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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教育培訓計劃大綱

欄目: 工作計劃精選 / 釋出於: / 人氣:6.84K

一、總 目

員工教育培訓計劃大綱

第一條 本計劃以系統性為特徵,目的是完善本公司的員工培訓。

第二條 本公司為儲備人才的長期培訓或短期培訓,均需依本章所列之條例進行。

二、培訓目標

第三條 本節所列培訓目標,是為了人事部門進行培訓時提供一定的參考。

第四條 凡計劃培訓時,首先確定這一培訓是新進員工培訓或在職培訓。

第五條 訂立目標時應注意如下事項:

1.是否希望改進在職人員的工作效率?

2.是否希望通過培訓改進員工工作表現?

3.是否需要為在職人員未來發展或變動工作做準備?

4.是否需要通過培訓使員工有資格晉升?

5.是否是為減少意外,加強安全的工作習慣?

6.是否是為改善在職人員的工作態度,尤其是減少浪費的習慣?

7.是不是需要改善材料處理加工方法,以打破生產技術上的瓶頸現象?

8.是否是培訓新進員工以適應其工作?

9.是否需要教導新員工瞭解全部生產過程?

10.是否是培養在職人員的指導能力,以便在工廠擴充時,指導新進員工?

三、學習方針

第六條 確定培訓目標後,需確定學習的主題,下列各項,可以幫助人事部門決定在職人員瞭解其義務、責任與學習態度。

1.是否可以用工作分析來配合培訓?

2.是否有品質標準以供培訓者學習之用?

3.是否有某些技術或工作方法必須予以指導?

4.是否在安全操作方面需予以指導?

5.是否可建立一種方法使在職人員減少材料浪費?

6.是否需要教導材料處理的方法?

7.是否決定在學習時採用最佳機器裝置操作方法?

8.是否需要訂立員工工作標準?

9.是否期望改進或改變工作態度?

10.是否需對業務員說明產品及業務,以增進其工作成效?

11.是否包括工具的使用方法及放置位置在內的訓練專案?

12.是否需教導業務員本身工作以外的業務?

四、培訓形式

第七條 教育培訓還需考慮培訓形式,有了正確的培訓形式,方可達到培訓目標。

第八條 下列各條可提供一些參考:

1.是否是不脫產培訓?

2.是否需要一個教室和一個專職教師?

3.是否採用實地工作培訓和教室授課相結合的方式?

4.是否採用實地工作培訓和函授課程以達成培訓目標?

五、教學方祛

第九條 本公司業務員的教育培訓的教學可採用授課或示範方法。

第十條 凡決定用授課方法時,須注意以下兩點:

1.授課是傳授知識的最好方法。

2.示範是教導技能的最好方法。

第十一條 計劃教學時,須注意下列各點:

1.教學主題是否只需一次特別講課或需一系列講課?

2.教學之後是否需要討論?

3.教學主題是否需要示範?

4.操作上問題能否在教室中解說明白?

5.能否在工作中直接進行指導?

六、培訓視聽教具

第十二條 視聽教具可以幫助說明授課意圖和使受訓者瞭解把握學習重點。

第十三條 採用視聽教具應注意下列各點:

1.是否需要二本教導手冊?

2.是否在培訓時,發給一份計劃大綱?

3.除了課本外,是否發給其他印刷之教材?

4.如果培訓需要電影或幻燈協助,是否能獲得此類所需資料?

5.是否能利用機器裝置或產品的圖片或照片,放大作為教學之用?

6.是否能利用機器裝置的模型來做教學示範?

七、培訓裝置

第十四條 凡決定培訓裝置時,應根據培訓的內容及形式選用。

第十五條 施教地點的確定在確定培訓裝置時應同時完成。

第十六條 確定培訓裝置時亦應注意以下幾點:

1.培訓如果不能在工作場地進行時,是否有適當的會議室或餐廳可以利用?

2.培訓是否可以在鄰近之學校、餐館等地舉行?

3.培訓需用的教學裝置是否充足?

4是否要讓受訓者自帶一些用具及裝置,以降低培訓成本?

八、培訓時間

第十七條 教育培訓時間的長短,應根據培訓業務需要而決定,並依學習資料、師資力量及學員素質而定。

第十八條 確定培訓時間應注意以下幾點:

1.是否必須在上班時間實施培訓?

2.應確定每次講習時間長短和每週舉行次數?

九、教師的教定

第十九條 必須聘請一位以上的專家來執教。

第二十條 師資優劣是決定培訓工作成敗的重要因素,所以師資必須是相應培訓科目的專家或經驗者。

第二十一條 聘用教師必須注意下列幾點:

1.受訓者所屬的領導是否有足夠的時間和能力來施行教學?

2.是否可以由精良的技術工人來擔當教學?

十、受訓人員的選擇

第二十二條 凡選擇受訓人員除了基於培訓目標外,其他如受訓人員之性向、體態、工作經驗、態度都應加以考慮。

第二十三條 選擇受訓人員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對新進員工是否需施以培訓?

2.新進員工的培訓是否可作為僱用的先決條件?

3.是否希望受訓者曾有一些工作經驗?

4.員工在換崗或晉升時是否必須施以培訓?

5.是否為因工作中受傷的人員,予以特設之培訓來協助他們繼續在原單位服務?

6.是否允許員工自動參加培訓?

十一、培訓經費

第二十四條 凡在培訓計劃實施前,應計算全部費用編列預算,以便有充足的培訓費用,以利計劃之推行和依照編列之預算來檢驗培訓之成果。

第二十五條 培訓經費的預算,應注意以下幾點:

1.是否在培訓場地、器械、材料上需花費費用?

2.受訓時,受訓工資是否計在培訓費用之內?

3.如若教師是本公司員工,其薪金是否列在培訓費用之內?

4.籌備培訓計劃階段之費用是否計算在培訓費用之內?

5.由於培訓而造成次品及誤工費,是否應計算在培訓費用中?

十二、培訓計劃的核驗

第二十六條 培訓之成果,必須核驗是否達到原定目標。

第二十七條 核驗培訓計劃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培訓成果是否達到原定目標?

2.是否有標準學習時間,以供核驗受訓者之學習進度?

3.能否備有學員在受訓前、期間及受訓工作能力之記錄?

4.學員進步情形是否需要做成記錄?

5.是否需對受訓者所獲知識與技能施以測定?

6.是否應由受訓者的直接主管對受訓者進行長時期的定期性觀察,判定其培訓成效,並將結果反饋給培訓部門?

十三、公佈培訓計劃

第二十八條 培訓計劃完成後,須公開發布以便引發員工的進取意識。

第二十九條 計劃公佈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如果計劃需向員工公佈,是否準備在培訓開始前或者是施行時宣佈?

2.培訓時間、地點、方法是否形成制度性檔案下發?

3.培訓結束後是否發給結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