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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突發大型事件救援應急預案(通用3篇)

欄目: 應急預案 / 釋出於: / 人氣:1.68W

最新突發大型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1

1、範圍

最新突發大型事件救援應急預案(通用3篇)

本預案規定了採石場應急救援措施本預案適用於小型露天採石場、

2、目的

編制此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主要目的是及時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傷人員,組織員工正確救援和安全撤離,消除危險後果。它的指導原則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外援為輔,統一指揮,當機立斷。預案的編制是為了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突發事件,為了使事故不至於擴大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採石場基本情況

採石場位於市區鄉村,為企業,主要產品,礦山現有人員人,其中管理人員人(專、兼職安全員人),礦山採礦許可證號為,開採方式為露天開採,生產規模為萬噸/年,礦區面積為平方公里,距縣(鄉)公里,屬縣鄉管轄,礦山公路與公路相連,位於公路側,相距公路約米。具體位置詳見附圖1《採石場所處位置平面示意圖》。採石場以開採面朝向為前面,採石場周邊環境為:左側(向)米為。右側(向)米為。前方(向)米為。後面(向)米為。

4、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辯識

4.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根據採石場的工作特點,主要存在以下危險、危害。

(1)工人常處於2m以上工作面進行作業,容易發生高處墜落。

(2)炸藥從炸藥庫運出的'途中,裝藥和放炮過程中,未爆炸或未爆炸完全的炸藥在裝卸礦巖的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火藥爆炸。

(3)在鑿巖作業、爆破作業、人工裝車作業、鏟運裝車作業時,因高處浮石脫落、工具從高處跌落、物體拋擲等均可造成物體打擊。

(4)在空壓機、風鑽、破碎機、絞車、傳送帶等傳動機械的外露部分,如齒輪、傳動軸、鏈條、覆帶沒裝防護裝置,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夾擊、碰撞、剪下、捲入、絞、碾、割、刺等機械傷害。

(5)車輛駕駛員違規操作,作業人員違規進入運輸作業範圍內可能發生車輛傷害。

(6)露天採場邊坡開挖後,破壞了巖體內部初始應力平衡,在次生壓力場作用下壓力重平衡引起大規模位移的滑坡,它是採場坍塌的一種形式。

(7)空壓機儲罐屬壓力容器,如發生超壓、使用不當、焊接裂紋、腐蝕破壞等可能發生容器爆炸。

(8)礦區用電場所,如變壓器、配電房、電動空壓機、破碎機、辦公室可能發生觸電。

(9)爆礦後立即進入採場,可能因炮煙造成中毒和窒息。

(10)礦區的空壓機、破碎機等用電裝置、配電間、變壓器、辦公室等可能發生火災。

4.2可能導致的危險和危害在採場的主要危險、危害性中,坍塌、火藥爆炸、容器爆炸可能造成裝置設施、建築物的破壞和人員傷亡,甚至可能造成群死群傷;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觸電、中毒和窒息、火災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火災還可能造成裝置設施、建築物的損壞,甚至可能引發森林大火。

5、應急分級和求援操作程式

5.1應急狀態下的應對辦法

5.1.1預警(未造成人員傷害或裝置財產損失的區域性坍塌、爆炸等)火藥

a)值班人員(或現場人員)應立即向採石場應急總指揮報告現場狀態,提出救援意見,請求有關工程技術人員來現場分析原因等

b)同時指令現場操作人員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離現場至安全地帶,清點人數。

c)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

5.1.2現場應急(已造成個別人員受傷,財產遭受一定損失的事故)

a)值班人員(或現場人員)應立即向採石場應急總指揮報告現場狀況,提出救援意見,視情況請求公安、消防、醫療等救援。應急總指揮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履行職責。

b)現場人員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區域。

c)通知周邊單位、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d)組織人員進行警戒,非救援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區域。e)清點現場人員人數,搶救傷員,搜尋失蹤人員。f)根據實際情況,按應急總指揮的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5.1.3全體應急(大面積坍塌,造成多人受傷甚至死亡,人員下落不明,火勢難以控制,可能引發森林大火等)

a)值班人員(或現場人員)應立即向採石場應急總指揮報告現場狀況,提出救援意見,請求公安、消防、醫院等單位的救援或請求萍鄉市安全生產救援救護中心的救援。採石場應急總指揮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履行職責。

b)現場人員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區域。

c)通知周邊單位、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d)組織人員進行警戒,非救援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區域。單位清點現場人員人數,搶救傷員,搜尋失蹤人員。

e)組織人員滅火、救災工作。

f)按應急總指揮的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5.2應急救援操作程式表

5.3通訊聯絡方式單位或職務姓名電話採石場應急總指揮聯絡員區消防隊區公安局區急救中心萍鄉市安全生產救援救護中心鎮主管安全領導區主管安全領導市主管安全領導鎮安全產主管部門縣安全主管部門市安全主管部門

6、應急救援指揮系統和各成員的職責

6.1應急救援指揮系統總指揮:礦長聯絡員:安全員兼職救援救護隊

6.2指揮機構職責和組成

6.2.1指揮領導小組

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a)如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負責協調上級主管部門應急救援工作

b)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c)統一安排救援裝置、人員、物資、器材。

d)適時批准啟動救援預案和終止緊急狀態。

e)組織落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指揮部組成人員總指揮:副指揮:成員:

6.2.2應急救援小分隊職責

a)事故發生後,負責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維護事故發生區域內治安、交通秩序。

b)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制定救援方案,報指揮部審定後實施。

c)疏散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到安全地帶。

d)配合上級救援部門開展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工作。

e)承辦指揮部負責人及上級救援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6.3各成員職責

6.3.1總指揮緊急情況發生時,根據應急等級,下達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所屬單位和人員採取正確的救援措施,保證現場人員生命和設施、財產的安全,必要時指令關閉企業的重要部門,並立即向鄉鎮、縣、市主管領導和鄉、縣、市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報告。

6.3.2聯絡員及時與現場人員和其他單位指揮聯絡,及時向萍鄉市安全生產救援救護中心求援,及時傳達總指揮的救援指令,及時向總指揮彙報現場事態發展的狀況。

6.3.3應急救援小分隊指揮根據總指揮下達的應急救援指令,組織車輛和救援物資趕赴現場救援。

6.3.4司機負責車輛準備,運送員工和救援物資到現場。

6.3.5爆破器材保管人員按指令轉移爆破器材到安全區域,並負責看管。

6.3.6公安局有關人員現場指導救援、維持秩序。

6.3.7醫務急救人員負責備好急救藥品、器械、救治傷員。

6.3.8供電部門人員按救援指令切斷或接通有關線路的電源。

6.3.9其他人員做好準備工作,按指令進入救援現場。

7、事故應急救援

7.1應急行動

7.1.1最初應急反應當緊急情況發生時,值班人員(或現場人員)根據事故狀態,確定最初的應急級別(即預警、現場應急、全體應急)後,應立即報告應急主控中心,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

7.1.2全體應急反應事故應急一旦定級或升級時,採石場應急總指揮應立即向鄉、縣、市領導、鄉、縣、市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報告,並向萍鄉市安全生產救援救護中心求援。

7.2應急能力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應急總指揮可隨時調動所需要人員、車輛和救援物資。現場配備了滅火器只,汽車輛。

7.3防護行動當事故處於預警狀態時,應在保證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相應的救援措施。當事故處於現場應急或全體應急時,首先應組織現場人員立即撤離到安全區域,同時通知周邊單位人員也撤離到安全區域,並組織人員對事故現場封鎖,防止其他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8、其他事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8.1有關說明(要求)本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和程式應作為採石場安全教育的內容之一,使相關單位和人員能熟悉整個程式並掌握其要領。

8.2培訓和演練企業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規模較大的演練,要將遠離危險源和危險設施的人員,如高階應急管理人員和安監部門的管理人員一同邀請作為觀察員監督整個演練過程。預案在演習過程中,企業一定要讓熟悉危險設施的操作工和相關的管理人員共同參與。

8.3恢復現場在演練結束後,演習人員應在現場指揮的統一排程下,對現場進行恢復。

8.4總結演練後,採石場應對整個預案進行核對和檢查,對演習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將解決方案修訂於預案中,並及時通知所有與事故應急預案有關的單位和人員,下次演習時按修訂預案進行。

9、預防事故的措施

事故的防範措施包括組織防範措施、技術防範措施、管理防範措施按與其相關的規定、規範、標準執行。

10、事故的處置

事故的處置包括處置方案,處置程式由上一級應急方案或由專業人員及隊伍執行。

11、工程搶險、搶修

由採石場指揮人員根據搶險、搶修工程量大、小和危害程度決定由本單位獨立完成或請求由萍鄉市安全生產救援救護中心組織,本單位積極配合進行。

12、現場醫療救護

由專業醫療機構負責實施,本單位積極配合。

13、緊急安全疏散

發生重大事故,可能對外人群(包括居民或相鄰單位人員)安全時,指揮部應立即和當地有關部門聯絡,引導外人群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疏散的方向、距離和集中地點,根據不同事故做出具體規定。

最新突發大型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2

為積極應對範圍內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維穩處突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據*綜治委關於加強維穩工作的精神,結合實際,現制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一、維穩處突工作基本任務,應急防範重點區域:

基本任務:

1、預案體現維護穩定,消除隱患的原則;

2、第一時間上報有關部門和上級領導,疏散現場無關人員,維護事發現場秩序,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迅速控制事態,防止事件擴延。

4、協助上級組織和有關部門開展維穩處突應急救援和平息工作。

應急防範重點區域:

管理範圍內的發生突發事件的平息和穩定維護;

二、維穩處突應急組織機構,應急隊伍及職責:

(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維穩處突應急隊伍及職責:

維穩處突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維護秩序、警戒保衛、人員疏散、善後處理、事故調查五個小組,各小組在社群維穩處突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突工作。

1、維護秩序小組:

組長:

職責:根據事件類別,由總指揮按照事件主管職能原則指揮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維護現場秩序的指揮任務。

2、警戒保衛小組:

組長:)聯絡電話:

職責: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維護現場秩序,反饋現場資訊,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如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後報告。

3、人員疏散小組:(由辦公室成員組成)

組長:聯絡電話:

職責:負責事件現場的治安管理和人員疏導工作;組織營救遇難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根據現場情況,設定警戒區,嚴格控制出入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善後處理小組:【維穩預案】

組長:

職責:根據事件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啟動應急預案,負責善後工作的實施、處理,協助上級,開展對傷亡人員處置和身份確定,積極聯絡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關的接待和安撫工作,並及時向*黨委報告善後處理情況。

5、事件調查組

組長:

上級開展對事件的調查工作。

三、維穩處突的準備和快速反應方案

1、事故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後,立即將發生突發事件的情況,嚮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告(同時向110、119、120緊急報警)。

事件報告的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事件發生時間、地點、聯絡電話、報告人。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發生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維穩處突的有關事宜。

注:突發事件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總指揮部統一管理,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2、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發布啟動應急預案程式後,各應急小組,按照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的佈置,立即組織行動,進入緊急狀態。在第一時間進入事件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負責事件現場的保護。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立即趕往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確定現場工作區域、重點保護區、優先行動等。

3、事件發生後,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件擴大。在向110、119、120緊急報警和上級部門報告的同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4、應急現場處理和善後工作在應急工作結束後,由事件現場總指揮宣佈撤點撤離。相關人員清理現場,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按照事件調查程式,協助上級組織展開事件調查工作。

四、應急設施、裝置、器材和其他物資保障:

×辦公室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領導、幹部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與*值班室保持聯絡。

五、應急救援工作請示、報告制度:

1、事件發生後,應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領導、行業領導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2、發生事件後應當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件擴大。

3、在事件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件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提供有關情況資料的,由有關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1、本預案是處理突發暴力事件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中,總指揮部應根據不同情況具體處置。

2、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突發事件的意識和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3、適時對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完善。

4、在搶險救災中,需緊急呼叫的物資、裝置、人員和可用場地、任何人都不得阻欄或拒絕。因玩忽職守,而延誤時機,造成事件進一步擴大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事件發生後,黨政一把手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總指揮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和善後工作。

6、在事件搶救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件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7、本預案應嚴格按照各自責任履行職責,凡在事件救援中有失職、瀆職行為或者因領導不力造成擴大損失的,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關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新突發大型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為有效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和事故發生後,立足於儘量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並且在第一時間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投入搶險救助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教育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包括學校集會、大型集體活動,春秋遊、慶典紀念、文藝演出、運動會等。

三、組織領導

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學校應組織、指揮、排程現場的搶險救助工作並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學校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主動參與組織搶險救助工作。

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

1、各班主任為本班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年級主任為本年級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班主任不得離開本班學生,隨時掌握本班級學生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級學生的疏散和控制,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2、活動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排程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政教處和總務處人員不得擅自脫離崗位。發生事故,及時各就各位,負責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3、脫離現場後,各班主任、年級主任迅速組織好本班本年級學生,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學生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四、學生大型集體活動安全應對措施

1、學校組織大型活動必須將申請和安全應急預案上報教辦審批,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如果舉行大型的室內活動,要嚴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準備。

2、《安全預案》包括活動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負責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動的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

4、負責人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體育活動前,由體育教師講活動前的注意事項,大型體育活動前,要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並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7、凡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教辦審批。

五、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辦法

1、安排人員負責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學到的安全知識進行自救。

3、及時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時向領導報告事件情況以及向上級報告。

5、最後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

6、學校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現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負責與事故現場指揮人員和教育局、市政府及衛生、公安等部門保持聯絡。

7、組織事故損失、人員傷亡情況調查;評價、瞭解、彙總應急工作出動的救護人數,搶救傷員等情況。

8、發生事故,要組織人力及時搶救受困和受傷師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及時將事故上報主管領導。

9、視情況報110、120請求援助。並拉好警戒線保護好事故現場。

10、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六、事故報告、處置聯絡電話校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