨款全額的增值稅發票,乙方收到發票並經核對無誤後於次月 30日前結清上月貨款(不含保證金)。

2、付款方式:銀行轉賬或承兌匯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訂單或發貨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 1日,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當筆訂單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同意乙方從當月貨款或保證金中扣除,逾期超過5日者,視為無法交貨,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無法交貨或產品質量無法按約定標準執行(包括但不限於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等不合規定或約定),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當次訂單貨款總額30%的違約金,若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應付金額5‰的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3日內向對方通報,並盡最大努力予以補救,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它約定: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 3 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

2、本合同簽訂後,產品價格漲幅超過 20 %時,雙方對於價格可另行協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確認訂單;遇降則降。

3、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郵箱或傳真號碼以 書面 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對由此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4、本合同所含的條款應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予以執行,如上述條款的適用性在任何程式上被依法解釋為全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可執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應當繼續完全有效和履行。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另行友好協商,並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一經雙方簽字蓋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壹年,但甲方對產品質量的保證和保密責任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書一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貳份。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地址:代表(簽字):電話:電子郵箱:開戶行:帳號:郵編:(章)傳真:

乙方: 地址: 代表(簽字):電話: 電子郵箱: 開戶行: 帳號: 郵編: (章) 傳真:

年月日:

框架採購合同正規格式 篇2

買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賣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及具體採購安排

1.1買方和賣方同意由賣方作為買方的裝置及服務供應商,在內、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訂單,賣方向買方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出售光纜(“貨物”)和服務。

1.1.1買方有權按照實際採購需求向賣方下達訂單;向賣方下達訂單的採購單位(“採購方”)是買方;買方確定中標份額比例,分配相應地區由賣方供貨,賣方無選擇具體供貨區域的權力(如山區等);在實際供貨過程中,買方有權調整供貨區域,賣方不得拒絕。

1.1.2賣方必須滿足是一般納稅人,必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提供本期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賣方應免費提供快速聯結器在實際使用中所必須使用的各種工具;賣方必須保證能嚴格按照買方的相關技術標準生產快速聯結器;賣方供貨份額達到標的額度以後,如所負責區域還有供貨要求,買方根據情況有權安排其他供應商提供產品。本合同的雙方指賣方以及買方和/或採購方。

1.2買方和賣方確認,賣方為本合同的裝置供應商,未經買方和採購方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本合同及/或訂單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

1.3根據本合同下達的訂單受本合同的約束。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買方和/或採購方不再向賣方下達訂單,但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的其

他規定和已下達的訂單繼續履行已簽署的訂單,直至該訂單下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訂單終止或解除,不影響本合同效力。

1.4訂單確認方式:

1.4. 1訂單確認方式為以下第種方式:

(1)雙方簽字蓋章。

(2)其他方式:

1.4.2確認的訂單一經傳回,即對賣方具有約束力。未經採購方同意,賣方不得再對所傳回訂單進行變更或撤銷。

1.5賣方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買方有權取消其裝置供應商及服務提供方資格:

1.5.1賣方違反本合同第1.2條規定,將本合同及/或訂單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

1.5.2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條 價格

2.1賣方根據本合同向買方和/或採購方提供的貨物及服務的單價詳見附件。具體以訂單結算。

2.2 訂單總價包括:

(1)賣方應提供的本合同範圍完整的合同裝置的費用。

(2)賣方應提供工程服務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裝置安裝、督導、調測、優化、開通等服務),保修期內維修、升級和技術服務費用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各項服務費用。

(3)賣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規定的要求完成裝置整合的介面配合工作全部費用。

(4)賣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規定為連線本合同裝置及系統與其它廠商供應的裝置及系統提供技術支援的全部費用。

(5)使合同裝置和技術檔案適於空運等多種方式運輸及多次裝卸操作的包裝費用。

(6)賣方負責運送合同裝置到買方指定地點前的所有費用。

(7)賣方將合同裝置銷售給買方而應繳納的所有稅費。

(8)由賣方根據本合同向買方提供技術培訓的費用。

(9)賣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2.3 除上述訂單總價外,買方和/或採購方無需就本合同向賣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三條 支付條款

3.1訂單下的貨款由買方和/或採購方付至賣方如下銀行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3.2買方和/或採購方憑賣方開具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支付本合同費用,並按以下第[2]種方式向賣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簽署且賣方交付貨物,買方和/或採購方驗收合格後[/]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當期訂單下的貨款。

(2)分期支付

1)到貨款:賣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全部交付貨物並完成驗收,按照一定週期(原則上一個月為一週期)彙總採購訂單,形成唯一編號的結算單;且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與結算單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原件後,在結算單生成日期後的[30]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結算單總價的[80]%的到貨款;。

2)尾款:結算單生成180日後,買方向賣方支付結算單總價的[20]%的.尾款。

3.3若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應當支付違約金和/或承擔賠償責任,買方和/或採購方有權從上述應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第四條 發貨和運輸

4.1貨物由賣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包裝並於接到訂單後日內交貨至買方指定地點,並在發貨前小時聯絡買方人員確認,方可發貨。發貨清單列於附件。

4.2賣方承擔運輸費用以及運輸途中的一切風險,貨物的所有權和風險自運到買方和/或採購方指定地點並經買方驗收合格後轉移到買方。

第五條 包裝

所有貨物應進行堅固包裝使其適於多種方式運輸及反覆裝卸和操作。如果因賣方未採取適當的包裝和/或充分的保護措施而造成貨物的損壞或丟失,賣方負責修理、更換、補充受損或丟失的貨物並送達買方指定地點。如因此造成遲延交貨的,按第八條違約責任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驗收

6.1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滿足中國法律法規、相關部門的相應產業標準及本合同的要求。賣方承諾向買方和/或採購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全新、完整、技術成熟穩定、效能質量良好的產品,貨物及相關許可證明檔案、技術檔案、服務等均不存在瑕疵。

6.2若在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有任何漏發貨、短少、缺損、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賣方應於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自付費用進行更換、補充發貨至買方和/或採購方指定地點。開箱檢驗後賣方同意由買方委託的質量檢測機構對合同裝置的效能等指標進行抽樣檢測,所發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如果在抽樣檢測中發現貨物不合格,則視為賣方違約,賣方應在收到買方和/或採購方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自負費用將合格產品送至買方和/或採購方指定地點,並且向買方和/或採購方支付當期訂單總金額

[100]%的違約金,同時買方有權調整賣方供貨份額,直至終止本合同。

6.3如賣方對買方和/或採購方提出的更換或補充發貨等索賠要求有異議,賣方應在收到買方和/或採購方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採用書面的方式提出異議。如賣方未在該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賣方接受買方的索賠要求。

第七條 保修

7.1賣方所提供的貨物保修期為個月(“保修期”),從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

7.2在保修期內,如果貨物的效能和質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賣方負責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換,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及保險費)由賣方承擔。

7.3 保修期滿後,賣方保證按照優惠價格進行修理和技術服務。如果出現問題或故障是由於賣方原因造成的,賣方應予以免費更換和維修。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賣方應嚴格按照訂單約定期限向買方和/或採購方交付貨物,每逾期一天,賣方應按相當於當期訂單總價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逾期2天以上,買方和/或採購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賣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2如賣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質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買方和/或採購方使用賣方貨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賣方應向買方和/或採購方支付當期訂單總價[50]%的違約金,並承擔賠償責任。

8.3如貨物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買方和/或採購方有權要求退還全部貨物,同時賣方應按當期訂單總價的[100]%向買方和/或採購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和/或採購方損失的,賣方還應賠償買方和/或採購方損失。

8.4 賣方保證出售給買方和/或採購方貨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否則,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和/或採購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9.1本合同及採購訂單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所有因本合同及採購訂單引起的或與本合同及採購訂單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採取下述第[1]種爭議解決方式:

(1)將該爭議提交[合肥]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在[合肥]進行。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向[買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9.3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本合同及採購訂單未涉仲裁或訴訟的其它部分。

9.4買方有權代採購方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保密

框架採購合同正規格式 篇3

買受人(甲方):

工商註冊號:

出賣人(乙方):

工商註冊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範圍

第二條 交易原則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限內,當第三方銷售或採購條件相同時,優先向對方銷售或採購。

第三條 產品的數量

1.本協議是年度框架協議,甲乙雙方須在每年月日前協商確定下一年度採購計劃/銷售計劃。為確保協議履行的嚴肅性,甲乙雙方應根據協議確認年度數量均衡執行,首月銷售/採購數量為,以後在每月日前雙方書面確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貨數量。

2.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對產品的數量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 本協議按 確定產品價格

1.政府定價(含地方政府定價)。

2.政府指導價。

3.雙方協商一致的價格。因市場因素,甲乙雙方可就產品價格進行協商,確定新的產品價格,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則仍以本協議確定的價格或計價公式執行。

第五條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 質量標準按 執行。

(1)執行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企業標準( )。

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

(2)按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技術協議或技術要求執行。

(3)按封存樣品質量標準。

(4)按每筆採購單中質量標準執行。

2.乙方對質量負責期限:在 _個月的保質期內,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

3.乙方向甲方保證產品質量,產品均附質檢報告單和質量保證書。如果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賣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所承擔的質量保證期限不受前款質量負責期限的約束,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 支付方式按執行

1.按本協議所生成的每筆採購單實際發生的數量、金額,進行結算。

2.乙方貨到驗收合格且甲方辦理入庫手續後結算(適用寄售協議物資)

第七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 執行。

1.標準包裝。產品所需包裝由乙方合理包裝,適合水運或/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

2.危險品包裝。

3.裝置包裝。

4.包裝物由方提供,不計費、回收。

5.無包裝物。

第八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技術資料、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

第九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按 執行。

1.以雙方共同確定的法定計量為準,合理損耗為%。乙方向甲方實際所交付的產品數量在本合同約定的誤差範圍內,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也不互補差價。

2.無損耗。

第十條 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的轉移

1.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自交付之時轉移至甲方,即在約定時間、約定地點交付之前標的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標的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2.遲延交付的,由造成遲延交付的一方承擔遲延期間標的物的風險責任。 第十一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檢驗標準:按本合同第五條質量標準進行檢驗。

2.驗收方式:按 執行。

⑴乙方送貨及代辦託運的,甲方在交付後個工作日內(驗收期),對產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如甲方對產品質量和/或數量有異議,應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並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貨的,在乙方交付產品時,雙方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共同封存樣品,以備檢驗。甲方如有異議,應在交付後的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

3.如雙方對產品的質量有爭議的,由共同確認的檢驗機構對封存的樣品進行檢驗,並以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作為確認產品質量的依據。如檢驗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符合質量標準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成套裝置的安裝與除錯:按 執行。

1.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除錯。

2.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除錯,並負責對甲方免費進行小時的技術培訓。 3.。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按 執行。

1.無擔保。

2.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雙方權利包括:

⑴在保證向對方當事人銷售/採購本協議規定的產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銷售/採購相應產品。

⑵按本協議的規定接收產品或收取貨款。

2.雙方義務包括:

⑴指定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負責本協議項下有關產品銷售/採購的具體聯絡、計劃安排、供求平衡、執行、協調等工作。

⑵按本協議規定交付產品或支付貨款。

第十五條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 。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的有效期可以延長。 ⑴自甲乙雙方有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至年月日 ⑵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協議任何一方在不違反第十四條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於合同正常終止日前的個月內,向對方當事人發出終止本協議及終止何時生效的書面通知。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3.如甲方無法方便地從第三方獲得乙方銷售的某種產品,且根據本協議乙方應在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協議。

4.在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終止達成一致以前,本協議任何一方發出的終止本協議的通知,將不會影響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應採取書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⑵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4)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

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日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檔案,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框架採購合同正規格式 篇4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採購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標的物:

1、商品名稱:

2、單價:

3、商品數量:

4、單品總額:

5、總金額:

二、質量標準:

1、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現行或最新國家標準、行業有關標準以及乙方提供或經乙方會籤的產品圖樣、技術要求及驗收規範等。屬國家強制認證(簡稱“______”)產品應有認證證書並在產品上附“______”標誌。沒有國家、行業、企業等相關標準的,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釋予以履行。

2、產品質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後算起______年。質保期內甲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甲方對產品質量及其產生的不良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三、包裝方式:甲方應為產品提供適宜運輸的包裝方式,並附有相關資料和明顯標識,對於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毀,甲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全部損失。

四、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承擔: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向甲方下達次月訂單(訂單應註明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品牌及交貨日期),作為甲方交貨的依據。

2、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訂單後______個小時內回覆,並確認回傳給乙方。確認後的訂單甲方必須嚴格執行。

3、甲方按乙方訂單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完全交付乙方,訂單未指定地點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廠。產品途中運輸費、裝卸費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風險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每次供貨時必須隨貨提交產品自檢的合格報告書及送貨清單(註明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含稅單價),並蓋章確認。

五、產品的驗收及異議:

1、乙方依據質量標準要求條款對每批到達的產品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產品有權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應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乙方僅對產品的數量、規格、型號與外觀進行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對產品潛在的質量問題免責。乙方有權以實際使用過程為期限對產品的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3、甲方收到乙方通過傳真、郵件、電話等方式的反饋後,應當於______個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對乙方的反饋進行回覆,並在______日內將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按同等數量替換為合格產品,否則,即視同預設乙方的處理意見,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對甲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回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不負保管責任。甲方對取回的產品質量持有異議,可以取回產品的______日內提出書面異議與權威見證性資料,否則,視同接受乙方的意見。

六、質量保證金:

甲方以貨款______萬元作為本合同產品的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於最長一項產品質保期屆滿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結清,保證金不計利息。

七、結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______日前開具當月貨款全額的增值稅發票,乙方收到發票並經核對無誤後於次月______日前結清上月貨款(不含保證金)。

2、付款方式:銀行轉賬或承兌匯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訂單或發貨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______日,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當筆訂單總價款______‰的違約金並同意乙方從當月貨款或保證金中扣除,逾期超過______日者,視為無法交貨,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無法交貨或產品質量無法按約定標準執行(包括但不限於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等不合規定或約定),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當次訂單貨款總額______%的違約金,若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的,每逾期______日,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應付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並盡最大努力予以補救,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另行友好協商。

十一、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但甲方對產品質量的保證和保密責任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框架採購合同正規格式 篇5

1、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2、甲方是東莞康特爾雲終端系統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康特爾)指定供貨商;乙方受康特爾公司的委託,以自己的名義代表康特爾公司與甲方簽署本《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及採購本合同約定的貨物。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3、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甲方應於20xx年5月1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點將貨物交付給乙方指定收貨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交貨部份貨款總值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交貨地址RM1 1/F BLK A,GOOD VIEW BLDG,NO.11,KIN FAT STREET,TUEN MUM. 收貨聯絡人:阿瑩/JENNIFER MS LAMTel:+00852-24712339/3605758 FAX:+00852-24714563

4、 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確定;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5、 驗收辦法:貨物原廠外包裝完好,乙方予以簽收,否則乙方有權拒收。乙方對貨物的簽收不代表對貨物質量的認可,貨物質量由康特爾公司確認。

6、 貨物質量:按產品說明書的技術標準,由康特爾公司予以驗收確認。若甲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三包規定執行。(請酌情增加)

7、 結算方式、期限:乙方以遠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應提前向乙方開具發票。

8、 因本《採購框架合同》發生任何爭議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法院解決。

9、 本《採購框架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加蓋有效章後生效。傳真件為有效檔案。

10、本協議任何一方的商業祕密,對方均有義務保守,未經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於履行本協議約定之外的事務。保密義務的有效期限為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需雙方界定、協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如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損失各方自行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採購合同正規格式 篇6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供方按照供、需雙方簽訂的採購合同向需方提供異丙醇產品和服務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採購合同框架協議》以供方遵照執行。

1.標的

本合同的標的為供方依據相應規定提供給需方的異丙醇原料(異丙醇含量20%,以下均稱異丙醇)。合同期內供方應按合同的要求提供訂單中的異丙醇原料。

2.價格條款

供、需雙方書面約定的異丙醇原料價格條款。

3.訂單

3.1訂單確認:供方應按照需方要求對需方訂單書面確認(傳真件有效,且應由供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與協議主體一致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經正式確認的訂單的各項內容如:價格、交貨時間、數量、交貨地點、付款方式等;供方須全面履行。

3.2如供方未在需方所要求的時間內對訂單進行書面確認,則需方有權拒收貨物。

3.3訂單交貨期:除非需方書面要求或同意,供方的交貨時間不得推遲。

3.4訂單終止:由於市場變化或其他不可預測因素導致需方對異丙醇原料需求發生變化,供方如需終止生效訂單,必須徵得需方的書面同意並賠償因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具體相關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4.交貨

4.1交貨服務:本合同的交貨是指將異丙醇原料交到生效訂單中規定的交貨地點,與需方或需方書面指定的收貨人辦理交貨手續。

4.2供方應按照需方要求於交貨前通知需方有關交貨的詳細資訊。供方送貨單必須註明貨物名稱、規格、單價、數量、和總價。不得塗改。

4.3供方必須滿足經供方確認的生效訂單中交貨的要求,按時交貨。當需方要求提前交貨時,供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努力滿足交貨要求。

4.4備貨:供方為保證滿足需方要求,應保持適當的安全庫存。

5.收貨及檢驗

需方收到供方提供的異丙醇原料後應當清點,核對異丙醇原料名稱、數量、包裝等並由需方質檢、倉庫保管員、訂貨的採購人員三人在送貨單上簽字,此送貨單方有效,缺一人簽字視為此送貨單無效,然後辦理收貨手續。收貨確認後,需方應書面通知供方。收貨手續在供方將異丙醇原料送至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收貨人後最遲三個日曆日內辦理完畢,否則視為需方已對產品檢驗確認。收貨確認後發生的災失或損壞由需方負責(但供方應對由於其自身或產品固有的原因造成的損壞或災失承擔全過程的責任)。在此之前的異丙醇原料災失與損壞由供方負責。收貨確認後,需方享有異丙醇原料所有權,在此之前的所有權歸供方所有。

6.付款

6.1異丙醇原料到達需方並經需方驗收合格(以需方書面確認為準)後,雙方依據相應約定辦理付款手續。

6.2付款方式:以訂單為準。

7.包裝

異丙醇原料包裝物應由供方提供並自負費用回收,包裝物上的裝運標誌必須符合需方要求,供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包裝物符合運輸、產品安全的要求。供方應採用合適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裝貨物,達到防潮、防溼、防震、防塵的要求,供方應對未採取適當充分的包裝保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失負責。

8.品質條款

8.1技術規範:供方保證按照商務協議和/或訂單中的相應要求,包括“技術規範(包括通用技術規範、型別技術規範及型號技術規範)、質量保證協議、交驗標準等”向需方提供產品和服務,供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均必須通過需方的“檢驗”成為合格品,方為需方所接受,否則,需方有權予以拒收;

8.2缺陷產品的處理:對不符合本協議的規定、供方應承擔責任的有缺陷的產品,供方應根據需方的要求進行修理、更換、賠償或退貨,退貨的應當同時退回貨款或在需方向供方付款時進行相應抵扣。供方應在收到需方的缺陷產品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採取上述措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與此相關的故障診斷、產品的修理、挑選、替換等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

8.3供方提供的產品應通過出廠測試和檢驗,並向需方提供質量合格證書。

9.合同解除

任意一方如果出現以下情形,另一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本合同:

(1)任意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導致另一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或者任意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經另一方催告後10天內仍不履行的;

(2)任意一方已提出破產申請或被他人提起破產申請的;

(3)任意一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4)任意一方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的行為;

(5)任意一方喪失商業信譽;

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另一方對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的權利。

10.違約責任

10.1保證責任:當供方提供的產品達不到本合同保證條款的要求時,需方可選擇要求供方自行承擔費用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或者退還貨款,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的,供方應負責賠償,需方有權在以後相應貨款中直接扣除。對不合格品供方應在需方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取走;若在規定時間超過後,供方仍不取走貨品,需方可用供方費用將貨品返還,委託保管或變賣後抵償保管費,在此期間因丟失、壞損、減量、變質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供方已預見到產品可能作為元器件被用於需方製造的成品中。如產品的質量或功能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不論該質量及功能上的瑕疵發現於需方製造其成品過程中,還是於需方將成品售出或終端使用者使用後,供方均有義務進行維修或更換以致賠償需方的損失。如該瑕疵導致需方就其成品對第三方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承擔該責任,並要求供方賠償損失。

10.2 不能或延期交貨:如果供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期交貨,供方應將不能交貨的情況或更改後的交貨日期和交貨數量立即通知需方,並同時向需方承擔違約責任。

10.3若供方在服務過程中,未按需方所要求的時間將返修的故障件送至需方指定地點,則供方應向需方承擔違約責任。

10.4 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供方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低於合同標準包裝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造成產品損壞或滅失的,供方應負責賠償。

10.5按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及賠償金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日內付清或由守約方從相應合同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11. 一般條款

11.1修訂:本合同的修訂僅得以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蓋章的書面檔案進行,該類檔案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1.2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供方人員:供方須確保供方人員在需方場所進行服務時遵守需方的有關規定。

11.4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被合格的司法機關裁定在某些方面不可執行,且這種不可執行性不會對雙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造成實質性的影響,則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11.5棄權:本合同的有效棄權須經棄權方書面簽署;一方對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的某些事件放棄追究並不表示對以後發生的事件也放棄追究。

11.6本合同以下條款在本合同終止以後仍然有效:保證條款、違約責任條款、智慧財產權及保密條款、抗辯條款、法律適用條款、仲裁條款。

11.7本協議的簽署只是為雙方合作提供法律依據。供、需雙方仍是獨立法人,仍可繼續在各自政府授權的經營範圍之內開展其合法經營活動。供、需雙方並未通過本協議的簽署而在相互間建立任何合夥、聯營、代理、信託等關係,並且供、需雙方也無意建立類似關係。

11.8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2.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3.糾紛解決

有關此合同的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將爭議提交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14.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採購合同正規格式 篇7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單價):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5.現場卸貨由負責。

6.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元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雙方可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驗收方:;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的處理:貨物驗收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採取包括拒絕付款在內的措施,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等不合規定,應及時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補充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電話通知時已提出書面異議)。

2.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向甲方支付貨物總價%的逾期交貨違約金,並應賠償由此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貨物總價 %的逾期交貨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1.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本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採購合同正規格式 篇8

甲方(蘇寧):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明確權責、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訂購 用於促銷禮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自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二、採購物品明細

乙方承諾所提供價格為市場供貨最低價,如在市場上發現相同物品更低價位時,則要按低價格結算。

甲乙雙方約定在目前市場原材料價格無波動或者上漲5%(含5%)的情況下,按照乙方的報價執行,如原材料上漲超過5%,乙方須提供原材料價格上漲的有效證明,雙方協商定價:如原材料價格下跌,乙方須相應降價。

三、品質保證

乙方向甲方出售的產品質量合格,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不得向甲方提供已過產品保質期、假冒偽劣、串規串檔的產品,並應履行相應的產品三包規定;如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損失的,乙方應當對所有損失進行賠償,並承擔一切責任。

四、訂貨及送貨方式

1、甲方以傳真件方式向乙方下加蓋蘇寧行政專用章的訂貨確認單,訂貨確認單上須註明貨物的數量、規格及送貨時間、地點、聯絡人等事項;乙方在收到訂貨通知單後須及時組織準備貨源,保證按時供貨。對於甲方緊急需要的貨物,而乙方備貨不足時,乙方應當優先組織準備,以保證按時供貨給甲方;

2、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以甲方傳真件規定時間為準,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交貨地點及交貨時間。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免費送貨,若不能按時送貨即視為違約,甲方可另行採購。乙方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甲方另行採購產生的費用及其造成的損失。

五、結算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貨物並檢驗合格後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甲方根據每月實際使用數量(剩餘貨物

退回乙方)及時通知乙方開具17%增值稅發票,在收到乙方發票並確認無誤後 個工作日內以 方式結清所有款項。

六、退換貨條款

甲方在收貨的過程中,僅對貨物的品種、數量及包裝要求進行初步檢驗,如發現乙方未按甲方傳真要求供貨,或在正常使用貨物過程中發現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時,甲方有權要求無償退貨,所有退換費用(包括退貨運費及二次發貨運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如甲方促銷活動原因,導致乙方的促銷品未實際發放使用完,甲方有權無條件退貨,甲方有權按實際使用數量結算貨款;貨款如已結算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價退貨退款。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恪守本合同各條規定全面履行,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並賠償一切損失。

2、由於乙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顧客投訴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仟元,同時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被媒體曝光或被國家有關部門或消費者協會處理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叄萬元,同時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八、爭議解決

雙方出現分歧或有合同未盡事宜時,雙方應盡力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生效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其他事項

以下空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日期:

框架採購合同正規格式 篇9

合同簽訂地:

合同編號: 需方:上海寶鋼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以下合同,雙方在此確認:

1、雙方就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已充分地和對方進行了解釋;

2、雙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遵守這些條款可能產生的後果;3、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作為甲方合格供應商,在其通過網上交易平臺競價成功後,雙方開始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具體義務、行使相應權利。另外,雙方無須另行簽署電子商務平臺自動生成的交易合同示範文字或其他類似合同,如已經簽署,則應確保其記載事項與本合同或《訂購單》的相關約定相一致,否則以本合同或《訂購單》約定為準;如《訂購單》的相關約定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一、採購意向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擬採用寶鋼採購電子商務平臺的網上競價方式向乙方採購四氧化三錳。

2[採購框架合同(共2篇)]、乙方作為甲方的合格供應商可參與競價,根據競價結果,確定中標供應商與數量為甲方供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質量要求及檢驗

1、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應完全符合國家規定及甲方要求的技術要求。

2、質量標準:執行[ ]國家規範標準和[ ]標準。

3、檢驗方法:甲方採取現場隨機抽樣,並送有資質的

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訴訟的其它部分。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其它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受影響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30日或以上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6、本合同的任何內容不應被視為或解釋為雙方之間具有合資、合夥、代理關係。

7、本合同替代此前雙方所有關於本合同事項的口頭或書面的紀要、備忘錄、合同和協議。

8、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合同或《訂購單》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採用信函形式的應使用掛號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譽的特快專遞送達。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為準。

9、本合同為框架協議。若乙方為成為中標供應商,則中標後雙方簽訂的《訂購單》為本合同的附件組成部分;雙方另行簽訂的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上述附件與組成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雙方可以採用傳真方式簽署《訂購單》,但傳真件需加蓋甲方合同章、簽名,乙方應在收到上述傳真件後兩個工作日內加蓋合同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後傳真給甲方,甲方收到後雙方買賣合同即成立。雙方確認的有效傳真號碼以《訂購單》記載為準,任何一方變更傳真號碼,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應賠償因未及時通知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上海寶鋼磁業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框架採購合同正規格式 篇10

需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供方按照供、需雙方簽訂的採購合同向需方提供異丙醇產品和服務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採購合同框架協議》以供方遵照執行。

1、標的

本合同的標的為供方依據相應規定提供給需方的異丙醇原料(異丙醇含量20%,以下均稱異丙醇)。合同期內供方應按合同的要求提供訂單中的異丙醇原料。

2、價格條款

供、需雙方書面約定的異丙醇原料價格條款。

3、訂單

3.1訂單確認:供方應按照需方要求對需方訂單書面確認(傳真件有效,且應由供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與協議主體一致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經正式確認的訂單的各項內容如:價格、交貨時間、數量、交貨地點、付款方式等;供方須全面履行。

3.2如供方未在需方所要求的時間內對訂單進行書面確認,則需方有權拒收貨物。

3.3訂單交貨期:除非需方書面要求或同意,供方的交貨時間不得推遲。

3.4訂單終止:由於市場變化或其他不可預測因素導致需方對異丙醇原料需求發生變化,供方如需終止生效訂單,必須徵得需方的書面同意並賠償因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具體相關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4、交貨

4.1交貨服務:本合同的交貨是指將異丙醇原料交到生效訂單中規定的交貨地點,與需方或需方書面指定的收貨人辦理交貨手續。

4.2供方應按照需方要求於交貨前通知需方有關交貨的詳細資訊。供方送貨單必須註明貨物名稱、規格、單價、數量、和總價。不得塗改。

4.3供方必須滿足經供方確認的生效訂單中交貨的要求,按時交貨。當需方要求提前交貨時,供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努力滿足交貨要求。

4.4備貨:供方為保證滿足需方要求,應保持適當的安全庫存。

5、收貨及檢驗

需方收到供方提供的異丙醇原料後應當清點,核對異丙醇原料名稱、數量、包裝等並由需方質檢、倉庫保管員、訂貨的採購人員三人在送貨單上簽字,此送貨單方有效,缺一人簽字視為此送貨單無效,然後辦理收貨手續。收貨確認後,需方應書面通知供方。收貨手續在供方將異丙醇原料送至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收貨人後最遲三個日曆日內辦理完畢,否則視為需方已對產品檢驗確認。收貨確認後發生的災失或損壞由需方負責(但供方應對由於其自身或產品固有的原因造成的損壞或災失承擔全過程的責任)。在此之前的異丙醇原料災失與損壞由供方負責。收貨確認後,需方享有異丙醇原料所有權,在此之前的所有權歸供方所有。

6、付款

6.1異丙醇原料到達需方並經需方驗收合格(以需方書面確認為準)後,雙方依據相應約定辦理付款手續。

6.2付款方式:以訂單為準。

7、包裝

異丙醇原料包裝物應由供方提供並自負費用回收,包裝物上的裝運標誌必須符合需方要求,供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包裝物符合運輸、產品安全的要求。供方應採用合適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裝貨物,達到防潮、防溼、防震、防塵的要求,供方應對未採取適當充分的包裝保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失負責。

8、品質條款

8.1技術規範:供方保證按照商務協議和/或訂單中的相應要求,包括“技術規範(包括通用技術規範、型別技術規範及型號技術規範)、質量保證協議、交驗標準等“向需方提供產品和服務,供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均必須通過需方的“檢驗“成為合格品,方為需方所接受,否則,需方有權予以拒收;

8.2缺陷產品的處理:對不符合本協議的規定、供方應承擔責任的有缺陷的產品,供方應根據需方的要求進行修理、更換、賠償或退貨,退貨的應當同時退回貨款或在需方向供方付款時進行相應抵扣。供方應在收到需方的缺陷產品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採取上述措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與此相關的故障診斷、產品的修理、挑選、替換等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

8.3供方提供的產品應通過出廠測試和檢驗,並向需方提供質量合格證書。

9、合同解除

任意一方如果出現以下情形,另一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本合同:

(1)任意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導致另一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或者任意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經另一方催告後10天內仍不履行的;

(2)任意一方已提出破產申請或被他人提起破產申請的;

(3)任意一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4)任意一方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的行為;

(5)任意一方喪失商業信譽;

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另一方對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的權利。

10、違約責任

10.1保證責任:當供方提供的產品達不到本合同保證條款的要求時,需方可選擇要求供方自行承擔費用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或者退還貨款,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的,供方應負責賠償,需方有權在以後相應貨款中直接扣除。對不合格品供方應在需方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取走;若在規定時間超過後,供方仍不取走貨品,需方可用供方費用將貨品返還,委託保管或變賣後抵償保管費,在此期間因丟失、壞損、減量、變質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供方已預見到產品可能作為元器件被用於需方製造的成品中。如產品的質量或功能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不論該質量及功能上的瑕疵發現於需方製造其成品過程中,還是於需方將成品售出或終端使用者使用後,供方均有義務進行維修或更換以致賠償需方的損失。如該瑕疵導致需方就其成品對第三方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承擔該責任,並要求供方賠償損失。

10.2不能或延期交貨:如果供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期交貨,供方應將不能交貨的情況或更改後的交貨日期和交貨數量立即通知需方,並同時向需方承擔違約責任。

10.3若供方在服務過程中,未按需方所要求的時間將返修的故障件送至需方指定地點,則供方應向需方承擔違約責任。

10.4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供方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低於合同標準包裝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造成產品損壞或滅失的,供方應負責賠償。

10.5按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及賠償金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日內付清或由守約方從相應合同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11.、一般條款

11.1修訂:本合同的修訂僅得以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蓋章的書面檔案進行,該類檔案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1.2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框架採購合同正規格式 篇11

簽約地點:

簽訂時間:合同號: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是東莞康特爾雲終端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特爾)指定供貨商;乙方受康特爾公司的委託,以自己的名義代表康特爾公司與甲方簽署本《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及採購本合同約定的貨物。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3、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甲方應於20--年5月1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點將貨物交付給乙方指定收貨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交貨部份貨款總值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交貨地址RM1 1/F BLK A,GOOD VIEW BLDG,NO.11,KIN FAT STREET,TUEN MUM.收貨聯絡人:阿瑩/JENNIFER MS LAMTel:+00852-24712339/3605758 FA-:+00852-24714563

4、 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確定;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5、 驗收辦法:貨物原廠外包裝完好,乙方予以簽收,否則乙方有權拒收。乙方對貨物的簽收不代表對貨物質量的認可,貨物質量由康特爾公司確認。

6、 貨物質量:按產品說明書的技術標準,由康特爾公司予以驗收確認。若甲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三包規定執行。(請酌情增加)

7、 結算方式、期限:乙方以遠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應提前向乙方開具發票。

8、 因本《採購框架合同》發生任何爭議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法院解決。

9、 本《採購框架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加蓋有效章後生效。傳真件為有效檔案。

10、本協議任何一方的商業祕密,對方均有義務保守,未經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於履行本協議約定之外的事務。保密義務的有效期限為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需雙方界定、協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如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損失各方自行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