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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9篇)

欄目: 應急預案 / 釋出於: / 人氣:1.05W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

1、編制目的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9篇)

為了防止施工現場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在工程專案發生事故狀態下,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搶救傷員,減少事故損失,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專案概況

(略)

2.2危險源情況

根據從事工程的專案特點,所承接的專案主要有機械裝置、電氣焊、高空作業等工程施工。可發生和重大危險因素的生產安全事故有高空墜落事故、觸電事故、坍塌事故、電焊傷害事故、車輛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災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等。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與職責

(1)專案經理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成員分別由商務經理、生產經理、專案書記、總工程師、機電經理組成。安監部長是應急救援第一執行人,擔任副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

(2)生產經理是坍塌事故應急小組第二負責人,機電經理是觸電事故應急小組第二負責人,現場經理是大型腳手架及高處墜落事故、電焊傷害事故、車輛火災事故、交通事故、火災及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應急第二負責人,分別負責相應事故救援組織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3.2應急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1)搶險組:組長由專案經理擔任,成員由安全總監、現場經理、機電經理、專案工程師和專案班子及分包單位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搶險行動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的搶險行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2)安全保衛組:組長由專案書記擔任,成員由專案行政部、經警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阻止非搶險救援人員進入現場,負責現場車輛疏通,維持治安秩序,負責保護搶險人員的人身安全。

(3)後勤保障部:組長由專案書記擔任,成員由專案物資部、行政部、合約部、食堂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調集搶險器材、裝置;負責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工作人員的食宿問題。

(4)醫療救護組:組長由專案衛生所醫生組成,成員由衛生所護士、救護車隊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等工作。

(5)善後處理組:組長由專案經理擔任,成員由專案領導班子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撫卹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問題;做好其他善後事宜。

(6)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專案經理、公司責任部門領導擔任,成員有專案安全部長,公司相關部門,公司有關技術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和圖紙的測繪,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件的性質,提出應對措施,如確定為事故,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

4.1.1預防高處墜落的預防措施

(1)加強安全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強化管理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

(2)重點部位專案,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專業人員旁站監督制度

(3)隨施工進度,及時完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各類豎井安全門欄必須設制警示牌。

(4)各類腳手架及垂直運輸裝置搭設、安裝完畢後,未經驗收禁止使用。

(5)安全專業人員,加強安全防護設施巡查,發現隱患及時落實解決。

4.1.2火災、爆炸事故預防措施

各施工現場應根據各自進行的施工工程的具體的情況制定方案,建立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項操作規程。

(1)根據施工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保衛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2)在工程場地內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單位不得在工程內設定調料間,不得在工程內進行油漆的調配。

(4)工程場地內嚴禁吸菸,使用各種明火作業應開具動火證並設專人監護。

(5)作業現場要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

(6)施工期間工程內使用各種明火作業應得到施工單位專案經理部消防保衛部門的批准,並且要配備充足滅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7)嚴禁在施工工程現場記憶體放氧氣瓶、乙炔瓶。

(8)施工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要與動火點保持10米的距離,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5米以上。

(9)進行電、氣焊作業要取得動火證,並設專人看管,施工現場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0)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到專案經理部有關人員處辦理動火證,並按要求對作業區域易燃易爆物進行清理,對有可能飛濺下落火花的孔洞採取措施進行封堵。

4.1.3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1)堅持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2)建立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並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3)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膠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4)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範架設,架空線必須從採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架設和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的規定。

(6)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採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7)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定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需統一樣式,統一配置,箱體統一刷塗桔黃色,並按規定設定圍欄和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連線,採用外搽連線方式(所有電箱必須使用定點廠家的認定產品)。

(8)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9)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梯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然出事。

(10)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裝置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採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11)在採取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12)為了在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時能確保現場的照明不中斷,配電箱內的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必須分開使用。

(13)開關箱應由分配電箱配電。注意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用電裝置不可一閘多用,每臺裝置應由各自開關箱,嚴禁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用電裝置(含插座),以保證安全。

(14)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築材料和雜物。

(15)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16)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它所控制的電氣裝置相聚不得超過3米。

(17)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有專人負責。

(18)施工現場的照明一般採用220v電源照明,結構施工時,應在頂板施工中預埋管,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應穿管佈線,必須按規定裝設燈具,並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

(19)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定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4.2資訊報告

(1)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向組長(副組長)報告。如果是火災事故,必須同時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急救撥打120、999。

(2)組長接到報警後,通知副組長、組員,立即啟動應急救援系統。

(3)根據事故類別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

聯絡人姓名和電話等;

5、應急響應

5.1大型腳手架及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置

5.1.1大型腳手架出現變形事故徵兆時的應急措施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腳手架區域性變形。在雙排架橫向截面上架設八字戧或剪刀撐,隔一排立杆架設一組,直到變形區外排。八字戧或剪刀撐下腳必須設在堅實、可靠的地基上。

(2)腳手架賴以生根的懸挑鋼樑撓度變形超過規定值,應對懸挑鋼樑後錨固點進行加固,鋼樑上面用鋼支撐加u形託旋緊後頂住屋頂。預埋鋼筋環與鋼樑之間有空隙,須用馬楔備緊。吊掛鋼樑外端的鋼絲繩逐根檢查,全部緊固,保證均勻受力。

(3)腳手架卸荷、拉接體系區域性產生破壞,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將其恢復,並對已經產生變形的部位及杆件進行糾正。如糾正腳手架向外張的變形,先按每個開間設一個5t倒鏈,與結構繃緊,鬆開剛性拉接點,各點同時向內收緊倒鏈,至變形被糾正,做好剛性拉接,並將各卸荷點鋼絲繩收緊,使其受力均勻,最後放開倒鏈。

5.1.2大型腳手架失穩引起倒塌及造成人員傷亡時的應急措施

(1)迅速確定事故發生的準確位置、可能波及的範圍、腳手架損壞的程度、人員傷亡情況等,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置。

(2)劃出事故特定區域,非救援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特定區域。迅速核實腳手架上作業人數,如有人員被坍塌的腳手架壓在下面,要立即採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後拆除或切割壓住傷者的杆件,將傷員移出。如腳手架太重可用吊車將架體緩緩抬起,以便救人。如無人員傷亡,立即實施腳手架加固或拆除等處理措施。以上行動須由有經驗的安全員和架子工長統一安排。

5.1.3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搶救措施

(1)救援人員首先根據傷者受傷部位立即組織搶救,促使傷者快速脫離危險環境,送往醫院救治,並保護現場。察看事故現場周圍有無其它危險源存在。

(2)在搶救傷員的同時迅速向上級報告事故現場情況。

(3)搶救受傷人員時幾種情況的處理:

——如確認人員已死亡,立即保護現場。

——如發生人員昏迷、傷及內臟、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聯絡120、999急救車或距現場最近的醫院,並說明傷情。為取得最佳搶救效果,還可根據傷情送往專科醫院。②外傷大出血:急救車未到前,現場採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運時的保護,對昏迷、可能傷及脊椎、內臟或傷情不詳者一律用擔架或平板,禁止用摟、抱、背等方式運輸傷員。

——一般性傷情送往醫院檢查,防止破傷風。

5.2觸電事故應急處置

(1)截斷電源,關上插座上的開關或拔除插頭。如果夠不著插座開關,就關上總開關。切勿試圖關上那件電器用具的開關,因為可能正是該開關漏電。

(2)若無法關上開關,可站在絕緣物上,如一疊厚報紙、塑料布、木板之類,用掃帚或木椅等將傷者撥離電源,或用繩子、褲子或任何干布條繞過傷者腋下或腿部,把傷者拖離電源。切勿用手觸及傷者,也不要用潮溼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把傷者撥開,也不要使用潮溼的物件拖動傷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開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切記不能給觸電的人注射強心針。若傷者昏迷,則將其身體放置成臥式。

(4)若傷者曾經昏迷、身體遭燒傷,或感到不適,必須打電話叫救護車,或立即送傷者到醫院急救。

(5)高空出現觸電事故時,應立即截斷電源,把傷人抬到附近平坦的地方,立即對傷人進行急救。

(6)現場搶救觸電者的原則:現場搶救觸電者的經驗原則是:迅速、就地、準確、堅持。迅速——爭分奪秒時觸電者脫離電源;就地——必須在現場附近就地搶救,病人有意識後在就近送醫院搶救。從觸電時算起,5分鐘以內及時搶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鐘以內搶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準確——人工呼吸發的動作必須準確;堅持——只要有百萬分之一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搶救。

5.3坍塌事故應急處置

(1)坍塌事故發生時,安排專人及時切斷有關閘門,並對現場進行聲像資料的收集。發生後立即組織搶險人員再半小時內到達現場。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人工和機械相結合的方法,對坍塌現場進行處理。搶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運有困難時,可調集大型的吊車進行調運。在接近邊坡處時,必須停止機械作業,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誤傷被埋人員。現場搶救中,還要安排專人對邊坡、架料進行監護和清理,防止事故擴大。

(2)事故現場周圍應設警戒線。

(3)統一指揮、密切協同的原則。坍塌事故發生後,參戰力量多,現場情況複雜,各種力量需在現場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密切協同,共同完成。

(4)以快制快、行動果斷的原則。鑑於坍塌事故有突發性,在短時間內不易處理,處置行動必須做到接警排程快、到達快、準備快、疏散救人快、達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5)講究科學、穩妥可靠的原則。解決坍塌事故要講科學,避免急躁行動引發連續坍塌事故發生。

(6)救人第一的原則。當現場遇有人員受到威脅時,首要任務是搶救人員。

(7)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8)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9)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裝置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5.4電焊傷害事故應急處置

(1)未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不準進行焊接工作。焊接鍋爐承壓部件、管道及承壓容器等裝置的焊工,必須按照鍋爐監察規程(焊工考試部分)的要求,經過基本考試和補充考試合格,並持有合格證,方可允許工作。

(2)焊工應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準紮在褲子裡。口袋須有遮蓋,腳下穿絕緣橡膠鞋,以免焊接時被燒傷。

(3)焊工應帶絕緣手套,不得溼手作業操作,以免焊接時觸電。

(4)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裝置。

(5)高空電焊作業人員,應正確佩戴安全帶,作業面設水平網兜並鋪彩條布,周圍用密目網維護,以防焊渣四濺。

(6)不準在帶有壓力(液體壓力或氣體壓力)的裝置上或帶電的裝置上進行焊接。

(7)現場上固定的電源線必須加塑料套管埋地保護,以防止被加工件壓迫發生觸電。

(8)電焊施工前,專案要統一辦理動火證。

5.5車輛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車輛火災事故發生後,專案應立即組織人員滅火,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

(2)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帶。

(3)在急救過程中,遇有威脅人身安全權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4)為防止車輛爆炸,專案人員除自救外,還應向社會專業救援隊伍求援,儘快撲滅火情。

(5)定期檢查維修車輛,檢查車輛山滅火器的配備,保證良好的車況是防止車輛發生火災的最好措施。

(6)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為防止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儘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溫。

5.6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事故發生後,迅速撥打急救電話,並通知交警。

(2)專案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迅速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並派人保護現場。

(3)協助交警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帶。

(4)做好事後人員的安撫、善後工作。

5.7火災、爆炸事故事故應急處置

5.7.1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流程應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發現人應立即報警。一旦啟動本預案,相關責任人要以處置重大緊急情況為壓倒一切的首要任務,絕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各部門之間、各單位之間必須服從指揮、協調配和,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求有關人員的責任。

(2)專案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進行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隊伍救援,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有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切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安全總監為緊急事務聯絡員,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

(7)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後,安全總監應填寫記錄,並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5.7.2火災、爆炸事故的應急措施

(1)對施工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目的是幫助施工人員學習防火、滅火、避難、危險品轉移等各種安全疏散知識和應對方法,提高施工人員對火災、爆炸發生時的心理承受能和應變力。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施工人員不僅可以沉穩自救,還可以冷靜地配合外界消防員做好滅火工作,把火災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2)早期警告。事件發生時,在安全地帶的施工人員可通過手機、對講機向樓上施工人員傳遞火災發生資訊和位置。

(3)緊急情況下電梯、樓梯、馬道的使用

高層建築在發生火災時,不能使用室內電梯和外用電梯逃生。因為室內電梯井會產生“煙囪效應”,外用電梯會發生電源短路情況。最好通過室內樓梯或室外腳手架馬道逃生(本工程建築高度不高,最好採取這種方法逃生)。如果下行樓梯受阻,施工人員可以在某樓層或樓頂部耐心等待救援,開啟窗戶或劃破安全網保持通風,同時用溼布捂住口鼻,揮舞彩色安全帽表明你所處的位置。切忌逃生時在馬道上擁擠。

5.7.3火災、爆炸發生時人員疏散應避免的行為因素

(1)人員聚集

災難發生時,由於人的生理反應和心理反應決定受災人員的行為具明顯向光性,盲從性。向光性是指在黑暗中,尤其是辨不清方向,走投無路時,只要有一絲光亮,人們就會迫不及待的向光亮處走去。盲從性是指事件突變,生命受到威脅時,人們由於過分緊張、恐慌,而失去正確的理解和判斷能力,只要有人一聲招呼,就會導致不少人跟隨、擁擠逃生,這會影響疏散甚至造成人員傷亡。

(2)恐慌行為

是一種過分和不明智的逃離行為,它極易導致各種傷害性情感行動。如:絕望、歇斯底里等。這種行為若導致“競爭性”擁擠,再進入火場,穿越煙氣空間及跳樓等行動,時常帶來災難性後果。

(3)再進火場行為

受災人已經撤離或將要撤離火場時,由於某些特殊原因驅使他們再度進入火場,這也屬於一種危險行為,在實際火災案例中,由於再進火場而導致災難性後果的佔有相當大的比例。

5.8機械傷害事故應急處置

應急指揮立即召集應急小組成員,分析現場事故情況,明確救援步驟、所需裝置、設施及人員,按照策劃、分工,實施救援。需要救援車輛時,應急指揮應安排專人接車,引領救援車輛迅速施救。

5.8.1塔式起重機出現事故徵兆時的應急措施

(1)塔吊基礎下沉、傾斜:

①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將迴轉機構鎖住,限制其轉動。

②根據情況設定地錨,控制塔吊的傾斜。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

①塔吊不能做任何動作。

②按照搶險方案,根據情況採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加固,或用連線方法將塔吊結構與其它物體聯接,防止塔吊傾翻和在拆除過程中發生意外。

③用2—3臺適量噸位起重機,一臺鎖起重臂,一臺鎖平衡臂。其中一臺在拆臂時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變化而造成傾翻。

④按搶險方案規定的順序,將起重臂或平衡臂連線件中變形的連線件取下,用氣焊割開,用起重機將臂杆取下;

⑤按正常的拆塔程式將塔吊拆除,遇變形結構用汽焊割開。

(3)塔吊傾翻:

①採取焊接、連線方法,在不破壞失穩受力情況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險情發展。

②選用適量噸位起重機按照搶險方案將塔吊拆除,變形部件用氣焊割開或調整。

(4)錨固系統險情:

①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建築物,轉臂過程要平穩並鎖住。

②將塔吊錨固系統加固。

③如需更換錨固系統部件,先將塔機降至規定高度後,再行更換部件。

(5)塔身結構變形、斷裂、開焊:

①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變形部位,轉臂過程要平穩並鎖住。

②根據情況採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變形或斷裂、開焊部位加固。

③落塔更換損壞結構。

5.8.2小型機械裝置事故應急措施

(1)發生各種機械傷害時,應先切斷電源,再根據傷害部位和傷害性質進行處理。

(2)根據現場人員被傷害的程度,一邊通知急救醫院,一邊對輕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3)對重傷者不明傷害部位和傷害程度的,不要盲目進行搶救,以免引起更嚴重的傷害。

5.8.3機械傷害事故引起人員傷亡的處置:

(1)迅速確定事故發生的準確位置、可能波及的範圍、裝置損壞的程度、人員傷亡等情況,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置。

(2)劃出事故特定區域,非救援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特定區域。迅速核實塔式起重機上作業人數,如有人員被壓在倒塌的裝置下面,要立即採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後拆除或切割壓住傷者的杆件,將傷員移出。

(3)搶救受傷人員時幾種情況的處理:

如確認人員已死亡,立即保護現場;

如發生人員昏迷、傷及內臟、骨折及大量失血:

①立即聯絡120、999急救車或距現場最近的醫院,並說明傷情。為取得最佳搶救效果,還可根據傷情聯絡專科醫院。

②外傷大出血:急救車未到前,現場採取止血措施。

③骨折:注意搬動時的保護,對昏迷、可能傷及脊椎、內臟或傷情不詳者一律用擔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一般性外傷:

①視傷情送往醫院,防止破傷風。

②輕微內傷,送醫院檢查。

制定救援措施時一定要考慮所採取措施的安全性和風險,經評價確認安全無誤後再實施救援,避免因採取措施不當而引發新的傷害或損失。

6、應急物資及裝備

(1)救護人員的裝備:頭盔、防護服、防護靴、防護手套、安全帶、呼吸保護器具等;

(2)滅火劑:水、泡沫、co2、滷代烷、乾粉、惰性氣體等;

(3)滅火器:乾粉、泡沫、1211、氣體滅火器等;

(4)簡易滅火工具:掃帚、鐵鍬、水桶、臉盆、沙箱、石棉被、溼布、乾粉袋等;

(5)消防救護器材:救生網、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墊、救生滑桿、緩降器等;

(6)自動蘇生器:適用於搶救因中毒窒息、胸外傷、溺水、觸電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處於假死狀態的傷員。

(7)通訊器材:固定電話一個,行動電話:原則上每個管理人員一人一個,對講機若干。

7、預案管理

7.1培訓

(1)根據受訓人員和工作崗位的不同,選擇培訓內容,制定培訓計劃。

(2)培訓內容:鑑別異常情況並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如何正確處理各種事故;自救與互救能力;各種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識;與上下級聯絡的方法和各種訊號的含義;工作崗位存在哪些危險隱患;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緊急狀態下如何行動。

7.2演練

專案部按照假設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現場實際演練,將演練方案及經過記錄在案。

8、預案修訂與完善

(1)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運用到應急救援中去,以及對不斷變化的具體情況保持一致,預案應進行及時更新,必要時重新編寫。

(2)對危險源和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在實踐和演習中提高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

一、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1)施工升降機安裝人員必須取得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並指定技術人員和安全監督員在場監控。

2)施工升降機安裝必須針對現場的實際和所採用的電梯說明書中有關電梯的構造的方法和步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3)作業前,有關部門人員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包括採用的電梯構造說明書、施工作業環境和條件等,場內地面承載力要滿足吊車工作的要求。

4)施工前應對吊裝繩索、吊裝工具、機械、鋼絲繩等作全面檢查,進行保養,試運轉。符合安全要求方可進行試吊。

5)對安裝電梯的各機構、各部件、重要的螺栓、連線銷、動力系統和受力位置,電氣系統等進行檢查,把安全隱患排除於安裝作業前。

6)電梯安裝的作業區布好警戒線,掛起警告牌。

7)電梯安裝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有專職電工負責照管電源,專人操作控制檯,專人拆裝螺栓。

8)指揮人員應有上崗證,作業時與操作人員之間密切配合,通訊訊號統一、暢通、清晰、明嘹,需要時配備對講機。

9)安裝作業時,風力不大於四級,在作業中風力突然增大達至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並緊標準節各連線螺栓。如遇6級和以上風力或下雨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空作。風雨過後應對機械重新檢查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後方能恢復作業。吊杆與吊籠不得同時工作。

10)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正確戴上安全帽,穿好防滑鞋,嚴禁酒後作業。

11)起吊過程中機械發生突然故障,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進行搶修。在空然停電時,應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

12)凡需使用電焊或風焊作業時,必須申報動火作業,做好防火措施,派專人監焊,清理附近可燃物件,配備滅火工具監視,用鐵皮、溼透麻包袋接焊渣。作業後認真檢查確認無火種隱患方可離場。

13)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才能上崗操作。

14)不應進行夜間作業。如確需夜間作業的,必須有充足的照明和制訂相應的安全作業措施。

15)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築物外牆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好的安裝尺寸。

16)升降機梯籠2.5m範圍內應設定穩固的防護欄,各樓層平臺通道應平穩牢固,出入口應設防護欄杆的防護門。全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執行的障礙物。

17)裝設在陰暗處或夜間作業的升降機應在全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的樓層編號標誌燈。

18)升降機安裝後,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的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並應按規定程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自驗收合格後,然後報市特種裝置監察檢驗所檢驗,取得準用證後,方可使用。

19)嚴格遵守《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的有關規定。

20)有關安全、防火、質量管理、文明施工,本方案未詳之處,應執行公司和上級標準、規定。

二、現場配合工作:

1)清理進場道路有作業現場,以利作業。

2)安裝位置附近提供升降機專用電源。

3)配合作業,如提供風、電焊等。

4)建築物外牆搭設排柵要平齊,不得與電梯升降運動發生干涉。

5)附牆架對牆面的作用力約為50KN,土建單位必須確保附牆結構能滿足該要求。

三、施工升降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現場應急救援架構及聯絡電話:

1:組織架構

組長:

組員: 、

2:急救中心:120

火警中心:119

報警中心:110

(二)防止施工升降機事故的預防措施

1)按規定辦理驗收手續,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產品。

2)導軌架的穩定是靠與建築結構進行附著連線來實現的,所以在安裝施工升降機時隨著導軌架的搭設,按該機的技術說明書規定的距離及時進行附著連線。

3)施工升降機籠是施工升降機運載人和物料的構件,含有傳動機構、限速器及電器箱等,外側附有駕駛室,設定了保險開關與門聯鎖,只有當施工升降機籠前後兩道門均關好後,施工升降機籠才能執行。

4)各停層應設獨立門,該門外的人員應無法隨意開啟。

5)限速器是施工升降機的主要安全裝置,它可以限制施工升降機籠的執行速度,防止墜落。

6)裝拆單位必須有專業資質證,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上崗。

7)安裝和拆卸前必須履行安全技術交底,過程中有專人統一指揮,裝、拆的人員必須熟悉圖紙和裝、拆程式及檢查要點。

8)除錯施工升降機籠時,導向滾輪與導軌間隙以施工升降機不能自動下滑為限,在離地面10m高度之內,作上下執行試驗。

9)隨導軌的升高,必須按規定進行附著連線,第一道附著杆距地面應為10m左右,以後每隔6m(或按說明書規定)做一道附著連線。

10)安裝完畢進行整機執行除錯,荷載試驗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檢驗合格,領取準用證後方能投入使用。

11)在拆除平衡重之前,必須對施工升降機附著杆制動器、主傳動機構等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拆除。

12)安裝、拆卸附著杆,以及各層通道架設鋪板時,施工升降機籠應隨之停置在作業層的高度,不得在裝、拆過程中同時上下執行。裝拆人員必須按規定系安全帶。

13)施工升降機按規定單獨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底籠周圍2.5m範圍內,必須設定穩固防護欄杆。做好執行記錄,定期檢查記錄,特別要檢查制動器靈敏性。當施工升降機未切斷電源開關前,司機不能離開操縱崗位。操縱室應有滅火裝置。

(三)發生施工升降機事故應急救援

1)當發生意外事故的時候要保持鎮靜,注意事態的發展情況及影響的範圍,有序指揮搶險和人員的疏散。

2)事故發生時(如電器部分起火)必須關閉電源開關,用有效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決不能使用泡沫式的滅火器具撲救。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3

一、 冬季施工安全預案組織機構

1、應急響應

2、預案應急由工程專案應急組織機構第一責任人作出決定。

3、應急救援行動優先原則,員工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防止事故擴充套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

4、應急處理原則: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控制災害險情惡化,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事故級別,實施相應應急預案。

二、危害識別及處理決策

1、施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增意識,保安全”,在施工現場要設定安全警示牌,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確保這次施工任務按期、安全順利的圓滿完成。

2、進入現場必須穿勞保服,戴安全帽,從事高空作業人員繫好安全帶,辦理高空作業票,設定好安全防護措施,預防高空墜落事故發生。

3、接、拆除電源必須是持證上崗的電工,不允許私自接電違章作業,施工中要預防觸電、火災事故的發生,嚴禁亂動現場的一切設施。

4、電焊機配電盤不能露天擺設,要設定防雨棚,裝置、工機具、料堆需做好防盜工作,工機具房不許積存可燃爆炸物。

5、嚴格遵守各種操作規程,加強現場監督,減少或避免人身傷殘。

6、加強現場的安全、環境衛生管理,堅持文明施工,對運進廠的工程材料、工機具按規定地點擺放整齊,並將材料按成品分類進行掛牌標識,在施工期間,堅持每天邊施工邊打掃清理,保持作業現場無雜物和邊角料,乾淨衛生,施工結束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基本上到達相互滿意安全撤離。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4

為了及時妥善處理我校發生的安全緊急事件,提高緊急事件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有效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學校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理小組,統一領導學校安全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附:安全緊急情況處理小組名單:

組長:

副組長:、

下設辦公室:

主任:

成員:各處室負責人、……

主要職責:

1.出現突發事件時,負責指揮協調相關人員到達現場,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人員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救助工作。

3.根據情況及時控制事態進一步惡化,並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4、指揮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二、各類事故(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治安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實行兩級值班制度,一級由1名校領導、1名中層幹部、2名教職員工組成,負責檢查與協調處理學校安全情況和日常工作,一級由各處室值班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本處室的相關問題。

2.校大門保衛值班人員應嚴格履行保衛人員工作職責,做好來人來客登記手續,遇到突發事件,應及時控制事態發展並報告學校和保衛處值班領導。

3. 進一步完善校園“110”報警機制,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警後,要求值班人員10分鐘內到達現場。及時處理或協調有關部門處理。遇緊急情況時,可撥“110” 報警。

4. 加強校園內重點時間段的治安巡邏,及時處理治安案件,如遇較大案件時,迅速上報保衛處處理。

5. 保衛人員入住學生宿舍進行安全管理,做好學生宿舍出入檢查與登記工作,加強宿舍區治安巡邏,定時定期對宿舍財產、消防設施、用電安全、衛生、門鎖情況進行檢查登記。上課與自習期間,及時清理宿舍區滯留學生,對有特殊情況的,要做好記錄。如遇突發事故,要及時疏散現場學生並報告保衛處進行處理。事態嚴重的,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和上級部門。

6. 嚴禁學生攜帶危險物品(如刀、棍、火藥等)進入宿舍區,並定期進行檢查收繳,對違反規定的學生及時給予紀律處分,發生打架鬥毆時,要及時制止並控制事態發展,同時報告保衛處進行處理。事態緊急的,可直接撥打“110”報警。

7. 發生群體性的事件時,保衛人員應先行制止,瞭解情況,解散聚集人員,做好疏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並將情況報告領導,展開調查並及時處理。

7.災害事故或案事件後造成有人員傷害時,應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並保護好現場。協同上級有關部門偵破案事件。

(二).突發食物中毒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預防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調動各方面力量,迅速、高效、有序地投入搶險救助工作,儘量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1. 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吳勝生

副組長:洪火明、上官兵

成員:俞萬華、吳細忠、鄒建壽、鄭元朝、孫國華、徐良才、陸樹橋、楊利萍、倪水龍

2. 應急方案

(1)建立資訊報告制度,如發生疑似食物中毒症狀,班主任應在三分鐘內向學生處報告,學生處應立即上報總務處、辦公室。

(2) 在出現食物中毒症狀時,班主任應先將學生送至校醫務室進行初步診斷。同時上報學生處、總務處。確定是否送醫院緊急治療。

(3) 如果發生師生食物集體中毒事件,安全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急救工作小組、搶救組、維護現場秩序警戒組、善後處理組等,以確保搶險、救助工作有序進行,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4) 搶救組必須迅速與人民醫院聯絡,展開急救,並上報市教育局、市衛生監督所。

(5) 維護現場秩序警戒組應立即嚴格控制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同時封存食堂預留食品樣品,以便醫院檢查中毒情況。

(6) 事故處理小組要穩定家長、學生情緒,避免不必要的誤解,達成良好共識,妥善地解決事後工作。

3. 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後,根據有關規定,食堂要配合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要立即封存食堂預留食品樣品,不得隱瞞真相,阻撓調查。

4. 防範監控

為了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學校總務處要把好食堂、校園商店進貨關,杜絕“三無”食品,過期變質食品進入校園,學生處、辦公室要加強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提高師生的防範意識,食堂要制定食品生產的規程和防範操作。

(三).防火工作應急預案

(一)發現火險時的措施

1. 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撲滅,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

2. 如不能及時撲滅,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並通知周圍的教職員工共同救火。

3. 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開啟所有大門、電燈或應急燈。

4. 值班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學生疏散,並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和120。

5. 小火險撲滅後,要向學校領導彙報;比較大的火災,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報區、市教育局。

(二)責任追究

消滅火險後,要及時分析,查詢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給予批評、記過、解聘等處分,並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5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為了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二、工程概況

本工程由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北京市開發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北京市中基勘研土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勘察,監理單位為:北京北辰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北京東興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本工程需要2部施工升降機,本機主要引數:SC200/200施工升降機。

三、應急預案工作流程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專案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

四、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1、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2、施工人貨梯安裝、拆除及執行的安全技術要求:

2.1施工人貨梯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施工人貨梯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施工人貨梯的安裝。

2.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2.3安裝施工人貨梯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2.4施工人貨梯附牆杆件的佈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架體與建築物水平距離大於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杆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製作。在施工人貨梯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牆杆件。

2.5施工人貨梯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施工人貨梯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2.6施工人貨梯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2.6.1施工人貨梯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線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並確認正常。

2.6.2施工人貨梯作業時嚴禁超載;

2.6.3吊籠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2.6.4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紮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2.6.5沿梯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2.7為防止事故發生,人貨梯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人貨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後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裝置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8人貨梯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履行簽字於續。

2.9人貨梯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

2.10人貨梯安裝完成後,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裝置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人貨梯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絡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7)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通訊聯絡組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絡暢通、內外資訊反饋迅速;

2)保持通訊設施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技術支援組職責:

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資訊資料。

搶險救援組職責:

1)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2)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3)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4)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醫療救治組:

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汙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後勤保障組職責:

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裝置。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專案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裝置、交通工具、醫療裝置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應急物資主要有:

1)、氧氣瓶、乙炔瓶、氣割裝置一套;

2)、急救藥箱1個、擔架一副;

3)、手電10個、應急燈4個、警戒帶2盤、警示旗6個;

4)、對講機7部;

5)、大錘5把、手持電動砂輪2把;

6)、車輛兩臺;

3、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專案部應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

4、互相協議

專案部應事先與地方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議,以便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六、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專案部安質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資訊並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裝置、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彙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後,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由在現場的專案部總指揮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9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後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後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專案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4)遇到緊急情況,全體人員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裝置、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

七、現場恢復

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八、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公司和專案部對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針對施工的變化及預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6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工作原則

1.3 編制依據

1.4 現狀

1.5 適用範圍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2.2 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3 組織體系圖

3.預警級別

3.1 一級預警

3.2 二級預警

3.3 三級預警

3.4 四級預警

3.5 各級預警響應

4.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4.1 事故的報告和確認

4.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後職責

4.3 現場的保護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報告內容

5.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式

5.1 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式

5.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自救措施

6.應急搶險和救援

6.1 各有關部門相關處理應急事件基本程式

6.2 供水企業有關職能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7.主要突發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7.1 濾池、沉澱池、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7.2 液氯洩漏事故處理預案

7.3 爆管搶修工作預案

7.4 對泵房及龍虎洞輸水管道等實施爆炸時的應急預案

7.5 水廠突然失電造成泵房出水管產生水錘擊穿閥門,引起泵房被淹時的工作預案

8.應急處理與反饋

8.1 應急處理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8.2 獎勵與責任

9.附則

9.1 預案解釋部門

9.2 預案管理與更新

9.3 預案實施或生效

1.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確保汝城縣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保障縣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1.2.1 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我縣供水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縣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1.2.2 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我縣供水安全保障體系納入本縣公共安全檢查保障體系統一規劃建設,在統一的安全保障體系中,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資訊共享、密切配合。

1.2.3 依靠科學,處置快捷

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過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進科學技術、裝置、手段,快捷高效妥善處置。

1.3 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本縣供水實際情況制定。

1.4 現狀

本縣供水企業此前已建立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但該應急預案主要以本縣供水企業為主體,沒有納入本縣公共安全防範體系的總體規劃中,物質和資金的保障程度不夠。

1.5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供水區域範圍內發生的下列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汙、放射性物質等汙染;

1.5.2 取水、攔河堤壩、取水管涵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裝置毀損;

1.5.4 消毒、輸配電、淨水構築物等發生水災、爆炸、倒塌、嚴重洩漏;

1.5.5 城市主要輸供水乾管和配水系統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及區域供水;

1.5.6 排程、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1.5.7 傳染性區域疾病;

1.5.8 戰爭、破壞、恐怖活動等突發事件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1.5.9 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1.5.10 乾旱季節,取水水源嚴重缺乏。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2.1.1 成立汝城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城建的副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城建的縣政府辦副主任、縣建設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安全生產監管局、縣衛生局、縣建設局、縣公安局、縣供水部門等單位的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2.1.2 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由建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3 縣供水企業建立常設供水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2.2 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2.1 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本縣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統一指揮對事件現場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擴大。

根據應急處理的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裝置;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並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2)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範圍、處置舉措等報告縣政府,納入縣政府統一指揮和處置。

(4)督促加強水質檢查檢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裝置、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檢測專案的協作單位或支援單位。

(5)督促各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供水應急處理實施預案,並監督其貫徹執行。

(6)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供水各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必要時,組織重點防範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演練。

2.2.2 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接處警工作,應急處理辦公室在聯動處警時具有以下許可權:直接處置權、聯合行動指揮權、臨時指定管轄權。

(2)指導各有關單位制定供水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發生接報後,立即嚮應急指揮部報告,並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4)研究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資訊,擬出初稿報領導審批後上報。

(5)組織召開事件現場會議。

2.2.3 供水企業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本縣供水突發事件的具體搶修工作;制定各項供水安全檢查事故應急實施方案和各項技術保障措施;做好相應的各項物質儲備重要設施、設定建立後備措施;加強備用水廠的建設和保護;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2.2.4 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建設局:承擔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起草、修改供水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檢測、接受供水事故報警、預警資訊,做好供水事故發展動態後續報告,協調供水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開展供水事故調查工作。

衛生局:迅速組織和指揮醫療救援隊伍展開城市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工作,及時向供水事故醫療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緊急調派醫務人員,醫藥物質,醫療裝置,協調使用急救場所。

安監局:協調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供水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隊)負責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洩漏等事故現場,參與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和人員疏散工作,負責對供水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停水後的緊急供水工作。

廣電局:做好供水事故資訊廣播電視宣傳工作。

電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應急處置通訊暢通。

供電公司:負責保障供水事故應急供電暢通。

文塔社群:指導、協調做好供水事故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2.3 組織體系圖

縣政府 縣供水應急指揮部

衛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公安局

新聞媒體通訊部門供水部門供電部門社群組織

3.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按一級至四級分級排序,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

3.1 一級預警

3.1.1 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8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1.2 液氯鋼瓶發生爆炸,造成大量洩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嚴重汙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3.2 二級預警

3.2.1 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5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2.2 液氯鋼瓶發生爆炸,造成大量洩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嚴重汙染,致使出廠水出現異臭、異味或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3 三級預警

3.3.1 制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3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3.2 液氯鋼瓶發生中度洩漏,造成對周圍環境的汙染。

3.3.3 水源受到汙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4 四級預警

3.4.1 制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2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4.2 加氯設施發生輕微洩漏。

3.4.3 因受水源汙染,或因制水設施或管線設施故障,致使使用者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3.5 各級預警響應

3.5.1 一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2 二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3 三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4 四級預警:由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現場親自指揮。

4.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4.1 事故的報告和確認

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發生後,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應急指揮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電話報告,接到報告後,應急指揮部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2小時內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於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處理辦公室按指令須立即向縣政府領導報告,並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後職責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後必須做到:

4.2.1 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件擴大。

4.2.2 嚴格保護事件現場。

4.2.3 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2.4 服從縣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瞭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並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4.3 現場的保護

4.3.1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件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誌,採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報內容

發生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後8小時內寫出事件快報,分別報送縣政府及當地安監、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檢察、總工會。供水重特大事件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4.4.1 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絡電話及地址。

4.4.2 事件單位的經濟型別、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地表、地下)處數。

4.4.3 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4.5 事件的簡要經過。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4.4.7 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

4.4.8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4.4.9 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式

5.1 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式

5.1.1 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報告後,經核實,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令,立即排程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

5.1.2 現場指揮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採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後處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應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事件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和搶救人員、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後,事件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救救援和事件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6.應急搶險和救援

6.1 各有關部門相關處理應急事件基本程式

在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所在地供水企業的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處理應急事件的基本程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1.1 領導小組應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並隨時將事件搶險救援情況報告縣政府。

6.1.2 應急處理辦公室指令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待命,保持聯絡通暢,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具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6.1.3 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件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質檢測部門應及時趕到現場瞭解水質汙染情況,儘快做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採取的措施。若屬嚴重汙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辦公室,立即停止取水,並同時報告領導小組和當地環保、防疫部門。

6.1.5 源水嚴重汙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進行供水外,報請縣政府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

6.1.6 機電裝置、淨水構築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執行設施,由技術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採取應急措施恢復執行。

6.1.7 事件單位須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件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等,並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6.1.8 事件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妥善做好受災職工的善後工作。

6.2 供水企有關職能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6.2.1 排程中心(室)

(1)排程中心(室)為供水企業應急聯動的指揮排程和資訊樞紐,接到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報警後,應立即核查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和事件性質並做出初步判斷,迅速指令事件單位先期處置,及時向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理辦公室報告。

(2)指令應急處理預案規定的各項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待命,保持通訊暢通。

(3)按領導小組指令報請縣應急指揮部啟動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工作預案,並迅速調集人員、車輛、機具、裝置、物資到達指令區位。

(4)統一銜接外部協調、支援單位、報告相關資料及資訊。

(5)隨時掌握重特大突發事件的變化,為上級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6.2.2 生產技術部門

(1)接到排程中心(室)的報告後,負責並組織機電維修,裝置操作人員對機電設施、消毒系統、計算機系統的災害進行搶險搶修,及時恢復執行功能。

(2)負責發生水廠淨水構築物倒塌時組織搶修,組織開展災後工程災害調查,核實受災情況和評估經濟損失。

(3)組織設計單位對所設計的專案進行檢查鑑定,提出搶修恢復方案和其他處理意見。

(4)組織水質汙染災後調查,報告受災情況。

6.2.3 水質檢測部門

(1)指導並加強水廠相關部門和人員觀察、檢測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確保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2)配合公安機關實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預防和制止破壞活動。

(3)負責對配電系統、消毒系統、化驗檢測有毒藥劑等危險源的監控。

(4)組織、協調重大、特大事故的調查,隨時掌握事態動向,及時報告進展程度。

(5)物資供應部門

負責組織、運輸、供應搶險救災物資和恢復生產的物資。

7.主要突發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7.1 濾池、沉澱池、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7.1.1 各水廠對濾池、沉澱池、清水池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7.1.2 明確各水廠的濾池、沉澱池、清水池的安全防範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控制外來人員參觀訪問,嚴把單位門口、濾池和各個出入口關,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續,加強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管理,組織安全防範檢查,及時抓整改。

7.1.3 一旦發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汙染時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發單位停止供水、控制汙染擴散。

(2)由安全鑑定檢測隊伍迅速檢測水源地、制水、供水設施和源水、出廠水的.汙染情況。

(3)由排險搶險隊伍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汙染。

(4)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採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7.2 液氯洩漏事故處理預案

7.2.1 水廠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廠排程室報警,現時迅速果斷地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並接應救援力量。

7.2.2 廠排程室接到報警後,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按“緊急回廠有關人員名冊”通知指揮人員、救援人員到崗(夜間或雙休日由廠值班人員暫時擔負指揮工作)立即啟動本單位化學事故應急預案,並向公司、上級有關部門、地區街道報警。

7.2.3 現場指揮人員應迅速就位,按各自職責,分頭現場指揮,並與指揮中心保持聯絡。

7.2.4 發生事故的部門,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洩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經應急壓罩處理而消除事故的,則以自救為主。如洩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應開啟中和設施、隔離水簾,立即向指揮部報告並提出洩漏或搶險的具體措施。如果支管洩漏,應立即關閉相應數氯瓶和針閥或鋼球閥,並開啟中和設施。

7.2.5 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備好交通運輸工具。保衛治安人員應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 搶修人員根據指揮中心下達的搶救指令迅速進行搶修,控制事故擴大。

7.2.7 經緊急處置無法控制出現大面積洩漏時,由現場救援人員迅速報119特警大隊,請求支援。

7.2.8 醫療人員與消防人員配合,立即救護傷員和中毒人員,並對其他人員採用簡單的防護措施。

7.2.9 積極做好善後工作。

7.3 爆管搶修工作預案

7.3.1 維修110接到搶修電話後,立即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並組織人員、裝置、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7.3.2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接報告後立即通知公司排程室,及時調整供水排程方案。

7.3.3 由維修人員關閉距爆管點兩端近點閥門,並進行搶修。

7.3.4 由應急領導小組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釋出相關區域停水資訊。

7.3.5 36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請求聯絡相關單位為居民送水。

7.3.6 由公司勞資部門聯絡保險公司做好相關水毀設施、房屋、財物的理賠工作。

7.4 對泵房及龍虎洞輸水管道等實施爆炸時的應急預案

7.4.1 迅速報110

7.4.2 由公司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泵房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7.4.3 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安全鑑定檢測隊伍對泵房設施或管道進行必要的檢測和安全性鑑定,並提出修復、加固或拆除重建的處置意見。

7.5 水廠突然失電造成泵房出水管產生水錘擊穿閥門,引起泵房被淹時的工作預案

7.5.1 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迅速組織搶修人員抽乾泵房的積水。

7.5.2 由物資供應部門迅速調集閥門、電機到位。

7.5.3 由搶修人員更換電機、閥門。

7.5.4 由公司政工部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釋出相關區域停水資訊。

7.5.5 36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請求聯絡相關單位為居民送水。

7.5.6 由公司勞資部門聯絡保險公司做好相關水毀設施、房屋、財物的理賠工作。

8.應急處理與反饋

8.1 應急處理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8.1.1 處置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啟動後,供水企業內部實行董事長負責制,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對管轄範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並實行責任追究制。

8.1.2 應急處理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應當納入縣政府的工作預案,服從縣政府統一指揮,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和支援、協助單位做好處置工作。

8.2 獎勵與責任

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事件單位和供水企業有關部門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8.2.1 對在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搶救、指揮、資訊報道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2.2 對在發生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時遲報、漏報、瞞報、誤報資訊,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應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 則

9.1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具體由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9.2 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情況變化,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9.3 預案實施或生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教師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著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組織的領導和成員獲訊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3月份學校組織全校師生搞一次疏散演練。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教職工及搶險救災組人員迅速疏散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並立即報告教育局和鎮政府有關領導。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教育局、鎮政府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四)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五)流行傳染病的預防

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裝置,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晒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師生外出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經經請示後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將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式彙報。

(七)、環境汙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汙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源頭物,應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絡。並備案這些汙染源可能產生的汙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八)、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九)、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學校、家庭、和有關部門報告。

(3)、注意事故現場保護,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

(4)、妥善處理事故。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8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各類突發供熱安全事故,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城區建設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淄博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冬季民用供熱(以下簡稱“供熱”)安全事故的應急與救援。

1.4 基本原則

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快速反應、以人為本、專業處置、協調配合、預防為主。

1.5 供熱安全事故等級

根據供熱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5萬戶以上居民供熱連續停止72小時以上,嚴重影響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3萬戶以上居民供熱連續停止48小時以上,嚴重影響區域性地區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供熱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影響區域性地區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1萬戶以下居民供熱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影響區域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2 組織體系

2.1 預案的管理

區政府負責組織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實施及備案。供熱經營企業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2.2 指揮機構

2.2.1 在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設立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本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領導工作,對全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統一指揮。總指揮由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總工會、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分管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分管負責人組成。

2.2.2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具體負責承辦指揮部交辦的事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

2.2.3  指揮部下設8個專業組:

(1)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主要負責現場保護、交通管制、維護現場秩序及組織現場有關人員的疏散撤離等。

(2)技術保障組。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區公安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和供熱、安全、刑偵、醫療等方面專家參加,負責組織各類專家對事故搶險救援進行技術指導,解決搶險救援工作中的技術問題並對事故波及區域、受影響區域的大氣環境進行監測。

(3)搶險救災組。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區消防救援大隊配合,負責組織供熱、消防專家制定救援方案,組織供熱搶險隊伍、區消防救援隊伍進行搶險。

(4)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健康局牽頭,各有關醫療單位參加,負責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應急處置和搶救。

(5)後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牽頭,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搶險物資和裝備的供應,組織運送傷員等。

(6)資訊釋出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對供熱安全事故資訊實行集中統一的規範化管理,資訊渠道、資訊分類、保密和新聞釋出等應符合規定要求,資訊釋出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7)善後工作組。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牽頭,區總工會、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有關保險機構負責人蔘加,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8)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並邀請檢察院派人蔘加。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3 預警預防

3.1  在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對供熱經營企業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供熱執行安全狀況實施監測。發現供熱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組織供熱經營企業、供熱使用者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加強重大節假日、重要社會活動、災害性天氣和冬季供熱預測預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類資訊報告制度,不斷提高應急保障水平。

3.2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與供熱經營企業保持聯絡暢通,隨時瞭解掌握供熱安全管理情況和動態。

3.3  供熱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供熱安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制定供熱裝置維護、安全檢查等各項生產管理制度,發現供熱安全事故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4 應急處置

4.1  事故報告

4.1.1 供熱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區縣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報告。

4.1.2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區人民政府,並通知公安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和檢察院。

4.1.3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應及時按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時間按照國家及省、區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4.1.4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1.5  事故報告後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4.2  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供熱安全事故發生型別、介質、氣象情況等因素,根據事故可能產生的危害程度,將現場劃分為3個區域,即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和受影響區域。

(1)事故中心區域。即事故中心部位,是指供熱設施發生爆裂的區域或出現高溫、高壓蒸汽、熱水噴出部位,該區域屬高度戒備範圍,除區消防救援支隊及現場搶險隊外其他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進入。

(2)事故波及區域。即事故發生中心部位以外工作區,是指有熱水漫流及蒸汽瀰漫,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該區域仍帶有一定危險性,除指揮部成員單位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3)受影響區域。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受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蒸汽、熱水影響。

4.3 應急處置

4.3.1 先期處置工作

(1)發生供熱安全事故後,供熱經營企業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立即將事故上報。

(2)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其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摸清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故型別及事故原因,對潛在危險性做出評估。按照分級響應原則由區縣政府做出響應,啟動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對於先期處置仍未能有效控制的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供熱安全事故應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應急預案或請求市政府給予支援,並依照事故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趨勢,確定事故等級和釋出預警資訊。

(3)啟動本預案後,指揮部相關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並根據事故情況,確定現場控制區域(即事故中心區、波及區和受影響區),擬定事故處置措施和救援方案。指揮部根據救援方案召整合員單位迅速成立現場救援專業隊(組)並部署救援工作,確定是否調集社會力量。

(4)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做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3.2 中期處置工作

(1)安全警戒。根據劃定的控制區域,設定警戒線,部署警戒力量,對影響區域實行交通管制,防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影響救援工作。

(2)疏散人員。將居住在事故中心區、波及區的群眾及時疏散到安全區域,並做好事故中心區、波及區域的物資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的轉移工作。

(3)搶險救援。現場搶險人員應立即進入事故中心區,搶險人員應全身防護,並佩戴隔絕式面具,按照救援方案和事故處理措施要求,充分利用各種搶救裝置,實施切斷洩漏源、搶救傷員、保護或轉移供熱裝置、進行區域性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工作,迅速排除險情。應密切注意各種危險徵兆,如發現爆炸徵兆時,立即報告指揮部,並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帶。

(4)醫療搶救。應迅速在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並及時將重傷人員送至醫院治療。

(5)環境監測。立即組織對事故波及區域、受影響區域的大氣環境進行監測,及時掌握氣體濃度動態情況,供熱介質洩漏情況。

(6)後勤保障。及時組織搶險搶修物資,確保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4.3.3 後期處置工作

(1)解除命令。事故處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等危害完全消除後,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宣佈解除命令。

(2)現場清理。採取各種措施,清理事故現場,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並組織實施。

(3)善後處置。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並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4)調查與評估。指揮部組織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對較大、一般供熱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向區政府書面報告。對特別重大供熱安全事故,指揮部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5)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負責制定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並組織實施。

4.4 資訊釋出

指揮部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釋出供熱安全事故資訊。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資訊,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各新聞媒體要配合做好資訊釋出工作。

5 應急保障

5.1 資金保障

區政府有關部門應在年度部門預算中安排供熱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經費,遇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供熱安全事故,或部門安排的應急處置經費不能滿足需要時,由區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動用專項準備資金。

5.2 物資保障

本區各供熱經營企業應當根據本預案以及單位內部的應急預案,在經營區域內配備必需的緊急設施、裝備、車輛和通訊聯絡裝置,並保持良好狀態。在應急處置中,按指揮部要求,可以在本區道路、公路建設養護、供熱經營企業緊急呼叫物資、裝置、人員和場地。

5.3 應急隊伍保障

5.3.1 供熱經營企業應當根據熱媒的性質、裝置設施的型別和供應規模建立相應的搶險搶修隊伍,建立搶險搶修應急救援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5.3.2 根據供熱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各供熱經營企業搶險搶修隊伍是本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

5.3.3各供熱經營企業搶險搶修隊伍負責組織實施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事故現場先期處置,協助有關部門實施搶險救援,服從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揮。

5.3.4 搶險搶修隊伍應配備工程搶險車輛、焊接、挖掘、排水、通風等專業搶修裝備及專用防護品、專用工具等,並使其保持完好狀態。

5.4 技術保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關注國內供熱技術的發展趨勢,組織供熱經營企業對先進技術進行研究,結合轄區實際需要適時對現有供熱安全相關的裝置、設施及專業搶修裝備進行更新,培養高素質的執行管理人員和搶險搶修人員,不斷提高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6 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

6.1 宣傳教育

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相關單位以安全用熱和保護供熱設施為核心內容,通過新聞媒體對供熱的安全使用和防護措施採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等技能水平。

6.2 培訓

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有關單位制定相關預案培訓計劃,定期對供熱安全事故涉及的部門、企業、人員進行培訓,使其掌握相應情況的處置程式和方法,提高處置能力和工作效率。

6.3 演練

6.3.1  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建立演練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組織供熱應急演練,做好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訊聯絡,確保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改進和完善應急預案。

6.3.2  區政府各有關部門應組織本區域單位和群眾開展應對供熱安全事故的演練。

6.3.3  各供熱經營企業應根據國家和本區有關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不斷提高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並確保負責搶險搶修的隊伍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準備狀態。

7 附則

供熱安全事故是指冬季採暖期內,供熱企業在生產、輸配、熱交換、為居民提供採暖用熱過程中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人為故意或過失、意外事件等多種因素造成的供熱系統設施發生故障,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影響社會秩序的事件。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9

為了有效防範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爭取在第一時間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投入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控制事故發生後的傷害和損失,根據上級有關檔案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火災、地震、食物中毒、傳染病、校舍倒塌、交通事故、大型集會、外出活動、溺水、有毒氣體、觸電、校園暴力等。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一)設立校長室為應急指揮辦公室,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何卡林

副組長:何富強、王佑萍

成員:趙永平、嚴偉華、範亮、李玉瓊、費益秋、楊介昆、田宗華、李小平、鄧騰佼、楊才金羅明成、趙永明、李勇、牟明海、劉洪英、及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副班主任),各專用教室負責人。

(二)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組織學習本預案,明確應急辦法和措施。

2、出現重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爭取第一時間掌握資訊,並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和預案規定迅速部署搶救工作,力爭將災害和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時儘快向高縣教育局和有關部門上報災情,尋求幫助。

3、對事故災害可能危及的周圍人員或物資要及時組織疏散。

4、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6、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三、報告制度

1、實行首問制。出現重大責任事故,首先發現的教師就是第一報告人,有責任在控制事態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報告重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何卡林校長,(辦公室電話:手機:)。

2、出現重大事故學校應急指揮辦公室必須立即報告高縣教育局(值班電話:)和有關部門,並在6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必須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報告由何富強執筆。

3、發生學生傷亡事故,必須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並全力組織搶救。

四、重大事故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時,學校應急指揮辦公室要立即撥打119火警,110報警,120急救電話。同時根據不同型別火災,由事故應急總指揮統一部署,採用正確滅火方案,控制火勢蔓延,防止事態擴大,並及時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師生。

2、發生大風暴雨、洪水災難,班主任要將學生迅速集中到二層樓以上教室統一照看,嚴禁學生在室外活動。

3、發生地震災難,如時間允許,迅速將學生疏散到內操場這一空曠地帶,疏散時,全體行政人員要分別到各年級維護秩序,全體教師要立即分別到各自的班級樓層的樓梯處,兩步一位教師維護秩序。如果時間來不及,上課教師應迅速組織學生躲在桌子下面,待稍平穩後立即撤出教室,到內操場集中。待確定無危險後,迅速組織學生回教室上課或放學回家。

4、發生學生飲食中毒事故時,應馬上撥打鎮衛生院電話,後再拔120急救電話,同時根據中毒的症狀及特點,迅速組織急救人員開展搶救工作。要保護好事故區域現場,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擴大,同時報告高縣教育局。

5、發生傳染性疾病事故,要及時通知高縣疾病防控中心,學校做好自身的防護後要馬上切斷傳染途徑,對傳染源實施隔離、監護或送到定點醫院診治。同時對與傳染源有過密切接觸的人也要實施隔離觀察。在防止傳染性疾病過程中,教師也要注意保護好自己。

6、發生工程建設、校舍安全事故,學校要撥打120急救,110報警電話(或沙河派出所電話:),並立即組織人員開展搶險工作。校舍坍塌事故還要及時調集搶險隊伍和施工機械,尋找遇難者和倖存人員。協助醫療救護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7、在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時,如發生交通事故,先行脫險的人員應撥打沙河派出所交警電話5210034和120急救電話,隨及對傷員進行施救,並注意保護好事故的現場同時。

8、在組織大型集會和課間操的集合和解散時,值周教師要守護在樓梯口,防止因踴擠而發生踩傷事故。但如果發生這一事故,教師要在全力搶救傷者的同時,馬上有序地疏散學生,最大限度地減少傷亡,同時撥打120救護電話和中心醫院電話,及時救護。

9、外出活動發生意外,要及時撥打沙河派出所電話(5210034)報警,撥打120請求救護。

10、發生溺水事故,嚴禁學生下水施救。要立即組織會游泳的教師下水救助,救出後要馬上做人工呼吸,搶救後立即送醫院。

11、發生觸電事故,對觸電的人員禁止用手拉,要立即用木條等絕緣體將電線挑開,如情況嚴重,要馬上做人工呼吸救助。同時撥打120救護電話。

12、發生有燃氣體爆炸事故和有毒氣體洩露的場所,應急指揮辦公室要立即撥打119火警,110報警,120急救電話救援,同時要及時疏散周邊人員。做好傷員救助、現場保護、人員疏散等工作,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3、發生校園重大人身傷害事故時,第一到場人要首先控制事態,然後通知應急指揮辦公室及時撥打110報警,撥打120對受傷人員進行急救,並妥善儲存現場痕跡和證物。

14、實驗課發生重大事故時,學校要撥打120急救電話。如是化學危險品事故還要做好事故區域警戒和人員疏散,防止事故擴大。學校還要通知衛生部門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採取有效措施搶救傷員,防止危害蔓延。

15、出現危險性遊戲、玩具事故,學校首先要撥打120救護電話,對危險性遊戲馬上制止,並將其危險物品沒收,追查玩具的來源。

五、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負責人:何卡林

搶險組:何富強、嚴偉華、範亮、鄧夏、莫冠華、李勇剛、張超。

搶救傷員組:趙永平、李玉瓊、費益秋、歐澤超、學生所在班的班主任。

疏散小組:王佑萍、張超、各年級組長、各班班主任。

維護現場秩序警戒組:張超、陳沖、譚波、王佑權、王懷德

善後處理組:王佑萍、趙永平、嚴偉華、李玉瓊、費益秋。

後勤保障組:趙永平、嚴偉華。

六、事故調查

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積極配合區教育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追究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七、防範監控

為了預防重大事故的發生,學校將加大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對一時難以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學校將進一步建立檔案,逐級上報,並制定防範監控方案,確保重大安全隱患得到有效監控和及時消除,從而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八、其他事項

1、本方案未盡事宜,在實施的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時進行補充。

2、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制訂校園安全應急處理預案可以預防事故的發生,並保證師生充分了解發生重大事故時的安全措施,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及時報警,自助自救,確保國家財富和師生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學生損傷事故處理辦法》、《陝西省中國小安全事情暫行規定》、《突發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聯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學校安全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白根羊

成員:屈長志羅海信

各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有關部門當有安全問題出現時,必須依照預案迅速開展事情,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並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擺設預案的施行事情,對事情中發生的問題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做好穩定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安全問題的調查處理工作;適時釋出通告。將問題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3、根據預案施行過程中出現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

三、首遇現場負責制及現場指揮系統

1、凡是校園內的學生、教師、後勤工作人員及校領導,在遇到安全問題時,首先要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理和幫助,同時及時的逐級上報。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沒有對受到安全傷害的人實施有效的處理和幫助,要追究其責任。

2、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由校長負總責,主管副校長、主任各負其責,協調各職能部門統一行動。

3、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非正常工作日由值班人負責,並及時通知相關領導統一行動。

4、具體分工

處置事件現場最高負責人由學校校長擔任指揮,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

四、安全事件報告制度

凡是碰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要及時撥打社會職能部門電話119、110、120等,同時及時報告校長或相關領導。

凡發生師生傷亡,群體性食物中毒,突發傳染性疾病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大安全事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上報,並在6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要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同時通知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助工作。

五、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學校本著對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安康賣力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小賣部食品衛生事情管理,一旦發生5人以上個人性食物中毒事件,立刻採取以下措施:

1、報告程式

(1)相關人員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就近報告。

(2)學校同時報告。

2、處置措施:

(1)學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醫院,積極配合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2)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3)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5)迅速開展心理干預,集中進行衛生知識的宣傳,正確判斷和表達中毒症狀,防止學生出現個人性癔症。

3、留意事項:

(1)不亂師生情緒,請求各類職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更不能渲染和擴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家長來探視,學校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研究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思想穩定工作。

(4)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外公佈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二)突發傳染性疾病事件

1、報告程式:

(1)學校發生突發傳染病,學校安全事情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報告和。

(2)學校同時速報。

2、處置措施:

(1)我校學生或教職工在家中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並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刻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選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

(3)學校立即封閉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以便迅速切斷感染源,防止疫情擴散。

(4)在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對公共場所和宿舍進行全面的消毒,指導學生服用預防藥品。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班級發病人數或學校發病人數超過三分之一的,在確保傳染源不擴散的情況下,報請縣教育局和衛生防疫部門批准。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具體做到:①封鎖疫點。立即封鎖患者所在班級或所在辦公室,暫停學校一切活動。停止校內人員相互往來和與外界往來,等待衛生部門和縣教育局、辦事處的處理意見。如校領導已隔離,由中層幹部等組成臨時班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後,校領導班子開始工作。②疫點消毒。對學校所有場所進行徹底消毒。此項消毒可請防疫站操作,消毒結束後進行通風換氣。③疫情調查。學校密切配合縣疾控中心進行流行病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3、留意事項:

(1)不亂師生情緒,積極開展預防知識的宣傳,落實各項預防措施。要實事求是地講清傳染病的發病情況,不得渲染與誇張,以確保學校的不亂。

(2)學校要及時與家長溝通,得到家長的支援和配合。

(3)要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4)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外公佈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火災事故

1、報警程式:

(1)發現火警後,迅速向校領導報告,並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報告內容要詳實、準確,地點要具體。

(2)在報警的同時,要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同時向報告。

2、救護措施:

(1)在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教職員工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攜帶消防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各安全管理員要迅速開啟安全出口,做好師生安全疏散工作。

(3)有效組織緊急疏散,疏散集合地點設在操場,由教導處帶領班主任做好師生的清查和安頓工作。若一時撤離不出的,要迅速引導被困人員採取自救措施,等待救援人員救助,在撤離時必須堅持先學生後教師、先婦女後男士、先小孩後大人的原則,在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疏散過程做到不慌亂,井然有序,避免擁擠,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行走,保證消防隊員趕赴現場的通道暢通。

(5)學校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指導下組織應急小組,統一指揮和和諧救助事情。

(6)火警現場由學校教導處、總務處、警務室負責組織安排實施警戒、控制、現場保護、緊急疏散、傷亡救護等工作。

(7)使用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8)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和組織撲救。

(9)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火。

3、撲救方法:

(1)撲救牢固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用電用具、用電線路火災,應先切斷電源。

4、留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刻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四)樓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要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一律靠右行。

2、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誨。

3、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五)突然停電

1、學生在教學樓早讀、上課、晚自和公寓樓就寢前時間內,如果突然停電,應做到不恐慌,不喧鬧,不起鬨。在教室上課或輔導的教師賣力維持教室秩序,公寓樓管理員和值班檢查職員賣力維持公寓樓秩序。

2、停電後不要點蠟,不要隨意走動,在教室或宿舍內等待。

3、學校總務處及時檢查停電原因,保障照明。

(五)非正常事故

1、學生在校內發生嚴重傷害事故,學校應立即救護學生,並通知其監護人,並及時向彙報。

2、學校一旦獲悉本校學生髮生非正常事故,應及時向彙報詳細情況,並備案存檔,並協助學生家長做好處理工作。

6、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領導小組根據事故型別,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聽取、瞭解事故現場情況,研究搶救方案,採取相應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

2、在全力搶救傷員學生時,及時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及時送傷員學生去醫院急診急救。

4、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5、總務處通知保險部門為投保學生做好有關醫療費的補償賠付工作。

6、校長室及時寫出事故報告。

六、防範監控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1

一、凡在本公司內生產、經營、生活等活動中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勞動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二、公司設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副總經理擔任,小組成員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等組成。其職責是:組織指揮公司重大事故應急分隊和員工開展事故現場救援及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三、公司成立由副總經理、生產部長分別擔任正副隊長的公司重大事故處置應急分隊。分隊成員由各部門及生產車間員工組成。其職責是:服從命令、反映迅速、積極搶險、維護秩序。

四、重大事故發生後的一般處置順序:

(一)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

1、首先切斷有關電源、氣源、火源等;

2、救出受傷害員工;

3、搶移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防止事故擴大和減少損失;

4、採取滅火、防爆、降溫、疏散無關人員等措施,使事故儘快終止。

(二)由公司領匯出面迅速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傷害情況、事情經過、發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所採取的措施等簡明扼要地向XX地區安全生產消防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必要時同時報“110”、“119”、“120”急救。

(三)事故被終止後,組織專門人員對現場進行有效保護。

五、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一)自查。找出原因,查明責任,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二)協查。公司應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調查取證、分析和處理工作。

六、在重大事故處理過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由公司指派專人對外交涉。

七、本預案在重大事故發生後將立即啟動。有關責任人如不履行職責或玩忽職守並造成後果,將追究其一切責任。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2

一、總則

(一)為確保安全生產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減輕事故災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xx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珠府86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本預案為南城區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程式和組織原則。

(二)凡民航客機(外國民航客機)發生機毀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鐵路、水運、礦山、水利、電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公路和其它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者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的事故;一次造成職工一知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中毒事故二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及其以上的火災事故;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均為特大安全事故。

(三)各鎮人民政府和區直有關部門及市駐區有關單位要配合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在人民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買施。

二、主要危險行業和場所我區比較容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行業和場所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儲存、運輸,液化氣儲配站,油庫,加油站,化工工業,勞動密集型加工業,商業集貿市場、賓館(旅館)和公共娛樂場所,主要的景區、景點等。我區是珠江三角洲石油和天然氣的重要集散地。目前,我區共有成品油零售企業加油站17家,成品油批發經營企業2家,液化石油氣庫3個。全區共有危險品運輸車輛62臺,其中汽罐車12臺,槽罐車10臺,拖頭10臺,箱式貨車30臺。我區的工業一般分佈在城鎮及其周圍地區,如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液化氣儲配站、油庫主要分佈在礦山工業區;化工工業主要集中在南水化工專區,勞動密集型製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較集中在三灶,紅旗、南水和平沙也有相當一部分。我區的商業區主要在各鎮的集貿市場及其附近;各鎮均有2、3家較大一點的`賓館(酒店),主要有紅旗鎮的客都賓館、三灶的南城大酒店、平沙的供電大酒店、南水的洋洲大酒店等;各鎮都有文化宮、電影院、棋牌室等一批娛樂場所。主要景區、景點有溫泉、飛沙灘、荷包島大南灣、亞馬遜部落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危險源:xx市荷包島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在山上執行的旅遊接送車、聯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的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北極品公司單凍車間、南城大酒店等。

三、主要危險場所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防患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各職能部門要落實責任制,加強管理,尤其要加強重點行業和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事故發生。

(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負責我區民用爆破物品、危險品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南城交警大隊負責我區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三)港口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負責我區海上和內河交通安全監督管理。xx市海上搜尋救助分中心負責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和指揮全市海上的搜救工作,並負責檢查、監督、指導成員單位的搜救工作。

(四)市交通局南城交管總站負責運輸企業、車站、碼頭等交通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

(五)區建設局負責建設工程、市政工程及城鎮燃氣的安全監督管理。

(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我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裝置(含遊藝機)安全監督管理。

(七)區衛生局負責醫療單位及有毒有害生產等重大職業危害場所的安全監督管理。

(八)區旅遊局負責旅遊場所的安全監督管理。

(九)區教育局負責教育系統中、國小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區農業局負責林業及海洋與水產系統(含漁港)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區水務管理局負責水利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水庫、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區環境保護局負責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三)區大學園區工作委員會負責大學園區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四)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區旅遊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集貿市場和賓館、飯店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五)區文體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負責公共娛樂場所(含網咖)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六)市國土資源局南城分局會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礦山石場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七)區婦聯、區教育局負責幼兒園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八)區經貿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區建設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總站、區衛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區環保局、市郵政局南城分局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別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處置廢棄等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港口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分別負責其轄區內從事危險貨物和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船舶及碼頭裝卸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九)市消防局南城大隊、機場大隊、港大隊負責我區的火災撲救。

四、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和救援

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實行政府領導、統一組織、職能部門負責實施的原則,應急指揮機構設指揮中心、搶險救災前線指揮部和救援隊伍三部分。

(一)指揮中心。

1.區政府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區長或常務副區長。副總指揮: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區長和分管相關工作的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和區辦正副主任、三灶管理區區長,紅旗鎮、三灶鎮、平沙鎮、南水鎮鎮長。成員:區經貿局局長、區建設局局長、市交通局南城交管總站站長、區衛生局局長、港口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處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監察科科長、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長、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委員。

2.指揮中心職能。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頂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

(4)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督促各鎮政府、管委會、區直事業單位、職能部門和企業主管單位制定應急救援實施預案或分預案並嚴格執行。

(6)督促公安、消防、武裝、衛生、建設、質監、海事等部門和單位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並組織實施演習。

(7)檢查督促各鎮政府和區直各部門、各單位做好特大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

(8)發生特大事故時負責指揮事故的救援和善後處理,並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特大事故的情況。(二)特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前線指揮部。

1.火災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隊、機場大隊和港大隊大隊長。副指揮: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隊、機場大隊和港大隊副大隊長。

2.中毒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區衛生局局長。副指揮:市公安局南城分局主管化學危險品工作的副局長。

3.民用爆破物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長。副指揮:市公安局南城公安分局主管爆破物品工作的副局長、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和防火科科長。

4.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長。副指揮:轄區交警大隊大隊長。

5.水上交通特大安全事故和特大船舶溢油事故。正指揮:港口海事處或斗門海事處處長。副指揮:市交通局南城交管總站站長。

6.建築、市政工程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區建設局局長。副指揮:南城區武裝部部長。

7.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裝置(含遊藝機)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監察科科長。副指揮: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監察科副科長。

8.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區經貿局局長。副指揮:區建設局局長、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長,市交通局南城交管總站站長,區衛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區環保局、市郵政局南城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科長,港口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處長(港口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分別負責其轄區內水上的危險化學品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9.危險廢物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揮:區環境保護局局長。副指揮: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長、區衛生局局長,市交通局南城交管總站站長,港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處長(港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分別負責其轄區內水上危險廢物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救援隊伍。

1.應急救援隊伍。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消防大隊(含南城、機場、港三個大隊)、區武裝部、鎮武裝部各成立一支30人以上的搶險救災隊伍。區建設局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參加區建設工程事故建築質量、燃氣安全事故搶險救災隊伍(由有關專業技能人員組成)。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在我區組織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裝置(遊藝機)安全事故搶險救災隊伍(由有關專業技能人員組成)。港口海事處和斗門海事處在我區組織水上交通事故、防止溢油擴散和汙油回收搶險救災隊伍(由有關專業技能人員組成,區鎮安委辦協助組織)。

2.衛生醫療救護隊伍。區衛生局組織紅旗醫院、同濟醫院、三灶醫院、平沙醫院、南水醫院、區衛生監督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成衛生醫療救護隊伍,開展事故現場的救護和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及時運送傷員並組織救治。

3.事故現場治安隊伍。由市公安局南城分局組織事故現場維護社會治安隊伍,維持事故現場區域的治安秩序。

4.通訊聯絡隊伍。由市電信局南城分局牽頭組織通訊隊伍,保證事故現場通訊暢通。

5.事故現場搶險隊伍。廣電集團供電分公司南城供電所(紅旗所、平沙所、金海岸所、三灶所、南水所、小林所)組織現場安全供電搶險隊伍,保證事故現場的電網安全和防止人身觸電。

6.區水務管理局負責組織供水搶修和水汙染事故的水質監測工作。

7.後勤物資供應隊伍。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後勤物資供應隊伍,保證搶險救災能源、物資供應。

(三)救災實施辦法。

1.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有關鎮人民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和時限迅速上報,任何單位和部門接到特大安全事故報警後,必須立即報告區人民政府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電話:(區委、區府辦值班室)7263998、7263581、7263988、(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l10'’接警後,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隊伍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維持秩序,疏散人員,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前線指揮應立即向區指揮中心報告。

3."119'’接警後,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隊搶險救災隊伍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撲救,前線指揮應立即將險情向區指揮中心報土口

4."120”接警後,醫療救護隊伍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救護工作,並佈置各醫院參加搶救工作,前線指揮應立即將險情向區指揮中心報告。

5."12395”接警後,xx市海上搜救助分中心應組織搶險救災隊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救助人員和船舶,防止溢油擴散和進行汙油回收,前線指揮應立即將險情向區和市指揮中心報告。

6.其他單位接警後,視事故類別和工作需要立即趕赴現場,前線指揮應立即將險情向區指揮中心報告。

7.區武裝部、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總站、區建設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等部門接警後,各專業搶險隊伍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人員,堵塞事故源,控制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

8.區氣象站負責向區指揮中心報告事故發生地當時的氣象資料情況。

9.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監測事故現場的有毒有害氣體情況並向區指揮中心報告。

10.事故單位必須迅速疏散人員,如實向前線指揮報告事故發生原因和現場危險物品存放情況以及堵塞危險源的方法等等,並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需要疏散周邊群眾的由屬地鎮委鎮政府負責,區公安分局協助)。事故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積極妥善做好受災群眾的善後工作,解決災民的吃、穿、住等問題。

11.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或其他部門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五、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作為特別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險救災工作並協調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政府各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識和防範能力。

(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四)各鎮人民政府、各行業管理部門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制定相應切實可行的特別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實施加去,使相關人員熟悉、掌握預案或實施辦法的內容和相關措施,並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內容。

(五)各鎮人民政府、各行業管理部門制訂的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實施辦法,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六)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時由區政府新聞辦公室按規定統一發布新聞公報。六、本預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注:1.重大安全事故參照以上預案進行處理;2.臨港工業區和機場的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按市的有關精神由這兩單位別示制定)。附件:南城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有關機構、隊伍、人員聯絡資料(今後如有變化,請有關單位及時調整並把修改資訊報區安委辦)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我廠突發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以下簡稱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最大限度的減輕事故造成的災害,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廠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是本廠處理重特大事故的基本程式和依據。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於在我廠內發生的下列重特大事故搶險工作。

(一)重特大火災事故

(二)鍋爐和特種裝置重特大事故

(三)重特大中毒事故

(四)其他重特大事故

第四條:任何的'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重特大事故搶險的義務。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我廠建立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協調我廠重特大事故處理工作。

總指揮:寇德金

副總指揮:寇新民

指揮中心成員由以下人員組成:寇德進寇建國

第六條:應急處理指揮中心主要職責

(一)組織各方面力量處理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救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檢查監督各單位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必要時,組織領導重點防範單位進行應急處理演練。

(四)安排上級領導視察事故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三章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重特大事故發生,接報後相關部門必須做到:

(一)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防止事故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第七條: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有責任和義務立即撥打報警電話。

第四章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八條:在特大事故發生後,本廠應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九條:在搶險救災過程需要緊急呼叫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地,任何單位不得拒絕和阻攔。

第五章應急處理支援與反饋

第十條: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要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整改。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4

依據縣教育局和市公安局有關學校消防安全檔案精神,根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實際,特制定《蘭灘鄉中心學校消防安全事故搶險救援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預防措施

1、加強師生消防知識教育,教育師生平時用火安全,特別是不允許學生帶各類火種到校。

2、加強平時用電檢查,嚴禁使用大功率用電設施。冬季取暖,必須由電工做好各項準備後,方可使用。

3、教師住宅樓樓道嚴禁堆放雜物,並教育家屬用火安全,特別注意正確規範使用燃氣灶等。

4、加強消防器材的足額配備,每年至少更換一次。

三、救助預案

萬一發生火災,首先由何昌軍切斷火源,然後冷靜做到:

1、利用各種通訊工具向消防隊和鎮政府報案。(、四人中的任一人)

2、萬一有了火警,黃治友負責消防栓開關,迅速接通消防栓。

3、報案的同時在事故現場的人員首先用滅火器械儘快滅火,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現場人聞風而動)

4、班主任和各班科任老師在離火險較遠的安全通道迅速疏散學生,遠離事故現場。(年級組長)

5、向上級報告災情,在捕滅大火的同時,更應注意滅火人員的安全。這就要求平時要加強防火、滅火知識的`教育,具有消防意識和防火知識。()

6、立即向縣教育局、公安機關報告事故情況,確保學校儘快穩定下來。()

7、認真調查事故原因,吸取慘痛教訓,改進今後工作。(李)

8、處理事故的後期工作,恢復正常學校秩序。(李道慶、潘懷軍)

9、根據情況追究所有責任人的責任。(王)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5

一、應急處理原則

1、專案工地發生安全事故時,搶救受傷人員是第一位的任務,現場指揮人員要冷靜沉著地對事故和周圍環境作出判斷,並有效地指揮所有人員在第一時間內積極搶救傷員,安定人心,消除人員恐懼心理。

2、事故發生地要快速地採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發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型別,採取不同的搶救方法,針對事故的性質,迅速作出判斷,切斷危險源頭再進行積極搶救。

4、事故發生後,要盡最大努力保護好事故現場,使事故現場處於原始狀態,為以後查詢原因提供依據,這是現場應急處置的所有人員必須明白並嚴格遵守的重要原則。

5、發生事故單位要嚴格按照事故的性質及嚴重程度,遵循事故報告原則,用快速方法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公司總部設定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工程專案經理部設定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1.1施工現場安全救護組織: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2應急組織的分工職責

1.2.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型別、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型別;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1.2.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裝置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公司總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路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1.2.3培訓演練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根據工程專案生產的特點,施工場區人員的構成情況,以及施工場區周圍環境狀態,按照已確定的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應急內容,制訂培訓和演練計劃;

②按照應急預案和公司總部的年度計劃規定和各專案經理部的計劃安排,按時按計劃組織各應急反應隊伍進行各種應急反應技能的學習和培訓,適時組織各應急反應隊伍進行應急反應技能的演練;

③協助組織各專案經理部施工場區內的各類應急反應隊伍,建立各項應急反應機制;

④通過培訓和演練,及時修正應急反應的不足和缺陷,獨步完善各專案經理部的專案應急反應實施機制,培訓演練內容和措施;

⑤收集和整理在應急反應技能演練和實施中所獲得的資訊,及時反饋反應操作副總指揮,作好應急反應的人力資源資料和應急能力資料檔案的歸檔。

1.2.4危險源評估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資訊,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1.2.5工程技術服務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各專案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援,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1.2.6善後工作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1.2.7事故調查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1.2.8後勤供應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制訂施工專案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專案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並歸檔;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專案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資訊、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資料儲備;

④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1.2.9應急人力管理部

①協助各專案經理部制訂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行動人力配備計劃;

②按已制定的專案施工場區應急反應行動人力配備計劃,協助專案施工場區建立和配置各種應急反應救援小組;

③定期檢查、監督、落實各應急救援小組的人員變更,數量到位狀態;

④定期收集和整理各專案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行動人力資源資訊,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作好人力資源的資料儲備;

⑤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周邊其它分公司及專案經理部的應急反應人力資源,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應急救援。

二、危險源的確定

2.1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2.2?高處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

2.3壓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違反安全規程發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事故(如火災)。

2.4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2.5執行中的電氣裝置故障或發生嚴重漏電。

2.6食物中毒。

2.7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四、應急預案啟動程式

4.1應急預案的啟動前提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發生評估預測為:

1、死亡數在1人以上;

2、直接財產損失在4萬元以上;

3、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4.2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響應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啟動應急反應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專案經理部二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

按應急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反應行動.

根據事態的.發展需求,及時啟動協議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4.3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公司總部、施工專案部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定、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總部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施工專案部在專案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各類事故的處置程式和搶險措施

(一)處置程式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根據當時的情況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或進行現場搶救,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進行報警,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救排險,並根據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儘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內,並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專案部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線圖,並確保通道的暢通,遇突發緊急事故時,由專人指揮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根據不同的事故,明確疏散的方向、距離和集中地點。

(二)報警和聯絡方式

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在進行現場搶救、搶險的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進行報警,如有人員傷亡的,要撥打“120”急救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如果發生火災,應撥打“119”火警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

公司報警電話:

(三)各類事故的搶險措施

1、觸電事故的搶險措施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乾燥的絕緣木棒、布帶等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邊就地採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2、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的搶險措施

工地急救員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

3、坍塌事故的的搶險措施

一旦發生事故,應儘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甦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並迅速清除口、鼻汙物,保持呼吸暢通。

4、機械傷害事故的搶險措施

(1)對於一些微小傷,工地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紮。

(2)就近送醫院。

5、中毒事故的搶險措施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中毒事故,讓病x-x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餘食品以備檢驗。

6、火災事故的搶險措施

(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並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2)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效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乾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4)氣焊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5)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六、施工現場的應急救援裝置器材的儲備

(一)應急電話

1.通訊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作用意義

在安全生產方面進行現場事故的應急處理電話、通訊的暢通和正確應用,對事故的及時急救、控制事故的嚴重度具有很大的作用,發生事故和情況向遠端有關單位部門發報救電話。工傷事故現場重病人搶救報救撥打120救護電話,請醫療單位急救。火警、火災事故報救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消防部門急救。發生搶劫、偷盜、鬥毆等情況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警救助。

2.保證電話在事故發生時應用和暢通

工地應安裝電話裝置,沒有條件安裝電話的工地應配置行動電話。電話可安裝於辦公室、值班室、警衛室內。在室外附近張貼119電話的安全提示標誌,以便現場人員瞭解,在應急時快捷地找到電話撥打報警報救。電話一般應放在室內臨現場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節假日、夜間等,房內無人、上鎖,有緊急情況無法開鎖時擊碎窗玻璃,就可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撥打電話報警報救。電話旁應張貼常用緊急急用查詢電話和工地主要負責人和上級單位的聯絡電話。

3.電話報救須知

救護電話號碼為“120”,火警報警電話為“119”,撥打電話時要儘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1)說明傷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經採取了什麼措施,好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的準備。

(2)講清楚傷者(事故)在什麼地方,什麼路幾號、什麼路口、附近有什麼特徵。

(3)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傳呼機或傳呼電話號碼以便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找不到所報地方時,隨時用電話通訊聯絡。基本打完報救電話後,應問接報人員還有什麼問題不清楚,如無問題才能結束通話電話,通完電話後,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現場的路上障礙及時給予清除,以利救護到達後,能及時進行搶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備

急救箱的配備應以簡單和適用為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並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使用。

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

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

定期更換超過消毒期的敷料和過期藥品,每次急救後要及時補充。

放置要有一定的合適位置,使現場人員知道。

(三)其他應急裝置和設施

由於在現場經常會出現一些不安全情況,甚至發生事故,由於採光和照明情況不好,在應急處理時就需配備有應急照明,如可充電工作燈、電筒、油燈等裝置。

由於現場有危險情況,在應急處理時就需要有用於危險區域隔離的警戒帶、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誌牌。

有時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最好還能配置安全帶、安全繩、擔架等專用應急裝置和設施工具。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6

每個班級都有幾十個學生,有時因學生的活潑好動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由於突發事件具有偶然性、突發性和處理的緊迫性特點,因此,處變不驚的能力,對班主任來說不可或缺,班主任要提前對有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處理應對有所瞭解。

班級突發事故的處理

(一)班級考勤

1.無故不到校

做好前期要求→安排考勤員(留意觀察)→第一時間報告班主任→及時與家長溝通→瞭解原因排除隱患→後期教育。

2.逃課、逃操(體育、微機、課間操)

做好前期要求(班級班規體現)→安排考勤員→第一時間報告班主任→及時與任課教師溝通→排除隱患→後期教育→跟進觀察。

3.身體不適(感冒發燒肚子疼)

做好前期要求→瞭解學生病情 →與家長溝通→寫假條→核實是否到家→瞭解病情進展→後續跟進。

(二)帶違禁物品

1.帶手機等電子產品

做好前期要求(班級班規體現)→通過學生了解情況→不定期檢查;與當事學生溝通→及時與家長溝通→尋找原因→處理手機→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標→形成處理意見。

2.煙、打火機、管制刀具等

重視前期要求(班級班規體現)→通過學生了解情況→不定期檢查;與當事學生溝通→及時與家長溝通→尋找原因→形成教育合力→處理物品→形成處理意見→持續關注學生動態。

(三)頂撞教師

一方面,教師對學生或事情本身缺乏全面瞭解,處理問題不注意場合,判斷失當等;另一方面,學生情緒煩躁,性格倔強,對問題理解偏激等。

表現:學生公開反對教師的建議,對教師的批評持對抗態度;當面指責教師的錯誤,指出或反駁教師對問題判斷的失誤,指責教師處理問題不公平等等。

這類事件一旦發生,若不及時控制,會對教師今後的管理工作造成不利的影響。

處理過程:

瞭解學生公平看待→沉著冷靜→帶離教室→瞭解學生想法→全面調查→利用教師合力→講清老師做事原因→與家長交流爭取配合→達成共識→形成處理意見→班內說明情況→總結反思→後續關注。

(四)打架鬥毆

主要是指在校學生間發生的形形色色的打鬥事件。

表現:有校內班與班之間的矛盾鬥爭;有班內學生矛盾激化形成的打架吵鬧,也有校外因素參與下校內學生間的打鬥事件等。

一個班級如果管理跟不上,紀律鬆散,打架鬥毆的事情就特別容易發生。

1.班內(班主任、學生、家長)

前期做好問題處理引導→安排安全員→到場分離→檢視是否受傷→分別瞭解原因(書面材料)→其他人瞭解情況→分別作當事同學工作→與家長溝通→形成教育合力→達成處理意見→班內說明→ 總結反思→後續關注。

2.班間(班主任、級部主任、學生、家長)

第一時間到場→分別帶離當事學生→檢視學生情況→瞭解原因(書面材料)→其他在場同學瞭解情況→班主任溝通→與級部主任溝通→與家長溝通→形成教育合力→達成處理意見→班內說明→總結反思 →後續關注。

3.級部間(班主任、級部主任、德育處、學生、家長):

第一時間到場→分別帶離當事學生→檢視學生情況→瞭解原因(書面材料) →其他在場同學瞭解情況→班主任溝通→與級部主任溝通→與家長溝通→形成教育合力→達成處理意見→班內說明→總結反思→後續關注。

傷情比較嚴重:

班主任第一時間到場→產看傷情→必要時拍照留證→及時上報級部主任→班主任及時送醫或打120 →及時通知家長→醫院處理→調查原因→向學校彙報→徵求處理意見 →向家長說明情況→達成處理意見→德育處通報處理結果→總結反思→後續關注。

4.校外(班主任、級部主任、德育處、學生、家長):

調查情況→帶離當事學生→詢問經過(形成書面材料) →與級部主任溝通→與家長溝通→形成教育合力→達成處理意見→德育處通報處理結果→總結反思→後續關注。

(五)校內意外傷害

1.不嚴重(班主任、任課老師、學生、家長):

第一時間到場→ 瞭解情況→檢視傷情→緊急處理→班主任或任課老師送醫務室處理→和家長交流→總結反思→後續關注。

2.嚴重(班主任、任課老師、學校領導、學生、家長):

第一時間到場→ 瞭解情況→檢視傷情→緊急處理→彙報級部主任→ 送醫院或打120→ 彙報學校→和家長交流→班主任、級部主任、學校領導看望→達成處理意見→總結反思→班主任後續關注。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7

一、總則

1、為了保障用電的順利進行,保證從業人員在檢維修過程中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控制危險源,儘可能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特制定本專案觸電應急預案。

2、本預案是作為發生人員觸電事故進行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避免或減少因事故和檢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人員觸電事故發生。

3、本預案適用於用電可能造成的人員觸電的突發性事故。

二、機構和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鄧男

副組長:王曉東、於嶺

成員:劉幹、張興龍、尹福順、武強、楊泉、姜懷欽、宋頌、郭學忠

應急搶救領導組的職責:

1)全面負責救援的決策、指揮工作。

2)協助指揮長做好現場及相關方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3)負責觸電人員搶救工作。救護組:負責現場觸電人員的臨時處理和醫院的聯絡、直至將傷員送醫院治療或搶救,負責後勤保障供給工作。

4)負責事故現場警戒、標示、疏通交通秩序。

應急聯絡電話分廠辦公室:0558—

三、急救措施

1、如遇觸電事故時,在現場的檢維修人員要立即向分廠廠長彙報險情;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現場人員迅速進行搶救觸電者脫離電源。

2、確定觸電者的電源是高壓電還是低壓電?觸電電源是否被切斷?是否還有發生觸電的可能和危險物?

3、對低壓觸電事故的處理,採取邊搶救邊彙報的處理方式。對高壓觸電事故採取邊準備邊彙報的處理方式,組長向公司主管副經理請示彙報批准後組織實施。

4、快速使觸電者脫離低壓線路的電源。其方法:如果事故離電源開關較近,應立即切斷電源開關:事故離電源開關太遠,不能立即斷開、救護人員可用乾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的絕緣杆或絕緣物作為工具,拉開觸電者或挑開電源線使之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因抽筋而緊握電線,可用乾燥的木柄斧、膠把鉗等工具切斷電源線;或用幹木板、幹膠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斷電流。

5、脫離電源後的救援,觸電者脫離電源後,應儘量在現場救護,搬運中也要注意觸電者的變化,按傷勢輕重採取不同的救護方法。

如觸電者呈一定的昏迷狀態,還末失去知覺或觸電時間較長,則應讓他靜臥、保持安靜、在旁看護並邀請醫生診斷治療。

如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還有呼吸和心臟跳動,應使他舒適地靜臥及解開衣服,讓他聞點氨水或在他身上潑點冷水摩擦全身,使他發熱。如天冷還要注意保溫,同時迅速請醫生診治如發現呼吸困難或逐漸衰弱並有痙攣現象,則應立即進行人工氧合——即用人工的方法,以起到恢復心臟跳動和人工呼吸相配合的作用。

如觸電者呼吸、脈搏、心臟、均已停止,也不能認為已經死亡必須立即人工氧合,進行緊急救護。同時請醫生搶救。

人工氧合基本內容和步驟:

工人氧合是觸電急救行之有效的科學方法,氧合包括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即心臟按摩兩種方法)。根據觸電者的具體情況,這兩種方法單獨應用,也配合應用。

口對口(鼻)式人工呼吸法的步驟:讓觸電者仰臥,頭部儘量後仰鼻孔朝天,下顎尖部與前胸大體保持在一條水平線上;觸電者頸部下方可以墊起,但不可在觸電者頭部下方墊枕頭或其他物品,以免堵塞呼吸道。

使觸電者鼻孔(或口)緊閉,救護人深吸一口氣後緊靠觸電者的口(鼻)內吹氣,時間約2S。吹氣完畢,立即離開觸電者的口(鼻),並鬆開觸電者的口(或鼻),讓他自行呼吸,時間為3S。

心臟擠壓的操作方法、步驟:如果觸電者呼吸沒停而心臟跳動停止了,則應進行心臟擠壓。施行胸外擠壓是使觸電者仰臥在比較堅實的地或地板上,仰臥姿勢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的姿勢相同。操作方法如下:

1、救護者跪在觸電者腰部一側或者騎跪在他的身上,兩手相疊,手掌根部放在心窩稍高一點的地方,即兩乳頭間略下一點,胸骨下三分之一處。

2、掌根用力向下(脊背方向)擠壓,壓出心臟裡面的血液。對成年人應壓陷3~4㎝。以每秒擠壓一次,每分擠壓60次為宜。

3、擠壓後掌根迅速全部放鬆,讓觸電者胸廓自行復原,血液充滿心臟。放鬆時掌根不必完全離開胸廓。觸電者如系兒童,只要一隻手擠壓,用力要輕一點,以免損傷胸骨,而每分鐘擠壓100次。

應當指出,心臟跳動和呼吸相互聯絡的,心臟跳動停止了,呼吸很快就會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臟跳動也維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臟跳動但停止了,則應當同時進行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如果現場一個人搶救,則兩種方法交替進行,每吸氣3~4次,再擠壓10~15次。急救過程中,如果觸電者身上出現屍班或身體僵硬,經醫生做出無法救活的診斷後方可停止人工氧合。

在搶救觸電者恢復清醒的情況下,聯絡救護車,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救治。

四、事故處理程式

1、當觸電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現第一人應立即大聲呼救,報告責任人。

2、事故領導小組獲得求救資訊確認觸電事故發生後,應:

(1)立即採用絕緣材料等器材使觸電人員離開絕緣體。

(2)立即向當地醫療衛生(120)電力部門報告。

(3)立即向所屬集團公司上報事故的初步原因、範圍、估計結果。

(4)組織職工自我救護隊伍進行施救。

(5)保護事故現場

3、緊急小組接到電話報告後,應立即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開展搶救和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4、對發生觸電事故的電氣線路裝置,進行全面檢查和恢復供電。

5、觸電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後,立即召集安全領導小組、安全員、有關班組的全體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的原因、責任人以及制定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的整改措施,並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修訂。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__〕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型別,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資訊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標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呼叫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資訊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型別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資訊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絡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資訊。附件資訊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絡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前款所列單位屬於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於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採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件;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並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最新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9

一、應急小組

組長:高滿黨

成員: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養老院內可能發生的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對自傷、傷人、跌倒、噎食、走失等事件。

三、事件責任及處理流程

(一)對於突發性事件,實行應急小組負責制。

(二)應急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及交通工具。

(三)敬老院發生突發事件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小組報告。

(四)應急小組接到突發性事件報告後,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件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五)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後,根據事件大小,及時向區民政部門彙報。

(六)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的將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自傷、傷人應急預案

(一)體表接觸汙染的血及體液

1.迅速、立即脫去被汙染的衣物。

2.流動水沖洗被汙染部位,使用肥皂或消毒液沖洗消毒。

3.更換清潔衣物。

(二)銳器刺傷

1.保持鎮靜。

2.迅速、敏捷的擠壓受傷部位,使部分血液排除,相對減少受汙染的程度。

3.同時用流動水沖洗。

4.沖洗後立即用消毒水消毒受傷部位

5.對傷處進行適當的覆蓋、包紮,必要時出外科急診進行傷口處理。

五、摔倒、墜床應急預案

(一)入住人員發生摔倒、墜床,應立即趕赴現場。

(二)通知醫生對患者的情況作出初步判斷,並檢測血壓、心率、呼吸、意識,必要時撥打120緊急送往醫院救治。

(三)如病情允許,將患者移至床上。

(四)及時上報領導,並通知家屬。

(五)做好照護記錄。

六、走失應急預案

(一)發現入住老人走失立即尋找並通知值班人員。

(二)及時上報領導,並通知家屬。

(三)查詢老人家屬聯絡電話,通知家屬協助查詢。

七、誤吸、噎食應急預案

(一)發生誤吸或噎食時,立即使病人採取俯臥位,頭低腳高,扣拍背部。儘可能使吸入物、噎食物排除,同時撥打120緊急送往醫院救治。

(二)及時清理口腔內痰液、嘔吐物。

(三)通知醫生測量生命體徵。

(四)及時上報院領導,並通知家屬。

(五)做好照護記錄。

八、燙傷應急預案

(一)老人使用熱水袋等取暖發生燙傷後,立即取走引起燙傷的.物品(熱水袋、電暖爐等),儘快脫去熱水浸漬的衣服,立即用自來水沖洗或浸泡的清水中或使用浸溼的毛巾溼敷。

(二)立即報告領導,安慰老人以減輕他們的恐懼和焦慮心理。

(三)燙傷處皮膚髮生水泡時,儘量不要弄破水泡,區域性塗燙傷膏或保持乾燥。

(四)必要時撥打120緊急送往醫院救治。

(五)做好照護記錄。

九、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一)立即報告領導,聯絡醫院組織救治。

(二)追回已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三)向中毒或患病人員家屬通報情況。

(四)配合衛生防疫部門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人員進行隔離。

(五)養老院不能解決的問題請求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支援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