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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通用20篇)

欄目: 採購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8.47K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1

買入方:_________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通用20篇)

賣出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金屬交易所規則,買賣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全面執行下列條款:

一、質量品級:在_________金屬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銅、鋁、鉛、鋅、錫、鎳、生鐵等的金屬質量等級,一律執行《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二、數量:本合同溢短數量允許範圍為總量的±_________%。

三、價格:本合同價格(元/噸)僅指交易所當日的、指定地點倉庫的交易成交價。成交前發生的倉裝、運輸、保險等項費用均已包括在內。

四、結算:按交易所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

五、交貨與驗收:買賣雙方均按成交合同標的收驗、交貨。賣方交貨時,隨附生產廠商的質量保證書。

六、交易保證金:本合同買賣雙方均需向交易所繳納保證金_________元。合同執行後,保證金分別退還各方。

七、交易所手續費:交易手續費按成交金額的_________‰收取。

八、爭議仲裁:買賣雙方就本合同內發生爭議,由交易所協調,協調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請仲裁。九、違約罰則:買賣中發生違約時,交易所作為交易合同履約保證人,有權按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罰處。

十、合同轉讓: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規則轉讓時,應同時辦理過戶手續。

十一、附則:本合同一式二份,由買賣雙方簽名蓋會員單位合同章後,由交易所統一保管。

買入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出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範圍及價格

供貨範圍:

單價:______元,總價_______元。

二、貨品質量要求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以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是全新的機器(含零部件、配件、隨機工具等)。

3、乙方對所供裝置提供一年的免費保修。在保修期內,如貨品非因甲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的質量或故障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所有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均按違反售後服務承諾處理。

三、交貨及驗收

1、交付使用時間:

2、乙方應將所供貨品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

3、交貨地點:

4、貨物的驗收:裝置現場安裝過程,如發生與供貨合同條款不符的裝置,使用者提出異議,供貨商應無條件更換。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支付乙方裝置訂金款項的50%合計

2、經驗收合格後一個星期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全部專案款的50%

五、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甲方向乙方償付貨款總值的5%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支付裝置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所交的裝置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裝置,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額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2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如沒有按合同規定履行售後服務承諾,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單位進行修復,其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6、如賣方到貨安裝除錯驗收達到本合同附錄規定的要求,買方無故退貨或到期不收貨,則無權請求退還已付機器預付款

六、售後服務

1、所有裝置均由乙方免費送貨上門並安裝除錯。

2、所有裝置均由乙方提供終身保修服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由乙方提供的裝置,如發生非人為故障,乙方免費上門維修或免費更換效能指標不低於原規格型號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報修通知後,在24小時內派技術人員上門現場維護,並在48小時內解決問題,如乙方不能及時到現場解決問題,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維修,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執行受阻,則合同執行由雙方協商後相應延長。受阻方應隨時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減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導致合同執行的任何延遲。

八、合同的終止和中止

在發生合同終止情況時,任何一方均有責任將已執行中的合同部分執行完畢。

九、其他約定條款:

十、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均為正本,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3

買方:

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______元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交貨:

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______。

第四條:驗收:

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雙方約定以第__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_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換,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4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由於甲方自身管理的需要,甲、乙雙方就甲方採購_________一事,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情況

名稱_________

版本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保證

乙方保證向甲方銷售的軟體產品功能與本產品相關的文字說明材料完全相符。

第三條 軟體版權及使用權

1、本合同許可的是軟體的永久使用權,許可使用的_________屬_________公司所有,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2、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合同書上所列軟體產品的全部軟體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體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第四條 服務專案

1、乙方可以為甲方購買軟體提供免費和收費兩種安裝及培訓服務,具體情況詳見《附表一》;

2、乙方在工作時間內隨時為甲方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遠端操控方式免費提供所買產品的服務與技術支援維護,通常軟體系統故障,提供實時響應遠端解決;

3、在遠端維護無法排除故障時,乙方提供24小時內到達現場服務,本服務為收費專案,具體情況詳見《附件二》;

4、自安裝之日起1年內,如遇軟體升級,乙方免費提供升級支援;1年以後付費升級;

5、原則上乙方不對軟體進行修改;甲方若有新的管理要求,乙方提供延伸二次開發服務,其開發內容以雙方確認為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收取,並由甲方確認;

6、乙方可提供除軟體安裝以外的配套服務專案,具體情況見《附件三》。

第五條 軟體保證及保證範圍

乙方保證所開發使用的產品符合所附功能文件的功能說明。下述原因引發的問題不在本保證範圍內。

1、甲方未按所附功能文件的規定使用軟體。

2、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軟體出錯。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其銷售軟體是自行開發的、版權屬於乙方所有的非侵權軟體。

2、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接受技術培訓,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支援。

3、乙方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服務內容進行優質及時的服務。

4、對於乙方軟體本身質量問題所引起的故障,乙方應對其進行維護並修正。

5、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及時把購買軟體款項交付乙方或者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6、根據甲方所訂購的產品和服務,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項之後,七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提供相關產品和服務

7、如需乙方上門安裝及培訓,甲方需配合乙方準備好系統實施環境:硬體裝置齊全(含資料庫支撐平臺),網路正常,人員到位。

8、甲方保證遵守智慧財產權的有關規定,甲方在任何情況、任何時候都有義務保護乙方軟體的版權。甲方不得有非法拷貝、解密和修改等侵犯乙方版權的事發生,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對甲方的全部義務,並依法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付款方式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可採取現金、轉賬、電匯、支票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軟體和服務費用。

第八條 商業祕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對方的商業資訊向任何第三方洩漏。

第九條 解決糾紛方式

雙方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請求調解,調解不成可以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軟體的推廣應用,特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定義

除非本合同的條款或者內容中另有規定,下列名詞具有如下意義:

1、軟體產品:指已進行商品化工作的、公開發表過的、且甲方作為權利人能夠進行授權銷售並能夠提供技術支援和服務的軟體。

2、代理銷售:指軟體權利受讓者被許可行使展示、銷售軟體產品的權利,代理銷售包括代銷或經銷。

3、智慧財產權:指依據中國有關法律和國際條約規定權利人所享有的專利權、版權(著作權)、商標權、商業信譽和商業祕密權。

4、技術支援:應軟體使用者的要求,為使用者解決軟體應用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技術問題;應乙方要求,為乙方培訓銷售、技術人員,使上述人員掌握技術支援、銷售等服務中所需要的技術知識。

5、售後服務:指為乙方及乙方使用者提供產品退、換貨服務和軟體維護、升級等其它服務;

6、補充協議及附件:指主合同的補救條款或從合同等,與主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

二、授權銷售代理的產品

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作為權利人合法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的軟體產品為:軟體_________,軟體版本:_________。

三、合同期限及授權銷售地區

1、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授權乙方為上述產品的總銷售代理商,銷售區域為全國。

四、關於甲方

甲方是獨立法人,擁有軟體的完全智慧財產權。甲方向乙方出具公司相關資料。

五、關於乙方

1、乙方是具有獨立民事能力的公司。乙方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等檔案資料。

2、乙方具有完成日常業務所需的計算機知識、網路知識及基本的實施維護能力,從應用技術角度瞭解和熟悉軟體的安裝、使用以及常見問題的解決。

六、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場前景和市場競爭力、效能可靠的軟體產品。

2、甲方支援乙方開展軟體產品的市場宣傳和銷售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技術支援工作以及乙方在產品銷售中所需的支援工作。

4、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有權對軟體產品的產品策略、市場策略和價格策略作必要的調整。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共同維護市場秩序。若乙方確實違反合同規定,破壞秩序,甲方有權做出直至取消乙方的授權銷售代理商權利的處罰決定。

6、甲方保證軟體產品智慧財產權狀況的真實性,並對客戶軟體使用中遇到的故障,進行完善的售後服務和終身維護。否則,因此發生的任何糾紛,並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7、甲方應在公司網站上顯著位置宣傳乙方的代理地位,向客戶說明乙方的聯絡方式。為客戶提供產品維護、升級和線上疑難解答。

8、甲方致力為乙方提供經營環境並承諾自身不涉足授權銷售區域的經銷和零售,在乙方作為甲方產品銷售代理商的合作期間,甲方不應建立第二家經銷代理商。

9、為了保護乙方的宣傳推廣和成本投入,無論乙方銷售區域的客戶是否已經與乙方進行過接觸或洽談,均視為乙方客戶。甲方不得擅自向經銷區域內的買主供應本協議所規定的商品。如有詢價,當轉達給乙方洽辦。若有買主希望從甲方直接訂購,甲方在提前將有關銷售合同副本寄給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供貨,並應在收到貨款後三日內按所達成交易的發票金額給予乙方________的佣金。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材料基本情況

1、材料名稱:______

2、材料規格:______

3、材料品種:______

4、材料數量:______

5、材料單價:______

二、質量保證及質量事故責任的承擔

1、技術要求: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貨物完全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環保等要求,並符合甲方的特殊技術要求(如果有),並使用在有效期內、效能良好的原材料製作而成。貨物出廠之前經嚴格檢驗,包裝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裝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2、質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三、產品包裝

1、有原廠包裝的,按原廠包裝標準;

2、沒有原廠包裝的,按乙方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四、訂單及交貨

1、訂單:乙方具體供貨的品名、貨物型號、數量、供貨時間及商標以甲方的書面訂單為準,乙方應在十二小時內或甲方訂單之上要求的期限內確認或反饋意見,超期未確認或未反饋視同不接受甲方訂單;但是若無正當理由,乙方不得拒絕接受訂單。

2、交貨:除非雙方另有明確約定按雙方約定方式交貨,乙方應按甲方訂單規定的數量、時間準時送貨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費。

五、驗收

1、乙方送貨後合理期限內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貨時,雙方按照已經確定封樣的樣品或雙方協商確認的質量標準、圖紙及雙方同意的技術要求進行驗收。

2、甲方對乙方供貨驗收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一天內或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時間內將不合格品取回並同時向甲方交付同等數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將不合格品混在以後任何一批次的貨物中提供給甲方。

六、定價與結算

1、定價: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與長期合作的原則合理報價,若存在弄虛作假情況,或報價與合理價格嚴重不符,謀取暴利,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供貨資格並有權解除合同。

2、最低價保證: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價格是同期國內當地市場最低價。

3、付款方式:原則上乙方供貨後,甲方自貨物檢驗合格、發票入帳後30內支付相應貨款;但如雙方另有約定,按雙方約定付款方式付款。

七、保密及智慧財產權

1、保密:一方對另一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樣件、圖紙及其它相關供貨(價格、數量等)與質量資訊等所有技術和經營資訊有保密義務。

2、甲方標識的使用:甲方標識經甲方授權只可用於供應給甲方的合同貨物,本合同解除後,授權自動失效,乙方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八、免責條款

1、雙方約定由於水災、火災、地震、颱風、戰爭、海關檢查、進口手續及廠商供貨延遲,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適當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到上述免責事項影響的一方,應在____天內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責事項的影響,使本合同只要義務之履行延遲的時間超過____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接觸合同而不承擔任何後果,也可有雙方協議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十一、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祕密,包括本合同文字,相關技術檔案、相關資料,以及其他有關資訊。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3、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雙方簽署的相關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以傳真形式簽字蓋章後文件同樣有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7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購買金蝶財務軟體產品,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

一、合同內容和合同費用

1、本合同費用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元整)。

2、甲方購買《金蝶K/3ERP財務供應鏈快速成長一體包五使用者》系列軟體款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乙方保證所售出的金蝶財務軟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符合會計核算的原則,符合財政部頒發的《會計核算軟體基本功能規範》。

三、軟體版權

乙方售出的金蝶財務軟體產品,其版權屬深圳金蝶軟體集團有限公司所有,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運輸費用

1、交貨地點是:_________

2、交貨方式(請用“√”選擇交貨方式);

□乙方上門安裝:

□甲方自提:

□乙方代甲方郵寄:

五、服務期

從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對所售出的金蝶財務軟體實施有償服務,第一年服務費為_______元/年。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付貨款的_______。

2、軟體安裝完成付貨款的

3、實施完成,軟體正常使用6個月後,付尾款_______%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乙方軟體產品中的《使用者許可協議》是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開始生效。

十、解決糾紛方式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現分歧時,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相互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8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水產品,訂購水產品的品種名稱、數量、質量標準

第二條:訂購水產品需要檢驗、檢疫的.`,甲方提供抽樣標本,由甲方委託南陽市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檢驗、檢疫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訂購水產品收購價格按照漁船到港時的市場價計算。

第四條:交貨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甲方將所訂水產品送到乙方所在地,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貨物驗收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接受地為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的當日驗收完畢,乙方對水產品的質量、品種、數量等有異議的,應當日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按照所屬魚類單體重量以及新鮮魚進行驗收。

(四)自然損耗:所訂水產品自然損耗應在10%以內(含10%)。

第七條: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_______元。合同履行時,預付款衝抵甲方應付貨款。

第八條:貨款結算按下列執行

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後錢貨當場結清。

第九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按協議執行。達成協議之前,仍按本合同執行。當事人一方因因遭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甲方拒絕交付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1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水產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按收購日市場價格交付水產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三)乙方拒收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貨款的,應結清貨款,同時,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並按合同總價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由南陽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項解決:

(一)交南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9

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乙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2、付款時間與方式:

2.1甲方於收到______產品______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於貨款入賬_______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稅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後_____日內乙方交付甲方_____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後,交付甲方_______產品。

3.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_____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6.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6.2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其_____規則/程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6.3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6.4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6.5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10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裝置、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除錯、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專案現場”本專案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檔案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檔案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檔案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檔案(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檔案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檔案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效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端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專案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_________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_____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_____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_____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_____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_____。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_____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_____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裝貨後的_____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專案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裝置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執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專案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執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除錯、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裝置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_____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_____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32.2 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CIETAC)按其_____規則/程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檔案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11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檔案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檔案。

.“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裝置、機械和域其材料。

.“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除錯、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專案現場”本專案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釋出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檔案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檔案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檔案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檔案(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檔案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檔案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效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端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目的港/專案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合同:

.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的合同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寬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合同: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寬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寬2.7米和高3米,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離岸價”、“貨交承運人價”、“到岸價”、“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及其他用於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或貨交承人價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專案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或貨交承運人價交貨,和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裝置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執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在賣方廠家和/或在專案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執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除錯、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裝置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交貨地點;和/或

.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後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檔案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12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____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產品、含量、數量、 價格、金額。

第二條:產品質量按化工行業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產品重量和含量損耗計算均按國家標準統一執行。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槽罐運輸,包裝物不回收。

第五條:質量檢驗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家標準檢驗,如客戶發現質量問題,在到貨一週內提出異議,並傳真通知甲方。甲方及時與乙方商定異議處理辦法。超出異議期限的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結算方式:簽訂合同後甲乙雙方現場驗貨後,交貨後付清貨款。甲方提供增值稅發票。

第七條:甲、乙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

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事項: 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14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採購__產品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一、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

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如下表:

合同編號:

以上價格已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與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完成除錯、執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額相符的發票後的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即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整);餘下總貨款的%作為質保金,即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整),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後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為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戶名:賬號:開戶行: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為(CIF、FOB等__市/縣)。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年月日前全部供貨完畢(交貨地點:__市__區__倉庫)。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並將“收貨回執”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並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後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為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條款:

7.色溫:4500-6500K;8.相容PLC智慧控制系統。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後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引數不應低於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引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後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引數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辦公傢俱(見明細)業務,一致達成

如下協議:

一、 質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圖紙標示為準。

二、 技術標準:以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為技術、質量標準。

三、 驗收標準:貨到現場安裝完畢後開始驗收,所供應的全部傢俱應符合甲方的。

驗收標準,要求外觀無瑕疵,結構無鬆動,規格、材質符合合同約定。

四、 交貨時間:XX年   月   日

五、 交貨地點:                            。

六、 合同總額(見訂單明細):               (¥    )。

七、 貨物明細:(附表一:訂貨單)。

八、 付款方式:

①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合同款的  %

作為定金,並於貨到   個工作日內,將貨款付清;

②乙方交貨後,並收回全部貨款的同時,應與甲方簽署一份質量保證協議,

並向甲方交付質量保證金   元,該協議有效期為   年,協議期滿

後,如無任何質量問題或糾紛,甲方應全額退還質量保證金,如有售後維修或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後,扣除相應質量保證作為損失補償。

九、 包裝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 甲方責任: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金額付款。

十一、 乙方責任:

①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達到合同約定的規格、材質及相關質量、技術標準(或與封樣、圖紙標示相符),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②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將貨送到,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③ 乙方應保障在合同約定的維修期內,為甲方無償提維修服務,除非人為損壞,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一般報修應在3個工作日內服務到位,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質量責任保證金。

十二、 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 合同附頁、訂貨單、收貨驗收單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如對本合同發生歧義或糾紛,由經濟仲裁委員會裁決,同時各自保留法律 訴訟權力。

甲方:天津大中電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代表:

印章:

1. 合同介紹

1.1 甲方(採購方)

甲方名稱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 乙方(供應商)

乙方名稱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傳真

e-mail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16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品名規格、型號、牌號、商標產地或廠家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備註執行記錄,合計人民幣 元。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1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

本合同採購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等詳見甲方採購清單。

二、產品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產品有外包裝的必須標明產品名稱、配料表(單一製品可以免除)、淨含量、製造者及經營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或分裝、包裝)日期、保質期或儲存期、產品標準號;無外包裝的必須保證商品乾淨衛生、無雜質、無蟲蝕蟲蛀現象,保證商品乾鮮,確保商品質量完好;

2、乙方所供產品不得有_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_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對人體健康有害物質;

3、乙方所供產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

4、乙方所供產品中應沒有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

5、乙方所供產品包裝以乙方原出廠標準為準;

6、乙方所供產品包裝原則上採用紙箱包裝,如根據貨物性質、天氣情況以及裝運要求需要採用特殊包裝的,乙方應採用特殊包裝,包裝成本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貨物的包裝必須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防潮、防雨、防黴、防鏽、防腐蝕和防震、確保到礦貨物仍完好無損;

8、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9、因包裝不當導致的貨物缺失、破損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雙方的義務與權力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於前一天向乙方下達第____日採購清單,訂單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規格、計量單位、數量、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並由指定的負責人簽名後遞送至乙方,乙方收到訂單確認後供貨;

2、食堂對採購食材的質量進行驗收,若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於收貨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告知乙方。乙方進行調換或退貨。

3、甲方因儲存、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沒收合同履約金:

(1)隨意中斷合同的履行;

(2)不能及時供貨(遲於甲方所定供貨時間24小時)。

(二)乙方責任

1、被確定為定點採購供貨單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規定專案的商品,不得跨專案供貨,否則取消供貨資格;

2、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經過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並取得合格證明的產品,每批次產品提供時應交存貨物質量合格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或檢疫報告影印件;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合格安全的產品,一旦發現偽劣假冒產品、以次充好產品或替代產品,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4、乙方提供的產品須經過食堂驗收人員的感官檢驗、外觀檢驗和試用檢驗,若產品外觀、包裝、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檢驗不能達到食品衛生要求,當即拒收;乙方不能滿足食品的質、量及售後服務要求時,甲方有權進行處罰或終止合同;

5、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員通知的時間、數量、品種、品質要求及協定的價格準時送貨,經驗收合格後簽字確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託,一旦影響到食堂的正常運轉,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6、乙方不能滿足供貨要求時,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中止合同;

7、因產品質量問題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以及其他法律責任;

8、乙方應該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出示產品檢驗合格證;

9、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和《動物檢疫法》等相關規定,一經發現供應產品質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貨外,將取消供貨單位的供貨資格,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1、運輸方式由乙方自主確定,確保將貨物及時、安全地運送到交貨地點;

2、乙方負責產品的運輸並承擔全部運輸費用(包括裝貨、卸貨等全部雜費);

3、乙方應承擔全部運輸風險以及運輸所導致的事故責任。

五、交貨地點、方式、時間

1、乙方交貨時間由甲方指定,以最後一批產品到達指定到貨地點開箱驗收後為準;

2、乙方按甲方確定的訂單要求發貨,乙方於到貨2小時前,應將產品名稱、規格、明細、件數、重量等以紙質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貨、驗貨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貨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且對貨物不負保管責任;

3、乙方負責送貨至安徽__集團(____市高____區科學大道與天達__安徽__),並卸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4、甲方購買的貨物所有權,在交付地點自交付時起從乙方轉移至甲方;

5、在甲方未接收貨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拒絕接受貨物的,貨物損壞、滅失的風險由乙方負責。

六、貨款支付

1、乙方所供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提供全額發票,貨款____月一結算,結算日為次月的中旬;

2、以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3、甲方僅向乙方支付貨款,不接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款或者其他款項,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後,必須於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覆,否則視為接受對方要求;

3、乙方若發現甲方有歇業、破產、經營嚴重虧損或不能按約定結清貨款之情形,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應付款項;

4、合同變更必須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終止合同時雙方必須結清全部貨款後方為有效;

5、乙方的業務人員未經公司書面授權,其作出的任何均為無效。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交付產品的,每逾期____日,按每天伍佰元罰款,罰款總價不超過總貨款的10%;

2、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通過甲方實質驗收的,每逾期____日,按每天伍佰元罰款,罰款總價不得超過總貨款的10%;

3、上述各項違約金可以累計,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應當補足損失。

十、解決糾紛的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補充協議;

2、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供貨數量除外)。對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須以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價格、驗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蓋章;

3、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所記載的地址為雙方真實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發生變動應當於____日內告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兩份,副本陸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單位名稱:地址: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日期:

乙方單位名稱:地址: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____日期: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18

供方:

需方:

簽訂時間: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在供需雙方承諾嚴格履行雙方簽訂的《物資採購通則》諸規定的情況下,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採購內容:產品名稱、型號、商標、數量、金額、供貨時間要求、條款說明。

一、產品標示要求:供方的產品原則上要具有需方認可的永久性標誌、廠家程式碼標誌、生產時間標誌。

如體積小,無註明標誌的,應使用雙方共知的符號,以區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包裝標準、驗收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按雙方確認的國際通用編碼、圖紙、樣品進行生產和質量檢驗。

因不符合圖紙和樣品的要求而引起的索賠、補償均由供方承擔。

二、交提(貨)地點、方式:需方指定倉庫

三、結算方式:月結。

本月發的貨物,需方將在收到供方正式開具的增值稅發票,需方將在收到供方發票一個月內付款,即付款週期為見票後一個月內,如需方資金緊張時,付款允許延期7天,如再無法付款而與供方協商不成的,供方可向需方按超過付款緩衝期天數每天按該批應付款的1%收取延遲費用。

(備註:付款可分為承兌和電匯,電匯手續費由需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供方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數量、包裝等不符合合同要求,需方有權拒收和退貨。

供方延期交貨時,因提前10天通知需方。

需方中途變更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供方並與其協商解決,如一方終止合同,必須提前20天提出,雙方同意簽字後方能有效。

當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執行合同時,經有關機關證實後,方可免除經濟責任。

五、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①種方式解決:①仲裁機構②人民法院。

六、未明事項,按《民法典》辦理。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

影印件和傳真有同等法律效果。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細節:銀行細節:

稅號:稅號:

年 月 日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19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貨款結算與支付方式:

a.款到發貨:在甲方交付產品前,乙方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根據實際供貨量在當月內開出增值稅發票並提供其他相關單據(由乙方委託甲方郵寄發票的途中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貨款,需按照____%月貼息率貼息。

b.其他結算方式:支票、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交付(乙方根據甲方開具的提貨單進行產品交接):

1.產品交付方式: 貨運 ;

1)乙方自行提貨的,由乙方自派運輸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交付點根據計量交接方式不同確定為:

①鐵路罐車計量:以始發站鐵路罐車封口為交付點。

②儲罐計量:以儲罐到運輸工具的管線出口為交付點。

③流量計計量:以流量計出口為交付點。

2)甲方送貨的,甲方將產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付點根據運輸方式不同確定為:

①鐵路、公路運輸:以乙方指定地點的罐車封口為交付點。

②水上運輸:以乙方指定地點的船舷為交付點。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生產企業檢驗部門或獨立檢驗機構出具的載明數量檢驗結果的數量證書,該裝船數量證書是甲方向乙方交貨的數量依據,當產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碼頭的法蘭接頭介面處時,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獨立的第三方商檢機構在船上對船舶裝載數量進行檢驗。

3)對於委託代運產品,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書面委託,甲方依據乙方委託書給予辦理代運,以產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託代辦的運輸工具為交付點。

2.在交付點之前產品的風險由甲方承擔,在交付點之後產品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交(提)貨地點、相關運輸費用及其負擔:

第五條 計量及標準:

1. 產品交付數量以甲方上游生產企業產品出廠的法定計量為準,如乙方對甲方的計量有異議, 可委託甲乙雙方認可具有國家認可資質的檢驗機構在交付地點對裝載數量進行檢驗,商檢量與甲方上游生產企業計量誤差在3‰以內,仍以生產企業計量為準; 商檢量與甲方上游生產企業計量誤差超出3‰,以檢驗機構計量為準。檢驗費由計量過失方支付。

2. 乙方應保證產品接卸單位的裝置以及儲存產品的罐區具有合法的接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資格,並達到國家關於接卸、儲存危險化學品裝置安全及數量、質量標準。

第六條 驗收:

1.產品交付時,雙方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甲方委託上游生產企業儲存產品樣品),以備檢驗。

2.乙方在接收甲方產品同時對產品進行確認,如與合同約定不符,須在24小時內向甲方提出異議,逾期不提出視為甲方所交付的產品符合合同約定。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後妥善解決。

3. 在驗收期內,如乙方認為產品質量或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雙方當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國家認可資質的檢驗機構作為檢驗部門。該部門的檢驗結果是最終的,雙方均受其約束。如檢驗結果符合合同約定標準,檢驗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各自提交給對方的合同、檔案、資料、資料等,或其他使用對方處於有利競爭地位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商業祕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不當使用,但經對方書面同意或按法律規定除外。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保密條款將持續有效。

第八條 保證條款:

1. 甲方保證:

(1)銷售的化工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的指標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的權利,從生效日開始,本合同的條款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2. 乙方保證:

(1)乙方須依法定程式設立(自然人)、有效存續且相關手續完備。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產品銷售合同的相關義務,保證不違反其營業執照、成立協議、章程或類似組織檔案的任何規定;保證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政府任何部門的授權或批准。

(3)乙方自提時,須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營運資質和期限負責,運輸車輛需具備危險品運輸資質(運輸單位對危險品運輸許可證,車輛對危險品三證等相關證件),涉及易製毒類產品的自提運輸車輛還需具備易製毒運輸資質。

(4)乙方已授予其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的權利,從生效日開始,本合同的條款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甲乙雙方須確保在銷售、運輸、儲存、加工、使用等過程中遵守安全、環境與健康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承擔安全、環境與健康責任。

第十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

1.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須採取書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因過錯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繼續履行,無過錯方有權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後果由過錯方承擔。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須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1. 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政府行為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上述情形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有義務採取措施將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於甲方上游生產企業停車使甲方產品不能及時交付的,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 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甲方未能及時履行合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沒有及時通知乙方,應當承擔乙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2. 乙方未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日期或數量提貨的,甲方有權利終止合同,同時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3.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採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十四條 效力及其它: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從20__年10月15日起到20__年11月15日止。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有關產品採購的合同範本 篇20

甲方(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1、採購內容

1.1貨物名稱:

1.2數量:

1.3品牌、廠家、型號、規格、配置:

1.4技術引數:

2、合同金額

本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3、交貨要求

3.1交貨日期:

3.2交貨地點:

3.3交貨方式:

3.4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技術引數、效能要求、質量標準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經使用的貨物。

4、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4.1質量保證期為 年(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4.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問題通知後應按國家及行業標準對故障進行及時處理。

4.3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與該貨物相關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合同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4.4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負責處理解決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井承擔切費用,所有非故意性損壞以及正常使用範圍內造成的損壞均要免費維修,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但乙方也要積極幫助採購人修理,並提供優惠價格的配件和服務。

4.5超過質量保證期的貨物,乙方提供終生維修、保養服務,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4.6乙方隨時優惠提供備品備件,優惠提供產品更新、改造服務。

5、合同款支付

5.1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付款 %,到貨驗收合格後按到貨總數支付相應貨款,乙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5.2當採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乙方可以在報經甲方稽核同意後,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乙方應根據實際使用數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數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

6、產權

6.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6.2乙方保證所交付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貨物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0.4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後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7、權利和義務

7.1甲方向乙方提供需求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7.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7.3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8、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8.1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8.2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保修單據、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8.3乙方在貨物發運手候辦理完中後24小時內或貨到甲方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8.4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8.5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如甲方貨物已到達。

9、除錯和驗收

9.1乙方將貨物運達約定的交貨地點後,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合同條款、競標檔案要求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對外觀、說明書符合要求的,給予簽收;對不符合要求或有質量問題的貨物不予簽收,可立即要求退換,乙方不得拒絕和延誤。

9.2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檔案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9.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除錯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除錯,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9.4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

9.5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0、違約責任

10.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合同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0.2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3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萬分

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過本合同約定交貨日期十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 的違約金。

10.4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引數、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貨物;乙方願意更換貨物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貨物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1、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 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2、訴訟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3.2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書面簽字確認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有關條文執行。

13.4本合同 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