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十篇

欄目: 應急預案 / 釋出於: / 人氣:2.1W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篇1

根據公安部門和市政府的有關要求,結合住宅區的實際情況,為了確保管理工作的正常執行和業租戶人身財產安全,小區一旦發生火情,能夠有領導、有組織地進行撲救和疏散人員,搶救財產,把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預案。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十篇

一、報警程式

(一)發現火情的報警

1.若有員工發現火情,都有責任有義務立即向消防中控室報警。

2.每名員工向中控室報警的同時,將自己的姓名、部門告知消防中控室。

3.員工發現火情時,不要驚慌失措,要冷靜、沉著、語言清晰地將火情發生的區域,具體地點報告中控室。

(二)員工發現火情的工作程式

員工發現火情後,如果火情較小,並且能夠將其撲滅,應先滅火後報警。遇火情較大難以撲救時,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應按照下列程式工作:

(1)立即用火場附近電話通知消防中控室,如附近無電話時,可打碎火場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完成報警。

(2)採用電話報警時,話音要清晰,要講明起火地點、物質燃燒的種類、是否有人被圍、火勢的情況以及是否正在採取撲救措施等,然後通報自己的姓名和部門,之後注意傾聽消防中控室的補充詢問,並做認真回答,得到允許後方可結束通話報警電話。

(3)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使用火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4)關閉火場附近的電源、煤氣開關及門窗。

(5)切勿在火場附近區域高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6)引導火場附近的人員從安全通道撤離,禁止使用電梯。

(7)滅火後要保護好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三)消防中控室報警

消防中控室接到火情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到現場核查,確認火情後,應嚴格按照程式報告火警。

消防中控報警程式:

1.立即按報警要求通知負責保衛工作經理。

2.立即通報負責保衛工作經理,消防領班。

3.堅守崗位,注意觀察火情附近區域的火警訊號。如有報警,應立即派專人趕赴現場察看。

4.接到專案經理或主管保衛工作的經理傳達的向市消防局“119”報告火警的指令時,應立即按報警要求進行報警。

5.接到專案經理或主管保衛工作的經理傳達的在接待處內分割槽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進行播音。

6.如有人打電話詢問,請告知客人:“火情正在調查中,如果需要採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同時提醒關好門窗。

7.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部過程。

負責保衛工作主任接到消防中控室的火情通知後,如果消防中控室無特殊要求,應立即按照下列順序通知有關人員或部門。

(1)通知專案經理和主管保衛工作的經理。

(2)通知工程部經理。

(3)通知管業部經理。

(4)通知總經辦。

(5)通知火警區域的相關負責人。

(6)通知電話總機室。

在火情期間,電話總機值機員要堅守崗位,沉著冷靜,並確保與火場有關通訊線路暢通,直至接到撤離指令才能撤離。

二、滅火工作程式

以下程式都必須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認真執行!

(一)專案經理、主管保衛工作的經理

1.接到火情報警後,立即直赴火場,並與負責保衛工作的主任和工程部經理研究制定滅火方案。

2.指揮義務消防員參加滅火戰鬥。

3.根據火勢的變化,及時調整制定相應的對策。

4.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向市消防局“119”報告火警。

5.專案經理和主管保衛工作的經理根據火場情況,決定是否用警鈴和事故廣播的報警方式。

(二)保衛部

1.負責保衛工作主任

(1)得知火情報警後,立即趕到火場。會同工程部經理,根據實際火情,協助專案經理,制訂滅火方案。在專案經理未到達火場之前,應組織並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工作。

(2)協助專案經理指揮義務消防隊員滅火,並將火災的撲救情況隨時向總經理和主管保衛工作的副總經理彙報並請示新的指令。

(3)如遇特殊緊急情況,負責保衛工作經理有權決定向市消防局“119”報告火警和下達在起火區域進行事故廣播的命令。

(4)當消防局到達現場時負責向消防局介紹火情,並協助做好滅火工作。

(5)火災撲滅後,負責保衛工作主任組織人力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消防局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

(6)負責組織書寫火災事故報告及火災原因調查報告,及時上報專案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

2.消防領班

(1)接到火警通知後,應立即趕赴火場,檢視火情,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根據火勢向負責保衛工作的經理提出救火方案。

(2)按照滅火指揮部的指令,帶領義務消防隊員撲滅火災。

(3)滅火期間,與負責保衛經理保持聯絡,根據火勢,請示和建議滅火指揮中心採取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斷風、開啟排煙裝置以及提議是否向市消防局“119”報告火警。

(4)負責引導消防隊員進入火災現場進行滅火。

(5)配合負責保衛工作的經理佈置火災撲滅後的現場保衛工作。

(6)協助市消防局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

(7)負責起草火災事故以及火災原因的調查報告。

3.保安班長

(1)接到火警通知後,立即會同保衛經理佈置失火區域的警戒工作。

(2)帶領其他保安趕赴火災現場,參加滅火工作。

(3)火災撲救期間,負責維護火災現場秩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4)帶領保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護、疏散及物品的營救工作。

(5)絕對服從火場指揮人員的指揮。

(6)火災撲滅後,負責佈置好火災現場的保護工作,禁止無關人員入內。

4.保安人員

(1)接到火情通知後,保安人員應聽從保衛經理和隊長的統一調遣,不得擅自行動。

(2)崗上保安應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強警戒,對進入失火區域的人員嚴加控制。

(3)重要部門的保安人員必須嚴格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4)不在崗的保安,接到火情通知後,應統一聽從隊長的安排,攜帶滅火器材立即趕赴現場,聽從火場指揮員的指揮,積極參加滅火戰鬥。

(5)負責引導客人從安全出口處撤離。

(6)滅火期間要注意安全,發現有人被圍困時,應先營救被圍困人員脫離危險場所。

(7)火勢較大時,一般不要單獨進入火區,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時,應告知火場指揮人員,並做好進入火場的安全防護工作。

(8)火災撲滅後,聽從火場指揮人員的安排和佈置,保護好火災現場。

(9)裝置損壞情況,以保障公物不被繼續破壞或丟失。

(三)工程部

1.經理

(1)接到火情通知後,立即通知檢查本部各個控制系統、裝置的執行情況。

(2)任何部位起火都應組織本部義務消防隊員立即趕赴火場,撲滅火災。

(3)根據火勢的程度和火場的環境及因火勢而引起的各種變化,工程部經理負責向滅火指揮中心提出相應有效的建議。

(4)根據滅火指揮中心指示,會同保衛負責人指揮滅火。

(5)組織本部消防隊員,負責處理火場區域的水、電、煤氣等技術問題。

2.工作人員

(1)空調系統:接到火情通知後,立即關閉起火區域的空調機組。

(2)配電室(高壓、低壓):接到火情通知後,密切注意火場附近的電力執行情況,隨時準備切斷火場的電力供給,當接到切斷火場電源指令後,應立即按指令控制裝置。

(3)電梯:接到火情通知後,立即將電梯降到首層,同時火場區域的所有電梯均須停止執行。

(4)供水系統:接到火情通知後,保證好消防用水的供應工作,並做好供水裝置的搶修準備工作。

(四)管業部

1.管業部經理

(1)接到火情後,應立即佈置本部員工,做好人員疏散及火場區域內部貴重物品的搶救工作。

(2)帶領其他員工利用消防裝置撲救和控制火災。

(3)起火區域管理員,接到火情通知後,立即投入滅火工作。

2.工作人員

(1)立即通知火場區域及附近區域的人員從安全通道撤離。

(2)關閉火場附近的門窗及通風設施。

(3)利用消防設施撲救、控制火災。

(4)搶運火場區域及附近受火災威脅區域的貴重物品至安全場所,並要求保安人員負責看管。

(5)樓層管理員應反覆認真的檢查火場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房間,並關閉門窗及空調,並保證所有人員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6)樓層管理員應清查房間,確認無人後,應在各個房間貼上“已清查”的標誌。

(五)管業前臺

1.前臺工作人員應聽從指揮,堅守工作崗位,沉著冷靜的回答問題並參與疏導撤離人流。

2.前臺工作人員在回答客人詢問電話時,應首先穩定業主及租戶的情緒。如通道受阻,應告知從防火樓梯撤離火場,禁止乘坐電梯疏散。撤離前,關閉好房間的門窗及空調。

3.保管好貴重物品及從火場搶運出的所有物品。

4.應協助做好車輛的疏導工作,同時立即開啟通道門以保證前廳道路暢通。

(六)財務部

1.經理

(1)接火情通知後,應考慮是否能夠威脅至本區域而採取相應對策。

A、無威脅時:應通知所有人員整理好各種現金、賬目、單據等物品。

B、有威脅時:應通知所有人員整理好各種現金、賬目、單據等物品,做好疏散工作。

(2)接到疏散指令時,應整理好自己負責的貴重物品,做好轉移工作。

(3)接到疏散指令後,應帶好自己負責的貴重物品,關閉電腦,攜帶分管的各種資料,鎖好房門,及時趕至通知的集合地點(不能帶走的檔案應統一鎖在保險櫃內,將鑰匙保管好)。

2.接待處領導及服務員

(1)接到火情通知後,應保持鎮靜,並隨時與滅火指揮中心保持聯絡。

(2)安慰客人,耐心回答客人提出詢問。

(3)接待處著火,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滅火,並疏散客人,同時立即向消防中心報告火警。

(4)開啟所有疏散通道並做好疏散客人準備。

(5)火情期間,接待處管理人員應立即派專人協助收銀員保護好現金、單據及所有貴重物品。

(6)關閉起火區域的電源開關、空調及門窗。

(七)義務消防隊

1.聽到報警後,各部門、單位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立即帶好消防器材和滅火工具趕赴著火現場等候命令。

2.在消防管理員的帶領下,按照滅火指揮部交給的任務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三、其它要求

1.滅火指揮中心是指在遇有火情時,由專案經理和主管保衛工作的經理組成的臨時滅火指揮小組。火情期間,對於滅火指揮中心下達的各項指令,各部門均須無條件服從、執行,各部門負責人應隨時向中心彙報執行情況。

2.消防中控室是火情撲救期間的另外一處指揮場所,是傳達滅火指揮中心的命令和轉達各方面的執行情況的中樞部門。火情期間,該處下達的命令,各部門應該嚴格按要求認真執行,並將完成情況向該處彙報。

3.火情期間,如部門經理不在現場,則須立即選出一名臨時負責人,帶領本部員工統一執行滅火任務。

4.火情期間,非著火區域的部門員工應遵照本方案的要求盡職盡責,服從滅火指揮中心的命令。

5.在發生火災區域內工作員工應按照報警、滅火、疏散人員、搶救物品的程式投入滅火工作。

6.員工在接到滅火的指令後,首先應當關閉自己工作地點的窗戶,鎖好房間後再積極投入到滅火工作中。

7.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和搶救貴重物品,危急關頭各部門員工均應以疏散人員為重。

8.火災發生後,每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9.當火災撲滅後,各部門員工應將本區域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清點本區域的輕便滅火器材的使用情況並上報,及時更換、補充使用過的滅火器材。

10.火災撲滅後,各部門經理負責統計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人員傷亡的`情況,並如實上報滅火領導小組和專案經理。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篇2

第一條總則

按照消防法的規定,我昌寧高速L1標經理部全體員工和工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全體員工和工人應認真遵循消防法,以法治標,加強消防,確保工地施工安全。

為了有效地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全體施工人員人身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維護本標段安定,保障施工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工作的責任管理部門

經理部安勞部是本標段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具有以下工作職能:

一、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1、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級彙報經理部消防工作的開展情況。結合不同時期、不同季節工地工作的實際情況,提出消防宣傳教育的方案。不定期編髮宣傳櫥窗,向工人宣傳消防知識,宣講不同時期社會火災的重大案例,以活的典型事例對工人進行消防教育,警醒工人提高消防意識,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於泰山”的重大意義。

2、對工人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不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二、組織消防檢查

1、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經理部、工區、工人居住區進行全面或區域性的防火檢查,主要檢查不同時期貫徹執行消防法的情況;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內;消防責任制是否落實;公共場所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是否設定消防安全疏散標誌;火災隱患是否存在等,並寫出檢查情況書面通報。

2、通過檢查,如發現有的部門違反消防法規定,或未履行經理部消防安全責任制,存在火災隱患時,應向有關責任部門發出《消防整改通知書》,通知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消防處罰,必要時提出行政處分的建議。

三、配置消防器材、設施

1、會同行政後勤管理部門根據經理部消防工作的需要,按消防要求,全面配置經理部及工區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2、建立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檔案,對消防器材購置的變動、丟失、失效、報廢建立帳簿進行登記,以確保本標段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整。

3、會同行政後勤管理部門,對消防設施和器材、用電裝置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4、設定消防安全標誌。

四、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1、制定經理部消防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值班制度、消防工作實施條例;

2、劃分經理部及工區防火責任區;

3、編制設計消防處罰通知單、消防工作巡查日誌、消防值班登記表;

4、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等。

五、落實消防責任

1、落實消防合同

(1)消防合同的擬定:根據經理部和工區工地消防工作的特點和各部門承擔消防責任的不同情況,擬定經理部與工區消防責任合同;

(2)消防合同的簽署:具體組織簽署消防責任合同;

(3)消防合同的執行:檢查消防責任合同的履行情況。

2、安排消防值班

(1)確定值班人員,編排值班表,且每次必須有副部級以上幹部值班;

(2)實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雙方必須簽字;

(3)特殊情況的換班及值班、請假應嚴格按照手續辦理;

(4)值班人員應隨時保持聯絡,有情況應立即上報。

3、配備消防專幹

(1)確定保衛幹部具體擔負消防管理工作;

(2)確定一名副部職幹部具體領導、管理消防工作,安勞部長協助管理消防工作;

(3)安保部門主要負責人經常過問消防工作。

六、落實消防措施

督促各部門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施工人員離開工作場地,要注意正確停機、關窗、切斷電源、檢查菸頭。對電線老化、漏電應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向行政後勤管理部門報告。

第三條消防工作責任制及消防責任合同的簽訂

我標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經理部、工區、個人防火責任制”,實行分級、分割槽負責,自覺履行職責,分擔義務。

一、消防責任人的確定

1、專案經理全面組織、領導、負責工地的消防工作,是工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經理部將消防責任按地域、裝置、房屋等劃分至有關部室。分管各系列工作的副經理直接組織領導所轄部室的消防工作,是所轄部室消防工作的主要責任人。

3、分管各重點防火區域部室的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組織重點防火區域的防火工作,並承擔工地重點消防區域的消防責任,是該消防區域防火工作的主要責任人。部室對自己所轄防火區域擔負消防的日常管理工作。部室主要負責人為本部室所轄消防區域的消防主要責任人。部室其他領導有義務協助部室主要負責人,做好本部室的防火工作。當部室主要負責人因公或因其他原因外出暫不在崗時,部室其他領導承擔本部室的主要防火責任。

4、本標段所有工人有義務認真履行國家消防法和經理部消防制度。每個工人在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的同時,亦承擔相應防火職責,是自己擔負崗位工作的消防直接責任人。

二、消防責任合同的簽訂

經理部在每一個聘任期內要逐級簽訂消防合同,把消防責任明確落實到每個部門和具體的消防責任人。

(1)專案經理與專案副經理籤合同;

(2)副經理與所轄部室主要負責人籤合同;

(3)部室主要負責人與各分管副部長籤合同;

(4)分管副部長與工區籤合同。

第四條失火責任的界定

1、直接當事人應承擔的失火責任

經理部及工區失火併導致經濟損失,應根據情節輕重、受損程度大小,追究直接當事人的責任。

2、各級領導應承擔的失火責任

經理部失火併導致經濟損失,屬於個人為責任的,如屬下列情況,除追究直接當事人的責任外,應區分防火區域,分別追究其主管領導的責任。

(1)未安排落實好消防值班;

(2)未及時傳達貫徹上級關於消防的指示要求;

(3)未根據季節變化特點和消防工作活的事例,對所屬員工進行消防教育;

(4)未將消防工作列入工作重要日程;

(5)未對所屬員工經常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消防意識;

(6)下班後所轄工作場所未落實人員關窗、關門、關燈、關電、關總閘、關空調,未清理其他不應擺放在工作場地的易燃易爆物品,清掃菸頭、火種。

(7)因上述第6條原因導致電器起火,火源火種進入工作場所或自身的火種、易燃易爆物品自燃自爆導致起火。

(8)重點消防區域未安排專人登記消防日誌。

(9)對所轄防火區域的防火設施(如水龍頭、水槍等)的損壞,滅火器具(滅火器、頭盔、防毒面具等)的丟失未及時報告。

(10)安排臨時工獨自在崗位值班,工作不力或失職。

3、班組應承擔的失火責任

(1)由於教育不力,本班組工人在居住區使用經理部不允許使用的電器裝置、在房間內用蠟燭照明、在工區、居住區、等處焚燒廢紙,燃放煙花、爆竹、吸菸等而導致火災。

(2)未對工人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4、值班人員的失火責任

(1)未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在失火發生時,本人未留在經理部、擅自離開經理部、未在工區或未在施工範圍內失火時找不到人,致使無人組織撲救火災、無人報警,造成公有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

(2)職工管理系列值班幹部或值班人員失火時不在經理部、不在崗、未及時組織職工撤離火源地或因處置不力,導致工人傷亡。

(3)值班電工在失火或電線起火時,不能在第一時間關閉變電房總閘,造成電線起火,火勢蔓延。

(4)值班司機擅自離開經理部,在失火時不能將汽車開出快速撤離火源地,導致汽車燃燒。

5、部室失火責任劃分

辦公室是消防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行政部承擔供電和消防設施維護的任務,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經理部或工區一旦失火,經檢查如有下列情況存在,這兩個部室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6、消防管理部室的失火責任

1)經理部行政辦公室應承擔以下失火責任。

⑴未預先安排好安全保衛消防值班。

⑵未定期檢查各部門消防責任合同的履行情況和消防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並寫出檢查報告。

⑶未向各防火責任人及時通報檢查發現的火情隱患或消防薄弱環節,必要時未及時向有關防火責任人發出整改通知書。

⑷未主動與行政後勤部門聯絡,在重大節假日和寒暑假安排好值班室用房和24小時留守電話。

⑸未及時檢查值班電話是否暢通,未主動與行政後勤部門聯絡,保證晚保安值班人員必須有一臺火警報告電話。

⑹值班人員請假未及時安排人員代班。

⑺對失效滅火器材未及時更換。

⑻對各部室各部門報告的火情隱患未及時主動與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或遇重大隱患未及時向專案經理報告。

2)行政部應承擔的失火責任。

⑴未對消防設施定期進行維護。

⑵對反映的消防設施的損壞(水龍頭、水龍帶)、水槍、滅火器的丟失,未及時進行維修或採購補充。

⑶未對電線線路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

⑷對反映的漏電或電起火問題未進行及時的維修。

⑸對各部室反映的屬於行政部門處置的消防隱患,未進行及時處置。

⑹對容易導致電路起火的險情隱患,未組織及時的更換或維護。

⑺按經理部安保部門通知的區域和時間,於每晚或於某一時期時間段內,未按時關閉電路總閘。

⑻批准電工外出公幹或因個人原因請假,但未在經理部安排電工值班。

⑼重大節假日前,未安排妥值班室專門用房及24小時固定通訊電話。

第五條獎勵

一、每月對經理部各部室和工區消防工作進行評比。對履行消防合同,成績顯著的部室消防責任人應進行獎勵。對重點防火區域消防工作做得好的要對消防責任人進行重點獎勵。

二、對下列個人應區別情節予以獎勵

1、發現火情,及時呼救或及時撥打火警電話,有效地制止火災。

2、積極組織救火或個人積極參加滅火,表現突出。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篇3

一、接到火警後,小區物業科消防管理人員前往現場,向現場人員問清情況和偵察火情後,根據火警範圍大小、程度多少確定報警範圍。

1、通知安全、保衛部門及應急分隊。

2、通知著火區域單位負責人到現象。

3、通知維修人員到現象。

4、報告公司領導。

二、應急分隊接到火警後,5分鐘內趕到現場。

1、偵察火情再次確定報警範圍。

2、立即搶救受困人員和疏散物資。

3、立即運用消防器材滅火和附近消防栓救火。

4、協助義務消防隊共同撲滅火災,並負責調查起火原因。

三、安全、保衛部門接到火警後,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調義務消防隊和醫務救護人員趕赴現場。

1、義務消防隊趕赴現場後,第一梯隊所有成員迅速攜帶滅火器材進行滅火,並啟動現場的消防設施進行搶救火災。

2、義務消防隊第二梯隊對現場通道進行清理,對人員和物資進行疏散,同時保障前線救火人員的消防器材供給。

3、醫務救護人員在火災現場準備搶救火災傷病人員。

四、維修中心接到火警後,立即派人到現場協助撲救火災。

1、根據需要採取著火區域停電。

2、保證消防所需的電力、水力的正常運轉。

五、公司領導(即火場總指揮)視情況需要,調集人員援助。

六、應急分隊應在起火後5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火勢控制和滅火,義務消防隊應在起火後10分鐘內到現象搶救火災,其他協助人員應在起火後12分鐘左右趕到現場進行消防搶救工作。

七、消防安全須知

(1)應熟知物業內的滅火器、消火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及報警電話(119)。

(2)若是輕微失火,儘可能將火撲滅,但切勿冒險。

(3)如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脅,而火勢不可能即刻得到控制,應立即逃生;如情況允許,可將通往火場的門窗關閉,以隔離及控制火勢。

(4)報警或通知物業公司,撤離火場並積極配合消防人員的指揮。

(5)如被火焰和高熱所困:

①有可能的話,致電“119”求助;

②謹記煙和熱空氣都是上升的,接近地面的空氣含氧量較高,溫度較低,故應蹲著身子或爬行逃生;

③如情況許可,請打破窗戶以求空氣流通。

(6)隔在火場上層的人,應向天臺方向逃生;如身處火場下層,則應向下逃離,尋找最近的逃生出口。

(7)發生火警時,物業公司職員會協助消防或公安人員在火場尚未宣佈安全之前阻止任何無關人員的進入。

(8)各單元樓前均設有消防水栓,物業公司將向業主介紹其使用方法,以防不測,該設施關係到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妥為保護。

八、緊急聯絡

用電話報警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1)報案人姓名或有關單位的名稱及聯絡電話;

(2)緊急事故的位置或所在街道的交界處;

(3)人員受傷與否;

(4)緊急事故的種類、性質、範圍;

(5)當對方確認上述資料後,方可結束通話電話。

九、實施方法

在每棟樓單元內的公告欄上張帖本應急措施,以達到讓每位住戶都瞭解、熟記。

十、結語

沒有任何物業可以完全避免天災人禍的發生,緊急事故和各種災害可能隨時發生,制定並貫徹應急措施、方案,能夠切實保護所有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物業公司會在緊急事故發生時迅速做出反應並採取相應措施,儘量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然而,請務必謹記,無論措施如何詳盡周全,仍須全體業主保持高度警惕方可避免意外發生,以實現本應急程式之目的。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篇4

根據公安部門和市政府有關要求,結合方圓小區的實際情況,為確保方圓小區的正常執行和人身財產安全,使小區一旦發生火情,能夠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撲救和疏散住戶,搶救小區財產,把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北京方圓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1、報警程式

1.1  發現火情的報警

1.1.1無論什麼時間,每個員工一量發現火情,都有責任立即向小區消防中控室報警。

1.1.2每一名員工都要記住中控室的報警電話""或用對講機呼叫,將自己的姓名、部門告訴消防值班室。

1.1.3員工發現火情時,不要驚慌失措,要冷靜、沉著、語言清晰地將火情發生的區域、地點、樓層、房號,報告中控室。

2、員工發現火情的工作程式

2.1  員工發現火情後,如是初級火情自己能將其火撲滅時,應先滅火後報警。遇火情難以撲救時,應按照下列程式進行工作:

2.1.1立即用火場附近電話通知小區消防中控室,如附近無電話時,可打碎火場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完成報警工作。

2.1.2採用電話報警時,請撥內部報警電話"恤"。報警時話音清晰,要講明起火地點,物質燃燒的種類,是否有人被困,火勢的情況以及是否正在採取撲救措施等,然後通報自己的姓名和部門,之後注意傾聽消防中控室的補充詢問,並做認真回答,得到允許後方可結束通話報警電話。

2.1.3在撲救人員未到火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使用火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2.1.4關閉火場附近的電源、煤氣開關及門窗。

2.1.5切勿在火場附近區域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2.1.6引導火場附近的業主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業主不要使用電梯。

2.1.7滅火後要保護好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3、滅火工作程式

執行經理接到火情報警後,立即直赴火場,並同時通知總經理,會同保衛部安全、消防主管和工程部工程師或經理一同研究滅火方案。

3.1.1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工作。

3.1.2根據火勢變化,及時制定相應的對策。

3.1.3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向市消防局"119"報告火警。

3.1.4執行經理根據火場情況建議總經理是否啟用警鈴和事故廣播等報警方式。

4、保安主管

4.1接到火情報警後,立即直赴火場。會同執行經理,根據實際火情,制定滅火措施。同時組織並指揮義務消防員參加滅火工作。

4.2協助執行經理指揮義務消防隊員滅火,並將火災的撲救情況隨時向總經理和執行經理報告,同時彙報和請示新的指令。

4.3當消防局到達現場時,負責向消防局介紹火情,並協助做好滅火工作。

4.4火災撲滅後,負責組織警力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消防局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

4.5負責組織書寫火災事故報告及火災原因調查報告,及時上報執行經理。

5、保安部

5.1接到火警通知後,會同警衛隊人員提出保證其他區域和客人安全的方案,防止有人在火災期間進行違法活動。

5.2立即會同警衛隊迅速佈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5.3協助客戶服務部搞好住戶的疏散及安頓工作。

5.4負責保護從火場內救出的貴重物品。

6、保安領班

6.1接到火警通知後,立即佈置小區的警戒工作。

6.2馬上把各層消防逃生梯門開啟。

6.3帶領其他保安員趕赴火警現場,參加滅火工作。

6.4火災撲救期間至撲滅後,負責維護火災現場秩序和保護工作,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6.5帶領內保警員,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護、疏散物品的工作。

6.6絕對服從火場指揮人員的指揮。

7、保安員

7.1接到火警通知後,應聽從保安主任和領班的統一調遣,不得擅自行動。

7.2崗上警員應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強警戒,對進入小區的人員要嚴加控制。

7.3要害部門的警衛人員必須嚴格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7.4不在崗的警員接到火警通知後,應統一聽從保安主任和領班的安排,到崗後攜帶滅火器立即趕赴現場,聽從火場指揮員的指揮,積極參加滅火工作。

7.5負責引導住戶從安全出口處撤離。

7.6滅火期間要注意安全,發現有人被圍困時,應先營救被圍困人員脫離危險場所。

7.7火勢較大時,一般不要單獨進入火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時,應告知火場指揮人員,並做好進入火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7.8火災撲滅後,聽從火場指揮人員的安排和佈置,保護好火災現場。

7.9配合清理已經勘察完畢的火災現場,回收滅火器空瓶,統計滅火裝置損壞情況,以保障公物不被繼續破壞或丟失。

8、客戶服務部

8.1  客戶服務部主任

8.1.1接到火情後,應立即佈置本部員工,做好客人疏散及火場區域內貴重物品的搶救工作。

8.1.2帶領其他員工利用消防裝置撲救和控制火災。

8.1.3起火區域物業人員,接到火情通知後,立即投入滅火工作。

8.2  具體工作程式:

8.2.1立即通知火場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客人從安全通道撤離。

8.2.2關閉火場附近的門窗及通風設施。

8.2.3利用消防設施撲救、控制火災。

8.2.4搶運火場區域及附近受火災威脅區域的貴重物品至安全場所,並會同保安部內保人員看管物品。

8.2.5物業助理應反覆認真的檢查火場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房間,關閉門窗及空調,並保證每一位業主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8.2.6清查房間,確認無人後,應在各房間貼上"已清查"的標誌。

8.3  接待員

8.3.1物業接待員應聽從指揮,堅守工作崗位,沉著冷靜地回答問題或疏導。

8.3.2接待員在回答業主詢問電話時首先穩定業主的情緒。如通道受阻,應告知業主走防火樓梯撤離火場,勿乘坐電梯疏散。撤離前,關閉好房間的門窗及空調。

8.3.3接待員應保護好房間鑰匙、貴重物品及資料。

8.3.4保管好業主的物品及從火場搶運的物品。

8.3.5應協助做好車輛的疏導工作;同時立即開啟通道以保證前廳通道暢通。

9、 義務消防隊

9.1聽到報警後,各部門、單位員工都是義務消防人員,應立即帶好消防器材和滅火工具趕赴著火現場等候命令。

9.2在消防負責人及有關領導的帶領下,按照滅火指揮部交給的任務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10、 其他要求(指小區遇有火情時除以上對各部門的專項要求外還應遵守的要求)

10.1遇有火情時,各部門均須無條件執行滅火指揮中心的命令,各部門負責人應隨時向指揮中心彙報執行情況。

10.2消防監控室是火情撲救期間的另外一處指揮場所,是傳達滅火指揮中心的命令和轉達各方面執行情況的樞紐部門。火情期間,該處下達的命令各部也應該嚴格要求認真執行,並將完成情況向該處彙報。

10.3火情期間,各部門負責人如不在小區內,各部均須立即選出一名臨時負責人,帶領本部門員工統一執行滅火任務。

10.4火情期間,非著火區域的部門員工遵照該方案要求盡職盡責,服從滅火指揮中心的命令。

10.5小區內無論哪個區域發生火災,該區域內工作員工應按照報警、滅火、疏散客人、搶救物品的程式投入滅火工作。

10.6員工在接到滅火的指令後,首先應當關閉自己工作地點的窗戶,鎖好房間後再積極投入到滅火工作中。

10.7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責任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和搶救貴重物品。危急關頭各部門員工均應以疏散人員為重。

10.8火災發生後,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好業主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10.9當火災撲滅後,各部門員工應將本區域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清點本區域的輕便滅火器材並將使用情況上報小區保安部門,及時更換、補充被使用過的滅火器材。

10.10火災撲滅後,各部門由經理負責會同部門員工統計損失情況以及人員傷亡的情況,並如實上報至滅火領導小組和經理辦公室。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篇5

一、責任物件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二、責任目標

(一)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機制。貫徹《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完善消防組織,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管理人員,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定責、定人和督辦體系。

(二)加強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加強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培訓,確保安全管理人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確保“四個能力”建設達標。

(三)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遵守消防法規,依法辦理消防稽核、驗收或備案抽查手續;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工作達到組織制度規範化、標準懸掛統一化、設施器材標識化、重點部位警示化、檢查巡查常態化、培訓演練經常化的目標。

(四)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單位特點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兩規定三提示”活動;新進入或進入新崗位的員工上崗前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每年開展一次對全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做到“四懂四會”。

(五)積極推行消防安全管理新技術、新要求。繼續推行消防控制室“256”規範化管理,落實建築消防設施年度檢查工作;積極招聘任用消防職業資格人才,年內建築消防設施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積極推廣電氣防火監控系統;積極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六)大力整治重大火災隱患。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制定整改計劃,並按照實施,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採取改造、搬遷、停產、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單位志願、保安消防隊,明確組織機構、人員職責,明確程式和措施,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八)建立完善消防檔案。及時建立修訂消防檔案,檔案內容完整,保管妥當,方便查閱。

(九)嚴防火災事故發生。年內不發生亡人或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一旦發生火災,起火單位應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疏散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事故,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及時總結事故教訓。

三、考核

年終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落實責任書情況組織考評,並將考評結果進行通報。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分別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和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存檔備查。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篇6

根據公安部門和市政府有關要求,結合xx小區的實際情況,為確保方圓小區的正常執行和人身財產安全,使小區一旦發生火情,能夠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撲救和疏散住戶,搶救小區財產,把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北京xx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1、報警程式

1.1 發現火情的報警

1.1.1無論什麼時間,每個員工一量發現火情,都有責任立即向小區消防中控室報警。

1.1.2每一名員工都要記住中控室的報警電話或用對講機呼叫,將自己的姓名、部門告訴消防值班室。

1.1.3員工發現火情時,不要驚慌失措,要冷靜、沉著、語言清晰地將火情發生的區域、地點、樓層、房號,報告中控室。

2、員工發現火情的工作程式

2.1 員工發現火情後,如是初級火情自己能將其火撲滅時,應先滅火後報警。遇火情難以撲救時,應按照下列程式進行工作:

2.1.1立即用火場附近電話通知小區消防中控室,如附近無電話時,可打碎火場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完成報警工作。

2.1.2採用電話報警時,請撥內部報警電話"恤"。報警時話音清晰,要講明起火地點,物質燃燒的種類,是否有人被困,火勢的情況以及是否正在採取撲救措施等,然後通報自己的姓名和部門,之後注意傾聽消防中控室的補充詢問,並做認真回答,得到允許後方可結束通話報警電話。

2.1.3在撲救人員未到火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使用火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2.1.4關閉火場附近的電源、煤氣開關及門窗。

2.1.5切勿在火場附近區域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2.1.6引導火場附近的業主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業主不要使用電梯。

2.1.7滅火後要保護好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3、滅火工作程式

執行經理接到火情報警後,立即直赴火場,並同時通知總經理,會同保衛部安全、消防主管和工程部工程師或經理一同研究滅火方案。

3.1.1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工作。

3.1.2根據火勢變化,及時制定相應的對策。

3.1.3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向市消防局"119"報告火警。

3.1.4執行經理根據火場情況建議總經理是否啟用警鈴和事故廣播等報警方式。

4、保安主管

4.1接到火情報警後,立即直赴火場。會同執行經理,根據實際火情,制定滅火措施。同時組織並指揮義務消防員參加滅火工作。

4.2協助執行經理指揮義務消防隊員滅火,並將火災的撲救情況隨時向總經理和執行經理報告,同時彙報和請示新的指令。

4.3當消防局到達現場時,負責向消防局介紹火情,並協助做好滅火工作。

4.4火災撲滅後,負責組織警力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消防局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

4.5負責組織書寫火災事故報告及火災原因調查報告,及時上報執行經理。

5、保安部

5.1接到火警通知後,會同警衛隊人員提出保證其他區域和客人安全的方案,防止有人在火災期間進行違法活動。

5.2立即會同警衛隊迅速佈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5.3協助客戶服務部搞好住戶的疏散及安頓工作。

5.4負責保護從火場內救出的貴重物品。

6、保安領班

6.1接到火警通知後,立即佈置小區的警戒工作。

6.2馬上把各層消防逃生梯門開啟。

6.3帶領其他保安員趕赴火警現場,參加滅火工作。

6.4火災撲救期間至撲滅後,負責維護火災現場秩序和保護工作,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6.5帶領內保警員,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護、疏散物品的工作。

6.6絕對服從火場指揮人員的指揮。

7、保安員

7.1接到火警通知後,應聽從保安主任和領班的統一調遣,不得擅自行動。

7.2崗上警員應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強警戒,對進入小區的人員要嚴加控制。

7.3要害部門的警衛人員必須嚴格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7.4不在崗的警員接到火警通知後,應統一聽從保安主任和領班的安排,到崗後攜帶滅火器立即趕赴現場,聽從火場指揮員的指揮,積極參加滅火工作。

7.5負責引導住戶從安全出口處撤離。

7.6滅火期間要注意安全,發現有人被圍困時,應先營救被圍困人員脫離危險場所。

7.7火勢較大時,一般不要單獨進入火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時,應告知火場指揮人員,並做好進入火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7.8火災撲滅後,聽從火場指揮人員的安排和佈置,保護好火災現場。

7.9配合清理已經勘察完畢的火災現場,回收滅火器空瓶,統計滅火裝置損壞情況,以保障公物不被繼續破壞或丟失。

8、客戶服務部

8.1 客戶服務部主任

8.1.1接到火情後,應立即佈置本部員工,做好客人疏散及火場區域內貴重物品的搶救工作。

8.1.2帶領其他員工利用消防裝置撲救和控制火災。

8.1.3起火區域物業人員,接到火情通知後,立即投入滅火工作。

8.2 具體工作程式:

8.2.1立即通知火場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客人從安全通道撤離。

8.2.2關閉火場附近的門窗及通風設施。

8.2.3利用消防設施撲救、控制火災。

8.2.4搶運火場區域及附近受火災威脅區域的貴重物品至安全場所,並會同保安部內保人員看管物品。

8.2.5物業助理應反覆認真的檢查火場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房間,關閉門窗及空調,並保證每一位業主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8.2.6清查房間,確認無人後,應在各房間貼上"已清查"的標誌。

8.3 接待員

8.3.1物業接待員應聽從指揮,堅守工作崗位,沉著冷靜地回答問題或疏導。

8.3.2接待員在回答業主詢問電話時首先穩定業主的情緒。如通道受阻,應告知業主走防火樓梯撤離火場,勿乘坐電梯疏散。撤離前,關閉好房間的門窗及空調。

8.3.3接待員應保護好房間鑰匙、貴重物品及資料。

8.3.4保管好業主的物品及從火場搶運的物品。

8.3.5應協助做好車輛的疏導工作;同時立即開啟通道以保證前廳通道暢通。

9、 義務消防隊

9.1聽到報警後,各部門、單位員工都是義務消防人員,應立即帶好消防器材和滅火工具趕赴著火現場等候命令。

9.2在消防負責人及有關領導的帶領下,按照滅火指揮部交給的任務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10、 其他要求(指小區遇有火情時除以上對各部門的專項要求外還應遵守的要求)

10.1遇有火情時,各部門均須無條件執行滅火指揮中心的命令,各部門負責人應隨時向指揮中心彙報執行情況。

10.2消防監控室是火情撲救期間的另外一處指揮場所,是傳達滅火指揮中心的命令和轉達各方面執行情況的樞紐部門。火情期間,該處下達的命令各部也應該嚴格要求認真執行,並將完成情況向該處彙報。

10.3火情期間,各部門負責人如不在小區內,各部均須立即選出一名臨時負責人,帶領本部門員工統一執行滅火任務。

10.4火情期間,非著火區域的部門員工遵照該方案要求盡職盡責,服從滅火指揮中心的命令。

10.5小區內無論哪個區域發生火災,該區域內工作員工應按照報警、滅火、疏散客人、搶救物品的程式投入滅火工作。

10.6員工在接到滅火的指令後,首先應當關閉自己工作地點的窗戶,鎖好房間後再積極投入到滅火工作中。

10.7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責任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和搶救貴重物品。危急關頭各部門員工均應以疏散人員為重。

10.8火災發生後,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好業主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10.9當火災撲滅後,各部門員工應將本區域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清點本區域的輕便滅火器材並將使用情況上報小區保安部門,及時更換、補充被使用過的滅火器材。

10.10火災撲滅後,各部門由經理負責會同部門員工統計損失情況以及人員傷亡的情況,並如實上報至滅火領導小組和經理辦公室。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篇7

圍繞縣消安委20xx年工作目標任務,為進一步夯實社群消防工作基礎,完善消防工作機制,大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識和素質,不斷增強社群抗禦火災的能力,切實預防和減少居民住宅區火災事故發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龍泉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要求,堅持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實現社群消防安全規範管理,並逐年推進深化,力爭在城區不發生亡人火災事故或較大以上火災事故,讓居民群眾消防安全滿意度明顯提升。並在12月5日前完成建立工作,收集好材料,上報縣消安委驗收。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建立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消防安全社群建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辦公室設在龍泉鎮消安辦,由朱明強負責辦公室工作,主要職責:負責建立工作指導、協調和督促。各單位要根據通知要求,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社群建立活動。結合社群建設實際,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細化實施方案,廣泛宣傳,積極部署開展建立活動。

三、工作內容

(一)規範社群消防安全管理。切實將消防安全納入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中,切實將消防安全納入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中同步部署、同步開展、同步推進。建立完善服務管理資訊系統,逐步實現社群消防安全資訊化管理。明確社群居委會主要負責人是本社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社群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並確定1至2名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社群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居民防火公約,落實日常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宣傳培訓等消防制度。

(二)加強社群消防應急力量。要加強社群微型消防站建設,實現社群微型消防站100%全覆蓋。每個設有管理部門、物業服務的居民住宅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結合值班安排,明確每班次不少於2名專(兼)職消防隊員在崗在位,保證24小時值班,尤其是要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確保居民社群、住宅樓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明確,消防責任落實,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到位。

(三)夯實社群消防設施基礎。社群要對建築固定消防設施開展全面系統檢查,強化消防設施器材配備。對設有建築固定消防設施且有物業服務企業的小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負責聘請專業消防檢測機構對固定消防設施開展全面系統檢測,對損壞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對無固定消防設施的老舊居民小區,要確保消防通道暢通,動員居民配備必的滅火裝置。要加大對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障人士等重點人群的關愛力度,積極引導社群在此類人群的居住場所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配置滅火器或安裝簡易噴淋等消防設施。

(四)普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開展消防宣傳進社群活動,充分發揮社群消防宣傳大使作用,制定完善社群滅火和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居民開展滅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練及消防安全入戶宣傳活動,利用社群宣傳欄、宣傳櫥窗以及樓宇視訊定期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居委會每月至少開展1次火災隱患集中排查整治。要對社群電纜豎井、電氣線路、電器裝置開展全面系統檢查和維修整改。要對疏散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進行排查,確保疏散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暢通、不堆放雜物,消防車道不被佔用。要對社群內違規停放電動車以及違規充電行為進行摸排。嚴格依法查處電動車違規停放及充電等行為。發動網格力量加強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鼓勵在有條件的地方儘快修建電動自行車庫(棚)。要加大對社群內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的檢查力度,嚴查私拉亂接電線、違規住人、違規儲存易燃易爆等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建立消防安全社群是提高社群居民消防安全意識,提升社群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對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和“小火群死群傷”事故具有重大意義。要本著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開展此次活動的重要意義,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強化措施,認真制定計劃,精心組織部署,抓出成效。

(二)細化分工,落實責任。要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分解任務,實行定人、定位、定職、定責。社群、物管單位與消防部門之間既有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又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形成整體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各個環節無縫對接、落到實處。

(三)廣泛宣傳,營造聲勢。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各類渠道,針對季節特點,廣泛開展針對性強的提示宣傳。多維度、全覆蓋發出建立活動倡議,形成強有力的活動輿論聲勢,適時公佈建立工作成效,以媒體力量帶動居民社群,以輿論氛圍推動全民消防、努力提高消防安全知識知曉率。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篇8

通過實地測量和對現狀的分析,結合小區的實際情況,在現有小區綠化的基礎上,保留部分有價值的觀賞樹木,增加各類喬灌木及花卉,完善小區各項設施,提高小區整體綠化水平,改善小區環境質量,特制定小區綠化改造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綠地現狀

1.小區現有綠地總面積約2萬平方米,綠化覆蓋率小,未能達到國家和省級園林式小區綠化標準要求的30%以上,需儘可能地增加綠化面積。

2.綠地內現有植物配置不合理,苗木品種單一,生長不良,枯枝死樹現象嚴重,存在“髒、亂、差”現象,影響整個小區的`景觀效果,急需改善。

3.小區主要道路兩側均為硬化鋪裝,缺少行道樹。

二、改造方案

1、在現有綠地基礎上,保留觀賞價值較高的植物,沿路的小塊綠地將其抬高,修砌花壇;樓群之間的綠地以草坪為底,適量栽植鳶尾、金山繡線菊、景天等宿根花卉,組成模紋圖案;增加紫薇、連翹、榆葉梅、櫻花、金銀木、丁香等花灌木,在小區主要道路兩側栽植行道樹;喬、灌、草、花合理配置,層次分明、疏密有致、色彩豐富,形成恬美、幽雅、變化的園林空間,提高小區整體化水平,改善人居環境。

2、鑑於小區綠化覆蓋率不達標,在主要道路兩側採用規則式栽植方式,每隔5米起除道板,栽植樹型優美的金絲垂柳、合歡、國槐等喬木作為行道樹,既增加了道路景觀效果,又增加了綠量。

3.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結合小區現有健身區,在小區空間較大的地方修建三、四處休閒廣場,花壇、石凳、小品等各項園林設施齊全,為居民提供集健身、休閒、娛樂為一體的小型休閒廣場。

4.充分利用小區現有綠化條件,本著“見縫插綠”的原則,在居民樓兩側及欄杆處栽植爬牆虎或五葉地錦等爬藤植物,適情進行立體綠化,不斷延伸綠化空間,增加綠量。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篇9

公司旗下農貿市場是XX鎮唯一的農貿市場,與XX鎮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自企業入駐以來,得到了區、鎮政府和區消防支隊等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援和扶助,生產經營工作順利,企業發展勢頭良好。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公司領導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組織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及火災隱患檢查,設定專門的安全主任和安全管理員,制定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經費投入,對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儘管如此,我們在消防防範工作中仍然有工作不到位的地方。20__年11月20日,在貴單位來我公司例行消防檢查的過程中,發現存在諸多消防安全隱患,公司領導高度重視。針對存在的消防隱患,為了切實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商場內各個租戶的營業正常進行,降低發生火災的可能性,全面掌握市

場的消防安全情況。當天晚上,連夜召開“消防隱患排查及整改落實”會議,公司董事長提出要確保“消防安全檢查不留死角”,與會人員一致認為,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工作不僅關係到建築物的生死存亡,更事關市場內租戶、商販、顧客及公司員工等人員的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必須同心協力,全力以赴,不惜代價,徹底整改到位。會議決定在原有安全管理架構的基礎上進一步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安全主任任副組長,以安全員及各部門主管為主要成員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針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以及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

責任到人。佈置了各部門自查整改的時間和任務,要求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部門經理負責制,要一手抓生產、一手抓安全,充分認識到消防安全責任重大,不能存有絲毫的鬆懈和僥倖心理,安全檢查不留死角,切實維護公司員工的生命安全。會議明確了由工作領導小組每月進行監督和檢查,並將檢查的結果和各責任人的工作考核相掛鉤,對檢查不達標的,堅決停職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力執行。

為此,近期公司“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對市場內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了詳細瞭解和仔細檢查並量身制定了相關的消防整改方案,具體如下:

一、 整改依據

《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X公(消)〔20__〕0639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X公(消)行罰決字〔20__〕0163號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__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084-20__(20__年版)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50116-20__

二、 存在的消防隱患

1、疏散通道被佔用。市場商戶在營業期間,部分銷售量大的貨物為了及時上貨,經常將部分貨物堆放在安全疏散通道上,也有一些商戶以方便為出發點將自己的車輛停靠在疏散通道。另外一些商戶和顧客的機動車輛不按要求停車把車輛堵在安全出口處,使疏散通道的寬度減

少,出口擁堵;

2、消防滅火用水水源不足;

3、市場內未設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4、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被遮擋、過期及損壞;

5、應急照明的最低照度達不到規範要求。《建規》規定,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應低於0.5lx,但由於市場的懸掛物多、貨架多等特殊情況,應急照明的光線被遮擋,地面照度無法達到0.5lx;疏散標示燈遮擋、損壞;

6、吸菸情況普遍存在,屢禁不止;經營戶及購物者在市場內吸菸情況比較嚴重,無一點防火安全意識;而且亂扔菸頭,火災隱患一觸即發。

三、 解決的具體對策

1、根據消防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增設消防水池、水泵、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等消防設施裝置;

2、從管理和制度上著手,建立一整套完善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場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和落實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市場應正確處理好防火與防盜之間的關係,把每條疏散通道機安全出口落實給具體人員負責,在營業期間,必須保證其24小時全天侯的暢通。

3、加強市場的消防監督管理,嚴格執法,作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同時要經常開展消防檢查,真正達到消除火災隱患的目的。維護、保養好建築消防設施,真正發揮這些設施的作用。建立完善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制度,定期請相關的專業機構對

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檢測和維護保養。

4、市場長期形成四項 “頑症”不可能在一時根治,一次整治更不是一勞永逸的,一些不安全因素隨時都有“回頭”的可能,消防安全工作依然任重而道遠。在鞏固整治活動成果的基礎上將良好的工作作風延伸到地區消防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斷加大對市場檢查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在治本上多下功夫,真正建立長效管理、標本兼治的消防工作模式;做好打持久戰的思想準備,不把市場的消防“頑症”清除乾淨,決不收兵,克服困難、萬眾一心。

四、 整改內容概況

1、消防水源

本市場為多年以前的'老舊建築,未設定消防水池及高位水箱等消防水源、穩壓設施。因現場條件的侷限性,擬建:

1.1 市場北區開挖地下60 m3消防水池,2臺噴淋水泵置於水池上方附近,消火栓水源採用市政給水管網給水;

1.2 高位水箱置於3層屋面;

1.3 穩壓裝置設於2層室內。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安消防北碚支隊意見,結合結合農貿市場現場實際情況,設定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擬建:

2.1 消防控制室設定在市場大門口的市場管理室內;

2.2 系統主機採用≧4mm2線纜可靠接地(專用);

2.3 系統內包括感煙(感溫)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聲光報警

器及各種聯動控制模組等;

2.4 系統線管採用KBG管,管壁用防火塗料塗刷;

2.5 系統線纜採用具有阻燃效能的線纜。

2.6 不同系統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穿於同一根管內;

2.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佈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安消防北碚支隊意見,結合結合農貿市場現場實際情況,設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擬建:

3.1市場北區設定兩臺噴淋泵;

3.2系統內設定溼試報警閥組、水壓表、訊號蝶閥、水流指示器、68℃噴頭及末端試水裝置等系統裝置設施;

3.3噴淋管道採用國標熱鍍鋅鋼管,管徑≧DN80的採用卡箍連線,管徑﹤DN80的採用絲接;

3.4橫向管道宜2‰~5‰坡向洩水方向斜坡;

3.5系統管網塗刷寬20mm紅色色環,間距4m或加字母與其他管道進行區分;

3.6 本建築屬於中危險級Ⅰ級,其噴淋佈置間距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084-20__中7.1款執行;即正方形佈置≦3.6米,矩形佈置長邊≦4米且保護面積≦12.5平方米;噴頭與端牆的距離≦

1.8米;噴頭濺水盤與頂板的間距75mm~150mm;噴頭與障礙物的距離

小區消防應急預案 篇10

一、臨時消防設施設定原則

臨時消防設施的設定需要遵循同步設定、合理設定等原則。

(一)同步設定原則

臨時消防設施應與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設定。對於房屋建築工程,新近施工的樓層,因混凝土強度等原因,可能出現模板及支模架不能及時拆除,臨時消防設施的設定難以及時跟進,與主體結構工程施工進度的存在3層左右的差距,所以房屋建築工程中,臨時消防設施的設定與在建工程主體結構施工進度的差距不應超過3層。

(二)合理設定原則

基於經濟和務實考慮,在建工程的永久性消防設施或經過保護和處理能夠滿足如臨時消防給水系統等臨時消防設施的設定要求,應合理利用已具備使用條件的消防設施兼作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設施;當永久性消防設施無法滿足使用要求時,應增設臨時消防設施,並應滿足相應設施的設定要求。

(三)其它設定原則

1.地鐵工程、隧道工程以及較深的地下工程的施工作業場所條件較差,一旦發生火災後,不僅消防救援相當困難,施工作業人員也難以疏散,一方面應儘量將臨時消防給水引入,另一方面地下工程的施工作業場所宜配備防毒面具。

2.為便於臨時消防設施使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的貯水池、消火栓泵、室內消防豎管及水泵接合器等,應設有醒目標識。

二、滅火器設定

施工現場滅火器的設定要滿足下列要求:

(一)設定場所

施工現場內的在建工程及臨時用房根據其危險性,在適當位置配置滅火器,以保證初期消防撲救的需要。下列場所應配置滅火器:

1.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及使用場所。

2.動火作業場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場所。

4.廚房操作間、鍋爐房、發電機房、變配電房、裝置用房、辦公用房、宿舍等臨時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

(二)設定要求

施工現場滅火器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施工現場的某些場所,既可能發生固體火災,也可能發生液體或氣體或電氣火災,在選配滅火器時,應選用能撲滅多類火災的滅火器。滅火器的型別應與配備場所可能發生的火災型別相匹配。

2.滅火器的最低配置標準應符合表5-5-4-1的規定。

表5-5-4-1-滅火器最低配置標準

3.滅火器的配置數量應按照《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GB50140)經計算確定,且每個場所的滅火器數量不應少於2具。

4.滅火器的最大保護距離應符合表5-5-4-2的規定。

表5-5-4-2滅火器的最大保護距離(m)

三、臨時消防給水系統設定

臨時消防給水系統的設定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一)臨時消防用水要求

施工現場發生火災,最根本的原因是初期火災未及時撲滅。而初期火災未及時撲滅主要由於現場人員不能及時處置或初期火災發生地點的附近既無滅火器,又無臨時消防用水。實際上,初期發現火情,進行撲救所需的用水量並不大,要做好施工現場的火災防控工作,首先就應該保證施工現場有臨時消防用水,其次是保證消防水量。

1.消防水源

(1)消防水源是設定臨時消防給水系統的基本條件,要求施工現場或其附近應設定穩定、可靠的水源,並應能滿足施工現場臨時消防用水的需要。

(2)消防水源可採用市政給水管網或天然水源。當採用天然水源時,應採取措施確保冰凍季節、枯水期最低水位時順利取水,並滿足臨時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消防用水量

(1)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用水量應包含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和臨時室內消防用水量的總合,消防水源應滿足臨時消防用水量的要求。臨時消防用水量應為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與臨時室內消防用水量之和。

(2)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臨時用房和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較大者確定,施工現場火災次數可按同時發生1次確定。

(二)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設定要求

施工現場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設定,是通過大量的火災例項及依據相應規範的要求進行的確定,是便於現場及時處置,消防人員及時撲救的有力保障。

1.設定條件

施工現場的大小不同,所帶來的火災危險性也各有大小,應綜合考慮施工現場在建工程及臨時用房的規模,來選擇設定施工現場的臨時室外給水系統。

臨時用房建築面積之和大於1000㎡或在建工程單體體積大於10000m3時,應設定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當施工現場處於市政消火栓150m保護範圍內且市政消火栓的數量滿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時,可不設定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

2.室外消防用水量

(1)臨時用房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

通過施工現場臨時用房火災發現,大部分施工現場臨時用房火災是發生在生活區。因此,施工現場未佈置臨時生活用房時,也可不考慮臨時用房的消防用水量。一般規定臨時用房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表5-5-4-3的要求:

表5-5-4-3臨時用房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

(2)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

在建工程設定臨時室外消防系統,即可以使施工現場工作人員在發現火情後第一時間進行處置,可以使消防撲救人員趕到現場後有水源進行撲救作業,所以室外消防用水量的保證,是確保施工現場火災損失的重要措施。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表5-5-4-4的規定:

表5-5-4-4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

3.設定要求

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是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區域,以這些施工現場的防火區域位於其保護範圍是設定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基本原則,均勻、合理地佈設室外消火栓。施工現場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設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考慮給水系統的需要與施工系統的實際情況,一般臨時給水管網宜佈置成環狀。

(2)臨時室外消防給水乾管的管徑應依據施工現場臨時消防用水量和幹管內水流計算速度進行計算確定,且最小管徑不應小於DN100。

(3)室外消火栓應沿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均勻佈置,距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的外邊線不應小於5m。

(4)室外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於120m。

(5)室外消火栓的最大保護半徑不應大於150m。

(三)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設定要求

1.設定條件

施工現場除設定室外消防給水系統外,對於一些建築高度較高或體量較大的在建工程,也需設定室內消防給水系統,便於在建工程發生火災後,現場施工人員能夠在第一時間實施處置,也便於消防人員到達火災現場後,通過內攻的方式對在建工程進行火災撲救。通過綜合考慮,要求建築高度大於24m或單體體積超過30000㎡的在建工程,應設定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

2.室內消防用水量

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消防用水量設定,應整體考慮火災延續時間及在建工程的建築規模,來確定在建工程臨時室內消防用水量計取標準。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內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表5-5-4-5的規定:

表5-5-4-5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內消防用水量

3.設定要求

(1)管網設定要求

在建工程的臨時消防豎管是在建工程室內消防給水的幹管,消防豎管在檢修或接長時,應按先後順序依次進行,確保有一根消防豎管正常工作。當建築封頂時,應將兩條消防豎管連線成環。當單層建築面積較大時,水平管網也應設定成環狀。在建工程室內臨時消防豎管的設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消防豎管的設定位置應便於消防人員操作,其數量不應少於2根,當結構封頂時,應將消防豎管設定成環狀。

②消防豎管的管徑應根據在建工程臨時消防用水量、豎管內水流計算速度進行計算確定,且不應小於DN100。

(2)水泵接合器設定要求

水泵接合器設定可以保證火災時,消防救援人員到場後,通過利用水泵接合器向臨時管網內供水,實施撲救。所以要求設定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在建工程,應設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應設定在室外便於消防車取水的部位,與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離宜為15m~40m。

(3)室內消火栓快速介面及消防軟管設定的基本要求

施工現場作為在建工程,如果完全按照建成工程來要求室內消火栓的設定,不夠合理,結合施工現場特點,每個室內消火栓處只設介面,不設水帶、水槍,是綜合考慮初起火災的撲救及管理性和經濟性要求,但要做好保護措施。綜合考慮,設定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的在建工程,各結構層均應設定室內消火栓介面及消防軟管介面,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建工程的室內消火栓介面及軟管介面應設定在位置明顯且易於操作的部位。

②消火栓介面的前端應設定截止閥。

③消火栓介面或軟管介面的間距,多層建築不大於50m,高層建築不大於30m。

(4)消防水帶、水槍及軟管的配置要求

為確保消防水帶、水槍及軟管的設定即可以滿足初起火災的撲救要求,又可以減少消防水帶和水槍的配置,便於維護和管理,要求在建工程結構施工完畢的每層樓梯處,應設定消防水槍、水帶及軟管,且每個設定點不應少於2套。

(5)中轉水池及加壓水泵的配置要求

①對於在建高層建築來說,消防水源的給水壓力一般不能滿足滅火要求,而需要二次或多次加壓來保證供水。為實現在建高層建築的臨時消防給水,可在其底層或首層設定貯水池並配備加壓水泵。

②對於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在建工程,還需在樓層上增設樓層中轉水池和加壓水泵,進行分段加壓,分段給水。為保證中轉水池無補水的最不利情況下,其水量可滿足兩支消防水槍(進水口徑50mm,噴嘴口徑19mm)同時工作不少於15min要求,樓層中轉水池的有效容積不應少於10m3。

③上下兩個樓層中轉水池的高差越大,對水泵揚程、給水管的材質及接頭質量等方面的要求越高,相應的投入費用也就越高。相反,上下兩個樓層中轉水池的高差過小,則需要增多樓層中轉水池及加壓水泵的數量,一樣不夠經濟合理,且設施越多、系統風險也越多,所以要求上下兩個中轉水池的高差不宜超過100m。

(四)其它設定要求

1.臨時消防給水系統的給水壓力應滿足消防水槍充實水柱長度不小於10m的要求;給水壓力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設定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應少於2臺,且應互為備用;消火栓泵宜設定自動啟動裝置。

2.對於建築高度超過10m,不足24m,且體積不足30000m3的在建工程,可不設定室內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在此情況下,應通過加壓水泵,增大室外臨時給水系統的給水壓力,以滿足在建工程火災撲救的要求。

3.當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滿足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用水量要求時,應在施工現場設定臨時貯水池。臨時貯水池宜設定在便於消防車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積不應小於施工現場火災延續時間內一次滅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4.施工現場臨時消防給水系統應與施工現場生產、生活給水系統合並設定,但應設定將生產、生活用水轉為消防用水的應急閥門。應急閥門不應超過2個,且應設定在易於操作的場所,並設定明顯標識。

5.嚴寒和寒冷地區的現場臨時消防給水系統,應採取防凍措施。

四、臨時應急照明設定

臨時應急澆築的設定場所和設定要求如下:

(一)臨時應急照明設定場所

為保證火災情況下,能夠滿足火災初期撲救和人員疏散的要求,施工現場的下列場所應配備臨時應急照明。

1.自備發電機房及變、配電房。

2.水泵房。

3.無天然採光的作業場所及疏散通道。

4.高度超過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內疏散通道。

5.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場所。

(二)臨時應急照明設定要求

1.作業場所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於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應小於0.5lx。

2.臨時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宜選用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燈具,自備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小於60min。

五、臨時消防用電

施工現場供用電設施的設計、施工、執行、維護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GB50194的要求。為避免火災發生時,為施工現場臨時消防給水系統使用的消火栓泵因電力中斷而無法執行,導致消防用水難以保證的情況,所以要求施工現場的消火栓泵應採用專用消防配電線路。專用消防配電線路應自施工現場總配電箱的總斷路器上端接入,且應保持不間斷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