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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合同合集(精選20篇)

欄目: 採購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8.21K

採購合同合集 篇1

採購專案名稱:

採購合同合集(精選20篇)

專案編號:

簽訂時間:

採購人(以下稱甲): 供應商(以下稱乙方): 地址: 地址:

第一條 合同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和服務: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供貨一覽表”。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

1、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分項價款詳見上述“供貨一覽表”中有明確規定。

2、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的製造、包裝、運輸、安裝、除錯、培訓等驗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稅費用。

3、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第三條 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的技術規格應與招標檔案規定的技術規格及所附的“技術引數響應及偏離表”相一致;若技術性能無特殊說明,則按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標準及規範為準。

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效能。貨物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包裝要求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

第六條 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貨物和服務,交付地點由甲方指定。如果招標檔案對交貨時間未明確規定,則乙方應當在 年 月 日之前將貨物和服務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貨物和服務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檔案所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貨物和服務不符合招投標檔案和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採購人手冊、原廠質包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5、由甲方簽署驗收單並加蓋單位公章。招標檔案對驗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貨物和系統除錯驗收的標準:招標檔案規定的驗收標準。

第七條 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除錯和/或啟動監督;

(2)就貨物的安裝、啟動、執行及維護等對甲方人員進行免費培訓。

3、若招標檔案中不包含有關伴隨服務或售後服務的承諾,雙方作如下約定:

3.1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培訓服務,並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絡售後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效能、日常使用操作、維護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甲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購貨物按乙方投標承諾提供免費維護和質量保證,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3 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按乙方投標承諾執行。

3.5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6保修期後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八條 貨款支付

1、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2、款項支付方式:所供貨物經安裝除錯最終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款項的90 %,餘款作為質量保證金於安裝除錯驗收後的12個月內一次性支付。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貨物,甲方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

採購合同合集 篇2

甲方(採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商生產商):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有意向乙方採購具有相同特徵且可能重複採購的商品,雙方擬長期合作,簽署本框架協議後根據本協議進行訂單式採購。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利互惠、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責權關係,雙方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 採購商品名稱:電動車,詳細規格型號以甲方採購訂單為準。

第二條 採購商品數量

1、交貨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商品安全運至甲方指定倉庫,商品在交給甲方前的損毀、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2、運輸方式:乙方自備運輸工具負責送貨,運輸費用和運輸保險費用等送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按照甲方訂單規定的時間交貨,交貨時間是指乙方貨物實際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的時間。

4、交貨應附送貨單,並在送貨單上註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單位及價格等,並加蓋乙方公章或由送貨人員(需持乙方蓋章的授權委託書)簽字確認。

三條 商品價格及貨款結算:

商品價格:以簽訂合同時經甲方確認的乙方提供的報價單為準。商品價格波動系市場經濟固有規律不得作為乙方單方調價之依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蓋章:

蓋章:

日期:

採購合同合集 篇3

編號:

甲方:

乙方:

一、服務內容、方式及要求:

1、乙方提供 管理軟體,軟體模組包括:

2、乙方軟體支援Win20xx、Win20xx、Winxp等微軟系列作業系統。

3、乙方提供正版軟體介質、使用說明書等共計 套。

4、協議生效後,乙方負責軟體的安裝、除錯以及培訓,指導使用者進行初始化工作和及時提供約定的日常維護工作以確保甲方軟體的順利應用。

5、乙方提供的軟體通過相關部委(如財政部等)評審,並符合其規定的標準。

6、乙方所提供的軟體確保甲方資料安全、準確。

7、在軟體使用過程中,對於甲方反饋的疑難問題:一般性問題,乙方將及時電話告知解決方法,乃至提供上門服務;針對特別疑難問題,乙方在48小時之內予以響應和回覆。

8、協議滿一年之後的軟體升級按軟體廠商的政策執行,乙方無權隨意更改損害甲方利益。

二、工作條件及協作事項:

1、乙方對甲方財務資料有保密義務,未經同意不能拷貝甲方資料。

2、乙方應為甲方培訓 位專業操作人員,甲方負責安排培訓時間、地點及人員,並及時通知乙方,但不得遲於 20 年 月 日

3、乙方對甲方的日常維護工作以電話為主,電話告知但不能解決的,則必須提供上門服務。

4、乙方定期和不定期以各種方式進行回訪,並記錄在案以瞭解軟體執行情況和備查。甲方確定專人負責軟體使用過程中與乙方技術服務部門的聯絡工作。

5、乙方所提供的軟體甲方擁有終身使用權,甲方未經合法授權不得有違背版權法律法規的行為。

6、甲方提供乙方財務軟體執行所需的系統環境:如果應向乙方購買資料庫而未向乙方購買的,則由甲方自行提供資料庫,乙方可以代為安裝。

7、甲方操作人員應定期進行資料備份工作,每次備份都應正確命名並存儲在兩種不同的介質上:如硬碟結合光碟、軟盤、移動儲存器等。

8、甲方必須安排專人,積極配合乙方技術人員進行實施;實施過程中的資料錄入工作由甲方承擔,乙方僅負責技術指導。

三、乙方提供的有償技術支援範圍:

1、甲方要求乙方在甲方初始化工作階段所提供的直接服務(包括代替甲方初始資料錄入等);

2、乙方代替甲方進行日常帳務模組的維護工作;

四、非乙方責任,乙方有權不予受理。其內容如下:

1、甲方因第三方軟體(如作業系統等)故障所導致乙方軟體無法執行、資料損壞或丟失;

2、甲方因硬體自身損壞或發生病毒破壞所造成的資料損壞或丟失;

3、甲方因誤操作造成的資料損壞或丟失以及由此帶來的軟體重複工作。(如刪除資料庫檔案、刪除核算單位、刪除有關目錄、直接開啟後臺資料庫、格式化硬碟、用已失效的備份資料進行恢復等);

五、協議履行期限、軟體價格及付款方式:

1、履行期限: 20年___月___日——20年_ _月_ 日;

2、協議總款計人民幣:萬零 佰 拾 元整;

3、協議簽定之日,甲方即支付協議總價的%的貨款,人民幣大寫金額為:仟 佰 元 整。安裝除錯完畢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協議總價的%,人民幣大寫金額為: 仟 佰 拾 元整,20 年 月 日正式上線執行後,支付協議總價剩餘的%貨款,人民幣大寫金額為: 仟 佰 拾 元整,即20 年 月日前支付給乙方。

備註:1、2、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有任何損害乙方利益或侵犯版權的行為,一經發現,乙方有權依法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2、乙方應承擔違反本協議第一條及第二條(除第7、8款)約定帶來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由雙方協商解決;

3、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7款及第8款約定,甲方應自行承擔違約責任;

4、因協議發生任何爭議,當事人不願調解、協商解決或者調解、協商解決不成的,申請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5、乙方通知甲方軟體到達後,如果由於甲方原因造成所購軟體一週內不能安裝,則視為已安裝,如因甲方問題致使所購軟體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正常使用或進行正常培訓,則視為已正常使用或已培訓完畢,如不按協議日期付款,則每日按協議未付款項的1%進行違約處罰。相反,由於乙方原因,未按時交貨造成甲方工作不能正常開展,每日按協議已付款的1%進行違約處罰;

6、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過錯方除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違約外,需承擔已約定的所有違約責任及所有相關的法律後果;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代表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定地點: 簽定地點:

採購合同合集 篇4

甲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採用以下第( )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 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於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於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 )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

六、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採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的位於 工地或材料倉庫。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 材料倉庫自提。 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代辦託運。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為甲方辦妥託運手續後,視為貨物已交付。

七、關於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 、 為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為當然的驗收人。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 、 、 、 .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並通知甲方驗收人後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並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2)項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貨的,甲方應在裝車前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交貨的,第一承運人對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視為甲方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後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為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於建築物,視為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幣____ 元,加工費為人民幣_____元。供貨結束後,按實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_ 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______元。供貨至合同總價款的 %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 %,即應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供貨至合同總價款的 %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 %,即應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供貨結束後,雙方進行按實結算。結算後的 日內,餘款一次性付清。

九、關於貨款結算

供貨結束後,乙方應將結算單及供貨清單影印件送交甲方。甲方應在收到結算單後十日內進行審

採購合同合集 篇5

合同編號:

版本號:A

甲方(購買方):

乙方(供貨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誠信的基礎上,就購買鞋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以資共守:產品明細詳見合同附件之定購單,甲方應在乙方大貨生產前提供相關的LOGO及輔料,逾期導致乙方交貨期延誤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包裝要求:每雙以包裝紙包好後入一內盒,按照合同附件內的裝箱表具體裝箱。

第三條:交貨地點:廈門市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及期限:交貨後,供方提供真實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方在90天內通過銀行結算貨款。

2、如乙方的交貨數量少於甲方的定購數量且又不及時補足的,貨款應按照乙方實際交貨數量計算。

第五條: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1、乙方交貨的品質應當符合GB/T15107—20xx《旅遊鞋》國家標準。按照標準中規定的合格品標準驗收。

2、成品質量要求除符合上述條款及附件補充要求以外,應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大貨生產前的封樣為準,雙方各存一份樣品。

3、乙方提供的大貨訂單中允許有3%的次品率。但是次品需和正品分開,用大紙箱包裝並在箱外標明。

第六條:責任條款:

1、產品經甲方驗收後發現不合格的數量超過3%時,不合格產品由乙方負責退換,或終身保修並承擔費用。對不合格的產品乙方應及時維修,如因乙方未及時維修,甲方有權將所需維修的貨物退貨。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對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3、甲方為商標所有權人,乙方公司須付絕對責任義務,不得私下生產、販售或擅自允許其他第三方生產、販售,且不得將本商標用於他項產品上,如經發現並調查屬實。乙方應當按照所收金額的500倍賠償甲方損失。(生產者及販賣者得自動放棄抗辯。)

4、如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在收到貨後應及時出具書面材料單。如因乙方之原因造成原材料缺損的,乙方應負責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原材料價值、購買原材料的運輸費);

5、乙方交付的貨物數量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數量及色、碼分配交貨,在規定的浮動範圍±3%內甲方可以接受,如少於合同數量,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數量補足;由於乙方原因造成交貨少於合同數量,乙方應按照不足部分甲方的貨值進行賠償。若乙方交付貨物超出合同數量時,甲方有權選擇是否全部接受。

6、由於乙方原因逾期3天以上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逾期3天以上每逾期一天,乙方按逾期交付貨物總貨款的1%償付違約金。逾期交付15天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支付相當於貨款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7、乙方在出貨前應通知甲方QC或其他甲方授權人員到乙方的生產工廠進行產品所有品質檢驗,甲方QC或者甲方授權人確認簽字後乙方給予發貨。

8、乙方因包裝或運輸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的,經雙方共同鑑定,按貨物損毀程度由乙方賠償損失。

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甲方訂做物交由第三方加工的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取消訂單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0、不可抗力: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經雙方協商,允許履行或者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能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八條:保密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任何材料及檔案資料均為甲方產權,無論是否做大貨,乙方都必須為甲方保密,不能作為其他用途;

2、乙方在大貨生產結束後一週內,將大貨多做或次品報廢的貨品上有關甲方提供的商標、吊牌等標識拆除,乙方應將商標、吊牌及甲方提供的剩餘輔料一併退回甲方結算,大貨多做或者次品報廢的貨品必須在本合同履行完畢180天才能處理,否則甲方根據後果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其他特別約定

貨品進倉後60天內如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全數退換或維修,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或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交由有管轄權法院審理。

甲方:

(蓋章)

簽約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稅號:

賬號:

開戶行:

日期:

乙方:

(蓋章)

簽約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賬號:

稅號:

開戶行:

採購合同合集 篇6

合同編號:【 】

甲 方:【 】

聯 系 人:【 】

地址/郵編:【 】

電話/傳真:【 】

乙 方:【 】

聯 系 人:【 】

地址/郵編:【 】

電話/傳真:【 】

(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中單獨稱為“一方”,合稱為“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下稱“貨物”)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將於合同期內以訂單(訂單格式見附件一)形式向乙方採購貨物。

二、貨物價格

本合同項下貨物價格(詳見附件二:報價單)為包乾單價,該價格已包括貨物製造/銷售、包裝、運輸、保險【、安裝除錯】等全部成本費用及應得利潤、所有稅費等。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貨物應為原廠生產,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標準(以最新國家執行標準為準)及本合同約定,否則,乙方應負責更換;如更換後仍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甲方有權退貨。

2、乙方承諾所提供貨物符合國家環保有關規定,且不能對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員造成任何人身損害,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3、乙方所供應所有貨物其規格、型號均按採購要求提供,未經甲方允許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調整或更換。

4、貨物的複試、檢驗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發生試驗不合格並以投入使用,所引起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交付貨物時,應隨車送達並下甲方提交:

(1)產品合格證、質保卡;

(2)產品檢驗報告;

(3)產品使用說明書;

(4)產地來源證明;

(5)廠方生產證明;

(6)重要部件清單、產地、品牌(尤其是進口部件);

(7)維修手冊或保養說明書;

(8)安裝手冊;

(9)其他有關所供貨物的檔案。

乙方提供了任何上述檔案並不當然地減輕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如因乙方沒有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明造成甲方任何損失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本合同項下貨物質保期為年,自貨到甲方、【安裝除錯完畢】並經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如貨物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時內進行退換,乙方應予退換,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四、交貨期限

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向乙方發出訂單,乙方在收到訂單後的日內交貨【並安裝除錯完畢】;如甲方有緊急需要的,乙方同意按訂單上甲方要求時間交貨【並安裝除錯完畢】。

五、包裝

乙方應為貨物提供適宜貨物運輸的包裝方式,包裝上應根據貨物實際情況註明防潮、防溼、防震、防鏽等,對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因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鏽損,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六、交貨地點及運輸費用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並免費負責安裝除錯】。運輸費用【及安裝除錯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承擔貨物交付甲方並驗收通過前的毀損、滅失風險。

七、驗收方式

1、貨到本合同約定地點【並安裝除錯完畢】後三日內,甲方應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的,視為乙方交貨完成,相應的毀損滅失風險轉移。經驗收不合格的,按本合同第九條的有關規定處理。

2、無論乙方提供的貨物是否通過甲方驗收,如甲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乙方提供的貨物存在任何質量問題,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採取相應補救措施。

八、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付款方式適用如下第【 】項之約定:

1.1貨到本合同約定地點【、安裝除錯完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7日內,甲方支付至貨物價格的95%;剩餘5%作為質保金,如貨物無質量問題,則扣除乙方應承擔的全部違約金(如有)後,在質保期滿後7日內無息支付給乙方。

1.2按月根據實際訂單結算價款,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發生的訂單,供甲方稽核,甲方書面確認無誤後5個工作日向乙方付款。

2、乙方指定付款帳戶如下: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應提供相應金額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稅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暫停付款,且不視為違約。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貨物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應負責按照甲方要求給予維修、更換或退貨,直至甲方驗收合格並接收的才視為交貨完成。由於上述原因致使延誤交貨時間,乙方仍應按本條第3項約定承擔逾期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貨物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30%的違約金。

3、乙方交貨時間不符本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延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且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仍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30%的違約金,且不減輕乙方因本合同應承擔的一切責任。

4、如甲方無故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5、如果本合同所明確約定的違約金和乙方的其他責任仍然無法彌補甲方為此遭受的全部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為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十、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且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的有效證明。

十一、保密義務

雙方就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而瞭解到的一方商業祕密及其他重要資訊,均應嚴格保密,但另一方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必須予以披露的除外。任何一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保密義務的期限不受本合同期限之限制而永久存在。

十二、禁止商業賄賂

1、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規定,堅決杜絕商業賄賂及其他不正當之商業行為。

本合同所稱的商業賄賂,是指乙方或其他工作人員為促成交易或從甲方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業利益或更特殊的商業待遇而給予甲方員工個人的回扣、退傭、購物折扣、有價證券、禮品券、優惠券、置業、禮品、饋贈、遊覽或旅遊、娛樂、招待、報銷票據等形式的不正當利益。

2、若發現乙方或其工作人員存在商業賄賂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及終止與乙方的一切合作,乙方應按甲方查明的金額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可依法對乙方採取必要措施(包括凍結所有應付賬款,或向法院訴請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及商譽損失),乙方將同時被列入甲方黑名單,永不合作。

十三、通知

本合同正文首頁抬頭載明地址等聯絡方式為雙方的有效聯絡方式。任何一方如改變其聯絡方式,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按照本合同上述聯絡方式通知一方,即視為該通知已依據法律規定有效送達一方。

十四、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執行及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國(為本合同目的,不含港、澳、臺地區)法律。

2、因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執行等發生的任何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各條款的名稱僅供參考,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均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2、本合同談判及簽署是雙方經充分協商並一致確定的。如本合同中的條款存在含義模糊的情形,對該等條款的解釋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或者設定擔保或進行其他形式的處分。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三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採購合同合集 篇7

出賣人:

簽訂地點:____區工地現場

買受人:有限公司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標的、數量、規格及技術要求:詳見附件。合同總價為192.5014 萬元,人民幣金額(大寫):壹佰玖拾貳萬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貨過程中數量型號發生變更,貨物的單價按讓利後總價同比例下浮。

第二條質量標準:所供電纜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線徑及長度均不得有負公差,需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和3c 認證。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保期為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後18 個月。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必須確保貨物運抵現場的完好無損。電纜盤由出賣人及時回收,若有丟失買受人概不負責。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無。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驗收合格後時起轉移, 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按買受人的要求分批運至工地現場。交貨時間為合同簽訂後10 天。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電纜國家標準、現行行業標準及出賣人提供的經買受人確認的樣品驗收。

第十一條成套裝置的安裝與除錯:無。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後,貨物運至現場,經驗收合格後付至貨物價款的60%;安裝完成、除錯合格、驗證檔案齊全後付至貨物價款的90% ;其餘10%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滿後14 天內付清(不計利息)。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無。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出賣人的供貨質量、時間未按合同約定,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供貨,買受人在權對出賣人進行合同總價1%5% 的罰款。

買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調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採購合同

1、電纜進場後按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2、供貨數量為暫定量,具體量以買受人在施工過程中的要求為準,最終按實結算。出賣人投標報價中已包含由此發生的運輸費用。

3、貨物單價為固定單價,不因任何原因而調整。

4、出賣人提供的電纜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電纜不允許有接頭。電纜應持有國家歸口管理部門核發

的生產許可證,並有____市、____區等相關政府進網許可證。

5、出賣人應負責指導電纜安裝、敷設、試驗等技術服務工作。

6、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國家標準(黃、綠、紅、藍、黑)雙色。

7、電纜的封端應嚴密。

8、出賣人生產貨物時以每號建築為單位,不可將同種型號規格的電纜合為一根。

9、貨物運至現場後,出賣人負責將貨物卸至買受人指定的地點。

10、招標檔案、投標檔案、對投標檔案的書面澄清等均作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甲方:乙方:日期

採購合同合集 篇8

簽訂日期:20xx年2月19日

甲方(購方):石家莊德言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銷方):好味特(大連)食品有限公司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20xx年5月以前(或6月上旬內),向甲方交售大豆30萬斤。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大豆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國家標準執行;

2.大豆的包裝,由甲、乙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

1.交(提)貨方式: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

託運手續。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第四條 貨款結算辦法

乙方交售的大豆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15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

貨款總值1%~20%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並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1%~20%的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2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預設。

第九條 其他約定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於20xx年2月20日簽訂,有效期至20xx年6月20日。

採購合同合集 篇9

《光伏電站購售電合同》適用於按國家能源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完成光伏電站備案,向公用電網供電的光伏電站專案併網執行簽訂購售電合同。

本購售電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署:

購電人:,系一家電網經營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已取得輸/供電類電力業務許可證(許可證編號:),稅務登記號:,住所:,法定代表人:。

售電人:,系一傢俱有法人資格的發電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已取得本合同所指光伏電站(陣列)(以下簡稱光伏電站)發電類電力業務許可證(許可證編號:),稅務登記號:,住所:,法定代表人:。

雙方提供聯絡通訊及開戶銀行資訊如下:

購電人名稱:

收件人:電子郵件:

電話:傳真:郵編:

通訊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售電人名稱:

收件人:電子郵件:

電話:傳真:郵編:

通訊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鑑於:

(1)售電人在擁有/興建並/並將經營管理總裝機容量為兆瓦(MWp)的光伏電站(以下簡稱光伏電站)。售電人在擁有並經營管理總裝機容量為兆瓦(MWp),本合同為期兆瓦(MWp)的光伏發電站。

(2)光伏電站已/將併入購電人經營管理的電網執行。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電網排程管理條例》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章定義和解釋

1.1 本合同所用術語,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義如下:

1.1.1 光伏電站:指位於由售電人擁有/興建,並/並將經營管理的一座總裝機容量為兆瓦(電站技術引數詳見附件一,光伏電池陣列地理分佈圖詳見附件二)的發電設施以及延伸至產權分界點的全部輔助設施;本合同為期兆瓦,裝機容量為兆瓦的發電裝置以及延伸至產權分界點的全部輔助裝置。

1.1.2 年實際上網電量:指售電人每年在計量點輸送給購電人的電量。電量的計量單位為兆瓦·時(MW·h)。

1.1.3 年(月)累計購電量:指本合同第4.1款規定的購電量的全年(月)累計。

1.1.4 購電人原因:指由於購電人的要求或責任。包括因購電人未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等,導致事故範圍擴大而應當承擔的責任。

1.1.5 售電人原因:指由於售電人的要求或責任。包括因售電人未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等,導致事故範圍擴大而應當承擔的責任。

1.1.6 計量點:指附件三所示的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的點。一般情況下,計量點位於雙方產權分界點;不能在雙方產權分界點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安裝位置。

1.1.7 緊急情況:指電網發生事故或者發電、供電裝置發生重大事故;電網頻率或電壓超出規定範圍、輸變電裝置負載超過規定值、主幹線路、斷面功率值超出規定的穩定限額以及其他威脅電網安全執行,有可能破壞電網穩定,導致電網瓦解以至大面積停電等執行情況。

1.1.8 技術引數:指附件一所述的電力設施(包括光伏電站裝置和併網設施)的技術限制條件。

1.1.9 發電功率申報曲線:指光伏電站在發電功率預測的基礎上,向電網排程機構申報的發電計劃建議曲線。

1.1.10 工作日:指除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公曆日。如約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則支付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1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火山爆發、龍捲風、海嘯、暴風雪、泥石流、山體滑坡、水災、火災、超設計標準的地震、颱風、雷電、霧閃等,以及核輻射、戰爭、瘟疫、騷亂等。

1.2 解釋。

1.2.1 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1.2.2 本合同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對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繼者或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約定的情形時,相關義務人應當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義務及完備的法律手續。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為公曆日、月、年。

1.2.5 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詞指:包括但不限於。

第2章雙方陳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對方陳述如下:

2.1 本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包括辦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營業執照和電力業務許可證等)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2.3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本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2.4 本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3章合同雙方的義務

3.1 購電人的義務包括:

3.1.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購買售電人光伏電站的電能。

3.1.2 遵守雙方簽署的併網排程協議,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執行、維護有關輸變電設施,維護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執行。

3.1.3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公正、公平地實施電力排程及資訊披露,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關用電負荷、備用容量、輸變電設施執行狀況等資訊。

3.1.4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雙方約定,向售電人提供啟動光伏電站電池陣列及其他必需的電力。

3.2 售電人的義務包括:

3.2.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購電人出售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電能。

3.2.2 遵守雙方簽署的併網排程協議,服從電力統一排程,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排程規程執行和維護光伏電站,確保發電機組的執行能力達到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技術標準和規則的要求,維護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執行。

3.2.3 按月向購電人提供光伏電站可靠性指標和裝置執行情況,及時提供裝置缺陷情況,定期提供光伏電站檢修計劃,嚴格執行經購電人統籌安排、平衡並經雙方協商確定的電池陣列及公用系統檢修計劃。

3.2.4 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不經營直接對使用者的供電業務。

第4章電力電量購銷

4.1 上網電量。

上網電量依據《可再生能源法》全額保障性收購。

4.2當電網能夠全額消納光電時,電網排程機構根據光伏電站發電功率申報曲線下發排程計劃曲線。

4.3當電網輸送能力不足或其他電源沒有富裕的調峰、調頻能力,無法滿足光伏發電時,電網排程機構根據輸送能力或調峰能力空間制定下發排程計劃曲線,光伏電站應嚴格執行電網下達的排程計劃曲線。實際發電能力可能超出電網排程機構下達的排程計劃曲線,應報告電網排程機構,由排程機構根據實際執行情況確定。

第5章上 網 電 價

5.1 上網電價

經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批准或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光伏上網電價為:元/(MW·h)。

其中,購電人結算電價即經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批准或確認的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杆上網電價為:元/(MW·h);可再生能源補貼為:元/(MW·h)。

5.2 電價調整

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價格主管部門調整上網電價,按調整後電價標準執行。

第6章電 能 計 量

6.1 計量點。

光伏電站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計量點設定在以下各點(詳見附件三):

(1);

(2);

(3)。

6.2 電能計量裝置及相關裝置。

6.2.1 電能計量裝置包括電能表、計量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及二次迴路、電能計量櫃/箱等。

電能量遠方終端是指具有接收電能表輸出的資料資訊,並進行採集、處理、分時儲存、長時間儲存和遠方傳輸等功能的裝置。

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是指能夠實現對遠方資料進行自動採集、分時儲存、統計、分析的系統。

6.2.2 電能計量裝置按照《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DL/T 448—20xx)進行配置。在電壓互感器二次迴路中不得裝設隔離開關輔助接點,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電壓補償裝置。

6.2.3 電能表採用靜止式三相四線多功能電能表,原則上按主副表配置,準確精度為0.2S,《交流電測量裝置 特殊要求 第22部分:靜止式有功電能表(0.2S級和0.5S級)》(GB/T 17215.322—20xx)和《多功能電能表》(DL/T 614—20xx)要求。電能表配有不少於兩個標準通訊介面,具備資料本地通訊和(或通過電能量遠方終端)遠傳的功能,並接入購電人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具有負荷曲線、零點凍結、失壓記錄和失壓計時、接受對時命令、失壓斷電等事件記錄功能,對於影響計量的電錶事件,應能夠以計量資料質量碼的形式隨計量資料上傳至電能量遠方終端和購電人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具有輔助電源,且輔助電源優先供電。

電能量遠方終端的技術性能應滿足《電能量遠方終端》(DL/T 743—20xx)的要求,支援《運動裝置及系統 第5部分:傳輸規約 第102篇:電力系統電能累計量傳輸配套標準》(DL/T 719—20xx)通訊協議,能夠採集電錶中負荷曲線、零點凍結值、告警事件等電錶中形成的資料,並傳送至主站和當地監控系統;具有接受唯一主站對時命令功能,能夠給電能表釋出對時命令。支援雙平面網路通訊方式,支援撥號通訊方式,可至少同時與兩個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通訊;相容性好;具有足夠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非授權人進入。

如果電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滿足本款要求,則電能量遠方終端必須具備電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 電能計量裝置由售電人或購電人負責在光伏電站併網前按要求安裝完畢,並結合電能資料採集終端與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進行通道、規約和系統除錯。電能計量裝置投運前,由合同雙方依據《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DL/T 448-20xx)的要求進行竣工驗收。

業已執行的電能計量裝置,參照本款要求,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雙方確認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對電能計量裝置的技術性能及管理狀況進行技術認定;對於不能滿足要求的專案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 在同一計量點應安裝同型號、同規格、準確度相同的主、副電能表各一套。主、副表應有明確標誌。

6.2.6 在計量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的同一計量點,應安裝計量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的電能表,電能表應滿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 電能計量裝置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雙方確認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檢定並施加封條、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動電能計量裝置及其相互間的連線或更換計量裝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術改造,改造方案需經另一方同意且在雙方到場的情況下方可實施,並須按第6.2.4款要求通過竣工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

6.2.8 分散式光伏發電應安裝具有雙向計量功能的計量表計,分別計量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

6.3 上網、用網電能計量裝置原則上按照產權分界點或按照雙方約定付費購買,其安裝、除錯和日常管理和維護由雙方約定。

6.4 電能計量裝置的檢驗。

6.4.1 電能計量裝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檢驗,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雙方確認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承擔,雙方共同參加。由此發生的費用,上網電能計量裝置由售電人承擔,用網電能計量裝置由購電人承擔(或由供用電合同約定)。

6.4.2 任何一方可隨時要求對電能計量裝置進行定期檢驗以外的檢驗或測試,檢驗或測試由經國家計量管理部門認可、雙方確認的電能計量檢測機構進行。若經過檢驗或測試發現電能計量裝置誤差達不到規定的精度,由此發生的費用,上網電能計量裝置由售電人承擔,用網電能計量裝置由購電人承擔(或由供用電合同約定)。若不超差,則由提出檢驗的一方承擔。

6.5 計量異常處理。

合同雙方的任一方發現電能計量裝置異常或出現故障而影響電能計量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和雙方認可的計量檢測機構,共同排查問題,儘快恢復正常計量。

正常情況下,結算電量以貿易結算計量點主表資料為依據;若主表出現異常,則以副表資料為準。如果貿易結算計量點主、副表均異常,則按對方主表資料確定;對方主表異常,則按對方副表資料為準。對其他異常情況,雙方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根據失壓記錄、失壓計時等裝置提供的資訊,確定異常期內的電量。

第7章電 量 計 算

7.1 上網電量或用網電量以月為結算期,實現日清月結,年終清算。雙方以計量點計費電能表月末最後一天北京時間24:00時抄見電量為依據,經雙方共同確認,據以計算電量。用網電量計量事項由供用電合同約定時,遵循供用電合同的約定。

7.2 結算電量資料的抄錄

7.2.1 正常情況下,合同雙方以主表計量的電量資料作為結算依據,副表的資料用於對主表資料進行核對或在主表發生故障或因故退出執行時,代替主表計量。

7.2.2 現場抄錄結算電量資料。在購電人電能量遠方終端投運前,利用電能表的凍結功能設定第7.1條所指24:00時的表計數為抄表數,由雙方人員約定於次日現場抄表。

7.2.3 遠方採集結算電量資料。在購電人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正式投入執行後,雙方同意以該系統採集的電量為結算依據。若主站管理系統出現問題影響結算資料正確性,或雙方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採集的資料不一致,或售電人未配置電能量主站管理系統時,以現場抄錄資料為準。

7.3 電量計算

7.3.1 上網電量

上網電量為光伏電站向購電人送電、按第6.1條計量點抄見的所有輸出電量(正向)的累計值,上網電量的抄錄和確認應當在次月5日前完成。

因購電人穿越功率引起的光伏電站聯絡變壓器損耗由購電人承擔。

7.3.2 用網電量

用網電量為光伏電站啟動除錯階段或發電量無法滿足自身用電需求時,電網向光伏電站送電的電量。用網電量為按第6.1條計量點抄見的所有輸入電量(反向)和所有啟備變壓器輸入電量的累計值(或由供用電合同約定)。

7.4 上網電量和用網電量分別結算,不能互相抵扣。

第8章電費結算和支付

8.1電費計算

8.1.1電費以人民幣結算,電費確認應當在電量結算確認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

8.1.2上網電費按以下公式計算:

上網電費=上網電量×對應的上網電價(含稅)

其中,購電人承擔的上網電費=上網電量×對應的結算電價(含稅),此處結算電價為當地燃煤火電脫硫標杆上網電價或政府價管部門認可的結算價格。

由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承擔的上網電費=累計購電量×[上網電價元/(MW·h)-購電人結算電價元/(MW·h)]

8.2 電費結算

8.2.1 雙方按第7.2條完成抄表後,按照雙方約定,售電人向購電人報送上網電量。購電人按月填制電費結算單,售電人確認並根據電費結算單開具增值稅發票。

8.2.2 售電人根據購電人確認的《電費結算單》、開具增值稅發票,並送交給購電人。購電人收到正確的《電量結算單》、《電費結算單》和增值稅發票原件後,分兩次付清該期上網電費:①上網電費確認的5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期上網電費的50%;②上網電費確認的15個工作日內,付清該期上網電費剩餘的50%。

若購電人因故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付清上網電費,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緩付部分的0.3‰~0.5‰加收違約金。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具體約定每日按照緩付部分的‰加收違約金。逾期天數從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開始計算。

8.2.3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承擔的上網電費部分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8.3 計量差錯調整的電費支付

根據本合同第6.5條約定,由於計量差錯,購電人需向售電人增加支付款項或售電人需向購電人退還款項的,由合同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後在次月電費結算中一併清算。

8.4 用網電費的支付

用網電費的支付根據本合同第7.3.2款計算的光伏電站用網電量,按國家價格有關部門電網目錄電價核算電費,光伏電站應在下一個月內支付。光伏電站與當地供電企業另行簽訂供用電合同的,應按照該合同的約定支付用網電費。

8.5 違約金、補償金的年度清算

對於沒有按月結算的違約金、補償金等,合同雙方應於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6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應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項,均應直接匯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銀行賬戶,或選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結算方式支付相應款項。當收款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開戶銀行或賬號時,匯入變更後的銀行賬戶。

收款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銀行賬戶應與本合同提供的或書面變更後的相同。

8.7 資料與記錄

雙方同意各自儲存原始資料與記錄,以備根據本合同在合理範圍內對報表、記錄檢查或計算的精確性進行核查。

第9章不可抗力

9.1 若不可抗力的發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礙一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則該方可免除或延遲履行其義務,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遲履行的範圍和時間不超過消除不可抗力影響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未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義務,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義務;

(3)一旦不可抗力結束,該方應儘快恢復履行本合同。

9.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則該方應立即告知另一方,並在3日內以書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該通知中應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和預計持續的時間、事件性質、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及該方為減少不可抗力影響所採取的措施。

應對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如遇通訊中斷,則自通訊恢復之日)起3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發生地相應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

9.3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雙方應採取合理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給一方或雙方帶來的損失。雙方應及時協商制定並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未能盡其努力採取合理措施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則該方應承擔由此而擴大的損失。

9.4 如果不可抗力阻礙一方履行義務持續超過日,雙方應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發生後日,雙方不能就繼續履行合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規定除外。

9.5 因政府行為、法律變更或電力市場發生較大變化,導致售電人或購電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項下的售、購電義務,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儘快協商解決。必要時,適當修改本合同。

第10章 違約責任

10.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10.2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約定以外,雙方約定購電人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還包括:。

10.3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約定以外,雙方約定售電人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還包括:。

10.4 一旦發生違約行為,非違約方應立即通知違約方停止違約行為,並儘快向違約方發出一份要求其糾正違約行為和請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的書面通知。違約方應立即採取措施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認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0.5 在本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任何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一方可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1章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1.1 光伏電站併網所需的各項政府批文均已簽署且生效;若屬於特許權招標的專案,該專案特許權協議已生效。已簽署併網排程協議。

11.2 本合同在11.1前提下,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3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1.4 在本合同期滿前個月,雙方應就續簽本合同的有關事宜進行商談。

第12章適用法律

12.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13章合同變更、轉讓和終止

13.1 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和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生效條件同第11.1及11.2條。

13.2 售電人和購電人明確表示,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均無權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所有或部分的權利或義務。

13.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同意對本合同進行相應調整和修改: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策變動;

(2)國家能源管理機構頒佈實施有關規則、辦法、規定等;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3.4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發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則另一方有權在發出解除通知日後終止本合同:

(1)一方破產、清算或被吊銷營業執照;

(2)一方電力業務許可證被撤銷、撤回、吊銷、登出,或光伏電站首次併網後未在能源監管機構規定時間內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

(3)一方與另一方合併或將其所有或大部分資產轉移給另一實體,而該存續的企業不能承擔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

(4)雙方簽訂的併網排程協議終止;

(5)由於售電人原因,光伏電站持續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傳送電;

(6)由於購電人原因,購電人持續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電力電量;

(7)雙方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項:。

第14章爭議的解決

14.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提請能源監管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選擇以下第條處理:

(1)雙方同意提請仲裁委員會,請求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式解決。

第15章其他

15.1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資料和檔案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資料和檔案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15.2 合同附件

附件一:光伏電站技術引數(略)

附件二:電站光伏電池陣列地理分佈圖示(略)

附件三:電站主接線圖及計量點圖示(略)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合同正文與附件之間產生解釋分歧時,首先應依據爭議事項的性質,以與爭議點最相關的和對該爭議點處理更深入的內容為準。如果採用上述原則後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則由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按合同目的協商確定。

15.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就本合同標的達成的全部協議,並且取代所有雙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進行的任何討論、談判、協議和合同。

15.4 通知與送達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檔案和合規的帳單等均須以書面方式進行。通過掛號信、快遞或當面送交的,經收件方簽字確認即被認為送達;若以傳真方式發出並被接收,即視為送達。所有通知、檔案和合規的帳單等均在送達或接收後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帳單、資料或檔案等應發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當該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地址時,發往變更後的地址。

15.5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5.6 文字

本合同共頁,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分別送

能源監管局/辦備案。

購電人(蓋章): 售電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採購合同合集 篇10

甲 方:商南縣幼兒園 聯絡電話:

乙 方: 聯絡電話: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食堂管理,確保幼兒園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結合我園實際情況,決定對我園幼兒食堂蔬菜實行定點採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食堂在乙方定點購買蔬菜,採購事宜全權由甲方採購員 專人負責,食堂庫管員

2、乙方須持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健康證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有效證件,並將以上證件的影印件交由甲方留存,同時須向甲方交付供貨安全質量保證金 元,如無違約行為在協議解除時一併退回。

3、乙方必須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蔬菜質量可靠,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相關法律責任,並相應扣除違約金。

4、乙方所提供的蔬菜品質必須達到新鮮、質優、無變質腐爛、無殘留農藥等質量要求。同時要求乙方在價格上要給予優惠,須低於或等於市場價。可以根據市場變化適當漲跌,但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認可後方可執行新的價格。乙方不得隨意提價或以次充好,如乙方有此種行為,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相應扣除違約金。

5、付款方式:甲方用現金支付,以甲方實際購買的種類及數量據實核算。乙方必須提供詳細的物品銷售清單與甲方的收貨單核對,無誤後,由乙方出據收款收據或發票,甲方才予以付款。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其中一方如果需要終止本協議,需提前10天告知對方。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採購合同合集 篇11

採購合同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造林需要,特向乙方採購桉樹專用肥料(以下簡稱“採購物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規格、數量、質量標準及總價款

採購物資的具體規格、數量、質量標準、包裝要求及總價款如附件一所示。

第二條 交付日期

乙方應於甲方首次提貨前完成全部採購物資的生產,並於[*]年[*]月[*]日起三十日內分批次將採購物資交付於甲方。

第三條 交付地點

交付地點:[*]。乙方負責將採購物資分批次送至交付地點,由甲方清點確認並簽字後,視為該批次採購物資的交付。採購物資的裝車事宜由乙方負責,卸車事宜由甲方負責。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驗收及驗收標準

(一)總體質量驗收

乙方最遲於[*]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採購物資的生產,並應在其後2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進行總體質量驗收,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至工廠倉庫按正常質量抽檢辦法共同取樣封樣,樣本各三份,封樣後由甲方送至第三方有資質檢驗機構(以下簡稱第一次檢驗)進行檢驗,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經第三方檢驗後,不符合附件一質量標準,乙方有異議的,甲乙雙方各提供50%的封存樣本,由乙方送交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以下簡稱第二次送檢),甲方配合,檢驗費用由乙方先行墊付;經第二次檢驗為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第二次檢驗合格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對該檢驗結果,甲乙雙方不得存有異議。

自乙方知悉第一次檢驗結果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有異議而未進行第二次送檢的,視為乙方對第一次檢驗結果無異議。

檢驗不符合附件一質量標準的,視為全部採購物資不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收採購物資,並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採購肥料而支付的貨款差價、運輸費、勞務費,以及因施肥延遲而造成的生產損失等),若乙方不能或不願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抽檢

總體質量驗收合格後,乙方在[*]月[*]日起向甲方交付採購物資。甲方在收到每批次採購物資後進行抽檢,抽檢合格的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抽檢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收該批採購物資,乙方對此有異議的,可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方法再次檢驗,若仍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該批採購物資及剩餘批次的採購物資,並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損失(規定同上),若乙方不能或不願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三)數量驗收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交付的採購物資後及時組織驗收並由甲方指定的接貨人在交貨單據上簽字確認。

(四)甲方的驗收不免除乙方的質量保證責任。

第五條 付款期限及結算方式

本合同生效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作為定金,甲方拒不履行付款義務違約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所付定金不再退還,乙方拒不履行交貨義務或違約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雙倍返還定金,若雙方均未違約終止本合同,定金轉為貨款。

每批次採購物資經甲方抽檢合格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批次採購物資貨款的[*]%。

甲方於收到最後一批採購物資並抽檢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付清所有剩餘貨款。

各類款項匯至乙方下述銀行賬戶即為支付:

開戶行:;

戶名:;

銀行賬號/卡號:。

乙方收到每批次款項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該批貨物金額的正式發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遲延付款的,每遲延一天需按應付款項的1‰向乙方計付違約金,遲延3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後直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甲方未付清上批次貨款的,乙方有權拒絕繼續發貨。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每天交付採購物資,不得延遲,乙方遲延交付3天以上的,每遲延一天需按當批次應交付採購物資的總價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30天以上的,甲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後直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已經收到的貨款(扣除乙方已交付貨物的抵頂部分);如因乙方遲延或拒絕交貨而影響甲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總體質量驗收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規定同上),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乙方不能或不願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規定同上)並賠償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合同總貨款的10%;抽檢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規定同上),乙方不能或不願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批次及剩餘批次採購物資並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規定同上)並賠償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未能按約定交付的採購物資貨款的10%。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非因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

(二)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因乙方怠於採取有效措施導致的損失擴大部分,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10日內提供相關證明。

(三)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時間延誤的,延誤的交付期間相應順延或由雙方協商;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失去意義的,則合同終止,雙方互不負賠償責任。

(四)因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或發生與本合同的履行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爭議。如一方將該爭議提交另一方後的30天內該爭議無法通過此方式獲得解決,則需提交到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各方陳述及保證

(一)其依據中國法律正式成立並有效存續,且其設立已獲得所有必要的許可和批准;

(二)其擁有充分的能力和權力簽訂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義務;

(三)其在本協議上簽字的自然人或授權代表人已被充分授權簽訂本協議並使其受本協議約束;

(四)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協議各項規定應成為其法定的、有效的和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方雙方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以下無正文〗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簽署: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公章)

(公章)

採購合同合集 篇1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 產品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20%,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三. 交貨期限

乙方保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__2_____天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廣東省廣州市增城新塘鎮南安村天橋一路西(南新收費站附近)不能拖延。

四. 交貨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收到發票後,一次性付清貨款。

五.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採購合同合集 篇13

甲方(需方) 合同編號

乙方(供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材料名稱、規格型號、產地、數量、單價、金額

1、上表中砂/石料單價包括:砂/石料的原材費、裝車費、運費(含通行費)、原材自檢費、礦產資源費和各項管理費及稅金等一切相關費用。

2、在合同履行期間上表中砂/石料市場價格發生變化,合同簽定的價格不可調整。

3、上表中的數量僅作為簽訂合同的預估數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甲方驗收合格並簽字的驗收單實際數量為準。

二、料場地點及供貨期限

1、料場地點: 。

2、供貨期限: 。

三、質量和數量的驗收

(一)、質量驗收:

1、質量指標:(以甲方試驗室鑑定為準)

河砂: 規格要求 。

碎石: 規格 (連續級配),無風化、無雜質,無水鏽,

壓碎值< %;針片狀總含量≤ %;含泥量≤ %

------注:(質量指標因工程專案不同,可根據相關規定,按需要自行調整)

2、材料必須符合甲方承建工程業主的檔案要求及施工規範技術指標規定,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進行加工生產。

3、乙方的砂/石料應提前送檢合格,供料與檢驗樣品一致,甲方隨時抽樣檢驗。

4、甲方指派專人對乙方供應進場的砂/碎石的質量、規格進行現場驗收。

5、砂、石料的其它效能必須通過甲方二次檢驗,符合《公路工程路面原材料試驗規程》,甲方、監理辦、指揮部全部驗收合格。

(二)、數量驗收:

1、以甲方收料場地的地磅(輔助檢尺、量方的方式)計量為準;

2、甲乙雙方在甲方工地(拌合場)驗方,共同監督確定砂/石料的密度值。

3、含水量超標時,應扣除超標的噸數。(界定含水量: 砂≤ %、 碎石< %)。

四、裝車、運輸

1、裝車: 乙 方負責裝車,費用包含在單價中。

2、運輸:由 方負責組織自卸汽車運輸。運輸費由 方承擔。

五、結算及付款

1、每供應 萬立方米材料進行一次結算,乙方憑甲方驗收人員簽字的《材料驗收單》定期與甲方核對,確認驗收合格的供料數量,結算時乙方提供合格的稅務發票,如因乙方不按期辦理對帳結算手續或未提供合格的稅務發票,造成的付款延誤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每月按結算金額的 %通過乙方開戶銀行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材料款,餘款轉入下月,滾動操作,待乙方結束供料後 月內付清。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應提前向乙方報送砂/碎石供應計劃,註明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到貨時間及地點。

2、負責安排人員及時到現場做好驗收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規格、質量、數量、交貨地點、交貨日期及收料時段供料。

2、乙方應保證材料日供應量在 立方米以上,滿足甲方生產需求。

3、乙方送料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將材料卸至甲方指定位置,並將料卸淨,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視具體情節扣方。

七、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條款

1、合同一經簽訂,乙方不得轉包,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調整材料供應計劃,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

3、乙方不得在供應中採取欺詐手段,如發現類似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以總合同價款的 5 %作為違約金。

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經甲方抽樣檢驗不合格時,甲方不支付材料費用。因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進場、清場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能按甲方計劃的材料規格、質量、數量、供貨時間、指定地點進行材料供應,影響甲方工程進度、質量及連帶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者,甲方可認定乙方不具備供應能力,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另行選擇供應商。

6、如因不可抗力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且結清材料款後失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

甲方(需方)(公章) 乙方(供方)(公章)

採購合同合集 篇14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並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義另有要求,本協議及其附件中的名詞應具有如下定義:

本協議:本協議包括本協議正文、採購訂單、本協議所有附件、技術協議以及本協議中提及的任何其他檔案。框架協議甲 方:指 ,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境內成立。註冊地址為 .

乙 方: 指 ,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律在 成立。註冊地址為: . 終端使用者:指 下屬的分(子)公司(見附件1)為本協議項下 最終使用人。除甲方書面同意,本協議所指定任何終端使用者均無權直接向乙方發出採購訂單。

第 三 方:指甲乙雙方、執行方、終端使用者、整合商以外的其他法人、組織機構和自然人。

招標檔案:指由甲方釋出的編號為 的 專案的招標檔案。

投標檔案:指乙方為響應編號為 的招標檔案而編制的.投標檔案,包括評標過程中籤署的答疑、澄清等補充檔案。 技術協議:指乙方與本協議的終端使用者就本協議項下的裝置技術條件而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標 的 物:指按照招標檔案要求為完成本協議及其項下合同所必須的、由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於全部的硬體、專用工具、技術資料、運輸及保險等。

採購訂單:指甲乙雙方依據本協議簽訂的包含裝置名稱、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價格、交貨期、交貨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具體要素的交易憑證,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見附件3)

現 場:指專案所屬終端使用者的工作現場。

第二條 框架協議執行方式

1.為執行本協議,甲方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根據其需求計劃及本協議向乙方發出採購訂單,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價格和付款方式執行採購訂單,雙方最終簽署採購訂單。

2.除本協議明確約定或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乙方不得將本協議及其本協議項下訂單的製造、加工等義務委託或轉包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條 適用於本協議的專案、供貨範圍及技術標準

1.本協議適用於附件 1 中所列專案。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可以對適用於本協議的專案清單進行增減調整。每次調整由雙方書面確認。乙方承諾不因專案未批准無法實施追究甲方的責任。

3.技術標準:按照乙方與終端使用者簽訂的技術協議為準。技術協議應作為本協議項下訂單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價格及交貨期

本協議項下所指貨物單價固定(分項價格表詳見附件 2 )甲乙雙方根據該固定單價簽署本協議項下訂單。

1.貨物單價貨幣單位為人民幣,為到終端使用者現場價格,含國內運保費、增值稅等費用。

2.附件 2 中的價格為固定單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受訂貨數量、批量、交貨期和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附件2中裝置數量增加或減少均按該單價增減。

3.附件 2 中的價格有效期為自協議簽訂之日起2年時間,在此有效期內,框架協議下的價格保持不變。

4.採購訂單項下每套交貨期不應超過 8 周。

第五條 技術協議與商務報價

1.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應立即與專案終端使用者技術交流,並在接到通知後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與終端使用者技術協議的談判和簽署。

2.乙方應將在採購訂單執行過程中有關開工會、設計聯絡會、組態、培訓、工廠驗收、現場開箱驗收、現場服務等所需人工日數量明確在與終端使用者簽訂的技術協議中,並將上述費用在商務報價時一併報出。

3.乙方根據與終端使用者的技術協議和本協議中的單項價格,向甲方報出每套系統的配臵和商務報價,經使用者核實並簽字確認後,提交甲方,作為甲乙雙方簽署訂單的依據。

第六條 付款條件

1. 本協議項下人民幣採購訂單付款條件為:(銀行承兌支付)合同簽訂後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作為合同預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發貨通知後30天內支付合同總額的45%;合同裝置全部到達甲方現場,乙方向甲方開具合同全額稅率為17%的增值稅發票後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40%; 餘款10%為合同質量保證金,待合同裝置(或合同工程)正常執行壹年無質量問題後結清餘額。

2. 如果採用上述以外的其它付款方式,甲乙雙方應在訂單中另行約定。

第七條 採購訂單

1.甲方根據專案進展向乙方發出專案技術和商務談判通知,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程式和原則報價,雙方確認後簽署採購訂單

2.採購訂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其未約定權利義務等內容均適用本協議有關規定。其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採購訂單約定為準。

3.採購訂單經甲乙雙方確認後,任何一方不得單獨修改。如確需修改,則提出一方需承擔由此引發的影響簽約進度和交貨期的責任。

第八條 包裝和運輸

1.乙方應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並提供適合運輸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裝、運輸支撐件等,以保證貨物安全穩妥送達現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裝卸或運輸中發生貨物損壞、滅失或丟失,乙方應自費對進行修理、更換或補供。

2.如因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貨物損壞、滅失或丟失,乙方應自費對進行修理、更換或補供並向承運人追究責任。

第九條 貨物的風險及所有權轉移

本協議及其項下采購訂單中貨物風險和所有權自貨物交付時起由轉移,雙方各自承擔交付前後的風險。即在採購訂單約定時間、地點交付之前貨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貨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驗收標準和驗收方式

1.終端使用者負責根據技術協議約定標準對到貨貨物數量、外觀等進行全面檢查及質量驗收。

2.如雙方對貨物質量、數量等產生爭議,雙方同意由共同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並將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作為確認貨物質量的基本依據。相應的檢驗費用由檢驗報告中引起質量問題的責任方承擔。

3.如終端使用者通知甲方在貨物驗收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單方暫時中止支付相應部分貨款並根據第三方檢驗結果決定是否恢復支付。

第十一條 質量保證、質保期限及服務

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每批貨物通過現場驗收後12個月或發貨後18個月,以先到時間為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貨 (不可抗力除外),應向甲方承擔以下遲交貨違約責任:

1.1每遲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遲交部分貨值萬分之一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遲交部分的貨值。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不解除其交貨義務,交貨時間由雙方另行商定。

1.2逾期交貨超過90日曆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遲交貨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1.3分期交貨情況下,如乙方部分交貨延遲導致本合同被甲方單方解除,甲方有權就已接收部分貨物向乙方要求退貨,乙方應退還該部貨款、承擔退貨費用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2、如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數量,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補足。如逾期未補足,應按本條第1款承擔遲交貨違約責任。

3、如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應向甲方承擔以下質量違約責任:

3.1如貨物在現場開箱檢驗或安裝除錯過程中被發現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拒付貨款並要求乙方立即修理或更換。

3.2質量保證期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質量問題,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自費對質量問題貨物進行修理或更換。

採購合同合集 篇15

甲方:(採購人)日照德興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供應商)日照陋室電腦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條合同標的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

電腦150臺

會議室電視1臺

室內立式空調10臺

室內掛式空調2臺

印表機65臺

液晶電視8臺

第二條合同總價款

1、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人民幣914400元(大寫):玖拾壹萬肆仟肆佰元整。

2、本合同總價款包括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

3、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第三條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檔案下列關於採購辦公室的採購檔案及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質量保證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效能。

第五條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貨物,交貨地點:日照德興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聯絡人:孝文堂,電話:。

2、交貨時間:則乙方應當在20xx年9月3日前將貨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檔案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

4、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3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安裝除錯是否合格,使用者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是否齊全。

第六條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貨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驗收單、使用單位蓋章的發票影印件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貨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貨物,甲方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交貨達(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若被查出所供貨物或其部件是假冒偽劣產品的,乙方除無條件退貨或換貨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由採購辦公室扣繳貳仟元以下的履約保證金。

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並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後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5%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向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3、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甲方:乙方:

採購合同合集 篇16

合同編號(買方):

合同編號(賣方):

工程名稱:

買 方:

賣 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此處的簽訂日期應與簽署頁中的最遲簽訂日期保持一致。

使用說明

1.本統一合同文字適用於國家電網公司各單位簽訂的電力工程貨物採購合同。變壓器、互感器、隔離開關等40類貨物採購合同適用已釋出的相應統一合同文字。

2. 對本統一合同文字中需當事人填寫之處,如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則應註明“無”或劃“/”。

3. 對本統一合同文字的任何修改或補充,當事人均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進行約定,不得直接對通用合同條款進行改動。

4. 有關本統一合同文字的其他使用說明見合同文字腳註。

5. 國家電網公司各單位合同承辦人員應按照本使用說明起草合同,在合同開始內部稽核或提交對方前應刪除本使用說明及合同文字腳註。

目 錄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 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 5

1. 定義 .............................................. 5

2. 合同標的 .......................................... 7

3. 合同價格 .......................................... 8

4. 交貨 ............................................. 10

5. 包裝與標記 ....................................... 13

6. 技術服務和聯絡 ................................... 15

7. 監造與檢驗 ....................................... 17

8. 安裝、除錯(試執行)和驗收 ....................... 22

9. 質量保證 ......................................... 22

10. 轉讓和分包 ...................................... 26

11. 違約責任 ........................................ 26

12. 變更 ............................................ 29

13. 合同中止履行與解除 .............................. 29

14. 不可抗力 ........................................ 30

15. 履約保證金 ...................................... 31

16. 稅費 ............................................ 31

17. 通知 ............................................ 32

18. 爭議解決 ........................................ 32

19. 合同生效 ........................................ 32

20. 份數 ............................................ 32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 33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 34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買方:

賣方:

鑑於買方為實施,已接受賣方對該專案貨物 (簡稱“合同貨物”)的投標,買賣雙方就合同貨物的採購訂立本協議。

一、詞語含義

本協議中所用詞語的含義與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中相應詞語的含義相同。

二、合同組成部分

下列檔案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1.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達成的協議、紀要等檔案;

2.合同協議書及附件;

3.中標通知書;

4.專用合同條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條款;

6.招標檔案和投標檔案;

7.構成合同的其他檔案。

上述組成合同的各項檔案應互相解釋,互為說明。如有不一致,解釋合同檔案的優先順序按照上述檔案所列順序為準。

上述各項合同檔案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檔案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檔案,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賣方承諾除偏差表釋明外已完全響應買方招標檔案,若發生投標文字與招標文字不一致的,則買方有權選擇以招標檔案或投標檔案為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檔案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並根據其性質確定優先解釋順序。

三、合同標的

賣方應按照合同供應的合同貨物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合同價款、交貨期、交貨地點等見《已標價合同貨物清單》(附件一)。

四、合同價格與支付

1.本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含稅)。

2. 合同價格分預付款、到貨款、投運款和質保金四次支付,支付比例為。

五、承諾

1.賣方承諾按合同約定向買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貨物和服務。

2.買方承諾按合同約定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

3.賣方承諾按照合同的技術要求製造合格的合同貨物,按照工期要求及時供貨,在合同簽訂、生產製造、履約及售後服務等階段避免出現不誠信行為。賣方同意買方有權將賣方的不誠信行為在電子商務平臺質量監督欄目的業務公告中予以公佈。賣方承諾已知悉買方針對上述不誠信行為制定的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相關規定。

4.未經買方同意,賣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合同價款及其他權利)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六、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買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簽訂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署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為準。

八、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買方執 份,賣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採購合同合集 篇17

合同編號:

甲方: (經銷商)聯絡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單位名稱)聯絡人:或(個人使用者姓名)聯絡電話: 地址:

乙方就訂購所需車輛(以下簡稱合同車輛)事宜,與甲方達成一致意見,雙

方簽訂本合同。

二、合同車輛的交付:

1、交付方式按一下第( )項進行;

(1)乙方在交付地點自提自運;

(2)甲方將合同車輛運至交付地點;

2、交付地點:

3、交付時間:

三、付款

1.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總價款。

四、驗收

合同車輛驗收應於交貨當日在交貨地點進行。驗收完成後,雙方應共同簽署驗車交接單。乙方未提出異議,則視為甲方交付的合同車輛之數量和質量均符合要求。

五、隨車交付的檔案

1.合同車輛的產品合格證,維修使用說明書;

2.其他乙方委託甲方代辦,甲方辦妥的證件憑證:

六、甲方保證

1.合同車輛已經過售前除錯、檢驗和清潔

2.合同車輛符合隨車交付檔案中所列的各項規定和指標

3.合同車輛在兩年四萬公里內保修保換,具體保換配件詳見《使用說明書》。

七、乙方保證

1.乙方是所購合同車輛的終端使用者。乙方不以任何商業目的展示合同車輛或將合同車輛用於有損車輛品牌形象的活動及行為。

2.乙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合法的資格,並在購車後依法規定的時間到有關車輛管理部門依法辦理一切登記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

八、質量及質量擔保

1.合同車輛的質量擔保範圍及方式見隨車所附的《使用維護說明書》。

2.乙方及其許可使用合同車輛的人員,應按照《使用維護說明書》要求規範使用、保養和維修,如有違反,造成或引起合同車輛的損壞或故障,則不能獲得質量擔保服務。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則根據不可抗力的影像,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責任。但是,該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負有及時通知和五日內提供證明的責任。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實際經濟損失,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十二、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約定

1.乙方提取合同車輛之時起,對合同車輛將承擔全部風險,包括因不當使用合同車輛而在成的損壞或損害。

2.雙方申明,雙方是資源簽署本合同的,本合同項下各條款內容仔細閱讀並表示理解,保證履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即為生效。

合同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購車人簽字):

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採購合同合集 篇18

(甲方)委託方:

住所地:

(乙方)代理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供應商(以下稱供貨方)採購鋼材,由乙方代理甲方並以乙方名義與供貨商簽訂(代理商採購合同編號:)。雙方就代理採購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 委託代理採購範圍:

甲方委託代理採購範圍為乙方與供應商()簽訂的上述代理商採購合同中的鋼材採購,有關代理採購的貨物詳情由上述代理商採購合同確定,且最終以供應商實際交付的情況為準。

二、貨款、代理費、利息及相關費用的計算方法:

1、貨款:以乙方向供貨商實際支付採購金額為準,包括供貨商未發貨部分和供貨方應退的餘款;

2、代理費按乙方支付給供應商的“銀行承兌總金額-保證金”*“0.6%”*“承兌匯票期限的月數”計算收取;

3、款到發貨,現款提貨,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給供應商的承兌到期日之前付清貨款並提清貨物,如果甲方以銀行承兌支付貨款提貨,甲方必須按支付承兌當日的市場利率支付給乙方銀行承兌貼現利息。

4、相關費用:本代理商採購合同中所稱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代理採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裝卸、倉儲、保險等為履行本代理商採購合同及上述由乙方與供應商簽訂的代理商採購合同而產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據實向乙方或相關第三方支付。

三、支付要求和結算方法:

1、本代理商採購合同簽訂後二個工作日內甲方應按採購代理商採購合同總價款的20%向乙方以現款支付履約保證金,乙方收到保證金後按產品購銷代理商採購合同要求支付貨款,進行採購。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前述履約保證金的,乙方有權拒絕向供貨方支付貨款和拒絕履行代理採購義務,由此產生的責任和後果由甲方承擔,若因此導致乙方在採購代理商採購合同項下被供貨方追責或索賠或遭受任何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若代理商採購合同執行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在發貨、貨物在途、在港及倉儲期間)出現鋼材市場價格下跌,為防範風險和止損,乙方有權依照市場行情(行業網站我的鋼鐵網)確定下降幅度,若市場價格跌幅達到5%以上(含),甲方應按乙方要求追加相應的保證金,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告知後2個工作日內,立即以現款支付,甲方不追加保證金的,乙方有權沒收保證金,並自行處置該批貨物。

2、甲方付清貨款並提清貨物的最長期限不超過乙方支付給供應商的承兌到期日,超過乙方支付給供應商的承兌到期日,甲方未支付貨款及按規定計算的代理費、利息及相關費用,乙方無需通知甲方,乙方有權自行處置上述代理採購貨物並沒收保證金。

3、代理費於簽訂代理商採購合同後第二個月一次性支付,並在第二個月的月底之前支付,否則視為違約。

4、履約保證金只能衝抵最後一批貨款、代理費、貼現利息及相關費用。

5、發票開具:乙方每月根據甲方回款情況開具發票(發票金額含代理費),乙方開具發票不視為乙方擁有所有權的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明。雙方所有權轉移證明以雙方開具的提貨單及經簽字確認的倉儲公司發貨單為準。

四、運輸、裝卸及倉儲

1、費用承擔:貨物的所有運輸、裝卸、倉儲等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由甲方直接支付給相關方。

2、甲方承擔所有階段中有關運輸、裝卸及倉儲中的風險,包括出現保險不能覆蓋的風險,並應為承運和倉儲單位對乙方擁有所有權的貨物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3、由乙方墊付款項代理採購的貨物應存放在乙方指定的倉儲單位,倉儲費用由甲方跟倉儲單位商討確定。提貨及貨權轉移在甲方付清全部墊付款項之前,相應金額的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在貨物入庫後,乙方對倉儲的貨物進行特定化管理。

在甲方提貨時,應先支付相應金額的貨款,貨款支付後應及時通知乙方辦理提貨手續,提貨手續由乙方根據乙方的提貨流程辦理。甲方貨款支付後,甲方怠於辦理提貨、貨權變更或轉存等前述手續產生的風險、費用等由甲方承擔。

六、雙方權利義務:

乙方

1、 以乙方的名義與供應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代理商採購合同,甲方接受

該購銷代理商採購合同所有條款,乙方僅負責接收委託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代理商採購合同,並按代理商採購合同約定在乙方給予甲方的信用額度內支付貨款,接受貨物並以乙方自己名義進行倉儲,以及按本代理商採購合同約定向甲方轉移貨權,其他具體代理商採購合同履行內容只對甲方負有協助義務,因本代理商採購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後果與乙方無關。

2、在甲方未付清貨款及其他全部款項之前,乙方保留相應貨物的所有權,甲方付清貨款及其他全部款項之後,乙方應及時給予甲方辦理提貨。

3、因甲方原因致使產品購銷代理商採購合同或本代理商採購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代理代理商採購合同,並享有對貨物的處置權,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4、乙方協助甲方處理供貨方在品質、價格、運輸、裝卸、倉儲方面存在的問題,但甲方不能以此為由,遲延或拒絕支付乙方墊付貨款、代理費、利息及相關費用。

5、因供應商原因致使代理商採購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應及時通知甲方採取補救措施。如甲方書面要求索賠的,乙方應根據其代理商採購合同,積極協助甲方對外索賠,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乙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乙方帳戶。若甲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乙方先行支付的,則甲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並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乙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

甲方

1、保證所委託採購的貨物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所委託採購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應嚴格按本代理商採購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及相關費用,或直接支付有關費用。

3、甲方自行與供應商商定品種、規格、質量、價格、運輸、裝卸等事宜,乙方根據甲方確定的內容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代理商採購合同。乙方與供應商簽訂的產品購銷代理商採購合同,以及由乙方簽訂的倉儲代理商採購合同、運輸代理商採購合同等,甲方均承擔相應後果,包括但不限於本代理商採購合同約定的情形。乙方有權直接對本代理商採購合同所涉及貨物進行投保,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義務要求供應商按約向乙方供貨,並承擔供貨商遲發、不發、錯發、少發貨物及貨物質量問題、貨物價格變化、貨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後的所有風險,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商採購合同或履行與本代理商採購合同不符產生的責任後果與乙方無關,同時甲方不得以此拒絕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代理費及相關費用,如同時造成乙方直接、間接損失的,甲方在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後3日內無條件立即賠償,否則即為甲方違約。

5、對供應商資信負責,承擔因供應商原因致使代理商採購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責任。

前述供方違約導致本代理商採購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代理商採購合同項下代理方收取貨款及代理費、利息及相關費用的權利。

6、如遇供貨商遲發、不發、錯發、質量瑕疵及其他與代理商採購合同約定不符或不正常的情況,為防範風險,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乙方要求提前支付該部分貨物貨款及相關費用,乙方也有權選擇自行終止或解除產品購銷代理商採購合同,乙方向供貨方張退還貨款並要求賠償損失的,甲方對供貨方的退款和賠償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後的3日內應立即無條件付清相應款項,否則即為甲方違約,甲方已經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貨款和費用將視為代供貨方支付的退款和賠償部分。在本代理商採購合同下,無論採購代理商採購合同的實際履行狀況如何,一旦乙方根據採購代理商採購合同對外支付了貨款,則甲方負有按照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代理費及相關費用的義務。

7、若乙方發現甲方或供貨方有以代理商採購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資金或有其他欺騙嫌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貨款、代理費及相關費用,同時有權終止或解除代理商採購合同,甲方自行承擔代理商採購合同終止或解除的後果及損失,並與供貨方一起對乙方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甲方必須通過自己的賬戶向乙方支付貨款、代理費及相關費用。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在墊付貨款之日起180天內未收齊全部貨款、代理費及相關費用的,甲方將支付乙方逾期金額10%的違約金。

2、若甲方未按約及時追加保證金或到期未支付應付款項的,除已支付的所有保證金由乙方沒收外,為防範風險或止損,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有權自行定價處置代理採購的貨物,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處置貨物所得價款和所有來款優先償付甲方本代理商採購合同項下的所有欠款及乙方其他損失和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若不足以補償的,乙方仍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

3、若甲方沒有按乙方的提貨流程而擅自提貨或抵押、質押、出租、出借、轉讓及具有其他損害乙方權益行為的,甲方除應立即向乙方支付該部分貨款、代理費及倉儲等相關費用外,應向乙方支付該部分貨值的20%違約金,並且乙方選擇將剩餘貨物轉移倉儲倉庫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移庫等相關費用。

八、保證:保證人願意以其全部財產對甲方履行本代理商採購合同提供無限連帶擔保,若甲方違反本代理商採購合同約定,保證人願意承擔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期間為甲方全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兩年。

九、聯絡和送達方式:

1、甲方聯絡人和聯絡方式:萬輝;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2、乙方聯絡人和聯絡方式:宋志遠;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3、保證人聯絡人和聯絡方式:裘正俊;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4、甲、乙、保證人三方在簽訂和履行代理商採購合同過程中均按上述通訊方法進行聯絡,若通過上述方式傳送的往來的代理商採購合同、函件等檔案均視為有效送達的書面形式,並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上述聯絡方式發生變化,則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對方。

十、爭議解決方式:

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簽約地法院管轄。

十一、其他

1、本代理商採購合同僅適用於甲、乙、保證人三方,甲方不得基於本代理商採購合同要求供貨商向其供貨或

接受供貨商向其供貨,以及不得要求或接受供貨商直接向其履行採購代理商採購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2、本代理商採購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執一份,保證人一份,經三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保證人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代理商採購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3、若本代理商採購合同或其他代理商採購合同下甲方有違約行為或應付款項未付,乙方有權將本代理商採購合同下款項直接抵扣或處置或暫停交付本代理商採購合同下貨物,並有權決定本代理商採購合同是否履行、終止或解除,因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本代理商採購合同如甲方要求增加供貨商,甲方、乙方、保證人應簽訂協議,書面明確該供貨商的採購代理商採購合同及相關代理商採購合同適用於本代理商採購合同。

5、為加強甲乙雙方的合作關係,乙方承若:在20xx年度內如果甲方委託代理採購,乙方墊付的銀行承兌總額超過5000萬元(含前次代理商採購合同及後續簽訂的代理商採購合同),代理費將按95折收取。

本代理商採購合同附件:產品購銷代理商採購合同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住所地: 住所地:

保證人:

採購合同合集 篇19

旗杆採購合同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就不鏽鋼國旗杆製作、安裝達成協議,現將有關事宜簽訂如下:

一、承包內容

1、承包範圍:不鏽鋼國旗杆製作、運輸、安裝

2、質量要求:

⑴錐形手搖旗杆(整體錐形,內臵式升降裝臵,旗頭360°順風旋轉),304不鏽鋼材質,高度20米,壁厚5毫米,配臵旗杆預埋件、旗杆球冠、掛旗裝臵、升旗搖把、旗杆底部裝飾蓋、不鏽鋼鋼絲繩(直徑不小於2.0mm)。

⑵所供旗杆必須是全新、原裝合格產品,供貨時必須並附產品合格證及其他相關材料。

3、承包工程量:

4、承包價格: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裝

三、工期及質量標準

本工程自年月日起開工至年月日竣工。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按相應規範施工。

四、施工要求

1、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照安全操作規程。

2、承包價格包括材料費、施工安裝費、運輸費、國家對供應商徵收的各種稅費等所有費用,乙方不得再做任何增加。

五、付款方式

1、甲方預先支付乙方定金。

2、旗杆運抵西寧市甲方支付乙方餘款 。

六、質量保修責任

1、旗杆在後期使用過程中若出現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24小時內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甲方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拒絕修理,提交司法機關解決。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若旗杆規格與本協議不符,甲方不予接收,乙方退還甲方定金,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分,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採購合同合集 篇20

甲__方:_____________

地__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傳__真:____________

乙__方:_ 軟體有限公司

地__址:_

聯絡電話:_

傳__真: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向乙方購買 “______________ ” (以下統稱“本軟體”) 並享有乙方提供的連帶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條款如下:

一、合同價款

乙方提供本軟體產品___套,版本:________________,軟體產品總價款為:__________ (不含稅)。

二、付款方式

如果甲方在惠州地區,乙方可根據需要上門為甲方安裝,合同簽訂時,甲方支付軟體訂金__________元, 甲方在驗收合格後1周內支付餘款, 甲乙雙方確定,驗收時間為_____年__月__日.

如果甲方在惠州地區以外,甲方通過公司銀行轉帳方式一次性支付總款額給乙方,並將匯款底票傳真給乙方,乙方接受到匯款底單後,在一個工作日內用特快專遞的方式給甲方發貨(單機版可通過網上傳送)。

三、版權歸屬

本軟體之版權歸乙方。

甲方經由乙方授權使用本軟體,其資料庫之版權歸甲方。

四、服務專案

1.乙方在工作時間內隨時為甲方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方式免費提供所買產品的服務

與技術支援維護,通常軟體系統故障,提供實時響應解決。

2.如遇軟體升級,乙方提供從合同簽定始1年內免費升級支援。

3.自安裝試用之日起十天內,如遇甲方要求的不影響軟體產品介面統一性、通用性而作的必要的更改,乙方免費提供修改支援。

4.乙方對系統提供終身技術支援。

5.由乙方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軟體操作培訓(如XX市外,住宿費雙方另行商議)

6.乙方保證所售軟體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權利。

五、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請求調解,否則應提交合同簽定地仲裁機關仲裁。

2.甲乙雙方確定:以上合同簽定,以甲方所在地為準。

3.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傳真紙有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_開戶行:

_戶_名:

_帳_號:

_開戶行:

_戶_名:

_帳_號: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

(籤_章)___(籤_章)

簽字人: __________________簽字人:_________

日_期: ___年_ 月_ 日_________日_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