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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餐飲場所消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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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相繼發生幾起重大惡性火災事故,為認真汲取教訓,根據省、市安委會要求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區安委會決定自6月13日起至7月30日止,在全區範圍內開展一次針對中小型餐飲場所的消防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中小型餐飲場所消防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和《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大中小型餐飲場所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力度,提升社會整體火災防控能力,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構建和諧、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活動的順利開展,成立由常務副區長任組長,區安監局局長、消防大隊大隊長、質監分局局長任副組長,各街道辦事處(社群委)主要負責人蔘加的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整治範圍

全區中小型飯店、酒店、咖啡廳、酒吧。

四、整治重點

(一)凡上述場所未經審批擅自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裝飾裝修的,要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堅決責令停產停業。

(二)凡上述場所存在佔用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必須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實施當場處罰並責令限期改正。對疏散條件差,特別是僅有一個樓梯的,要增加救生繩等輔助疏散逃生設施。嚴禁在視窗設定鐵柵欄,已設定的必須限期拆除。

(三)凡上述場所未按要求配置滅火器材,設定疏散指示標誌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裝置的,要限期配備、設定到位。

(四)凡上述場所亂接亂拉電器線路的,要責令業主委託電工按照要求規範敷設電器線路。

(五)凡未開展消防安全“兩個能力”建設或已經開展但未達到要求的場所,要在檢查中進行現場輔導、培訓,做到檢查一個,培訓一個,演練一個,普及一個。

(六)凡上述場所未按規定使用或超量存放液化石油氣瓶、氣瓶與爐灶安全距離不足或未隔離的,責令業主立即改正。

(七)凡上述場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參加安全生產持證上崗培訓的,要限期改正。

五、整治要求

(一)切實把好消防安全檢查源頭關。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就餐人數50人以上的餐飲場所,必須由公安消防部門辦理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手續;上述標準以下的場所由公安消防部門指導,公安派出所進行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今後,凡對上述場所檢查不合格的,堅決不允許開業。

(二)合理增加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監督範圍。通過本次專項整治的摸排工作,消防大隊對規模稍大、人員集中、發生火災的危險性大或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場所,雖達不到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也要適當增加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由消防大隊直接負責監管;對規模較小、易發生多人死亡火災的場所,可作為消防安全“重點關注單位”,逐一登記造冊,力爭做到有計劃的前往檢查、指導和宣傳培訓,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把消防安全的理念和技能滲透到這些弱勢群體。

(三)將飯店、酒店、咖啡廳、酒吧中的重點關注單位納入實施消防監督檢查錯時制的範圍。要按照“錯時工作制”的要求,對夜間營業的飯店、酒店、咖啡廳、酒吧等場所,按照消防大隊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2天的要求,組織實施夜間消防安全檢查。

(四)加大對飯店、酒店、咖啡廳、酒吧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兩個能力”的教育培訓力度。確保員工掌握“四會”: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引導人員疏散、會排查整改火災隱患。

(五)按照區安委會《關於開展液化石油氣瓶和液化氣經營單位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認真開展液化石油氣瓶安全檢查和整治,確保氣瓶充裝、經營、運輸和使用各個環節的安全。

(六)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會同消防大隊,重點檢查區內建築面積200平方米及以上經營單位的安全檢查;各街道辦事處(社群委)重點檢查建築面積200平方米以下經營單位的安全檢查和監管,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區安監局和消防大隊。各單位要認真填寫檢查表(見附件),每週五將本週檢查情況彙總上報區安監局及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