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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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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根據《深圳市XX年課改實驗區國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方案》、《坪山新區2011年國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方案》的精神以及深圳市今年會考中招工作的有關安排,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總結2011年國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本方案。

國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義

1、實施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國中畢業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2、綜合素質評價,改變了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

3、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有利於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4、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把以往的終結性評價改為全程、全方位評價學生,承認學生個體差異,體現學生個性、特長。為具有不同潛能的學生提供適合自身特點的發展平臺。

5、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有利於學校堅決貫徹執行義務教育階段的相關規定,有利於端正辦學思想,讓每一位學生都受到公平教育,都得到充分發展。

二、組織機構

1、坪山中學2011年國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工作委員會:

(1)機 構:

主 任:林俊紅

副主任:張福傑、莊漢華、黃錦娟

成 員:陳玉明、張世明、湯育興、陳建軍、蔡世林、何柳清、

王啟福、齊巨集亮、唐衛平、胡勁濤

(2)職 責

①學習評價工作的有關檔案

認定評價組成員

③對各班評價工作進行指導

④認定評價結果

2、評價工作委員會下設三個組

(1)評價組

組 長:莊漢華

副組長:黃錦娟、王啟福

成 員:齊巨集亮、胡勁濤、唐衛平、李劍鋒

潘惠瓊、九年級各班主任

職 責:對國中畢業生的綜合表現進行評價

評價組下設12個小組(見附頁)

(2)監察組:

組 長:張福傑

副組長:張世明

成 員:陳玉明、鍾志強、況增產、邱向非(家長)、林木潮(家長)

劉牧慧(學生)、龍琦(學生)

職 責:監察評價過程,接受諮詢,保證評價工作的透明公正。

(3)資訊處理組:

組 長:陳建軍

副組長:蔡世林、何柳清

成 員:張鴻斌、鄭玉清、包麗萍、李劍鋒、黃文廣

職 責:負責對師生文字資料、資料資訊的輸入及教師評價、學生互評的培訓,並做好保密工作。

三、評價工作程式和方法

1、評價工作程式主要有以下8個步驟:

2、評價工作方法:

嚴格按照《深圳市XX年課改實驗區國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方案》和《坪山新區2011年國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如下七方面工作:

(1)組織建設 (2)宣傳培訓 (3)資料整理 (4)學生自評

(5)學生互評 (6)家長評價 (7)教師評價

四、評價工作進度

深圳市坪山新區坪山中學2011年國中畢業生

綜合表現評價主要工作進度表

時 間地 點工作內容組織者責任人

4月9日前制定學校綜合表現評價工作方案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莊漢華、黃錦娟

4月20日前小會議室學校評價委員會成員,九年級教師、學生、家長及有關人員學習、培訓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張福傑

4月20日前資訊中心評價系統安裝完畢資訊處理組蔡世林

教務室核對畢業生管理資訊系統資料李劍鋒

4月20日前九年級各班教室九年級學生家長培訓(第8節)評價組九年級各班主任

4月25日前學生資料準備工作,整理平時成績,收集和確認特長與獲獎記錄,採集相片評價組各班評價小組、李劍鋒

綜合系統的其他相關設定,學生資料和評價小組教師資料匯入系統並核對資訊處理組蔡世林

4月25日前學生、家長撰寫評語,評語錄入、匯入系統評價組 資訊處理組九年級各班主任 陳建軍

4月25日前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測試,審美與藝術表現能力測試評價組胡勁濤 唐衛平

班主任撰寫評語評價組九年級各班主任

4月26日電腦室學生上機互評,教師上機評價評價組莊漢華、黃錦娟

4月27日完成所有資料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張福傑

4月28日小會議室稽核評價結果,匯出教師評語、總等級,維度等級並反饋給學生及家長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莊漢華、黃錦娟

4月28日至5月5日學校受理複議申請張福傑

5月11日學校匯入評價結果上報新區公共事業局教育科蔡世林

6月20日前總結材料暑假前上報坪山新區公共事業局教育科莊漢華、黃錦娟

五、資訊採集

根據評價工作中的“五個維度和十五個要素” 認真做好評價的前期準備工作,彙總整理學生日常表現,個性特長,獲獎情況,成長記錄,五個學期期評成績,學生參加社團活動情況,擔任班團幹部情況。

六、評價等級及結果反饋

1、綜合表現評價的等級

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檔,每個畢業班以在校生為基數,各班評為a的學生不超過40%,其他等級不設定比例。

2、評價結果反饋

評價結果4月28日反饋給學生。

七、審定評價結果,受理諮詢,投訴和複議申請。

4月28日前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審定評價結果,匯出教師評語,總等級、維度等級,4月28日-5月5日受理複議申請。

八、評價工作總結

6月20日前,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將認真總結2011年學校的綜合表現評價工作,形成綜合表現評價工作報告並上交新區公共事業局評價工作委員會。