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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知識競賽策劃書範文(精選3篇)

欄目: 活動方案 / 釋出於: / 人氣:2.13W

3.15知識競賽策劃書範文 篇1

為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氣氛,進一步提高我局審計人員學習、掌握審計法律法規的知識水平和提高審計業務能力,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活動方案:

3.15知識競賽策劃書範文(精選3篇)

一、知識競賽組織

為確保本次競賽活動順利進行,成立競賽活動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一)領導小組

1、組長:張東明

2、常務副組長:郭海天

副組長:何麗萍、王鵬、王貴紅、張大鵬、李銀樑

3、工作成員:張豔豔、王晶、鄭坤、劉麗霞、王振洲、王娜、李琰

(二)仲裁組

成員:李潤萍、張東明、李燕飛、彭乃良、李軍、陳鋒、郭海天、張冬梅

(三)計分員:關巨集鷹、樑紅芳

(四)公證員:張便娥、任永生

(五)主持人:高曉琴

二、競賽物件及競賽方式

(一)參賽物件:各科室正式職工

(二)參賽形式:以科室為單位組隊參加,每隊3人,各參賽隊具體劃分為:

第一隊:投資中心代表隊

第二隊:投資科代表隊

第三隊:金融科、行事科代表隊

第四隊:經貿科、財政科代表隊

第五隊:外資科、農業科代表隊

第六隊:社保科、經責科代表隊

注:各科室相互協商選出參賽人員。

三、競賽時間:20xx年6月14日上午8時30分

四、競賽地點:局七樓會議室

五、競賽內容:《審計法》、《國家審計準則》、《審計法實施條例》

六、競賽形式

競賽分必答題、搶答題、連環題、加賽題、互動答題五種形式(每個參賽隊的基礎分為100分)

3.15知識競賽策劃書範文 篇2

為進一步提高全院職工學習掌握醫療衛生法律法規基礎知識的水平和業務能力,經醫院研究決定,於11月20日,在全院開展一次醫療衛生法律法規知識競賽活動,特制訂方案如下:

一、活動主題

以學法規、比業務、促服務為主題,進一步促使職工將有關當前形勢和政治理論學習內容及實際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提高各科室的衛生服務水平和整體素質,為基層醫療工作的良好實施打下堅實基礎。

二、競賽時間安排

1、20xx年11月10日前請各科室將參賽名單報到院辦公室。

2、比賽時間為20xx年11月20日。

三、競賽地點 醫院會議室

四、競賽內容 醫療衛生相關業務知識、法律法規、政策。

五、參加競賽範圍

醫院職工組成5支代表隊,以科室分為5組,現將各組組長公佈如下:

1、周輝 2、從日蘭 3、國玉龍 4、梁麗 5、王連坤

六、競賽形式 本次知識競賽設個人必答題、搶答題、小組必答題、風險題、加賽題、觀眾互動題六種題型。每個參賽隊基礎分為200分。答題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答題內容不完整、答錯題或不能回答的,將不得分或扣分。

(一)個人必答題

由各參賽隊員按座次順序,每人依次回答,每題分值為10分,答題時間為20秒,答對加10分,在規定時間內答題內容不完整、答錯題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答題過程中其他隊員不得提示或暗示,否則視為違規,違規不得分,此題作廢。

(二)搶答題

每題分值為10分,答題時間為20秒,答對加10分,各參賽隊在主持人宣佈“開始”後方可搶答,可由隊中任意一名隊員做答,在規定時間內答題內容不完整、答錯題、不能回答或提前搶答均視為違規,違規則扣10分。

(三)小組必答題

每題分值為20分,答題時間為40秒,答對加20分,可由參賽隊任意一名隊員回答,其他隊員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補充。在規定時間內答題內容不完整、答錯題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

(四)風險題

本次比賽風險題按抽提號決定所答題目,設20分、30分、50分三個分數段,答題時間為60秒。各參賽隊自願選擇不同分值的題目,可由任意一名隊員回答,其他隊員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補充,答對加相應的分數。在規定時間內答錯題或不能回答倒扣相應的分數,有爭議的答題最終由評委會給出分數。

(五)加賽題

加賽題是在參賽隊發生積分相同情況下使用的題型,以搶答的方式進行,加賽題每題分值為10分,答題時間為20秒,答對加10分,參賽隊在主持人宣佈“開始”後方可搶答,可由隊中任意一名隊員做答,在規定時間內答題內容不完整、答錯題、不能回答或提前搶答均視為違規,違規則扣10分。

(六)觀眾互動題

觀眾互動題是主持人對現場觀眾進行的問答題,每個環節結束主持人對現場觀眾進行提問,第一個舉手回答的觀眾進行答題,答題正確發放紀念品一份。 競賽中發生名次並列情況,將用加賽題通過搶答方式決出名次。加賽採用突然死亡法,先搶到答題權並答題正確的參賽隊勝出。

競賽期間,答題正誤及搶答是否規範由主持人裁定,主持人不能判定時,由主持人請求評委會裁定。競賽期間發生爭議,由評委會裁決。

七、競賽要求

1、各參賽隊不得帶任何相關資料上臺比賽,應在競賽開始前15分鐘到賽場檢錄,沒有檢錄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比賽開始後不得更換隊員。

2、各參賽隊員及觀眾要做到講文明,守紀律,聽從指揮,不準喧譁,手機等通訊工具要關閉。

3、參賽隊員回答問題時要使用普通話,聲音洪亮,答題完畢要說“回答完畢”,回答不出要說“不能回答”。

4、當某隊在答題時,觀眾、評委、主持人等一切非參賽隊員不得提示參賽隊員不得干擾其回答,否則將取消該隊此題答題資格。

5、場上參賽隊員必須服從主持人的裁決,如有爭議問題由參賽隊的領隊提交競賽評委會,競賽評委會享有最終裁決權。

八、獎項設定

本次競賽設團體一等獎1個;團體二等獎1個;團體三等獎2個。

九、組織領導

為確保本次競賽活動順利進行,成立競賽活動領導小組,同時負責評委會工作,其成員如下: 組長:韓玉堂 副組長:徐文君 成員:魯學峰、肖福佔、朱洪宇 辦公室負責競賽的日常工作。

3.15知識競賽策劃書範文 篇3

一、活動目的:普及法律基礎知識,增強同學們的法律意識,促使學生們學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參賽物件:北海市電子職業技術學校全體學生(以班為單位,每班選派3名選手)。

三、時間安排:

第6周由政治教研組設計好競賽題目,並指導學生做好知識準備;第7周星期一由班主任在班內進行宣傳動員,落實好參賽選手,並將名單報送政治教研組;第8周星期一中午政治教研組指導學生科、團總支佈置好比賽現場;第8周星期一(4月22日)下午15:00進行比賽。

四、競賽地點:學校主校區運動場。

五、競賽知識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專《法律基礎知識》教材等。

六、比賽形式:現場答題,分預賽和決賽兩個階段。

七、人員安排:

1、活動宣傳:各班班主任、政治教研組。

2、現場佈置:政治教研組、學生科、團總支。

3、現場主持人:覃鳳雲、陳克翠。

4、競賽評委:劉潔、譚力、潘啟祿、陳耿、潘能堅、陳宇、牛振偉、韋東彥、潘秋燕、袁小燕,裁判長由陳耿副校長擔任。

5、現場計分、統分:陳仁霞、唐雪雲、梁書蘭。

6、現場安保:保衛科、綜治辦、政教處、各班班主任。

八、競賽規則:

1、預賽階段只設置必答題,每隊從43組題目中抽選一組,每組題有2道小題目(1道選擇題、一道問答題),根據回答正確率計分,得分前10名進入決賽。

2、決賽分必答題、搶答題、風險搶答題、自救題四部分組成,題型有選擇題、問答題和案例分析題。每支代表隊都有100分作為基礎分,在此基礎上進行加減,得出最後得分。

3、必答題共3題,每題分值為10分,答題時間為20秒,各隊輪流作答。每隊3名隊員按從左到右順序輪流獨立回答,其他隊員不得提示或補充,答對加10分,答錯或答題超時不加分也不扣分。

4、搶答題共20題,每題分值為10分,答題時間為20秒,在主持人讀題期間就可進行搶答,答對加10分。在搶到題後,5秒內不能作答或作答超時、答錯,扣10分,並將該題的答題機會給予現場觀眾,觀眾答對的將獲得紀念品一個。搶答以起立的方式進行。由最先起立的同學回答問題。答題隊員可共完成題目,一個主答,同隊隊員可以補充。參賽隊如3次搶到題後不能回答或回答錯誤的,則取消該隊的搶答資格。

5、風險題,共10題。各參賽隊在主持人宣佈題目前押分,有10,20,30三個分值,然後由各隊分別從各分值題庫中抽取題目,輪流回答。隊員可共同完成,一人主答,同對隊員可作補充。各隊均有兩次機會,須押分,屬必答性質,答題時間為30秒。答對得所押的分值,則加相應的分值,超時、答錯、不答的扣所押的分值。

6、自救題:題型為案例分析題,每隊一次自救機會,分值為30分,各隊自行從1-6題中選擇自救題目。由積分最低的隊先選題作答,一人主答,同隊隊員可作補充。該題由評委商議後作出最後打分。

九、獎項設定:

1、本次競賽設個人獎和團體獎。

2、個人獎項:設最佳答辯手三名。

3、團體獎取前6名(依團體總積分評選)。

4、獲獎集體和個人將獲獎狀、證書適量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