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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合同保險單(通用3篇)

欄目: 保險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07W

人壽保險合同保險單 篇1

本公司根據投保人申請,同意按下列條件承保。

人壽保險合同保險單(通用3篇)

No: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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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單號碼│

投保單號碼 │

┠──┬──┼───┬────┬──┴──┬──┬──┴──┬───────┨

┃被保│姓名│

│ 性別 │出生日期 │

│身份證號碼│

┃險人├──┼───┴────┴─────┴──┼──┬──┴───────┨

│住所│

│郵編│

┠──┼──┼───┬────┬─────┬──┼──┴──┬───────┨

┃ 投 │姓名│

│ 性別 │出生日期 │

│身份證號碼│

┃ 保 ├──┼───┴────┴─────┴──┼───┬─┴┬────┬─┨

┃ 人 │住所│

│郵編 │

│與被保險│ ┃

│人關係 │ ┃

┠──┼──┴┬──┬────────┬────┴───┴──┴┬───┴─┨

┃ 受 │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

│ 受益份額 ┃

┃ 益 ├───┼──┼────────┼────────────┼─────┨

┃ 人 │

┠──┴───┴──┴────────┴────────────┴─────┨

┃* 如無指定受益人,則以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受益人為數人且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

┃保險名稱

保險金額

┠─────────────────────────────────────┨

┃保險專案(給付責任)

保險金額

┠───────┬────┬────────┬───────────────┨

┃保險期間

│保險責任起止時間│

┠───────┼────┴─┬──────┼─────┬──────┬──┨

┃交費期

│交費方式

│份數

┠───────┼──────┼──────┼─────┼──────┼──┨

┃保險費

│加費

│保險費合計 │

┠───────┴───┬──┴──────┴─┬───┴──┬───┴──┨

┃生存給付領取年齡

│ 領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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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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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示:

保險合同由保險單、保險條款、宣告、批註以及與合同有關的投保單、更改保單申請書、體檢報告書及其他的約定書共同構成。在保險有效期內如發生保險事故,請按條款規定及時與我公司簽單機構聯絡。

簽單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字業務員:_____________(簽字)

出單員: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複核員: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壽保險合同保險單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檔案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 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 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 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 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戶提供收費、送單、諮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二)乙方不得為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壽保險合同保險單 篇3

1.平安如意女性兩全保險(利差返還型)條款

第一條 保險合同的構成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檔案、宣告、批註、附貼批單、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第二條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責任有效期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滿期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滿時仍生存,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二、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保單生效日起1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 10%給付“身故保險金”,並無息返還所交保險費,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或於保單生效日起1年後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前述所稱“所交保險費”指給付當時基本保險金額的年交保險費。

三、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於保單生效日起1年後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婦女疾病專案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5%給付“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該項保險金的給付以一次為限。

四、特定手術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保單生效日起1年後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須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術專案表”所列手術治療者,每次手術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0%給付“特定手術保險金”。同一次手術或同一手術專案的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五、結婚津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保單生效日起1年後至滿3年前結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結婚津貼保險金”;被保險人於保單年度滿3年時生存且未曾領取“結婚津貼保險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結婚津貼保險金”。結婚津貼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六、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保單生效日起2年後至滿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被保險人於保單年度滿5年時生存且未曾領取“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

8%給付”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第三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患愛滋病(AIDS)或感染愛滋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七、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汙染。

發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終止,本公司對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終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四條 保險期間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分10年、15年和20年3種,投保人投保時可選擇其中1種。

本公司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開始,至本合同約定終止時止。

第五條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並於保險單上載明,以基本保險金額為基準,按以下公式確定各保單年度的當年度保險金額。

當年度保險金額=基本保險金額×(1+0.05×保單年度數);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險費。分期支付保險費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應當按約定的交費日期支付其餘各期的保險費。

第六條 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並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於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如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對於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七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人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份額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註。

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醫療、結婚津貼及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變更。

第八條 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於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九條 保險金的申請

一、滿期生存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二、身故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5.如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檔案;

6.被保險人戶籍登出證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本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組織檢查報告的疾病診斷證明書;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四、特定手術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本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手術證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五、結婚津貼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保單生效日起1年後至滿3年前結婚者,須提供結婚證明。

六、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保單生效日起2年後至滿5年前生育者,須提供準生證明和出生證明。

七、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後,對確定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後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八、本公司自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屬於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給付相應的差額。

九、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後生還,保險金領取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後30日內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十、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身故及生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自約定的領取保險金時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其他保險金的請求權,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條 欠交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或返還保險費時,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險費或其他款項未還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應付利息後給付。

第十一條 首期後分期保險費的支付、寬限期

首期後分期保險費應按保險單所載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時,自保險單所載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逾寬限期仍未交付保險費的,則本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條 減額交清

首期後的分期保險費逾寬限期仍未交納的,而本合同已持續有效達1年以上並具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時進行約定或寬限期滿前書面同意,本公司將以寬限期開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險單現金價值淨額”作為一次交付全部保險費,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辦理減額交清後,第二條“結婚津貼保險金”及“子女教育津貼保險金”給付責任即行終止。

前項所稱“保險單現金價值淨額”是指保險單現金價值扣除欠交保險費及其他欠款本息後的淨額。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恢復

本合同效力中止後2年內,投保人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的,應填寫復效申請書,並按本公司規定提供被保險人健康宣告書或本公司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書,經本公司稽核同意,雙方達成復效協議,自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計算)的次日零時起,合同效 

指礎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2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本公司有權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十五條 保單利差的計算及給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且於每一保單年度末,若該保單年度“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大於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保單利差。

前項所稱“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是指該保單年度每月第一個營業日人民銀行2年期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之簡單算術平均值。

前述保單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時所選擇的下列兩種方式之一給付:

一、抵交保險費,但交費期滿後以儲存生息方式辦理。

二、儲存生息:以各保單年度“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依複利方式計息,累積至本合同終止或投保人申請時給付。投保人如於投保時未選擇保單利差的給付方式,以儲存生息方式辦理。

投保人可於合同有效期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前項給付方式。

本公司應每年將保單利差的有關資料以書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條 年齡確定與錯誤處理

一、被保險人的年齡以週歲計算。

二、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應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並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並在扣除手續費後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的實交保險費少於應交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更正並要求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本公司規定利率計算),或在給付保險金時按實交保險費和應交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3.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交保險費多於應交保險費的,本公司應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投保人。

第十七條 地址變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將按本合同註明最後住所或通訊地址傳送有關通知。

第十八條 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本公司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本合同的,應當由本公司在原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批註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於本合同成立後,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10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還已收全部保險費。如經本公司體檢則扣除體檢費。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保險費收據;

3.解除合同申請書;

4.投保人身份證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保險責任終止。除第一項規定外,本公司於收到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但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二十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未達成協議的,按項辦法解決:(1)通過仲裁解決;(2)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一條 釋義

【本公司】:指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司。

【基本保險金額】:指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並於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

【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的、突然的、被保險人無法預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癌症(癌)】:指以不可控制的惡性細胞生長和擴散以及組織浸潤為特徵,經病理檢驗確定符合國家衛生部公佈的“疾病和死因分類”標準歸屬於惡性腫瘤之疾病,但不包括惡性細胞原位無浸潤的惡性腫瘤(原位無浸潤即指惡性腫瘤細胞未穿透基底膜進入基底膜以下組織)以及面板癌( 

襉院諫亓 。

【愛滋病】:指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 ;

【愛滋病病毒】:指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病毒。

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液樣本中發現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病毒或其抗體,則可認定為感染愛滋病或愛滋病病毒。

【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指上一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與本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的簡單算術平均值。

【週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檔案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準。

【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年複利5.0%。

【本公司規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每月第一個營業日頒佈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與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之較大者”+2.0%計算。

【手續費】:指每張保險單平均承擔的本公司營業費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對該保險單所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三項之和。

特定婦女疾病專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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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乳腺癌 | 4.卵巢癌 |

|----------|--------|

| 2.子宮頸癌 | 5.輸卵管癌 |

|----------|--------|

| 3.子宮內膜癌 | 6.陰道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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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手術專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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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子宮全切手術(含次全切除) | 4.子宮脫垂技術 |

|------------------|---------------|

| 2.卵巢、輸卵管全切手術 | 6.子宮外孕手術 |

|------------------|---------------|

| 3.子宮破裂縫合手術 | 6.乳房全切手術(含單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