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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教育案例

欄目: 教師工作計劃 / 釋出於: / 人氣:1.17W

從教育基本規律來看,中小學生是法制教育最好的教育物件,中國小生也比成年人更需要法制教育。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供大家分享。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一

成都3名未成年中學生搶國小生被判刑

新華網成都11月7日電(李凌鵬)成都3名國中生因無錢上網,兩次搶劫國小生,共搶得7元錢。日前,成都市雙流縣法院一審判決這3名學生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罰金1000元。贓款7元人民幣繼續予以追繳。

15歲左右的小順、小云和小強(3人均為化名)都是雙流某中學八年級學生。20xx年4月13日晚,3人來到雙流某實驗國小後門,掏出獵刀威脅國小生掏出身上僅有的2元錢。兩天後,公安機關迅速偵破了該案。3人交代,他們幾天前曾搶劫國小生5元錢。

法院審理認為,小強等人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但考慮到他們是初犯而且作案時尚未滿18歲,故作出以上判決。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二

金寨四個中學生持刀搶劫獲刑入獄

金寨縣人民法院對兩次搶劫中學生的少年小蒲等四人做出判決,四人因犯搶劫罪,判處小蒲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並處罰金10000元;判處小錢、小強有期徒刑九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小朱有期徒刑七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000元。

20xx 年8月5日晚,小蒲夥同司某(另案處理)在金寨縣梅山鎮金江大道六號橋北向拐彎處將騎自行車經過的學生汪某、李某攔住,小蒲對汪、李二人進行毆打,並持彈 簧刀威脅,劫去汪某的諾基亞

X3-00型手機一部和李某的7元錢。經鑑定,被劫手機價值430元。同年8月10日下午,小蒲邀約被告人小錢、小強、小朱在 金寨縣白塔畈街道預謀找人要錢。隨後四人到中學校園內,攔住該校學生鄭某、易某,對二人進行毆打併扣留二人的摩托車,以索要錢財。鄭某的右耳被小蒲打傷。 經鑑定,鄭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傷。

案發後,小朱在父親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四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與 被害人鄭某的監護人達成賠償協議,共計賠償被害人47000元。金寨縣人民院認為,四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庭前已達成賠償協議並取得了被害人諒解,故應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三

:(雲南)鎮雄90後少年因多次實施搶劫 被判5年刑 一90後少年,竟將犯罪的目光盯向國中學生的零用錢,多次實施搶劫,終因30元錢,鋃鐺入獄。近日,鎮雄人民法院對一起搶劫案件公開宣判,一90後少年獲刑5年,並處罰金5000元。

20xx年4月26日下午5時許,被告人小雄翻圍牆進入鎮雄縣赤水源鎮板橋中學後,用手勒住該校學生王某的脖子,把王某拖到學生食堂後面,對王某進行威脅後搶走其人民幣15元。

20xx年4月27日下午5時許,被告人小雄夥同譚某在鎮雄縣赤水源鎮板橋中學附近的梯子處,採用脅迫手段,搜走板橋中學學生朱某的人民幣5元。

20xx年4月27日下午6時許,被告人小雄又夥同譚某在鎮雄縣赤水源鎮板橋村常家灣處公路邊,採用暴力手段,搜走板橋中學學生袁某的人民幣10元。同案犯譚某另案處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小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脅迫、暴力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且屬多次搶劫。因其犯罪時未滿18週歲,且審理中認罪態度較好,法院依法對其減輕處罰。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作出了前述判決。 發生在校園裡的犯罪案件時有耳聞,校園安全問題,仍是一個重大隱患,青少年法制教育環節薄弱,加之校園周邊環境和社會大環境的影響,致部分青年乃至青少 年學生失足落水,墜入犯罪的深淵。本案開庭審理中,未成年被告人小雄因法律意識淡薄,受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以致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