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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精選10篇)

欄目: 應急預案 / 釋出於: / 人氣:1.55W

學校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

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重大。為提高住宿學生安全意識,確保宿舍內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發生後的損失,按照上級要求,結合後勤實際,制定此預案。

學校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精選10篇)

一、適用範圍

在學生宿舍內發生的突發性安全事故,經領導小組批准,啟動本預案。

二、成立組織機構:

三、宿舍安全教育與管理

1、教育學生不在樓梯上追逐打鬧,不從宿舍窗戶向外探身張望,不向窗外拋扔東西。

2、宿舍管理員24小時值班,保證在應急狀態下安全疏散口的暢通;認真落實學生宿舍晚值班、查鋪制度,並做好每天的記錄。

3、宿舍管理員結合有關人員定時在宿舍內檢查各種設施;收繳學生宿舍內的各種鈍、銳器。

四、各種應急情況預案

(一)火災的預防和教育:

1、在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包括點蠟燭、燒電爐、燒酒精爐、液化氣灶等。

2、在宿舍內嚴禁抽菸、嚴禁焚燒紙屑、雜物、燃放煙花爆竹。

3、在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不準使用電爐或熱得快燒水、做飯,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

4、在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5、學生要養成安全用電。習慣、愛護、保護好用電設施和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啟關、移動消防器材,嚴禁破壞消防設施,杜絕消防隱患;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後勤指派專人定期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應急狀態下的使用和水路暢通。

7、因違章用電、用火釀成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8、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並開通安全通道緊急疏散,及時將學生轉移至安全地段。

9、不準學生參與救火;後勤管理人員可利用一切裝置滅火,及時報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10、火災發生後的處理,參照《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災處置預案》。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

(二)住宿學生急性生病處理預案

1、宿舍管理員隨時對學生密切觀察,發現學生有異常狀況時(如臉色蒼白、噁心嘔吐、肚疼等),應仔細詢問,查明原因,並建議學生到醫院接受治療;學生到醫院應有相關人員陪同(寢室同學、管理員),同時通知其家長或班主任老師。

2、若學生出現嚴重情況(如暈厥、腹瀉不止、大出血、內出血、骨折等),值班管理員應立即與學校班主任或學生家長聯絡,同時將患病學生送往就近醫院。若不能由後勤人員護送,應立即撥打120(至少三次),發生費用由後勤先行墊付。

3、在將患病學生送往醫院的同時等待學生班主任或家長的到來。

4、後勤行政人員在到達出事現場後應立即參與解決問題。

5、若存在意外情況,需通知警方;在警方到達後,後勤管理人員應積極配合警方解決問題

(三)被盜案件處置預案

1、處置事件的組織人員案件涉及的部門負責人、後勤安全保衛負責人、後勤值班人員、學校分管領導等有關人員

2、報警程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公司分管領導報告或向學校的有關科室報告;

(2)報告案件涉及的部門負責人;

(3)根據案情大小再報告分管領導和校長;

(4)經校領導同意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報後,後勤和學校負責安全的領導和保衛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校外滋事人員處置預案

1、學校門衛要加強對入校人員的盤查、登記工作,防止不法人員入校給師生帶來安全隱患。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出校。

2、宿舍周圍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凶、行竊、鬥毆,立即向學校保衛科報告,為防不測,並同時撥打“110”報警,現場後勤工作人員要設法與犯罪分子周旋,穩定當事人雙方的情緒,爭取救援時間。報警時,一是要講清發案的地點、現場人數、危及生命安全的施暴工具(如:刀、槍、炸藥)等基本情況;二是要注意迴避犯罪分子,防止激怒罪犯;三是要早報警,儘量減少損失。

3、保衛科在接警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群眾,組織救援工作,並立即通知應急救援領導組成員。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學校應將組織事故現場師生安全疏散和搶救受傷人員生命擺在第一位,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五)陪讀房電氣火災緊急事件管理預案和教育:

1、在陪讀房間不允許使用液化氣,一律使用電飯鍋和電磁灶。

2、對私自使用液化氣做飯的,管理員要及時制止,制止不了,上報公司,退費搬出學生公寓。

3、使用電器做飯住戶平時加強用電知識的宣傳,出門必須檢查電器是否處於關閉狀態。

4、陪讀家長要養成安全用電習慣,愛護保護好用電設施和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啟關、移動消防器材,嚴禁破壞消防設施,杜絕消防隱患;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後勤指派專人定期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應急狀態下的使用和水路暢通。

5、因違章用電、用火釀成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6、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並開通安全通道緊急疏散,及時將學生和轉移至安全地段。

7、不準學生參與救火;是電起火的立即切斷房間外的斷路器或樓層的斷路器,是液化氣管道外起火的要關閉氣罐閥門用潮溼的被子覆蓋,小面積的火可啟用滅火器、大面積的火可啟用消防栓水袋水槍澆滅,樓層管理人員和陪讀家長可利用一切裝置滅火,及時報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8、火災發生後的處理,參照《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災處置預案》。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

學校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

一、編制目的、依據

為更加及時、有效地防控和應對可能發生的校內各類流行性傳染疾病,保證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規定,特修訂本應急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有效防控和應對校內可能發生的各類流行性、傳染性疾病的發生。

三、工作原則

防控流行性、傳染性疾病在校內擴散,嚴格控制傳染源。

四、組織機構體系及職責

1、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傳染病防控應急預案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分管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學生處、教務處、保衛處、宣傳部、後勤產業處、計財處、各二級學院及事發涉及部門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置辦公室,設在學校辦公室。

2、職責分工:

疫情報告責任人為學校公共衛生科負責人和辦公室負責人。

辦公室:負責做好傳染病防控綜合協調和監督工作,按規定和要求及時上報動態資訊;根據實際協調落實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負責應急情況下車輛保障;負責應急工作進展和處理情況的彙總,實時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學生處:負責協調督促各二級學院對學生中的疑似傳染病患者或傳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篩查,要求和指導學生對自身健康狀況進行密切觀察,一旦出現可疑症狀及時進行登記、檢測與排查,實行跟蹤觀察;對確診傳染病病例嚴格按照傳染病處理原則執行;指導各二級學院做好學生思想穩定工作。

教務處:負責學校正常教學工作的保障,做好上課教室等教學場所消毒與通風情況的檢查;負責因病(事)和其他缺課學生的。統計與反饋工作,督促指導二級學院做好病缺課學生的登記與跟蹤管理工作;根據縣級及以上疾病防治機構或定點醫療機構的休復學診斷證明,落實做好病例學生的休學和復學管理工作。

保衛處:負責嚴格學校門衛管理,加強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掌握校內各類人員流動情況;對疫區範圍進行嚴密佈控,疫情期間限制或停止集會等人群聚集活動;保持與轄區公安部門的聯絡和溝通,必要時採取相應措施,保護學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宣傳部:負責校內外各種輿情關注、跟蹤和監控,如校園網、論壇、微博、微信、宣傳欄等媒體或媒介資訊,及時進行輿論正確引導;做好校內外宣傳及各類媒體的接待工作等。具體參見學校《突發事件對外新聞媒介聯絡接待應急工作預案(試行)》相關規定。

計財處:負責落實傳染病防控專項資金的保障等工作。

二級學院:負責建立考勤監測制度,對缺勤的師生員工進行登記,查明缺勤原因,特別是因病缺課的學生,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關心愛護學生健康,具體配合衛生醫療部門落實做好涉病學生防控知識教育、治療、轉診等工作,並做好確診病例的登記、管理和跟蹤隨訪工作,隨時保持與學生及家長的溝通聯絡,視情做好家長接待工作。

加強晨檢及因病缺課學生的追蹤工作,密切關注與確診病例同班級、同宿舍學生等密切接觸者的健康狀況,落實做好日報告工作;具體落實做好學生休復學工作,對經醫療衛生機構診斷不具傳染性、不需休學的病例,各二級學院做好督促學生按時服藥,並定期到醫療機構進行隨訪複查;落實做好本學院教職工有疑似傳染病症狀者或有傳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觸者的相關防控工作;做好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和學生保險等相關工作。

其他部門和單位: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和二級學院做好傳染病防治工作。

五、應急響應

1、事件報告及資訊釋出

遇有校內發生傳染性疾病,有關當事人必須在發現疾病的30分鐘內向事發涉及部門領導通報,事發涉及部門領導必須在發現疾病的60分鐘內通報學校辦公室、學生處、保衛處、學校分管領導,學校應在接到事發涉及部門領導通報後馬上啟動預案,立即開展各項工作。責任疫情報告人必須在發現疾病的2小時內向市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發二級學院應根據學校統一部署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絡通報;要完善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網路,保證24小時資訊暢通;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2、應急處置

根據職責分工,在市衛生行政部門和疾控中心的指導下,相互配合,措施有力,及時有效地做好各項防控工作。具體包括:對校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場所、物品及生活垃圾等實施隔離消毒處理;對患者提供基本救護的同時做好隔離、防護、轉院等工作;對疫區範圍嚴密佈控,嚴格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掌握校內各類人員流動情況;各二級學院及各部門對學生及教職工的發熱等情況進行登記、檢測與排查;限制或停止集會等人群聚集活動;根據疫情需要做好校園內宣傳工作及各類媒體接待報道工作等。

3、應急結束

學校傳染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上級主管部門撤除隔離監控指示後,撤銷校園內監控,對隔離區域進行消毒處理;把疫情發生經過進行總結並以書面形式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4、後期處理

根據考勤監測制度,繼續對缺勤的師生員工進行登記,堅持學生因病缺課登記制度,查明缺勤原因,發現問題及時與主管部門聯絡;對患病師生實行跟蹤觀察。

六、應急保障

落實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做好防護用品等傳染病防治物資供應和保障,隨時做好應急準備。

七、附則

本預案由學校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根據形勢發展變化和上級有關要求,及時修訂和完善本預案。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檔案同時廢止。

學校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為了維護我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保護學校集體財產和全體師生的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二、治安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老師

三、防範措施:

1、定期檢查治保工作,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堵塞漏洞。

2、對本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要做好齊抓共管,各負其職,各功能室器材由相關老師負責,每天巡查一次,因失職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責任。

3、教師下班後及時關門,辦公桌抽屜中禁止存放現金。

4、各課室多媒體教學器材由任課教師負責,要嚴加管理,搞好防範,防止被盜竊。

5、出納人員要及時將現金存入銀行,不得將大量現金存放在校內和家中。

6、加強門衛管理,對學校的大門、教學樓各教室、功能室在放學後及時上鎖,並且打上二道防盜系統,加強防範。

四、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以下幾種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及保安要快速反應,及時按預案處理:

(1)對出現有擾亂教學秩序,破壞學校公物的一切違法違紀行為,所有領導、男教師和門衛進入事件現場,要堅決制止違法亂紀行為並報警。

(2)學生帶凶器進入校園,由發現事件人立即收繳,並做好控制工作,將學生帶到教導處進行處理教育。

(3)發生偷盜事件,由門衛或值夜教師第一時間告知校長或其它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成員需在最短時間內趕回學校處理情況。如果情況緊急,可致電派出所協助,並保護好作案現場。

(4)對歹徒持凶器闖入校園行凶,應持械全力圍賭,全體男教師協助制服歹徒,扭送公安機關。由第一發現的老師負責報案,領導小組成員及時向上級機關彙報。

(5)若期間發生學生受傷,由兩位老師立即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情節嚴重得報120急救,由班主任負責通知學生家長。

學校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4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落實此項工作,學校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由兼任主任。

由辦公室成立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

第一分隊:分管領導,x擔任分隊長。隊員、立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二分隊:分管領導,x擔任分隊長。隊員、凌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三分隊:分管領導,x擔任分隊長。隊員、鴻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四分隊:分管領導,現代教育技術中心x擔任分隊長。隊員:電教室全體成員

第五分隊:分管領導,實驗室x擔任分隊長。隊員:實驗室、圖書閱覽室全體成員

第六分隊:分管領導,宿舍樓x擔任分隊長。隊員:全體寢室管理員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項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各處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職,積極配合,作好學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處負責各小分隊日常開展的安全活動;負責全面安全的宣傳工作;監督學校的安全工作的實施。

3、總務處檢查學校的各個安全隱患,負責購置、懸掛、使用消防器材,保證消防設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務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各應急小分隊具體任務如下:

1、立志樓樓梯,由第一應急分隊長負責;凌志樓樓梯,由第二應急分隊長負責;鴻志樓樓梯,由第三應急分隊長負責。凡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各班教室前後門不閉鎖,樓門必須敞開。各層樓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由各分隊隊員、任課教師協助分隊長組織師生進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大樓由第四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樓梯暢通。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上課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3、實驗室由第五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東西樓梯暢通。實驗室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實驗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4、學生寢室樓由第六分隊長負責,保證樓梯暢通,各層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學生安全疏散。

三、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啟動應急指揮系統,成立現場指揮部,初步擬定應急處置方案、措施。

2、指揮部發出緊急集合訊號,通電正常情況下用廣播系統發出疏散訊號,若斷電環整個校園鳴鑼示警。

3、聽到警報各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緊急集結到位,第一時間到達指定位置,實施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現場指揮,穩定事件現場人員的情緒。班中上課的教師儘快組織教室裡的學生按照指定的順序撤離教室,做到不慌張,不擁擠,不叫喊。

4、緊急疏散時樓梯分配:東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東頭樓梯,西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西頭樓梯。疏散順序:按一樓、二樓、三樓、四樓、五樓的順序進行。

5、疏散地點以學校操場中心為集結點,體育組全體教師組織所有撤出學生迅速在操場集合,集合順序按照升國旗隊伍排列

四、其它事項

1、各級人員必須切實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嚴禁在上課期間關閉樓梯鐵門以及各班前後門鎖,嚴禁在樓梯通道內堆放雜物,阻塞通道。

3、加強用火用電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4、對在突發事件中行動遲緩、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本預案由桃源縣昌文中學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學校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5

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結合實際,特制定飲食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預防措施:

1.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辦事,餐廳工作人員按時進行健康查體,無健康合格證的嚴禁上崗。

2.與工作人員簽訂飲食衛生責任書,並與工資掛鉤。

3.定期組織食堂員工學習食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檔案。

4.建立每日對食堂衛生的檢查與記錄。

5.建立學校食物中毒報告與通報制度。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集體腹痛、腹瀉、噁心、嘔吐等)時,應迅速送學校衛生室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醫治。

2.迅速向教體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建立食物試嘗制度,做好所有食物食品留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學校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6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學生中出現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切實保障全校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應對各類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學校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或影響學校乃至社會穩定的緊急事件。

1、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機理和發生過程,學生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一些型別: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遊行)事件。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4)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5)學生髮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7)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9)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0)學生心理疾病事件。

(11)學生髮生校舍安全及自然災害事件。

(12)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

2、根據突發事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學生突發事件一般分為四級,從高到低劃分標準如下:

I級(特別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件。

(1)事件影響惡劣,社會高度關注,新聞媒體和網路普遍報道和傳播,師生情緒出現連鎖反應。

(2)校內聚集事件失控,並未經批准走出校門進行大規模遊行、集會、絕食、靜坐、請願等行為,引發不同地區連鎖反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3)聚集人員對抗性特徵突出,發生大規模違法犯罪行為。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大量人員參與的,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衝突、械鬥等群體性的事件。

(5)校內發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重大刑事案件。

(6)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甚至癱瘓,師生反應十分強烈。

(7)事件政治影響惡劣,威脅國家安全,影響國家國際形象,破壞民族安定團結等。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特別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級(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事件。

(1)師生手機簡訊、校園網上出現大範圍串聯、煽動和蠱惑資訊,校內聚集規模迅速擴大並出現多校串聯聚集趨勢。

(2)事件的社會影響大,社會關注程度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路普遍反應。

(3)發生在學校內的人數眾多的,或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的衝突、械鬥等群體性的事件。

(4)校內發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刑事案件。

(5)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存在明顯過激行為,師生反應強烈。

(6)學校出現涉及境內外宗教組織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動,或因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嚴重影響民族團結的群體性的事件。

(7)學校已經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連鎖反應,或造成了較嚴重的危害和損失,事態仍可能進一步擴大和升級的群體性的事件。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I級(較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事件。

(1)單個突發事件形成群體性反應,存在過激行為,事態有擴大趨勢,可能引發連鎖反應。

(2)事件造成社會影響較大,社會關注程度較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路反應。

(3)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廣泛關注,師生中出現明顯過激言論,網上出現串聯和煽動性資訊。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多人群體性的事件。

(5)事件對學校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產生一定影響。

(6)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較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V級(一般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事件。

(1)事件處於單個事件狀態,可能出現連鎖反應並引起聚集,群體性的事件呈萌芽狀態,社會影響和關注程度不高。

(2)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關注,師生中出現少數過激的言論和行為,出現影響校園穩定的苗頭性資訊。

(3)事件處於可控範圍,師生情緒平穩,學校秩序正常。

(4)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一般事件對待的事件。

對一些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資訊報送和分級處理,不受上述標準限制。要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動態調整事件級別,不斷調整應急措施和方案,加大應急處置力度,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學生突發事件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各學院領導對本學院學生安全負主管責任,輔導員對所帶學生安全負直接責任,切實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做好學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科學規範、依法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

4、把握主動,正確引導。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增強工作預見性和主動性,及時、準確、客觀釋出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等權威資訊,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二、組織體系

(一)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學校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和分管安全保衛的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因校舍安全、自然災害、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涉及學生安全時,分管後勤工作的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辦公室、宣傳部、保衛部(處)、學生工作部(處)、教務處、財務處、研究生教育與學科建設辦公室、後勤管理處·後勤服務總公司、團委、校醫院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法律顧問、各學院黨總支書記和院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學生工作部(處)部(處)長任主任,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負責對學生安全穩定工作和應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組織和領導,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工作精神。

2、負責統一決策、組織、協調、指揮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指導有關工作。

3、負責組織領導和現場指揮處置發生的III級以上學生突發事件。相關重大事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

(二)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

在學校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各學院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組長由學院黨總支書記、學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書記、副院長擔任,成員由相關人員組成。

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做好本單位的各項學生安全穩定工作。

2、負責收集資訊,對一般問題做好教育、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發現重大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報告,並作好第一時間現場處置。

3、對本單位發生的一般學生突發事件及時組織,妥善處理。對本單位發生的III級及以上學生突發事件,按預案立即啟動由本學院、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等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開展具體處置工作。

三、應急處置

(一)資訊報告

1、學院一級。學生髮生突發事件後,知情人(學生資訊員)應立即向輔導員報告,輔導員應第一時間向分管院領導報告,再由分管院領導向學院處置小組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2、學校一級。學生髮生突發事件後,學生所在學院應第一時間電話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2小時以內電子版文稿經保衛處初核後書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同時向主管校領導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3、上級主管部門一級。學生髮生突發事件後,學校辦公室依據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初核的資訊進行核查把關並報校領導批准,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根據事態的進展,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資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資訊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二)資訊釋出

1、釋出職責。突發事件有關資訊釋出由黨委宣傳部牽頭負責,由學校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釋出資訊。

2、釋出程式。負責事件處置的有關單位及時、準確、客觀地將有關突發事件事態和應急處置工作的資訊報送至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黨委宣傳部,黨委宣傳部立即組織新聞通稿對外發布。根據事件的性質、等級,宣傳部要主動了解、跟蹤和掌握實際情況,較大及以上事件發生第一時間釋出簡要資訊,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相關應對措施等權威資訊,並根據事態發展和事件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後續釋出工作,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謠言、傳言,要迅速公開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

3、釋出方式。新聞釋出方式主要有:校園網主頁、學校官方微博、微信平臺釋出新聞通稿,舉行新聞釋出會,組織媒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授權新聞單位釋出等。

4、釋出原則。堅持正確導向,積極引導輿論,掌握主導權,維護校園穩定;堅持公開透明,開放有序,尊重師生知情權,滿足人們瞭解突發事件真相和處置情況的資訊需求;依法開展突發事件新聞報道,促進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

5、輿情研判。黨委宣傳部要組織專人負責突發事件輿情資訊收集報送,要密切關注社會輿情,跟蹤網際網路動態,及時彙報反映。

(三)各類學生突發事件處置程式

以下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後涉及現場處置的,發生突發事件學生所在學院黨總支書記、分管副書記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等相關部門有關領導獲悉資訊後應迅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時間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1)發生學生自殺、自殘、自虐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向110或120報警,並迅速實施救治;同時及時將情況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當事人所在學院報告。

(2)當事人所在學院和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工作人員獲悉情況後,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醫院救治,保衛處並及時將情況報告給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適時將情況通知給學生家長,協商後續處理工作,並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和所在單位開展調查,必要時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偵破工作。

(5)對自殺未遂的當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狀況穩定後,根據醫療部門意見,由所在學院配合其家長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相關手續,並負責將其送至醫院或家中修養治療,不得讓當事人繼續滯留學校,以免影響其心理康復或再次發生意外。

(6)對當事人周圍的同學,尤其是同寢室的人員,相關學院應採取積極有效的安撫措施,避免產生其他方面的心理危機。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遊行)事件。

(1)發生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遊行)事件,知情者應立即通知學生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學生輔導員、學院領導、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部門人員(罷課事件為教務處、罷餐事件為後勤集團、集會遊行為學校辦公室,其他事件根據事件性質確定所涉及部門)應在30分鐘內到達事發現場,瞭解事件情況,控制事態,防止事態惡化和對其他學生造成不良影響,學生工作部(處)並將情況及時上報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相關部門和學院應迅速採取個別談心、小型會議等多種方式為滋事者提供信訪渠道,瞭解、掌握問題癥結,依據校紀校規對問題的合理部分給予解決答覆或上報研究解決,對聚眾滋事行為提出嚴厲批評,對聚眾滋事的組織者給予相應的處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穩定學校正常秩序。

(3)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要堅持實事求是和為學生服務的原則,綜合各方情況,區分不同性質,全面、徹底解決問題,不留後患;對事態嚴重、影響惡劣的聚眾滋事事件,要在處理解決的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1)發現學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向輔導員和有關學院分管副書記報告。

(2)輔導員或有關負責人獲悉情況後,應迅速組織查詢,努力查明去向;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發現學生去向不明的12小時內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

(3)在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應在2個小時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協助學院通過多種形式、各種途徑幫助尋找,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備案,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的指示,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4)經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同意,相關學院負責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協調有關部門和相關學院處理失蹤學生的善後事宜。

4、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1)發生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應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相關學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相關學院學生輔導員和所在學院分管領導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

(2)案發現場人員應發揚見義勇為精神和救死扶傷精神,積極採取措施救助受害者,及時幫助送往醫院。

(3)有關人員到達現場後先設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態惡化,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學院相關人員將參與打架的學生帶離現場,疏散參與圍觀學生。

(4)保衛人員、案發現場人員和受害者應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

(5)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要及時、全面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情況。有關部門責任人應在當天組織和參與調查處理工作,不可延誤時間,並於7個工作日內將情況調查清楚,向學校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6)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開協調會議,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廣泛收集資訊,分析事件性質,做好受害學生救治和事件處理工作。

(7)受害者所在學院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負責通知學生家長和親屬,並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生髮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1)校園內發生與學生有關的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學校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報告。

(2)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有關學院接到報告後,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

(3)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立即向校領導小組報告,要堅持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保衛力量進行妥善處置,避免造成受害當事人和其他人員的更大傷害,同時組織人員疏離,維持秩序。

(4)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後要以公安人員為主,配合公安人員處置。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1)學生髮生重大失竊案件,應在第一時間向保衛部(處)或撥打110報案,同時將情況報告給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組織保護現場。

(3)保衛部(處)在接到學生或老師的報案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勘查;同時除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外,還應在2小時內將情況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4)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現場勘察和事件的調查工作。

7、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1)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輔導員或其他人員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撥打110報警,並向學院分管領導彙報,同時趕赴現場進行營救或瞭解情況。

(2)所在學院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並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所在學院應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對受傷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並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

(3)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展開營救工作。

(4)所在學院應做好受害者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有關情況,領導小組成員應適時介入工作。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1)學生宿舍發現火情後,應立即開展滅火,並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公寓管理科、後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報告。

(2)公寓管理科、後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達現場進行滅火;同時立即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開啟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學校保衛部(處)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4)保衛部(處)、後勤服務處應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搶險滅火工作。

9、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應立即撥打120、110,並迅速進行救治,同時報告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向學院領導報告,學院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應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4)輔導員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通知學生家長,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情緒。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報告當地有關部門,並由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配合衛生、公安等部門做好現場取樣、偵破等工作。

10、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參照以上預案處理。

四、事後恢復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要及時做好事後恢復工作,恢復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一)善後處置

1、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組織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2、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學校根據司法機關對事件的認定結果,根據相應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級妥善處理後續事宜。

(二)調查評估

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特點,相關學院和部門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對突發事件的損失進行評估。

五、應急保障

學校設立學校突發事件專項應急經費,納入學校年度財務預算,保障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六、表彰獎勵

對在預防、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責任追究

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知情報告是全校師生的責任和義務,對在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於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後果,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本預案是學校處理學生突發事件的主要依據。學校一旦發生學生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投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二)學校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學校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7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有效地制止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維護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小組

1、組長:校長

2、成員:保安組、校園管理組、保衛科

二、任務分工

保安組:制止、制服在學校大門發生的侵害學生事件。

校園管理組:負責處理校園內侵害學生的事件。

保衛科:制止、制服在校園內發生的`侵害學生事件。

三、工作內容

1、保安組要嚴把學校大門第一關。

2、若發現有可疑人員在校門口聚集時,要及時勸走、驅散。

3、若來人來訪未經允許強行闖入,門衛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師及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4、若遇不法分子強行闖校門時,保安員及校園管理組成員要及時制止、制服;按響報警器、通知政教處和學校領導,撥打(110)報警。

5、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凶、行竊、鬥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6、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7、若在校園內學生受到不法分子傷害時,校園管理組成員迅速到達出事現場制止事態發展,並報警和保護現常通知值班領導、教師要迅速到達出事現常學生受傷較重時要先撥打(120)急救電話或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

8、若發生打群架、劫持人質、犯罪案件時要及時撥打(110)報警。逐級上報,協助公安機關了解加害人情況和被害人情況。

9、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學校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8

為了進一步加大學校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防範教育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範應急預案:

一、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嚴禁學生將火柴、打火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學校。

②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③組織全體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④組織學生進行自護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緊急狀態時切斷電源、燃氣源等演練。

⑤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並做到及時更新。

2、應急預案

①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有效撲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師生從最安全的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一、第二條款同時,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必要時撥打120電話。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並上報。

二、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對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並進行用電安全防範知識競賽。

②定期檢測校內所有用電器、電線、觸電保護器,是否正常。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在案發的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三、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定期對食堂人員進行體檢,定期請有關人員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不吃生水、不吃生冷變質食物,不在小攤上買零食,以防食物中毒。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④做好學生中餐的管理工作,重視中餐的質量與營養。

2、應急預案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情節嚴重的,立即送往醫院診療並告知家長。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立即送往醫院,同時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③學校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學校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9

學校突發治安事件應急預案,是應對校外人員對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滋擾突發事件,控制事件發展,降低事故損失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防範機制,落實防範責任

學校建立以副校長為組長的處置突發治安事件工作小組,構建學校防範網路,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二、事件預防

1、建立嚴格的門衛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2、學校聘請的保安應接受專門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加責任意識。

3、來人來訪必需查驗登記,執行好登記制度。

4、學校報警、監控裝置應時刻處於正常執行狀態。

5、學生進校後一般不得中途離校,確有需要,應出具出門證明。

6、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校。

7、如發現不良分子襲擾,應立即制止、制服,並撥打“110”報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盡力穩住局勢,迅速疏散師生,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報案。

9、加強平時的平安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救護演練。

三、事件應急處置程式

若外來人員強行闖入學校,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並應盡力將其驅逐。對不聽勸拒者或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凶等暴力侵害時,迅速與校領導取得聯絡並拉響警報鈴,同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式:

1、學校領導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指揮護校隊立即趕到出事地點,應首先採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和時控制事態、維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察取證提供方便。同時,平安專幹組織教師安撫維護好學生,作好疏散撤離準備,並視實際情況將學生緊急疏散撤離至平安區域。同時,學校應和時向教育局報告情況。

3、總務處負責聯絡職工醫院,請求“120”支援。一名學校領導帶領總務後勤人員負責勸散圍觀群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一名值日教師佩帶標誌,負責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車輛。

4、校醫老師對受傷師生和時緊急止血、初步救治、護理。

5、一名學校領導帶領政教處或教導處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學校宿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0

滋擾校園治安事件預案,是應對校外人員對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滋擾突發事件,控制事件發展,降低事故損失的有效措施。

一、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各科室主任

組員:全體教職工

二、滋擾校園治安的應對措施:

1、嚴格執行值班制度,門衛人員要24小時在崗,不準擅離崗位,按時值班並做好出入登記,妥善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問題。

2、外來人未經允許強行闖入,門衛不得放行,主動向其宣傳學校政策,勸其停止違法活動,不能擾亂校園的正常教學秩序和治安,勸其立即離校。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周領導,及早將闖入者查清逐出學校。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凶、行竊、鬥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事件發生,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三、職責

1、學校門崗為滋擾校園治安事件第一責任人。

2、門崗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門衛制度,按照制度辦事。

3、發生滋擾校園治安時,要嚴把大門,保持好和校園內部指揮領導的聯絡,做好配合。

四、事故報告、處置聯絡電話

管理中心電話:

人民醫院:120

派出所:110

消防中隊: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