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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6篇)

欄目: 應急預案 / 釋出於: / 人氣:2.03W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施工生產的實際,特製本專案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6篇)

一、 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專案部設定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施工現場設定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三、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

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科室、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四、 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施工專案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 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 二級應急組織每一專案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 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 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 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定、個人的防護措施

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 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 事故報警;

5、 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 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 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專案部在專案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絡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絡人:,電話:,手機:.質安科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裝置、車輛等落實

專案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機械裝置、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後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八、其它

本預案制定後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後正式實施。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儘快控制事態,儘量減少損失,儘早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定義、編制依據及原則

1、定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公司為減少事故後果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

2、編制依據:公司施工生產過程中潛在危險源和事故後果分析。

3、編制原則:

(1)預案是針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事故、災害,如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及自然災害等。

(2)預案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財產安全和環境防護,儘量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

(3)預案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程式和措施。

(4)預案要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5)預案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圖: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及公司安檢科人員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常設辦公機構。

2、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專案部經理(段建鋒)、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段江濤)、專職安全員(司留戰)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1)事故現場搶險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安全負責人任組長,作業隊負責人、專業工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2)事故現場救護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領導任組長,相關人員組成。

(3)事故現場保護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骨幹任組長,現場保安人員組成。

(4)事故現場通訊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現場其他應急小組負責人組成。

三、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負責事故救援的整體指揮;

(2)負責建立公司網路系統,保證與各分公司、專案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絡,並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的彙報工作;

(3)負責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2、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揮;

(2)負責所需救援物資的落實;

(3)負責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聯絡及情況彙報。

(4)負責與相鄰可依託力量的聯絡求救;

(5)負責指揮處理緊急情況,保證突發事件按應急救援預案順利實施;

(6)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

(7)負責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

(8)負責與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聯絡及情況彙報;

(9)負責與相鄰可依託力量的聯絡求救;

(10)負責工程專案生產的恢復工作。

4、專案部應急專業組職責:

(1)事故現場搶險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裝置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等。

(2)事故現場救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救治。

(3)事故現場保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4)事故現場通訊組職責:負責收集相關單位部門的通訊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絡暢通,做好聯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整體配合、協同作戰、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2.必須確保應急救援器材及裝置數量充足、狀態良好,保證遇到突發事件時各項救援工作正常運轉。

3、各應急小組成員必須落實到人,各司其職,熟練掌握防護技能。

4、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必備的資料與設施:

(1)數量足夠的內線和外線電話、或其它通訊裝置;

(2)危險品資料庫:危險品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物理化學特性;

(3)救援物資資料庫: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名稱、數量、型號大小、狀態、使用方法、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動方式;

(4)現場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5)結合工程特點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6)各專業小組人員聯絡方式、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

(7)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急服務機構的聯絡方式。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訊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採取緊急救援措施。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型別,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資訊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標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呼叫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資訊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型別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資訊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絡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資訊。附件資訊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絡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字及電子文件;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資訊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並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

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4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時有效的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本公司內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運輸生產事故一旦發生,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人員應根據預案,及時組織搶救,協調處理事故,減少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協助交通管理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

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公司經理必須在20分鐘內到現場,30分鐘內反饋給運政機構。

三、運輸生產事故發生後,駕駛人員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採取必要的應急防護措施,然後打公司電話通知公司經理,電話為:1864711,公司領導應根據事故大小,迅速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絡,並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駕駛人員在聯絡不到單位的情況下,也可直接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絡。

四、駕駛員發生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後,應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後,根據生產事故大小,按公司管理要求給予責任追究。

五、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並建立應急保障車輛,應急小組各成員必須7×24小時保證通迅暢通,嚴格服從應急小組的統一調動,聯絡方式如有變動,應提前通知應急小組。組織機構組長:副組長:成員:。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統一思想,步調一致,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努力開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4個應急工作組,分為路障清理組;運輸保障組;後勤服務組;資訊聯絡組,具體分工如下:

1、路障清理主要職責:負責清理路障,包括雪阻、水災、橋樑坍塌、道路中斷等,應及時派出車輛和人員予以疏通,保證道路暢通無阻,車輛應隨時加滿油料,人員應保證24小時待命。具體機械車輛由貨運科負責組織解決。

2、運輸保障主要職責:應及時合理安排車輛對滯留貨物和被困人員的安全運輸,保證所有貨物安全、及時運達。具體車輛由公司和貨運站負責協調解決。

3、後勤服務主要職責:負責好被困人員的生活住宿,確保所有人員和滯留貨物的安全。

4、資訊聯絡主要職責:具體工作任務是上傳下達所有指令、命令和資訊,確保資訊暢通。

各組要認真對照各自工作分工,組織相關人員組成應急工作組,確保完成分管工作。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為保證公司、社會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在事故、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及時有效的處理因各種原因而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下列檔案中的條文通過在本文引用而成為本預案的條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預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文。

1.2.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xx)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

《關於規範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xx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通過)

省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湖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鄂安辦〔20xx〕41號)

1.2.2有關技術規範

《劇毒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xx

《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GB12801-91

《危險貨物品名錶》GB12268-20xx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GB15603-1995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9007―20xx

《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內部各個部門(或單位)。當事故發生時,相關單位根據響應等級條件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公司級應急預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啟動,車間級應急預案由發生事故部門(或單位)的第一負責人負責啟動。

1.4應急預案體系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分為三個層次: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並與《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銜接。

1.5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切實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職工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市、區安監局的統一領導下,公司應急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企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企業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響應,果斷處置。危化品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快速擴散和爆炸,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省、市、區安監

局等有關部門配合、指導、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確保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進行社會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單位概況

潛江市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為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型企業,公司地址位於潛江經濟開發區鹽化一路西特一號,公司法定代表人謝勇,註冊資金3000萬元,主要生產、經營範圍為液氯(3萬噸/年)、燒鹼(5萬噸/年)、鹽酸(2萬噸/年)。公司採用滷水為原料、離子膜電解和隔膜電解工藝生產。20xx年實現產值1.5億。公司佔地面積380畝,公司員工312人,其中技術人員90人,中高階工程技術人員36人。

公司擁有完善的公用工程系統、原滷開採礦井等系統。公司礦區位於潛江凹陷鹽礦(田)的中心,擁有2.167平方公里開採權。

廠區北面為謝灣村二組(約120人)和海濱化工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氫氣充裝銷售,有氫氣櫃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南面為可賽化工公司(共有員工50人,從事硝基甲苯加氫生產甲基苯胺,有氫氣櫃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西面為誠實化工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次氯酸鈣生產,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東北面為湖北相和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10人,從事精細化工生產,構成重大危險源)和喜人化工公司(現已停產)。見附件一(公司周邊環境“四向”圖)

2.2危險源辨識及風險分析

2.2.1危險源(見附件二)

1、企業主要危險化學品調查表:(包括原料、中間品及成品)

2、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重大危險源辨識的依據為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經辨識,廠區確認為一個重大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級別為一級。

3、危險源確定:

公司存在危險源主要有:電解裝置、危險化學品(鹽酸、硫酸、燒鹼、液氯和次氯酸鈉)儲罐區或倉庫、特種裝置(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特種作業和特種裝置作業(有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作業、登高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操作、車輛駕駛)。

2.2.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災爆炸

(1)氫氣屬2.1類可燃氣體,洩漏後遇電火花、雷擊、明火、灸熱表面等點火源能夠燃燒,如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性遇點火源會爆炸。

(2)在各系統進行檢修、動火、啟停活動時,特別是氫氣物質存在的場所,會因管理不善或處置不當,發生誤操作、誤損傷而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3)輸送氫氣管道的.連線部位若發生洩漏,或管道破損發生洩漏遇明火會發生火災爆炸危險。

(4)變壓器會因絕緣老化和層間絕緣損壞引起短路,導致火災,或由

於絕緣套管損壞爆裂起火。

(5)鍋爐爆破事故:裝置嚴重故障、執行人員鬆懈麻痺和誤操作,可能造成鍋爐嚴重缺水、嚴重結垢、嚴重腐蝕、超壓、安全附件失效等。如處理不當,就會造成鍋爐爆破事故。鍋爐系統的其他承壓部件如高壓鍋爐區及降水管、高壓過熱器、高壓汽包也存在發生爆破事故的危險。

(6)各類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或安全附件失效或過載執行,或由於金屬材料疲勞、蠕變出現裂縫,均有發生爆炸和爆破的危險性。如液氯鋼瓶和液氯貯槽遇高熱、容器壓力增大有開裂和爆炸危險。

(7)電氣火災爆炸的危險:配電裝置、電動機以及各種照明裝置等存在電氣火災的危險。如:在配電間,因開關觸點等部位發熱可能引起火災、爆炸。

2、中毒和窒息

(1)氯氣、氯化氫管道的“跑”、“漏”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危險。

(2)貯罐在修理過程中若罐內物質抽取或清洗不乾淨時,排除不及時,未檢測氧含量和有毒氣體含量,也未採取通風措施,有可能引起中毒窒息傷害事故。

(3)在使用有毒物質(液氯、鹽酸、硫酸等)的過程中發生洩漏,操作人員不小心吸入會引起中毒。

(4)液氯儲罐的破裂或液氯鋼瓶瓶閥斷裂,大量氯氣外洩,人吸入氯氣會引起中毒和窒息。

(5)鍋爐房如出現抽風裝置停機、風道不暢等情況,可導致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在鍋爐房內集聚,導致人員出現頭暈、頭痛、注意力下降等缺氧、中毒症狀。

3、觸電

(1)雷電傷害。常見的氣象危害,在防雷裝置不完善時,可導致人員傷亡、裝置損壞、控制失靈或裝置誤動作。

(2)靜電傷害。氫氣在管道中快速流動和急速噴出時,能產生靜電併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燃燒和爆炸。

(3)漏電傷害。電解裝置的電極板裸露,人員接觸容易引起觸電。各種用電裝置和電氣線路出現絕緣不良、保護裝置缺失等情況時,可出現外殼帶電、帶電部位裸露等情況,可能造成人身觸電傷害和火災傷害。

4、機械傷害

各種泵、電機、風扇等機械裝置的快速轉動部件、快速移動部件、擺動部件、齧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護設施或檢查、維修作業浮躁、毛糙,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都可能造成機械傷害。

5、起重傷害

本公司起重裝置(電解、液氯包裝、瓶檢、機修工段行車吊裝作業)在執行、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起重傷害。

6、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登高、臨邊作業不繫安全帶或繫帶方法不正確,在檢修中防護欄斷裂,人員違章(如身體探出欄杆),可能發生高處作業人員的墜落危險高處作業或人員進入深坑作業時,由於工器具或拆卸物件的使用、傳遞、放置不符合要求,尤其是較重的物品處置不當,使人遭受物體打擊。

7、車輛傷害

在原料、產品運輸過程中,由於車況不好,燈光不良、地面不良(溼滑、結冰、顛簸)、道路過窄或者由於司機和他人原因,可產生車輛傷害。

8、高溫灼燙

電解、合成鹽酸、氯氫處理、蒸汽鍋爐及管道等裝置設施存在高溫,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質或高溫容器、管道壁或長時間受到高溫輻射時,易造成人體灼燙。

9、化學腐蝕灼傷

燒鹼、鹽酸、硫酸、次氯酸鈉、氯化氫和液氯具有腐蝕性。以上物質洩漏途徑有閥門、法蘭密封不嚴、泵等運轉裝置動靜密封洩漏、管道穿孔裝置外殼裂縫、運輸車輛洩漏等,有造成作業人員化學灼傷危險,液氯有造成作業人員凍傷和化學灼傷危險。

10、淹溺

廠區內有事故池、汙水池、應急處理池等多個水池,水池深大於1米,人員落入水池易造成淹溺。

11、颱風、汛情的危害

在遭遇強颱風時,固定或移動的裝置、設施可能發生傾斜、倒塌,將會危及人員的生命安全。

危險源的危險程度和影響範圍見預先危險性分析結果總表

1、中毒窒息的危險等級為Ⅳ級,是主要危險因數,一旦發生,後果極其嚴重。主要是防止氯氣洩漏引起中毒事故。

2、灼燙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主要原因為腐蝕化學品、高溫裝置和高溫物料,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料或高溫容器、管道時,容易造成人體灼燙。人體沾染硫酸、鹽酸、氫氧化鈉時會造成化學灼燙。

3、火災爆炸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主要體現在氫氣的洩漏燃燒爆炸。

4、觸電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導致觸電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為裝置漏電,電線絕緣老化,電氣裝置接地不良,未按照電工作業規範進行作業等。

5、容器爆炸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導致容器爆炸的原因主要為鋼瓶、儲

無紡布科技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範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防範風險與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地組織對公司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採取應急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社會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70號)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28號)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第4號)

1.2.4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73號)

1.2.6《勞動保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1號)

1.2.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17號)

1.2.8《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1.2.9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機械傷害、高溫燙傷、觸電、火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和風險的評估結果,建立針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1個綜合應急預案、6個專項應急預案和2個現場處置方案構成。(見下圖)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公司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根本點,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公司負責統一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所屬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部門必須迅速做出反應,果斷採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同時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公司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做出判斷,決定響應行動。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堅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與日常演練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1.5.5採集資訊,科學決策

依靠科技進步,採用先進技術,多元化獲取事故的各種資訊、資料,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提高應急救援的處置能力。

2、企業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創建於20xx年,是一家集再生資源回收環保利用和無紡布生產的民營企業。

公司座落於馬鞍山當塗縣烏溪鎮工業園,佔地面積22000多平方米,生產廠房10000多平方米,現有員工52餘人,擁有總資產6000萬元年。公司生產能力達到20000多噸。公司還生產各種規格噴膠棉、紡絲棉、針刺棉,PP棉、珍珠棉及電腦絎縫業務,年生產20xx多噸,絎縫300萬米。

公司擁有2個車間、2個庫房和1棟辦公樓。車間和倉房安全門寬度3米,每個車間、庫房保證有兩個安全出口。

2.2危險性分析

2.2.1火災危險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料為廢棄塑料瓶,屬於較容易燃燒的材料。該原料廠區存放量大,分佈廣,消防裝置設施不足,電器火花、工人吸菸以及動火作業等行為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2.2.2物體打擊危險分析

原材料堆放高,在運輸火災叉車行駛過程中容易發生碰撞原材料,造成原材料倒塌,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工人登高作業,拋擲工具或者物料等作業。

2.2.3機械傷害危險性分析

各類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工人違章操作裝置設施、裝置設施安全附件缺失等。

2.2.4高溫燙傷危險分析

公司裝置在生產過程中有加熱、烘烤等工藝,在該生產過程中溫度達到100度甚至更高,工人違章操作、未佩戴勞保用品或者裝置實施缺陷損壞等容易發生燙傷事故。

2.2.5觸電危險分析

電氣裝置因維護、保護不當,安全管理不嚴,非電工作業人員裝修電器裝置和線路,違反操作規程,檢修前不驗電及懸掛標誌牌制度等極易發生觸電事故。

2.2.6車輛傷害風險分析

公司內的運輸車輛易發生車輛碰撞、擠軋、擦刮裝置、管線等事故,同時也有可能發生人員受到車輛傷害的危險。常見的車輛傷害事故有:車輛行使中引起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造成的人身傷害;車輛執行中碰撞建築物、構築物、堆積物引起建築物倒塌、物體飛濺下落和擠壓地面而產生物體飛濺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救援組織架構圖》見附件3。

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救援工作的綜合組織、指揮和協調,組成: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

相關機構與職責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生產科負責人進行現場指揮。工作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應急救援組:負責滅火、搶險、重要和危險物資的轉移。

疏散引導組:負責非救援人員撤離危險區域的疏散工作。

安全救護組:負責現場傷者的救護。

後勤保障組:負責照明和通訊的暢通,急救物資的提供。

善後處理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和傷亡賠付。

應急指揮中心臨時地點設在保安室處。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6

1總則

1.1目的

為應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事故發生後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一步增強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規範應急管理和完善應急響應程式,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省安全生產條例》、《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結合我市實際,修訂我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範”的原則,採取科學、有效、快速、有序的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和範圍:

凡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預案。

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和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2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長、市委委辦主任、市政府辦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辦、市總工會、市團委、市婦聯、市維穩辦、市發改局、市信訪局、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牧科技局、市廣電局、市衛計局、市扶貧移民工作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防災減災局、市政局、市專案促進中心、市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警戒保衛組、現場救援、醫療救護、環境監測、物資供應、善後處置、維穩處置、宣傳報道9個組,其主要職責是:

2.3.1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各項工作。由安監局和行業監管部門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定警戒區,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實施工作由公安局牽頭,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3現場救援組:根據事故類別由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其職責和許可權是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前方救援,反饋現場資訊,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如情況緊急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後報告。

2.3.4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緊急呼叫救護所需藥品。實施工作由市衛計局牽頭負責,各鄉鎮衛生院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5環境監測組: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利用各種環境監測設施,及時對有毒有害物質給空氣、水源、人體、動植物、土壤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迅速採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實施工作由市環境保護和林業局牽頭負責,有關鄉鎮政府(街道)和部門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6物資供應組:根據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有關鄉鎮(街道)或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和救災物資,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膳食,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實施工作由市政府辦牽頭,財政局、發改局、經信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具體工作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7善後處置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安排部署,成立生產安全事故善後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組織開展事故單位及其所在鄉鎮、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於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並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後處理動態。

2.3.8維穩處置組: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及時消除事故可能導致的穩定隱患,防止死傷者家屬過激行為發生。由市維穩辦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9宣傳報道:負責引導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由宣傳部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職責

2.4.1指揮部職責

釋出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按照《預案》程式組織、協調、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

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並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2.4.2辦公室職責

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安排,協調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等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救災;

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在指揮部領導的安排下,完善應急預案;

配合上級部門抓好事故調查、處理的協調工作;

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組織對《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2.4.3通訊聯絡

見附件《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通訊聯絡表》

3.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3.1事故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3.1.1立即將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19緊急報警,同時報告市委應急辦、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及歸口管理部門。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10分鐘內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長報告。

事故應急上報和聯絡電話和傳真

市委應急辦電話和傳真:2874366

市政府應急辦(市防災減災局)電話:傳真:2876779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和傳真:2832844

3.1.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聯絡電話、報告人;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1.3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3.2事故現場保護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部門在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記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4.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立即組織開展工作,指揮部及下設各組有關負責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4.2交通、通訊、供電、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要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3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4衛計部門要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公司要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4.5發改、經信、交通運輸等部門在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下,要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其它事項

5.1本《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5.2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5.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各成員單位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制定出相應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應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緊急呼叫的物資、裝置、人員和可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無理阻攔或拒絕。有關部門接到指揮部下達任務後,因玩忽職守,應提供的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5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所在地黨政一把手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5.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使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過程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保證能迅速作出響應,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加強對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了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17號令)、《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適用於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事故後實施應急救援的內容和要求。

1.3.1分類

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燒、洩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

1.3.2分級

按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將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二級:

(1)Ⅰ級應急

發生事故等級在公司所有力量不能處置時,請援外部救援力量,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和公司其他全體人員全力配合各級外部應急管理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

發生事故等級在本站所有力量能夠處置時,由現場人員及時處置或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指揮,進行處置。

根據我公司的經營特點,事故主要為運輸途中的燃燒、洩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

1.4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由公司應急救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及相關崗位應急措施等組成。

1.5應急工作的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發生事故時優先保護人的安全。作為崗位人員必須做到處事不亂,應按預案要求儘可能地採取有效措施,若不能消除和阻止事故擴大,應採取正常的逃生方法進行撤離,並迅速將險情上報,等待救援。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單位應急指揮組負責指揮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快速響應,果斷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快速擴大,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風險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提高從業人員應急意識,做好物質和技術儲備工作。

第二章事故風險描述

2.1單位概況

單位名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

地點:貴陽市陝西路37號6樓

註冊資金:100萬元

經濟型別:有限責任

主要負責人:郭林

公司現有員工5人,其中主要負責人1人,安全管理人員1人,業務員1人,財務人員2人。設有事故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只經營危險化學品,不生產和儲存危險化學品。公司所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由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資質的廠家進行生產。

經營方式:貿易批發、不儲存。

經營流程: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均是按購銷合同,向危險化學品定點生產廠家購買危險化學品;由生產廠家聯絡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至指定地點,購貨方自提卸貨;因此,公司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裝卸、倉儲、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由生產廠家提供。

2.2事故風險種類

公司的經營模式是貿易經營,經營場所是聯絡業務和開票據的辦公場所,公司本身無任何危險源,公司經營過程中危險因素在運輸環節,由於公司和生產廠家簽訂了購銷合同,合同規定由生產廠家聯絡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至指定地點,購貨方自提卸貨,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由生產廠家提供。公司在應急體系的角色是協助運輸單位和生產企業在運輸過程中的事故應急管理,如實掌握所經營品種的物質特性,以便如實給客戶提供應急救援方法和資訊。

公司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燒、洩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公司經營的品種有:黃磷、赤磷、高錳酸鉀、磷酸。他們的物質物化性質及其危險危害特性以及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及影響範圍如下:

2.2.1黃磷

(1)理化性質

危規:GB4.2類42001。

黃磷是無色蠟樣結晶體,有大蒜樣臭味。分子式P4。分子量124.08。相對密度1.82(20℃)。熔點44.1℃。沸點280℃。蒸氣相對密度4.3。不溶於水,易溶於脂肪及二硫化碳等有機溶劑。室溫下,在空氣中能自燃,易氧化成三氧化二磷及五氧化二磷,故常在水中儲存。黃磷蒸氣遇溼空氣可氧化為次磷酸和磷酸。在黑暗中可見淡綠色熒光。

(2)消防措施

用霧狀水滅火,但必須注意防止飛濺,也可用沙土或泥土覆蓋,待火熄和磷固化為止,並用溼砂覆蓋,以免復燃。消防人員必須穿戴橡膠衣、褲、膠靴,並戴防毒口罩。

(3)儲運須知

包裝標誌:易燃固體。副標誌:毒害品。包裝方法:(I)類。(a),用鐵桶裝,黃磷全浸沒在水中。(b)裝入盛水的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容器(使用塑料瓶時必須再裝入金屬容器內),物品必須完全浸沒,嚴封后再裝入堅固木箱中。(c)金屬容器內用惰性氣體封閉。儲運條件:最好儲存於低溫、通風的專設庫房,倉溫保持在28℃。庫內設水池或水缸,防止容器損壞,必須保持浸入水下或用惰性氣體封閉。每天檢查三次,必須保證水分應高出磷塊5cm以上。發現包裝破損或水分不足,應及時處理,加足水分。與可燃物、易燃物、有機物、爆炸物、氧化劑隔離,遠離熱源與火源。工作完畢及時用肥皂、清水洗淨手、臉。儲存期限:四個月。海運積戴:艙面或艙內。消防:用水淹浸,投棄有破損的容器。對這種物品通常習慣於裝在金屬大桶內,將桶裝在深水艙中,然後用水將該艙注滿。

(4)洩漏處理

對洩漏物處理,必須戴好防毒面具與手套。用溼砂土覆蓋,鏟入提桶,倒至空曠地方任其乾燥,自行燒掉。

(5)接觸機會

接觸黃磷的工業包括:從磷酸鈣製取黃磷,由黃磷加熱製取紅磷、三氧化磷、五氧化二磷和磷酸。此外,尚有磷肥等部門。工業用的磷中可能夾雜少量黃磷。接觸紅磷的有毒鼠藥(磷化鋅)、三硫化二磷、磷酸等工業部門。

(6)侵入途徑

主要以蒸氣及粉塵形式經呼吸道進入人體,也可經消化道及灼傷的面板吸收。

(7)急救處理

立即脫離中毒環境,脫去汙染衣服,用大量清水徹底沖洗汙染面板,注意滅火及清除磷粒。無法立即用水沖洗時先用溼布覆蓋創面。必要時需清創。用1%硫酸銅沖洗時需防止過量銅吸收而致銅中毒。

經口中毒者必須徹底洗胃,洗胃可用0.2%硫酸銅液,需防止過量吸收引起銅中毒。腐蝕症狀明顯時洗胃需謹慎。忌服油劑。

面板灼傷參見。對症治療。

2.2.2赤磷

紅磷與白磷的轉化

理化性質:紫紅色粉末,無臭,無毒。在暗處不發磷光。微溶於無水酒精,不溶於水、二硫化碳。

危險特性:遇熱、火種、摩擦、撞擊或溴、氯氣及氧化劑都有引起燃燒的危險。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乾燥的庫房內,應專庫專儲。

滅火劑:冒煙及初起火苗時用黃砂、乾粉、石粉,大火時用水。

2.2.3高錳酸鉀

(1)成分/組成資訊

(2)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5.1類

氧化劑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吸入後可引起呼吸道損害。濺落眼睛內,刺激結膜,重者致灼傷。刺激面板。濃溶液或結晶對面板有腐蝕性。口服腐蝕口腔和消化道,出現口內燒灼感、上腹痛、噁心、嘔吐、口咽腫脹等。口服劑量大者,口腔粘膜呈棕黑色、腫脹糜爛,劇烈腹痛,嘔吐,血便,休克,最後死於迴圈衰竭。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本品助燃,具腐蝕性、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

(3)急救措施

面板接觸:立即脫去汙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4)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強氧化劑。遇硫酸、銨鹽或過氧化氫能發生爆炸。遇甘油、乙醇能引起自燃。與有機物、還原劑、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觸或混合時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

有害燃燒產物:氧化鉀、氧化錳。

滅火方法:採用水、霧狀水、砂土滅火。

(5)洩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洩漏汙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洩漏物。小量洩漏:用砂土、乾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洩漏:收集回收或

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6)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穿膠布防毒衣,戴氯丁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洩漏應急處理裝置。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32℃,相對溼度不超過80%。包裝密封。應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洩漏物。

(7)運輸安全

包裝方法:

整車運輸: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零擔運輸: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鋼板厚0.5毫米,每桶淨重不超過50公斤),外加透籠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洩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溼易燃物品等並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後,均應徹底清掃、洗淨,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2.2.4磷酸

(1)標識

中文名:磷酸

分子式:H。PO。

危險性類別:8.1類酸性腐蝕品

危規號81501

UN編號1805

濃度:商品正磷酸的濃度一般為52%~54%P2O5,多磷酸是正磷酸和不同聚合度的聚磷酸的混合水溶液。

(2)物化性質:純磷酸為無色結晶、無臭,具有酸味。

(3)主要用途:用於製藥、顏料、電鍍、防鏽等。

(4)健康危害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面板吸收。

健康危害:蒸氣成霧對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液體可引起惡J心、嘔吐、腹瀉、血便或休克,面板或眼接觸可引起面板灼傷。’熳性影響:鼻粘膜萎縮、鼻中隔穿孔。長期反覆接觸可引起面板刺激。

(5)燃爆危險特性、消防與洩漏應急處理

危險特性:

本品不燃,具腐蝕性、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遇金屬反應放出氫氣,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熱分解產生劇毒的氧化磷煙氣。具有腐蝕性。用霧狀水保持火場中容器冷卻。用大量水滅火。

隔離洩漏汙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酸鹼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洩漏物。小量洩漏: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洩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組長:

副組長:

當組長不在,且發生突發生安全事故時,由副組長代理組長職務,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1.2應急救援人員

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中,下設一名應急救援人員。公司人員的聯絡方式及應急電話見附錄。

3.2職責

3.2.1應急救援組長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發生的應急預案,每年年底公佈公司應急領導成員及聯絡方式,當應急指揮成員變動時應及時修訂併發布,並上報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2)負責組織監督公司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急救援準備、下達啟動預案和關閉;

(3)負責聯絡、協調與相關管理部門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事故情況及善後處理情況。

3.2.2副組長職責

(1)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裝置的日常維護;

(2)當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有事故發生時,負責向組長彙報情況,並在組長未到達前,代理公司組長的職責;

(3)成立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後,負責配合組長完成現場的指揮工作,並幫助完成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2.3其他人員職責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李進負責通訊工作,根據事故情況通知急救120、火警119及治安警110,並將情況上報給應急組長,在完成通訊工作後,負責救護現場受傷人員和應急疏散,然後協助完成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現場事故的處置以及使用消防器材撲滅火源。

第四章預警及資訊報告

4.1危險源監控

公司作為貿易公司不存在危險源,但公司有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員工能熟悉掌握。

4.2預警行動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組長根據預測結果,應進行以下預警:

(1)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2)指令啟動相關現場處置方案,通知相關人員進入應急狀態;

(3)指令相關人員採取防範措施,並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4.3資訊報告與處置

4.3.1資訊報告與通知

當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有安全事故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公司應急組長彙報,如果事故嚴重,應立即向當地專業救援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等)求助,彙報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型別、級別、公司的24小時值班電話號碼等。

公司應急小組組長在接到報告後,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通知相關人員,並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向當地專業救援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等)求助,同時應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彙報。

4.3.2資訊上報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嚮應急組長報告,應急組長接到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向當地應急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及其他應急救援部門)報告;同時應在1小時內採用電話、傳真等形式向雲巖區及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資訊。

第五章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全面負責經營過程中的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根據情況指揮現場救援。

按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將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二級:

(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事故等級為嚴重事故時,由本地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小組組長配合各級政府應急管理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事故等級為一般事故時,應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指揮,進行處置。

5.2響應程式

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公司根據事故嚴重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決定應急預案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救援行動,事態得到控制則應急結束;如果事態無法控制,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保護現場,申請支援。

5.3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應遵循“疏散救人、劃定區域、有序處置、確保安全”的應急救援原則。

5.4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態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確認,宣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髮布終止本預案命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應急結束後,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完成如下事項:

(1)按有關規定向當地地方政府報告事故發生、發展、應急救援等情況,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企業概況;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事故的簡要經過;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

已經採取的措施;

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安全員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和原始資料收集工作,嚮應急組長遞交相關資料;得到應急組長同意後,方可開始現場回覆重建工作;

(3)安全員組織編寫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上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作為應急預案評審維護的重要資料,應急救援工作總結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①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

②應急反應的及時性;

③應急組織的協調配合情況;

④應急裝置的充分性;

⑤人員的疏散情況;

⑥應急醫療救護情況;

⑦人員傷亡情況。

第六章資訊公開

對外新聞發言人由應急救援組長擔任;現場對外新聞發言人由副組長擔任,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資訊,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釋出,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第七章後期處置

7.1善後處置

(1)組長組織做好災後重建、汙染物清理與處理等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減少事故損失,儘快恢復秩序,;

(2)成立善後工作小組,協調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與補償、現場清理與汙染物處理、事故後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等事項,對於應急救援期間借用物資和救援費用予以補償和支付。

7.2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組長要進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對事故的評估是否準確;應急救援決策是否準確;應急救援資源調配使用是否合理;應急救援行動是否協調;通訊是否暢通;應急救援效果;評估本預案的不適之處,提出修訂建議。

第八章保障措施

8.1通訊與資訊保障

建立、完善應急通訊系統,在應急工作中確保應急通訊暢通。確保經營場所內固定電話暢通,同時制定制度要求在經營場所外行動電話的正常使用。公司應急救援(外部、內部)聯絡電話見附件。

8.2應急隊伍保障

本著統籌計劃、合理布點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應急系統,加強應急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利用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簽訂互助協議,提供應急期間的搶險搶修、物資供應、醫療衛生、交通維護和運輸等應急救援力量的保障;加強員工應急能力建設,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公司應急救援人員的素質。

8.3物資裝備保障

依據本預案應急處置的需求,建立健全公司內應急物資儲備為主和社會救援物資為輔的應急物資供應保障體系,完善應急物資儲備的區域聯動機制,做到應急物資資源共享的動態管理。在應急狀態下,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調配使用。

8.4其他保障

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負責對應急工作的日常費用作出預算,列入年度預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後,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對應急處置費用進行如實核銷。

第九章應急預案管理

9.1應急預案培訓

為進一步明確各人員應急工作職責,使其獲得應急處置知識與技能,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每年都應舉辦培訓班或派員參加相關應急培訓。培訓分為一般培訓和專業培訓兩種。一般培訓主要針對一般員工,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危險識別、報警、逃生、疏散、現場急救、個人防護等內容。特殊培訓主要針對應急管理人員,特殊培訓內容應根據應急工作職責、應該具備的相關知識和技能具體確定。特殊培訓可採取自我培訓與社會培訓相結合的形式。

應急人員的培訓內容一般包括:

①如何識別危險;

②如何啟動緊急警報系統;

③初期火災的處理措施;

④各種應急裝置的使用方法;

⑤防護用品的佩戴;

⑥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

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一般包括:

①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及其後果處理;

②報警的基本程式;

③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④基本防護知識;

⑤撤離的組織、方法和程式;

⑥在危險區行動時必須遵守的規則;

⑦自救與互救的基本常識等。

培訓可採取多種形式,如課堂講解、應急裝置操作訓練以及應急知識和技能比賽等。培訓應儲存相應記錄,並作好培訓結果的評估和考核記錄。

應急培訓應具有針對性、週期性、定期性、真實性、全員性。

9.2應急預案演練

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培訓完成後,組織有關人員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培訓效果的評估可以採取考試、現場提問、實際操作考核等方式,並對考核結果進行記錄,對於關鍵應急崗位的人員,如果考核不合格,可對其單獨加強培訓或調離崗位,以確保在此崗位工作的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9.3預案的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年度演練總結報告每年修訂一次;三年後根據生產實際狀況由發生的主要負責人授權重新組織編制。

注意經常檢查以下內容,如有變更及時修改事故應急預案:

(1)應急人員的身份和電話;

(2)應急物資的變化;

(3)企業周邊環境的變化;

(4)企業附近交通的變化;

(5)企業應急組織的變化。

修改後應及時上報貴陽市雲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9.4預案備案

本預案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編制,並按要求報送給雲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本預案的最終解釋權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8

一、演練目的:

為增強員工安全生產、消防和職業衛生意識,提高對各種特發事故應急應變能力,提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職工對洩漏的防範及職業防護能力,公司決定開展油庫儲溶劑罐發生洩漏安全生產綜合應急演練。

二、考核標準:

本次演練重點考核公司管理人員、基層車間操作人員、後勤保障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正確使用各類救護器材的本領、環境應急處置和合理運用技戰術水平,以及人身保護、救護的熟練程度。

三、演練時間:

20xx年10月18日下午15時。

四、演練地點:

油庫儲溶劑罐區。

五、演練內容:

罐體突發洩漏而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

七、演練人員:

總指揮:公司副總經理姜萍;副總指揮:總工程師曹忠富。

成員:綜合部部長杜傳清、生產主管陶學鳳、財務主管計春林、採購主管程遠川、安全員張衛衛。其他人員:樹脂、制漆車間當班工人及後勤保障人員20餘人。

八、演練過程:

發現事故後,崗位責任人亢昌清立即向後勤班長汪家雙報告,汪家雙接報後,一邊迅速切斷通往罐區的電源,一邊向主管領導姜萍報告。

九、姜萍接到報告後,立即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1、立即安排車輛對在洩漏中受到輕傷的兩名員工送往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疏散其他人員到安全區域。

2、通知義務消防隊員趕赴因洩漏而起火的現場,用乾粉滅火器滅火,指示消防隊員站在上風口滅火,避免救護人員受到傷害。

3、反應釜停電、停轉期間,立即用氮氣置換,並緊急降溫。

4、經過義務消防隊員10分鐘的緊張撲救,因洩漏產生的火災被撲滅,演練圓滿結束。

5、應急救援結束後,組織生產人員應清理現場。

6、應急處理:

洩漏事故產生的危害:輕則損害裝置,影響環境和正常生產,重則造成人員傷亡,危及企業的生存發展。

事故發生後,樹脂、制漆車間緊急停產,針對不同崗位的特點,做好停產狀態時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工作,避免事故擴大,減少損失。

十、參演人員簽名:

馬鞍山採石磯塗料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8日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9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 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預案。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工程專案部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排程,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1、工地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或119報火警救助。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3、負責指揮調動工地現場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4、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5、協助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質,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地制定並落實相應的預防措施,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6、負責安排專人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使各級人員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實做好預防措施和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上報有關上級部門,爭取儘快批准恢復工地的正常生產。

一、根據施工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起重大事故類別

1、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2、高處墜落:包括從架子、高支模、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的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

二、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設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2、工程開工前應制定本專案的保衛、消防方案,內容包括: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資訊傳遞。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三、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發現人應立即報警。

2、專案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專案設緊急聯絡員一名,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7、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後,部門負責人應填寫記錄,並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四、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工地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工地負責人,工地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公司總部,並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或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工程總部及公司領導。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組趕赴施工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救援器材及裝置:

1、通訊裝置:包括固定電話、行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絡、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託、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各類事故的預防

1、物體打擊事故的預防及其應急預案

物體打擊傷害是建築行業常見事故中四大傷害的其中一種,特別在施工週期短,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時常有出現,這就要求在高處作業的人員對機械執行、物料傳接、工具的存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事故發生。

(1) 物體打擊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① 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配戴好安全帽。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內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規定通道位置行走。

② 安全通道上方應搭設雙層防護棚,防護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墜落物穿透。

③ 臨時設施的蓋頂不得使用石棉瓦作蓋頂。

④ 邊長小於或等於250mm的預留洞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封閉,用砂漿固定。

⑤ 作業過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物料傳遞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得放在臨邊及洞口附近,並不可妨礙通行。

⑥ 高空安裝起重裝置或垂直運輸機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傷人。

⑦ 吊運一切物料都必須由持有司索工上崗證人員進行指揮,散料應用吊籃裝置好後才能起吊。

⑧ 拆除或拆卸作業要在設定警戒區域、有人監護的條件下進行。

⑨ 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築垃圾要及時清理和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2、觸電事故的預防

觸電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較,其特點是事故的預兆性不直觀、不明顯,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當流經人體電流小於10mA時,人體不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但當流經人體電流大於10mA時,人體將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並隨著電流的增大、時間的增長將會產生心室纖維性顫動,仍至人體窒息(“假死”狀態),在瞬間或在三分鐘內就奪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護設施不完備的情況下,人體觸電傷害事故是極易發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須做好預防工作,發生觸電事故時要正確處理,搶救傷者。

(1) 防止觸電傷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在日常施工(生產)用電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用電的安全要求。

① 用電應制定獨立的施工組織設計,並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蓋有企業的法人公章。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敷設,竣工後輸驗收手續。

② 一切線路敷設必須按技術規程進行,按規範保持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③ 非電工嚴禁接拆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裝置、電燈等。

④ 根據不同的環境,正確選用相應額定值的安全電壓作為供電電壓。安全電壓必須由雙繞組變壓器降壓獲得。

⑤ 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⑥ 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或容易產生誤判斷、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定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誌,提醒人們識別、警惕危險因素。

⑦ 採取適當的絕緣防護措施將帶電導體封護或隔離起來,使電氣裝置及線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觸電。

⑧ 採用適當的保護接地措施,將電氣裝置中平時不帶電,但可能因絕緣損壞而帶上危險的對地電壓的外露導電部分(裝置的金屬外殼或金屬結構)與大地作電氣連線,減輕觸電的危險。

⑨ 施工現場供電必須採用TN—S或TT的三相五線的保護接零系統,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通過保護接零作為防止間接觸電的安全技術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時存在TN—S或TT兩個供電系統,注意事項有:

a) 在同一臺變壓器供電的系統中,不得將一部分裝置做保護接零,而將另一部裝置做保護接地。

b) 採用保護接零的系統,總電房配電櫃兩側做重複接地,配電箱(二級)及開關箱(三級)均應做重複接地。其工作接地裝置必須可靠,接地電阻值4≤Ω。

c) 所有振動裝置的重複接地必須有兩個接地點。

d) 保護接零必須有靈敏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配合。

e) 電動裝置和機具衽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保護,嚴禁一閘多機,閘刀開關選用合格的熔絲,嚴禁用銅絲或鐵絲代替保險熔絲。按規定選用合格的漏電保護裝置並定期進行檢查。

f) 電源線必須通過漏電開關,開關箱漏電開關控制電源線長度≯30m。

3、火災和爆炸事故的預防措施

施工需要一定數量的可燃板材,這些材料如果處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極易發生火災,在施工階段,也需要大量的乙炔和氧氣,對鋼筋進行焊接,如盛裝乙炔和氧氣內的鋼瓶儲存方法不當,使用不規範,也容易發生因氣體洩露而產生的氣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強對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生命安全,企業利益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的有效措施。

(1)預防火災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①組織措施

a)要建立、健全消防機構。指揮部、專案分部要成立義務消防隊,並明確指揮部、專案分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b)指揮部、專案分部要加強對員工、外來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教育,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技能的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進行不小於一次的消防演練。

c)辦公場所、集體宿舍、裝置、材料堆放場所要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d)制訂事故發生時的撲救方案和人員疏散步驟、方法和路線,使事故的損失將到最低。

②管理措施

a)各單位要按規定設定乙炔和氧氣瓶的庫房,氣瓶儲室通風要良好,在庫房門口張掛醒目的放火警示標誌,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b)乙炔和氧氣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關規定。

c)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必須先辦理“三級”動火審批手續,領取動火作業許可證,並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動火作業,動火時要設專人值班,隨時觀察動火情況。

d)嚴禁對盛裝過有可燃氣體的容器進行焊接。

e)焊接(動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參加勞動、消防部門的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焊工證後,方可上崗,在作業時應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f)集體宿舍的用電要由持證電工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在電線上涼掛衣物,不準在宿舍內使用明火、電爐、氣化爐具,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和燒香拜神,嚴禁躺在床上吸菸。

g)倉庫存放物品應分類、分堆儲存,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

h)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的燈具。

i)庫房內設定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護,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做到人離斷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j)廚房不準同時使用煤氣爐、柴爐和油爐。

(2)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的應急措施:

①發生火災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撲滅火源和報警,及時疏散有關人員,對傷者進行救治。

②火災發生初期,是撲救的最佳時機,發生火災部位的人員要及時把握好這一時機,儘快把火撲滅。

③在撲救火災的同時撥打“119”電話報警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報告。

④在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立即指揮員工撤離火場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災區域擴大。

⑤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區域進行保護。

⑥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方法疏散、撤離事故區域。

⑦發生員工傷亡,要馬上進行施救,將傷員撤離危險區域,同時打“120”電話求救。

4、中毒事故的預防監控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一般常見的中毒事故主要有錳、苯中毒、液化石油氣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地下建築內、人工挖孔樁井底窒息等。遇到中毒緊急情況時,必須:保持冷靜;確保自己安全; 報警和電話求援; 將患者移離危險區; 實施第一救援。

(1)防止錳中毒的預防措施

集中焊接場所,可以採取機械抽風系統,即在每個焊接作業點上方設定吸菸塵罩,將錳煙塵吸入支管道,再匯入總管道,經過過濾淨化後再進行排放。

現場焊接作業場狹小,流動頻繁,每次焊接作業時間短,難以設定移動排毒裝置,裝置焊接時應選擇上風方向進行作業操作,以減少錳煙塵的危害。

(2)防苯毒的技術措施有:

1)通風不良的車間、地下室、汙水池內塗刷各種防腐塗料或環氧樹脂玻璃鋼等作業,必須根據場地大小,採取多臺抽風機把苯等有害氣體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2)施工現場油漆配料房,應改善自然通風條件,減少連續配料時間,防止苯中毒和鉛中毒。

3)塗刷冷瀝青,凡在通風不良的場所或容器內塗刷冷瀝青時,必須採取機械送風、送氧及抽風等措施,不斷稀釋空氣中的毒物濃度,如果只送風不抽風,就會形成毒氣“滿溢”而無法排出,仍易中毒。

(3)一氧化碳中毒的應急措施 凡是含碳的物質如煤、木材等在燃燒不完全時都可能產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進入人體後會很快與血紅蛋白結合,形成碳氧血紅蛋白,而且不易解離。一氧化碳的濃度高時還可與細胞色素氧化酶的鐵結合,抑制細胞呼吸而中毒。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環境,如燃燒、濃煙,且缺乏良好的通風裝置。傷員有頭痛、心悸、噁心、嘔吐、全身乏力、昏厥等症狀特徵,重者昏迷、抽搐,甚至死亡。 一旦出現上述症狀應立即將病人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鬆解衣服,但要注意保暖。對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並注射呼吸興奮ji,如山梗菜礆或回蘇靈等,同時給氧。也可對昏迷者人中、十宣、湧泉等穴針刺,待病人自主呼吸、心跳恢復後方可送醫院。

(5)液化石油氣中毒應急措施

液化石油氣的主要成分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組成液化石油氣的全體碳氫化合物均有較強的麻醉作用。但因它們在血液中的溶解度很小,常壓條件下,對機體的生理功能無影響,若空氣中的液化石油氣濃度很高,從而使空氣中氧含量減低時,就能使人窒息。中毒後有頭暈、乏力、噁心、嘔吐,並有四肢麻木及手套襪筒形的感覺障礙,接觸高濃度時可使人昏迷。

對此類傷員要立即脫離現場,解衣寬頻,保暖,吸氧。使用腦細胞代謝劑,如細胞色素C、ATP、輔酶A和維生素C、B1、B6、B12等靜滴。有呼吸衰竭者可用呼吸興奮ji,如可拉明、洛貝林等。

五、本預案的釋出和修改程式

本預案經公司安全委員會會議通過,有公司釋出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程式的修改須重新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由公司重新發布。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一、目的

為保證液化氣爆炸發生後的及時和響應處理,以便減少可能伴隨對環境造成的損失,確保公司的環境健康目標的實施。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辦公活動和高速公路沿線各所站。

三、職責

1、公司管理者代表負責主管,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實施和監督檢查。

2、各所站指定相應的負責人,成立應急準備小組,建立應急方案。

3、各站所建立各站所的應急實施方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程式:

1、當廚房液化氣發生爆炸(指廚房液化氣可能發生爆炸及傷人事件)時,第一發現人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120急救電話,及時通知值班員,值班員接到電話後立即通知應急小組。同時採取一定的救護措施。

2、應急小組於5分鐘內趕至現場,對人員及時疏散,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轉移。

3、應急小組副組長接迎120急救車。

4、應急小組同時對爆炸整個區域其它危險源排查。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

5、如爆炸引起了火災,應急小組組長應視報119火警電話,並立即通知義務消防小組進行撲救。

6、120急救車或119急救車到來後,應急小組人員協助醫護或消防人員開展救護疏散和人員轉移和滅火。

7、成立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及時上報公司。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1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第一條:指揮對重特大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第二條: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查和指揮。

第三條:檢查督導做好搶險救援、資訊上報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

第一條:負責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命令的下達和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

第二條:負責事故(險情)資訊的收集、整理、報告工作。

第三條: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

第一條:當發生重特大事故,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後,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到位,救援工作聽從縣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第二條: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擔負相應的應急處理任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排程。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辦公室人員、財務室人員、安全辦公室人員、檢測站人員。

五、預案實施

第一條:公司應分別對客運班車、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加強專業性安全教育,並經常性地進行具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員和押運員務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汙染、防洩漏工作。在出發前,根據所承運貨品的化學性質,配齊相應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滅火毯、消防鍬等),並隨時檢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條: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後,應採取緊急措施自救,儘量把事故損失降到最小。同時積極與事發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和交通運政管理機構,以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條:在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到達現場後,應向指揮人員簡明扼要的說明事故情況。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應及時向指揮人員報告運輸的危險貨物的運量、理化效能以及事故發生地人群、水流、氣流等周邊環境情況,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貨物的處置和人員搶救工作,遏止傷亡增加和汙染擴大。

六、緊急自救方法:

第一條:事故發生後,應按照“先人員、後貨物”的原則進行施救。

第二條:在進行自救的同時撥打事發當地的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疏散現場無關人員,組織有效救援。

七、事故處理

第一條:發生重特大事故(險情)後,事故公司必須用最快

捷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採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採取的措施;報告公司、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二條: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現場人

員應當積極採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條: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相關救援組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應急管理部關於修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決定》(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等法律法規,《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寧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通知》(南府辦〔20__〕29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編制。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的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4事故分級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生產安全事故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見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1.5工作原則

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施救的原則。實行南寧市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各事業單位主要領導負責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南寧市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各事業單位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並積極配合和落實上級預案要求。

1.6應急預案體系

(1)本預案是南寧市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與南寧市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目錄中的公路、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各項專項預案配套實施,是為應對生產安全事故而特別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與《南寧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相銜接;

(2)局屬各事業單位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銜接,報局應急辦公室(局辦公室)備案;

(3)南寧市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對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調查,並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報當地安監部門和行業監督機構備案。

2組織體系

2.1組織指揮機構

成立南寧市交通運輸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局長

副指揮長:分管行業的局領導、分管綜合安全產的局領導

成 員: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人、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監督科,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局領導擔任主任,局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局屬各事業單位及局辦公室、財務科、道路運輸管理科、水路運輸管理科、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公路建設管理科、安全監督科等對應科室抽派人員組成,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

2.1.1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統一排程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負責、指揮、協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2)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對本局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作出重大行動決策;

(3)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4)組織實施本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5)協調指揮應急救援物資、設施裝置運輸保障工作;

(6)按許可權規定統一對外發布本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訊;

(7)報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1.2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根據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分析判斷,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

(2)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援助;

(3)決定對外通報的相關事項;

(4)決定應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終止。

2.2應急處置工作組

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

2.2.1應急協調組。應急協調組設在局安全監督科,組長由局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成員由局安全監督科和相關科室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承擔安全生產應急日常管理工作,編制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和演練;在緊急狀態下,綜合收集、報告事故資訊;執行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做好應急值守和資訊記錄工作;聯絡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和南寧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確保上傳下達工作快速、準確。

2.2.2道路運輸保障組。道路運輸保障組設在局道路運輸管理科,組長由局道路運輸管理科科長擔任,成員從局道路運輸管理科、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和市交通運輸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與道路運輸企業簽訂應急運輸協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車輛的排程,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和受災群眾的疏散,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2.2.3水路運輸保障組。水路運輸保障組設在局水路運輸管理科,組長由局水路運輸管理科科長擔任,成員從局水路運輸管理科、市港航發展中心和市交通運輸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與水路運輸企業簽訂應急運輸協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船隻的排程,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2.2.4城市客運保障組。城市客運保障組設在局公共交通管理科,組長由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科長(負責人)擔任,成員從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和市交通運輸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對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與公交、出租企業簽訂應急運輸協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車輛的排程,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和受災群眾的疏散,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2.2.5後勤宣傳保障組。後勤保障組設在局辦公室,組長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從局辦公室、安全監督科、財務科和局屬各事業單位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本局工作車輛、物資裝備的排程;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有關資訊公開、宣傳等工作;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後勤保障工作(如為現場應急處置人員提供飲食、照明、防化防水用品等)。

2.2.6工程建設保障組。工程建設保障組設在局公路建設管理科,組長由局公路建設管理科、水路運輸管理科科長擔任,成員從局公路建設管理科、水路運輸管理科、市公路發展中心和市港航發展中心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和指導公路、水運建設專案業主對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管理及應對處置工作;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現場救援工作組織技術專家提供行業技術指導意見;協調抽調有關施工機械進行搶救施工等。

3預警

3.1預警分級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發展態勢,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各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與預測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相對應。(見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認為達到或預計可能達到紅色、橙色、黃色預警的報告提請南寧市人民政府釋出;藍色預警由局屬各事業單位報請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同意後釋出。預警內容應當包括: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別、預警起始時間、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級別、影響估計、警示事項、預警預防措施及工作要求、釋出機關等。

3.2預警釋出

3.2.1 Ⅰ級、Ⅱ級、Ⅲ級預警釋出程式

(1)局屬各事業單位、機關對應科室負責收集本行業發生Ⅰ級、Ⅱ級、Ⅲ級事故隱患資訊,按照資訊報告程式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由指揮長或其授權人批准後,按規定報告南寧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和南寧市應急管理局;

(2)事故資訊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派單位(科室)進行核實、分析,符合Ⅰ級、Ⅱ級、Ⅲ級預警條件的,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向南寧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釋出建議;

(3)接到南寧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或其他單位(部門)發出預警後,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批准後應當逐級轉發通知,立即組織採取預警預防行動。

3.2.2 Ⅳ級預警釋出程式

(1)局屬各事業單位、機關對應科室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經核實、分析,符合Ⅳ級預警條件的,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釋出建議;

(2)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認為需要釋出Ⅳ級預警時,由指揮長或其授權人簽發預警釋出檔案,及時對外發布警報;

(3)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預警後,應當立即組織採取預警預防行動,局機關對應科室做好監督指導工作。

3.3預警預防行動

局屬各事業單位將預警預防行動寓於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過程,對突發事件的風險源、風險因素、風險影響、風險防範與應急對策進行識別和分析,建立相應的預警預防預案,及時發現、報告突發事件隱患。

預警釋出後,局屬各事業單位和機關對應科室要立即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和監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預防和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可以依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採取停產停業、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等應急措施,落實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做好群眾疏散等各項應急準備。

4資訊報告

局屬各事業單位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規定及時、準確、規範報告生產安全事故資訊,及時通報有關單位。

4.1資訊接收與通報

值班人員在接收事故資訊後第一時間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並按照程式及時通報事故情況。

4.2資訊上報和傳遞

4.2.1 Ⅰ級、Ⅱ級、Ⅲ級事故資訊報告

對以下生產安全事故資訊,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核實事故基本資訊後,2小時內報告南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1)造成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2)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的生產安全事故;

(3)發生在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4)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5)需要市級層面支援的生產安全事故;

(6)其他需要報告的生產安全事故。

4.2.2 Ⅳ級資訊報告

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較大涉險事故,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資訊報告後應當於2小時內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事故發生地交通運輸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的同時,負責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根據需要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下達啟動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指令後,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本預案,迅速下達應急處置命令,組織協調指揮行業各有關部門、單位、應急隊伍及時有效地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5.2分級響應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嚴重程度,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4個等級,響應等級與生產安全事故級別相對應。(見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1)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應急響應分別由國務院和自治區、南寧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按照上級部門的指示,在局生產安全應急指揮部領導下,各應急工作組積極配合救援和處置工作。局屬相關事業單位、機關對應行業科室,根據《南寧市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應急處置,並將現場情況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局生產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經批准後,向南寧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報告。

(2)Ⅳ(一般)應急響應由局屬相關事業單位、機關對應行業科室趕赴現場,配合事發地的縣(區)、開發區應急指揮機構進行應急處置,並將現場應急處置情況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局生產安全應急指揮部。

5.3處置和救援措施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進入應急狀態,跟蹤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獲取生產安全事故救援資訊;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救援工作的指導,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組織採取相應措施,並根據需要立即就近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和救援。必要時聯絡和協調相關部門(單位)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和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排程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4資訊公開

後勤宣傳保障組負責資訊公開工作,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資訊。必要時,在南寧市人民政府指導下,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定的新聞發言人,第一時間通過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對處置資訊。釋出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損失情況、應急救援過程、事故查處、責任追究等。

5.5應急響應結束

當遇險人員獲得救治,事故現場得到控制,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的事故隱患得到消除後,經上級部門或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確認、批准,現場處置響應工作結束。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完成整個應急救援工作書面總結。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1)協助事發地政府和企業積極穩妥做好受難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環保、衛生的處理工作。

(2)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徵用的物資、裝置。對不能歸還或損耗的物資、裝置,報請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審批後,送本級財政部門核准,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6.2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493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執行。

6.3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後,應及時總結事故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總結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基本情況,接警和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各階段採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經驗、教訓、改進的措施和建議等。

較大級別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完成,於救援結束後20日內向上級報告。

6.4表彰與責任追究

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對在救援工作中表現出色、貢獻突出的單位、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履行救援義務不力、散佈謠言、貪汙、挪用救援資金和物資等違法違紀的人員要按程式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應急保障措施

7.1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組織交通運輸行業企業進行風險評估。同時,在全面調查和客觀分析企業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基礎上開展應急能力評估,將評估結果上報局相關對應業務科室,並依據評估結果,完善應急保障措施。

風險評估主要內容包括:分析企業存在的危險因素,確定事故危險源;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及後果,並指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風險防控措施。

7.2應急預案管理

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進行培訓、演練。針對演練、應急救援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修訂,實現可持續改進,原則上每3年對預案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檢驗預案的科學性、規範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按程式抄送南寧市應急管理局。

7.3通訊與資訊保障

堅持值守工作,保持資訊暢通。加強資訊化建設,完善營運車輛、船舶動態監控制度,明確用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車輛、船舶的數量、分佈、功能和使用狀態,實現與有關單位的資訊互通共享。

7.4加強應急基礎建設

按照平戰結合、指揮靈便、反應快速、應急有效的原則,加強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基礎建設,擬定緊急狀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徵用程式,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適當儲備應急救援物資,落實公路、水路運輸保障工作。

7.5加強宣傳培訓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宣傳工作,按照應急實戰要求,加強救援隊伍、人員的培訓、演練,並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意見,提高整體作戰和協調能力。

7.6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8.附則

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一般生產安全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二)較大生產安全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四)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本條款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3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工作,結合二分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指揮領導小組及應急處理措施: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人工檢測天然氣洩露的方法

1、根據巡檢人員的嗅覺和聽覺來判斷。天然氣發生洩漏後,由於它比空氣輕,會很快聚集在室內上部,天然氣的主要成分是比空氣輕的`甲烷,在供氣時放入了四氫噻酚以便使用者識別,洩漏量只要達到1%,使用者就會聞到臭雞蛋氣味。

2、肥皂水檢測。用噴壺將肥皂水噴到需要檢測的部位或用刷子將肥皂水刷到需檢測的部位,觀察肥皂水是否起泡判斷是否有洩漏,根據水泡發起及破裂的時間判斷洩漏量的大小3、儀器檢測。利用比較先進的手持天然氣檢測儀器進行檢測。

三、天然氣洩漏報警檢測系統

1、在鍋爐房室內高處安裝了2臺天然氣洩漏報警器,報警器與監控系統連鎖。

2、當任意一臺天然氣洩漏報警器的測試值達到規定值時,監控系統聲音報警的同時啟動鍋爐房風機進行通風,工作人員可根據各報警器顯示的數值在短時間內查詢洩漏點並及時與燃氣公司的有關科室聯絡進行維修。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4

一、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面板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於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佔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面板,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製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四、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製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採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於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乾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杴、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行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式採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併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面板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汙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塗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5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並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式的瞭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通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範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並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 、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 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 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係;組織演練總結 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並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 、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排程室)、技安處、保衛處(消防隊)、裝置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並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

成員: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於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升降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6

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建築法》第四十四條和五十一條關於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促進企業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以及當施工中發生事故時,企業能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根據企業的特點,特制定本企業的建築施工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保證建築施工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的及時性和有效性,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企業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建築施工的主要特點及事故隱患的分佈

建築施工是一個技術複雜,隱患眾多,事故多發的行業,它有與工礦企業明顯的不同特點:

1、產品(建築物、構築物)形式多樣,很難實現標準化。結構、外形多變,施工方法必將隨之改變。

2、產品位置固定,生產活動都是圍繞著建築物、構築物來進行的,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場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築材料、裝置和施工機具進行作業,而且各種機械裝置、施工人員都要隨著施工的進展而不停的流動,作業條件隨之變換,不安全因素隨時可能出現。

3、產品點多、面廣,施工流動性大,這給施工管理增加了困難。

4、產品高、大、深,露天高空作業多,施工週期長;施工人員在室外露天作業,工作條件差危險因素多。

5、建築結構複雜,工藝變化大,規則性差。每棟建築物從基礎、主體到裝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於工藝和施工方法不同,生產過程也不同。而隨著工程進度的發展,施工現場的狀況和不安全因素也隨著變化。

6、手工操作為主,機械化程度低。

可見,建築施工是一個特殊的、複雜的生產過程,是一個各種因素多變的生產過程,存在的危險因素甚多,因此,建築業是一個事故多發的行業。據全國傷亡事故統計,建築業傷亡事故率僅次於礦山行業。

通過對事故的類別、原因、發生的部位等進行的統計分析得知,高處墜落、觸電事故、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等五種是建築業最常發生的事故,佔事故總數的85%以上,因此,這五種事故稱為“五大傷害”。此外,中毒和火災也是多發性事故,所以,我們在日常生產活動中要加強對以上多發性事故隱患的整治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三、各類事故的預防措施

(一)個體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觸電事故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觸電傷害事故的環節

在建工程與外電高壓線之間不達安全操作距離或防護不符合安全要求;臨時用電架設未採用TN-S系統,不達“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雨天露天電焊作業;不遵守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程;照明燈具金屬外殼末作接零保護,潮溼作業末採用安全電壓;高大機械裝置末設防雷接地;非專職電工操作臨時用電等。

(2)預防措施

① 施工現場做到臨時用電的架設、維護、拆除等由專職電工完成。

② 在建工程的外側防護與外電高壓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達不到要求的,要增設屏障、遮欄或保護網,避免施工機械裝置或鋼架觸高壓電線。無安全防護措施時,禁止強行施工。

③ 綜合採用TN-S系統和漏電保護系統,組成防觸電保護系統,形成防觸電二道防線。

④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下方施工、搭設工棚、建損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⑤ 堅持“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配電箱、開關箱要合理設定,避免不良環境因素損害和引發電氣火災,其裝設位置應避開汙染介質、外來固體撞擊、強烈振動、高溫、潮溼、水濺、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 雨天禁止露天電焊作業。

⑦ 按照《建築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做好各類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護,保證其安全使用。凡移動式照明,必須採用安全電壓。

⑧ 堅持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2、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環節

臨邊、洞口防護不嚴;高處作業物料堆放不平穩;架上嘻戲、打鬧、向下拋擲料;不使用勞保用品,酒後上崗,不遵守勞動紀律;起重、吊裝工末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龍門、井架吊籃乘人。

(2)預防措施

① 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發生墜落的樓板邊、陽臺邊、屋面邊、基坑邊、基槽邊、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處作業時,都必須設定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防止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② 施工現場使用的龍門架(井字架),必須制定安裝和拆除施工方案,嚴格遵守安裝和拆除順序,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在執行前,要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經確認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 腳手架外側邊緣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搭設腳手架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操作層的跳板必須滿鋪,並設定踢腳板和防護欄杆或安全立網。在搭設腳手架前,須向工人作較為詳細的交底。

④ 模板工程的支撐系統,必須進行設計計算,並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⑤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變幅及行走限位裝置,並靈敏可靠。塔吊的吊鉤要有保險裝置。

⑥ 嚴禁架上嘻戲、打鬧、灑後上崗和從高處向下拋擲 物塊,以避免造成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3、機械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機械傷害的環節

機械裝置未按說明書安裝、未按技術性能使用;機械裝置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失效;對執行中的機械進行維修、保養、調整,未按操作規程操作;機械裝置帶病運作。

(2)預防措施

① 機械裝置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裝置不得使用。

② 按規範要求對機械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③ 機械操作工持證上崗,工作期間堅守崗位,按操作規程操作,遵守勞動紀律。

④ 處在執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⑤ 機械裝置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其使用。

4、中毒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中毒的環節

人工挖孔樁中,地下存在的各種毒氣;現場焚燒的有毒物質;食堂採購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質或工人食用腐爛、變質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時發生煤氣中毒。

(2)預防措施

① 人工挖孔樁中,要進行毒氣試驗和配備通風設施。

② 嚴禁現場焚燒有害有毒物質。

③ 工人生活設施符合衛生要求,不吃腐爛、變質食品。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暑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時間,防止中暑脫水現發生。

(二)火災、化學物品爆燃或爆炸應急預案

1、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主要環節

電氣線路超過負荷或線路短路引起火災;電熱裝置、照明燈具使用不當引起火災,大功率照明燈具與易燃物距離過近引起火災,電弧、電火花等引起火災。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等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民工生活、住宿臨時用電拉設不規範,有亂拉亂接現象。民工在宿舍內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質等。

(2)預防措施

① 做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器裝置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間距必須滿足規範要求。

② 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規範,正確連線導線,接線柱要壓牢、壓實。

③ 現場用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裝置正常運轉。

④ 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使用碘鎢燈時,燈與易燃物間距要大於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60w的燈泡。

⑤ 使用焊機時要執行用火證制度,並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並配備防火裝置。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⑥ 施工現場的高大裝置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⑦ 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照明裝置一定要採用防爆型裝置,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裝置連線均應滿足有關規範要求。

2、易燃、易爆危險品引起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由於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災、爆炸的主要環節

施工現場的使用油漆、松節油、汽油等塗料或溶劑;使用揮發性易燃性溶劑稀釋的塗料時使用明火或吸菸;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過小;

(2)預防措施

① 使用揮發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菸,同時應加強通風,使作業場所有害氣體濃度降低。

②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三)土方坍塌應急預案: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坍塌事故的環節預防監控措施:

土方施工採用挖空底腳的方法挖土;積土、料具、機械裝置堆放離坑、槽小於設計規定;坑槽開挖設定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深基坑末設專項支護設施、不設上下通道,人員上下坑槽採踏邊坡;料具堆放過於集中,荷載過大;模板支撐系統末經設計計算;基坑施工未設定有效排水等。

(2) 預防措施

① 嚴禁採用挖空底腳的方法進行土方施工。

② 基礎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質的情況設定安全邊坡或固壁 支撐。基坑深度超過5m有專項支護設計。對基坑、井坑的邊坡和固壁 支架應隨時檢查,發現邊坡有裂痕、疏鬆或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徵兆,應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對於挖出的泥土,要按規定放置,不得隨意沿圍牆或臨時建築堆放。

③ 施工中嚴格控制建築材料、模板、施工機械、機具或其他物料在樓層或屋面的堆放數量和重量,以避免產生過大的集中荷載,造成樓板或屋面斷裂。

④ 基坑施工要設定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沖刷土壁邊坡,造成土方坍塌。

(四) 暴風雨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由暴風雨引起傷亡事故的主要環節,強風高處作業(陣風六級、風速10.8m/s);基礎土方施工由於無排(降)水措施導致土方邊坡失穩;

(2)預防措施

① 基礎土方施工應根據實際情況設定有效的排(降)水措施

② 六級以上大風嚴禁登高作業,塔吊、施工電梯等應按規定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

(五)地震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地震、水災災害,由於地震導致建築物損毀、人員傷害。

(2)處置措施

組織人員緊急疏散。

(六)水災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地震、水災災害,由於水災導致建築物損毀、人員傷害。

(2)處置措施

組織人員緊急疏散。

四、各類事故的救援預案

(一)處置程式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根據當時的情況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或進行現場搶救,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進行報警,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救排險,並根據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儘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內,並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專案部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線圖,並確保通道的暢通,遇突發緊急事故時,由專人指揮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根據不同的事故,明確疏散的方向、距離和集中地點。

(二)報警和聯絡方式

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在進行現場搶救、搶險的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進行報警,如有人員傷亡的,要撥打“120”急救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如果發生火災,應撥打“119”火警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

公司報警電話:

(三)各類事故的救援預案

1、觸電事故的救援預案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乾燥的絕緣木棒、布帶等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邊就地採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2、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的救援預案

工地急救員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

3、坍塌事故的的救援預案

一旦發生事故,應儘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甦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並迅速清除口、鼻汙物,保持呼吸暢通。

4、機械傷害事故的救援預案

(1)對於一些微小傷,工地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紮。

(2)就近送醫院。

5、中毒事故的救援預案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中毒事故,讓病人大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餘食品以備檢驗。

6、火災事故的救援預案

(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並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2)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效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乾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4)氣焊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5)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