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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汙水處理廠改造方案(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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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汙水處理廠改造方案 篇1

今年9月江蘇省建設廳對我廠20xx年度執行管理工作進行了現場考核,在本次考核中,我們城北汙水處理廠暴露了很多執行管理方面的問題,最終被專家組評定為不合格。檢查過後,我們依據《考核標準》10個方面進行了逐一排查落實,現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2023汙水處理廠改造方案(精選3篇)

1、汙水管理 我廠設計規模1萬立方米/日,20xx年實際處理水量111萬立方米(摺合 0.30 萬立方米/日),負荷率較低,實際進水水質遠遠高於設計進水水質,設施難以穩定達標,設施減排效率低下,針對這種情況,我們一直積極與開發區管委會、環保局等聯絡,要求保證進水水質,今後也會一如既往地與相關部門溝通。

2、汙泥管理 我廠汙泥由政府指定地點填埋,我廠承擔運輸費用,我廠汙泥處置較為規範。近期更是安排人員進行24小時不間斷脫泥。

3、生產執行管理 我廠存在問題:員工沒有上崗證、生產計劃不具體、工藝控制粗放等問題。針對以上存在問題,我們積極整改,在保障生產的前提下,準備分批送員工外出培訓學習以取得上崗證;生產計劃方面由於我廠進水水質極不穩定,只能制定一個大致的計劃;同時加大了對工藝的控制,指定專人負責工藝調控。經過一段時間的執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臺賬管理:雖有生產運行臺賬,但管理較差。建設廳檢查後我們已經自身存在的問題,對前期生產運行臺賬進行了整理,對今後的臺賬管理提出了嚴格的要求,裝置和線上儀表臺賬要求完整、規範。對化驗臺賬要求明細、可溯源。

5、汙水處理能耗及成本:由於我廠進水水質超標嚴重,再加上裝置選型等因素,造成我廠的能耗、成本過高,由於地方政府不能夠及時足額支付汙水處理費用,也影響了我廠的汙水處理設施正常執行。我們一方面向集團總公司申請資金,進行裝置保養維護、更新改造,一方面積極向政府索要拖欠水費。

6、水質與檢驗:我廠具備常規化驗專案的檢測能力,所有的化驗分析方法均採用國家或行業標準檢驗方法,但監測頻次不夠,為此我們加大了水質監測頻次,同時委託上級單位對我廠不能檢測專案進行監測。加大了化驗室的質量控制,同時籌措資金,進行儀器裝置的檢定校準。

7、裝置與儀表:我廠雖然在工藝流程中安裝了線上儀表,但由於水質腐蝕性太大,水費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儀器裝置的維護更新不到位。儀器裝置帶病工作,鏽蝕嚴重。針對以上問題我們在現有的條件下,保證重要裝置的正常執行,不影響生產,在資金到位的前提下,更換部分損壞儀器裝置。

8、安全管理:我廠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較差,應急預案的針對性不強,為此我們對全廠職工進行了安全培訓,加強了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通過排查消除了潛在的安全隱患,還購置了保險櫃用於存放劇毒物品,實行雙人雙鎖保管,避免造成惡性中毒事件。

9、廠容廠貌:檢查中發現問題構築物池面有漂浮物、出水不均勻。主要原因為園區內有多家化工排汙單位不經處理排出廢渣水、我廠進水水質嚴重超標導致我廠無法正常連續進水,從而影響了出水水質達標。我們加大人手對構築物內的漂浮物予以打撈,同時要求園區保證進水達標。

10、制度建設:我廠有一系列的操作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應該從細節和點滴入手,變粗放管理為精細化管理,注重企業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的業務操作能力。

我們將依據檢查中出現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加大執行管理工作,加大對技術人才的引進,加大對儀器裝置的維護、保養和更新,同時加強從業人員培訓,優化工藝控制方案,規範臺賬管理,安全處置汙泥,加大安全投入,強化制度建設,確保安全執行。

2023汙水處理廠改造方案 篇2

為進一步加快各鄉鎮汙水處理廠整改步伐,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指導,以促進汙染減排為目標,加快鄉鎮汙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步伐,因地制宜完善鄉鎮汙水處理廠執行條件,逐步提高鄉鎮汙水處理設施執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儘早發揮鄉鎮汙水處理廠的減排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目標任務

今年12月31日前,確保鄉鎮汙水處理廠運轉一批、試執行一批、管網建設動工一批。

三、具體安排

(一)監利縣新溝鎮、上車灣鎮汙水處理廠,洪湖市小港鎮、峰口鎮汙水處理廠等4個鄉鎮汙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已基本建成,儘快完善各項執行條件,確保年底前正式投運。

(二)監利縣毛市鎮、朱河鎮、福田寺鎮、汴河鎮汙水處理廠等4個汙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已初具規模,具備一定的收水能力。進一步加快各納汙支管網與主幹管的連線以及納汙主幹管與汙水處理廠的連線,加快完善執行條件,確保年底前具備試執行條件,20xx年初正式投運。

(三)沙市區岑河鎮,江陵縣普濟鎮、熊河鎮,監利縣汪橋鎮、棋盤鄉、柘木鄉、白螺鎮,洪湖市戴家場鎮、汊河鎮、萬全鎮、曹市鎮、瞿家灣鎮、沙口鎮、新灘鎮等14個鄉鎮汙水處理廠積極爭取和落實管網建設資金,年底前啟動配套管網建設;監利縣福田杜劉村,洪湖市萬全鎮全豐村、瞿家灣鎮月池村等3個鄉村汙水處理站年底前完成汙水管網的規劃編制和建設設計,積極爭取專項資金,儘快啟動配套管網建設。

四、工作措施

(一)細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進一步細化鄉鎮汙水處理廠執行實施方案,安排工作計劃和資金,制定管網建設時間表和鄉鎮汙水處理廠執行時間表。

(二)完善執行條件。加強汙水收集管網建設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執行條件,老城區充分利用和改造現有雨汙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區加快汙水管道建設力度,充分收集汙水,力爭專案高負荷執行。

(三)保障執行經費。所有已建成汙水處理廠的鄉鎮都要開徵汙水處理費。若徵收的汙水處理費不足以保障汙水處理廠正常運轉,由各地財政按比例予以補貼。各地政府要明確相關部門和單位在徵收、管理、撥付汙水處理費等方面的職責,實行汙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責任制,切實做到專款專用。

(四)加強運營監管。建立鄉鎮汙水處理執行監管體制,實行三級監管,市直相關部門負責鄉鎮汙水處理廠執行工作的監督指導;縣市區責任部門負責鄉鎮汙水處理廠執行機制的落實;鄉鎮政府負責鄉鎮汙水處理廠建設及執行相關工作的實施。爭取年底前正式投入運轉的4個鄉鎮汙水處理廠執行負荷率達到6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鄉鎮汙水處理廠整改各項工作有序推進,成立荊州市鄉鎮汙水處理廠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市長李國斌任組長,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環保局、市物價局等單位負責人,沙市區、江陵縣、監利縣、洪湖市政府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指導各地按照市政府的總體要求開展鄉鎮汙水處理廠整改工作,辦公地點設在市環保局。

(二)明確工作職責。沙市區、江陵縣、監利縣和洪湖市政府為各轄區內鄉鎮汙水處理廠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承擔整改工作的主要任務。負責組織協調當地住建、財政、環保、供水、供電等部門和單位,加快鄉鎮汙水處理廠配套管網設計和建設、鄉鎮汙水處理廠運營機制研究和制定、汙水處理費徵收使用和監管,明確財政補助和電價優惠辦法,制定汙水處理技術人員培訓方案,完善執行條件,為鄉鎮汙水處理廠正常運轉提供有力的支援和必要的保障。

(三)強化考核問責。市政府將對沙市區、江陵縣、監利縣和洪湖市政府鄉鎮汙水處理廠執行整改工作實行考核,作為各地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評的重要內容,整改目標未落實的地區不得作為年終考核評先表優物件。

(四)建立長效機制。對鄉鎮汙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嚴重滯後、收費政策不落實、投運後1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或無故不執行的地區,將暫緩審批該地區涉水專案環評,暫緩下達有關專案的國家和省建設資金。

2023汙水處理廠改造方案 篇3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大力推進“宜居水鄉”行動計劃,基本解決集中式汙水處理廠存在的各項環境問題,規範入網企業排放行為,切實完善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經市政府研究,決定開展桐鄉市集中式汙水處理廠專項整治行動,特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依託專項整治行動,強化汙水處理廠執行管理,規範入網企業的工業廢水排放行為,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創新環境監管方式,健全汙水管網建設,實現工業汙水得到有效收集,生活汙水處理量持續增長,企業排汙日趨規範,外排廢水穩定達標,切實改善我市的水環境質量。

(二)工作步驟

1.開展汙染源大檢查(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對五個集中式汙水處理廠、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重點廢水排放入網企業以及沿線汙水管網開展全面檢查。特別是加強對汙水處理廠執行情況以及各類涉及超標入網、超總量排放企業的排查力度,掌握汙水管網中存在的串管、漏排等情況,進一步摸清現狀,發現問題。

2.實施環境問題整治(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20xx年11月10日前對環境保護部華東督查中心發現問題的桐鄉申和水務有限公司進行限期整改,並確保整改到位。對其他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開展深入整治,對汙水管網存在的各項問題提出解決途徑並予以落實,解決一批突出的環境問題,有效改善入網水質。

3.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在完成專項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按照要求完成對各集中式汙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工業汙水總量實現有效下降,生活汙水處理率得到大幅提升。建立健全環境監管新模式,充分利用線上監測等監控手段,提高環境違法行為查處效率,構建全方位的環境監管體系。

(三)整治重點

1.重點區域:12個鎮(街道)、開發區。

2.重點行業:汙水處理、印染、化工、製革、化纖等五個重點行業。

3.重點企業:

(1)桐鄉申和水務有限公司、桐鄉市城市汙水處理有限公司、崇福汙水廠、桐鄉市濮院恆盛水處理有限公司、桐鄉市屠甸汙水處理有限公司等五家集中式汙水處理廠。

(2)線上監測資料或取樣監測資料超標頻繁、曾因超標排放等問題受到環境行政處罰的企業。

(3)涉及重金屬、油類物質等特徵汙染物排放的企業。

(4)周邊群眾投訴強烈的涉水排放企業。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汙水處理廠管控。

組織對汙水處理廠進行體檢式檢查。重點檢查進水水質、出水水質是否符合排放標準,汙泥濃度等引數指標是否處於合理範圍,設施執行及藥劑新增是否滿足處理要求,汙泥處置是否符合法律規範,中控及線上資料採集是否達到標準,資料來源是否正確無誤等。

責任單位:環保局

配合單位:建設局、梧桐街道、崇福鎮、濮院鎮、屠甸鎮、開發區、水務集團

(二)加強重點企業監管

加大對汙水收集範圍內排汙企業的監管力度,清查汙染治理設施使用情況和汙染物排放去向,重點關注涉重金屬、油類物質等特徵汙染物廢水的處理情況。督促工業企業嚴格清汙和雨汙分流原則,對於排放汙水不符合納網標準或總量要求、廢水治理不正常使用以及以規避監管方式排放汙染物的,責令限期整改,並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實施環境行政處罰,促使企業的排放行為得到進一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